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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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亦以此論之,上命罷其職。

     6月4日 ○丁酉,上命南別殿參奉,自三月至八月,間日奉審。

     ○常平廳啓曰:「本廳之號,旣稱常平,則請依《大典》,年兇則增價貿布,年豐則減價賣布。

    且依賑恤前規,以大臣兼管,以重事體。

    」上從之。

     ○江原道大水。

     6月5日 ○戊戌,洪淸監司趙啓遠上疏辭職,略曰: 以屬公一事,重得罪於物論,惟恐吼罵之不足罪惡之不彰。

    律名所擬則止於罷職,而罪惡所列則有若必誅者然。

    雖以忘君負國,臨危逃難,犯倫亂紀者論之,其罪無以過此。

    臣是何人,一夫之身而負此衆惡之名也?固難一日容於天地之間,請削職名,以決衆論。

     答曰:「情外之言,不必相較。

    宜勿控辭。

    」 6月7日 ○庚子,全南道大水,山麓崩頹,人多渰死。

    上令本道,擧行恤典。

     ○上命給綾川府院君具仁垕祿俸,以終三年,仁垕方在母喪故也。

     6月8日 ○辛醜,王世子詣慶德宮,問安于中殿。

     6月9日 ○壬寅,以元振溟爲獻納,李??爲持平,權堣爲修撰,元?爲北兵使,許積爲全南監司,李海昌爲副校理。

     6月10日 ○癸卯,鹹鏡道大水,監司以聞。

     6月11日 ○甲辰,慶尙監司李曼馳啓:「請下送空名告身一百張,募得穀物,以賑飢民之被水災者。

    」許之。

     6月12日 ○乙巳,命賞儲承殿修理都監提調以下有差,掘得詛呪兇物最多者,陞堂上。

     6月13日 ○丙午,流星出牛星下,入東方。

     6月14日 ○丁未,禮曹啓曰:「元孫冊禮時服色,《實錄》中旣不見在,《五禮儀》亦無所載,難以臆見裁定,請議于大臣。

    」領議政金自點、左議政李景奭、右議政南以雄以爲:「祖宗朝旣有王世孫冊拜之禮,而謄來《實錄》中,惟入學儀及講書院之規是詳焉,餘無見在之文,或恐謄出之失於緻詳而然也。

    請更遣史官,謄出《實錄》,遵依講定。

    」上從之。

     6月15日 ○戊申,王世子詣慶德宮,問安于中殿。

     6月16日 ○己酉,憲府啓曰:「修理都監論賞之擧,已涉過重,今以儲承殿營造,復有提調以下加資及準職六品遷轉之敎。

    今修理之役,雖未一時竝擧,而大殿、儲承殿,乃是一宮闕也。

    何可分爲二事,疊行賞典乎?請還收成命。

    」答曰:「兇物之掘得者,皆在於新造之處,其勞不可不酬也。

    」諫院亦以此,論之閱月,命施他賞。

     ○以趙絅爲大司憲,兪榥爲右承旨,鄭維城爲大司成,權坽爲掌令,嚴鼎耉爲吏曹佐郞,鄭鬥卿爲修撰。

     6月17日 ○庚戌,流星出天苑星上,入艮方。

     ○慶尙監司李曼請撤釜山東倭館材瓦,待農隙改造,朝廷許之。

     ○對馬島還我國漂海人六口。

     6月18日 ○辛亥,流星出氐星上,入南方。

     ○遣宗簿寺郞廳,奉審璿源錄閣。

    先是,有盜入赤裳山城璿源錄閣,拔去封鎖,盡偸樻中袱帒,監司以聞。

    宗簿寺請遣郞廳奉審,整頓封標,從之。

     ○知中樞府事李溟卒。

    溟有器局,而過於酷暴。

    判戶曹七年,頗有能名,而人以聚斂誚之。

     6月19日 ○壬子,流星出密雲中,入艮方。

     6月20日 ○癸醜,禮曹請擇日行元孫冠禮、冊禮,且設都監,上命待《實錄》謄來,更稟以定。

     6月21日 ○甲寅,五衛將宋岦、陳克一、尹兼善等十四人有罪罷。

    岦等私役其伺候軍士,刈柴草,或收綿布,以入其家。

    兵曹摘發以啓,竝請罷職,上從之。

     6月22日 ○乙卯,有都目政。

    上下敎于吏、兵曹曰:「守令及初入仕人,極擇擬望,前後承傳,各別擧行。

    」是時,國綱解弛,銓官用人,率多循私,積成弊習,雖有上敎,而下無奉行之實矣。

     ○以尹得說爲左承旨,樸遾爲大司憲,愼天翊爲舍人,梁曼容爲執義,郭聖龜爲掌令,丁彥璧爲持平,李海昌爲吏曹佐郞,金弘郁爲修撰,睦行善、洪命夏爲副修撰,李禬爲副校理,趙絅爲右參贊。

    加申時豪、廉元俊通政階,以捕賊功也。

    是時,元俊爲陰竹縣監,有縣民嘗以秋穫時,守其積稻於野,夜有強賊刼掠行人,分其所獲於近地。

    民覺之,與數人潛出,其前後呼唱相應,若將圍捕之狀,賊盡棄其貨而走。

    民悉取以歸,而不以告官,民之怨家,密告元俊,誣民爲賊。

    元俊捕民父子數人,且獲賊贓而按之,民不服。

    元俊欲以取服爲功,刑訊殘酷,民猶稱冤。

    乃以刃穿其兩脛,以大索貫之,令兩卒相挽引如鋸,民不勝毒楚,自誣服。

    元俊遂以其功,超通政階。

     6月23日 ○丙辰,都目政將罷,趙昭儀送酒饌于吏曹佐郞金鉽,見者莫不駭異。

     6月25日 ○戊午,持平丁彥璧引避曰:「洪淸監司趙啓遠推緘之辭,張皇文飾,其時罷職之論,實出於公共。

    不自反躬,旋復抗疏,攻斥臺官,不遺餘力。

    臣曾忝諫院,旣同其論,則何敢被人攻斥,而泯默就職乎?」憲府處置以爲:「律文之錯認,緘辭之不謹,難免糾劾之擧,而不思反求之道,徒懷忿懥之心,詆斥言官,不遺餘力。

    槪其前後所爲,節節無據,不足與相較,有何可避之嫌?請持平丁彥璧出仕。

    」上從之。

     6月29日 ○壬戌,上召李馨益等入診,命以來日癸亥夜,灸腰眼穴。

    藥房提調趙絅、都承旨金南重等退而啓曰:「臣等考諸《藥房日記》,則曾在乙酉歲,自上問于馨益,灸腰眼穴,而其時奏效與否,非外廷所知。

    未審果合於聖候今日之症耶?君父受灸,是何等重事?當此暑熱,閭閻之人亦以鍼灸爲禁,而況玉體方在靜攝之中,隻憑一醫之言,夜半行灸,臣等不勝憂慮。

    」上不從。

    先是,馨益白上言:「六月癸亥日,灸腰眼穴,則百疾皆瘳,治邪祟尤妙。

    明年六月癸亥日,若灸其穴,則上疾可已也。

    」上從之,故群臣爭之而不得。

     ○憲府啓曰:「臣等伏見藥房啓辭,始知有受灸之命。

    君父鍼灸,是何等重事?必遍問諸醫,論議歸一然後,方可試之。

    何可不問他醫,輕信一醫官無稽之說,勞動玉體,半夜行灸乎?請更詢藥房,俾盡保護之方。

    」上不從。

     6月30日 ○癸亥子夜,上灸腰眼穴。

    李馨益以爲:「腰眼穴受灸,宜秘之,勿使人知。

    」故夜分後,上密召馨益等,灸腰眼左右二穴,不令政院知也。

    馨益爲人愚濫,容止麤踈,在上前,多不擇言語,而上亦不之責焉。

     ○命仍罷今年諸道朔膳及三名日方物。

    先是,上以連歲兇歉,下敎諸道,朔膳及三名日方物,竝令勿進。

    至是,禮曹啓以:「今年稍豐,臣子享上之禮,不可每歲闕焉。

    請令諸道,依例封進。

    」上不許。

     史臣曰:「遇旱而停朔膳、方物,此聖主所以謹災恤民之盛心也。

    今年年運,比去歲雖曰有間,何可遂謂之豐登,而請復纔罷之方物哉?此眞婦寺之忠,非君子愛人以德之道也。

    可勝惜哉。

    」 秋七月 7月1日 ○朔甲子,平安監司鄭緻和啓罷義州府尹李時楳。

    時楳厭苦邊地,謀欲解歸,而不得其便。

    六月初六日,適天大雨,鴨綠江水漲,漂失津舡十艘,時楳請於緻和,願得因此罷遣,緻和遂以此,啓聞而罷之。

     7月3日 ○丙寅,前吏曹參判金榮祖卒。

    榮祖安東豐山人,兄弟九人,五人登文科,科第之盛,近世所無也。

    昏朝政亂,榮祖退居鄕裡。

    丁醜以後,歷三司長官、吏曹參判,年七十二卒。

    平生與世無忤,少直截之風,人以此短之。

     7月4日 ○丁卯,王世子行秋享大祭于肅寧殿。

    仍問安于中殿。

     ○憲府啓曰:「前監司趙啓遠初旣誤事,又從而文過,乃敢投疏自辨,攻斥論己之臺官,至於藏頭說話,隱然若指斥逞憾者然,請罷其職。

    」上命推考。

     7月5日 ○戊辰,時,大霖雨,川渠漲溢,禾穀沈沒。

    禮曹請依前例,行四大門禜祭,上從之。

     7月6日 ○己巳,是日,全南道大風,自巳時至申而止。

    飛屋瓦折大木,禾稼損傷。

    扶安縣邊山松樹,拔倒無數,塡塞山路,人不得行。

    蘆嶺以上被災尤酷。

    慶尙道自午後大風,折木飛瓦,至夜半乃止。

    仁同府以上尤甚。

     ○以林??爲副應敎,柳俊昌爲掌令,鄭攸爲獻納,沈之漢爲校理,李正英爲修撰。

     7月7日 ○庚午,洪淸道大水。

    文義、公山、定山、淸州、恩山、溫陽、稷山、報恩、淸風、泰安、大興、保寧、鎭川、舒川等五十四邑,自六月二十日至二十二日,暴雨如注,川渠漲溢,田野禾稼,皆沈沒腐損,山麓崩頹,厭死者四人。

    上令本道,擧行恤典。

     ○憲府啓曰:「科場時,書寫書吏亂入之弊,非不禁斷,而法令解弛,終不懲戢。

    自本府將更申飭,犯令者從重繩治矣。

    請令諸司,亦各明査痛懲。

    」上從之。

     7月8日 ○辛未,流星出北極星下,入坤方。

    又出王良星下,入大陵星上。

     ○憲府啓曰:「近來士習偸薄,幸占式年初試,而未及治經,則託以合家癘疫,圖出陳試公文,事甚不正。

    請令該曹,自今申飭,非在喪終制父子相避者,則切勿許赴,俾無濫冒之弊。

    」上從之。

     ○軍器寺啓曰:「本寺乃武庫重地,而亂後器械無形。

    今有水銀破甲七十八、破鐵冑三十八,積在庫中,擇其可改者添補修繕,則費省而功鉅。

    且濟州所送牛皮,多至五百張,以此造作皮甲,則足爲臨急之用,而工匠料布,無以辦出。

    請令兵曹,移送餘丁綿布三十餘同,以爲補給之地。

    」上從之。

     ○敦寧府啓曰:「王後族譜,亂後散失。

    敦寧置簿移文吏曹之時,隻憑各人所言。

    至於族親衛,則減縮代數,冒濫圖屬,已極可駭,而多失軍丁,亦甚可慮。

    請先設廳,移文京外,敦寧單子,一一收納,以憑處置。

    」上從之。

     7月9日 ○壬申,京畿加平、安山、陰竹、高陽、金浦等邑,連日大雨,川渠漲溢,堤堰破壞,禾穀損傷。

     7月11日 ○甲戌,持平李??啓曰:「義州爲今日厭避之地,而監司鄭緻和,因漂失津船,罷黜府尹。

    今年水災,前古所無,人命之渰死,家舍之漂流,亦不能救,則津船漂去,非人力所容。

    府尹、監司,顯有循私之迹,故臣欲論啓,簡通往復,而終未歸一。

    請遞臣職。

    」掌令柳俊昌啓曰:「朝者李??以平安監司罷黜義州府尹,事涉循私,李時楳亦有圖免之跡,發簡同僚,未得歸一。

    最後臣以明日之坐,面議陳啓爲答,??不更通示,徑先引避,見輕大矣。

    請遞臣職。

    」大司憲樸遾啓曰:「再昨之坐,持平李??以鄭緻和之罷黜李時楳,出於循私,欲爲論啓,臣答以觀其元狀,處之爲當矣。

    朝見簡通,則曰:『今年大水,前古所無,以雨水之災害,爲罷黜之罪案,顯有循私之迹。

    』雲。

    臣意以爲,以狀啓中常時怠棄官事,不能檢飭之狀,到此益著等語觀之,則似不可緻疑於循私。

    今??以言不見信引避,臣何敢自是己見?請遞臣職。

    」執義梁曼容啓曰:「臣雖未見狀啓全文,而以常時怠棄官事,不能檢飭之狀,到此益著等語觀之,則似無循私之意,而十艘津船一時漂失,則爲府尹者,其可避情外之言,而終不報知於道主乎?臣之所見,不過如斯。

    ??今引避,臣何敢自是?請遞臣職。

    」竝答以勿辭。

     ○吏曹參判韓興一遞。

    興一呈辭後,上疏乞遞,上許之。

     ○移造尙衣院碓舍於丹鳳門外。

    都提調金自點以碓、磑諸具,置諸慶德宮,染工、砧軍往來不便,請令繕工監,撤取仁慶宮材瓦,移造於丹鳳門外空基,上從之。

    自點以本院織錦,不及中國,遣織工往北京,學得織造之法。

    自是,錦段華美,上悅之。

     ○以崔惠吉爲吏曹參判,金弘郁爲吏曹正郞,李行遇爲副提學,金素爲洪淸監司。

    上下敎于吏曹曰:「今政,差出贊成。

    」遂以閔馨男爲之。

     7月12日 ○乙亥,持平丁彥璧啓曰:「持平李??欲論平安監司、義州府尹,而長官以爲:『觀其元狀措語,而處之爲當。

    』雲,臣意亦以爲然矣。

    昨以式暇在家,雖未見簡通,而席上可否,初旣與焉,則臣何敢處置?請遞臣職。

    」答曰:「勿辭。

    」 ○諫院啓曰:「全州,雄富之地,又多儲峙之穀。

    前後居官之人,雖有贏餘,未聞會錄而蒙賞者。

    判官李復吉盡錄宿儲,有若自備,欺罔朝廷,濫蒙恩典。

    府尹牒報之擧,道臣引咎之辭,聖明旣已洞燭,今不可以自己發明,有所取信。

    請李復吉前授加資,亟命改正。

    」累啓而竟不從。

    又啓曰:「大司憲以下,竝引嫌而退。

    近來灣尹皆懷厭避之計,漂失津船,本非大段之罪,率爾啓罷,宜有物議。

    發論糾劾,風采可尙。

    臺閣論事,不厭熟講,後坐面議,意在愼重。

    觀其元狀處之爲當,實是商確之道,而不緊措語,執以爲據,未免苟且之失。

    道臣錯做之擧,謂無循私之意,人所共知之事,指以情外之言。

    席上之論,初旣與焉,則不敢處置,勢所固然。

    請大司憲樸遾、執義梁曼容遞差,掌令柳俊昌,持平李??、丁彥璧出仕。

    」上從之。

     ○憲府啓曰:「蔑公循私,爲今日痼弊。

    監司鄭緻和因義州漂失津船,罷黜府尹,顯有循私之跡,請推考。

    義州爲今日厭避之地,府尹李時楳不念超擢之恩,徒懷厭避之心,因漂失津船,遽圖罷免,請繩以謀避之法,以警他人。

    」上皆從之。

    遂配李時楳于定州。

     7月13日 ○丙子,賞賜祈晴祭獻官李時材等有差。

     ○初,禮曹判書李明漢於榻前啓請,每歲秋命官庭試,以爲作成人才之地,遂於辛巳、壬午兩年秋,設行庭試,其後廢而不行。

    至是,禮曹啓曰:「近日國家多事,科擧甚稀,士子輩皆懷落莫。

    今者方有大比之科,中外儒生聚集者頗多,請於此時,設行庭試。

    」上從之。

     7月14日 ○丁醜,以趙絅爲大司憲,沈之源爲大司諫,柳慶昌爲執義,李天基爲修撰,梁曼容爲校理,具仁墍爲京畿水使。

     ○漢人孟姓者,善畫者也。

    前年從麟坪大君,自北京來,上常置之禁中,日令繪畫。

    至是,願與持鷹中使偕還,上命賜毛衣及路費。

     7月15日 ○戊寅,王世子詣慶德宮,問安于中殿。

     7月16日 ○己卯,平安道順安、定州、中和、平壤、成川、三登、祥原、江東等邑大水,田疇覆沒,監司以聞。

     7月17日 ○庚辰,黃海道信川、安嶽、載寧、文化、鳳山、長連、黃州、長淵、松禾、牛峯、江陰、殷栗、甕津、平山、豊川、瑞興、遂安、海州等邑大風雨,山麓崩頹,堤堰潰決,廬舍漂沒,人畜壓溺死者甚多。

    上令本道,擧行恤典。

     7月18日 ○辛巳,右議政南以雄卒。

    以雄少有氣節,踈財好義。

    及登相位,無所建白,至是病卒。

     ○先是,以山城扈從功,設科取人,訓鍊都監砲手之參榜者甚多。

    分爲七局,置局將以領之,號局出身。

    分番入直闕中,局出身等遂相與攻剽刼略,或群行都市,歐辱士夫。

    至是,又闕禁直,識者憂之。

     7月19日 ○壬午,初,禮曹請遣史官洪宇遠于太白、五臺兩山史閣,考閱王世孫冊封時服色,而亦不得可據之文。

    禮曹以爲:「服色一款,實錄儀軌中旣無現出之文,且前日儒臣之博考,亦不明白,更無所考之地。

    但臣等竊觀,《大明會典》所載皇太孫冠服等事,頗有可據之端。

    請更議于大臣,參商稟定。

    」答曰:八歲加冠太早。

    未冠行禮,無可據前例。

    更待一二年擧行可也。

    「 ○初,上命以精抄軍,分隷大內及東宮宿衛,使入直中官、司鑰,領率敎訓。

    至是,諫院以爲,不可使中官典兵,啓請還屬本兵。

    累啓,乃從之。

    兵曹以精抄軍雖一千一百有餘,而其輪直之數,隻一百四十八人,但令其所衛將,依前看檢習藝,不必別出將官,答曰:「軍無統領,則緩急似難得力。

    宜差出把摠、哨官各一員,使之領率,輪次入直於建陽門外。

     ○鹹鏡道高原、鹹興、洪原、端川、明川等邑大風雨,川渠漲溢,漂流廬舍,有溺死者,監司以聞。

    上令本道,擧行恤典。

     7月20日 ○癸未,大司諫沈之源遞。

    之源以前爲諫長,論劾趙啓遠,爲其所詆斥,因此呈辭而遞。

     ○司僕寺請以明年復設牧場於平安道身彌等島,上從之。

     7月21日 ○甲申,遣都承旨金南重,弔右議政南以雄之喪。

     ○禮曹啓曰:「粵自古昔,國本旣端,又世其胤,所以重宗統,係人心也。

    且夫早定位號,選置僚屬,以保養德性,誠不可少緩。

    故前代帝王,雖在十歲之前,亦行冠、冊之禮。

    至於我朝,世宗大王封元孫敎書有曰:『元孫年已八歲。

    』載在《實錄》。

    仁廟八歲,亦擧冠、冊之禮,祖宗朝已行之規,斑斑可見,況元孫岐嶷夙成,傳播外間。

    臣曹旣已啓請冊封,獲蒙準許,成命纔下,方將涓吉擧行,而未及講定者,隻是服色一款。

    八歲冠禮,旣有仁廟朝故事,何可以冠禮之太早,而竝寢冊禮,更待數年之久乎?請從速定行。

    」答曰:「予意已諭,不必強煩。

    」 7月22日 ○乙酉,大雷電以雨。

    流星出五車星下,入北極星上。

     ○對馬島遣正官平成倫、藤成次于釜山。

    先是,倭書皆稱正保年號,至是書以慶安元年正月。

    問之則曰:「日本國俗,雖非傳位,亦有改元之例。

    慶安之號,改自今年矣。

    俺是歲首差遣之人,而適有事故,今始出來,故慶安年號,自俺行始用雲。

    」 ○以李時昉爲刑曹判書,韓興一爲工曹判書,蔡??後爲大司諫,梁曼容爲司諫,元振溟爲掌令,李行進爲校理。

    吏曹初以正二品擬工曹判書望,上命於從二品中更擬,吏曹乃以興一及金南重、呂爾徵擬進,而興一遂得超拜。

     ○大司憲趙絅等上箚曰: 天之示警我東國,可謂至矣。

    日、月之蝕、星文之變、雷電之異,其常不說,前年旱、水之竝災,前古所罕,而惟獨兩南之被害,不至甚酷矣。

    洎乎今年,當百穀長養之節,兩南水災之報,相繼而至,嶺東、鹹鏡、關西、洪淸,亦皆有報,終也黃海道大水之報又至,其汎濫之害,有過於前年。

    何天之示警,愈往愈甚?豈殿下遇災修省之道,有所未至而然耶?竊以政令施爲之發於外者言之,往年法宮營造,縱非其時,人皆知聖明之出於不得已也。

    今此兩處宮家之及時營造,獨不可已乎?群下之則以象之,皆欲美其室而踰制者,固無足怪。

    工斲積習,滿城木妖,廢朝之所以亡也。

    殷鑑夫豈遠哉?至若奢麗侈靡,聖明之素所厭斥,而近來尙方織組,專務奢麗,其與衛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不亦遠乎?奢侈之禍,甚於水火,先儒之言也。

    我國本羸國所稱,財貨不過米布,而人人皆欲麗都衣服,豊侈飮食,則其害之及於外方蔀屋之民,蓋可知矣。

    玩細娛而不圖大患,賈生之言也。

    臣等竊聞,漢人孟姓者以能畫,得近闕中,與李澄輩數人,日以繪事爲事。

    其爲玩物喪志之具,孰大於是?唐玄宗、宋徽宗之馴緻亂亡者,非一道,而酷好書畫,未必不先蕩其心也。

    殿下何不戒此二君,而甘心復蹈其轍乎?言路通塞,國家之興亡係焉。

    臣等不知今日言路通歟,塞歟,進言者無一人被斥,或時被聖批之褒揚者有之,則言路不可謂不通,而要其歸則終無一言之見施於事也。

    如此則雖使百千輩,日進忠言於國,何益哉?至於辛生,孟子所謂國人皆曰可殺者也。

    殿下有何一分顧藉心於此賊,不顧一國公共之論,徒欲守區區之小信哉?誠不可使聞於天下後世也。

    自古國家刑政、人事之失於下者,莫不應於上,而爲災爲異,則臣等恐今日之災,不可謂無其應也。

    矧惟不念雕墻之訓,不念燕安之酖毒,使一國氣象,自然流入於怠惰委靡之中,而曾不悟楚之鐵釰利,而倡優拙也。

    雖謂之安其危,而樂其亡,不爲過言。

    昔楚狃蕭而見敗,齊事秦而爲禽,曹、鄭左右媾晉、楚,而終不免呑噬。

    大都爲國之道,無有所挾,無有所恃,無以弱自小,無以大自誇。

    爲吾所當爲,行吾所當行,畏吾民嵒,固吾邦本,夕惕若厲,無怠無荒,危可安矣,亂可治矣。

    陰雨之備,置之相忘之域,兩西城池,廢壞殆盡,江都、南漢,徒事峙糧而已。

    如有如柴世宗者,出爲中國主,則其不以完城郭、繕甲兵,守要害爲子孫計,告我東方乎?夫爲我國保障者,隻是江都、南漢,而南漢則外援易絶之地,江都則舟楫三南,無所不通,環以大海,津路亦險,眞所謂天塹也。

    丙子陷敗,非地也,人謀之不臧也。

    烏可以一噎之故,廢餐也哉?此正懲前毖後,專念晉陽之日,而甲兵未聞有加於前,戰船未聞有治於舊,火砲、弓矢未聞疏通而選鍊,要害防備,萬不及於麗季之爲者。

    如是而稱爲保障,亦不虛乎?宋孝宗問於周葵曰:「今戰雖不足,守則有餘。

    」葵曰:「若措置未得,器械不足,雖守亦難。

    」江都雖曰必守之地,措置、器械如此,脫有緩急,社稷、宗廟將稅駕於何地?言之可謂於邑。

    今此水災至大也,天譴至深也。

    一年之內,至再至三至數也,非因一事一政之失,而緻之也明矣則暫時修省,小小所爲,文具之末,乃能消弭此災乎?殿下如不以臣等之言爲卑鄙,少加聖意,翻然覺悟,則大可以回天怒,小可以服人心,可以防禍亂,可以息燕安、禁奢侈矣。

     答曰:「省箚,深用嘉尙。

    所陳之事,無非至論,予當惕念而採施焉。

    」 7月23日 ○丙戌,流星出天倉星下,入艮方。

     ○領議政金自點、左議政李景奭啓曰:「元孫冊封,乃國家莫大之慶典,而今有更待一二年擧行之敎,禮官申請,不卽允許。

    夫歷代帝王沖年行禮之事,班班可考,而臣等不暇遠引,惟我祖宗朝已行之禮,非今日之所當法者乎?世宗大王冊封元孫,正當八歲,仁廟冠、冊之禮,亦於八歲,奈何獨於今者,以爲太早而必復徐待一二年乎?冊封,莫大之典禮也,服色,不過度數間節目也。

    雖無可據前例,有司之臣,取考前代奏議及《大明會典》,酌其隆殺,稟定而行之,則斯亦爲一代之制也。

    豈可以儀章、度數之間,或有小過不及之節,而中寢成命乎?八路之顒望方切,而忽有還寢之擧,群情宜如何哉?且以時事言之,今日之事異於平日,不可不深長思也。

    伏願聖明,亟令禮官,從速擧行,以副中外之望。

    」答曰:「明年擧行,未爲不可矣。

    」 ○憲府啓曰:「近來守令、邊將,率皆希冀恩澤,軍糧、軍器,處處辦備,而其實則張虛薄而無實用。

    且戎政之抛棄,莫此時若也。

    城池、器械,廢棄朽敗,沿邊列鎭,無一可恃。

    請擇遣禦史,巡按諸道城池,仍點閱列邑別備之物,考覈眞僞,嚴明黜陟,以爲緩急實用之地。

    」答曰:「當令大臣議處焉。

    」是後,大臣請以秋後遣禦史巡按,上以爲不得其人,則有害無益,遂不果遣。

     7月25日 ○戊子,流星出北極星上,入織女星下。

    又出婁星下,入南方。

     ○訓鍊都監請以八月後復造軍器,上從之。

    前年備局以水、旱,請寢軍器造作之役,至是都監復請之。

     ○兵曹請於秋成後,充定諸色軍兵虛額,從之。

     7月26日 ○己醜,玉堂上箚曰: 頃者伏聞,準許元孫冠、冊之禮,擧欣欣然相告曰:「宗社之慶、臣民之福,孰有大於此者乎?」仍竊伏念,古昔帝王,旣定國本,又有世孫者甚罕,今日之典,可謂希世之盛事,不可晷刻小緩,而近緣禮官之未定服色節目,遷延至今,已極未安。

    伏覩今者下禮官之敎及答大臣之批,臣等不勝缺望。

    謹考諸前史,歷代帝王之皇太子,年在幼沖,雖未加元服,而行禮之時,皆以雙童髻、雙玉導、空頂幘爲禮服,至於郊祀、封禪大事,亦以此隨參。

    今日之禮,據此以行,誠爲恰當。

    況我祖宗朝,亦有已行之典。

    伏願聖明,亟命有司,折衷參定,依前成命,勿爲退行,不勝幸甚。

     答曰:「箚辭當議處焉。

    」下其箚于禮曹。

     ○大司憲趙絅等上箚曰: 國家之有世孫,宗社之慶也。

    世孫年及冊封,慶之尤大者也。

    殿下始下成命之日,一國臣民,孰不延頸擧踵,思見曠代之盛禮也?不意玆者,以明年擧行,答賓廳之啓,豈惟輦轂之下,觀聽有不釋然?抑恐四方之民,求其故而不得擧,皆不樂于心也。

    古者人生八歲,則雖庶人之子弟,皆入小學而敎之。

    矧惟元孫,岐嶷夙成,令聞休暢,非恒人八歲之比,則何可以不入小學,而且緩冊禮哉?太宗大王之敎曰:「世子之子,宜定名位,以一人心。

    」當獻廟之世,猶以封世孫,爲一人心之第一義。

    殿下試觀今日之人心,如欲一衆人心,何事乃出於早建世孫之外哉?若乃服色、冠冕之節,不見於《實錄》中者有說焉。

    文孝公尹孝孫在成廟朝,始建議以爲:「世子章服無等,與臣僚同,失貴貴之義。

    」遂定七梁、遠遊之制,豈非樂代熙朝未遑章服之末乎?世子如此,則不及於世孫章服,是固然矣。

    然《大明會典》中有皇太孫冠袍之制,則今日之斟酌損益,倣而行之,有司事也。

    烏可拘於是,而退行已降之成命乎?今秋與明春,其間日月甚不相遠,而違祖宗已行之盛典,缺一國人心之顒望則不細。

    請亟命禮官,及時擧行,以鴻宗社之慶,臣民幸甚。

     大司諫蔡??後等,亦上箚請之,竝答曰:「因玉堂箚,已令禮官議處矣。

    」 ○以《周禮》八十件,頒賜群臣。

    時,堂下在散職者及守令,皆不得與焉,而惟副司直奇震興、星山縣監洪重普,特蒙恩賜。

    蓋震興父恊以宣川府使,死於丁卯之亂;重普父命耉以平安監司,死於丙子之變,上以其死國之孤,撫二人特厚。

     7月27日 ○庚寅,流星出密雲中,入巽方。

     ○以吳挺一爲同副承旨,金蓍國爲大司成,金鉽爲吏曹佐郞。

     ○左議政李景奭抄錄漢文帝、唐太宗事及《書經》謨訓諸篇,名曰《燕閑要覽》,上箚以進曰: 臣竊觀往史,唐太宗之斥奢省費、從善求諫、嘉言美政,可以爲則於後代者,非一二事。

    此《貞觀政要》之所以作也,而惜乎此書,今無傳焉。

    溯而求之,漢文帝之節儉愛民、虛己受言,誠爲三代後令主。

    至於《書》之一帙,備載謨訓、政事之迹,實是萬世人君之龜鑑也。

    其中不無古今之異宜,亦有簡編之散漫。

    臣不自量,謹就《綱目》漢、唐二帝之紀,抄會要語,而於文帝則足之以《大學衍義》之文,於太宗則追補以如幹見漏之語。

    《書》皆可法,堯、《舜典》何可選也,而取其宜於今而可行,見諸事而著明者,始于《舜典》,終于《無逸》。

    首之以詢于四嶽,闢四門一章者,以舜之所以爲大智,政在於不自用,而取諸人也。

    全載《無逸》之篇者,竊附於古人單擧進圖之義也。

    嗚呼!開卷有益,匹士猶然,況於帝王之尊乎?學之不講,聖人之憂也。

    《說命》所謂,念終始典于學者,乃一篇之綱領也。

    《大禹謨》所謂,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者,卽聖王相傳之心法也。

    學之爲道,至此而無以加矣。

    惟我聖上聰明睿智,首出庶物,功業則漢文之所無,德行則非唐宗可擬,早講聖學,已造高明,進而堯、舜,隻在力行而已。

    惟玆經史之抄,雖不足與論於聖學之極緻,抑可爲治道之少補,倘蒙置諸幾案,時復披閱,見疇咨都兪之美,則不惟難愼於任人,必想其一堂之上,氣象和平,情義交孚,而思與之齊焉。

    見典謨訓戒之切,則反求諸己,必察其治亂、興亡之所由分,而愼厥與焉,見其舍己從人,聞過卽改,則念今日所爲之如何,而超然遠悟,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見其輕徭薄賦,尙儉抑奢,則念今日施措之如何,而斷然行之,痛絶細娛,不作無益,言言而尋繹,事事而體驗,念玆在玆,日新又新,則學不外是,治則在此。

    若夫察其危微之機,達於精一之域,亦在乎聖上之加之意而已。

    且帝王之學,與韋布不同,何必規規於章句之間哉?或於風日淸涼,玉候少間之時,輒召儒臣,使讀經史而聽焉,論難文義,商確政事。

    與夫大小臣僚,疊使進見,或詢以民隱,或咨以軍務,或令直陳闕失,或令歷指時弊,邇言必察,群策畢擧,則委靡之習,庶得以振,而災沴之作,亦可弭矣。

    程明道之言曰:「論學,便要明理;論治,便須識體。

    開言路通下情,又是治體之大者也。

    臣敢以是仰達。

     答曰:」觀卿上箚,深用嘉悅。

    投進之書,當如箚子所陳,毋負卿意焉。

    「 7月28日 ○辛卯,上受燔鍼。

    朝日,上閉戶坐室中,禦醫崔得龍、李馨益、柳後聖入診。

    得龍等曰:「六脈浮數,外感也。

    」馨益曰:「脈浮數而熱內縮,此前症之發也。

    」上曰:「腰眼穴旣灸之後,別無差愈之效,豈尙未落痂而然耶?」趙絅曰:「頃者腰眼穴受灸之擧,出於不意,臣等猝未暇請。

    厥後考諸醫書,則腰眼之灸,實主治瘵,而不合於聖躬患候。

    請推馨益妄施之罪。

    」上曰:「痂尙未落,姑待之。

    」絅復請,上不答。

    於是,馨益執燔鍼,鍼十三穴。

    絅進曰:「臣請推李馨益,而自上無發落,何也?」上曰:「徐觀其無效與否,而爲之可也。

    」絅曰:「自上受灸,至於一月之久,而迄玆無顯效,其妄施不敬之罪,不可不治矣。

    」上曰:「且安之。

    」絅曰:「自上每受燔鍼,而尙無顯效,群下之情,不勝憂憫。

    願進平順之藥,以收萬全之功。

    」上曰:「議藥亦可矣。

    」絅等乃出。

     7月29日 ○壬辰,王世子將以明日問安中殿于慶德宮,上命勿往。

     ○上受燔鍼。

     ○造北郊文廟祭器。

     ○憲府啓曰:「臣等昨日於金虎門外,見柱礎縱橫,役夫塡咽,問之則雲:『都摠府方起營造。

    』此何等時,興作乃爾?殊非臣等頃日箚中,上下恐懼,以答天譴之意。

    摠府諸臣安得免作事不時之失?請推考有司堂上,卽令停罷其役。

    」答曰:「摠府無入接之處。

    今此移構,實出於不得已也。

    」是後,憲府苦爭之,上命待明春造成。

     ○禮曹啓曰:「元孫冊封,乃國家莫大盛典,而遽承退行之敎,群情殊甚缺然。

    果蒙聖上深思,許令議處,臣等益切喜幸。

    臣等竊伏惟念,未冠冊封,雖有故事,而以童丱行禮節次,恐有妨礙。

    況八歲冠禮,乃祖宗朝已行之典,今日所當遵守者也。

    」答曰:「依古事,未冠封爵。

    」 八月 8月2日 ○甲午,上受燔鍼。

    下鍼時,玉體肌膚有焦灼之聲,聞於窓外。

    趙絅曰:「脹候若是一症,則燔鍼可收效矣。

    或別症則以燔鍼治之,未知何如。

    」上曰:「燔鍼非爲治脹,隻是治寒熱往來之症耳。

    」都承旨金南重啓曰:「冬至使今當差出,而尙未差出者,蓋慮前頭或有謝使入往之擧,且待北京使臣之還耳。

    」上曰:「道途甚遠,不可不預令差出。

    若復有謝使入往之擧,則改差何妨?」 ○設王世孫冊禮都監。

    以領相金自點爲都提調,戶曹判書元鬥杓、禮曹判書沈詻、工曹判書韓興一爲提調,李行進、金弘郁爲都廳,邊麟吉等六人爲郞廳。

     ○以吳竣爲冬至兼正朝聖節使,金廵爲副使,李垶爲書狀官。

     8月3日 ○乙未,令大臣議定元孫冊封時章服。

    領議政金自點、左議政李景奭議曰:「今此元孫章服,古無定式,今無謄錄,無於禮之禮,折衷而損益之,可謂難矣。

    以古人所謂,依於諸王則輕,同於儲皇則重者言之,則隆殺之節別焉。

    以《大明會典》所載冠袍之制觀之,太孫之於太子,服色之等級,無甚遠焉。

    尤難容議於其間,而太子及太孫所禦之袍,旣同絳色,則今之服色,可推而言也。

    補子則考諸《會典》,有公侯、駙馬、伯,花樣麒麟,而乃文武一品官之上也。

    故列其等於文武之首,而我國《考事撮要》,列於武官一品之上,此則錄之者誤也。

    可取而略倣者,此似矣,而不敢知其必中於禮也。

    郡王長子,用方龍補,今若去肩龍,而隻用方龍補,則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