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8卷 卷九十八 荊公新學略(全氏補本)
關燈
小
中
大
荊公新學略 (全祖望補本)
荊公新學略表
王安石 (子)雱
(廬陵門人。
) 龔原 鄒浩(別為《陳鄒諸儒學案》。
) 沈躬行(別見《周許諸儒學案》。
) 王無咎 晏防 陸佃 (子)宰 (孫)遊 呂希哲(別為《滎陽學案》。
) 汪澥 鄭俠 蔡肇 陳祥道 (弟)晹 許允成 (別附)呂惠卿 蔡京 蔡卞 林希 蹇序辰 (父周輔。
) 楊畏 馬希孟 方愨 孟厚(別見《劉李諸儒學案》。
) 王昭禹 鄭宗顏 耿南仲 王安中 (並為新學者。
) 李純甫(別為《屏山鳴道集說略》。
(王學餘派。
) 王安禮 (玄孫)厚之(別見《象山學案》。
) 王安國 (並荊公弟。
) 曾鞏(別見《廬陵學案》。
) 孫侔 (並荊公講友。
) 宋保國 (荊公學侶。
) ---- 荊公新學略序錄 祖望謹案:荊公《淮南雜說》初出,見者以為《孟子》。
老泉文初出,見者以為《荀子》。
已而聚訟大起。
《三經新義》累數十年而始廢,而蜀學亦遂為敵國。
上下《學案》者,不可不窮其本末也。
且荊公欲明聖學而雜于憚,蘇氏出于縱橫之學而亦雜于禪,甚矣,西竺之能張其軍也!述《荊公新學略》及《蜀學略》。
(梓材案:是條《序錄》兼蜀學而言之,謝山以其並為雜學,故列之《學案》後,別謂之《學略》雲。
) ◆廬陵門人 文公王臨川先生安石 王安石,字介甫,臨川人。
蚤有盛名。
舉進士高第,簽書淮南節度判官。
召試館職,固辭。
知鄞縣,三日一治縣事,起堤堰,決陂塘,為水陸之利,貸穀于民,立息以償,俾新陳相易,邑人便之。
通判舒州,以文潞公薦,再召試為群牧判官,出知常州,提點江東刑獄。
入為三司度支判官,獻書萬餘言,極陳當世之務。
除直集賢院,累辭,不獲命,始就職。
除同修起居注,固辭,遂除知制誥。
神宗即位,除知江寧府。
召為翰林學士,未幾,參知政事。
先生既執政,設制置三司條例司,與知樞密院陳升之同領之,而青苗、免役、市易、保甲等法相繼興矣。
自變法以來,禦史中丞呂誨等力請罷條例司并青苗等法,諫官孫莘老覺、李公擇常、胡完夫宗愈、禦史張天祺戩、王子韶、陳古靈襄、程明道顥皆論安石變法非是,以次罷去。
前宰相韓魏公琦,亦上疏論青苗之害,先生稱疾求分司,不許。
三年,拜禮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知制誥。
其徒呂惠卿修撰經義。
先生提舉王韶取熙河、洮、岷、疊、宕等州,先生率群臣入賀,神宗解玉帶賜之,以旌其功。
慈聖光獻皇後、宣仁聖烈皇後間見神宗,流涕言新法之不便者,且言王安石亂天下,神宗亦流涕,退,命先生裁損之,先生重為解,乃已。
七年,神宗以久旱,益疑新法之不便,遂以吏部尚書、觀文殿大學士知江寧府。
明年,復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初,呂惠卿為先生所知,驟引至執政。
洎先生再相,苟可以中先生,無不為也。
會先生子雱卒,先生丐奉祠,以使相為集禧觀使,封舒國公。
又辭使相,乃以左僕射為觀文殿大學士。
元豐三年,改封荊國公,退居金陵,始悔恨為惠卿所誤。
哲宗即位,拜司空。
明年,卒,贈太傳。
紹聖初,諡曰文,配享神宗廟庭。
崇寧二年,配享文宣王廟。
靖康元年,停文宣王配享,列于從祀。
後又罷配享神宗廟,而奪其封爵。
初,先生提舉修撰經義訓釋《詩》、《書》、《周官》,既成,頒之學官,天下號曰「新義」。
(雲濠案:荊公著有《臨川集》一百卷、《後集》八十卷、《易義》二十卷、《洪範傳》一卷、《詩經新義》三十卷、《左氏解》一卷、《禮記要義》二卷、《孝經義》一卷、《論語解》十卷、《孟子解》十四卷、《老子注》二卷。
)晚歲,為《字說》二十四卷,學者爭傳習之,且以經試于有司,必宗其說,少異,輒不中程。
先生性強忮,遇事無可否,自信所見,執意不。
至議變法,而在廷交執不可,先生傳經義,出己意,辯論輒數百言,眾皆不能詘。
甚者謂:「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卹。
」罷詘中外老成人幾盡,多用門下儇慧少年。
久之,以旱引去。
洎復相,歲餘罷,終神宗世八年不復召,而恩顧不久衰雲。
(參《東都事略》。
) 祖望謹案:靖康間,以龜山言不當配享,乃降安石于從祀。
紹興六年,張魏公獨相,以陳公輔言,禁臨川學。
乾道五年,魏元履請去荊公父子,不果。
淳熙四年,趙粹中又言之。
上以輔臣之言,謂前後毀譽雖不同,其文章終不可掩,但去王雱,而議升範、歐、馬、蘇,亦不果。
臨川文集 仁義禮信,天下之達道,而王霸之所同也。
夫王之與霸,其所以用者則同,而其所以名者則異。
何也﹖蓋其心異而已矣。
其心異則其事異,其事異則其功異,其功異則其名不得不異也。
王者之道,其心非有求于天下也,所以為仁義禮信者,以為吾所當為而已矣。
以仁義禮信修其身而移之政,則天下莫不化之也。
是故,王者之治,知為之于此,不知求之于彼,而彼固已化矣。
霸者之道則不然,其心未嘗仁也,而患天下惡其不仁,于是示之以仁;其心未嘗義也,而患天下惡其不義,于是示之以義;其于禮信亦若是而已矣。
是故,霸者之心為利,而假王者之道以示其所欲,其有為也,唯恐民之不見而天下之不聞也,故曰其心異也。
齊桓公劫于曹沫之刃而許歸其地,夫欲歸其地者,非吾之心也,許之者,免死而已。
由王者之道,則勿歸焉可也,而桓公必歸之地。
晉文公伐原,約三日而退。
三日而原不降,由王者之道,則雖待其降焉可也,而文公必退其師,蓋欲其信示于民者也。
凡所為仁義禮亦無以異于此矣,故曰其事異也。
王者之大,若天地然,天地無所勞于萬物,而萬物各得其性,萬物雖得其性,而莫知其為天地之功也,王者無所勞于天下,而天下各得其治,雖得其治,然而莫知其為王者之德也。
霸者之道則不然,若世之惠人耳,寒而與之衣,饑而與之食,民雖知吾之惠,而吾之惠亦不能及夫廣也,故曰其功異也。
夫王霸之道則異矣,其用至誠以求其利,而天下與之,故王者之道,雖不求利之所歸,霸者之道,不主于利,然不假王者之事以接天下,則天下孰與之哉!(《王霸論》。
) 性、情一也。
世有論者曰:「性善情惡。
」是徒識性、情之名,而不知性、情之實也。
喜怒哀樂好惡欲,未發于外而存于心,性也。
喜怒哀樂好惡欲,發于外而見于行,情也。
性者情之本,情者性之用,故吾曰:「性、情一也。
」彼曰性善,無它,是嘗讀孟子之書而未嘗求孟子之意耳。
彼曰情惡,無它,是有見于天下之以此七者而入于惡,而不知七者之出于性耳。
故此七者,人生而有之,接于物而後動焉,動而當于理則聖也,賢也,不當于理則小人也。
彼徒有見于情之發于外者為外物之所累而遂入于惡也,因曰「情,惡也」;「害性者,情也」,是曾不察于情之發于外而為外物之所感而遂入于善者乎!蓋君子養性之善故情亦善,小人養性之惡故情亦惡,故君子之所以為君子莫非情也,小人之所以為小人莫非情也。
彼論之失者,以其求性于君子,求情于小人耳。
自其所謂情者,莫非喜怒哀樂好惡欲也。
舜之聖也,象喜亦喜;使舜當喜而不喜,則豈足以為舜乎﹖文王之聖也,王赫斯怒;當怒而不怒,則豈足以為文王乎﹖舉此二者而明之,則其餘可知矣。
如其廢情,則性雖善,何以自明哉!誠如今論者之說,無情者善,則是若木石者尚矣!是以知性情之相須,猶弓矢之相待而用,若夫善惡,則猶中與不中也。
曰:「然則性有惡乎﹖」曰:「孟子曰:『養其大體為大人,養其小體為小人。
』揚子曰:『人之性,善惡混。
』是知性可以為惡也。
」(《性情論》。
) 世之論者曰:「惠者輕與,勇者輕死,臨財而不訾,臨難而不避者,聖人之所取,而君子之行也。
」吾曰:「不然。
惠者重與,勇者重死,臨財而不訾,臨難而不避者,聖人之所疾,而小人之行也。
」故所謂君子之行者有二焉:其未發也,慎而已矣;其既發也,義而已矣。
慎則待義而後決,義則待宜而後動,蓋不苟而已也。
《易》曰:「吉兇悔吝生乎動。
」言動者,賢不肖之所以分,不可以苟耳;是以,君子之動,苟得已,則斯靜矣。
故于義,有可以不與、不死之道,而必與、必死者,雖眾人之所謂難能,而君子未必善也;于義,有可與、可死之道,而不與、不死者,雖眾人之所謂易出,而君子未必非也。
是故尚難而賤易者,小人之行也;無難無易而惟義之是者,君子之行也。
傳曰:「義者,天下之制也,制行而不以義,雖出乎聖人所不能,亦歸于小人而已矣。
」季路之為人,可謂賢也,而孔子曰:「由也好勇過我,無所取材。
」夫孔子之行,惟義之是,而子路過之,是過于義也,為行而過于義,宜乎孔子之無取于其材也。
勇過于義,孔子不取,則惠之過于義,亦可知矣。
孟子曰:「可以與,可以無與,與傷惠。
可以死,可以無死,死傷勇。
」蓋君子之動,必于義無所疑而後發,苟有疑焉,斯無動也。
《語》曰:「多見闕殆,慎行其餘,則寡悔。
」言君子之行,當慎處于善耳,而世有言《孟子》者曰:「孟子之文,傳之者有所誤也。
孟子之意,當曰『無與傷惠,無死傷勇』。
」嗚呼!蓋亦勿思而已矣。
(《勇惠論》。
) 仁者,聖之次也;智者,仁之次也。
未有仁而不知者也,未有知而不仁者也。
然則,何知仁之別哉﹖以其所以得仁者異也,仁,吾所有也,臨行而不思,臨言而不擇,發之于事而無不當于仁也,此仁者之事也。
仁,吾所未有也,吾能知其為仁也,臨行而思,臨言而擇,發之于事而無不當于仁也,此知者之事也。
其所以得仁則異矣,及其為仁則一也。
孔子曰:「仁者靜,知者動。
」何也﹖曰,譬今有二賈也,一則既富矣,一則知富之術而未富也。
既富者,雖焚舟折車無事于賈可也;知富之術而未富者,則不得無事也。
此仁、知之所以異其動靜也。
吾之仁,足以上格乎天,下浹乎草木,旁溢乎四夷,而吾之用不匱也,然則吾何求哉!此仁者之所以能靜也。
吾之知,欲以上格乎天,下浹乎草木,旁溢乎四夷,而吾之用有時而匱也,然則吾可以無求乎!此知者之所以必動也。
故曰:「仁者樂山,知者樂水。
」山者靜而利物者也,水者動而利物者也,其動靜則異,其利物則同矣。
曰「仁者壽,知者樂」,然則仁者不樂,知者不壽
) 龔原 鄒浩(別為《陳鄒諸儒學案》。
) 沈躬行(別見《周許諸儒學案》。
) 王無咎 晏防 陸佃 (子)宰 (孫)遊 呂希哲(別為《滎陽學案》。
) 汪澥 鄭俠 蔡肇 陳祥道 (弟)晹 許允成 (別附)呂惠卿 蔡京 蔡卞 林希 蹇序辰 (父周輔。
) 楊畏 馬希孟 方愨 孟厚(別見《劉李諸儒學案》。
) 王昭禹 鄭宗顏 耿南仲 王安中 (並為新學者。
) 李純甫(別為《屏山鳴道集說略》。
(王學餘派。
) 王安禮 (玄孫)厚之(別見《象山學案》。
) 王安國 (並荊公弟。
) 曾鞏(別見《廬陵學案》。
) 孫侔 (並荊公講友。
) 宋保國 (荊公學侶。
) ---- 荊公新學略序錄 祖望謹案:荊公《淮南雜說》初出,見者以為《孟子》。
老泉文初出,見者以為《荀子》。
已而聚訟大起。
《三經新義》累數十年而始廢,而蜀學亦遂為敵國。
上下《學案》者,不可不窮其本末也。
且荊公欲明聖學而雜于憚,蘇氏出于縱橫之學而亦雜于禪,甚矣,西竺之能張其軍也!述《荊公新學略》及《蜀學略》。
(梓材案:是條《序錄》兼蜀學而言之,謝山以其並為雜學,故列之《學案》後,別謂之《學略》雲。
) ◆廬陵門人 文公王臨川先生安石 王安石,字介甫,臨川人。
蚤有盛名。
舉進士高第,簽書淮南節度判官。
召試館職,固辭。
知鄞縣,三日一治縣事,起堤堰,決陂塘,為水陸之利,貸穀于民,立息以償,俾新陳相易,邑人便之。
通判舒州,以文潞公薦,再召試為群牧判官,出知常州,提點江東刑獄。
入為三司度支判官,獻書萬餘言,極陳當世之務。
除直集賢院,累辭,不獲命,始就職。
除同修起居注,固辭,遂除知制誥。
神宗即位,除知江寧府。
召為翰林學士,未幾,參知政事。
先生既執政,設制置三司條例司,與知樞密院陳升之同領之,而青苗、免役、市易、保甲等法相繼興矣。
自變法以來,禦史中丞呂誨等力請罷條例司并青苗等法,諫官孫莘老覺、李公擇常、胡完夫宗愈、禦史張天祺戩、王子韶、陳古靈襄、程明道顥皆論安石變法非是,以次罷去。
前宰相韓魏公琦,亦上疏論青苗之害,先生稱疾求分司,不許。
三年,拜禮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知制誥。
其徒呂惠卿修撰經義。
先生提舉王韶取熙河、洮、岷、疊、宕等州,先生率群臣入賀,神宗解玉帶賜之,以旌其功。
慈聖光獻皇後、宣仁聖烈皇後間見神宗,流涕言新法之不便者,且言王安石亂天下,神宗亦流涕,退,命先生裁損之,先生重為解,乃已。
七年,神宗以久旱,益疑新法之不便,遂以吏部尚書、觀文殿大學士知江寧府。
明年,復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初,呂惠卿為先生所知,驟引至執政。
洎先生再相,苟可以中先生,無不為也。
會先生子雱卒,先生丐奉祠,以使相為集禧觀使,封舒國公。
又辭使相,乃以左僕射為觀文殿大學士。
元豐三年,改封荊國公,退居金陵,始悔恨為惠卿所誤。
哲宗即位,拜司空。
明年,卒,贈太傳。
紹聖初,諡曰文,配享神宗廟庭。
崇寧二年,配享文宣王廟。
靖康元年,停文宣王配享,列于從祀。
後又罷配享神宗廟,而奪其封爵。
初,先生提舉修撰經義訓釋《詩》、《書》、《周官》,既成,頒之學官,天下號曰「新義」。
(雲濠案:荊公著有《臨川集》一百卷、《後集》八十卷、《易義》二十卷、《洪範傳》一卷、《詩經新義》三十卷、《左氏解》一卷、《禮記要義》二卷、《孝經義》一卷、《論語解》十卷、《孟子解》十四卷、《老子注》二卷。
)晚歲,為《字說》二十四卷,學者爭傳習之,且以經試于有司,必宗其說,少異,輒不中程。
先生性強忮,遇事無可否,自信所見,執意不。
至議變法,而在廷交執不可,先生傳經義,出己意,辯論輒數百言,眾皆不能詘。
甚者謂:「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卹。
」罷詘中外老成人幾盡,多用門下儇慧少年。
久之,以旱引去。
洎復相,歲餘罷,終神宗世八年不復召,而恩顧不久衰雲。
(參《東都事略》。
) 祖望謹案:靖康間,以龜山言不當配享,乃降安石于從祀。
紹興六年,張魏公獨相,以陳公輔言,禁臨川學。
乾道五年,魏元履請去荊公父子,不果。
淳熙四年,趙粹中又言之。
上以輔臣之言,謂前後毀譽雖不同,其文章終不可掩,但去王雱,而議升範、歐、馬、蘇,亦不果。
臨川文集 仁義禮信,天下之達道,而王霸之所同也。
夫王之與霸,其所以用者則同,而其所以名者則異。
何也﹖蓋其心異而已矣。
其心異則其事異,其事異則其功異,其功異則其名不得不異也。
王者之道,其心非有求于天下也,所以為仁義禮信者,以為吾所當為而已矣。
以仁義禮信修其身而移之政,則天下莫不化之也。
是故,王者之治,知為之于此,不知求之于彼,而彼固已化矣。
霸者之道則不然,其心未嘗仁也,而患天下惡其不仁,于是示之以仁;其心未嘗義也,而患天下惡其不義,于是示之以義;其于禮信亦若是而已矣。
是故,霸者之心為利,而假王者之道以示其所欲,其有為也,唯恐民之不見而天下之不聞也,故曰其心異也。
齊桓公劫于曹沫之刃而許歸其地,夫欲歸其地者,非吾之心也,許之者,免死而已。
由王者之道,則勿歸焉可也,而桓公必歸之地。
晉文公伐原,約三日而退。
三日而原不降,由王者之道,則雖待其降焉可也,而文公必退其師,蓋欲其信示于民者也。
凡所為仁義禮亦無以異于此矣,故曰其事異也。
王者之大,若天地然,天地無所勞于萬物,而萬物各得其性,萬物雖得其性,而莫知其為天地之功也,王者無所勞于天下,而天下各得其治,雖得其治,然而莫知其為王者之德也。
霸者之道則不然,若世之惠人耳,寒而與之衣,饑而與之食,民雖知吾之惠,而吾之惠亦不能及夫廣也,故曰其功異也。
夫王霸之道則異矣,其用至誠以求其利,而天下與之,故王者之道,雖不求利之所歸,霸者之道,不主于利,然不假王者之事以接天下,則天下孰與之哉!(《王霸論》。
) 性、情一也。
世有論者曰:「性善情惡。
」是徒識性、情之名,而不知性、情之實也。
喜怒哀樂好惡欲,未發于外而存于心,性也。
喜怒哀樂好惡欲,發于外而見于行,情也。
性者情之本,情者性之用,故吾曰:「性、情一也。
」彼曰性善,無它,是嘗讀孟子之書而未嘗求孟子之意耳。
彼曰情惡,無它,是有見于天下之以此七者而入于惡,而不知七者之出于性耳。
故此七者,人生而有之,接于物而後動焉,動而當于理則聖也,賢也,不當于理則小人也。
彼徒有見于情之發于外者為外物之所累而遂入于惡也,因曰「情,惡也」;「害性者,情也」,是曾不察于情之發于外而為外物之所感而遂入于善者乎!蓋君子養性之善故情亦善,小人養性之惡故情亦惡,故君子之所以為君子莫非情也,小人之所以為小人莫非情也。
彼論之失者,以其求性于君子,求情于小人耳。
自其所謂情者,莫非喜怒哀樂好惡欲也。
舜之聖也,象喜亦喜;使舜當喜而不喜,則豈足以為舜乎﹖文王之聖也,王赫斯怒;當怒而不怒,則豈足以為文王乎﹖舉此二者而明之,則其餘可知矣。
如其廢情,則性雖善,何以自明哉!誠如今論者之說,無情者善,則是若木石者尚矣!是以知性情之相須,猶弓矢之相待而用,若夫善惡,則猶中與不中也。
曰:「然則性有惡乎﹖」曰:「孟子曰:『養其大體為大人,養其小體為小人。
』揚子曰:『人之性,善惡混。
』是知性可以為惡也。
」(《性情論》。
) 世之論者曰:「惠者輕與,勇者輕死,臨財而不訾,臨難而不避者,聖人之所取,而君子之行也。
」吾曰:「不然。
惠者重與,勇者重死,臨財而不訾,臨難而不避者,聖人之所疾,而小人之行也。
」故所謂君子之行者有二焉:其未發也,慎而已矣;其既發也,義而已矣。
慎則待義而後決,義則待宜而後動,蓋不苟而已也。
《易》曰:「吉兇悔吝生乎動。
」言動者,賢不肖之所以分,不可以苟耳;是以,君子之動,苟得已,則斯靜矣。
故于義,有可以不與、不死之道,而必與、必死者,雖眾人之所謂難能,而君子未必善也;于義,有可與、可死之道,而不與、不死者,雖眾人之所謂易出,而君子未必非也。
是故尚難而賤易者,小人之行也;無難無易而惟義之是者,君子之行也。
傳曰:「義者,天下之制也,制行而不以義,雖出乎聖人所不能,亦歸于小人而已矣。
」季路之為人,可謂賢也,而孔子曰:「由也好勇過我,無所取材。
」夫孔子之行,惟義之是,而子路過之,是過于義也,為行而過于義,宜乎孔子之無取于其材也。
勇過于義,孔子不取,則惠之過于義,亦可知矣。
孟子曰:「可以與,可以無與,與傷惠。
可以死,可以無死,死傷勇。
」蓋君子之動,必于義無所疑而後發,苟有疑焉,斯無動也。
《語》曰:「多見闕殆,慎行其餘,則寡悔。
」言君子之行,當慎處于善耳,而世有言《孟子》者曰:「孟子之文,傳之者有所誤也。
孟子之意,當曰『無與傷惠,無死傷勇』。
」嗚呼!蓋亦勿思而已矣。
(《勇惠論》。
) 仁者,聖之次也;智者,仁之次也。
未有仁而不知者也,未有知而不仁者也。
然則,何知仁之別哉﹖以其所以得仁者異也,仁,吾所有也,臨行而不思,臨言而不擇,發之于事而無不當于仁也,此仁者之事也。
仁,吾所未有也,吾能知其為仁也,臨行而思,臨言而擇,發之于事而無不當于仁也,此知者之事也。
其所以得仁則異矣,及其為仁則一也。
孔子曰:「仁者靜,知者動。
」何也﹖曰,譬今有二賈也,一則既富矣,一則知富之術而未富也。
既富者,雖焚舟折車無事于賈可也;知富之術而未富者,則不得無事也。
此仁、知之所以異其動靜也。
吾之仁,足以上格乎天,下浹乎草木,旁溢乎四夷,而吾之用不匱也,然則吾何求哉!此仁者之所以能靜也。
吾之知,欲以上格乎天,下浹乎草木,旁溢乎四夷,而吾之用有時而匱也,然則吾可以無求乎!此知者之所以必動也。
故曰:「仁者樂山,知者樂水。
」山者靜而利物者也,水者動而利物者也,其動靜則異,其利物則同矣。
曰「仁者壽,知者樂」,然則仁者不樂,知者不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