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灤陽消夏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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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文恪任少司空時,說以前住在富陽縣鄉下,有個村叟坐在鄰居家,聽見讀書聲,說這是位貴人,請見見面。

    他再三仔細地端詳我,又問了生辰八字,沉思了好半天,說:&ldquo看你的命相,都是一品官。

    在某某年可以任知縣,某某年管轄大縣,某某年正式任命為大縣縣令,某某年升通判,某某年升知府,某某年由知府升任布政使,某某年升巡撫,某某年升總督,請好自為之,以後你會知道我的話沒錯。

    後來再沒看見過這個老人,他的話也沒應驗。

    但是仔細比較生平所任官職,則所謂知縣,就是由拔貢得任戶部的七品官。

    所謂管轄大縣,就是被任為庶吉士。

    所謂正式任命,就是指任編修。

    所謂通判,是指任中允。

    所謂知府,是指任侍讀學士。

    所謂布政使,是指任内閣學士。

    所謂巡撫,是指任工部侍郎。

    這些官職品級都相符,任職時間也相符,不同的是村叟說的是地方官,而我所任的是京官。

    說起來他的話應驗又不應驗,不應驗又應驗。

    隻是不知他說的總督,相應将任什麼。

    後來董文恪在這一年裡升任禮部尚書,和總督的品級也相符了。

    按幹支推算,或有奇驗,或完全不應驗,或一半應驗、一半不應驗。

    我曾就聽見的最确切的事例,反複深思所謂八字的貴賤貧富,大概情況也是這樣。

    這中間,人事消長盛衰,也略有異同。

    無錫鄒小山先生的夫人和安州陳密山先生的夫人,八字幹支都一樣。

    鄒小山任官禮部侍郎,陳密山任官貴州布政使。

    兩人都是二品官。

    論職位,布政使不如侍郎尊貴;論俸祿,則侍郎不如布政使豐厚。

    兩者互有所補。

    兩位夫人都長壽,陳夫人早寡,但晚年健康安樂;鄒夫人與丈夫白頭偕老,但晚年喪子,家庭經濟狀況也不大好。

    兩者又互有所補。

    這或者可能是因兩人地處南北,生辰時間不同所緻。

    我第六個侄和奴仆劉雲鵬,出生時隻隔着一道牆,兩扇窗戶相對着,兩人同時降生唏哭,不僅同一時刻,而且是同一分秒。

    我的侄長到十六歲時夭折,奴仆如今還在。

    莫非賦予這條命的福祿,有一定數量?我侄子生長在富貴之中,先把福祿消耗盡了;奴仆生長在貧賤之中,消耗不多,福祿還沒有用盡?盈虧的情況,從道理上講當然是這樣,待遇見懂得命運的人來詳細解釋吧。

     曾伯祖光吉公,在康熙初年任鎮番縣守備,說是有位李太學的妻子,常常虐待妾,發怒則扒下妾的褲子鞭打,幾乎沒有一天不打。

    裡中有位老太太能進入陰間,即所謂的走無常,她對李妻說:&ldquo娘子和妾有夙冤,但應該打她二百鞭。

    如今你妒火旺盛,鞭打她幾乎超過了十多倍,那麼你就又欠她的了。

    況且良家婦女受刑,按着官家的法也不扒衣服,而娘子則一定要扒她的衣服侮辱她。

    你覺得這樣非常痛快,但犯了鬼神的忌諱。

    娘子和我交情厚,我偷看了陰間的籍冊,不敢不告訴你。

    &rdquo李妻嘲笑道:&ldquo死婆子胡說,想讓我禱告好撈錢麼P險好這時經略使莫落,激起王輔臣的叛變,亂黨蜂起。

    李太學在兵亂中喪生,他的妾歸了副将韓公。

    韓公喜歡李妾的聰慧,極為寵愛。

    韓公沒有正妻,家政便掌握在這個妾的手中。

    李妻被亂賊掠去,亂賊敗亡,李妻被俘,分賞給将士,恰好分給了韓公。

    李妾把李妻當做奴婢,叫她跪在堂上說:&ldquo你如能受我指揮,每天早上起來,先跪在梳妝台前,自己脫了褲子,趴在她上挨五鞭,然後聽使喚,這樣就讓你活命。

    不然,你是賊黨的妻子,就把你殺了,把你割成一寸寸長,喂豬狗。

    &rdquo李妻害怕死了什麼也沒有了,便叩頭願意遵命。

    但是妾并非希望她馬上死,鞭打也不很重,隻要讓她知道痛苦而已。

    過了一年多,李妻得病死去。

    計算起鞭數來,也差不多相當于李妾挨的鞭數了。

    李妻真是頑固無恥呵。

    她也遭到鬼神的忌恨,在暗中削奪她的精力。

    這事韓公并不諱避,并且舉它當例子來說明報應,所以人們知道得比較詳細。

    韓公又說,這就像完全對換所處地位一樣。

    明代他曾到襄鄧一帶去遊玩,和術士張鴛湖住在一個館舍裡。

    張鴛湖知道館舍主人的妻子虐待妾過分,心中不平,私下裡說:&ldquo道家有借形法。

    即還沒有修煉成,氣血已衰弱,不能還丹,便找一個壯健的人,乘他睡覺之際和他換身體。

    我曾學過這種法,姑且試試。

    &rdquo第二天,主人忽然聽見妻子在妾房裡說話,妾在妻子房裡說話。

    等出了門,則發現妻子聲音的是妾,發妾聲音的是妻。

    妾得到了妻子身體,隻是默默坐在那兒;妻子得了妾的身體,很不甘心,紛紛擾擾地争執不休,親族也斷不了這事。

    告到官府,官員發怒說是妖妄,把她的丈夫打了一頓,趕出去了。

    大家都沒有什麼法子。

    不過根據形體辯别,妻子實際上是妾。

    妾不是妻予,不能行使妻子的權力,隻好分開來住了一輩子。

    這事尤其奇異。

     相傳曾經有位塾師,夏夜月明朗照之時,他周圍站滿了一群學生,接着帶他們來到河間獻王祠外的田埂上乘涼,閑着無事,遂講解<三百篇》拟題應考之法,聲音洪亮,如敲鐘鼓。

    接着,又叫學生們朗讀《孝經》,正在朗誦之際,塾師擡起頭來,忽見祠堂門前的兩棵五圍粗的古柏樹下,隐隐約約好象有人。

    走近一看,奇形怪狀,不象人樣,但自信在獻王祠前不會有孤魂野鬼,于是上前請問那些人的姓名,回答說叫毛苌、叫貫長卿、顔芝,叉問何事至此,答日為了拜見獻王而至此。

    塾師求之不得,再次叩拜請求傳授經義。

    隻聽見毛苌、貫長卿齊聲回答:&ldquo你所講解,無法理解,沒法講授。

    &rdquo塾師再拜說:&ldquo《詩》義深奧無窮,象我這樣愚笨的人更能教會,顔先生給我講講《孝經》,可以嗎?&rdquo顔芝轉過臉去說:&ldquo剛才你們朗讀《孝經》,句句漏落颠倒,況且,這都不是我傳下的版本,不知從何講起。

    &rdquo不久,好象是獻王的聲音傳了過來:&ldquo門外何方醉鬼,一派胡言,吵了這麼久,也該滾了吧。

    &rdquo我認為這件事是高雅有識之士編出的笑話來嘲笑那些志趣不高、目光短淺的讀書人的。

    這正應了《莊子》裡的一句話:&ldquo空穴來風,桐乳來巢&rdquo。

     先父姚安公生性嚴厲,家中沒有雜七雜八的賓客。

    一天,姚安公同一個衣衫破爛的人說話,呼喚我們兄弟向他行禮說:&ldquo這是宋曼珠的曾孫,不通消息很久了,現今才見到。

    明末兵亂,你們的曾祖父年十一歲,在戰亂中流浪,靠着宋曼珠才活了下來。

    &rdquo于是想方設法替他謀求生計,并告誡我們兄弟說:&ldquo道義所應當報答的,不必談論因果報應,但是因果确實也不差。

    過去某公受人重生的恩惠,富貴了以後,看到恩人的子孫零落,他競淡漠得像個陌路之人。

    後來某公生病困頓,正在吃藥,恍恍惚惚看到恩人親手交給他兩封信,都沒有封口。

    一看,則是當年乞求救援的信。

    某公把杯子打翻在地上說:&lsquo我死得晚了!,這天晚上死去。

    &rdquo 按察宋蒙泉說:某公在明朝時做谏官,曾經舉行&ldquo扶乩&rdquo向神仙求問自己的壽命。

    神仙判斷他當死于某年某月某日。

    某公計算日期,已經不遠了,因此常郁郁不樂。

    可是,到了他當死的那個日子,卻安然無恙,後來進入本朝,官至九列。

    一次遇上同僚家舉行&ldquo扶乩&rdquo,當年在明朝告訴他壽數的那個神仙又降臨下來。

    他乘此機遇,叩問當年判斷沒有應驗的原因。

    神仙給他的判語說:&ldquo你不去死,我有什麼辦法!&rdquo某公仰首沉思,恍然大悟,急命備車告退。

    原來,神仙所判的某公死期是甲申年三月十九日,這天正是明朝滅亡,崇祯皇帝自缢煤山,明朝百官從主赴難的日子。

    某公沒赴難才存活下來。

     沈椒園先生任鳌峰書院山長時,拿出一方高邑人趙宗毅的舊硯給我看。

    硯額上有&ldquo東方未明之硯&rdquo六個字;硯背有銘文,寫道:&ldquo殘月淡淡,太白星閃閃。

    雞叫三遍,更敲五聲,這時寫奏疏彈劾大宦官。

    事情成功就記你一功,不成功則和你一起遭貶。

    &rdquo大概在彈劾魏忠賢時,用這塊硯研磨書寫奏疏。

    末尾有一行小字,題道:&ldquo門人王铎書&rdquo。

    這一行字遺漏沒有刻,但黑色痕迹深入硯中,硯台幹時看不見。

    用水一浸,這五個字就清楚了。

    相傳開始讓王铎寫這段銘文,還沒來得及刻,趙忠毅便被貶了。

    後來趙忠毅在貶所刻了這段銘文,告訴刻工末一行不刻。

    然而過了一百多年,這一行字還沒有被洗去,這事也極反常。

    有人說趙忠毅嫉惡如仇。

    漁洋山人筆記中說王铎人品日下,書品也日下。

    而趙忠毅已先自察覺了。

    去掉他的名字,即擯棄他的意思。

    但他的名字仍洗不去,是為了顯示他曾為趙忠毅所擯棄。

    天地鬼神,常在一件事中偶然顯露出其機巧,以使人有所警醒。

    這件事也許就是這樣的吧。

     乾隆庚午年,官庫玉器被盜。

    官吏逐個搜查各苑戶,苑戶常明對簿時,忽作童子聲:&ldquo玉器沒丢,人倒是殺了,殺的就是我,我是死魂。

    &rdquo官吏大驚,遂扭送常明到刑部接受訊問。

    審理此案的人是姚安公、餘文儀等人。

    鬼魂先說:&ldquo我叫二格,十四歲,家住海澱,父親名叫孛星望。

    去年正月十五,常明帶我看花燈,回來時,夜深人靜,常明玩弄我,我全力掙紮并說要告訴我父親。

    常明惱羞成怒,解下衣帶把我勒死,埋在河岸邊。

    父親懷疑常明把我藏了,控告至巡城禦史那,因未找到證據,案件移送到刑部,決定另外緝拿真兇。

    我的靈魂常跟着常明,不過不能近他的身體,隻要相距四五尺,便覺得他熾熱如火焰一般讓我熱得難受,後來,他的熱力稍微減弱了些,距離先減為二三尺,最後是一尺左右,昨天,我才一點兒也覺不到熱力,于是趕快附在他身上。

    &rdquo鬼魂又說:&ldquo一審時,我已随常明到刑部。

    &rdquo接着,鬼魂說出了日期,于是,官府搜索出舊案宗,又得知鬼魂屍體在河岸邊第幾棵柳樹旁。

    挖開一看,果見屍體仍未曾腐爛。

    找來他的父親,經辨認,他父親嚎啕不已:&ldquo是我可憐的兒子啊&hellip&hellip&rdquo這樣,一場虛幻的案子,終于查證屬實。

    訊問時,鬼魂叫常明的名字,則好象他忽然夢醒象活人一樣,說話也是常明的聲調;而叫二格的名字時,又好象昏死過去,又變成了二格的聲音。

    就這樣,兩種聲調互相辯論了一會兒,常明終于理屈詞窮,隻好服罪。

    另外,父子倆叙說家事,皆條理分明。

    到此,本案已無可疑之處,于是呈報實情于上,依法判決。

    判決令下達之日,鬼魂異常高興。

    二格生前以賣糕為生,這時,忽然高聲吆喝道:&ldquo賣糕!賣糕!&rdquo昕到這熟悉的聲音,父親又高興又難過地說:&ldquo兒啊!好久沒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