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2卷卷二十二 景迂學案(全氏補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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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木, 六   。

    ) 噬嗑上 (初一三百三十八 四金金,五金土, 九   日,次四日舍鬥。

     ) 鬥二十六              大過上          六金水,七金火, 度                 六 (閉塞而成 坤上六          八金木,九金金。

     冬)坤上六 馴(陽中中)土  初土水,二土火, (五)坤 (初一日入鬥四度 三土木,四土金, 。

    ) (初一三百四十三 五土土,六土水, 日。

    ) 七土火,八土木, 九土金。

     將(陰中上)水  初水水, (六)未濟 未濟初 (初一日入鬥八度 二水火,三水木, 六   ,次二小雪終,次 三大雪。

     蹇初六 (初一三百四十七 四水金,五水土, 頤初六 日,次八。

    (梓材 六水水,七水火, 中孚初 案:許翰「次八」 八水木,九水金。

     九   「八、三十八」。

     日次星紀,大雪氣 應,鬥建子,律中 黃鍾。

    )) ---- 其《後序》曰:說之在嵩山,得溫公《太玄集解》讀之,益知楊子雲初為《文王易》而作《玄》,姑託基于《高辛》及《太初》二曆。

    此二曆之鬥分強弱,不可下通于今,亦無足議。

    溫公又本諸《太初曆》而作《玄曆》,其用意加勤矣,然簡略難明。

    繼而得康節先生《玄圖》,布星辰,辨氣候,分晝夜,而《易》、《玄》相參于中,為極悉矣。

    復患其傳寫駢委易亂,歲月斯久,莫知其躅。

    手欲釋而意不置,乃朝維夜思,取《曆》于《圖》,合而譜之。

    于是知子雲以首準卦,非出于其私意,蓋有星候為之機括,不得不然。

    古今諸儒之失則多矣。

    如《羨》準《小過》,而以準《臨》則失之。

    是時水澤腹堅已終于《臨》上六,而《小過》初六用事矣。

    或者以《羨》準《解》,尤非是。

    《夷》準《豫》,而以準《大壯》則失之。

    是時始電終于《大壯》上六,而《豫》初六用事矣。

    《應》準《鹹》而非《離》,《沈》準《觀》而非《兌》。

    惟《震》、《離》、《兌》、《坎》,是謂四正卦,《易》所不用,則《玄》亦無所準矣。

    且《玄》既不準《坎》、《震》,而乃獨準《離》、《兌》邪﹖《永》準《同人》而非《恆》,先此涼風至,《常》已準《恆》,繼之以白露降,《度》乃準《節》,今《永》當寒蟬鳴,則準《同人》,豈可汨亂後先,乃復準《恆》于後邪﹖《疑》準《賁》而非《巽》,蓋鴻鴈來而《翕》準《巽》,玄鳥歸而《聚》準《萃》,群鳥養羞而《積》準《大畜》,雷乃收聲而《飾》準《賁》矣,《疑》當蟄蟲壞戶,則又可汨亂後先,乃復準《巽》邪﹖或者以《疑》準《震》,尤非是。

    此難與諸家口舌辯,而案《譜》以視之,則彼自屈矣,此《譜》之所以作也。

    《睟》準《乾》而在地中,則無當于《乾》。

    《沈》準《觀》而在人中,則無當于《觀》。

    《守》再準《否》而無當于《否》。

    《馴》準《坤》而星窮候盡,則無當于《坤》。

    《將》準《未濟》而析木之已終,星紀之《未》見,則火不能降以濟水,水不能升以濟火。

    此《玄》又以明《易》之陰陽進退盈虛之幾者也。

    惟《坤》既無當于卦,則無當于爻,以示為用者八十而一則虛也。

    虛一者,即虛五也。

    《易》天地五十五之數,與夫大衍四十九之數,《復》七日之數,其所以虛而無用者,《坤》以藏之也。

    陰虛無用而運行無疆,陽則始終變化而不息,故《彊》準《乾》而為冬至之終,《睟》又再準《乾》而為夏至之始,與《馴》之準《坤》者不同也,《易》乾坤之闢闔乃著。

    《易》以《頤》、《中孚》為一氣,《玄》則始之于《中》,終之于《養》,通而候之,則《養》退乎一日,《中》進乎一日,《易》之歲功乃建。

    《中》先乎《周》以明《中孚》之生《復》,《迎》先乎《遇》以明《鹹》之生《姤》,《易》之月紀乃正。

    《易》三百八十四爻以直日而夜藏其用,《玄》之用百二十九贊則各分晝夜而用事,《易》之日法乃全。

    曰《中》曰《更》曰《減》,是謂三《玄》,而三《易》之相盪乃不誣。

    凡此之類,若《玄》之異乎《易》者,而于《易》則深,研幾之功則大矣。

    如《養》為陽而《中》不為陰,《》為金而《羨》不為土之類,則又若《玄》之自相詭異者,然變化之微于是乎在。

    學者案《譜》以視之,則皆易了矣。

    《圖》、《曆》所用鬥分自有強弱,不能同,并古今諸家異同之說悉以著之,學者可自考焉。

    顧僕之愚,何足以與此,然用意專而私竊好之,以俟將來之知《易》者。

    嗚呼,苟不明乎《易》,則亦無以《玄》為;而不通乎《玄》者,則又乃徒為《易》也。

    可不勉諸!今之學者,知尚其辭耳,而莫知其辭之所自來,寧顧此邪!或曰:「歐陽公不讀《玄》,而于《易》何如﹖」曰:「子非歐陽公,柰何!」 (梓材謹案:《易玄星紀譜》,謝山《學案》稿本謂宜全錄,而未錄入。

    初校時未得其譜,秖從朱氏《經義考》錄其《後序》,及餘三入都門,始得見之徐星伯儀部家。

    而初刻之版旋燬于逆夷,今因重校,具載之。

    ) 《太極傳》、《外傳》、《因說》則康節之學。

    其紹聖中所作《商瞿傳》,本以兵火失去,晚年居海陵,復為此書。

     祖望謹案:景迂不喜孟子,蓋亦迂叟之派,其說經不苟同于前儒。

     李巽巖曰:晁氏專主北學,凡故訓多取許叔重《說文解字》、陸德明《音義》。

    僧一行、李鼎祚、陸希聲及本朝王昭素、胡翼之、黃聱隅輩所論,亦時釆掇。

    呂汲公《古易》于文字句讀初無增損,景迂則輯諸家異同,或斷以己意,有增有損。

    蓋呂、晁各有師承,初不祖述,而其指歸則往往暗合。

     呂東萊《與朱侍講書》曰:晁景迂其學固雜,然質厚而少穿鑿,可取者固多。

    大抵北方前輩議論雖各有疵,要可養忠厚,革浮囂,自當兼存。

     謝山《景迂先生船場祠堂碑銘》曰:景迂先生以大觀之庚寅謫居甬上船場,其後七十餘年而監官王季和為立祠,放翁記之詳矣。

    雲濠案:季和名鉛,襄陽人。

    又案:放翁于景迂為彌甥。

    先生經學奧衍,不肯苟同箋疏,自成一家,誠如放翁所言。

    顧其謂諸經皆成于甬上,則未然。

    蓋先生經說皆早出,其晚年《易玄星紀譜》則在船場。

    先生最師法溫公,故取其《太玄曆》及康節《太玄準易圖》合而譜之,謂楊氏以首準卦,皆有星候為之機括,非出私意,因歷辯諸家談《玄》之失,亦奇作也。

    先生自跋其尾曰:「今年始見剛說明州,令人意氣自倍。

    」蓋先生當百折之餘,風節嶒若此,固非窮愁著書者所可比也。

    當是時,甬上經學尚未盛,先生首以正學之傳,博聞精詣,倡教于此。

    于是陳文介公有諸經說,而王茂剛以處士喜說《易》,彬彬興起,其有功于吾鄉為甚侈。

    先生之對漕使,嘗有「無船無木」之誚,則想見當日之場務,蕭然無有,故得布卦吞爻,分辰列算。

    其暇,則終日一杯,哦詩于超然亭畔而已。

     (梓材謹案:景迂生《答吳才老先輩書》雲:「以足下鄉裡論之,紫徽陳舍人、禦史孫中丞、祕書崔監,皆高郵老成人也。

    」蓋陳謂陳希顏,孫謂孫莘老,崔謂崔伯益,皆高郵人物,又見《答陳廷藻書》,則先生本高郵人。

    景迂元豐五年進士,先重和三十餘年,猶稱先生為先輩,殆引為同調矣。

    ) ◆景迂學侶 太中晁先生詠之 晁詠之,字之道,以道之弟。

    少有異材。

    東坡為楊州時,先生從兄補之為倅,以先生詩獻。

    東坡曰:「有才如此,獨不令一識面乎﹖」舉宏詞第一。

    元符末,以黨籍廢斥。

    後官終左太中大夫。

    (參《姓譜》。

    ) 宣教劉漫翁先生羲仲(別見《涑水學案》。

    ) 教授汪青溪先生革(別見《滎陽學案》。

    ) ◆景迂同調 大常吳先生棫 吳棫,字才老,建安人。

    舉重和元年進士,召試館職不就,除太常丞。

    忤時宰,出通判泉州。

    剛直有謀,明恕能斷。

    所著有《書裨傳》、《詩補音》、《論語指掌考異續解》、《楚辭釋音》、《韻補》。

    又作《字學補韻》。

    朱子謂近代訓釋之學,唯才老為優,因據以《三百篇》之韻。

    (參《閩書》。

    ) ◆景迂門人(孫、邵三傳。

    ) 直閣朱先生弁 朱弁,字少章,婺源人。

    少穎悟,讀書日數千言。

    既冠,入太學。

    晁景迂見其詩,奇之,與歸新鄭,妻以兄女。

    新鄭介汴、洛間,多故家遺俗,先生遊其中,聞見日廣。

    靖康之亂,家碎于賊,先生南歸。

    建炎初。

    黏罕不聽,使就館,守之以兵。

    先生復與書,言用兵、講和利害甚悉。

    紹興二年,正使王倫歸,先生曰:「古之使者有節以為信。

    今無節有印,印亦信也。

    願留印,使弁得抱以死,死不腐矣。

    」倫解以授先生,先生臥起與俱。

    金人迫先生仕劉豫,且訹之曰:「此南歸之漸。

    」先生曰:「豫乃國賊,吾嘗恨不食其肉,又忍北面臣之﹖吾有死耳!」金人怒,絕其餼遺以困之。

    先生固拒驛門,忍饑待盡,誓不為屈。

    金人亦感動,緻禮如初。

    久之,復欲易其官。

    先生曰:「自古兵交,使在其間,言可從從之,不可從則囚之殺之,何必易其官﹖吾官受之本朝,有死而已,誓不易以辱吾君也。

    」且移書耶律紹文等曰:「上國之威命朝以至,則使人夕以死;夕以至,則朝以死。

    」又以書訣後使洪皓曰:「殺行人非細事,吾曹遭之,命也。

    要當舍生以全義爾!」乃具酒食,召被掠士夫飲,半酣,語之曰:「吾已得近郊某寺地。

    一旦畢命報國,諸公幸瘞我其處,題其上曰『有宋通問副使朱公之墓』,于我幸矣!」眾皆泣下,莫能仰視。

    先生談笑自若曰:「此臣子之常,諸君何悲也!」金人知其終不可屈,遂不復強。

    王倫還朝,言先生守節不屈,帝為官其子林,賜其家銀帛。

    會黏罕等相繼死,先生密疏其事及金國虛實,曰:「此不可失之時也。

    」遣李發等間行歸報。

    其後倫復歸,又以先生奉送徽宗大行之文為獻,其辭有曰:「歎馬角之未生,魂消雪窖;攀龍鬢而莫逮,淚灑冰天。

    」帝讀之感泣,官其親屬五人,賜吳興田五頃。

    帝謂丞相張浚曰:「歸日當以禁林處之。

    」八年,金使鳥陵思謀、石慶充至,稱先生忠節,詔附黃金三十兩以賜。

    十三年,和議成,先生得歸,入見便殿,先生謝,且曰:「人之所難得者時,而時之運無已。

    事之不可失者幾,而幾之藏無形。

    惟無已也,故來遲而難遇。

    惟無形也,故動微而難見。

    陛下與金人講和,此皆知時知幾之明驗。

    然時運而往,或難固執;幾動有變,宜鑑未兆。

    金人以黷武為至德,以苟安為太平,虐民而不恤民,廣地而不廣德,此皆天助中興之勢。

    若時與幾,陛下既知于始,願圖厥終。

    」帝納其言,賜金帛甚厚。

    先生又以金國所得六朝禦容及宣和禦書畫為獻。

    秦檜惡其言敵情,奏以初補官易宣教郎、直秘閣。

    有司校考其十七年應遷數官,檜沮之,僅轉奉議郎。

    十四年,卒。

    先生為文慕陸宣公,援據精博,曲盡事理。

    詩學李義山,詞氣雍容,不蹈其險怪奇澀之弊。

    金國名王貴人多遣子弟就學,先生因文字往來,說以和好之利。

    及歸,述北方所見聞忠臣義士朱昭、史抗、張忠輔、高景平、孫益、孫谷、傅偉文、李丹、五臺僧寶真、婦人丁氏、晏氏、小校閻進、朱勣等死節事狀,請加褒錄,以勸來者。

    有《聘遊集》四十二卷、《書解》十卷、《曲洧舊聞《三卷、《續骫骳說》一卷、《雜書》一卷、《風月堂詩話》三卷、《新鄭舊詩》一卷、《南歸詩文》一卷。

    (參史傳。

    ) 祖望謹案:景迂弟子可考者,惟王太保安中、朱奉使弁二人而已。

    然安中當景迂令無極時,修長牋,執及門禮,自言「以新學竊一第為親榮,非其志也」,景迂曰:「為學當謹初,何患不遠到!」安中所以築室榜曰初寮者,此也。

    議論聞見,多得之景迂。

    及既貴顯,遂諱景迂之學,但稱「成州使君四丈」,無復「先生」之號,君子醜之。

    且安中本由梁師成得大用,則亦辱其傳矣。

    故不為立傳,而但以曲洧附見。

    (梓材案:初寮之傳,當立于《新學略》,而是卷第為標目于門人之末可也。

    ) 太保王初寮安中(別見《荊公新學略》。

    ) ◆太中門人 待制邵澤民溥(別見《劉李諸儒學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