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5卷 卷八十五 深寧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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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實事而善惡形乎其中。

    愚竊謂如桓公以管仲九合諸侯以獎王室,孔子是之;如許叔入于許;又如葵丘之盟,同盟于幽;又如書有年,書大有年,公弟叔肸卒,豈皆非不善歟﹖若謂無褒,舉錄而罪之者,愚所未曉,邵子之說,是歟非歟﹖」 《春秋》書法,惟吾邵子知之,錄實事而善惡形乎其中者是也。

    又曰:「五霸功過不相掩,先褒其功,後貶其罪,夫是之謂褒貶。

    」其言得之。

    獨所謂褒貶者,是啟後世紛紛之疑也。

    常事不書,其說得之,而謂非常者不正,則非矣。

    謂事之非常,有貶而無褒,亦非矣。

    會稽□□曰:「無褒之義,諸人皆知之;無貶之義,子何知之﹖」姑以隱、桓之事言之。

    桓之弒兄,猶以公稱,何取乎其貶也﹖夫人姜氏,人皆醜之,會于禚,夫子不削其夫人,何言乎其貶﹖此直書而見其非常也。

    許叔入許,褒貶皆無之也。

    許絕十有五年,而直書之,何褒何貶焉﹖是直書而見其非常也。

    葵丘、幽、首止、召陵之盟,齊桓之尊王明矣,謂之貶邪,吾實不敢。

    以子糾葵丘之說考之,皆孔、孟之言也,貶何從而生與﹖季子來歸,吾不敢謂之貶也,褒其可乎﹖此皆書非常之例也。

    有年,大有年,因桓、宣之時而書之,亦非褒貶,此亦非常事也。

    宣公之螽蝝饑見于十五年,螽見于六年,大旱見于七年。

    自文公時,不雨之書不一,則其十六年之大有年,誠宜書,何褒貶焉!是非常而書,無疑矣。

    叔肸兄弟之義明矣,書之亦非常也。

     問:「《易》有辭象變占,《太玄》以方州部家擬辭象變占,其《太玄》方州部家九首之說傳諸世者,請喻其所長。

    」 《太玄》以蓋天之法為之,方州部家在上,此地承天之說也,起于牛宿,隨天而左行也。

    方州部家者,以元而生三方,方為三州,州為三部,部為三家。

    其所謂八十一者,則棄其方州部而言之也。

    先儒多以辭象變占擬《玄》之方州部家,僕獨以為非。

    《易》成六十四卦之後,一卦之內,必有辭焉,有象焉,有變焉,有占焉,是四者,缺一不可也。

    揚氏之《玄》,既棄其方州部,而獨取家,而為八十一,復取八十一,而為七百二十九,以贊是方州部者,緣三以起,于家若無預者焉。

    先儒嘗言《太玄》與《卦氣圖》偶合,邵子亦言《易》之卦始于《乾》而終于《未濟》,《玄》之首始于《中》而終于《養》,《中》者法于《中孚》,《養》者法于《頤》,此始終之異。

    自邵子、溫公、荊公尊《玄》之後,如二蘇譏《玄》之說,遂棄不道,然其中十有七卦,分而為二義,殊不可曉。

    所謂《卦氣圖》公辟侯卿大夫之定卦,亦不能通,執事其詳思之。

     問:「《易》有起于《中孚》者,未究其理。

    」 易起《中孚》,先儒之說甚詳。

     今錄其說,曰先儒言卦起《中孚》,非也,《中孚》復起于甲子耳。

    蓋由揚雄作《太玄》,以初卦準《中孚》,故先儒誤以為卦起《中孚》耳。

    夫六十四卦,首之以《乾》、《坤》,何以言起于《中孚》邪﹖夫子分上下經,而上經三十卦,始于《乾》、《坤》,終于《坎》、《離》,下經三十四卦,始于《鹹》、《恆》,終于《既濟》、《未濟》。

    且《乾》配甲而起于子,《坤》配乙而起于醜,故六十四卦,歷《乾》之甲子,《泰》之甲戌,《噬嗑》之甲申,至《坎》、《離》凡三甲,而上經三十卦盡矣;又歷《鹹》之甲午,《損》之甲辰,《震》之甲寅,至《節》而周。

    凡六十卦,為六六三百六十爻,一年之日周矣。

    而《中孚》、《小過》、《既濟》、《未濟》之四卦繼《節》之後,謂《中孚》復起甲子,可也,謂卦起《中孚》,不可也。

    且《乾》為十一月之卦,而起甲子,《節》為十月之卦,而得癸亥,由是知上經三十卦,是為陽生于子而終于巳;下經三十卦,是為陰生于午而終于亥。

    至《中孚》而陽氣復生于子,故亦為十一月之卦。

    自《乾》之起甲子,至《節》六十卦而終,是四其《河圖》十五之數,為三百六十爻,爻當一日,而為六十卦,一年之候也。

    自《中孚》之起甲子,至《未濟》四卦而終,是四其六子之數,凡二十四爻,而爻當一氣,為二十四氣,應一年之候也。

    或又曰:「何取于四其六子之數﹖」應之曰:「《中孚》《巽》上《兌》下,《小過》《震》上《艮》下,併《既濟》、《未濟》、《坎》、《離》互體為六子,少陽少陰六子之氣分布于四時,故四之以應二十四氣耳,亦應四其《河圖》十五數而日當一卦,凡六十日為六十卦,一年之候也。

    其淵妙如此。

    」 問:「窮理盡性,以至于命,又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與公伯寮,其如命何﹖又知命者不立乎嚴牆之下,其義同否﹖」 命也者,稟于有生之初也。

    夫人之生,天所與者,有一定而不能移,先儒雖有理氣之分,以命言之,其實一也。

    天以命人者氣,人受于天者理。

    若仁義禮智則理也,貧賤壽夭則氣也,是豈命有二也哉﹖析之雖殊,命則一也。

    尚論古聖賢之言命者,其辭旨蓋有不同,亦各從其所由而發之,啟道德之門者有之,達微妙者有之,有不得已而言之者有之,又有有為而言之者有之,故《易》曰:「窮理盡性,以至于命。

    」孔子言知命,孟子亦曰知命。

    知其命者,夫是之謂君子。

    君子之所以知之者,修身成德,順其正而已。

    至若見危忘身,不苟去就,死宗廟社稷城郭封疆者,皆得其正者也;自罹刑戮,此以罪緻,而不知命者矣。

    孔子曰:「公伯寮其如命何!」言公伯寮何預焉,在我者豈委而廢,在天者豈強以必。

    今之言命者悖于此,至若不保其身,死于巖牆之下,當在不弔之義。

    然所謂命者,乃天命之命,孟子之言詳矣。

     問:「邵子謂天覆地,地載天,天地相函,故天上有地,地上有天。

    」 邵子言天依乎地,先儒言地在其中,蓋如磨然,上下皆天。

    虛者為氣,隻天之形;濁者為體,隻地之形。

    所謂天上有地者,日月五星周行晝夜,日沒于地下。

    但認得地在其中,則天上天下,皆可通矣。

     問:「邵子謂數起于午。

    」 數起于午,微妙不可言。

    已生之數,皆順天而行,復至于《乾》也;未生之數,皆逆天而行,《姤》至于《坤》也。

    非午不能起,陽盡于午,由靜而動,此知來之妙。

    邵子之祕,先儒未嘗言之。

     問:「邵子謂天行不息,未嘗有晝夜,人居地上,以為晝夜,故以地上之數,為人之用。

    」 邵子曰:「先天學,心法也。

    圖從中起,萬化萬事生乎心。

    」又曰:「先天圖者,環中也。

    方圓之圖尤密。

    」所謂地上之數,為人之用,方圖是也。

    用九環中,則依天而行,圓圖是也。

    合天而行,附地而生,故人為萬物之靈,而《乾》之九三、九四,其功用尤可見。

     (梓材謹案:此下有答邵子聲音之學及字母淵源條,載入《百源學案》。

    ) ◆鄭氏家學 教諭鄭求齋先生覺民 鄭覺民,字以道,號求齋,鄞縣人,芳叔之子。

    積學累行,承其家學。

    郡舊有鄉飲酒禮,守王元恭與程敬叔議復之,屬其討論,鄰郡鹹取以為法。

    性至孝,母嘗患目翳,日以舌舐之,即愈。

    後母病痱,至刲股和肉以進。

    父當葬,適病痁甚劇,人皆止其臨壙,泣曰:「幸後先人訖大事,即道死無憾。

    」返而瘥,人以為孝感。

    為龍遊教諭,三月即棄官歸。

    經略使徵遺逸,署婺州學職,後中書奏授處州教授,命下已卒。

    (參《四明文獻錄》。

    ) 教授鄭先生駒 鄭駒,字千裡,求齋覺民之長子也。

    持身修潔,為文溫潤縝密。

    洪武初,聘為郡庠訓導,陞義烏教諭,皆能以道淑人。

    宋潛溪自翰林歸裡,見即推重,以賓禮遇之。

    弟真、鳳,並以文學著名,人目為三驥。

    (參《成化四明志》。

    ) 教授鄭先生真 鄭真,字千之,求齋覺民之子,研窮六籍,尤長于《春秋》,旁及百氏傳記,靡不究心。

    元季,科舉中廢,乃刻意古作。

    臨川吳草廬策問治道十二事,對者十不得一,先生答之,無疑滯。

    明洪武四年,鄉舉第一,授臨淮教諭。

    秩滿入見,太祖賜之宴,命賦菊綻西風、霜脂楓葉詩,稱旨,陞廣信教授。

    嘗釆摭鄉先生言行文辭萃為一編,曰《四明文獻錄》。

    又嘗類聚諸家格言,著為《集傳》、《集說》、《集論》。

    (參《寧波府志》。

    ) 謝山《榮陽外史題詞》曰:「鄭氏自德仲、求齋以來,一門以文獻世其家。

    其與深寧之孫遂初砥礪最切。

    先生兄弟並能文,而先生之文益篤。

    其時楊徵君廉夫以文章起越中,先生從之學文,然楊氏之文奇而葩,先生之文質以厚,其于師門,稱為轉手。

    蓋先生最策心經學,嘗及見草廬吳文正公問道,其文平正通達,而不求異于時,此自宋乾、淳而降,儒者之文皆然,而楊氏所傳,反稱別派,故先生雖討論其門,而其文不甚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