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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鳴之戒,壅遏已久,直言不聞,臣願優容,而嘉納之,又導之使言可乎!人材,國家之元氣也。
若高才、異能之士,固不可言,而積仕之人,或有十年不調者,至有積薪之譏,臣願量宜變通,使仕路有所踈決可乎!昔曹參治齊,以不擾獄爲務。
刑獄者,人命所關,冤氣所聚,而今之見囚,至有十年未決者,竄殛之類,又至累百餘人。
近因大霈,疏放頗多,而其餘罪重難宥者,亦豈少哉?臣願萬機之暇,常加欽恤可乎!昔程頤告神宗,每以民隱爲言,而祁寒暑雨,猶曰怨咨者,亦謂之民隱。
臣願九重之內,常加體念可乎! 答曰:「省箚具悉。
箚陳之辭,實是格言,敢不服膺而力行哉?」〈史臣曰:「尹昉,故相臣鬥壽之子也。
謹厚淸簡,儀表儼然,而素乏經國之才,在相位頗久,無所建白,晩節聲名,頗損於少日雲。
」〉○慶尙道大旱。
○全羅監司李敬輿上疏,陳本道弊瘼。
一曰貢案不均之弊,二曰諸色軍人、餘丁、隣族之弊,三曰忠壯衛、忠翊衛軍功。
納粟人等抄送舟師之弊,四曰陸軍分防舟師之弊,五曰私賤濫觴之弊,六曰逐年歲抄之弊,七曰京各司私主人刁蹬之弊,八曰上納布木點退之弊,九曰諸宮家、各衙門設屯田及鹽盆、漁箭之弊,十曰沿海舟師、各官格軍之弊,十一曰各衙門、句管廳防納之弊,十二曰諸宮家、各衙門徵債之弊,十三曰禦營軍及各衙門軍兵投屬之弊,十四曰內需司、成均館良賤互相投入之弊,十五曰山邑水軍之弊,十六曰列邑官屬賜牌之弊,十七曰砲手戶首之弊,十八曰月課軍器逐年措備之弊,十九曰統營米租追徵之弊,二十曰本道舟師嶺南添防之弊,二十一曰敗船米穀再徵之弊,二十二曰、束伍軍偏苦之弊。
竝命商議處之。
7月25日 ○乙卯,平安道大水。
○島中漢人,劫取白馬山城軍餉二千餘石,輸于海上。
○上移禦于昌慶宮。
○正言沈大孚引避曰:「今日擧動時,同僚俱會以爲:『佶、億、健等不當放釋,將欲論啓。
』臣之妄意,此在殿下盛德事也。
臣旣不能開導於前,又不能將順於後,則非臣所以報事殿下之本心也。
不可與同僚苟同,請命罷斥。
」兩司亦皆以論議相左,引避,玉堂上箚,請出兩司,遞大孚,上從之。
7月26日 ○丙辰,太白見。
7月27日 ○丁巳,諫院啓曰:「榮山沿革,是朝廷大號令也。
運臣枚擧啓聞,該曹稟旨以定,則爲守令者,所當遵奉之不暇,而七邑守令等,一聽豪悍品官之言,不有朝廷命令,猥自陳疏,多有欺瞞之狀,至以『法聖人,聚首相議,今果得成』等語,顯有脅制使命之意,而又與鄕所品官,表裏相應,通文列邑,罪狀運臣,此實前古未有之大變也。
本道監司,初不揮斥其疏,至於轉聞,以開爭鬧之端。
請監司李敬輿推考,七邑守令竝罷職,首倡通文品官,全家徙邊。
」答曰:「依啓。
七邑守令,置之可也。
」 7月29日 ○己未,以金元立爲持平,金慶餘爲正言。
八月 8月1日 ○朔庚申,平安監司閔聖徽,箇滿後仍任一年,遂稱病篤,連上辭狀,一日之內,二狀疊到,上怒,命先罷後推。
8月2日 ○辛酉,兩司合啓曰:「珙名出賊口,前後非一再。
及其逆狀狼藉,不可掩然後,勉從擧朝之請。
向使逆珙,久處嶺東,豈有戊辰之禍哉?名曰愛之,其實害之。
殿下於此,決不可以煦煦小惠,縱舍有罪,反貽莫大之患。
朝廷之公議已嚴,有司之法守難奪,慮患之道,尤不可不謹。
請加深思,亟收佶、億、健放送之命。
」答曰:「佶等雖還,必不爲害。
爾等深思將順之道,勿爲過當之論。
」合啓五閱月,上問于大臣,領議政尹昉、左議政吳允謙,皆以爲不合放釋,上乃從之。
8月3日 ○壬戌,都元帥金自點,築黃州正方山城,始役之後,乃聞于朝。
上下敎曰:「築城可矣,而非邊臣先行後聞之事。
金自點曾築白馬山城,而不以聞,今又任意築城,殊極泛濫。
從重推考。
」 ○以吳?爲黃海道觀察使。
?少有詩名。
光海妃兄柳希奮之門,有八學士之稱,?其一也。
反正後,昏朝染迹之類,不許淸顯,而?與沈器遠有素,器遠爲之周旋,竟通顯路,至是由承旨,出按海西。
8月4日 ○癸亥,太白見。
8月5日 ○甲子,孔有德等導虜兵,潛襲旅順,殺都督黃龍。
椵島聞旅順敗,大懼,備舟楫,荷擔而立。
都督周文郁,退住鹿島;孫、楊兩都督,退住長山。
副摠沈世魁,議棄島西還,島中軍民爭之曰:「老爺平日以大將處島中,今日獨自西歸,吾屬其將奈何?俺等當先自殺。
」副摠不得已遂止,人心稍定。
8月6日 ○乙醜,太白見。
○憲府啓曰:「修理所堂上以下,有加資、陞敍之命。
雖有數月監董之勞,無非職分所當爲之事。
況以修理爲名,則實與經營新創,亦大不同。
豈可以此,遽增資級,濫施不當施之賞乎?請還收修理所堂上以下加資、陞敍及次知內官加資之命。
」答曰:「今此修理之役,泛然言之,則爾等所論是矣,若細論其事,則竭誠料理,不煩民力,晨昏奔走,不日成之,其功重矣。
加資、酬報,似無不可矣。
」累啓而竟不從。
8月10日 ○己巳,金人焚孔、耿船撤還。
○纂修廳啓曰:「《光海日記》設局修正,而因遭國恤,繼有邊警,文書輸送于江都,頃日曝曬之行,旣已取來矣。
都廳兩員,前以崔鳴吉、張維啓下,而張維有病不得察任。
請以禮曹判書洪瑞鳳代之,而郞廳則以李明漢、李植、鄭百昌爲之。
」答曰:「依啓。
」先是,賊臣李爾瞻,常與光海,私相通書,留其手草,藏于密室壁間,外塗以紙,若完壁焉。
及家敗,都民毀其家,其書乃出。
故史官任叔英得之,未及錄,適遷官,屬檢閱羅萬甲,至是,轉送于纂修廳。
其書曰: 鄭?女子,旣與金琜妻四寸,則此亦逆屬也。
何可揀定國婚,出入宮禁乎?祔廟事臣再三回啓,以請亟下設都監之命矣。
西、南雖有屋下之說,而孰敢開口於此時乎?中子跡雖不正,必不能與大北之論相抗,況近日臣之儕輩,幸賴聖明寵擢,布在三司者多,邪論橫生,固不足慮也。
自上過慮,屢勤下問,臣不勝憂悶。
勳號以此用之,果爲宜當。
元勳事,韓希吉外,加參之人,臣亦未知。
但當初樸應犀來時,有同參其謀者,金闓也,旣捕緻,欲放時,又有力言啓達者,兵判也。
此皆聖明所洞燭,而歷歷可數也。
希吉以臣有所與知,其時來言於臣,書名於小紙者,隻若幹人,而厥後屍親樸應虎背金闓,附樸彛叙,無端取招於刑曹,以出應虎口吻者,爲他日取信之地,誠可駭也,擧國莫不唾鄙。
近聞南以恭輩,邀緻應虎及希吉,欲圖渠之參於元勳雲,尤可笑也。
小北之人,以應虎爲奇貨,旣以奴隷下賤,圖授觀象監正職,示其施惠圖報之意然後,今又欲作元勳。
小北一隊,鹹仰應虎頷下,以爲冒錄之計,籲亦巧矣。
李義崇輩,時過臣家,憤彼情狀,大言之,臣曰:「不然。
己醜告變之趙嘏、珒逆譏察之金渭,皆不得爲元勳,況應虎不過爲兄報仇,不過欲推失銀,渠有何功於告變,何功於知逆?得參勳籍,亦雲足矣。
」大槪富貴,人雖有欲,至於爭功,都喪廉恥。
近日奔忙之輩,多做虛語,以圖僥倖。
此在聖明,洞察明辨之如何耳。
移禦之後,擇吉建宮事,擧國之人,旣免遷都之患,又喜移禦之擧。
雖使營建別宮,必不怨苦而子來矣。
東萊見捉之賊,入京鞫問然後,七星山中竄匿逆徒之說,方可取信。
勦捕之策,專在於方伯,李慶全旣遞之後,以有才略者差遣,則南方亦不足慮也。
慶全白面書生,素不閑武事,故敢及之。
前日臣啓辭中,《文選》李、杜講取等事,尙未判下。
閭閻間士子,皆學《文選》李、杜,多有興起之望,其公事速下幸甚。
曹植書院,館學儒生,亦顒望批答之速下矣。
今此大慶,當爲增廣,但左相、兵判以爲:「莫如爲別試而多取」雲,故臣當初不以增廣直請矣。
物情皆謂:「合二慶爲增廣,進定於二月宜當」雲,惟在上裁。
乙卯正月二十五日。
〈所謂中子者,指中北而言。
〉 8月11日 ○庚午,公淸道稷山等邑大水。
8月12日 ○辛未,大白見。
火星入輿鬼星。
○慶尙道淸道郡客舍雷震。
8月13日 ○壬申,以趙絅爲吏曹正郞,李命雄爲吏曹佐郞,以邊虎吉爲大君師傅。
虎吉,麟吉之兄也。
兄弟俱附會追崇之論。
○都司尙可喜差人魏有仁、池有鼎等十三人,漂到泰安郡。
備局請給糧,許令回還,上從之。
8月14日 ○癸酉,鹹鏡道德源等邑大水。
○晉州儒生河弘毅上疏,陳諸宮家、各衙門設屯之弊,上優答之。
8月15日 ○甲戌,憲府啓曰:「今天之降災,極其陰慘,故聖念警惕,倍加祗畏。
是或回亂、做治之幾,而別無修治之實,臣等竊憂之。
殿下哀毀成疾,已至一年,經幄近臣,久隔深墨之容,休戚大臣,罔進啓沃之言。
平居無事,尙且可憂之甚,況玆災異稠疊,人心渙散,危亡之禍,迫在朝夕者乎?殿下於此時,不宜深居九重,如匹夫之執喪也。
殿下之左右、前後,正士日踈,宦寺日親,則所聞者何語,所講者何事也?臣等之意,調攝之中,雖不得日開經席,請常禦便殿,不拘禮節,令大臣、群僚,頻頻入侍,內外百弊,至誠詢咨,以爲收人心、弭天災之本。
」答曰:「當留念焉。
」 8月16日 ○乙亥,金差雲他時,齎汗書以來。
其書曰: 觀來書言:「會寧索人,事在約後者,雖無來敎,不敢容隱,事在約先者,雖有勤敎,有難聞命」等語。
然索人一事,當我兩國無善無惡之時,敝邦收移邊民,邊民彌邇貴國,作親結友,相好往來者有矣。
其人畜什物搬移不及者,每寄留於相親相識之家,以俟再取,亦有自投貴地,而匿之者。
今物主親人,各爲求索,王似不宜不發也。
若當兩國戰鬪之會,有逃亡者,而今索之,則曲在我矣,然理有不同,實難律論。
又答書雲: 敝邦逃去金人一名、漢人二名、蒙王縛畀,多感多感。
又會寧一帶寄遺人畜,亦蒙王間有査發,一倂謝及之。
兩國往日,對天地定盟時,曾言各守邊圉。
自誓之後,敝邦有一擅入貴境者否?何貴國人民,頻入我境耶?一次紮怒捉獲放回,一次被守邊人役逐去。
今蔔兒塔兎地方,又見步二人、騎三人,邊役捉獲解來,三馬中道奔走,遺有步人二名,送畀貴國,其二人越境情由,王詢之自知也。
似此屢出不止,其心不可得而知矣。
王嚴禁之爲是,幸熟思之。
一書雲: 敝邦得孔元帥、耿揔兵舟隻,繼又得旅順口船隻。
予將兵王子曁金、漢、蒙古大人,俱欲赴此舟楫,罄括海中諸島。
我相島,奸人劉興治作亂時,已經屠殺一番,後,孔元帥、耿揔兵挑擇優者,又攜赴登、萊,昨孔、耿離登北來,又收有許多,黃揔兵又選沿島精強,駐馬旅順,近又被我兵,盡屠諸島。
又聞,漢船載去,見今島中有者,不過老羸去棄之人。
爲此而欲動兩項舡隻,張幟泝流而上,不免驚擾貴國邊民,登山逃躱避,有悞農業。
似此兩國雖睦,太平何益耶?故船事寢矣。
各島中,間有孑遺,貴國幸勿濟給之也。
若有願入敝邦者,貴國亦勿止也。
王曾許不濟糧食,不容上岸,王宜終始踐之可也。
予惟恐爲此諸島無用之人,緻啓事端,幸王留意焉。
8月20日 ○己卯,全羅道流接漢人張國泰,刺殺羅州居民,仍逃匿,牧使鄭孝成捕獲之。
國泰自知其罪,以所佩刀,自刺其腹,不死。
刑曹請令觀察使考覈以啓,依律處斷,上從之。
8月22日 ○辛巳,江原道襄陽等邑大風大水,本道以聞。
8月23日 ○壬午,太白見。
8月27日 ○丙戌,禮曹請以九月初一日,還禦正殿,復常膳,從之。
8月29日 ○戊子,金差雲他時,從間道還瀋陽,直抵白馬山城。
會,漢撥千摠金文才等十餘人,到義州,途遇金差,僅得脫走,從者二人爲胡所獲。
雲他時欲入見白馬山城,尹進卿善爲措辭止之,遂宿城外。
被獲漢人,以副摠抵防禦使書示之,乃索其焚船處所拾之物也。
進卿恐爲後日胡人之執言,具由啓聞,備局覆啓曰:「金差回還時,漢撥被捉雲。
島中嗔責,因此必至,當該地方官,難免不能善處之罪。
尹進卿請拿鞫。
」上從之。
8月30日 ○己醜,領議政尹昉、左議政金瑬、禮曹判書洪瑞鳳,承命詣賓廳,會議宗廟列聖題主式以啓曰:「臣等謹就前日奉審後啓辭中,廟主題式、祝文,舊例明有所據,未敢輕議者外,其中大段舛錯,不容不改數款,條列于後。
一,宣祖大王初面,有明贈諡四字,闕而不書,而廟號在上、贈諡在下,與列聖題式不同。
此則初喪題虞主時,不考列聖題式,隻據香室祝文,而書之,故後題練主時,不復緻疑,襲舊書之故也。
旣知謬誤,則一遵列聖題式,而書之似當。
一,宣祖大王追上兩度尊號十六字中,八字在於大行時尊諡之上,八字在於尊諡之下。
謹考列聖所上大行時尊諡,皆在下端,皆稱某孝大王,乃是舊式也。
此則必是啓統等八字,初度追上時,則考得舊式,而陞書於大行時尊諡之上也,貽謨等八字,再度追上時,不復考出舊式,而連書於大行時尊諡之下也,其無據甚矣。
所謂追上十六字,一依先後次第書之,而大行時尊諡,則遵列聖舊式,書於下段,而釐正之。
宜以『有明贈諡昭敬宣祖正倫立極盛德洪烈至誠大義格天熙運啓統光憲凝道隆祚貽謨垂裕廣休延慶顯文毅武聖睿達孝大王』書之似當。
一,懿仁王後前後尊號及大行時尊諡所書,則尤極倒錯,不可不改。
遵所上先後次第,而依舊式釐正之。
宜以『章聖徽烈貞憲明德顯淑懿仁王後』書之似當。
一,祝文無有明贈諡四字,而廟號在上、贈諡在下,此則或有所以。
謹考《五禮儀》立主式、祝文式,不無異同,而祝文,則乃嗣王祝告之辭,雖不書有明贈諡四字,似非所欠。
旣不書四字,則廟號在上,贈諡在下,其勢或當如此,無乃自前議定之事耶?仍舊用之,恐非失禮。
一,兩位神主,若釐正改書,則前所塗抹不成字樣之處,自無未盡之患矣。
」上從之。
副提學李植、副應敎崔葕、副校理李元鎭、修撰鄭雷卿等上箚曰: 宣祖大王快雪祖誣,重新邦運。
其時旣已再上尊號,美大之實、隆顯之典,可謂建諸天地而不悖,質諸鬼神而無疑,萬世垂示而有辭矣。
不幸光海之朝,姦兇煽亂,愚弄君父,恣行諂媚,光海前後六受尊號,群臣有十二功臣之議。
其上下相賊,名實無倫,有如此者,而猶復肆其欺慢,上及祖宗,乃以昏狂濫僞之擧,推本於宣祖功德,凡再進徽號,俱屬無據。
其所謂丙辰追號者,因許筠辨誣事也。
筠用贗作野錄,以草本鬻市,因買出以來,其中兇言悖語,誣罔聖德,有臣子不忍聞者。
皆自捏搆,形諸簡編,眩惑皇朝,有若眞有是事然後,與爾瞻等,共請辨奏。
以此,自擬先朝光國大勳,實天地所不容之大罪也。
復以此歸美於先朝,欲以掩其滔天之惡,自附於崇奉之孝,籲亦怪矣。
至於辛酉追號者,蓋因通虜之疑,遣使辨釋者也。
當初大將,先受內旨,漏洩軍機,因此款虜,遂與通好,事跡暗昧,無可辨明,而循例辨奏,循例勑諭,有何可紀之功德,而光海旣受尊號,復以此爲宣祖至誠事大之效,疊上尊號,尤極無謂。
況其所上十六字,皆爲光海自贊功德,推爲宣祖遺慶之意,實無所預於聖德神功,辭旨淺近,文字贅剩,非所以爲太上之稱、至尊之典也,徒以矯誣祖宗,瀆慢神位,則宣祖赫赫在天之靈,豈肯顧享而誕受之哉?臣等竊聞,反正之初,已有釐正之議,而或以爲改題神主,有所未安,故公議愈激,而未敢論列矣。
今以主題違式,將有改題之擧,伏惟殿下,敬奉宗廟,隆孝盡禮,旣係誣慢之稱,宜有刊正之擧。
請命亟申該部,收議大臣,毋使聖德神功,久受非禮之號。
下禮曹議之。
禮曹啓曰:「光海之前後尊號,繁多疊複者,實出群兇謟媚之計,而矯誣之擧,以至上及於先王,當時之稍有知識者,擧皆憤慨,而不敢言。
曁于反正之初,皆謂合有釐正之典,迄至十餘年,而未卽擧行者,豈非有歉於公議乎?洪惟宣祖大王,功光祖宗,業大中興,顯號之稱,固已盡於再上尊號十六字之上,何待昏朝妄加之號,而有所加隆也?臣等取考《綱目》唐玄宗紀,天寶八載,加其聖祖及諸帝後號,範氏曰:『堯、舜、禹、湯、文、武之君諡號,惟一字而已。
旣稱天以誄之,則子孫不得而改也。
玄宗不思古昔,始改祖宗舊諡,天寶以後,增加重複,繁不可紀。
夫祖宗,苟有高世之功德,則曰文、曰武足矣。
夫孝子慈孫之欲顯其親,莫若使名副其實而不浮,則天下心服之,未聞以諡號繁多,爲貴也。
唐之典禮,不經甚矣。
』雲,先儒旣定之論,嚴且正矣。
今者儒臣陳箚,請因改題主之際,以行刊正之擧,庶幾毋使聖祖,久受非禮之號,宜以此議于大臣。
」領議政尹昉以爲:「昏朝時所上尊號,實是自附自誇之擧,無非出於奸臣瀆褻之罪。
反正之初,有追改之議,曾於筵席,臣以此議,縷縷陳達,則聖意以『到今追改,有若減削,此爲未安』,臣不敢固請而退。
頃日改題主議啓時,臣聞外間亦有此議,而隻就大段倒錯處商議矣。
今見玉堂之箚,辭嚴義正。
亟宜刪去不經之號,以新一代之耳目。
但事係重大,又有多少節目,旣改之後,前上玉冊、玉寶,似不可仍存,一也;懿仁、仁穆王後徽號,似當減去,二也;改題主時,告廟措語,三也。
此等數款,必須十分講究,允合義理然後,可行也。
」左議政金瑬以爲:「古之諡者,奉君父以天道耳。
苟心有所私焉,而加不正之號,則其所以尊之者,乃所以瀆之也。
往在昏朝,群兇逞媚,圖濟人主之所欲,加上徽號於先王,使軒天地、冠百王之功烈,反爲奸臣附托矯誣之資,通天之罪,尙可言哉?自反正之初,已有釐正之議,而事係重大,迄不得施行,此實公議之常所痛恨者也。
謹按漢獻帝時,省孝和以下四廟號,唐玄宗時,再加高祖及諸帝後號諡。
其後吏部尙書顔眞卿上言以爲。
『上元中,政在宮壼,始增祖宗定諡,玄宗末,奸臣竊命,有加至十一字者。
請自中宗以上,皆從初諡,睿宗以下,皆去追號,以省文、尙質,正名、敦本。
』儒學之士,皆從眞卿之議,而獨袁傪以『陵廟玉冊、木主,皆已刊勒,不可輕改』爲言,事遂寢,而朱子修《綱目》,特書而褒之。
先儒釋之曰:『幸其有是議,而惜其卒莫之省』雲。
名臣之議旣如此,先儒之論又已定,往時所上黷褻之號,及今釐正,似不可已。
」行判中樞府事李廷龜以爲:「此事,皆出於兇臣誣罔黷褻之罪,實公議之所常痛恨者。
曾於反正之初,筵臣已有釐正之議,而已上之號,無端減去,亦涉未安,故寢之矣。
今當改題主之日,機會與前有異,參酌事體輕重,而處之無妨。
」禮曹請以懿仁、仁穆兩王後徽號釐正及玉冊寶改造事,更議于大臣,大臣以爲:「懿仁王後尊號,丙辰年追上明德二字,辛酉年追上顯淑二字,合與宣祖大王丙辰、辛酉追上之號,一體刊正,而仁穆王後則丙辰、辛酉,元無尊崇之擧,見今所行之號,皆係例上尊號,似無刊正之事。
且大王、王後玉冊,甲子之變,片段破碎,字樣殆不可識,僅僅收合,藏在樻中,今者竝與玉寶,隨宜埋置,未爲不可。
改題主時,告廟措語,請更明白撰出。
」上從之。
十月丁卯,改題宣祖及懿仁王後廟主,隻存舊號,竝去追上尊號。
九月 9月1日 ○朔庚寅,上以禮曹忠孝節義之人賞典啓目,下敎曰:「賞典中,有行同而賞異者,更議以啓。
」禮曹回啓曰:「臣等取考各道所報文籍,而旌門、賞職、復戶、賞物者,分秩升降,其中官屬、軍役之人,則免役爲重,而復戶乃其次也。
下賤之徒,有此表著之行,崇奬之典,尤所當先。
此類之復戶者,宜別免役。
」上從之。
9月2日 ○辛卯,太白見。
○纂修廳啓曰:「《光海日記》一百八十六朔事跡,盡失於适變時。
厥後設廳纂修,拾得閭家朝報、章奏,參以耳目聞見,僅成頭緖。
一百三十二朔,則已成中草,五十四朔,則方在亂草中,未及謄寫,又値胡變,遽爾撤局。
深恐歲月浸遠,漸緻遺忘,故旣已啓請設局,今方修正。
此則不久當畢,而臣之初意,隻欲待中草畢寫,藏置史局,觀勢卽出矣。
議者多以爲:『辛勤湊合,隻爲草件,不無意外之慮,莫如因此設局,刻期印出』雲,此言亦似有理矣。
」答曰:「趁卽印出可矣。
」 9月3日 ○壬辰,全羅道羅州等二十一邑大水。
9月4日 ○癸巳,上遣暗行禦史李尙質、任絖、尹孝永于鹹鏡、平安、江原等道。
○以李植爲副提學,鄭廣敬爲大司憲。
9月6日 ○乙未,太白見。
月入心大星後星。
○上命賜百官貂鼠皮耳掩。
戶曹以經費匱竭,請待年豐而行之,上不從。
大臣陳啓,請從該曹之啓,上乃從之。
9月7日 ○丙申,太白見。
○江原道春川等七邑及慶尙道安東等六邑早霜。
9月10日 ○己亥,太白見。
9月11日 ○庚子,憲府啓曰:「故判書臣權盼,料事精詳,盡心國事,擧朝之所共稱也。
曾爲公淸監司時,目見道內賦役煩重,參商輕重,定爲貢案。
湖右之民,引領徯待,而遷延時月,至今不行,豈非今日之欠事乎?三南之中,本道民役偏苦,財殫力竭,轉相愁怨。
當此遇災恐懼之日,匹夫呼訴,猶且惕念,況於一道之民乎?不但民情久已渴望,各司下輩,亦皆願行之。
大同之法,縱不能行之於諸道,猶可驗之於一方。
臣等聞,詳定成冊,藏在本道監營,請令廟堂議處。
」答曰:「依啓。
」備局回啓曰:「臣等竊詳故判書權盼貢案詳定之書,苟能擧而行之,其有益於民不少,可謂大同之次也。
大同旣不得輕議,則先行此法,以紓民弊,實爲便當。
但立法之初,若不十分詳愼,臨時或有拘礙難便處,則亦甚可慮。
本司堂上中,金藎國、金起宗,最能練達時務,而金藎國曾經戶判,金起宗時任戶判,而皆兼宣惠廳堂上。
令此兩臣,通議于本道監司,而更取權盼詳定之法,一一商度,知其必可行然後,施行似當。
」上從之。
9月13日 ○壬寅,以樸潢爲司諫,鄭太和爲獻納。
9月15日 ○甲辰,太白見。
○京畿江華府通津縣地震。
○以李海昌爲正言。
9月19日 ○戊申,上命領、左相蔔相,以原任吳允謙爲議政府左議政,左相金瑬降爲右議政。
9月20日 ○己酉,諫院啓曰:「修史之地,至嚴且秘,非外人所可出入,亦非招迎外人之處。
頃者修撰官李明漢、李植、鄭百昌等,與東陽尉申翊聖,相聚縱飮,請竝推考。
」上從之。
9月22日 ○辛亥,太白見。
9月23日 ○壬子,太白見。
○金差龍骨大、伊愁、姜加太,率從胡九十三人、騾馬一百七十餘匹,稱押還滿浦採蔘人,而來索回糧,令義州給米五斛、牛一首。
9月25日 ○甲寅,椵島千摠夏國柱,率家丁八十餘人,來到祥原縣,猝入民家,括取財畜,打傷民人。
縣監金迪馳往禁之,國柱怒縱其卒,或發矢、或拔劍,使不得進,掠奪所騎之馬,又奪民家牛馬而去。
9月27日 ○丙辰,大白見。
○備局啓曰:「竊聞外方之言,其被災尤甚處,無一苗所收,其他號爲稍稔處,亦皆太半損失,誠極可慮。
近來兵興之餘,國家多事,敎鍊軍兵,貿辦糧餉,打造器械等事,固是不可已之役,而其擾民則多矣。
臣等之意,句管未收作米、京衙門軍器鑄造之事及各道月課軍器,限明年秋成,宜竝姑停。
」答曰:「依啓。
京衙門軍器鑄造之事,則似無大段民弊矣。
」 ○以姜碩期爲大司憲,崔葕爲司諫。
○黃海監司吳?啓請復設興義站,使牛峯縣依舊出待,朝廷從之。
9月30日 ○己未,大雷電,天地晦冥。
○上禦明政殿,招見金差龍骨大、伊愁、姜加太等。
冬十月 10月1日 ○朔庚申,夜雷電。
○領議政尹坊、右議政金瑬,以冬雷之變,陳箚乞免,答曰:「咎實在予,卿等宜安心。
」 ○以崔葕爲執義,愼天翊爲司諫。
10月2日 ○辛酉,諫院啓曰:「翰苑之職,爲任極重。
議薦之際,僚議歸一然後,廣詢群議,洽然無異,方始焚香誓天,其愼重如此。
今新薦史官五人〈兪榥、趙重呂、趙壽益、金益熙、李行遇。
〉中,其一則〈蓋指趙重呂也。
〉僚議不許,而檢閱宋夢錫,竝擧五人,有若僚議旣同者然,出告諸處,歸言外議已定,終遂竝薦,物議莫不駭異,請罷職,同參之員,亦難免墜落古規之失,請推考。
」答曰:「依啓。
宋夢錫亦推考。
」 10月4日 ○癸亥,句管所啓曰:「以四處設宴事,爭辨於差胡,則差胡等言:『初以八處爲定,而今又減四處,諸大官又以四處爲難,故與兩將相議,一從朝鮮所言,以三處,永爲定式,自今設宴,不可不爲』雲。
」答曰:「依前定約,大官出來時設行,常時往來差人則勿設。
」 ○金差龍骨大等還去。
10月6日 ○乙醜,公淸道燕岐縣幼學安延慶子克行,年十二,其母病劇氣絶,斫兩指出血,救母得活。
鴻山縣有十歲兒論金,其母爲虎所噉,一手扶母,一手搏虎,仍得活。
監司以聞,命褒賞。
○流星出星星,入翼星上。
○以申敏一爲司諫,金光爀爲修撰。
10月7日 ○丙寅,上違豫日久,屢受燔鍼於李馨益。
行鍼時,間使一穴,左右差異,上覺其誤而問之。
藥房啓請推治執鍼及同參諸醫官,上從之。
憲府啓曰:「君父受鍼,是固莫重之事,爲鍼醫者,所當十分詳審,而妄恃其術,緻有違誤之患。
其他禦醫,一時入侍,則施鍼之際,亦宜反覆諦察,而隨入隨出,無一言相及,其罪不可不懲。
請執鍼醫官及入侍諸醫,竝拿鞫科罪。
藥房提調例必入侍,而經年受鍼,終不許入,群情未安。
今者鍼醫,點穴差誤,而藥房諸臣,遠在門外,無由預知,揆諸事理,尤極未安。
請於受鍼時,依例入參。
」答曰:「依啓。
醫官旣已推考,不必重治。
」諫院亦請鍼醫拿鞫定罪,上竟不從。
10月8日 ○丁卯,慶尙兵使樸瑺馳啓曰:「新方煮焇之法,一一傳習。
設局於本營、道內六官,亦令煮取,則七月以後,正鍊之數,多至千餘斤。
自今諸處煮取,不患無藥,已煮之焇,請令會錄。
」上從之。
我國初無焰焇,貿於中朝而用之。
鄭鬥源奉使北京,學得煮法而來,仍令傳習,以廣其用。
10月9日 ○戊辰,平壤幼學楊懿元等上疏曰: 我太師箕子,尹玆東土,敎以八條,彜倫攸敍,免於夷狄之鄕,得爲禮義之邦。
其功其德,極天罔墜,而至治之澤,尤在此地,景慕之誠,切於羹墻,故往者八溪君鄭宗榮爲監司時,儒生請建書院于蒼光之陽、井田之北,以爲講明之所。
厥後監司金繼輝,號曰洪範書院,儒生楊德祿等,封章陳乞,獲揭仁賢之額。
反正之後,又陳疏,其時禮曹判書李廷龜,請以畫像奉安,旣已摹畫睟容,而遽値胡亂,未得奉安,多士鬱悒。
卽今邊事稍安,斯文聿興,已成之命,寢而不行,此實國家之欠典。
況睟容久置齋室,亦實未安,請令禮官,下送香祝,俾行曠世之盛儀。
禮曹回啓以爲:「依疏辭施行爲當。
」上從之。
10月10日 ○己巳,以趙絅爲應敎,金益熙爲檢閱。
10月13日 ○壬申,高靈居前參奉李見龍等上疏,請褒錄先師臣裵紳,以重崇儒之道。
禮曹回啓曰:「裵紳之學行,先輩頗有言之者,而沒已久矣,難得其詳。
今門生、後學向慕之徒,赴闕陳疏,願蒙朝家褒贈之典,其爲先師顯揚之誠,有足可尙,而但旣無設施之可據,又無述作之傳後,其踐履之實迹,考驗爲難,追褒優異之擧,不可輕議。
姑待中外公論之歸一,然後議處爲當。
」上從之。
10月15日 ○甲戌,太白見。
○吏曹啓曰:「乙醜年間李元翼爲相時,因玉堂箚,議定庶孽許通事目。
良出則至孫乃許科;賤出則至曾孫許科後,許要、不許淸,稟裁聖旨,兩司署經,藏之禮曹,已爲一代之成法,而今過九年,一未擧行,使講定之制,歸於虛地,事甚未安。
竊見庶孽登科後,例授之職,不過奉常、校書三四窠,而雖有才能之人,無以展布,殊極可惜。
事目內所謂許要者,卽戶、刑、工三曹郞官及各司等官也。
自今請依受敎,隨才擬望。
」上從之。
又啓曰:「天之生才,無分於門閥,又何間於地方?竊聞祖宗朝,西北之人,苟有才行,歷敭臺閣,而百餘年前,有一主文宰臣,奉使西方,與本道士子相失,倡爲謬論,始塞兩界人之淸路,故遐方之人,遂不復振,以至今日。
聖代中興,萬化更新,一時人才,擧蒙奬擢,獨於西北之人,尙循謬例,視同區外人,猶有憾於天地之大。
臣等待罪選曹,反覆相議,思欲隨才掄拔,備擬淸望,而百年中廢之事,一朝開例,亦所不敢,惟上裁處。
」答曰:「啓辭甚當,依此擧行。
」 ○戶曹啓曰:「竊念錢幣之行,上自少昊之世,下至漢、唐、宋、元,通用不廢,式至于今。
其貨甚輕,其用甚廣,流行中國,與菽粟同其功。
獨我國尙不能用,豈非生財之一大欠乎?丙寅年間,本曹設廳鑄錢,行之纔數月,而因丁卯之亂,遽爾停廢。
今其所鑄,尙有餘儲,且倭貢銅錢,歲不下數萬斤。
若以常平廳所儲米布,添補加鑄,可以由小至多,自內及外,家財可足,國儲可裕。
請令廟堂,商確便否,如其不可,則置而不用,事如可爲,則斷然行之,俾無旋設旋廢之患。
」備局回啓以爲:「宜從戶曹陳啓,以爲久遠流行之地。
」上從之。
10月16日 ○乙亥,以金光炫爲大司憲,金槃爲司諫。
10月17日 ○丙子,左議政吳允謙,曾爲領相,以追崇非禮,率百官庭請,大禮旣定,力辭其職,退居廣州。
至是,復爲左相,屢召不赴,上遣承旨,敦諭再三,始入朝。
○憲府啓曰:「同副承旨申得淵,以廢論庭請之人,朝廷滌瑕而用之,則爲得淵者,所當十分謹愼,思補其過,而居官則有不廉之誚,奉使則有辱命之罪。
承旨乃近密莫重之選,不宜冒居,請罷其職。
」累啓而竟不從。
10月19日 ○戊寅,備邊司啓曰:「西邊時無警報,都元帥金自點請令還朝。
」上許之。
○副護軍張顯光上疏曰: 臣伏聞本年七月中旬之七,雷震夜作,變酷于殿內,故自上震驚,遂下求言之旨,有曰:「法宮正殿,乃人君出治之所,而無前之變,遽降於此,上天深意,必有在焉。
」臣嘗觀《易經》八卦,其有一陽在二陰之下者,卽震象,故卦名曰震。
孔子《繫辭傳》,有曰:「雷以動之。
」有曰:「皷之以雷霆。
」有曰:「動萬物者,莫疾乎雷。
」據此思之,震是天地所以作動萬物之常道也。
仲春之月,雷始發聲,仲秋之月,雷始收聲,則一歲之中,三時有雷,而行於春者,皷動其生意也,豈非造化之神功,生成之妙機乎?必有是雷然後,鬱者開,滯者作,塞者通,倦者振,頹者奮,此無非作動之道理也。
然則今歲殿中之雷,乃是開何鬱也,作何滯也,通何塞也,振何倦也,奮何頹也?不于郊野山林,而于法宮之中;不于外間木石,而于殿上之柱闥,則今日天地之深意,果似專在於殿下。
其有以震動殿下,作動殿下者,無非上天仁愛之意也。
凡在人事,其有當爲而不爲,當行而不行,當用而不用,與夫當改而不改,當停而不停,當去而不去者,無非鬱、塞、偏、滯、倦、頹之爲病也。
殿下以爲,今日都無是病耶?如以聖旨中,所擧十條言之,亦豈是今日所皆無者乎?以殿下之聰明、睿智,何事不燭其利病,何政不察其得失,何人不鑑其誠僞哉?惟是燭焉,而不決其行止,察焉而不決其擧措,鑑焉而不決其取舍,則當爲者,必有所不爲,而不當爲者,必有所爲之矣;當行者必有所不行,而不當行者,必有所行之矣;當用者必有所不用,而不當用者,必有所用之矣。
其餘當改不改,當停不停,當去不去者,未必皆不有焉。
夫如是,則至善何時而可止,盛德何時而可盡也哉?殿下反正臨禦,于今十一年矣。
其聞廟堂之謨猷,經席之講論,大小人疏章所陳達者,其爲格言、至論,可以爲藥石者,不爲不多,而殿下每於聽答之際,必曰體念之,必曰服膺之,殿下其果能體念所聞,而有所心得;服膺所陳,而有所躬行者乎?從諫如流,聽言如轉圜,乃帝王之美德,殿下其果有如流、轉圜之實德乎?殿下本有出天之資質,其在平昔龍潛之日,所以爲志業者,當何如也?道德、事業,必以聖賢自期。
又値昏朝亂政,凡所目經而傷歎,心奮而慷慨者,必不尋常矣。
一自反正以來,所以擔當把握者,其不以至德、極功,自礪於當初乎?古人一日有一日工夫,一歲有一歲工夫,則殿下反顧十歲中,所成就、所辦得者,果副新禦日之初心,而庶可以盡平昔之志業乎?心法,不法堯、舜,皆卑也;治道,不法三代,皆苟也。
孔子乾文言,稱九五大人之道曰:「天地合其德,日月合其明,四時合其序,鬼神合其吉兇。
」我殿下所居之位,亦吾東方九五大人之位也;所責,亦飛龍在天之化也。
殿下所自以認驗之者,其與孔子所稱四合之道,如何歟?居其位,有其責,而不爲之自盡,則皇天之示警殿下者,良有以也。
若不因此仁愛之變,而克盡其反災爲祥,轉禍爲福之道,則上天之怒,終必有不可測者矣。
夫反災爲祥,轉禍爲福之道,亦不出殿下之一心焉。
橫渠張氏有言:「陰氣凝聚,陽之在內者不得出,則奮擊而爲雷霆。
」此亦本《易》卦而言也。
以人言之,則心有理慾,理陽而慾陰也,事有是非,是陽而非陰也,物有邪正,正陽而邪陰也。
天地之道,未嘗不與在人之道,相爲流通,常必感應,故人道失於下,則天道應於上焉,變豈虛生哉?在心而慾必掩理也;在事而非必勝是也;在物而邪必抑正也,此皆陽道見閉於陰道者也。
天所以示以雷震者,不以此耶?然則在今日,恐懼修省者,別有何道哉?隻在乎心去其慾,而一於理;事去其非,而一於是;物去其邪,而一於正而已。
三者旣得陽明之道,則何患乎天心之不回哉?雖然,臨變自省,何獨人君哉?凡在雷聲之下者,草木、禽獸,莫不有動,況在人乎?凡爲人於兩間者,莫不有其心焉,有其事焉,皆不得不爲之恐懼修省,況在王朝,而身代天工,手代天事者乎?特人主主其道,而居大位,必須躬先修省然後,群下莫不爲之奮發振作耳。
在今日如不有奮發振作之心者,雖日聽殷雷之聲,亦何益哉?方今聖上春秋,及于中年,此固奮發振作之機會也。
皇天示警,適在此時,臣於是,大有望於今日焉。
臣就《周易》六十四卦中,特取其《震》卦,或居下爲貞,或居上爲悔者,十有六卦,別爲一冊上之。
以其震之爲用,此焉盡矣,而實有切於今日應變之道,故敢進焉。
伏願殿下,垂察焉。
答曰:「省疏,嘉卿前後惓惓之意。
孤自忝位以來,非不欲策礪有爲,而才識不逮,事與心違,中夜無寐,竊自愧歎。
所陳訓辭,無非格言、至論,敢不置諸座右,朝夕觀省哉?」 ○備局啓曰:「水陸軍每戶,給三人,乃祖宗舊規,而頃年新軍籍時,因閑丁數少,每戶各給二保,而末一人,則令其戶首,私自聞見,隨所得充定矣。
厥後或有充定者,而多是戶首子息,年弱兒童,恐被他役,徑自望定,以爲完聚之計者也。
此皆渠等應得之保,官家隻當隨其望定,歲抄啓聞而已。
若又抽出而他用,則是與元不給保無異,誰肯自爲望定,亦豈祖宗朝給二保之本意乎?辛未年冬間,因筵臣啓辭,聞嶺南新定末保,逐名收布之事,極以爲怪,至於請推方伯,而春初見全羅右水使黃用正所報,則本營所屬水軍空保,請移用於漁船格軍,今者又見全羅兵使李義培狀啓,則本道水軍末保,亦請抽用於來甲戌年分軍中。
此是軍政之莫重者,而本道監、兵使,不卽啓稟廟堂,任意抽用,軍兵之怨,庸有極乎?陸軍末保之抽用,已極無據,而其中水軍,則頃年分番時,通戶保二人,分作四番,各立一朔之役,末保二人,未有立役之事,外方之或欲收布,或欲移用者,必以此也。
然水軍,乃極苦之役,人皆厭避,逃散相繼。
若無別樣優待之擧,則將不保存。
臣等之意,不如姑置不問,許以末保資助戶中番糧,或番中有故,則以此代送,以爲分勞救急之地,留待各處水軍空保畢充定後,更議分番,以紓其苦,在朝廷無失信之歎,在軍政有空保畢定之益,方似穩便。
宜先移文各道,査問水、陸空保已定之數及抽出收布之令,始於何時然後,更議以處。
」上從之。
10月20日 ○己卯,太白見。
10月21日 ○庚辰,以呂爾徵爲大司諫。
10月22日 ○辛巳,黃海監司吳?馳啓曰:「今番胡差之過去,侵辱掠奪,近
若高才、異能之士,固不可言,而積仕之人,或有十年不調者,至有積薪之譏,臣願量宜變通,使仕路有所踈決可乎!昔曹參治齊,以不擾獄爲務。
刑獄者,人命所關,冤氣所聚,而今之見囚,至有十年未決者,竄殛之類,又至累百餘人。
近因大霈,疏放頗多,而其餘罪重難宥者,亦豈少哉?臣願萬機之暇,常加欽恤可乎!昔程頤告神宗,每以民隱爲言,而祁寒暑雨,猶曰怨咨者,亦謂之民隱。
臣願九重之內,常加體念可乎! 答曰:「省箚具悉。
箚陳之辭,實是格言,敢不服膺而力行哉?」〈史臣曰:「尹昉,故相臣鬥壽之子也。
謹厚淸簡,儀表儼然,而素乏經國之才,在相位頗久,無所建白,晩節聲名,頗損於少日雲。
」〉○慶尙道大旱。
○全羅監司李敬輿上疏,陳本道弊瘼。
一曰貢案不均之弊,二曰諸色軍人、餘丁、隣族之弊,三曰忠壯衛、忠翊衛軍功。
納粟人等抄送舟師之弊,四曰陸軍分防舟師之弊,五曰私賤濫觴之弊,六曰逐年歲抄之弊,七曰京各司私主人刁蹬之弊,八曰上納布木點退之弊,九曰諸宮家、各衙門設屯田及鹽盆、漁箭之弊,十曰沿海舟師、各官格軍之弊,十一曰各衙門、句管廳防納之弊,十二曰諸宮家、各衙門徵債之弊,十三曰禦營軍及各衙門軍兵投屬之弊,十四曰內需司、成均館良賤互相投入之弊,十五曰山邑水軍之弊,十六曰列邑官屬賜牌之弊,十七曰砲手戶首之弊,十八曰月課軍器逐年措備之弊,十九曰統營米租追徵之弊,二十曰本道舟師嶺南添防之弊,二十一曰敗船米穀再徵之弊,二十二曰、束伍軍偏苦之弊。
竝命商議處之。
7月25日 ○乙卯,平安道大水。
○島中漢人,劫取白馬山城軍餉二千餘石,輸于海上。
○上移禦于昌慶宮。
○正言沈大孚引避曰:「今日擧動時,同僚俱會以爲:『佶、億、健等不當放釋,將欲論啓。
』臣之妄意,此在殿下盛德事也。
臣旣不能開導於前,又不能將順於後,則非臣所以報事殿下之本心也。
不可與同僚苟同,請命罷斥。
」兩司亦皆以論議相左,引避,玉堂上箚,請出兩司,遞大孚,上從之。
7月26日 ○丙辰,太白見。
7月27日 ○丁巳,諫院啓曰:「榮山沿革,是朝廷大號令也。
運臣枚擧啓聞,該曹稟旨以定,則爲守令者,所當遵奉之不暇,而七邑守令等,一聽豪悍品官之言,不有朝廷命令,猥自陳疏,多有欺瞞之狀,至以『法聖人,聚首相議,今果得成』等語,顯有脅制使命之意,而又與鄕所品官,表裏相應,通文列邑,罪狀運臣,此實前古未有之大變也。
本道監司,初不揮斥其疏,至於轉聞,以開爭鬧之端。
請監司李敬輿推考,七邑守令竝罷職,首倡通文品官,全家徙邊。
」答曰:「依啓。
七邑守令,置之可也。
」 7月29日 ○己未,以金元立爲持平,金慶餘爲正言。
八月 8月1日 ○朔庚申,平安監司閔聖徽,箇滿後仍任一年,遂稱病篤,連上辭狀,一日之內,二狀疊到,上怒,命先罷後推。
8月2日 ○辛酉,兩司合啓曰:「珙名出賊口,前後非一再。
及其逆狀狼藉,不可掩然後,勉從擧朝之請。
向使逆珙,久處嶺東,豈有戊辰之禍哉?名曰愛之,其實害之。
殿下於此,決不可以煦煦小惠,縱舍有罪,反貽莫大之患。
朝廷之公議已嚴,有司之法守難奪,慮患之道,尤不可不謹。
請加深思,亟收佶、億、健放送之命。
」答曰:「佶等雖還,必不爲害。
爾等深思將順之道,勿爲過當之論。
」合啓五閱月,上問于大臣,領議政尹昉、左議政吳允謙,皆以爲不合放釋,上乃從之。
8月3日 ○壬戌,都元帥金自點,築黃州正方山城,始役之後,乃聞于朝。
上下敎曰:「築城可矣,而非邊臣先行後聞之事。
金自點曾築白馬山城,而不以聞,今又任意築城,殊極泛濫。
從重推考。
」 ○以吳?爲黃海道觀察使。
?少有詩名。
光海妃兄柳希奮之門,有八學士之稱,?其一也。
反正後,昏朝染迹之類,不許淸顯,而?與沈器遠有素,器遠爲之周旋,竟通顯路,至是由承旨,出按海西。
8月4日 ○癸亥,太白見。
8月5日 ○甲子,孔有德等導虜兵,潛襲旅順,殺都督黃龍。
椵島聞旅順敗,大懼,備舟楫,荷擔而立。
都督周文郁,退住鹿島;孫、楊兩都督,退住長山。
副摠沈世魁,議棄島西還,島中軍民爭之曰:「老爺平日以大將處島中,今日獨自西歸,吾屬其將奈何?俺等當先自殺。
」副摠不得已遂止,人心稍定。
8月6日 ○乙醜,太白見。
○憲府啓曰:「修理所堂上以下,有加資、陞敍之命。
雖有數月監董之勞,無非職分所當爲之事。
況以修理爲名,則實與經營新創,亦大不同。
豈可以此,遽增資級,濫施不當施之賞乎?請還收修理所堂上以下加資、陞敍及次知內官加資之命。
」答曰:「今此修理之役,泛然言之,則爾等所論是矣,若細論其事,則竭誠料理,不煩民力,晨昏奔走,不日成之,其功重矣。
加資、酬報,似無不可矣。
」累啓而竟不從。
8月10日 ○己巳,金人焚孔、耿船撤還。
○纂修廳啓曰:「《光海日記》設局修正,而因遭國恤,繼有邊警,文書輸送于江都,頃日曝曬之行,旣已取來矣。
都廳兩員,前以崔鳴吉、張維啓下,而張維有病不得察任。
請以禮曹判書洪瑞鳳代之,而郞廳則以李明漢、李植、鄭百昌爲之。
」答曰:「依啓。
」先是,賊臣李爾瞻,常與光海,私相通書,留其手草,藏于密室壁間,外塗以紙,若完壁焉。
及家敗,都民毀其家,其書乃出。
故史官任叔英得之,未及錄,適遷官,屬檢閱羅萬甲,至是,轉送于纂修廳。
其書曰: 鄭?女子,旣與金琜妻四寸,則此亦逆屬也。
何可揀定國婚,出入宮禁乎?祔廟事臣再三回啓,以請亟下設都監之命矣。
西、南雖有屋下之說,而孰敢開口於此時乎?中子跡雖不正,必不能與大北之論相抗,況近日臣之儕輩,幸賴聖明寵擢,布在三司者多,邪論橫生,固不足慮也。
自上過慮,屢勤下問,臣不勝憂悶。
勳號以此用之,果爲宜當。
元勳事,韓希吉外,加參之人,臣亦未知。
但當初樸應犀來時,有同參其謀者,金闓也,旣捕緻,欲放時,又有力言啓達者,兵判也。
此皆聖明所洞燭,而歷歷可數也。
希吉以臣有所與知,其時來言於臣,書名於小紙者,隻若幹人,而厥後屍親樸應虎背金闓,附樸彛叙,無端取招於刑曹,以出應虎口吻者,爲他日取信之地,誠可駭也,擧國莫不唾鄙。
近聞南以恭輩,邀緻應虎及希吉,欲圖渠之參於元勳雲,尤可笑也。
小北之人,以應虎爲奇貨,旣以奴隷下賤,圖授觀象監正職,示其施惠圖報之意然後,今又欲作元勳。
小北一隊,鹹仰應虎頷下,以爲冒錄之計,籲亦巧矣。
李義崇輩,時過臣家,憤彼情狀,大言之,臣曰:「不然。
己醜告變之趙嘏、珒逆譏察之金渭,皆不得爲元勳,況應虎不過爲兄報仇,不過欲推失銀,渠有何功於告變,何功於知逆?得參勳籍,亦雲足矣。
」大槪富貴,人雖有欲,至於爭功,都喪廉恥。
近日奔忙之輩,多做虛語,以圖僥倖。
此在聖明,洞察明辨之如何耳。
移禦之後,擇吉建宮事,擧國之人,旣免遷都之患,又喜移禦之擧。
雖使營建別宮,必不怨苦而子來矣。
東萊見捉之賊,入京鞫問然後,七星山中竄匿逆徒之說,方可取信。
勦捕之策,專在於方伯,李慶全旣遞之後,以有才略者差遣,則南方亦不足慮也。
慶全白面書生,素不閑武事,故敢及之。
前日臣啓辭中,《文選》李、杜講取等事,尙未判下。
閭閻間士子,皆學《文選》李、杜,多有興起之望,其公事速下幸甚。
曹植書院,館學儒生,亦顒望批答之速下矣。
今此大慶,當爲增廣,但左相、兵判以爲:「莫如爲別試而多取」雲,故臣當初不以增廣直請矣。
物情皆謂:「合二慶爲增廣,進定於二月宜當」雲,惟在上裁。
乙卯正月二十五日。
〈所謂中子者,指中北而言。
〉 8月11日 ○庚午,公淸道稷山等邑大水。
8月12日 ○辛未,大白見。
火星入輿鬼星。
○慶尙道淸道郡客舍雷震。
8月13日 ○壬申,以趙絅爲吏曹正郞,李命雄爲吏曹佐郞,以邊虎吉爲大君師傅。
虎吉,麟吉之兄也。
兄弟俱附會追崇之論。
○都司尙可喜差人魏有仁、池有鼎等十三人,漂到泰安郡。
備局請給糧,許令回還,上從之。
8月14日 ○癸酉,鹹鏡道德源等邑大水。
○晉州儒生河弘毅上疏,陳諸宮家、各衙門設屯之弊,上優答之。
8月15日 ○甲戌,憲府啓曰:「今天之降災,極其陰慘,故聖念警惕,倍加祗畏。
是或回亂、做治之幾,而別無修治之實,臣等竊憂之。
殿下哀毀成疾,已至一年,經幄近臣,久隔深墨之容,休戚大臣,罔進啓沃之言。
平居無事,尙且可憂之甚,況玆災異稠疊,人心渙散,危亡之禍,迫在朝夕者乎?殿下於此時,不宜深居九重,如匹夫之執喪也。
殿下之左右、前後,正士日踈,宦寺日親,則所聞者何語,所講者何事也?臣等之意,調攝之中,雖不得日開經席,請常禦便殿,不拘禮節,令大臣、群僚,頻頻入侍,內外百弊,至誠詢咨,以爲收人心、弭天災之本。
」答曰:「當留念焉。
」 8月16日 ○乙亥,金差雲他時,齎汗書以來。
其書曰: 觀來書言:「會寧索人,事在約後者,雖無來敎,不敢容隱,事在約先者,雖有勤敎,有難聞命」等語。
然索人一事,當我兩國無善無惡之時,敝邦收移邊民,邊民彌邇貴國,作親結友,相好往來者有矣。
其人畜什物搬移不及者,每寄留於相親相識之家,以俟再取,亦有自投貴地,而匿之者。
今物主親人,各爲求索,王似不宜不發也。
若當兩國戰鬪之會,有逃亡者,而今索之,則曲在我矣,然理有不同,實難律論。
又答書雲: 敝邦逃去金人一名、漢人二名、蒙王縛畀,多感多感。
又會寧一帶寄遺人畜,亦蒙王間有査發,一倂謝及之。
兩國往日,對天地定盟時,曾言各守邊圉。
自誓之後,敝邦有一擅入貴境者否?何貴國人民,頻入我境耶?一次紮怒捉獲放回,一次被守邊人役逐去。
今蔔兒塔兎地方,又見步二人、騎三人,邊役捉獲解來,三馬中道奔走,遺有步人二名,送畀貴國,其二人越境情由,王詢之自知也。
似此屢出不止,其心不可得而知矣。
王嚴禁之爲是,幸熟思之。
一書雲: 敝邦得孔元帥、耿揔兵舟隻,繼又得旅順口船隻。
予將兵王子曁金、漢、蒙古大人,俱欲赴此舟楫,罄括海中諸島。
我相島,奸人劉興治作亂時,已經屠殺一番,後,孔元帥、耿揔兵挑擇優者,又攜赴登、萊,昨孔、耿離登北來,又收有許多,黃揔兵又選沿島精強,駐馬旅順,近又被我兵,盡屠諸島。
又聞,漢船載去,見今島中有者,不過老羸去棄之人。
爲此而欲動兩項舡隻,張幟泝流而上,不免驚擾貴國邊民,登山逃躱避,有悞農業。
似此兩國雖睦,太平何益耶?故船事寢矣。
各島中,間有孑遺,貴國幸勿濟給之也。
若有願入敝邦者,貴國亦勿止也。
王曾許不濟糧食,不容上岸,王宜終始踐之可也。
予惟恐爲此諸島無用之人,緻啓事端,幸王留意焉。
8月20日 ○己卯,全羅道流接漢人張國泰,刺殺羅州居民,仍逃匿,牧使鄭孝成捕獲之。
國泰自知其罪,以所佩刀,自刺其腹,不死。
刑曹請令觀察使考覈以啓,依律處斷,上從之。
8月22日 ○辛巳,江原道襄陽等邑大風大水,本道以聞。
8月23日 ○壬午,太白見。
8月27日 ○丙戌,禮曹請以九月初一日,還禦正殿,復常膳,從之。
8月29日 ○戊子,金差雲他時,從間道還瀋陽,直抵白馬山城。
會,漢撥千摠金文才等十餘人,到義州,途遇金差,僅得脫走,從者二人爲胡所獲。
雲他時欲入見白馬山城,尹進卿善爲措辭止之,遂宿城外。
被獲漢人,以副摠抵防禦使書示之,乃索其焚船處所拾之物也。
進卿恐爲後日胡人之執言,具由啓聞,備局覆啓曰:「金差回還時,漢撥被捉雲。
島中嗔責,因此必至,當該地方官,難免不能善處之罪。
尹進卿請拿鞫。
」上從之。
8月30日 ○己醜,領議政尹昉、左議政金瑬、禮曹判書洪瑞鳳,承命詣賓廳,會議宗廟列聖題主式以啓曰:「臣等謹就前日奉審後啓辭中,廟主題式、祝文,舊例明有所據,未敢輕議者外,其中大段舛錯,不容不改數款,條列于後。
一,宣祖大王初面,有明贈諡四字,闕而不書,而廟號在上、贈諡在下,與列聖題式不同。
此則初喪題虞主時,不考列聖題式,隻據香室祝文,而書之,故後題練主時,不復緻疑,襲舊書之故也。
旣知謬誤,則一遵列聖題式,而書之似當。
一,宣祖大王追上兩度尊號十六字中,八字在於大行時尊諡之上,八字在於尊諡之下。
謹考列聖所上大行時尊諡,皆在下端,皆稱某孝大王,乃是舊式也。
此則必是啓統等八字,初度追上時,則考得舊式,而陞書於大行時尊諡之上也,貽謨等八字,再度追上時,不復考出舊式,而連書於大行時尊諡之下也,其無據甚矣。
所謂追上十六字,一依先後次第書之,而大行時尊諡,則遵列聖舊式,書於下段,而釐正之。
宜以『有明贈諡昭敬宣祖正倫立極盛德洪烈至誠大義格天熙運啓統光憲凝道隆祚貽謨垂裕廣休延慶顯文毅武聖睿達孝大王』書之似當。
一,懿仁王後前後尊號及大行時尊諡所書,則尤極倒錯,不可不改。
遵所上先後次第,而依舊式釐正之。
宜以『章聖徽烈貞憲明德顯淑懿仁王後』書之似當。
一,祝文無有明贈諡四字,而廟號在上、贈諡在下,此則或有所以。
謹考《五禮儀》立主式、祝文式,不無異同,而祝文,則乃嗣王祝告之辭,雖不書有明贈諡四字,似非所欠。
旣不書四字,則廟號在上,贈諡在下,其勢或當如此,無乃自前議定之事耶?仍舊用之,恐非失禮。
一,兩位神主,若釐正改書,則前所塗抹不成字樣之處,自無未盡之患矣。
」上從之。
副提學李植、副應敎崔葕、副校理李元鎭、修撰鄭雷卿等上箚曰: 宣祖大王快雪祖誣,重新邦運。
其時旣已再上尊號,美大之實、隆顯之典,可謂建諸天地而不悖,質諸鬼神而無疑,萬世垂示而有辭矣。
不幸光海之朝,姦兇煽亂,愚弄君父,恣行諂媚,光海前後六受尊號,群臣有十二功臣之議。
其上下相賊,名實無倫,有如此者,而猶復肆其欺慢,上及祖宗,乃以昏狂濫僞之擧,推本於宣祖功德,凡再進徽號,俱屬無據。
其所謂丙辰追號者,因許筠辨誣事也。
筠用贗作野錄,以草本鬻市,因買出以來,其中兇言悖語,誣罔聖德,有臣子不忍聞者。
皆自捏搆,形諸簡編,眩惑皇朝,有若眞有是事然後,與爾瞻等,共請辨奏。
以此,自擬先朝光國大勳,實天地所不容之大罪也。
復以此歸美於先朝,欲以掩其滔天之惡,自附於崇奉之孝,籲亦怪矣。
至於辛酉追號者,蓋因通虜之疑,遣使辨釋者也。
當初大將,先受內旨,漏洩軍機,因此款虜,遂與通好,事跡暗昧,無可辨明,而循例辨奏,循例勑諭,有何可紀之功德,而光海旣受尊號,復以此爲宣祖至誠事大之效,疊上尊號,尤極無謂。
況其所上十六字,皆爲光海自贊功德,推爲宣祖遺慶之意,實無所預於聖德神功,辭旨淺近,文字贅剩,非所以爲太上之稱、至尊之典也,徒以矯誣祖宗,瀆慢神位,則宣祖赫赫在天之靈,豈肯顧享而誕受之哉?臣等竊聞,反正之初,已有釐正之議,而或以爲改題神主,有所未安,故公議愈激,而未敢論列矣。
今以主題違式,將有改題之擧,伏惟殿下,敬奉宗廟,隆孝盡禮,旣係誣慢之稱,宜有刊正之擧。
請命亟申該部,收議大臣,毋使聖德神功,久受非禮之號。
下禮曹議之。
禮曹啓曰:「光海之前後尊號,繁多疊複者,實出群兇謟媚之計,而矯誣之擧,以至上及於先王,當時之稍有知識者,擧皆憤慨,而不敢言。
曁于反正之初,皆謂合有釐正之典,迄至十餘年,而未卽擧行者,豈非有歉於公議乎?洪惟宣祖大王,功光祖宗,業大中興,顯號之稱,固已盡於再上尊號十六字之上,何待昏朝妄加之號,而有所加隆也?臣等取考《綱目》唐玄宗紀,天寶八載,加其聖祖及諸帝後號,範氏曰:『堯、舜、禹、湯、文、武之君諡號,惟一字而已。
旣稱天以誄之,則子孫不得而改也。
玄宗不思古昔,始改祖宗舊諡,天寶以後,增加重複,繁不可紀。
夫祖宗,苟有高世之功德,則曰文、曰武足矣。
夫孝子慈孫之欲顯其親,莫若使名副其實而不浮,則天下心服之,未聞以諡號繁多,爲貴也。
唐之典禮,不經甚矣。
』雲,先儒旣定之論,嚴且正矣。
今者儒臣陳箚,請因改題主之際,以行刊正之擧,庶幾毋使聖祖,久受非禮之號,宜以此議于大臣。
」領議政尹昉以爲:「昏朝時所上尊號,實是自附自誇之擧,無非出於奸臣瀆褻之罪。
反正之初,有追改之議,曾於筵席,臣以此議,縷縷陳達,則聖意以『到今追改,有若減削,此爲未安』,臣不敢固請而退。
頃日改題主議啓時,臣聞外間亦有此議,而隻就大段倒錯處商議矣。
今見玉堂之箚,辭嚴義正。
亟宜刪去不經之號,以新一代之耳目。
但事係重大,又有多少節目,旣改之後,前上玉冊、玉寶,似不可仍存,一也;懿仁、仁穆王後徽號,似當減去,二也;改題主時,告廟措語,三也。
此等數款,必須十分講究,允合義理然後,可行也。
」左議政金瑬以爲:「古之諡者,奉君父以天道耳。
苟心有所私焉,而加不正之號,則其所以尊之者,乃所以瀆之也。
往在昏朝,群兇逞媚,圖濟人主之所欲,加上徽號於先王,使軒天地、冠百王之功烈,反爲奸臣附托矯誣之資,通天之罪,尙可言哉?自反正之初,已有釐正之議,而事係重大,迄不得施行,此實公議之常所痛恨者也。
謹按漢獻帝時,省孝和以下四廟號,唐玄宗時,再加高祖及諸帝後號諡。
其後吏部尙書顔眞卿上言以爲。
『上元中,政在宮壼,始增祖宗定諡,玄宗末,奸臣竊命,有加至十一字者。
請自中宗以上,皆從初諡,睿宗以下,皆去追號,以省文、尙質,正名、敦本。
』儒學之士,皆從眞卿之議,而獨袁傪以『陵廟玉冊、木主,皆已刊勒,不可輕改』爲言,事遂寢,而朱子修《綱目》,特書而褒之。
先儒釋之曰:『幸其有是議,而惜其卒莫之省』雲。
名臣之議旣如此,先儒之論又已定,往時所上黷褻之號,及今釐正,似不可已。
」行判中樞府事李廷龜以爲:「此事,皆出於兇臣誣罔黷褻之罪,實公議之所常痛恨者。
曾於反正之初,筵臣已有釐正之議,而已上之號,無端減去,亦涉未安,故寢之矣。
今當改題主之日,機會與前有異,參酌事體輕重,而處之無妨。
」禮曹請以懿仁、仁穆兩王後徽號釐正及玉冊寶改造事,更議于大臣,大臣以爲:「懿仁王後尊號,丙辰年追上明德二字,辛酉年追上顯淑二字,合與宣祖大王丙辰、辛酉追上之號,一體刊正,而仁穆王後則丙辰、辛酉,元無尊崇之擧,見今所行之號,皆係例上尊號,似無刊正之事。
且大王、王後玉冊,甲子之變,片段破碎,字樣殆不可識,僅僅收合,藏在樻中,今者竝與玉寶,隨宜埋置,未爲不可。
改題主時,告廟措語,請更明白撰出。
」上從之。
十月丁卯,改題宣祖及懿仁王後廟主,隻存舊號,竝去追上尊號。
九月 9月1日 ○朔庚寅,上以禮曹忠孝節義之人賞典啓目,下敎曰:「賞典中,有行同而賞異者,更議以啓。
」禮曹回啓曰:「臣等取考各道所報文籍,而旌門、賞職、復戶、賞物者,分秩升降,其中官屬、軍役之人,則免役爲重,而復戶乃其次也。
下賤之徒,有此表著之行,崇奬之典,尤所當先。
此類之復戶者,宜別免役。
」上從之。
9月2日 ○辛卯,太白見。
○纂修廳啓曰:「《光海日記》一百八十六朔事跡,盡失於适變時。
厥後設廳纂修,拾得閭家朝報、章奏,參以耳目聞見,僅成頭緖。
一百三十二朔,則已成中草,五十四朔,則方在亂草中,未及謄寫,又値胡變,遽爾撤局。
深恐歲月浸遠,漸緻遺忘,故旣已啓請設局,今方修正。
此則不久當畢,而臣之初意,隻欲待中草畢寫,藏置史局,觀勢卽出矣。
議者多以爲:『辛勤湊合,隻爲草件,不無意外之慮,莫如因此設局,刻期印出』雲,此言亦似有理矣。
」答曰:「趁卽印出可矣。
」 9月3日 ○壬辰,全羅道羅州等二十一邑大水。
9月4日 ○癸巳,上遣暗行禦史李尙質、任絖、尹孝永于鹹鏡、平安、江原等道。
○以李植爲副提學,鄭廣敬爲大司憲。
9月6日 ○乙未,太白見。
月入心大星後星。
○上命賜百官貂鼠皮耳掩。
戶曹以經費匱竭,請待年豐而行之,上不從。
大臣陳啓,請從該曹之啓,上乃從之。
9月7日 ○丙申,太白見。
○江原道春川等七邑及慶尙道安東等六邑早霜。
9月10日 ○己亥,太白見。
9月11日 ○庚子,憲府啓曰:「故判書臣權盼,料事精詳,盡心國事,擧朝之所共稱也。
曾爲公淸監司時,目見道內賦役煩重,參商輕重,定爲貢案。
湖右之民,引領徯待,而遷延時月,至今不行,豈非今日之欠事乎?三南之中,本道民役偏苦,財殫力竭,轉相愁怨。
當此遇災恐懼之日,匹夫呼訴,猶且惕念,況於一道之民乎?不但民情久已渴望,各司下輩,亦皆願行之。
大同之法,縱不能行之於諸道,猶可驗之於一方。
臣等聞,詳定成冊,藏在本道監營,請令廟堂議處。
」答曰:「依啓。
」備局回啓曰:「臣等竊詳故判書權盼貢案詳定之書,苟能擧而行之,其有益於民不少,可謂大同之次也。
大同旣不得輕議,則先行此法,以紓民弊,實爲便當。
但立法之初,若不十分詳愼,臨時或有拘礙難便處,則亦甚可慮。
本司堂上中,金藎國、金起宗,最能練達時務,而金藎國曾經戶判,金起宗時任戶判,而皆兼宣惠廳堂上。
令此兩臣,通議于本道監司,而更取權盼詳定之法,一一商度,知其必可行然後,施行似當。
」上從之。
9月13日 ○壬寅,以樸潢爲司諫,鄭太和爲獻納。
9月15日 ○甲辰,太白見。
○京畿江華府通津縣地震。
○以李海昌爲正言。
9月19日 ○戊申,上命領、左相蔔相,以原任吳允謙爲議政府左議政,左相金瑬降爲右議政。
9月20日 ○己酉,諫院啓曰:「修史之地,至嚴且秘,非外人所可出入,亦非招迎外人之處。
頃者修撰官李明漢、李植、鄭百昌等,與東陽尉申翊聖,相聚縱飮,請竝推考。
」上從之。
9月22日 ○辛亥,太白見。
9月23日 ○壬子,太白見。
○金差龍骨大、伊愁、姜加太,率從胡九十三人、騾馬一百七十餘匹,稱押還滿浦採蔘人,而來索回糧,令義州給米五斛、牛一首。
9月25日 ○甲寅,椵島千摠夏國柱,率家丁八十餘人,來到祥原縣,猝入民家,括取財畜,打傷民人。
縣監金迪馳往禁之,國柱怒縱其卒,或發矢、或拔劍,使不得進,掠奪所騎之馬,又奪民家牛馬而去。
9月27日 ○丙辰,大白見。
○備局啓曰:「竊聞外方之言,其被災尤甚處,無一苗所收,其他號爲稍稔處,亦皆太半損失,誠極可慮。
近來兵興之餘,國家多事,敎鍊軍兵,貿辦糧餉,打造器械等事,固是不可已之役,而其擾民則多矣。
臣等之意,句管未收作米、京衙門軍器鑄造之事及各道月課軍器,限明年秋成,宜竝姑停。
」答曰:「依啓。
京衙門軍器鑄造之事,則似無大段民弊矣。
」 ○以姜碩期爲大司憲,崔葕爲司諫。
○黃海監司吳?啓請復設興義站,使牛峯縣依舊出待,朝廷從之。
9月30日 ○己未,大雷電,天地晦冥。
○上禦明政殿,招見金差龍骨大、伊愁、姜加太等。
冬十月 10月1日 ○朔庚申,夜雷電。
○領議政尹坊、右議政金瑬,以冬雷之變,陳箚乞免,答曰:「咎實在予,卿等宜安心。
」 ○以崔葕爲執義,愼天翊爲司諫。
10月2日 ○辛酉,諫院啓曰:「翰苑之職,爲任極重。
議薦之際,僚議歸一然後,廣詢群議,洽然無異,方始焚香誓天,其愼重如此。
今新薦史官五人〈兪榥、趙重呂、趙壽益、金益熙、李行遇。
〉中,其一則〈蓋指趙重呂也。
〉僚議不許,而檢閱宋夢錫,竝擧五人,有若僚議旣同者然,出告諸處,歸言外議已定,終遂竝薦,物議莫不駭異,請罷職,同參之員,亦難免墜落古規之失,請推考。
」答曰:「依啓。
宋夢錫亦推考。
」 10月4日 ○癸亥,句管所啓曰:「以四處設宴事,爭辨於差胡,則差胡等言:『初以八處爲定,而今又減四處,諸大官又以四處爲難,故與兩將相議,一從朝鮮所言,以三處,永爲定式,自今設宴,不可不爲』雲。
」答曰:「依前定約,大官出來時設行,常時往來差人則勿設。
」 ○金差龍骨大等還去。
10月6日 ○乙醜,公淸道燕岐縣幼學安延慶子克行,年十二,其母病劇氣絶,斫兩指出血,救母得活。
鴻山縣有十歲兒論金,其母爲虎所噉,一手扶母,一手搏虎,仍得活。
監司以聞,命褒賞。
○流星出星星,入翼星上。
○以申敏一爲司諫,金光爀爲修撰。
10月7日 ○丙寅,上違豫日久,屢受燔鍼於李馨益。
行鍼時,間使一穴,左右差異,上覺其誤而問之。
藥房啓請推治執鍼及同參諸醫官,上從之。
憲府啓曰:「君父受鍼,是固莫重之事,爲鍼醫者,所當十分詳審,而妄恃其術,緻有違誤之患。
其他禦醫,一時入侍,則施鍼之際,亦宜反覆諦察,而隨入隨出,無一言相及,其罪不可不懲。
請執鍼醫官及入侍諸醫,竝拿鞫科罪。
藥房提調例必入侍,而經年受鍼,終不許入,群情未安。
今者鍼醫,點穴差誤,而藥房諸臣,遠在門外,無由預知,揆諸事理,尤極未安。
請於受鍼時,依例入參。
」答曰:「依啓。
醫官旣已推考,不必重治。
」諫院亦請鍼醫拿鞫定罪,上竟不從。
10月8日 ○丁卯,慶尙兵使樸瑺馳啓曰:「新方煮焇之法,一一傳習。
設局於本營、道內六官,亦令煮取,則七月以後,正鍊之數,多至千餘斤。
自今諸處煮取,不患無藥,已煮之焇,請令會錄。
」上從之。
我國初無焰焇,貿於中朝而用之。
鄭鬥源奉使北京,學得煮法而來,仍令傳習,以廣其用。
10月9日 ○戊辰,平壤幼學楊懿元等上疏曰: 我太師箕子,尹玆東土,敎以八條,彜倫攸敍,免於夷狄之鄕,得爲禮義之邦。
其功其德,極天罔墜,而至治之澤,尤在此地,景慕之誠,切於羹墻,故往者八溪君鄭宗榮爲監司時,儒生請建書院于蒼光之陽、井田之北,以爲講明之所。
厥後監司金繼輝,號曰洪範書院,儒生楊德祿等,封章陳乞,獲揭仁賢之額。
反正之後,又陳疏,其時禮曹判書李廷龜,請以畫像奉安,旣已摹畫睟容,而遽値胡亂,未得奉安,多士鬱悒。
卽今邊事稍安,斯文聿興,已成之命,寢而不行,此實國家之欠典。
況睟容久置齋室,亦實未安,請令禮官,下送香祝,俾行曠世之盛儀。
禮曹回啓以爲:「依疏辭施行爲當。
」上從之。
10月10日 ○己巳,以趙絅爲應敎,金益熙爲檢閱。
10月13日 ○壬申,高靈居前參奉李見龍等上疏,請褒錄先師臣裵紳,以重崇儒之道。
禮曹回啓曰:「裵紳之學行,先輩頗有言之者,而沒已久矣,難得其詳。
今門生、後學向慕之徒,赴闕陳疏,願蒙朝家褒贈之典,其爲先師顯揚之誠,有足可尙,而但旣無設施之可據,又無述作之傳後,其踐履之實迹,考驗爲難,追褒優異之擧,不可輕議。
姑待中外公論之歸一,然後議處爲當。
」上從之。
10月15日 ○甲戌,太白見。
○吏曹啓曰:「乙醜年間李元翼爲相時,因玉堂箚,議定庶孽許通事目。
良出則至孫乃許科;賤出則至曾孫許科後,許要、不許淸,稟裁聖旨,兩司署經,藏之禮曹,已爲一代之成法,而今過九年,一未擧行,使講定之制,歸於虛地,事甚未安。
竊見庶孽登科後,例授之職,不過奉常、校書三四窠,而雖有才能之人,無以展布,殊極可惜。
事目內所謂許要者,卽戶、刑、工三曹郞官及各司等官也。
自今請依受敎,隨才擬望。
」上從之。
又啓曰:「天之生才,無分於門閥,又何間於地方?竊聞祖宗朝,西北之人,苟有才行,歷敭臺閣,而百餘年前,有一主文宰臣,奉使西方,與本道士子相失,倡爲謬論,始塞兩界人之淸路,故遐方之人,遂不復振,以至今日。
聖代中興,萬化更新,一時人才,擧蒙奬擢,獨於西北之人,尙循謬例,視同區外人,猶有憾於天地之大。
臣等待罪選曹,反覆相議,思欲隨才掄拔,備擬淸望,而百年中廢之事,一朝開例,亦所不敢,惟上裁處。
」答曰:「啓辭甚當,依此擧行。
」 ○戶曹啓曰:「竊念錢幣之行,上自少昊之世,下至漢、唐、宋、元,通用不廢,式至于今。
其貨甚輕,其用甚廣,流行中國,與菽粟同其功。
獨我國尙不能用,豈非生財之一大欠乎?丙寅年間,本曹設廳鑄錢,行之纔數月,而因丁卯之亂,遽爾停廢。
今其所鑄,尙有餘儲,且倭貢銅錢,歲不下數萬斤。
若以常平廳所儲米布,添補加鑄,可以由小至多,自內及外,家財可足,國儲可裕。
請令廟堂,商確便否,如其不可,則置而不用,事如可爲,則斷然行之,俾無旋設旋廢之患。
」備局回啓以爲:「宜從戶曹陳啓,以爲久遠流行之地。
」上從之。
10月16日 ○乙亥,以金光炫爲大司憲,金槃爲司諫。
10月17日 ○丙子,左議政吳允謙,曾爲領相,以追崇非禮,率百官庭請,大禮旣定,力辭其職,退居廣州。
至是,復爲左相,屢召不赴,上遣承旨,敦諭再三,始入朝。
○憲府啓曰:「同副承旨申得淵,以廢論庭請之人,朝廷滌瑕而用之,則爲得淵者,所當十分謹愼,思補其過,而居官則有不廉之誚,奉使則有辱命之罪。
承旨乃近密莫重之選,不宜冒居,請罷其職。
」累啓而竟不從。
10月19日 ○戊寅,備邊司啓曰:「西邊時無警報,都元帥金自點請令還朝。
」上許之。
○副護軍張顯光上疏曰: 臣伏聞本年七月中旬之七,雷震夜作,變酷于殿內,故自上震驚,遂下求言之旨,有曰:「法宮正殿,乃人君出治之所,而無前之變,遽降於此,上天深意,必有在焉。
」臣嘗觀《易經》八卦,其有一陽在二陰之下者,卽震象,故卦名曰震。
孔子《繫辭傳》,有曰:「雷以動之。
」有曰:「皷之以雷霆。
」有曰:「動萬物者,莫疾乎雷。
」據此思之,震是天地所以作動萬物之常道也。
仲春之月,雷始發聲,仲秋之月,雷始收聲,則一歲之中,三時有雷,而行於春者,皷動其生意也,豈非造化之神功,生成之妙機乎?必有是雷然後,鬱者開,滯者作,塞者通,倦者振,頹者奮,此無非作動之道理也。
然則今歲殿中之雷,乃是開何鬱也,作何滯也,通何塞也,振何倦也,奮何頹也?不于郊野山林,而于法宮之中;不于外間木石,而于殿上之柱闥,則今日天地之深意,果似專在於殿下。
其有以震動殿下,作動殿下者,無非上天仁愛之意也。
凡在人事,其有當爲而不爲,當行而不行,當用而不用,與夫當改而不改,當停而不停,當去而不去者,無非鬱、塞、偏、滯、倦、頹之爲病也。
殿下以爲,今日都無是病耶?如以聖旨中,所擧十條言之,亦豈是今日所皆無者乎?以殿下之聰明、睿智,何事不燭其利病,何政不察其得失,何人不鑑其誠僞哉?惟是燭焉,而不決其行止,察焉而不決其擧措,鑑焉而不決其取舍,則當爲者,必有所不爲,而不當爲者,必有所爲之矣;當行者必有所不行,而不當行者,必有所行之矣;當用者必有所不用,而不當用者,必有所用之矣。
其餘當改不改,當停不停,當去不去者,未必皆不有焉。
夫如是,則至善何時而可止,盛德何時而可盡也哉?殿下反正臨禦,于今十一年矣。
其聞廟堂之謨猷,經席之講論,大小人疏章所陳達者,其爲格言、至論,可以爲藥石者,不爲不多,而殿下每於聽答之際,必曰體念之,必曰服膺之,殿下其果能體念所聞,而有所心得;服膺所陳,而有所躬行者乎?從諫如流,聽言如轉圜,乃帝王之美德,殿下其果有如流、轉圜之實德乎?殿下本有出天之資質,其在平昔龍潛之日,所以爲志業者,當何如也?道德、事業,必以聖賢自期。
又値昏朝亂政,凡所目經而傷歎,心奮而慷慨者,必不尋常矣。
一自反正以來,所以擔當把握者,其不以至德、極功,自礪於當初乎?古人一日有一日工夫,一歲有一歲工夫,則殿下反顧十歲中,所成就、所辦得者,果副新禦日之初心,而庶可以盡平昔之志業乎?心法,不法堯、舜,皆卑也;治道,不法三代,皆苟也。
孔子乾文言,稱九五大人之道曰:「天地合其德,日月合其明,四時合其序,鬼神合其吉兇。
」我殿下所居之位,亦吾東方九五大人之位也;所責,亦飛龍在天之化也。
殿下所自以認驗之者,其與孔子所稱四合之道,如何歟?居其位,有其責,而不爲之自盡,則皇天之示警殿下者,良有以也。
若不因此仁愛之變,而克盡其反災爲祥,轉禍爲福之道,則上天之怒,終必有不可測者矣。
夫反災爲祥,轉禍爲福之道,亦不出殿下之一心焉。
橫渠張氏有言:「陰氣凝聚,陽之在內者不得出,則奮擊而爲雷霆。
」此亦本《易》卦而言也。
以人言之,則心有理慾,理陽而慾陰也,事有是非,是陽而非陰也,物有邪正,正陽而邪陰也。
天地之道,未嘗不與在人之道,相爲流通,常必感應,故人道失於下,則天道應於上焉,變豈虛生哉?在心而慾必掩理也;在事而非必勝是也;在物而邪必抑正也,此皆陽道見閉於陰道者也。
天所以示以雷震者,不以此耶?然則在今日,恐懼修省者,別有何道哉?隻在乎心去其慾,而一於理;事去其非,而一於是;物去其邪,而一於正而已。
三者旣得陽明之道,則何患乎天心之不回哉?雖然,臨變自省,何獨人君哉?凡在雷聲之下者,草木、禽獸,莫不有動,況在人乎?凡爲人於兩間者,莫不有其心焉,有其事焉,皆不得不爲之恐懼修省,況在王朝,而身代天工,手代天事者乎?特人主主其道,而居大位,必須躬先修省然後,群下莫不爲之奮發振作耳。
在今日如不有奮發振作之心者,雖日聽殷雷之聲,亦何益哉?方今聖上春秋,及于中年,此固奮發振作之機會也。
皇天示警,適在此時,臣於是,大有望於今日焉。
臣就《周易》六十四卦中,特取其《震》卦,或居下爲貞,或居上爲悔者,十有六卦,別爲一冊上之。
以其震之爲用,此焉盡矣,而實有切於今日應變之道,故敢進焉。
伏願殿下,垂察焉。
答曰:「省疏,嘉卿前後惓惓之意。
孤自忝位以來,非不欲策礪有爲,而才識不逮,事與心違,中夜無寐,竊自愧歎。
所陳訓辭,無非格言、至論,敢不置諸座右,朝夕觀省哉?」 ○備局啓曰:「水陸軍每戶,給三人,乃祖宗舊規,而頃年新軍籍時,因閑丁數少,每戶各給二保,而末一人,則令其戶首,私自聞見,隨所得充定矣。
厥後或有充定者,而多是戶首子息,年弱兒童,恐被他役,徑自望定,以爲完聚之計者也。
此皆渠等應得之保,官家隻當隨其望定,歲抄啓聞而已。
若又抽出而他用,則是與元不給保無異,誰肯自爲望定,亦豈祖宗朝給二保之本意乎?辛未年冬間,因筵臣啓辭,聞嶺南新定末保,逐名收布之事,極以爲怪,至於請推方伯,而春初見全羅右水使黃用正所報,則本營所屬水軍空保,請移用於漁船格軍,今者又見全羅兵使李義培狀啓,則本道水軍末保,亦請抽用於來甲戌年分軍中。
此是軍政之莫重者,而本道監、兵使,不卽啓稟廟堂,任意抽用,軍兵之怨,庸有極乎?陸軍末保之抽用,已極無據,而其中水軍,則頃年分番時,通戶保二人,分作四番,各立一朔之役,末保二人,未有立役之事,外方之或欲收布,或欲移用者,必以此也。
然水軍,乃極苦之役,人皆厭避,逃散相繼。
若無別樣優待之擧,則將不保存。
臣等之意,不如姑置不問,許以末保資助戶中番糧,或番中有故,則以此代送,以爲分勞救急之地,留待各處水軍空保畢充定後,更議分番,以紓其苦,在朝廷無失信之歎,在軍政有空保畢定之益,方似穩便。
宜先移文各道,査問水、陸空保已定之數及抽出收布之令,始於何時然後,更議以處。
」上從之。
10月20日 ○己卯,太白見。
10月21日 ○庚辰,以呂爾徵爲大司諫。
10月22日 ○辛巳,黃海監司吳?馳啓曰:「今番胡差之過去,侵辱掠奪,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