一、地主、官僚和人民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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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農民更加窮困饑餓,動搖和侵蝕了統治階級的經濟基礎,階級内部發生矛盾,鬥争展開了,地主不再是良民,而是“奸頑豪富之家”,是“豪猾”了。

     朱元璋鬥争的對象是地主階級中違法的大地主,辦法有兩條,一條是用嚴刑重法消滅“奸頑豪富之家”,一條是整理地籍和戶口。

     洪武時代大地主被消滅的情況,據明初人記載,如貝瓊說: 三吳巨姓享農之利而不親其勞,數年之中,既盈而覆,或死或徙,無一存者。

    [44] 方孝孺說: 時嚴通财黨與(胡惟庸黨案,見後文)之誅,犯者不問實不實,必死而覆其宗。

    當是時,浙東、西巨室故家,多以罪傾其宗。

    [45] 吳寬說: 吳……皇明受命,政令一新,富民豪族,刬削殆盡。

    [46] 長洲情況: 城東……遭世多故,鄰之死徙者殆盡,荒落不可居。

    [47] 洪武之世,鄉人多被谪徙,或死于刑,鄰裡殆空。

    [48] 有的大地主為了避禍,或則“晦匿自全”[49],或則“悉散所積以免禍”[50],或則“出居外地以避之”[51],或則“攀附軍籍以免死”[52],但是這樣的人隻占少數。

    江浙的“富民豪族,刬削殆盡”。

    統治階級内部的鬥争是十分殘酷的。

     另一方面,經過元末二十年的戰争,各地田地簿籍,多數喪失,保存下來的一部分,也因為戶口變換,土地轉移,實際的情況和簿籍不相符合。

    大部分田地沒有簿籍可查,大地主們便乘機隐匿田地,逃避皇朝賦役;有簿籍登載的田地,登記的面積和負擔又輕重不一,極不公平合理。

    朱元璋抓住這中心問題,對大地主進行了長期的鬥争。

    方法是普遍丈量田地和調查登記人口。

     洪武元年正月派國子監生周鑄等一百六十四人往浙西核實田畝,定其獻稅。

    [53]五年六月派使臣到四川丈量田畝。

    [54]十四年命全國郡縣編賦役黃冊。

    二十年命國子生武淳等分行州縣,編制魚鱗圖冊。

    [55]前後一共用了二十年時間,才辦好這兩件事。

     丈量田地所用的方法,是派使臣到各州縣,随其稅糧多少,定為幾區,每區設糧長,會集裡甲耆民,量度每塊田畝的方圓,做成簡圖,編次字号,登記田主姓名和田地丈尺四至,編類各圖成冊,以所繪的田畝形象像魚鱗,名為魚鱗圖冊。

     人口普查的結果,編定了賦役黃冊。

    把戶口編成裡甲,以一百一十戶為一裡,推丁糧多的地主十戶做裡長,餘百戶分為十甲。

    每甲十戶,設一甲首。

    每年以裡長一人、甲首一人,管一裡一甲之事。

    先後次序根據丁糧多少,每甲輪值一年。

    十甲在十年内先後輪流為皇朝服義務勞役,一甲服役一年,有九年的休息。

    在城市的裡叫坊,近城的叫廂,農村的都叫作裡。

    每裡編為一冊,裡中有鳏寡孤獨不能應役的,帶管于一百一十戶之外,名曰畸零。

    每隔十年,地方官以丁糧增減重新編定服役的次序。

    因為冊面用黃紙,所以叫作黃冊。

     魚鱗圖冊是确定地權(所有權)的根據。

    賦役黃冊是征收賦役的根據。

    通過田地和戶口的普查,制定了這兩種簿籍,頒布了租稅和徭役制度,不但大量的漏落的田地戶口被登記固定了,皇朝從而增加了物力和人力,穩定和鞏固了統治的經濟基礎,同時,也有力地打擊了一部分大地主,從他們手中奪回對一部分田地和戶口的控制,從而大大增強了皇家統治集團的地位和權力,更進一步走向高度的集中、專制。

    朱元璋的政權比過去任何一個皇朝,都更加強大、集中、穩定、完備了。

     對城鄉人民,經過全國規模的田地丈量,定了租稅,在冊上詳細記載田地的情況,原、坂、墳、衍、下、濕、沃、瘠、沙、鹵的區别,并規定凡買置田地,必須到官府登記及過割稅糧,免掉貧民産去稅存的弊端,同時也保證了皇朝的财政收入;十年一次的勞役,使人民有輪流休息的機會,這些措施,當然都是封建剝削,但比之統一以前的混亂情況,則确實減輕了一些人民的負擔,鼓舞了農民的生産情緒,對于社會生産力的推進,是起了顯著的作用的。

     對破壞農業生産的吏役,用法律加以制裁,例如“松江一府坊廂中,不務生理,交結官府者一千三百五十名,蘇州坊廂一千五百二十一名,皆是市井之徒,不知農民艱苦,幫閑在官。

    吏有正吏、主文、寫發,皂隸有正皂隸、小弓兵、直司,牢子有正牢子、小牢子、野牢子等名色,又有自名小官、幫虎等。

    不問農民急務之時,生事下鄉,攪擾農業。

    芒種之時,栽種在手,農務無隙,此等遊民赍執批文,直到農村,或就水車上鎖人下車,或就手内奪去秧苗鎖人出田……于城市鄉村擾害人民。

    ”[56]元璋下令加以清理,除正牢子合應正役以外,其他一概革除,如松江府就革除小牢子、野牢子等共九百餘名[57],一個地方減少四分之三為害農民的吏役,以全國合計,這個數字是很大的,對于農民進行正常生産是有很大好處的。

     朱元璋雖然對一部分大地主進行了嚴重的鬥争,對廣大農民做了一些必要的讓步,一部分大地主被削滅了,一部分大地主的力量削弱了,農民生産的積極性增加了。

    但是,這個政權畢竟是地主階級的政權,首先是為地主階級的利益服務的,即使對農民采取了一些讓步的措施,其目的也還是為了鞏固和強化整個地主階級的統治權。

    無論是查田定租,無論是編戶定役,執行丈量的是地主,負責征收、運送糧米的還是地主,當裡長甲首的依然是地主,質正裡中是非、詞訟,執行法官職權的“耆宿”,也是地主。

    當然,在地方和朝廷做官的更非地主不可,從下而上,從上而下的重重地主統治,地主首先要照顧的是自己家族和親友的利益,是決不會關心小自耕農和佃農的死活的。

    由于憑借職權的方便,剝削、舞弊都可以通過皇朝的統治權來進行,披上合法的外衣,農民的痛苦就越發無可申訴了。

    而且,隻要是地主階級的子弟,就有機會、權利受到教育,通過稅戶人才、科舉、學校等途徑,成為官僚、紳士。

    官僚、紳士是享有合法的免役權的。

    洪武十年朱元璋告訴中書省官員:“食祿之家,與庶民貴踐有等,趨事執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

    若賢人君子,既貴其家,而複役其身,則君子野人無所分别,非勸士待賢之道。

    自今百司現任官員之家有田土者,輸租稅外,悉免其徭役,著為令。

    ”官員是貴人,庶民是賤人,貴人是不應該和踐人一徉服徭役的。

    十二年又下令:“自今内外官緻仕還鄉者,複其家終身無所與。

    ”[58]則連鄉紳也享有免役權了。

    在學的學生,除本身免役外,戶内還優免二丁差役。

    [59]一般貧苦農民連飯也吃不飽,哪能上學?上學的學生絕大部分也還是地主子弟,這樣,現任官、鄉紳、學校生員都豁免差役,還有辦法逃避租稅。

    于是,完糧當差的義務,便大部分落在自耕農和貧農身上了。

    自耕農和貧農不但要出自己的一份,官僚、紳士、地主不交的一份,他們也得一并承擔下來。

    因此,官僚、紳士、生員越多的地方,農民的負擔也就越重。

    有明一代的二百七十六年中,農民起義的次數特别多,規模特别大,原因就在這裡。

     在統治階級内部鬥争中,朱元璋無情地打擊了一部分大地主,那麼,他的政權到底倚靠誰來支持呢?答案很清楚,朱家政權的支柱是廣大的中小地主和富農。

    在他的官僚機構中,官員的來源主要來自這個階層。

     官員的任用制度,有薦舉、學校和科舉三種。

     薦舉就是任用地主做官。

    地主有文化,有曆史知識,能夠辦事,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