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7卷 卷十七 橫渠學案(上)
關燈
小
中
大
所謂氣朔分齊而為一章。
此但雲朔不盡者,就周天二十四氣言之,月有大小,朔不得盡其氣而置閏也。
雖言朔虛,而氣盈在其中矣。
然此置閏之法。
其日月交食之法,亦當類此而推,非與閏異術也。
百家謹案:推置閏術易,推交食法難,此由先生不諳曆法,臆度言之,上數節大略皆然。
陽之德主于遂,陰之德主于閉。
陰性凝聚,陽性發散。
陰聚之,陽必散之,其勢均散。
陽為陰累,則相持為雨而降;陰為陽得,則飄揚為雲而升。
故雲物班布太虛者,陰為風驅,斂聚而未散者也。
凡陰氣凝聚,陽在內者不得出,則奮擊而為雷霆;陽在外者不得入,則周旋不舍而為風。
其聚有遠近虛實,故雷風有大小暴緩。
和而散則為霜雪雨露,不和而散則為戾氣曀霾。
陰常散緩,受交于陽,則風雨調,寒暑正。
百家謹案:此先生以陰陽之氣測想風雨露雷之由也。
近代西人之說甚詳,略述大旨:自地而上二百六十裡有奇,為氣域。
氣域分為三際,近地者為和際,中為冷際,上為熱際。
種種變化,悉在此氣中。
下地水火土為天行所吸,則騰聚于氣中,鬱然成雲,散而為雨。
當其未散,火在于中,為氣水所束,不得出走,則殷殷有聲,破裂而出,遂成大響,而電正其光之奔飛者也。
火既破氣而出,成為雷霆,若火已盡,則不復風;或火勢盛,未得及土,橫而行地上,則風雷交作。
其有風而不雨者,火之升也,不受水迫,即返下土,為氣遏抑,未獲遽達,遂橫奔動氣而為風。
水上升而火不上,則有雨而無風。
火上升而水不上,則有風而無雨。
火土並蒸,則或風止而繼之以雨,或甚而風以散之,或甚而風雨並作,總視其勢之先後盛衰焉。
水土並上,土多于水,則為霧。
土自獨上,奔散之際,則成霾。
水升僅達氣之和際,則為雨為露。
入于冷際,遂成霜雪。
入冷再深,則為雹。
然霜雪在冬而雹在夏者,夏時炎烈,上升之勢銳,能直入冷之最深處,故結而為雹;冬則上升之勢緩,僅及冷際,遂為霜雪也。
然夏時何以無霜雪﹖蓋夏時和際之氣暖,能為冷際之氣解,惟入最冷處,凝而為雹,始不能為之解也。
且夏時之雨狹而速,雲興即雨,不待至冷際而已降矣。
其直上不降,至最冷際而為雹者,偶然也。
冬雲需緩而廣,非經數日,雲氣不成,故至冷際而結為霜雪者,常然也。
種種變化,悉出于自然。
而其所從,鹹因日月星辰往來運動,能吸引下地之火氣水土四行,不特月離于箕則多風,離于畢則多雨也。
經緯星辰,性情不齊,各能施效。
故精于天文及分野者,推此年之躔度,即可知此年之水旱也。
天象者,陽中之陰。
風霆者,陰中之陽。
雷霆感動雖速,然其所由來亦漸爾。
能窮神化所從來,德之盛者與! 火日外光,能直而施;金水內光,能闢而受。
受者隨材各得,施者所應無窮。
神與形,天與地之道與! 百家謹案:日火外景,金水內景,說本《淮南》。
天以陽神為用,故直而施,能照萬物而不可犯;地以陰形為質,故闢而受,隨物肖形而可親狎。
是火日神之屬,有天之道;金水形之屬,有地之道。
道家謂日火揚光于外,故有食有滅,金水潛光于內,故無窮,以為收視返聽,潛神不曜,養生之法。
「木曰曲直」,能既曲而反申也。
「金曰從革」,一從革而不能自反也。
水火,氣也,故炎上潤下,與陰陽升降,土不得而制焉。
木金者,土之華實也,其性有水火之雜。
故木之為物,水漬則生,火然而不離也,蓋得土之浮華于水火之交也。
金之為物,得火之精于土之燥,得水之精于土之濡,故水火相待而不相害,鑠之反流而不耗,蓋得土之精實于水火之際也。
土者,物之所以成始而成終,地之質也,化之終也,水火之所以升降,物兼體而不遺者也。
高忠憲曰:曲直、從革,《書傳》本謂曲而又直,從而又革,張子則作一義說。
「水之濡」當作「土之濡」。
朱子曰:「五行之說,《正蒙》說得最好,不輕下一字」 冰者,陰凝而陽未勝也。
火者,陽麗而陰未盡也。
火之炎,水之蒸,有影無形,能散而不能受光者,其氣陽也。
陽陷于陰為水,附于陰為火。
百家謹案:《參兩篇》,尤先生之極深思索,以談造化者也。
但曆法一道,至今愈加精密,凡各曜之遠近大小行度,薄食陵犯,灼然可見可推,非可將虛話臆度也。
伊川雲《正蒙》中說得有病處,殆此類與! 天道四時行,百物生,無非至教。
聖人之動,無非至德。
夫何言哉! 天體物不遺,猶仁體事無不在也。
「禮儀三百,威儀三千」,無一物而非仁也。
「昊天曰明,及爾出王;昊天曰旦,及爾遊衍」,無一物之不體也。
朱子曰:此數句從赤心片片說出來,荀、楊豈能到! 劉蕺山曰:天無一物不體處,即是仁無一事不在處。
上天之載,有感必通。
聖人之為,得為而為之也。
高忠憲曰:上天之載,寂然不動而感則必通。
聖人之心,寂然無為而得為則為。
明其順應而無所矯強也。
天不言而四時行,聖人神道設教而天下服。
誠于此,動于彼,神之道與! 天不言而信,神不怒而威。
誠故信,無私故威。
天之不測謂神,神而有常謂天。
孫鍾元曰:天與神非二,見聖人即天。
運于無形之謂道,形而下者不足以言之。
高忠憲曰:即有形之中而指言其無形之道,曰「運于無形」。
非外形而別有運于無形之道也。
「鼓萬物而不與聖人同憂」,天道也,聖不可知也,無心之妙非有心所及也。
「不見而章」,已誠而明也。
「不動而變」,神而化也。
「無為而成」,為物不貳也 已誠而明,故能不見而章,不動而變,無為而成。
「富有」,廣大不禦之盛與!「日新」,悠久無疆之道與! 天之知物,不以耳目心思,然知之之理,過于耳目心思。
天視聽以民,明威以民,故《詩》、《書》所謂帝天之命,主于民心而已焉。
「化而裁之存乎變。
」存四時之變,則周歲之化可裁;存晝夜之變,則百刻之化可裁。
「推而行之存乎通。
」推四時而行,則能存周歲之通;推晝夜而行,則能存百刻之通。
高忠憲曰:此借《易》語,言人之存心。
蓋吾心之神,即天地之一闔一闢之變,往來不窮之通。
存之而四時晝夜之變通不外于是也。
「神而明之,存乎其人。
」不知上天之載,當存文王。
「默而成之,存乎德行。
」學者常存德性,則自然默成而信矣。
存文王,則知天載之神;存眾人,則知物性之神。
高忠憲曰:此亦欲人之存心。
文王「純亦不已」,即上天之載也。
故存文王所存,則知天載之神。
德性者,眾人所受于天之正理。
常存德性,所謂「存眾人」也,故知物性之神。
谷之神也有限,故不能通天下之聲。
聖人之神唯天,故能周萬物而知。
高忠憲曰:「谷神」本《老子》語、谷而謂之神者,言谷之虛也,故聲達焉則響應之。
然其神有限,故不能通天下之聲。
聖人之神即天也,故知周萬物。
聖人有感無隱,正猶天道之神。
形而上者,得意斯得名,得名斯得象。
不得名,非得象者也。
故語道至于不能象,則名言亡矣。
高忠憲曰:象者,猶言性情情狀。
凡有實得者,必可名言。
可名斯可象。
如實見天道,斯得其「元亨利貞」之名。
得其名,斯得其生長收藏之象。
苟恍惚不可為象,豈復有可名言哉! 世人知道之自然,未始識自然之為體爾! 有天德,然後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
第111筆 貞明不為日月所眩,貞觀不為天地所遷。
神化篇第四 神天德,化天道。
德其體,道其用。
一于氣而已。
高忠憲曰:不外乎陰陽,故曰一于氣而已。
「神無方,易無體」,大且一而已爾。
高忠憲曰:既大且一,故無方所、無形體之可求也。
虛明照鑒,神之明也。
無遠近幽深,利用出入,神之充塞無間也。
天下之動,神鼓之也。
辭不鼓舞,則不足以盡神。
鬼神,往來屈伸之義。
故天曰神,地曰示,人曰鬼。
(神示者,歸之始。
歸往者,來之終。
) 百家謹案:往來屈伸之義,與天神人鬼地示何相關合﹖昔嘗思之:一陰一陽,一氣之往來。
時屈而歸謂之鬼,時伸而來謂之神。
總之,陰陽之靈氣也。
太虛生人生物,知氣變化,靈爽不測。
無處無靈爽,即無處非鬼神。
在天為化育,時行物生是也。
在人為精神,聰明靈爽是也。
在人為魂魄,生死聚散是也。
在事為動靜,起居作息是也。
在墠尖壝宗廟為天祖日星嶽瀆,下而至于門行井,皆是也。
所以《中庸》言:「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體物而不可遺。
」夫體物而不可遺,明以兩間之氣化言鬼神矣。
而下忽接言祭祀,又曰「誠之不可揜如此」,此言鬼神之至精也。
蓋鬼神既為陰陽之靈氣,無處非鬼神,而人尤為鬼神之會。
蓋物之靈者莫過于人心,而人心之與鬼神相接者,尤在祭祀。
當其愾然肅然,不見者如或見之,不聞者如或聞之。
是祭祀者,正所以通幽明,洽人神。
以吾心之精誠,對鬼神之靈爽,焄蒿悽愴,洋洋如在,為物為變,情狀畢露矣。
此先生具是意于言中而未發者也。
形而上者,得辭斯得象矣。
神為不測,故緩辭不足以盡神;化為難知,故急辭不足以體化。
朱子曰:神自是急底物事,緩辭如何形容之!如「陰陽不測之謂神」,「神方,易無體」,皆是急辭。
化是漸漸而化,若急辭以形容之,則不可也。
氣有陰陽,推行有漸為化,合一不測為神。
其在人也,知義用利,則神化之事備矣。
德盛者窮神,則知不足道;知化,則義不足雲。
天之化也運諸氣,人之化也順夫時。
非氣非時,則化之名何有!化之實何施!《中庸》曰「至誠為能化」,孟子曰「大而化之」皆以其德合陰陽,與天地同流而無不通也。
所謂氣也者,非待其蒸鬱凝聚,接于目而後知之。
苟健順動止、浩然湛然之得言,皆可名之象爾。
然則象若非氣,指何為象﹖時若非象,指何為時﹖世人取釋氏「銷礙入空」、學者「舍惡趨善」以為化,此直可為始學遣累者薄乎雲爾,豈天道神化所同日語哉! 朱子曰:「神化」二字,雖程子說得亦不甚分明,惟是橫渠推出來,曰「推行有漸為化,合一不測為神」,又曰「一故神,兩在故不測」。
言「兩在」者,或在陰,或在陽,在陰時全體都是陰,在陽時全體都是陽。
化是逐一挨將去底。
一日復一日,一月復一月,節節挨將去,便成一年,這是化。
高忠憲曰:天地有陰陽,在人有知義。
知藏于中,為事之斡者,神也;義形于外,制事之宜者,化也。
「知義用利」者,知與義,用之利也。
至德盛而窮神知化,則知義皆下學之事,而不足言矣。
時,即氣之推行者。
「變則化」,由粗入精也。
「化而裁之謂之變」,以著顯微也。
谷神不死,故能微顯而不揜。
高忠憲曰:變有形,化無,故曰由粗入精。
化而裁之者,如一歲之化裁作四時之變,以變顯化也。
皆神之所為,故至微至顯,昭著而不可揜。
前言谷神有限,此又借谷神以明神也。
鬼神常不死,故誠不可揜。
人有是心在隱微,必乘間而見,故君子雖處幽獨,防亦不懈。
百家謹案:鬼神體物不遺,散在兩間,而其所聚則尤在人心。
蓋人心之靈,即鬼神之靈也,本渾合無間,二之不得。
故人心纔動,氣即感通,無隱不見。
「相在爾室」,君子之慄慄危懼,雖欲不慎獨,不可得也。
神化者,天之良能,非人能。
故大而位天德,然後能窮神知化。
大,可為也;大而化,不可為也,在熟而已。
《易》謂「窮神知化」,乃德盛仁熟之緻,非智力能強也。
大而化之,能不勉而大也。
不已而天,則不測而神矣。
先後天而不違,順至理以推行,知無不合也。
雖然,得聖人之任者皆可勉而至,猶不害于未化爾。
大幾聖矣,化則位乎天德矣。
大則不驕,化則不吝。
無我而後大,大成性而後聖,聖位天德、不可緻知謂神。
故神也者,聖而不可知。
見幾則義明,動而不括則用利,屈伸順理則身安而德滋。
窮神知化,與天為一,豈有我所能勉哉﹖乃德盛而自緻爾! 「精義入神」,事豫吾內,求利吾外也。
「利用安身」,素利吾外,緻養吾內也。
「窮神知化」,乃養盛自緻,非思勉之能強,故崇德而外,君子未或緻知也。
高忠憲曰:括,結礙也。
見事之幾微,則事得其宜,動而不括矣,故能屈伸順理,身安而德崇。
《易》曰:「知幾,其神乎!」「精義入神」者,知幾而已。
精義入神妙處,使事理素定于內而用乃利,豫利吾外而內乃安,蓋內外交相養,皆崇德之事。
若夫「窮神知化」,乃德盛自緻,君子無容心焉,「先難後獲」也。
神不可緻思,存焉可也。
化不可助長,順焉可也。
存虛明,久至德,順變化,達時中,仁之至、義之盡也。
知微知彰,不舍而繼其善,然後可以成人性矣。
葉六桐曰:陰陽不測之謂神,故不可緻思。
推行有漸之謂化,故不可助長。
存此心之虛明則成至德,所以存神而為仁之至也。
順天理之變化而達時中,所以順化而為義之盡也。
微者神之妙,彰者化之著。
知微知彰,不舍而繼善成性,與一陰一陽之天道無殊矣。
聖不可知者,乃天德良能,立心求之,則不可得而知之。
聖不可知謂神。
莊生繆妄,又謂「有神人焉」。
惟神為能變化,以其一天下之動也。
人能知變化之道,其必知神之為也。
翁祖石曰:群動萬殊,神妙萬物,故曰「一天下之動」。
變化即神也。
聖人存神而達化。
人果知變化之道,則上文「聖不可知謂神」,神亦奚不可知! 見易,則神其幾矣! 知幾其神,由經正以貫之,則寧用終日,斷可識矣。
幾者,象見而未形也。
形則涉乎明,不待神而後知也。
「吉之先見」雲者,順性命則所先皆吉也。
百家謹案:《易》「知幾其神」之幾,即「異于禽獸幾希」之幾。
此所謂天良,人之所以為人者全在此。
靜則中存,動則先見,不容蓋藏。
孩提愛敬,乍見惻隱,與不為不欲之心,凡聖之所同也,何有不貫!何有不知!但此先見之幾,無有不吉,而一轉念,則惡聲、納交、要譽等心,紛然並至。
惟能奉此先心而無違,如「無為其所不為,無欲其所不欲,此即聖人順性命之理,故所先皆吉也。
知神而後能饗帝饗親,見易而後能知神。
是故不聞性與天道而能制禮作樂者,末矣。
精義入神,豫之至也。
徇物喪心,人化物而滅天理者乎!存神過化,忘物累而順性命者乎! 高忠憲曰:徇物欲即滅天理,忘物累即順性命,問不容髮者乎! 敦厚而不化,有體而無用也。
化而自失焉,徇物而喪己也。
大德敦化,然後仁智一而聖人之事備。
性性為能存神,物物為能過化。
無我然後得正己之盡,存神然後妙應物之感。
「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
過則溺于空,淪于靜,既不能存夫神,又不能知夫化矣。
「旁行不流」圓神不倚也。
「百姓日用而不知」,溺于流也。
義以反經為本,經正則精。
仁以敦化為深,化行則顯。
義入神,動一靜也。
仁敦化,靜一動也。
仁敦化則無體,義入神則無方。
葉六桐曰:處事之謂義,存心之謂仁,義入神,仁敦化,即《易》「顯諸仁,藏諸用」意也。
動物篇第五 動物本諸天,以呼吸為聚散之漸。
植物本諸地,以陰陽升降為聚散之漸。
物之初生,氣日至而滋息。
物生既盈,氣日反而遊散。
至之為神,以其伸也;反之為鬼,以其歸也。
氣于人,生而不離,死而遊散者,謂魂;聚成形質,雖死而不散者,謂魄。
海水凝則冰,浮則漚。
然冰之才,漚之性,其存其亡,海不得而與焉。
推是,足以究死生之說。
(伊川程子改「與」為「有」。
) 有息者根于天,不息者根于地。
根于天者不滯于用,根于地者滯于方,此動植之分也。
生有先後,所以為天序。
小大高下,相並而相形焉,是為天秩。
天之生物也有序,物之既形也有秩。
知序然後經正,知秩然後禮行。
凡物能相感者,鬼神施受之性也。
不能感者,鬼神亦體之而化矣。
高忠憲曰:凡物能交感者,固鬼神施受之性,如草木之不能感者,鬼神亦體之而變化,見鬼神之體物不遺也。
物無孤立之理,非同異、屈伸、終始以發明之,則雖物非物也。
事有始卒乃成,非同異、有無相感,則不見其成;不見其成,則雖物非物。
故一屈伸相感而利生焉。
獨見獨聞,雖小異,怪也,出于疾與妄也。
共見共聞,雖大異,誠也,出陰陽之正也。
賢才出,國將昌。
子孫才,族將大。
人之有息,蓋剛柔相摩、乾坤闔闢之象也。
寤,形開而志交諸外也。
夢,形閉而氣專乎內也。
寤所以知新于耳目,夢所以緣舊于習心。
醫謂饑夢取,飽夢與,凡寤夢所感,專語氣于五藏之變,容有取焉爾! 聲者,形氣相軋而成。
兩氣者,谷響、雷聲之類;兩形者,桴鼓、叩擊之類;形軋氣,羽扇、敲矢之類;氣軋形,人聲、笙簧之類。
是皆物感之良能,人皆習之而不察者爾。
林鬳齋曰:敲,《莊子》作嚆,即鳴鏑,今響箭也。
形也,聲也,臭也,味也,溫涼也,動靜也,六者莫不有五行之別,同異之變,皆帝則之必察者歟! 誠明篇第六 誠明所知,乃天德良知,非聞見小知而已。
天人異用,不足以言誠;天人異知,不足以盡明。
所謂誠明者,性與天道,不見乎小大之別也。
義命合一存乎理,仁知合一存乎聖,動靜合一存乎神,陰陽合一存乎道,性與天道合一存乎誠。
百家謹案:「義命合一存乎理」一語,此先生破荒之名言,先儒多忽略看過,不得其解。
百家讀《明儒學案》孫《文介淇澳傳》而有悟于先生斯語之精。
世儒說天命,義理之外,別有一種氣運之命,雜糅不齊。
文介謂:「孟子曰:『天之高也,星辰之遠也,苟求其故,千歲之日至,可坐而緻也。
』是在天氣運之行,無不齊也。
而獨命人于氣運之際,顧有不齊乎哉﹖蓋氣之流行往來,必有過有不及,故寒暑不能不錯雜,治亂不能不循環。
以世人畔援歆羨之心,當死生得喪之際,無可奈何而歸之運命,寧有可齊之理。
然天惟福善禍淫。
其所以福善禍淫,全是一段至善,一息如是,千古如是。
不然,則生理滅息矣。
此萬有不齊中一點真主宰。
」此即先生「義命合一存乎理」之真詮也。
天所以長久不已之道,乃所謂誠。
仁人孝子所以事天誠身,不過不已于仁孝而已。
故君子誠之為貴。
誠有是物,則有終有始。
偽實不有,何終始之有!故曰:「不誠無物。
」 「自明誠」,由窮理而盡性也;「自誠明」,由盡性而窮理也。
性者萬物之一源,非有我之得私也。
惟大人為能盡其道,是故立膜俱立,知必周知,愛必兼愛,成不獨成。
彼自蔽塞而不知順吾理者,則亦末如之何矣。
天能為性,人謀為能。
大人盡性,不以天能為能,而以人謀為能,故曰:「天地設位,聖人成能。
」 高忠憲曰:性雖有自然之天能,大人必循其當然之理以盡之。
今世之語自然而諱言思勉者,其亦不知聖人成能之旨矣。
葉雨垓曰:人能者,大人裁成輔相,以補天地之所不能,以自成其能。
盡性,然後知生無所得,則死無所喪。
高忠憲曰:生死者,形也,性豈有生死哉!是以君子夭壽不貳,實見其無二也。
孫鍾元曰:生順沒寧,無得亦無喪。
未嘗無之謂體,體之謂性。
天所性者通極于道,氣之昏明不足以蔽之。
天所命者通極于性,遇之吉兇不足以戕之。
不免乎蔽之戕之者,未之學也。
性通乎氣之外,命行乎氣之內。
氣無內外,假有形而言爾。
故思知人,不可不知天;盡其性,然後能至于命。
高忠憲曰:人受為性,天賦為命。
受者受于天,故亦為天所性。
通者通達無間,極者推緻其極。
天所性者囿于氣中,有昏明之不同矣,然通極于道,則雖愚必明也,氣之昏明何足以蔽之!天所命者各有分限,有吉兇之不同矣,然通極于性,雖殺身亦以成仁,遇之吉兇何足以戕之!通極處皆學也,不學則未免于蔽之戕之矣。
性通氣之外,命行氣之內,內外者以人之成形而言。
天人一也,更不分別。
人不知天,則塊然形骸而已,知則可以盡性而至于命也。
知性知天,則陰陽鬼神皆吾分內爾! 葉六桐曰:世人妄談陰陽鬼神,而不知即在吾身,初非有二。
天性在人,正猶水性之在冰,凝釋雖異,為物一也。
受光有小大昏明,其照納不二也。
高忠憲曰:以水喻天,以冰喻人,以凝釋喻生死。
以受光喻氣稟之不同,以照納喻性之不二。
天良能本吾良能,顧為有我所喪爾! 上達反天理,下達徇人欲者與! 性其總,合兩也;命其受,有則也。
不極總之要,則不至受之分。
盡性窮理而不可變,乃吾則也。
天所自不能已者謂命,不能無感者謂性。
雖然,聖人猶不以所可憂而同其無憂者,有相之道存乎我也。
百家謹案:此節講性命語頗艱澀難解,朱子亦謂其語未親切。
然細案之,亦可咀味。
性無有二,字宙以來隻此一物,故雲「性其總」,以其為總會處也。
人人各得,有合兩之象。
人受命于天,夭壽窮達不齊,各有一定之則。
不窮理盡性,推極其總之要,則不能緻于命而得其所受之分。
逮窮理盡性,而所受之命不可變,蓋知吾受分之有則也。
然此命也,天亦莫知其所以然而自不能已者。
至于性之在人,則為天下古今之所總,通極于道,有感必應,上文所謂「氣之昏 明不足以蔽之」,何不可知人知天,盡性以至命也﹖下言聖人之憂,蓋天與聖人一也,而聖人有憂者,欲盡其輔相之道,而不能同天地之無憂也。
湛一氣之本,攻取氣之欲。
口腹于飲食,鼻舌于臭味,皆攻取之性也。
知德者屬厭而已,不以嗜欲累其心,不以小害大、末喪本焉爾! 心能盡性,「人能弘道」也;性不知檢其心,「非道弘人」也。
盡其性,能盡人物之性;至于命者,亦能至人物之命。
莫不性諸道,命諸天。
我體物未嘗遺,物體我知其不遺也。
至于物,然後能成己成物而不失其道。
以生為性,既不通晝夜之道,且人與物等。
故告子之妄,不可不詆。
百家謹案:生者,氣也;生之理,性也。
人有人之生,物有物之生,則人有人之性,物有物之性。
「生之謂性」,未嘗不是。
惟是告子渾羽雪玉于白,同牛犬于人,入于儱侗,開後世禪門之路徑,所以可詆。
性于人無不善,繫其善反不善反而已。
過天地之化,不善反者也。
命于人無不正,繫其順與不順而已。
行險以僥倖,不順命者也。
形而後有氣質之性,善反之,則天地之性存焉。
故氣質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
程子曰:學至氣質變化,方是有功。
朱子曰:氣質之說,起于張,程,極有功于聖門,有補于後學。
前此未曾說道,故張、程之說立,則諸子之說泯矣。
黃勉齋曰:自孟子言性善,而荀卿言性惡,揚雄言善惡混,韓文公言三品。
及至橫渠,分為天地之性、氣質之性,然後諸子之說始定。
蓋自其理而言之,不雜乎氣質而為宗,則是天地賦與萬物之本然者,而寓乎氣質之中也。
故其言曰:「善反之,則天地之性存焉。
」蓋謂天地之性未嘗離乎氣之中也。
其以天地為言,特指其純粹至善,乃天地賦予之本然也。
曰:「形而後有氣質之性,其所以有善惡之不同者,何也﹖」曰:氣有偏正,則所受之理隨而偏正;氣有昏明,則所受之理隨而昏明。
木之氣盛,則金之氣衰,故仁常多而義常少。
金之氣盛,則木之氣衰,故義常多而仁常少。
若此者,氣質之性有善惡也。
曰:「既言氣質之性有善惡,則不復有天地之性矣,子思子又有未發之中,何也﹖」曰:性固為氣質所雜矣,然方其未發也,此心湛然,物欲不生,則氣雖偏而理自正,氣雖昏而理自明,氣雖有贏乏而理則無勝負。
及其感物而動,則或氣動而理隨之,或理動而氣挾之,由是至善之理聽命于氣,善惡由之而判矣。
此未發之前,天地之性純粹至善,而子思之所謂中也。
《記》曰:「人生而靜,天之性也。
」程子曰:「其本也真而靜,其未發也五性具焉。
」則理固有寂感,而靜則其本也,動則有萬變之不同焉。
嘗以是質之先師,答曰:「未發之前,氣不用事,所以有善而無惡。
」至哉此言也! 真西山曰:張子有言:「為學大益,在自求變化氣質。
」此即所謂「善反之」者也。
百家謹案:先生雖言有氣質之性,下即言「君子有弗性焉」,是仍不以氣質之性為性也,柰何後之言性者,竟分天命、氣質為性乎﹖楊 晉庵東明曰:「氣質之外無性。
盈宇宙隻是渾淪元氣,生天生地,生人物萬殊,都是此氣為之。
而此氣靈妙,自有條理,便謂之理。
夫惟理氣一也,則得氣清者理自昭著,得氣濁者理自昏暗。
蓋氣分陰陽,中含五行,不得不雜糅,不得不偏勝,此人性所以不皆善也。
然太極本體立二五根宗,雖雜糅而本質自在,縱偏勝而善根自存,此人所以無不善也。
」先遺獻謂晉庵之言,可謂一洗理氣為二之謬,而其間有未瑩者,則以不皆善者之認為性也。
夫不皆善者是氣之雜糅,而非氣之本然;其本然者可指之為性,其雜糅者不可以言性也。
天地之氣,寒暑往來。
寒必于冬,暑必于夏,其本然也。
有時冬而暑,夏而寒,是為愆陽伏陰,失其本然之理矣。
失其本然,便不可名之為理也。
然天地不能無愆陽伏陰之寒暑,而萬古此冬夏寒暑之常道,則一定之理也。
人生之雜糅偏勝,即愆陽伏陰也。
而人皆有不忍人之必,所謂「厥有恆性」,豈可以雜糅偏勝者當之﹖雜糅偏勝,不恆者也。
是故氣質之外無性,氣質即性也。
第氣質之本然者是性,失其本然者非性。
此毫釐之辨。
百家又案:先生言「善反之,則天地之性存焉」,此則所謂變化氣質也。
夫湯、武之反,不遠之復,由違乎性,故須反復乎性也。
若既以氣質之外無性,則性又何須變化乎﹖呂巾石懷先生之說,專以變化氣質為宗旨,以為:「氣質由身而有,不能無偏,猶水火木金,各以偏氣相勝。
偏氣勝,則心不能統之矣。
皆因心同形異,是生等差。
故學者求端于天,不為氣質所局矣。
」此言似是而有辨。
先遺獻曰:「氣之流行,不能無過不及;故人之所稟,不能無偏。
氣質雖偏,而中正者未嘗不在也。
猶天之寒暑雖有過不及,而盈虛消息,卒歸于太和。
以此證氣質之善,無待于變化。
理不能離氣以為理,心不能離身以為心。
若氣質必待變化,是心亦須變化也。
今曰心之本來無病,由身之氣質而病,則身與心判然為二物矣。
孟子言陷溺其心者為歲,未聞氣質之陷溺其心也。
蓋橫渠之失,渾氣質于性;
此但雲朔不盡者,就周天二十四氣言之,月有大小,朔不得盡其氣而置閏也。
雖言朔虛,而氣盈在其中矣。
然此置閏之法。
其日月交食之法,亦當類此而推,非與閏異術也。
百家謹案:推置閏術易,推交食法難,此由先生不諳曆法,臆度言之,上數節大略皆然。
陽之德主于遂,陰之德主于閉。
陰性凝聚,陽性發散。
陰聚之,陽必散之,其勢均散。
陽為陰累,則相持為雨而降;陰為陽得,則飄揚為雲而升。
故雲物班布太虛者,陰為風驅,斂聚而未散者也。
凡陰氣凝聚,陽在內者不得出,則奮擊而為雷霆;陽在外者不得入,則周旋不舍而為風。
其聚有遠近虛實,故雷風有大小暴緩。
和而散則為霜雪雨露,不和而散則為戾氣曀霾。
陰常散緩,受交于陽,則風雨調,寒暑正。
百家謹案:此先生以陰陽之氣測想風雨露雷之由也。
近代西人之說甚詳,略述大旨:自地而上二百六十裡有奇,為氣域。
氣域分為三際,近地者為和際,中為冷際,上為熱際。
種種變化,悉在此氣中。
下地水火土為天行所吸,則騰聚于氣中,鬱然成雲,散而為雨。
當其未散,火在于中,為氣水所束,不得出走,則殷殷有聲,破裂而出,遂成大響,而電正其光之奔飛者也。
火既破氣而出,成為雷霆,若火已盡,則不復風;或火勢盛,未得及土,橫而行地上,則風雷交作。
其有風而不雨者,火之升也,不受水迫,即返下土,為氣遏抑,未獲遽達,遂橫奔動氣而為風。
水上升而火不上,則有雨而無風。
火上升而水不上,則有風而無雨。
火土並蒸,則或風止而繼之以雨,或甚而風以散之,或甚而風雨並作,總視其勢之先後盛衰焉。
水土並上,土多于水,則為霧。
土自獨上,奔散之際,則成霾。
水升僅達氣之和際,則為雨為露。
入于冷際,遂成霜雪。
入冷再深,則為雹。
然霜雪在冬而雹在夏者,夏時炎烈,上升之勢銳,能直入冷之最深處,故結而為雹;冬則上升之勢緩,僅及冷際,遂為霜雪也。
然夏時何以無霜雪﹖蓋夏時和際之氣暖,能為冷際之氣解,惟入最冷處,凝而為雹,始不能為之解也。
且夏時之雨狹而速,雲興即雨,不待至冷際而已降矣。
其直上不降,至最冷際而為雹者,偶然也。
冬雲需緩而廣,非經數日,雲氣不成,故至冷際而結為霜雪者,常然也。
種種變化,悉出于自然。
而其所從,鹹因日月星辰往來運動,能吸引下地之火氣水土四行,不特月離于箕則多風,離于畢則多雨也。
經緯星辰,性情不齊,各能施效。
故精于天文及分野者,推此年之躔度,即可知此年之水旱也。
天象者,陽中之陰。
風霆者,陰中之陽。
雷霆感動雖速,然其所由來亦漸爾。
能窮神化所從來,德之盛者與! 火日外光,能直而施;金水內光,能闢而受。
受者隨材各得,施者所應無窮。
神與形,天與地之道與! 百家謹案:日火外景,金水內景,說本《淮南》。
天以陽神為用,故直而施,能照萬物而不可犯;地以陰形為質,故闢而受,隨物肖形而可親狎。
是火日神之屬,有天之道;金水形之屬,有地之道。
道家謂日火揚光于外,故有食有滅,金水潛光于內,故無窮,以為收視返聽,潛神不曜,養生之法。
「木曰曲直」,能既曲而反申也。
「金曰從革」,一從革而不能自反也。
水火,氣也,故炎上潤下,與陰陽升降,土不得而制焉。
木金者,土之華實也,其性有水火之雜。
故木之為物,水漬則生,火然而不離也,蓋得土之浮華于水火之交也。
金之為物,得火之精于土之燥,得水之精于土之濡,故水火相待而不相害,鑠之反流而不耗,蓋得土之精實于水火之際也。
土者,物之所以成始而成終,地之質也,化之終也,水火之所以升降,物兼體而不遺者也。
高忠憲曰:曲直、從革,《書傳》本謂曲而又直,從而又革,張子則作一義說。
「水之濡」當作「土之濡」。
朱子曰:「五行之說,《正蒙》說得最好,不輕下一字」 冰者,陰凝而陽未勝也。
火者,陽麗而陰未盡也。
火之炎,水之蒸,有影無形,能散而不能受光者,其氣陽也。
陽陷于陰為水,附于陰為火。
百家謹案:《參兩篇》,尤先生之極深思索,以談造化者也。
但曆法一道,至今愈加精密,凡各曜之遠近大小行度,薄食陵犯,灼然可見可推,非可將虛話臆度也。
伊川雲《正蒙》中說得有病處,殆此類與! 天道四時行,百物生,無非至教。
聖人之動,無非至德。
夫何言哉! 天體物不遺,猶仁體事無不在也。
「禮儀三百,威儀三千」,無一物而非仁也。
「昊天曰明,及爾出王;昊天曰旦,及爾遊衍」,無一物之不體也。
朱子曰:此數句從赤心片片說出來,荀、楊豈能到! 劉蕺山曰:天無一物不體處,即是仁無一事不在處。
上天之載,有感必通。
聖人之為,得為而為之也。
高忠憲曰:上天之載,寂然不動而感則必通。
聖人之心,寂然無為而得為則為。
明其順應而無所矯強也。
天不言而四時行,聖人神道設教而天下服。
誠于此,動于彼,神之道與! 天不言而信,神不怒而威。
誠故信,無私故威。
天之不測謂神,神而有常謂天。
孫鍾元曰:天與神非二,見聖人即天。
運于無形之謂道,形而下者不足以言之。
高忠憲曰:即有形之中而指言其無形之道,曰「運于無形」。
非外形而別有運于無形之道也。
「鼓萬物而不與聖人同憂」,天道也,聖不可知也,無心之妙非有心所及也。
「不見而章」,已誠而明也。
「不動而變」,神而化也。
「無為而成」,為物不貳也 已誠而明,故能不見而章,不動而變,無為而成。
「富有」,廣大不禦之盛與!「日新」,悠久無疆之道與! 天之知物,不以耳目心思,然知之之理,過于耳目心思。
天視聽以民,明威以民,故《詩》、《書》所謂帝天之命,主于民心而已焉。
「化而裁之存乎變。
」存四時之變,則周歲之化可裁;存晝夜之變,則百刻之化可裁。
「推而行之存乎通。
」推四時而行,則能存周歲之通;推晝夜而行,則能存百刻之通。
高忠憲曰:此借《易》語,言人之存心。
蓋吾心之神,即天地之一闔一闢之變,往來不窮之通。
存之而四時晝夜之變通不外于是也。
「神而明之,存乎其人。
」不知上天之載,當存文王。
「默而成之,存乎德行。
」學者常存德性,則自然默成而信矣。
存文王,則知天載之神;存眾人,則知物性之神。
高忠憲曰:此亦欲人之存心。
文王「純亦不已」,即上天之載也。
故存文王所存,則知天載之神。
德性者,眾人所受于天之正理。
常存德性,所謂「存眾人」也,故知物性之神。
谷之神也有限,故不能通天下之聲。
聖人之神唯天,故能周萬物而知。
高忠憲曰:「谷神」本《老子》語、谷而謂之神者,言谷之虛也,故聲達焉則響應之。
然其神有限,故不能通天下之聲。
聖人之神即天也,故知周萬物。
聖人有感無隱,正猶天道之神。
形而上者,得意斯得名,得名斯得象。
不得名,非得象者也。
故語道至于不能象,則名言亡矣。
高忠憲曰:象者,猶言性情情狀。
凡有實得者,必可名言。
可名斯可象。
如實見天道,斯得其「元亨利貞」之名。
得其名,斯得其生長收藏之象。
苟恍惚不可為象,豈復有可名言哉! 世人知道之自然,未始識自然之為體爾! 有天德,然後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
第111筆 貞明不為日月所眩,貞觀不為天地所遷。
神化篇第四 神天德,化天道。
德其體,道其用。
一于氣而已。
高忠憲曰:不外乎陰陽,故曰一于氣而已。
「神無方,易無體」,大且一而已爾。
高忠憲曰:既大且一,故無方所、無形體之可求也。
虛明照鑒,神之明也。
無遠近幽深,利用出入,神之充塞無間也。
天下之動,神鼓之也。
辭不鼓舞,則不足以盡神。
鬼神,往來屈伸之義。
故天曰神,地曰示,人曰鬼。
(神示者,歸之始。
歸往者,來之終。
) 百家謹案:往來屈伸之義,與天神人鬼地示何相關合﹖昔嘗思之:一陰一陽,一氣之往來。
時屈而歸謂之鬼,時伸而來謂之神。
總之,陰陽之靈氣也。
太虛生人生物,知氣變化,靈爽不測。
無處無靈爽,即無處非鬼神。
在天為化育,時行物生是也。
在人為精神,聰明靈爽是也。
在人為魂魄,生死聚散是也。
在事為動靜,起居作息是也。
在墠尖壝宗廟為天祖日星嶽瀆,下而至于門行井,皆是也。
所以《中庸》言:「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體物而不可遺。
」夫體物而不可遺,明以兩間之氣化言鬼神矣。
而下忽接言祭祀,又曰「誠之不可揜如此」,此言鬼神之至精也。
蓋鬼神既為陰陽之靈氣,無處非鬼神,而人尤為鬼神之會。
蓋物之靈者莫過于人心,而人心之與鬼神相接者,尤在祭祀。
當其愾然肅然,不見者如或見之,不聞者如或聞之。
是祭祀者,正所以通幽明,洽人神。
以吾心之精誠,對鬼神之靈爽,焄蒿悽愴,洋洋如在,為物為變,情狀畢露矣。
此先生具是意于言中而未發者也。
形而上者,得辭斯得象矣。
神為不測,故緩辭不足以盡神;化為難知,故急辭不足以體化。
朱子曰:神自是急底物事,緩辭如何形容之!如「陰陽不測之謂神」,「神方,易無體」,皆是急辭。
化是漸漸而化,若急辭以形容之,則不可也。
氣有陰陽,推行有漸為化,合一不測為神。
其在人也,知義用利,則神化之事備矣。
德盛者窮神,則知不足道;知化,則義不足雲。
天之化也運諸氣,人之化也順夫時。
非氣非時,則化之名何有!化之實何施!《中庸》曰「至誠為能化」,孟子曰「大而化之」皆以其德合陰陽,與天地同流而無不通也。
所謂氣也者,非待其蒸鬱凝聚,接于目而後知之。
苟健順動止、浩然湛然之得言,皆可名之象爾。
然則象若非氣,指何為象﹖時若非象,指何為時﹖世人取釋氏「銷礙入空」、學者「舍惡趨善」以為化,此直可為始學遣累者薄乎雲爾,豈天道神化所同日語哉! 朱子曰:「神化」二字,雖程子說得亦不甚分明,惟是橫渠推出來,曰「推行有漸為化,合一不測為神」,又曰「一故神,兩在故不測」。
言「兩在」者,或在陰,或在陽,在陰時全體都是陰,在陽時全體都是陽。
化是逐一挨將去底。
一日復一日,一月復一月,節節挨將去,便成一年,這是化。
高忠憲曰:天地有陰陽,在人有知義。
知藏于中,為事之斡者,神也;義形于外,制事之宜者,化也。
「知義用利」者,知與義,用之利也。
至德盛而窮神知化,則知義皆下學之事,而不足言矣。
時,即氣之推行者。
「變則化」,由粗入精也。
「化而裁之謂之變」,以著顯微也。
谷神不死,故能微顯而不揜。
高忠憲曰:變有形,化無,故曰由粗入精。
化而裁之者,如一歲之化裁作四時之變,以變顯化也。
皆神之所為,故至微至顯,昭著而不可揜。
前言谷神有限,此又借谷神以明神也。
鬼神常不死,故誠不可揜。
人有是心在隱微,必乘間而見,故君子雖處幽獨,防亦不懈。
百家謹案:鬼神體物不遺,散在兩間,而其所聚則尤在人心。
蓋人心之靈,即鬼神之靈也,本渾合無間,二之不得。
故人心纔動,氣即感通,無隱不見。
「相在爾室」,君子之慄慄危懼,雖欲不慎獨,不可得也。
神化者,天之良能,非人能。
故大而位天德,然後能窮神知化。
大,可為也;大而化,不可為也,在熟而已。
《易》謂「窮神知化」,乃德盛仁熟之緻,非智力能強也。
大而化之,能不勉而大也。
不已而天,則不測而神矣。
先後天而不違,順至理以推行,知無不合也。
雖然,得聖人之任者皆可勉而至,猶不害于未化爾。
大幾聖矣,化則位乎天德矣。
大則不驕,化則不吝。
無我而後大,大成性而後聖,聖位天德、不可緻知謂神。
故神也者,聖而不可知。
見幾則義明,動而不括則用利,屈伸順理則身安而德滋。
窮神知化,與天為一,豈有我所能勉哉﹖乃德盛而自緻爾! 「精義入神」,事豫吾內,求利吾外也。
「利用安身」,素利吾外,緻養吾內也。
「窮神知化」,乃養盛自緻,非思勉之能強,故崇德而外,君子未或緻知也。
高忠憲曰:括,結礙也。
見事之幾微,則事得其宜,動而不括矣,故能屈伸順理,身安而德崇。
《易》曰:「知幾,其神乎!」「精義入神」者,知幾而已。
精義入神妙處,使事理素定于內而用乃利,豫利吾外而內乃安,蓋內外交相養,皆崇德之事。
若夫「窮神知化」,乃德盛自緻,君子無容心焉,「先難後獲」也。
神不可緻思,存焉可也。
化不可助長,順焉可也。
存虛明,久至德,順變化,達時中,仁之至、義之盡也。
知微知彰,不舍而繼其善,然後可以成人性矣。
葉六桐曰:陰陽不測之謂神,故不可緻思。
推行有漸之謂化,故不可助長。
存此心之虛明則成至德,所以存神而為仁之至也。
順天理之變化而達時中,所以順化而為義之盡也。
微者神之妙,彰者化之著。
知微知彰,不舍而繼善成性,與一陰一陽之天道無殊矣。
聖不可知者,乃天德良能,立心求之,則不可得而知之。
聖不可知謂神。
莊生繆妄,又謂「有神人焉」。
惟神為能變化,以其一天下之動也。
人能知變化之道,其必知神之為也。
翁祖石曰:群動萬殊,神妙萬物,故曰「一天下之動」。
變化即神也。
聖人存神而達化。
人果知變化之道,則上文「聖不可知謂神」,神亦奚不可知! 見易,則神其幾矣! 知幾其神,由經正以貫之,則寧用終日,斷可識矣。
幾者,象見而未形也。
形則涉乎明,不待神而後知也。
「吉之先見」雲者,順性命則所先皆吉也。
百家謹案:《易》「知幾其神」之幾,即「異于禽獸幾希」之幾。
此所謂天良,人之所以為人者全在此。
靜則中存,動則先見,不容蓋藏。
孩提愛敬,乍見惻隱,與不為不欲之心,凡聖之所同也,何有不貫!何有不知!但此先見之幾,無有不吉,而一轉念,則惡聲、納交、要譽等心,紛然並至。
惟能奉此先心而無違,如「無為其所不為,無欲其所不欲,此即聖人順性命之理,故所先皆吉也。
知神而後能饗帝饗親,見易而後能知神。
是故不聞性與天道而能制禮作樂者,末矣。
精義入神,豫之至也。
徇物喪心,人化物而滅天理者乎!存神過化,忘物累而順性命者乎! 高忠憲曰:徇物欲即滅天理,忘物累即順性命,問不容髮者乎! 敦厚而不化,有體而無用也。
化而自失焉,徇物而喪己也。
大德敦化,然後仁智一而聖人之事備。
性性為能存神,物物為能過化。
無我然後得正己之盡,存神然後妙應物之感。
「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
過則溺于空,淪于靜,既不能存夫神,又不能知夫化矣。
「旁行不流」圓神不倚也。
「百姓日用而不知」,溺于流也。
義以反經為本,經正則精。
仁以敦化為深,化行則顯。
義入神,動一靜也。
仁敦化,靜一動也。
仁敦化則無體,義入神則無方。
葉六桐曰:處事之謂義,存心之謂仁,義入神,仁敦化,即《易》「顯諸仁,藏諸用」意也。
動物篇第五 動物本諸天,以呼吸為聚散之漸。
植物本諸地,以陰陽升降為聚散之漸。
物之初生,氣日至而滋息。
物生既盈,氣日反而遊散。
至之為神,以其伸也;反之為鬼,以其歸也。
氣于人,生而不離,死而遊散者,謂魂;聚成形質,雖死而不散者,謂魄。
海水凝則冰,浮則漚。
然冰之才,漚之性,其存其亡,海不得而與焉。
推是,足以究死生之說。
(伊川程子改「與」為「有」。
) 有息者根于天,不息者根于地。
根于天者不滯于用,根于地者滯于方,此動植之分也。
生有先後,所以為天序。
小大高下,相並而相形焉,是為天秩。
天之生物也有序,物之既形也有秩。
知序然後經正,知秩然後禮行。
凡物能相感者,鬼神施受之性也。
不能感者,鬼神亦體之而化矣。
高忠憲曰:凡物能交感者,固鬼神施受之性,如草木之不能感者,鬼神亦體之而變化,見鬼神之體物不遺也。
物無孤立之理,非同異、屈伸、終始以發明之,則雖物非物也。
事有始卒乃成,非同異、有無相感,則不見其成;不見其成,則雖物非物。
故一屈伸相感而利生焉。
獨見獨聞,雖小異,怪也,出于疾與妄也。
共見共聞,雖大異,誠也,出陰陽之正也。
賢才出,國將昌。
子孫才,族將大。
人之有息,蓋剛柔相摩、乾坤闔闢之象也。
寤,形開而志交諸外也。
夢,形閉而氣專乎內也。
寤所以知新于耳目,夢所以緣舊于習心。
醫謂饑夢取,飽夢與,凡寤夢所感,專語氣于五藏之變,容有取焉爾! 聲者,形氣相軋而成。
兩氣者,谷響、雷聲之類;兩形者,桴鼓、叩擊之類;形軋氣,羽扇、敲矢之類;氣軋形,人聲、笙簧之類。
是皆物感之良能,人皆習之而不察者爾。
林鬳齋曰:敲,《莊子》作嚆,即鳴鏑,今響箭也。
形也,聲也,臭也,味也,溫涼也,動靜也,六者莫不有五行之別,同異之變,皆帝則之必察者歟! 誠明篇第六 誠明所知,乃天德良知,非聞見小知而已。
天人異用,不足以言誠;天人異知,不足以盡明。
所謂誠明者,性與天道,不見乎小大之別也。
義命合一存乎理,仁知合一存乎聖,動靜合一存乎神,陰陽合一存乎道,性與天道合一存乎誠。
百家謹案:「義命合一存乎理」一語,此先生破荒之名言,先儒多忽略看過,不得其解。
百家讀《明儒學案》孫《文介淇澳傳》而有悟于先生斯語之精。
世儒說天命,義理之外,別有一種氣運之命,雜糅不齊。
文介謂:「孟子曰:『天之高也,星辰之遠也,苟求其故,千歲之日至,可坐而緻也。
』是在天氣運之行,無不齊也。
而獨命人于氣運之際,顧有不齊乎哉﹖蓋氣之流行往來,必有過有不及,故寒暑不能不錯雜,治亂不能不循環。
以世人畔援歆羨之心,當死生得喪之際,無可奈何而歸之運命,寧有可齊之理。
然天惟福善禍淫。
其所以福善禍淫,全是一段至善,一息如是,千古如是。
不然,則生理滅息矣。
此萬有不齊中一點真主宰。
」此即先生「義命合一存乎理」之真詮也。
天所以長久不已之道,乃所謂誠。
仁人孝子所以事天誠身,不過不已于仁孝而已。
故君子誠之為貴。
誠有是物,則有終有始。
偽實不有,何終始之有!故曰:「不誠無物。
」 「自明誠」,由窮理而盡性也;「自誠明」,由盡性而窮理也。
性者萬物之一源,非有我之得私也。
惟大人為能盡其道,是故立膜俱立,知必周知,愛必兼愛,成不獨成。
彼自蔽塞而不知順吾理者,則亦末如之何矣。
天能為性,人謀為能。
大人盡性,不以天能為能,而以人謀為能,故曰:「天地設位,聖人成能。
」 高忠憲曰:性雖有自然之天能,大人必循其當然之理以盡之。
今世之語自然而諱言思勉者,其亦不知聖人成能之旨矣。
葉雨垓曰:人能者,大人裁成輔相,以補天地之所不能,以自成其能。
盡性,然後知生無所得,則死無所喪。
高忠憲曰:生死者,形也,性豈有生死哉!是以君子夭壽不貳,實見其無二也。
孫鍾元曰:生順沒寧,無得亦無喪。
未嘗無之謂體,體之謂性。
天所性者通極于道,氣之昏明不足以蔽之。
天所命者通極于性,遇之吉兇不足以戕之。
不免乎蔽之戕之者,未之學也。
性通乎氣之外,命行乎氣之內。
氣無內外,假有形而言爾。
故思知人,不可不知天;盡其性,然後能至于命。
高忠憲曰:人受為性,天賦為命。
受者受于天,故亦為天所性。
通者通達無間,極者推緻其極。
天所性者囿于氣中,有昏明之不同矣,然通極于道,則雖愚必明也,氣之昏明何足以蔽之!天所命者各有分限,有吉兇之不同矣,然通極于性,雖殺身亦以成仁,遇之吉兇何足以戕之!通極處皆學也,不學則未免于蔽之戕之矣。
性通氣之外,命行氣之內,內外者以人之成形而言。
天人一也,更不分別。
人不知天,則塊然形骸而已,知則可以盡性而至于命也。
知性知天,則陰陽鬼神皆吾分內爾! 葉六桐曰:世人妄談陰陽鬼神,而不知即在吾身,初非有二。
天性在人,正猶水性之在冰,凝釋雖異,為物一也。
受光有小大昏明,其照納不二也。
高忠憲曰:以水喻天,以冰喻人,以凝釋喻生死。
以受光喻氣稟之不同,以照納喻性之不二。
天良能本吾良能,顧為有我所喪爾! 上達反天理,下達徇人欲者與! 性其總,合兩也;命其受,有則也。
不極總之要,則不至受之分。
盡性窮理而不可變,乃吾則也。
天所自不能已者謂命,不能無感者謂性。
雖然,聖人猶不以所可憂而同其無憂者,有相之道存乎我也。
百家謹案:此節講性命語頗艱澀難解,朱子亦謂其語未親切。
然細案之,亦可咀味。
性無有二,字宙以來隻此一物,故雲「性其總」,以其為總會處也。
人人各得,有合兩之象。
人受命于天,夭壽窮達不齊,各有一定之則。
不窮理盡性,推極其總之要,則不能緻于命而得其所受之分。
逮窮理盡性,而所受之命不可變,蓋知吾受分之有則也。
然此命也,天亦莫知其所以然而自不能已者。
至于性之在人,則為天下古今之所總,通極于道,有感必應,上文所謂「氣之昏 明不足以蔽之」,何不可知人知天,盡性以至命也﹖下言聖人之憂,蓋天與聖人一也,而聖人有憂者,欲盡其輔相之道,而不能同天地之無憂也。
湛一氣之本,攻取氣之欲。
口腹于飲食,鼻舌于臭味,皆攻取之性也。
知德者屬厭而已,不以嗜欲累其心,不以小害大、末喪本焉爾! 心能盡性,「人能弘道」也;性不知檢其心,「非道弘人」也。
盡其性,能盡人物之性;至于命者,亦能至人物之命。
莫不性諸道,命諸天。
我體物未嘗遺,物體我知其不遺也。
至于物,然後能成己成物而不失其道。
以生為性,既不通晝夜之道,且人與物等。
故告子之妄,不可不詆。
百家謹案:生者,氣也;生之理,性也。
人有人之生,物有物之生,則人有人之性,物有物之性。
「生之謂性」,未嘗不是。
惟是告子渾羽雪玉于白,同牛犬于人,入于儱侗,開後世禪門之路徑,所以可詆。
性于人無不善,繫其善反不善反而已。
過天地之化,不善反者也。
命于人無不正,繫其順與不順而已。
行險以僥倖,不順命者也。
形而後有氣質之性,善反之,則天地之性存焉。
故氣質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
程子曰:學至氣質變化,方是有功。
朱子曰:氣質之說,起于張,程,極有功于聖門,有補于後學。
前此未曾說道,故張、程之說立,則諸子之說泯矣。
黃勉齋曰:自孟子言性善,而荀卿言性惡,揚雄言善惡混,韓文公言三品。
及至橫渠,分為天地之性、氣質之性,然後諸子之說始定。
蓋自其理而言之,不雜乎氣質而為宗,則是天地賦與萬物之本然者,而寓乎氣質之中也。
故其言曰:「善反之,則天地之性存焉。
」蓋謂天地之性未嘗離乎氣之中也。
其以天地為言,特指其純粹至善,乃天地賦予之本然也。
曰:「形而後有氣質之性,其所以有善惡之不同者,何也﹖」曰:氣有偏正,則所受之理隨而偏正;氣有昏明,則所受之理隨而昏明。
木之氣盛,則金之氣衰,故仁常多而義常少。
金之氣盛,則木之氣衰,故義常多而仁常少。
若此者,氣質之性有善惡也。
曰:「既言氣質之性有善惡,則不復有天地之性矣,子思子又有未發之中,何也﹖」曰:性固為氣質所雜矣,然方其未發也,此心湛然,物欲不生,則氣雖偏而理自正,氣雖昏而理自明,氣雖有贏乏而理則無勝負。
及其感物而動,則或氣動而理隨之,或理動而氣挾之,由是至善之理聽命于氣,善惡由之而判矣。
此未發之前,天地之性純粹至善,而子思之所謂中也。
《記》曰:「人生而靜,天之性也。
」程子曰:「其本也真而靜,其未發也五性具焉。
」則理固有寂感,而靜則其本也,動則有萬變之不同焉。
嘗以是質之先師,答曰:「未發之前,氣不用事,所以有善而無惡。
」至哉此言也! 真西山曰:張子有言:「為學大益,在自求變化氣質。
」此即所謂「善反之」者也。
百家謹案:先生雖言有氣質之性,下即言「君子有弗性焉」,是仍不以氣質之性為性也,柰何後之言性者,竟分天命、氣質為性乎﹖楊 晉庵東明曰:「氣質之外無性。
盈宇宙隻是渾淪元氣,生天生地,生人物萬殊,都是此氣為之。
而此氣靈妙,自有條理,便謂之理。
夫惟理氣一也,則得氣清者理自昭著,得氣濁者理自昏暗。
蓋氣分陰陽,中含五行,不得不雜糅,不得不偏勝,此人性所以不皆善也。
然太極本體立二五根宗,雖雜糅而本質自在,縱偏勝而善根自存,此人所以無不善也。
」先遺獻謂晉庵之言,可謂一洗理氣為二之謬,而其間有未瑩者,則以不皆善者之認為性也。
夫不皆善者是氣之雜糅,而非氣之本然;其本然者可指之為性,其雜糅者不可以言性也。
天地之氣,寒暑往來。
寒必于冬,暑必于夏,其本然也。
有時冬而暑,夏而寒,是為愆陽伏陰,失其本然之理矣。
失其本然,便不可名之為理也。
然天地不能無愆陽伏陰之寒暑,而萬古此冬夏寒暑之常道,則一定之理也。
人生之雜糅偏勝,即愆陽伏陰也。
而人皆有不忍人之必,所謂「厥有恆性」,豈可以雜糅偏勝者當之﹖雜糅偏勝,不恆者也。
是故氣質之外無性,氣質即性也。
第氣質之本然者是性,失其本然者非性。
此毫釐之辨。
百家又案:先生言「善反之,則天地之性存焉」,此則所謂變化氣質也。
夫湯、武之反,不遠之復,由違乎性,故須反復乎性也。
若既以氣質之外無性,則性又何須變化乎﹖呂巾石懷先生之說,專以變化氣質為宗旨,以為:「氣質由身而有,不能無偏,猶水火木金,各以偏氣相勝。
偏氣勝,則心不能統之矣。
皆因心同形異,是生等差。
故學者求端于天,不為氣質所局矣。
」此言似是而有辨。
先遺獻曰:「氣之流行,不能無過不及;故人之所稟,不能無偏。
氣質雖偏,而中正者未嘗不在也。
猶天之寒暑雖有過不及,而盈虛消息,卒歸于太和。
以此證氣質之善,無待于變化。
理不能離氣以為理,心不能離身以為心。
若氣質必待變化,是心亦須變化也。
今曰心之本來無病,由身之氣質而病,則身與心判然為二物矣。
孟子言陷溺其心者為歲,未聞氣質之陷溺其心也。
蓋橫渠之失,渾氣質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