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詞 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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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詞韻是詩韻的合并 詞韻可以完全依照平水韻。

    但是,一般用韻較寬,往往把鄰近的韻合并為一個韻部。

    依照戈載的《詞林正韻》,詞韻可以分為十九部(平、上、去聲十四部,入聲五部),如下: 第一部:平聲東、冬;上聲董、腫;去聲送、宋。

     第二部:平聲江、陽;上聲講、養;去聲绛、漾。

     第三部:平聲支、微、齊,又灰半(“回”“雷”等字);上聲紙、尾、荠,又賄半(“悔”“罪”等字);去聲寘、未、霁,又泰半(“會”“最”等字),隊半(“内”“佩”等字)。

     第四部:平聲魚、虞;上聲語、麌;去聲禦、遇。

     第五部:平聲佳半(“街”“钗”等字),灰半(“來”“台”等字);上聲蟹,又賄半(“海”“在”等字);去聲泰半(“蓋”“外”等字),卦半(“拜”“快”等字),隊半(“塞”“代”等字)。

     第六部:平聲真、文,又元半(“魂”“痕”等字);上聲轸、吻,又阮半(“本”“損”等字);去聲震、問,又願半(“悶”“困”等字)。

     第七部:平聲寒、删,又元半(“言”“煩”等字);上聲旱、潸、銑,又阮半(“遠”“晚”等字);去聲翰、谏、霰,又願半(“怨”“健”等字)。

     第八部:平聲蕭、肴、豪;上聲篠、巧、皓;去聲嘯、效、号。

     第九部:平聲歌;上聲哿;去聲個。

     第十部:平聲麻;上聲馬;去聲祃,又卦半(“話”“畫”等字)。

     第十一部:平聲庚、青、蒸;上聲梗、迥;去聲敬、徑。

     第十二部:平聲尤;上聲有;去聲宥。

     第十三部:平聲侵;上聲寝;去聲沁。

     第十四部:平聲覃、鹽、鹹;上聲感、儉、豏;去聲勘、豔、陷。

     第十五部:入聲屋、沃。

     第十六部:入聲覺、藥。

     第十七部:入聲質、陌、錫、職、緝。

     第十八部:入聲物、月、曷、黠、屑、葉。

     第十九部:入聲合、洽。

     有時候,詞人用韻比這個更寬。

    例如辛棄疾《永遇樂》押“處、去、住、虎、顧、路、鼓、否”,“處、去、住、虎、顧、路、鼓”屬第四部,“否”屬第十二部;範仲淹《蘇幕遮》押“地、翠、水、外、思、睡、倚、淚”,“地、翠、水、思、睡、倚、淚”屬第三部,“外”屬第五部;蘇轼《念奴嬌》押“物、壁、雪、傑、發、滅、發、月”,“物、雪、傑、發、滅、發、月”屬第十八部,“壁”屬第十七部。

    總之,詞人用韻是很寬的。

     2.2上去通押 在唐人古體詩中,已有上去通押的情況。

    在宋詞中,上去通押更加常見。

    例如範仲淹的《漁家傲》押“異、意、起、裡、閉、裡、計、地、寐、淚”,“起、裡、裡”屬上聲,“異、意、計、地、寐、淚”屬去聲;馮延巳《蝶戀花》押“樹、縷、柱、去、絮、雨、語、處”,“縷、柱、雨、語”屬上聲①,“樹、去、絮、處”屬去聲;陸遊《蔔算子》押“主、雨、妒、故”,“主、雨”屬上聲,“妒、故”屬去聲;李清照《如夢令》押“驟、酒、舊、否、瘦”,“酒、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