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槐西雜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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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祟。

    (朱子)說:這是因為他受屈而死,精氣未散,現在被爆仗驚散了。

    ,沈口記錄道:c有人對他的死不服氣,所以雖然已死但精氣不散,于是便興妖作怪。

    如橫死之人和僧道死後皆聚氣不散。

    (原注:僧道務養精神,所以凝聚不散。

    ),萬人傑記錄道:&lsquo人死後氣散,泯然而不留痕迹.是正常現象。

    那麼,因何又有托生的說法呢?這是因為死後氣聚未散,又正好與生氣湊在一起,于是得以再生。

    ,葉賀孫記錄道:&lsquo潭州有一件公案:妻子殺了丈夫,偷偷埋掉了。

    後來被殺的人出來作祟。

    事發後,即不再作祟。

    對這種罪犯如不懲處,則死者的冤枉就不能化解。

    ,李壯祖記錄道:&lsquo有人問:世上有許多享受廟祀的神,綿延經曆數百年,又是什麼道理呢?(朱子)說:廟神享受祭祀久了,也會逐漸消散。

    以前,我在南康做太守時,那裡久旱,人們不免向神禱告求雨。

    他們偶然來到一座廟宇前,見有三間破屋,頹敗不堪。

    那裡的人說,三、五十年前,這座廟非常靈驗,以至于求神者可以隔着帷帳與神談話。

    當初是那樣靈驗,而今卻如此頹敗,可見神也會消散。

    ,葉賀孫記錄道:&lsquo談論鬼神之事,有人說蜀中灌口二郎廟是因為李冰開鑿離堆治水有功而為他立的,現在廟裡出現許多靈怪,這是他的二兒子鬧的,而不是李冰。

    最初,封廟裡的神為王,後來宋微宗好道,改封真君。

    張魏公(張浚)用兵時,曾到廟中禱告,夜裡夢見廟神對他說:我一向被封為王,得到葷食的祭祀,所以威福得以施行。

    現在号為真君,雖名份尊貴,但人們用素食祭祀我,嘗不到肉腥兒,威福無法施行,自然就不靈了。

    現在,必須仍封戒為王,才能恢複我的威靈。

    于是張魏公向皇上求情,恢複廟神的原封号。

    不知道魏公是真做了這個夢,還是因為一時用兵,托此說以鼓舞士氣。

    此地還有一個梓潼神,也很靈。

    這兩個神分别占領兩川,形成割據之勢。

    一般地講,用生物祭祀鬼神,都是借着生氣顯靈,古人用牲畜血、龜血來祭鐘,都是這個意思。

    漢卿說,李通講有人射虎,見到虎身後有一些人相随,這些人都是被虎傷害的人的鬼魂,他們雖死但生氣未散,所以聚成人形。

    ,黃義剛記錄道:&lsquo談到請紫姑神吟詩的事,(朱子)說:有時,也能請出神的真身,其家有個女孩子就親眼見過,但她不知是神是鬼。

    如衢州有個人事奉一位神,他隻要把要問的事兒寫在紙上,封起來放在祠堂前,過一會兒開封取紙,答案就已寫在紙上了。

    不知這是什麼道理。

    ,凡此種種,皆出于黎靖德所編的《朱子語類》,其中朱子關于鬼神有無的觀點寫得明明白白,先生為什麼竟誣陷朱子,說他主張無鬼呢?&rdquo這位老先生趕忙要來<朱子語類》,細心閱讀,過了好一會兒,才漸疚地說:&ldquo原來朱子還有這樣一本書!&rdquo說完,沉默地走了。

    然而我對朱子的觀點還有疑惑之處:按朱子的主張,人是秉承天地之氣而生,死則氣散而還歸于天地。

    葉賀孫記錄的所謂&ldquo(人的生死)如同魚在水中,外面的水就是肚子裡的水,鳜魚肚子裡的水與鯉魚肚子裡的水是一樣的&rdquo,其道理十分精辟;但這不能像祭祀之禮那樣由聖人制訂,載于經典。

    所以不得不說先人與子孫一氣相通,聚起來接受祭祀。

    受祭之後,又散入虛無之中。

    我不明白這種氣散還之後,是與天地間的元氣混為一體呢?還是混雜于元氣之内呢?如果混為一體,那就如同百川歸海,焱水合一,無法分清哪是長江水,哪是淮河水,哪是漢水之水了;又如同用五種調料做湯,合成一種味兒,然後也就無法分出這味兒中哪是姜味兒,哪是鹽味兒,哪是醋味兒,哪是醬味兒。

    又怎能從天地間分離出某某人的氣,使之與各自子孫的氣相通呢?如果是摻雜于元氣之内,那麼它就會像灰塵一樣四散飛揚,不知會分離到幾萬億處,像遊絲亂飛,不知會相距幾萬億裡。

    遇到子孫祭祀,他們隻是星星點點,條條縷縷,分散在廣闊的空間,如果說能聚合為一,不是太不近情理了嗎?即便是能聚合,此氣若無知覺,又怎能感覺到子孫的祭祀呢?又怎能享用祭品呢?此氣若有知覺,知覺由何而起?有知覺必然有心,那麼心附于何處呢?所以若有心就一定有身,有了身,就是鬼了,于是又成為有鬼論。

    再回過頭來說,這種氣聚集起來之前,如果那億萬微塵,億萬縷縷,塵塵縷縷皆有知覺的話,就不止是一個鬼了。

    不過是佛家所說的鬼,潛藏于地下;儒家所說的鬼,旋轉于空中。

    佛家的鬼,平時一直存在,儒家的鬼,是臨時湊合起來的,他們又怎麼能相互取勝呢?這實在不是學問淺薄的人所能明了的。

     烏魯木齊的某千總,得了寒疾。

    有一個道士上門為他診治,說他們過去有緣,特地前來相救。

    恰好一個被流放的高某的妻子,很懂醫術,看了藥方,吃驚地說:&ldquo桂枝吃下去,會使陽氣過盛而死亡。

    藥物和病情相反,怎能輕易服用?&rdquo就極力阻止他。

    道士歎息一聲說:&ldquo真是命啊!&rdquo抖抖衣服走了。

    高某的妻子用承氣藥湯治愈了千總的病,于是就認為道士是騙人。

    我回來偶然閱讀邸報,得知千總因侵吞屯糧而伏法,才醒悟那道士不是平常之人。

    他想用藥物藥死千總,使他保全身首。

    這與過去我記述的兵部書吏的事情相類似。

    可見如果罪孽出自自己,不是智慧所能挽回的。

     姚安公說:人們家裡有奇妙的器具用品,到底不是好事。

    他說起癸巳年科舉同榜的牟口老先生家裡,(記不清是牟老先生,還是牟老先生的伯叔父了,幼年時聽得不詳細。

    )有一方硯台,天然形成鵝卵形,紫色十分純正,有一個口鹆眼,像豆子大小,突出在墨池中心,上面螺旋形的紋理很分明。

    口鹆眼的眼珠子閃閃發光,很有神氣的樣子。

    撫摸的時候,滑膩得一點不粘手。

    用手敲一下,堅硬得像金屬似的。

    用口呵氣時,硯台上形成露珠。

    研墨時一點聲音也沒有,隻要磨幾次墨汁就很濃很黑了。

    硯台沒有刻着款識銘語,仿佛因為喜歡這硯台保留天然模樣,不想刻上文字。

    硯匣也是紫檀樹的樹根雕成,硯台放進去很方便,但裝進硯台後就把匣子填得滿滿的,沒有一點空隙,搖動也沒有撞擊聲。

    匣背有&ldquo紫桃軒&rdquo三個字,字小得像豆子那樣,從這一點可知是太仆寺少卿李日華的遺物。

    (李日華著有雜ieJ《紫桃軒雜綴》。

    )平生見過的宋硯之中,這方硯台當數第一。

    但是,後來因為珍惜這方硯台卻得罪了上司,幾乎遭到意想不到的災禍,就很生氣地把這方硯台掼碎了。

    在災禍将要發作時,晚上聽到硯台發出好像是呻吟的聲響。

     我在烏魯木齊時,守城軍營都司朱君送了一些鮮蘑菇給我,守備徐君因而說:當年他還沒有通達為官時,偶爾見到一位賣鮮蘑菇的人,想買一點。

    旁邊有一位老者,卻大聲斥責賣鮮蘑菇的人說:&ldquo他還要在這裡做幾任官,你怎麼敢這樣做,把這種東西賣給他吃?&rdquo賣者猶豫而去。

    徐君并不認識那位老者,事後老者亦不知去向。

    第二天,聽說有人吃了蘑菇後死掉了。

    徐君懷疑那位老者是土地爺的化身。

    那個賣蘑菇的人也再沒遇見,懷疑是找替身的鬼。

    《呂氏春秋》稱味道最美的蘑菇莫過去越駱之地出産的蘑菇。

    這樣蘑菇本來無毒,有毒的都是被毒蛇、毒蟲污染迂的。

    吃了這種毒蘑菇,會使人不停地笑。

    陳仁玉所作《菌譜》中,載有用水調的苦茗白礬的解毒藥方,張華的<博物志》、陶宏景的《名醫别錄》都載有地漿解毒法。

    地漿解毒法,是用黃泥調水,澄清以後飲用。

     我的一個親戚家大廳的旁邊,有别人家的一座小院,院内有三間屋子。

    有一個門客在裡面住宿,總夢見男男女女赤身裸體地相互追逐,做出種種不堪入目的淫态。

    他開始很喜歡看,時間長了,夜夜都做這種夢,便懷疑自己得了心病。

    但是換别的房子住,卻不作夢,又懷疑是妖魅。

    但沒睡着的時候,絲毫沒有動靜。

    點着燈燭直至天明,也沒看見聽見什麼。

    夢中的那些人相互狎玩,旁若無人,又覺得不像是妖魅,最終也沒弄明白。

    一天門客忽然想起書櫥裡放着牙雕石刻的各種淫态裸女像,共有十幾件。

    還有閨房秘戲圖,大大小小有十幾卷。

    他想肯定是這些東西作怪,就悄悄全都燒了。

    有知道這事的人說:&ldquo這些東西怎麼能作怪呢?這個地方是主人征選歌妓的地方。

    由于氣機感應,淫鬼便前來響應。

    這個門客也是出入妓院的嫖客,他精神貫注在這方面,妖便與他在夢中相通。

    水腐發臭,才會生蟲;酒變質發酸,才會引來醯雞,這是當然的道理。

    街肆上賣雜貨的地方,這種東西并不少,為什麼不作怪呢?住過這間屋子的也不隻他一人,别人為什麼不做這種夢呢?這就要從自身找原因了。

    僅僅燒掉這些東西有什麼用?這家人可能要衰敗了吧?不到十年,果然這幢房子換了主人。

     明恕齋先生曾任獻縣令,是一位好官。

    他任太平府知府時,因有一宗疑案,便換上便裝親自查訪。

    偶然在一座小廟裡休息,廟中的和尚八十多歲了,見了他合掌肅立,呼喚他的徒弟備茶。

    徒弟在遠處應聲說:&ldquo太守要來了,可否先引客人在旁屋休息?&rdquo和尚回答說:&ldquo太守已經到了,趕快獻茶來。

    &rdquo明大人大吃一驚說:&ldquo怎麼知道我要來?&rdquo和尚回答說:&ldquo大人是一郡之主,一舉一動,全郡都知道,豈止我一人知道?&rdquo又問,你怎麼認識我?回答說,太守不能認識郡中所有的人,全郡的人誰不認識太守呢?又問你知道我為什麼事出來?和尚說,是為某件案子的事而來。

    雙方早就派了他們的同夥,分散在您經過的沿路上了,不過都假裝不認識大人。

    明公聽了,恍然若有所失,又問,你怎麼不佯裝不認識我呢?老僧急忙跪下磕頭,說:&ldquo死罪死罪!就想等大人這麼問呢。

    大人作為一郡之主,政績不差于龔遂、黃霸。

    但使百姓心中稍嫌不足的就是好微服私訪。

    這不僅容易讓那些大奸大惡們施計加以利用,就是鄉裡小民,誰沒有親朋好友?誰沒有恩怨呢?訪查到甲的朋友,那麼甲就有理而乙沒有理;訪查到乙的同夥,甲就沒理而乙有理。

    詢問到與當事人有仇的,那麼當事人肯定沒理;詢訪到與當事人有恩的,那麼當亨人肯定有理。

    至于婦女小孩,所見所聞不真實;衰翁病婆,話語胡塗,這怎能做為定案的根據呢?大人親自訪查還是這樣,如果再依靠别人的所見所聞來定案,能有好效果嗎?而且,私訪的弊端,不僅僅體現在判案上。

    民情敗壞,私訪也有害。

    在修河渠、築堤堰上尤為突出。

    小民們隻顧自身的利益,當水有利于自己時,就竭力攔截自用;當水成患時,就把鄰裡當作溝壑,轉嫁災禍,這就是他們的神機妙算。

    誰肯出面根據地形的大局,制定長久的治水計劃呢?老僧是世外之人,本不應該幹預人世間的事物,何況官府的事務?但是佛法慈悲,舍身幫助衆人,隻要有利于事,就應該冒死直言相告。

    望大人明察。

    &rdquo明公深思老僧的一番話,竟不再私訪而回府去了。

    第二天,明大人派衙役給老和尚送錢糧。

    衙役回來向他報告說:&ldquo大人回府之後,老和尚對他的徒弟們說,我的心事已經了結。

    &rdquo競恬靜地辭世了。

    楊汶世先生曾講過這件事。

    姚安公說:&ldquo凡是審案斷案,隻要虛心研究觀察,真僞就會明了。

    過分相信别人和自己,都是不對的。

    過分聽信别人的弊端,正如老僧所講的;盲目相信自己的害處,也有說不完的例子。

    真想再有一個老和尚,也為我們說法。

    &rdquo 舅舅張健亭先生說:在野雲亭讀書時,同學們到佟氏花園舉行修禊活動。

    有人扶乩請仙,請問仙人姓名。

    觇仙題詞說:&ldquo偶攜女伴偶閑行,詞客何勞問姓名?記否瑤台明月夜,有人嗔喚許飛瓊。

    &rdquo同學再請仙人題下壇詩,乩仙又寫道:&ldquo三面紗窗對水開,佟園還是舊樓台。

    東風吹綠池塘草,我到人間又一回。

    &rdquo大家竊竊私語,認為詩歌的感情凄涼動人,恐怕是才女的幽魂來了。

    不過,附近沒有這樣一個大家閨秀,難道是在這裡煉形拜月的仙女嗎?大家都動情了,有人站立沉思,有人講一些有調情色彩的話。

    乩壇上忽然揮動木筆,大書道:&ldquo衰翁憔悴雪盈颠,傅粉熏香看少年。

    偶遣諸郎作癡夢,可憐直拜小婵娟。

    &rdquo後面又寫了一個大大的&ldquo笑&rdquo字,仙人就回去了。

    這不知是那個朝代的詩人鬼魂,做出這種狡猾的行為。

    大概也是因為同學叫他來時,也有些輕薄的态度,所以會這樣。

     胡厚庵先生說:有個書生與一個狐女親昵相愛。

    最初相遇時,狐女就給了韋生一個二寸長的葫蘆,讓他佩帶在衣帶上,自己鑽入其中。

    書生想要見她,就拔去葫蘆塞兒,狐女就出來與他幽會,然後仍鑽回到葫蘆中。

    一天,書生在街上行走,葫蘆被小偷兒偷去了。

    從此後,他與狐女斷絕了往來,心中總是悶悶不樂。

    一次,偶爾到效外散步,以排解心中的郁結。

    忽然,聽到叢林中有人召呼他,那是狐女的聲音。

    書生尋聲而往,想與她談話,但狐女藏匿起來不肯露面,說:&ldquo奴家模樣已經變了,不再是人形,所以不能再和您相見了。

    &rdquo書生奇怪地問她原因何在,狐女哭泣着說:&ldquo采補煉形,是狐家修煉之常理。

    近來,不知哪兒來了一個道士,又來搜捕我們狐輩,供他采補。

    隻要被他抓住,他就念神咒來施以控制,使被俘者僵滞如木偶,任其所為。

    偶或遇上道力較強的狐,吸不出他的精氣,道士就把他蒸成肉脯吃掉。

    肉體被道士吃掉,精氣自然也被他吸收。

    奴家鑽入葫蘆就是為了躲避這一劫難,想不到還是被他找到了,抓回了他的住處。

    奴家懼怕受湯镬之苦,已将丹真獻出,方得苟延殘喘。

    但是因為失去了丹真,所以又恢複了獸形,如果想再化做人形,又需修煉二、三百年。

    到那時天荒地老,恐怕你我再無相會之期了;奴家感念您的舊恩,所以現在呼喚您以為訣别。

    請您千萬保重,不要再思念我了,書生聽罷憤憤地說:&ldquo為什麼不到神那裡去告他?&rdquo狐女說:&ldquo告他的多了。

    但是神認為狐類采補煉形,悖于天理;道士采狐類精氣修煉,是悖于上述之理的理;殺人者被人殺,是自作自受,所以神對此置之不理。

    由此可知,千方百計地巧取豪奪,實際上是自我戕害。

    從今以後,我将專心于吐納之功,不再重操采補之術了。

    &rdquo這件事發生在乾隆丁巳、戊午年間,厚庵先生曾經親眼見過上面說的那位書生。

    幾年之後,聽說山東境内有一個道土被雷劈死了。

    有人說,這就是前面說過的那個道士,他因為淫殺過度,遭到天誅。

    螳螂捕蟬,黃雀在後,挾彈者又在其後,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我的堂弟東白住宅在村西的井旁。

    從前還沒有建造他這所住宅的時候,圍了一國土牆,沿着土牆,又建了一國土屋。

    其中有幾間土屋,夜裡總有敲門聲。

    雖然沒出什麼事,但住在裡面的人總是坐卧不安。

    一天,門旁的一堵土牆倒塌了,牆裡露出一個木頭人來,作着擡手敵門的姿勢,身上貼有符口。

    人們這才知道是工匠對主人有怨,造下這個木人來報複。

    所以說,不能輕易與小人交友,但也不可輕易得罪他們。

     何子山先生說,雍正初年,有一道士善用符口。

    他來到西山深處,喜愛這裡的山林和泉水,打算建屋修身靜養。

    當地人說,這兒是鬼魅的巢穴,伐木、打柴的人不成群結隊,都不敢上這裡來,甚至豺狼虎豹也不能在此居住。

    先生應當慎重。

    道士不聽。

    沒過多久,鬼魅一起作怪,有的偷建屋周的材料;有的迷魇工匠;有的毀壞器具物品;有的則弄髒飲水和食物。

    使他像行走在荊棘叢中,步步是阻礙;像四周野火燒起,草葉亂飛,即便有千手千眼,也應付不過來。

    道士大怒,設壇作法請雷部神将。

    神降下,而妖鬼已先逃跑了。

    神搜索空山,毫無所獲,便離去了。

    但過了幾天鬼魅又集合而來。

    這樣反複幾次,神怪罪道士輕慢,請也不來了。

    道士便一手拿印,一手持寶劍,獨自與鬼魅戰。

    竟被鬼妖打翻在地,拔去胡須,打得鼻青眼腫,扒光衣服倒挂在樹上。

    幸虧遇到個砍柴的把他解救下來。

    他狼狽地逃走了。

    道士不過依仗自己的法術。

    在大勢所趨之時,即使是聖人也難于扭轉局勢。

    團夥已形成,縱然是帝王也不能攻破。

    時間一久就會發難;這種人多了殺也殺不光。

    所以唐王朝排除了牛李黨争,但對河北的藩鎮割據卻束手無策。

    道士不知寡衆的形勢,不辨主客的局面,自不量力地往刀刃上撞,失敗也是理所當然的。

     小人的計謀千變萬化,常常趁有機會就施行巧計。

    小時候,聽說村裡有戶人家半夜聽到腳步聲,以為是強盜,就舉着火把到處搜捕,卻又不見蹤迹。

    大家知道是妖怪,也就不再找了。

    不久,小偷知道這件事,晚上就去這戶人家偷竊。

    這戶人家仍然以為是妖怪,就隻顧睡覺,不去理睬,小偷就痛快地幹了一番。

    這件事還是乘機而做的。

    這縣有個縣令,相信理學,憎恨僧人像仇人一樣。

    有一天,僧人報告被盜,縣令當堂訓斥道:&ldquo你的佛法沒有靈驗的話,怎能得到供養?你的佛法有靈驗的話,難道不會讓盜賊得到報應,卻反過來要麻煩長官嗎?&rdquo說罷,擺了擺手,就讓僧人離開,還對人說:&ldquo假使天下的太守縣令都用我這辦法,僧人不用淘汰,就會自動解散了!&rdquo僧人本來十分狡猾,就明裡和徒弟們做佛事祈禱,暗中收買一個讨飯人,讓他捧着一些衣物跪在寺門外,樣子像呆子一樣。

    大家都說這寺裡佛法靈驗,百姓們的布施越發豐盛。

    這是反用計謀,使害我的人變成助戒的人。

    人情都是這樣,依仗一種道理和小人争鬥,哪有什麼好處呢! 張某和瞿某,小時候是同學,長年友善。

    後來,瞿某與人打官司,張某接受了人家的金錢,探出了瞿某的秘密,洩露給瞿某的仇家。

    瞿某因此而大受其辱,陷于窘境。

    瞿某聽說張某從中搗鬼,對他恨之入骨。

    但因張某事情辦得機密,未抓到他的把柄,所以瞿某表面上仍與他維持關系。

    不久,張某突然死了,瞿某千考百計娶來張某的媳婦。

    雖然事事依禮而行,但平時談話,瞿某對她仍以嫂相稱。

    張某的媳婦為人質樸,以為新夫出于憐愛,與她往來戲谑,所以并不介意。

    一天,瞿某與她一同進餐,忽然蹦起來喊着自己的名字說:&ldquo瞿某,你太過分了!我固然是負心之人,但我的媳婦已經歸你了,這完全可以補償我的過失,你為什麼還要稱她為嫂呢?女人死了丈夫轉嫁他人是常事,男人娶再嫁之婦也是常事。

    我既然已經死了,就不能禁止我的媳婦嫁人,當然也不能禁止你娶她。

    我已經失掉了朋友的義氣,也就無權責備你娶朋友的媳婦。

    現在,你不把她當成媳婦來對待,仍帶着我的姓稱她為張大嫂,所以,你不是娶了我的媳婦,而是在奸淫我的妻子。

    對奸淫我妻子的人,我就有權将他殺死了。

    &rdquo瞿某從此颠狂起來,沒幾天就死了。

    如果用直截了當的方法進行報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