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6卷 卷六 士劉諸儒學案(全氏補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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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功。

     燭,秉之者莫若隨之者見之明矣。

    奕,為之者不若睹之者之詳也。

    人之智,長于人,短于己。

    求人之是非易,求己之是非難。

    李翺曰:「凡慮己事則不明,斷他人事則必明。

    」己私而他人公也。

    言不行則言隱,知不行則知隱。

     道之充者須時以用之,物之者須澤以養之。

    須時者養人,須澤者養于人,此君子、小人之分也。

     丁經行先生昌期(附子寬夫、廉夫、志夫。

    ) 丁昌期者,永嘉人也。

    學者稱為經行先生。

    永嘉師道之立,始于儒志先生王氏;繼之者為塘奧先生林氏,安定、古靈之再傳也;而先生參之。

    其家世以篤行稱,至先生,尤明經術,嘗築醉經堂以講學。

    三子:寬夫,鄉貢進士,廉夫,舉八行;志夫,進士。

    兄弟好古清修,自相師友,各以所得質于其父,不為苟同,曰:「此理天下所共,不可為家庭有阿私也。

    」尤斥去浮屠之說,喪祭無不本古禮雲。

     宮教吳先生師仁 吳師仁,字坦求,錢塘人。

    陳古靈為郡守,以遺逸薦于朝。

    元祐初,召為太學正,遷博士。

    後充吳王宮教授,卒。

    先生履行醇正,器識高遠,嘗肄業太學,名聞縉紳。

    應舉不第,退居田裡,甘貧守道。

    每授學者以誠明義理之學,而不為異端之說,士習為之嚮風。

    (參《兩浙名賢錄》。

    ) (梓材謹案:謝山《學案序錄》稿底及刊本並作「杭之吳存仁」。

    閱簡策,古靈時杭之鄉先生止有名師仁者,「存仁」之存當由筆誤。

    ) 助教楊大隱先生適 楊適,字安道,慈溪人。

    隱居大隱山。

    為人醇厚介特,議論辯博平正。

    人有善則稱之,不善如未之聞。

    為學要行乎己,惟恐為人所知。

    毀譽榮辱不以動其心,人莫得而親疏。

    蓋自比仲元、叔度之流。

    鄉人嚴憚之,相語不以名氏,而尊之曰大隱先生。

    衣食纔自給,非義之餽一介不取。

    躬耕養親,族之貧者分賑之。

    鄰盜其稼,人告之,先生愀然曰:「彼窮厄而求其生爾。

    勿治也!」盜聞之慚悔,其後無敢侮者。

    善言治道,究歷代治亂之原。

    孫威敏公沔自諫官出案浙東、西刑獄,欲見先生,先生不肯見。

    先生之越時,範文正公守越,聞之,就見焉,輿緻府中,澹焉無求,公益賢之。

    先生治經不守章句,黜浮屠、老子之說,歌詩卓越超邁,容儀甚偉,衣冠儼如。

    始友錢塘林逋,後與同郡王緻、杜醇結交,後進莫不師之。

    退處四十年,德行益高,名聞京師。

    仁宗 詔求遺逸,太守鮑柯以名聞,賜以粟帛。

    太守錢公輔又薦之,授將仕郎、試太學助教,州遺從事緻詔書袍笏,輿從迎之,先生辭不受,遁去。

    年七十有六。

    遺令篆石壙前曰「宋隱人之墓」。

    熙寧二年,滎陽張峋為文表之。

    (參《四明文獻集》。

    ) 學師杜石臺先生醇 杜醇者,越之隱君子也。

    居慈溪。

    學以為己,隱約不求人知。

    孝友稱于鄉裡,耕桑釣牧以養其親。

    經明行修,學者以為模楷。

    慶曆中,鄞始建學,縣令王文公安石請先生為之師,其書曰:「天之有斯道,固將公之。

    我先得之,而不推餘于人,使同我所有,非天意,且有所不忍也。

    願先生留聽而賜臨之,安石與有聞焉。

    」先生引孟子、柳宗元之說以辭。

    再書強起之曰:「孟子謂好為人師者,謂無諸中而為有之者,豈先生謂哉!彼宗元惡知道!韓退之毋為師,其孰能為師﹖天下士將惡乎師哉﹖」先生始就焉。

    慈溪令林肇立學,又起先生為師,亦固辭,王文公作《師說》以勉之。

    二邑文風之盛,自先生始。

    先生談《詩書》不倦,為詩質而清,當時謂學行宜為人師者也。

    (同上。

    ) 謝山《慶曆五先生書院記》曰:夷攷五先生,皆隱約草廬,不求聞達。

    而一時牧守來浙者,如範文正公、孫威敏公,皆摳衣請見,惟恐失之。

    最親近者,則王文公。

    乃若陳、賈二相,非能推賢下士者也,而亦知以五先生為重。

    文公新 法之行,大隱、石臺、鄞江已逝,西湖、桃源尚存,而不肯一出,以就功名之會。

    年望彌高,陶成倍廣,數十年以後,吾鄉遂稱鄒、魯丘樊,縕褐化為紳纓,其功為何如哉! 處士王鄞江先生緻 王緻,字君一,鄞縣人。

    與同郡楊、杜二先生為友,俱以道義化鄉裡,諸生子弟師尊之,稱三人皆為先生。

    嘗與牧守言政事,王文公安石復書曰:「無事于職,而愛民之心乃至于此,可以為仁矣」年七十,樂道安貧,妻收遺秉,子拾墮樵,浩然無悶,鄉人莫不高其行。

    (參《四明文獻集》。

    ) 謝山《辯鄞江墓誌》曰:鄞江先生極為荊公所重,其墓誌係荊公作,然不載于集中,惟舊志引其語,曰「四明立言之士,自先生始」而已。

    至聞泉作《鄞縣志》,始盡錄其全文。

    予疑其蔓,不類荊公文體。

    及觀其所記門下弟子,自豐稷、袁轂、周師厚諸人外,又稱遊學者有張機、張邵、張郯、張祁。

    攷郯、祁皆邵之弟。

    邵係徽宗宣和三年進士。

    建炎初,假禮部使金,補其弟祁為明州觀察推官,遂家焉。

    邵于紹興十三年歸自金,二十五年卒于廣德。

    而鄞江先生卒于至和二年。

    邵兄弟能遊學其門,最少亦不下弱冠,而自至和以及宣和,凡六十七年始登第,又八年始使金,留十四年乃歸,又十二年始卒,抑何其長年也﹖以豐尚書之輩行,相去幾三世,而謂其同門,不亦謬乎!或曰:「桃源先生為鄞江之猶子,邵兄弟或嘗經受業,而誤以為鄞江。

    」此于時代尚不甚遠,然即如此說,而誌文之出于依託可知也。

     (梓材謹案:《鄞江墓誌》雲:「上聞其德行,召拜校書郎,命至則先生不起。

    」謝山以此誌為依託荊公之作。

    惟荊公《文集》弔先生詩作《悼王處士》,故第以「處士」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