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女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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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吧?”
“還剩兩個單身女子。
” “那就給我調查一下這兩個人。
另外,你再去見一下那個三十五歲的快餐館的女掌櫃。
” “可是,警部,那個女人不知道中河的下落呀。
” “哦,好像是不知道呀。
” “明知這樣還要去見她嗎?”櫻井流露出不滿的神色,說道。
十津川莞爾一笑:“總而言之,那女人跟中河睡過覺,是吧?” “是的。
她說今年一月底或是二月初在新宿遇見,然後去了情人旅館。
據說兩人都醉了。
” “中河這個男人既沒有什麼親友,又不跟街坊來往,所以很難抓住。
這種男人喝醉了酒,也許會把自己的什麼秘密吐露給跟他一起睡覺的女人。
” ‘可她說什麼都不知道。
” “可是,她說自己多請佛心吧?” “是的。
” “那樣的話,她應該跟各種各樣的男人相處得很好。
也許對她來說,中河隻不過是其中的一個,所以幹脆說不知道。
要是再好好兒問問,關于中河的事也許會想起些什麼來的。
另外,中河不是醉了嗎?” “是的。
說他是個醉後愛哭的人。
” “也許有什麼原因才喝醉酒的。
在公司裡沒有聽說中河很愛喝酒嘛。
” “這就是說……” “可能被女人甩了,才喝得這麼酩酊大醉的呗。
”櫻井說。
“這種時候被别的女人一引誘,男人就會不知不覺地摟住她了。
不是嗎?” 6 四月十二日,星期日,大兇日,淩晨三點。
今天偵查人員也一眼未合地迎來了淩晨三點。
十津川沒有看手表,隻是目不轉睛地望着漆黑的窗外。
陰沉沉的天空,看不到一顆星。
十津川盯着的,是在黑暗那一邊的預告炸毀列車的罪犯。
名字知道叫中河英男,照片也有,身高、體重、血型也都知道。
可現在這家夥在什麼地方呢?而且他想問時又是為何炸毀夜車呢? 還有一件事不明白,這就是連續寄來四封信的理由。
為什麼犯人寫信來事前通知呢?為什麼不想毫無警告地、冷不防地炸毀夜車呢? 這邊倒也是在一步步追逼着罪犯。
經青森縣警察署偵查,知道了藤代和中河是如何在三月二十八日去青森的。
所以現在逮捕中河的話,作為殺人嫌疑犯拘留和起訴都是可能的了。
(如果能逮捕,那麼炸毀列車一案也就能防範于未然了,可是……) 想到這裡時,十津川背後響起了龜井他們“呼——”的一聲籲歎聲。
十津川知道過了十五分鐘。
淩晨三點十五分。
按事前與國營鐵路方面的商定,如果過了十五分鐘國營鐵路還沒有打電話來通告發生事故,那就可以暫且松一口氣,至少可以斷定“出雲1号”和“富士”截至淩晨三點還安全運行着。
“好好睡一會兒了。
”十津川對大家說。
由于這次案件的特殊性,十津川他們沒有回家,一直住在搜查總部。
刑警們去休息室睡覺了,隻有鬼斧一人走到十津川身邊,說道: “警部,今天是四月十二日。
” “是啊,十二日了。
” “上次警部說作一次賭,那想法有沒有改變?” “當然沒有改變,又不能由我們來守衛每天發車的夜車嘛。
被作為目标的夜車我認為是‘出雲1号’,而且從犯人在信上寫着‘四月吉日’來看,我想他應該定在四月的黃道吉日行動。
雖然也有落空的危險,但不冒這點風險,守衛每天發出的一百九十趟夜車從時間上來說是不可能的嘛!” “下一個黃道吉日是十三日、星期一。
” “我知道。
我賭這一天,如果十三日平安無事,那麼就是下一個黃道吉日十九日了。
” “關于這十三日,問題是淩晨三點這個時刻,不光是‘出雲1号’,而且所有夜車都在前一天的下午就出發了。
” “可不是。
”十津川點了點頭,“這就是說,犯人所考慮的是指黃道吉日的十三日下午出發的夜車呢,還是指十三日的淩晨三點時運行在什麼地方的夜車。
是吧?” “是的。
假定犯人企圖在十三日淩晨三點炸毀‘出雲1号’,那我們就得在前一天的下午六點十五分從東京站乘上‘出雲1号’ “就是今天下午六點十五分咬?” “是的。
如果隻以一般常識來說,要說黃道吉日那天的‘出雲1号’,都認為是那天從東京站發出的‘出雲1号’,淩晨三點時當然是第二天十四日了。
日期、時刻的變化取決于犯人中河英男如何考慮。
” “犯人的預告信是以什麼樣的順序寄來的呢?” 十津川急忙朝黑闆看去。
“夜行列車”3月16日 “淩晨三點”17日 “決然炸毀”18日 “四月吉日” 20日 “可能是‘四月吉日淩晨三點’這樣一種接讀方法吧。
”十津川自個兒點了點頭。
在連續來了“夜行列車、淩晨三點、決然炸毀”三封信以後,隔了一天寄來了寫着“四月吉日”這四個字的來信。
作為文章來說,大概是“四月吉日的淩晨三點決然炸毀夜行列車”這一意思吧。
可以這樣解釋:犯人之所以沒有按這順序寄來,是因為想給收信一方以強烈的印象。
這種情況當然也是有的,的确,因為最初不是“四月吉日”這封信,而隻有“夜行列車”這四個字,所以更使人感到毛骨悚然。
北野也這樣說過。
但十津川重新考慮了一下,覺得也許另有意思。
(淩晨三點決然炸毀夜行列車) 這在犯人的頭腦中不成了一句句子嗎? 十津川也不明白寫着“四月吉日”的這封信晚了一天的理由,也不清楚是由于犯人方面有什麼情況呢還是由于單純的郵政業務上的耽擱。
可是,起碼“四月吉日”沒有冠在“淩晨三點”之前是可以肯定的。
犯人中河加入了東京鐵路同好會,所以素清鐵路的知識。
在他決定炸毀夜車“出雲1号”時便選擇了“淩晨三點”這種普通人不去考慮的時刻,這大概是因為正如國營鐵路方面所說的,這時刻最貼切地象征着夜車的緣故。
所以罪犯首先考慮要在淩晨三點炸毀夜車。
這是不難理解的。
“四月吉日”會不會是另一種考慮呢? 要是那樣,不是僅這一部份按照了一般的常識嗎? 即罪犯按照了如下一種思考方式:要是說四月一日的“出雲1号”,那就是四月一日從東京站發出的“出雲1号”。
“賭在四月十三日從東京站出發的‘出雲1号’上試試吧!”十津川說道。
“那麼今天出發的‘出雲1号’就不管它了。
” “不,盯還是要盯一下的。
請西本君和安井君乘上去。
要是他們兩個人,我想萬一發生爆炸事故也會設法替我們處理的。
” “櫻井君怎麼辦?” “請他繼續清查中河跟女人的關系,也許會得出點什
” “那就給我調查一下這兩個人。
另外,你再去見一下那個三十五歲的快餐館的女掌櫃。
” “可是,警部,那個女人不知道中河的下落呀。
” “哦,好像是不知道呀。
” “明知這樣還要去見她嗎?”櫻井流露出不滿的神色,說道。
十津川莞爾一笑:“總而言之,那女人跟中河睡過覺,是吧?” “是的。
她說今年一月底或是二月初在新宿遇見,然後去了情人旅館。
據說兩人都醉了。
” “中河這個男人既沒有什麼親友,又不跟街坊來往,所以很難抓住。
這種男人喝醉了酒,也許會把自己的什麼秘密吐露給跟他一起睡覺的女人。
” ‘可她說什麼都不知道。
” “可是,她說自己多請佛心吧?” “是的。
” “那樣的話,她應該跟各種各樣的男人相處得很好。
也許對她來說,中河隻不過是其中的一個,所以幹脆說不知道。
要是再好好兒問問,關于中河的事也許會想起些什麼來的。
另外,中河不是醉了嗎?” “是的。
說他是個醉後愛哭的人。
” “也許有什麼原因才喝醉酒的。
在公司裡沒有聽說中河很愛喝酒嘛。
” “這就是說……” “可能被女人甩了,才喝得這麼酩酊大醉的呗。
”櫻井說。
“這種時候被别的女人一引誘,男人就會不知不覺地摟住她了。
不是嗎?” 6 四月十二日,星期日,大兇日,淩晨三點。
今天偵查人員也一眼未合地迎來了淩晨三點。
十津川沒有看手表,隻是目不轉睛地望着漆黑的窗外。
陰沉沉的天空,看不到一顆星。
十津川盯着的,是在黑暗那一邊的預告炸毀列車的罪犯。
名字知道叫中河英男,照片也有,身高、體重、血型也都知道。
可現在這家夥在什麼地方呢?而且他想問時又是為何炸毀夜車呢? 還有一件事不明白,這就是連續寄來四封信的理由。
為什麼犯人寫信來事前通知呢?為什麼不想毫無警告地、冷不防地炸毀夜車呢? 這邊倒也是在一步步追逼着罪犯。
經青森縣警察署偵查,知道了藤代和中河是如何在三月二十八日去青森的。
所以現在逮捕中河的話,作為殺人嫌疑犯拘留和起訴都是可能的了。
(如果能逮捕,那麼炸毀列車一案也就能防範于未然了,可是……) 想到這裡時,十津川背後響起了龜井他們“呼——”的一聲籲歎聲。
十津川知道過了十五分鐘。
淩晨三點十五分。
按事前與國營鐵路方面的商定,如果過了十五分鐘國營鐵路還沒有打電話來通告發生事故,那就可以暫且松一口氣,至少可以斷定“出雲1号”和“富士”截至淩晨三點還安全運行着。
“好好睡一會兒了。
”十津川對大家說。
由于這次案件的特殊性,十津川他們沒有回家,一直住在搜查總部。
刑警們去休息室睡覺了,隻有鬼斧一人走到十津川身邊,說道: “警部,今天是四月十二日。
” “是啊,十二日了。
” “上次警部說作一次賭,那想法有沒有改變?” “當然沒有改變,又不能由我們來守衛每天發車的夜車嘛。
被作為目标的夜車我認為是‘出雲1号’,而且從犯人在信上寫着‘四月吉日’來看,我想他應該定在四月的黃道吉日行動。
雖然也有落空的危險,但不冒這點風險,守衛每天發出的一百九十趟夜車從時間上來說是不可能的嘛!” “下一個黃道吉日是十三日、星期一。
” “我知道。
我賭這一天,如果十三日平安無事,那麼就是下一個黃道吉日十九日了。
” “關于這十三日,問題是淩晨三點這個時刻,不光是‘出雲1号’,而且所有夜車都在前一天的下午就出發了。
” “可不是。
”十津川點了點頭,“這就是說,犯人所考慮的是指黃道吉日的十三日下午出發的夜車呢,還是指十三日的淩晨三點時運行在什麼地方的夜車。
是吧?” “是的。
假定犯人企圖在十三日淩晨三點炸毀‘出雲1号’,那我們就得在前一天的下午六點十五分從東京站乘上‘出雲1号’ “就是今天下午六點十五分咬?” “是的。
如果隻以一般常識來說,要說黃道吉日那天的‘出雲1号’,都認為是那天從東京站發出的‘出雲1号’,淩晨三點時當然是第二天十四日了。
日期、時刻的變化取決于犯人中河英男如何考慮。
” “犯人的預告信是以什麼樣的順序寄來的呢?” 十津川急忙朝黑闆看去。
“夜行列車”3月16日 “淩晨三點”17日 “決然炸毀”18日 “四月吉日” 20日 “可能是‘四月吉日淩晨三點’這樣一種接讀方法吧。
”十津川自個兒點了點頭。
在連續來了“夜行列車、淩晨三點、決然炸毀”三封信以後,隔了一天寄來了寫着“四月吉日”這四個字的來信。
作為文章來說,大概是“四月吉日的淩晨三點決然炸毀夜行列車”這一意思吧。
可以這樣解釋:犯人之所以沒有按這順序寄來,是因為想給收信一方以強烈的印象。
這種情況當然也是有的,的确,因為最初不是“四月吉日”這封信,而隻有“夜行列車”這四個字,所以更使人感到毛骨悚然。
北野也這樣說過。
但十津川重新考慮了一下,覺得也許另有意思。
(淩晨三點決然炸毀夜行列車) 這在犯人的頭腦中不成了一句句子嗎? 十津川也不明白寫着“四月吉日”的這封信晚了一天的理由,也不清楚是由于犯人方面有什麼情況呢還是由于單純的郵政業務上的耽擱。
可是,起碼“四月吉日”沒有冠在“淩晨三點”之前是可以肯定的。
犯人中河加入了東京鐵路同好會,所以素清鐵路的知識。
在他決定炸毀夜車“出雲1号”時便選擇了“淩晨三點”這種普通人不去考慮的時刻,這大概是因為正如國營鐵路方面所說的,這時刻最貼切地象征着夜車的緣故。
所以罪犯首先考慮要在淩晨三點炸毀夜車。
這是不難理解的。
“四月吉日”會不會是另一種考慮呢? 要是那樣,不是僅這一部份按照了一般的常識嗎? 即罪犯按照了如下一種思考方式:要是說四月一日的“出雲1号”,那就是四月一日從東京站發出的“出雲1号”。
“賭在四月十三日從東京站出發的‘出雲1号’上試試吧!”十津川說道。
“那麼今天出發的‘出雲1号’就不管它了。
” “不,盯還是要盯一下的。
請西本君和安井君乘上去。
要是他們兩個人,我想萬一發生爆炸事故也會設法替我們處理的。
” “櫻井君怎麼辦?” “請他繼續清查中河跟女人的關系,也許會得出點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