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講 性格是本性的真實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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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情欲,相反,在當下直接狀态中的愉快或不愉快的感情,當思考(有關我們是應當放任還是拒絕這種感情的理性觀念)尚未在主體中使之恢複正常受激情和情欲的支配,固然總是心靈的病态,但因為兩者都排除了理性的控制,按程度來說兩者都是同樣熾烈的。
談到它們的性質,則兩者根本上是相互各異的,無論是在預防辦法上,還是在精神醫生将會采取的治療方法上都有所不同。
激情是使心靈失去自制的那種感覺的突襲,所以它是沖動的。
也就是說,它使感情迅速膨脹到不可能進行思考的程度(它是不審慎的),這并不減少内心的沖動強度而采取不動激情的态度,同時也是健全知性的淡泊。
頭腦清醒的人所具有的這種品質是不讓自己的冷靜思考被那種強烈的沖動打擾,震怒的激情沒有在當時一下子幹出來的事,人是再不會去幹的,而且很容易将其忘掉。
仇恨的情欲卻為自己選擇時機,以便站穩足跟,窺視敵手。
一位父親或教書先生,隻要他聽完了道歉(而不是辯解)而當時忍住了火氣,那麼就不會再進行處罰。
迫使一個怒氣沖沖闖進你的房間并在激怒中對你出言不遜的人規規矩矩地坐下來,如果你做到了這一點,那麼其責怪就已經得到緩和,因為從容地座談是一種松弛,它是與橫眉怒目的表情和站着喊叫不相容的。
相反,情欲(作為屬于欲望能力的心緒)是可以拖時間的,也是帶有思考的,盡管為了達到其目的,它也是熾烈的。
激情的作用好比一陣沖毀堤岸的波濤,情欲的作用則像一條越來越深地淹沒河床之河流。
在對身體的影響上,激情好比一次中風,情欲則像一場肺結核或黃萎病。
激情猶如一覺可以睡醒的昏醉,即使随之而來的還有頭痛。
情欲看上去則像是吞了毒藥的病相或畸形的樣子,它需要一個内心的或外在的精神病醫生,但這醫生多半開不出根治的藥,而幾乎總是隻去開些鎮靜止痛劑。
在激情很多的場合,情欲通常是很少的,如法國人由于其性格活潑而情緒多變,與此相對照的是意大利人和西班牙人(還有印度人和中國人),他們在愛情上堅定不移達到癫狂的程度卻不動聲色。
激情是開誠布公的,反之,情欲卻是陰毒而隐秘的。
激情猶如酒醉酣然,情欲則可看作一種癫狂,它執着于一個觀念,使之越來越深地盤踞于心頭。
愛一個人也許還能夠同時保持正常的視覺,但迷戀一個人不可避免地對所愛對象之缺點視若無睹,盡管通常僅在婚後過了一個星期,這個對象就使他重新恢複了視覺。
經常被像一陣谵妄症一樣的激情侵襲的人,哪怕這種激情是良性的,他也類似于一個精神失常的人。
不過,因為這很快又使他感到懊悔,所以這隻是一種被稱為不審慎的突然發作。
有些人甚至可能希望自己能夠發怒,蘇格拉底就曾懷疑過,發怒是否有時也有好處。
但在如此的控制力中懷有激情,以至于可以冷靜地考慮是應當發怒還是不應當發怒,這看來總有某種自相矛盾之處。
反之,沒有人希望有情欲。
因為,如果人能夠自由的話,又有誰願意把自己束縛于鎖鍊之中呢? 不動心的原則,即哲人必須永遠也不激動,甚至對他最好的朋友的不幸也無動于衷,這是斯多噶派之極其正确崇高的一個道德原則,因為激情(或多或少)使人盲目。
大自然仍然把這種素質植入我們心中,這是大自然的智慧,要在理性還沒有達到足夠堅強之前,暫時施以約束,即在内心向善的道德沖動之上,再加上活生生的生理(感性)刺激沖動,以作為理性之臨時代用品。
因為除此而外,激情就其本身而言,任何時候都是不聰明的,它使自己沒有能力去追求自己之目的,因而故意讓激情在心中産生出來乃是不明智的。
但理性仍然可以在道德&mdash&mdash善的觀念中,通過把理性的理念與隸屬于其下的直觀(例證)聯結起來,而産生出某種意志的活躍(在向群衆,甚至向自己内心做宗教以至于政治的演說時),這樣,理性就可以不作為激情的結果,而作為激情的原因而在善的行為中灌注生氣,同時理性卻一直還在施行其約束,而産生出一種向善的熱忱,隻不過這種熱忱終歸還隻能屬于欲望能力,而不能算作一種更強烈的感性的感情,即激情。
如上所說過,在足夠堅強的靈魂那裡的某種不動心的天賦就是幸福之淡泊(在道德意義上的)。
具有這種禀賦的人雖然并不能僅僅由于這一點而成為一位哲人,但天生具有比别人更容易成為一位哲人的優越性。
一般說來,問題并不在于形成激情狀态的某種一定的感情太過強烈,而在于通過思考把這種感情與所有他當時一切感情(愉快的或不愉快的)的總和作比較做得還不夠。
一位富翁,當他的仆人在節日裡端盤碟時笨手笨腳地打破了他一隻漂亮而珍貴的高腳玻璃杯時,如果他能在這一瞬間把這種快樂的損失與他作為富翁的幸運所帶給他的一切快樂的總量相比較的話,就會把這個事故不當一回事了。
但他現在完全放任自己在這一個别事故上的痛苦感情(而不在思想上很快做出那種比較),所以毫不奇怪,他于是萌生出這樣的念頭,好像他整個的幸福都失去了一樣。
産生出某種先行于對象表象的欲求,這種主觀可能性是嗜好,還在人們認識這個對象之前就想占有它,這種欲望能力的内部強制性是本能(如性欲沖動,動物保護幼仔的母性沖動等)。
在主體身上用作規則(習慣)的感性欲求稱被為意向。
在做某種選擇時,阻礙理性将它與一切意向的總和相比較的那種意向,就是情欲。
很容易看出,由于情欲可以和最冷靜的思考結合,因而不會像激情那樣輕率,也不會暴風雨般地轉瞬即逝,而是根深蒂固的,甚至能與玄想共存,所以它對自由有最大的破壞。
如果激情是一種迷醉,情欲就可以說是一種疾病,它厭惡一切良藥,因而比所有那些至少還激起自我改善心之内心短暫的激動還要壞得多。
它沒有這種決心,而是蠱惑人們,乃至于使他們拒絕改善。
人們用一個&ldquo癖&rdquo字來稱呼情欲(榮譽癖、複仇癖、統治癖等),卻把那種沒有陷入迷戀的愛的情欲除外。
這是因為,當後面這種欲求(通過享受)被滿足時,至少對同一個人來說,這種欲求就停止了。
所以一個人也許可以把一種狂熱的迷戀列為情欲(隻要另一方保持拒絕),但不能把肉體上的愛列為情欲,因為它在對象上并不包含一種經久不變的原則。
情欲總是以主體之某一格律為條件的,它根據一個由意向給主體所規定的目的而行動,因此每時每刻都和主體的理性相關聯。
而對于純粹的動物,以及對于純粹理性的存在物,人們都提不出情欲的證據。
榮譽癖、複仇癖等,正由于永遠也不會完全得到滿足,因此才被當作疾病而算作情欲,對付這種病隻能用緩解劑。
情欲是純粹實踐理性的絕症,多半是治不好的,因為病人不願意被治好,而且要擺脫那唯一可能治好他的原則的控制。
理性在從普遍到特殊的感性實踐過程中也遵循的原則:不因對所喜愛的東西的一種意向而排擠一切其他意向或使之相形見绌,而是由此見到那種意向可以和一切意向的總和相共存。
一個人的榮譽欲盡可以永遠是其意向中的一個由理性所批準的傾向,但渴求榮譽的人畢竟也要求被别人愛,需要和别人友好地交往,同時保持自己的能力狀态等更多的東西。
但如果他是狂熱地渴求榮譽,那麼在自己各種意向同樣都在招他前往的目的面前,他就是瞎子,并且他為人所憎恨,或在交往中為人所欺騙,或由于奢侈而導緻破産的危險&mdash&mdash這一切都會視而不見,哪怕在其形式原則中也與理性直接相沖突的蠢事(即把他的目的之一部分當作全體)。
所以,情欲不光像激情那樣,是一種醞釀着許多壞事的不幸心緒,它甚至還毫無例外地是一種惡的心緒。
即使那以道德領域的事物(按其質料來看)為主旨的最良善的欲求,比如追求樂善好施,隻要它是偏向于情欲的,它就(按其形式來看)不僅在實用上導緻毀滅,而且在道德上也是可鄙的。
激情在刹那間造成對自由和自我控制的破壞;情欲則放棄自由和自我控制,而到奴隸意識中尋找自己的愉快和滿足。
但由于理性在這時終究沒有放松對内在自由之呼喚,于是這不幸之人就在他的枷鎖下呻吟起來,盡管他并不能掙脫這個枷鎖,因為它已經仿佛與他的肢體長在一起了。
情欲也還是找到了它的贊頌者(因為一旦惡毒在原則裡占據了位置,哪裡找不到它的贊頌者呢?),并且據稱:&ldquo世界上從來沒有一件偉大的事情是缺少強烈的情欲而幹出來的,看來是造化本身如同上發條一樣把情欲明智地植入了人的本性之中。
&rdquo對于好些意向來說,我們或許可以承認這種說法,而這就是那些有生命的自然(甚至是人這種生物)所不可或缺的某種自然性、動物性需求的意向。
但是讓它們變成情欲,甚至說它們簡直應該變成情欲,卻并非造化本意。
從這一觀點上來設想造化,對于詩人是可以原諒的(用蒲伯的話來說:&ldquo如果理性是一塊磁石,那麼情欲就是風&rdquo),但一個哲學家不能讓這樣一條原則加諸自身,哪怕是為了把情欲作為造化的一種臨時安排來贊揚,說什麼造化在人類達到一定的文明程度之前有意識地把情欲放進了人的本性當中。
情欲被分為自然的(天生的)意向的情欲和來自人類文化的(獲得的)意向的情欲。
第一類情欲有自由意向和性的意向,這兩者都與激情相連。
第二類有榮譽癖、統治癖和擁有癖,和它們相連的不是某種激情的狂熱,而是對指向某些目标的格律之執着。
前一類可以稱為熾熱的情欲;後一類可稱為冷漠的情欲,如悭吝。
不過,一切情欲永遠都隻是人對人的欲求,而非人對物的欲求。
人們可以對一塊肥沃的耕地或諸如一條母牛之類,以及在它們的使用上有許多意向,但沒有癖好(癖好隻存在于針對與别人的共同關系的那種意向中),更沒有情欲。
自由意向在原始人那裡是一切意向中最為強烈的,這些原始人在一種他無法逃避的狀态下與别人處在相互需要的狀态之中。
無論誰,隻有按照别人的選擇才能幸福(哪怕這個人正如所希望的那樣一直心懷善意),他是理應感到不幸的。
因為,他怎麼能擔保他的強有力的鄰人在對于選擇的判斷中将會與他自己的判斷相一緻呢?野蠻人(還不習慣于卑躬屈膝的人)在還沒有公共法律保障其安全以前,還不知道有比陷入這種卑躬屈膝和理應感到的不幸更為不幸的事情,直到紀律的約束逐漸使他對此有了忍耐心。
這就産生了他們經常不斷的戰争狀态,其目的就是要使别人盡可能地與自己保持距離而散居于荒野裡。
甚至剛剛才脫離母體的嬰兒,他與其他一切動物的區别似乎也隻在于,他是帶着大聲哭叫着來到這個世界上的,因為他把自己沒有能力運用自己的四肢看作是一種強制,于是立即宣告了他對自由的要求(對這種自由,沒有一種别的動物有這個表象)。
遊牧民族,比如阿拉伯人,由于(作為牧人)不束縛于土地上,所以他們如此強烈地依戀着他們那盡管不是完全無拘無束的生活方式,同時具有一種蔑視農業民族的高傲精神,以至于由此帶來的艱難困苦在數千年中也未能使他們扭轉這種态度。
單純狩獵的民族(如鄂倫春&mdash&mdash通古斯人)甚至通過這種自由感(與别的和他們有親緣關系的種族相區分)而使自己确實高貴起來。
所以自由概念不單隻在道德法則之下喚起一種被叫作熱忱的激情,而且,單是外在自由的感性的表象,通過與權利概念相類比,也把堅定不移地堅持或擴展自由的那種意向一直提升到強烈的情欲方面。
對于單純的動物,人們也隻說強烈的意向(如交媾的意向),而不說情欲,因為它們不具備僅僅立足于自由概念之上的理性之上,所以是與情欲相抵觸的。
情欲的爆發可以歸入人類之範疇。
我們雖然也說某人狂熱地喜歡某些事(如喝酒、賭博、打獵)或憎惡某些事(如麝香、燒酒),但并不太把這些各種不同的意向和反感稱為各種各樣的情欲,因為情欲隻是這麼多不同種類的本能,即欲望能力中如此多種多樣的純粹病态的東西。
所以它們也不應按照欲望能力的對象,即事物(它們有無數個)來分類,而應按照使用或濫用的原則來分類。
具有自身人格和相互之間的自由的人們濫用這些事物,是因為一個人使另一個僅僅成為其目的的工具。
情欲歸根結底隻是指向人的,而且也隻有通過人才能得到滿足。
這些情欲就是榮譽癖、統治癖和擁有癖。
由于它們是這樣一些意向,即僅僅是為了要占有一種手段,以用來滿足一切直接與目的有關的意向,所以當它們努力接近那個唯一能達到一般目的,且與自由相連的能力的理念時,它們就具有理性的外表。
當然,具有實現任意企圖的手段,比隻針對着唯一意向及其滿足的那個意向要寬廣得多。
所以,那些情欲也可以叫作對妄想的意向,這種妄想是在于,把别人隻不過是對事物價值的那種意見當作真實的價值一樣來評價。
情欲隻能是一個人針對着另一個人的意向,因為這些意向是指向相互協調或是相互對立的那些目的。
也就是說,它們是愛或者恨,但公正概念由于是直接從外在自由的概念中引申出來的,所以它比起友愛的概念來,乃是一個遠為重要、遠為強有力地推動着意志的動力。
這樣,由于遭受到不公正而産生的仇恨,即複仇欲,是一種從人類本性中不可遏制地産生出來的情欲,并且即使它是惡毒的,然而理性的格律則通過被認可的公正欲(複仇欲是它的類推),與這種意向緊緊地糾纏在一起,正因此它又是一種最強烈、最根深蒂固的情欲。
這種情欲當它看上去似乎是熄滅了的時候,卻總是好像餘燼未熄的火星一樣,仍然秘密地殘留着一
談到它們的性質,則兩者根本上是相互各異的,無論是在預防辦法上,還是在精神醫生将會采取的治療方法上都有所不同。
激情是使心靈失去自制的那種感覺的突襲,所以它是沖動的。
也就是說,它使感情迅速膨脹到不可能進行思考的程度(它是不審慎的),這并不減少内心的沖動強度而采取不動激情的态度,同時也是健全知性的淡泊。
頭腦清醒的人所具有的這種品質是不讓自己的冷靜思考被那種強烈的沖動打擾,震怒的激情沒有在當時一下子幹出來的事,人是再不會去幹的,而且很容易将其忘掉。
仇恨的情欲卻為自己選擇時機,以便站穩足跟,窺視敵手。
一位父親或教書先生,隻要他聽完了道歉(而不是辯解)而當時忍住了火氣,那麼就不會再進行處罰。
迫使一個怒氣沖沖闖進你的房間并在激怒中對你出言不遜的人規規矩矩地坐下來,如果你做到了這一點,那麼其責怪就已經得到緩和,因為從容地座談是一種松弛,它是與橫眉怒目的表情和站着喊叫不相容的。
相反,情欲(作為屬于欲望能力的心緒)是可以拖時間的,也是帶有思考的,盡管為了達到其目的,它也是熾烈的。
激情的作用好比一陣沖毀堤岸的波濤,情欲的作用則像一條越來越深地淹沒河床之河流。
在對身體的影響上,激情好比一次中風,情欲則像一場肺結核或黃萎病。
激情猶如一覺可以睡醒的昏醉,即使随之而來的還有頭痛。
情欲看上去則像是吞了毒藥的病相或畸形的樣子,它需要一個内心的或外在的精神病醫生,但這醫生多半開不出根治的藥,而幾乎總是隻去開些鎮靜止痛劑。
在激情很多的場合,情欲通常是很少的,如法國人由于其性格活潑而情緒多變,與此相對照的是意大利人和西班牙人(還有印度人和中國人),他們在愛情上堅定不移達到癫狂的程度卻不動聲色。
激情是開誠布公的,反之,情欲卻是陰毒而隐秘的。
激情猶如酒醉酣然,情欲則可看作一種癫狂,它執着于一個觀念,使之越來越深地盤踞于心頭。
愛一個人也許還能夠同時保持正常的視覺,但迷戀一個人不可避免地對所愛對象之缺點視若無睹,盡管通常僅在婚後過了一個星期,這個對象就使他重新恢複了視覺。
經常被像一陣谵妄症一樣的激情侵襲的人,哪怕這種激情是良性的,他也類似于一個精神失常的人。
不過,因為這很快又使他感到懊悔,所以這隻是一種被稱為不審慎的突然發作。
有些人甚至可能希望自己能夠發怒,蘇格拉底就曾懷疑過,發怒是否有時也有好處。
但在如此的控制力中懷有激情,以至于可以冷靜地考慮是應當發怒還是不應當發怒,這看來總有某種自相矛盾之處。
反之,沒有人希望有情欲。
因為,如果人能夠自由的話,又有誰願意把自己束縛于鎖鍊之中呢? 不動心的原則,即哲人必須永遠也不激動,甚至對他最好的朋友的不幸也無動于衷,這是斯多噶派之極其正确崇高的一個道德原則,因為激情(或多或少)使人盲目。
大自然仍然把這種素質植入我們心中,這是大自然的智慧,要在理性還沒有達到足夠堅強之前,暫時施以約束,即在内心向善的道德沖動之上,再加上活生生的生理(感性)刺激沖動,以作為理性之臨時代用品。
因為除此而外,激情就其本身而言,任何時候都是不聰明的,它使自己沒有能力去追求自己之目的,因而故意讓激情在心中産生出來乃是不明智的。
但理性仍然可以在道德&mdash&mdash善的觀念中,通過把理性的理念與隸屬于其下的直觀(例證)聯結起來,而産生出某種意志的活躍(在向群衆,甚至向自己内心做宗教以至于政治的演說時),這樣,理性就可以不作為激情的結果,而作為激情的原因而在善的行為中灌注生氣,同時理性卻一直還在施行其約束,而産生出一種向善的熱忱,隻不過這種熱忱終歸還隻能屬于欲望能力,而不能算作一種更強烈的感性的感情,即激情。
如上所說過,在足夠堅強的靈魂那裡的某種不動心的天賦就是幸福之淡泊(在道德意義上的)。
具有這種禀賦的人雖然并不能僅僅由于這一點而成為一位哲人,但天生具有比别人更容易成為一位哲人的優越性。
一般說來,問題并不在于形成激情狀态的某種一定的感情太過強烈,而在于通過思考把這種感情與所有他當時一切感情(愉快的或不愉快的)的總和作比較做得還不夠。
一位富翁,當他的仆人在節日裡端盤碟時笨手笨腳地打破了他一隻漂亮而珍貴的高腳玻璃杯時,如果他能在這一瞬間把這種快樂的損失與他作為富翁的幸運所帶給他的一切快樂的總量相比較的話,就會把這個事故不當一回事了。
但他現在完全放任自己在這一個别事故上的痛苦感情(而不在思想上很快做出那種比較),所以毫不奇怪,他于是萌生出這樣的念頭,好像他整個的幸福都失去了一樣。
産生出某種先行于對象表象的欲求,這種主觀可能性是嗜好,還在人們認識這個對象之前就想占有它,這種欲望能力的内部強制性是本能(如性欲沖動,動物保護幼仔的母性沖動等)。
在主體身上用作規則(習慣)的感性欲求稱被為意向。
在做某種選擇時,阻礙理性将它與一切意向的總和相比較的那種意向,就是情欲。
很容易看出,由于情欲可以和最冷靜的思考結合,因而不會像激情那樣輕率,也不會暴風雨般地轉瞬即逝,而是根深蒂固的,甚至能與玄想共存,所以它對自由有最大的破壞。
如果激情是一種迷醉,情欲就可以說是一種疾病,它厭惡一切良藥,因而比所有那些至少還激起自我改善心之内心短暫的激動還要壞得多。
它沒有這種決心,而是蠱惑人們,乃至于使他們拒絕改善。
人們用一個&ldquo癖&rdquo字來稱呼情欲(榮譽癖、複仇癖、統治癖等),卻把那種沒有陷入迷戀的愛的情欲除外。
這是因為,當後面這種欲求(通過享受)被滿足時,至少對同一個人來說,這種欲求就停止了。
所以一個人也許可以把一種狂熱的迷戀列為情欲(隻要另一方保持拒絕),但不能把肉體上的愛列為情欲,因為它在對象上并不包含一種經久不變的原則。
情欲總是以主體之某一格律為條件的,它根據一個由意向給主體所規定的目的而行動,因此每時每刻都和主體的理性相關聯。
而對于純粹的動物,以及對于純粹理性的存在物,人們都提不出情欲的證據。
榮譽癖、複仇癖等,正由于永遠也不會完全得到滿足,因此才被當作疾病而算作情欲,對付這種病隻能用緩解劑。
情欲是純粹實踐理性的絕症,多半是治不好的,因為病人不願意被治好,而且要擺脫那唯一可能治好他的原則的控制。
理性在從普遍到特殊的感性實踐過程中也遵循的原則:不因對所喜愛的東西的一種意向而排擠一切其他意向或使之相形見绌,而是由此見到那種意向可以和一切意向的總和相共存。
一個人的榮譽欲盡可以永遠是其意向中的一個由理性所批準的傾向,但渴求榮譽的人畢竟也要求被别人愛,需要和别人友好地交往,同時保持自己的能力狀态等更多的東西。
但如果他是狂熱地渴求榮譽,那麼在自己各種意向同樣都在招他前往的目的面前,他就是瞎子,并且他為人所憎恨,或在交往中為人所欺騙,或由于奢侈而導緻破産的危險&mdash&mdash這一切都會視而不見,哪怕在其形式原則中也與理性直接相沖突的蠢事(即把他的目的之一部分當作全體)。
所以,情欲不光像激情那樣,是一種醞釀着許多壞事的不幸心緒,它甚至還毫無例外地是一種惡的心緒。
即使那以道德領域的事物(按其質料來看)為主旨的最良善的欲求,比如追求樂善好施,隻要它是偏向于情欲的,它就(按其形式來看)不僅在實用上導緻毀滅,而且在道德上也是可鄙的。
激情在刹那間造成對自由和自我控制的破壞;情欲則放棄自由和自我控制,而到奴隸意識中尋找自己的愉快和滿足。
但由于理性在這時終究沒有放松對内在自由之呼喚,于是這不幸之人就在他的枷鎖下呻吟起來,盡管他并不能掙脫這個枷鎖,因為它已經仿佛與他的肢體長在一起了。
情欲也還是找到了它的贊頌者(因為一旦惡毒在原則裡占據了位置,哪裡找不到它的贊頌者呢?),并且據稱:&ldquo世界上從來沒有一件偉大的事情是缺少強烈的情欲而幹出來的,看來是造化本身如同上發條一樣把情欲明智地植入了人的本性之中。
&rdquo對于好些意向來說,我們或許可以承認這種說法,而這就是那些有生命的自然(甚至是人這種生物)所不可或缺的某種自然性、動物性需求的意向。
但是讓它們變成情欲,甚至說它們簡直應該變成情欲,卻并非造化本意。
從這一觀點上來設想造化,對于詩人是可以原諒的(用蒲伯的話來說:&ldquo如果理性是一塊磁石,那麼情欲就是風&rdquo),但一個哲學家不能讓這樣一條原則加諸自身,哪怕是為了把情欲作為造化的一種臨時安排來贊揚,說什麼造化在人類達到一定的文明程度之前有意識地把情欲放進了人的本性當中。
情欲被分為自然的(天生的)意向的情欲和來自人類文化的(獲得的)意向的情欲。
第一類情欲有自由意向和性的意向,這兩者都與激情相連。
第二類有榮譽癖、統治癖和擁有癖,和它們相連的不是某種激情的狂熱,而是對指向某些目标的格律之執着。
前一類可以稱為熾熱的情欲;後一類可稱為冷漠的情欲,如悭吝。
不過,一切情欲永遠都隻是人對人的欲求,而非人對物的欲求。
人們可以對一塊肥沃的耕地或諸如一條母牛之類,以及在它們的使用上有許多意向,但沒有癖好(癖好隻存在于針對與别人的共同關系的那種意向中),更沒有情欲。
自由意向在原始人那裡是一切意向中最為強烈的,這些原始人在一種他無法逃避的狀态下與别人處在相互需要的狀态之中。
無論誰,隻有按照别人的選擇才能幸福(哪怕這個人正如所希望的那樣一直心懷善意),他是理應感到不幸的。
因為,他怎麼能擔保他的強有力的鄰人在對于選擇的判斷中将會與他自己的判斷相一緻呢?野蠻人(還不習慣于卑躬屈膝的人)在還沒有公共法律保障其安全以前,還不知道有比陷入這種卑躬屈膝和理應感到的不幸更為不幸的事情,直到紀律的約束逐漸使他對此有了忍耐心。
這就産生了他們經常不斷的戰争狀态,其目的就是要使别人盡可能地與自己保持距離而散居于荒野裡。
甚至剛剛才脫離母體的嬰兒,他與其他一切動物的區别似乎也隻在于,他是帶着大聲哭叫着來到這個世界上的,因為他把自己沒有能力運用自己的四肢看作是一種強制,于是立即宣告了他對自由的要求(對這種自由,沒有一種别的動物有這個表象)。
遊牧民族,比如阿拉伯人,由于(作為牧人)不束縛于土地上,所以他們如此強烈地依戀着他們那盡管不是完全無拘無束的生活方式,同時具有一種蔑視農業民族的高傲精神,以至于由此帶來的艱難困苦在數千年中也未能使他們扭轉這種态度。
單純狩獵的民族(如鄂倫春&mdash&mdash通古斯人)甚至通過這種自由感(與别的和他們有親緣關系的種族相區分)而使自己确實高貴起來。
所以自由概念不單隻在道德法則之下喚起一種被叫作熱忱的激情,而且,單是外在自由的感性的表象,通過與權利概念相類比,也把堅定不移地堅持或擴展自由的那種意向一直提升到強烈的情欲方面。
對于單純的動物,人們也隻說強烈的意向(如交媾的意向),而不說情欲,因為它們不具備僅僅立足于自由概念之上的理性之上,所以是與情欲相抵觸的。
情欲的爆發可以歸入人類之範疇。
我們雖然也說某人狂熱地喜歡某些事(如喝酒、賭博、打獵)或憎惡某些事(如麝香、燒酒),但并不太把這些各種不同的意向和反感稱為各種各樣的情欲,因為情欲隻是這麼多不同種類的本能,即欲望能力中如此多種多樣的純粹病态的東西。
所以它們也不應按照欲望能力的對象,即事物(它們有無數個)來分類,而應按照使用或濫用的原則來分類。
具有自身人格和相互之間的自由的人們濫用這些事物,是因為一個人使另一個僅僅成為其目的的工具。
情欲歸根結底隻是指向人的,而且也隻有通過人才能得到滿足。
這些情欲就是榮譽癖、統治癖和擁有癖。
由于它們是這樣一些意向,即僅僅是為了要占有一種手段,以用來滿足一切直接與目的有關的意向,所以當它們努力接近那個唯一能達到一般目的,且與自由相連的能力的理念時,它們就具有理性的外表。
當然,具有實現任意企圖的手段,比隻針對着唯一意向及其滿足的那個意向要寬廣得多。
所以,那些情欲也可以叫作對妄想的意向,這種妄想是在于,把别人隻不過是對事物價值的那種意見當作真實的價值一樣來評價。
情欲隻能是一個人針對着另一個人的意向,因為這些意向是指向相互協調或是相互對立的那些目的。
也就是說,它們是愛或者恨,但公正概念由于是直接從外在自由的概念中引申出來的,所以它比起友愛的概念來,乃是一個遠為重要、遠為強有力地推動着意志的動力。
這樣,由于遭受到不公正而産生的仇恨,即複仇欲,是一種從人類本性中不可遏制地産生出來的情欲,并且即使它是惡毒的,然而理性的格律則通過被認可的公正欲(複仇欲是它的類推),與這種意向緊緊地糾纏在一起,正因此它又是一種最強烈、最根深蒂固的情欲。
這種情欲當它看上去似乎是熄滅了的時候,卻總是好像餘燼未熄的火星一樣,仍然秘密地殘留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