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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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曰:「沈賊平居所爲者何事?」瀗曰:「臣自前年十二月,始得出入其門下,則不見武士之往來者,亦不見文士之出入者,而最惡文士,拒絶尤甚,兇逆之謀,實由於得罪文士,乘憤而發也。

    」上曰:「其家有何災異乎?」對曰:「器遠前年作蓮亭於家後,欲種松於亭中,以蔡門亨爲四山監役,今年正月,使門亨移栽南山一稚松。

    其夜一家上下大小之人,皆夢見其松,作人語曰:『汝等須還我於舊地。

    不然則當滅汝家。

    』雲。

    夢覺,渾家驚懼,還栽其松于舊處雲矣。

    」上曰:「林慶業亡命之後,長在沈賊家歟?」對曰:「不置于其家,藏於僧舍雲,而嘗見沈賊與僧交結,其家恒留一二僧徒矣。

    」上曰:「沈賊曾無造作兵器之事耶?」瀗曰:「兵器之造作,臣未之見,而人皆言:『器遠、器成之家,多有弓矢及戰巾。

    』雲矣。

    金淵、金潗、羅永祿、金大守,皆其腹心,而淵、潗最見親信,招集海西無賴之徒,皆淵、潗之所爲也。

    且淵就捕之日,搜覓其家藏,則屠牛作灸者甚多,顯有犒饋之跡雲。

    」上曰:「其軍官中兩班與常漢孰多?」瀗曰:「軍官幾至六百人,而率多無賴常漢矣。

    」上曰:「軍官自有定規,何能如是之多耶?」瀗曰:「外方不知其定數,隨其文移而起送,故避役者皆投入,自底於多數矣。

    諸賊就服者,如出一口,而絶無援引者。

    沈賊以財帛,結爲腹心,每招一人,誘以甘言,使之各自知之,此諸賊之所以不得相知,而不能援引也。

    」上曰:「其計之兇秘,果至於此極矣。

    」承旨李之恒曰:「四大將軍官,自前有可罷之論矣。

    癸亥以後,變亂之作,未嘗以軍官得力。

    臣亦爲守令,嘗見武士稍有才藝者,皆屬名於大將家,故列邑無可合於將官者矣。

    今雖不能盡罷,而勿使諸將,私自領率,別稱扈衛廳,隻備宿衛如何?沈賊之事,亦可鑑也。

    」上曰:「定數之意,旣已下敎,令兵曹更加査覈。

    」將退,上命留瀗,賜以酒饌。

     10月28日 ○壬午,太白見。

     ○兩司會于中學,議劾領議政金瑬、左議政洪瑞鳳,以論議不一而罷。

    是時,洪瑞鳳家,亦有匿喪成婚之謗,故有是論。

     10月29日 ○癸未,兩司合啓曰:「領議政金瑬,雖在首揆之位,從前處事,不厭人心,到此危急之秋,何敢更爲倡率百僚,轉危爲安乎?自上言及金瑬之出仕,故諫院、玉堂極陳金瑬之不可爲百揆之長,反復不已。

    且勘勳之失,物議久而愈激,雖微官小職,不可冒恥行公,況燮理經國之首相乎?請領議政金瑬亟命遞差。

    」答曰:「領相以元老大臣,才德兼全,勘勳之後,再三固辭,其志操亦甚淸潔。

    卿等不念乏人,搆成罪目,必欲斥去,反覆思惟,未曉其意也。

    」〈兩司會于中學,論議矛盾,今始發論。

    〉○憲府啓曰:「吏曹李景曾,再長銓衡,淸濁無所失,除拜之際,不勝顔情,不能恢張公道,人言之來,皆所自取,而徐姓人之擬望,亦是大段錯誤,物情驚駭。

    不可使仍在銓長之任,請命遞差。

    」答曰:「以啓辭觀之,則李景曾之罪,不至重大,勿遞。

    」 ○諫院亦啓曰:「吏曹判書李景曾,再秉銓衡,多有人言,實是性本弛緩,不能檢束之緻。

    頃者副提學兪伯曾以貪鄙斥之,至以徐逸民事,啓達於榻前,而聖上亦已洞燭,爲景曾之道,所當惶懼縮伏,以待公議,而偃然呈辭,有若尋常辭避者然,其不識事體甚矣。

    請命遞差。

    」答曰:「李景曾之呈辭,其罪不至重大,勿遞。

    」 10月30日 ○甲申,右議政徐景雨上箚曰: 伏見兩司啓辭,措語朦朧,有若牽情塞責者然,此豈所望於耳目之官者哉?臣於登對之日,參聞兪伯曾之言,不勝驚駭。

    李景曾再長銓席,未嘗進一賢才,而若果受人之金,私人以不當授之官,則此固莫重之罪也。

    若出於閭巷間浪傳,而勒加於重臣,則伯曾亦不爲無罪也。

    所當明白處置,以定是非,而玉堂則長官發言之後,寂無一言,兩司所論,又復如此,今日世道,誠可寒心。

    所謂徐逸民,乃一長湍品官也。

    遽以沿路所聞,擬望於六品實職,人言之來,固其宜也。

    其循私之罪,不可不懲;受賂之事,不可不覈,所當拿問,而冢宰之臣,事體亦重,姑宜先罷後推,以觀緘辭而處之。

    臣於榻前不能直請其罪,今乃言之,臣罪大矣。

    「 答曰:」箚辭甚當,依此施行。

    「 十一月 11月1日 ○乙酉朔,校理李元鎭、副校理柳慶昌、趙珩等上疏曰: 前吏曹判書李景曾,敢以鄕曲白徒,直擬六品實職,人言之來,實是自取。

    況入侍榻前,重被筵臣之面斥,所當惶恐退縮,而偃然呈告,略無顧忌,則所失尤大。

    臣等妄意,三司事例,雖曰一體,而論思之地,與臺閣自別,故悶默到今矣。

    昨見右相箚子,至以寂無一言爲辭。

    臣等旣負含默不言之罪,勢難仍冒。

    請削臣等之職。

     答曰:「省疏具悉。

    爾等勿爲控辭。

    」 11月2日 ○丙戌,太白見。

     ○正言李行源啓曰:「李景曾貪鄙之狀,兩司多官俱未聞知,則不必掇拾筵中之論,強爲己論,若人言無疑,則所當直擧論列也。

    兩司俱發,何等重論;天官受賄,何等重罪,而乃以呈告末節文罪情外,爲此不厭公議,大損風采之擧乎?其無據莫甚。

    請大司諫閔應亨、掌令李汝翊、正言洪錫箕、大司憲李楘、執義金益熙、持平李以存、李齊衡,竝命遞差。

    」上從之。

     ○賜平昌郡守金正立表裏一襲,罷原州牧使羅緯素,從江原道禦史金始蕃之啓也。

    命罷金山郡守尹復元、慶州府尹宋時吉,拿問金海府使金鑑、慶州判官柳檉等不治之罪,從慶尙道禦史任善伯之啓也。

     11月3日 ○丁亥,賓客任絖馳啓曰:「竊聞道路之言,則皇都見陷之後,朱氏卽位於南京,改元弘光雲。

    南方路絶,漕運不通,燕京米價極貴,鬥米直銀三錢,柴草之難,比來尤甚。

    且聞衙門之言,則累十萬兵,經夏留屯,旣失農事,秋捧無計,所食陳米,亦且告罄,世子館所料饌、柴炭等物,不得不減雲。

    員役料饌,無以支給,以門外菜田二十五日耕,折給館所,誠極悶慮。

    庚辰舟師時飄流人任夢丁等八人,自衙門送于館所,故一時出送雲。

    」 ○以李植爲吏曹判書,李德泂爲禮曹判書,洪茂績爲大司憲,趙廷虎爲大司諫,廷虎辭以老病,終不就。

    李元鎭爲執義,任善伯爲掌令,宋浚吉、宋時烈爲持平,浚吉、時烈不就。

    金始蕃爲獻納,沈??爲修撰。

     11月4日 ○戊子,賜鎭安縣監李杭表裏一襲,拿問玉果縣監李重信、昌平縣令房元亮、光州牧使閔應恊等宰牛之罪,從禦史洪處大之啓也。

     ○賜端川郡守柳道三表裏一襲,罷穩城府使申景濂,從禦史吳挺一之啓也。

     11月5日 ○己醜,太白見。

     ○命量減嶺南、湖南、關東等路西糧及訓鍊都監、司僕寺各樣軍兵逃故逋欠價布。

    蓋以諸路饑荒,故從左副承旨趙錫胤之言也。

     11月6日 ○庚寅,太白見。

     ○以睦行善爲副校理,河溍爲正言,執義李元鎭爲東萊府使,加階通政,尹鳴殷爲執義。

     11月7日 ○辛卯,太白見。

     11月8日 ○壬辰,太白見。

    夜,流星出翼星上,入軫星下。

     11月9日 ○癸巳,太白見。

    夜,流星出河皷星下,入坤方。

     ○大司憲洪茂績、掌令任善伯等上箚曰: 領議政金瑬,素有才望,功存社稷,國之元老也。

    丙子之亂,身爲首相,誤事之責,蕞集于身,其子旣已伏法,其身廢置閑散,殆將十年,足當其罪。

    聖明容人自新,命復相位,纔經數月,物議之猶且雲雲者,必有所以然也。

    黃瀗告變之時,雖曰預聞其事,有少指揮,而此乃相臣之職分,及其錄勳,輒論其功,此豈所望於相臣哉?若使相臣,偃然自當,則以此論罪,固無不可,而此則累度固辭,其情可見,而未蒙允兪,故名在勳府,以緻物議。

    願許金瑬前日辭勳之懇,俾成其美。

     答曰:「今番討逆,厥功非細。

    所謂物議,未必公論也。

    」 ○大司憲洪茂績等啓曰:「前吏曹判書李景曾,受賂賣官之說,有口皆言。

    醉坐政堂,終日除拜,率皆私人,故至雲某人納某物,當得某官,人皆唾鄙,而隻以浮沈取容,官爵日高,形勢漸重,故人不敢言也。

    徐逸民之擬望,特其一事耳,二百兩白金之說,非筵臣所可目覩,雖謂之浪傳可也。

    所謂逸民者,有才耶,有功耶,有閥閱遺蔭耶,有資級可陞之階梯耶?不過頑鈍無賴,見賤鄕裡之一白徒也。

    一朝遽擬六品正職,非賂物何以緻此?其欺君蔑法,濁亂朝政之罪,可勝言哉?前判書李景曾,姑從末減,請命削其蔔相,削奪官爵,門外黜送。

    」答曰:「剛方雖或不足,萬無如此之理,更勿爲情外之言。

    」先是,洪茂績擢拜持平,兪伯曾爲大司諫,以其無履歷才行論遞。

    厥後茂績見伯曾以訐直自任,頗有時望,遂匿怨而納交,仍欲協力排斥金瑬,又引閔應亨自作一隊,必欲除去金瑬而後已。

    蓋金瑬矜愎誤事,固多可議,而專意攻斥,有若私讐,人皆非茂績等所爲。

    其後應亨、茂績,相繼論沈器遠罪狀,及器遠反,茂績自以爲有先見之智,冀其大加褒擢。

    而景曾素惡其幹名沽直之狀,自入銓曹,一不注擬於淸選。

    伯曾與茂績,皆懷憤怨,且以景曾素與瑬親厚,因論瑬不辭勳之失,又發景曾受賂之罪。

    蓋景曾性本弛緩,其子弟多與武弁交結,頗通賂遺,茂績之論,雖出於修郄,而亦景曾之所自取雲。

     11月10日 ○甲午,大司憲洪茂績、掌令任善伯又上箚,請亟允相臣前懇,俾成其美,答曰:「箚中啓請,有同兒戲。

    如此論議,曾所未見也。

    」 ○右承旨申敏一上疏曰: 伏見司憲府箚子,以亟允領議政金瑬前日辭勳之懇,俾成其美爲言,臣於此心竊怪訝。

    爲金瑬辭勳,欲成其美者,不亦無端乎?使金瑬冒居勳列,則臺諫直請削勳可也。

    乃敢自壞臺諫之規例,變亂朝家之舊章,用意回譎,措語朦矓,臣實未曉其意也。

    且李景曾果有人言,而大臣旣已啓請罷推,則以事情言之,待其緘辭而處之,亦是詳審之道,而不待結末,又請加律,使不待緘答,臣以爲景曾雖有罪,而茂績亦未免操切之習也。

     疏入不報。

     11月11日 ○乙未,太白見。

     ○大司憲洪茂績啓曰:「銀臺之臣,以本府箚子未安之意,至於陳疏攻斥,此古今所無之事也。

    不過欲沮李景曾彈劾之公議,先斥臺諫,至於此極,其心所在,斷可知矣。

    臣於前啓,嫌其太迫切,不能盡陳,今爲容護人所激,不得不以聞見之詳的者,又陳其槪。

    景曾受門外菜田於李時彪,而除爲司饔參奉;受南陽柿田於洪宇翼,而除爲碧潼郡守;受綿布於納粟人黃德耉,而除爲松羅察訪。

    此外貪鄙之狀,言之汚口,不可殫論。

    臣與景曾,有相厚之義,而不忍欺君,有此彈論,豈料爲容護人所斥,至此極也?旣被聖上之嚴旨,又有銀臺之攻斥,決難在職。

    請遞臣職。

    」答曰:「勿辭。

    」掌令任善伯亦以此引避。

    諫院處置曰:「臺諫論事,不一其道,上箚論列,庸何傷乎?論人之罪,各從所見,近臣陳疏,有何可嫌?請大司憲洪茂績、掌令任善伯竝命出仕。

    」上從之。

     11月12日 ○丙申,太白見。

    夜,流星出五車星上,入參星下。

     11月13日 ○丁酉,太白見。

     ○憲府以李景曾事連啓,又啓曰:「碧潼郡守洪宇翼、司饔參奉李時彪、前察訪黃德耉,皆納賂得官,請竝削去仕版。

    」上皆不從。

     11月14日 ○戊戌,太白見。

    夜,月犯畢大星。

     11月15日 ○己亥,左議政洪瑞鳳上箚曰: 臣垂死病中仄聞,臺諫方論李景曾受賕賣官之罪,而黃德耉之名,亦在其中,臣無任悚駭之至。

    德耉與臣有瓜葛之分,聞其在尙方、京兆之任,稍有勤幹之稱,與李景曾私覿之時,偶爾言及試可之意矣。

    今者臺論重發,臣不擇言而妄擧匪人之罪,實所難免,不勝惶恐待罪。

     答曰:「省箚具悉。

    卿其安心,勿待罪。

    」 11月16日 ○庚子,以金壽賢爲禮曹判書,趙錫胤爲公淸監司,錫胤辭以父在道內,不赴。

    趙壽益爲應敎,黃?爲校理,樸長遠爲修撰,李行遇爲吏曹參議。

     11月17日 ○辛醜,太白見。

     ○領議政金瑬被彈之後,退在西江,上疏陳情,請從臺閣之論,削職削勳,以謝公議,答曰:「省疏具悉。

    所陳之事,人自爲怪,於卿何損?宜勿控辭,從速入來,以副予至望。

    」 11月18日 ○壬寅,掌令李曼在外入來,上疏乞遞職名,仍陳時弊,略曰: 領議政金瑬當丙子變亂之日,身都將相,則僨事之責,不得免焉。

    殿下之再相,未知其可,而諫臣之斥當矣。

    然而亂後拜相,多不愜人望,而僨事之臣,又非獨金瑬一人而已,則諫臣之單擧,無乃偶有遺漏耶?況相臣彈劾,豈宜以遞差爲目,而合啓之論,又出於一兩日而止乎?且策勳,大事也。

    歷數國朝以來,勳盟幾度,而臨禦之後,已五行之矣。

    雖緣變故多端,思所以報答奬勉,而靖社之外,人或議其太濫矣。

    上變宣力之臣,褒之以爵秩,賞之以田民,亦雲厚矣。

    何必書名勳府,圖像雲臺之後,始可酬其功勞乎?爲臺諫者,若於策勳之初,直請寢罷,則深得論事之體,而寥寥一年,今始請準金瑬之前箚,臣亦未曉其故也。

    李景曾受賂之虛實,臣實未詳,意者有以自取,而貴臣之坐不廉,古有簋簋不飾之諱,則面斥而歷數之,近乎太薄矣。

    然而上章伸理者,亦未免太過。

    因此一事,已啓紛紜之端,以臣愚見,將復有朝紳潰裂之患矣。

    近來士夫間,知有禍福而不知有節義,苟可以避禍求福,不顧節義而爲之,臣請撮其大者而言之。

    人臣義無私交,諸葛亮尙不私面其兄,則況其他者乎?聞諸宰家,競飾盃盤,媚於使價,此非私交而何?爲諸宰者,非不知此擧妨於禮義,而要得諳熟顔情,其於公議、王法,有不暇顧,設有斧鉞之威以怵之,軒冕之榮以諭之,孰肯忘身而徇國乎?氷至之漸,不可長也。

    夫危亡之禍,常出於意慮之所不及,試以近事言之。

    中國之憂,似不在封內,而卒促其亡者,流賊也。

    是故,所憂者有不足憂,而所恃者有不足恃,唯在我有難犯之形,難動之勢而後,可以防意外之患耳。

    臣不敢知我國之禍,寓於何處,而隱於何事也。

    臣竊見民心怨背,士氣沮喪,朝廷內空,邊備外虛。

    由此觀之,則不可謂之難犯、難動者矣。

    設有禍亂生於意慮之外,擧國臣民,風靡而土崩,不知國家何以防之也。

    預防之術,不一其道,而莫切於擇任賢相,敦尙節義耳。

    昔者司馬相而北人戒,汲黯在而淮南憚,賢者之固國如此。

    是故,前朝之季,有一李齊賢,猶能外事內撫,國賴以存。

    我朝李浚慶作相,華使問其爲人,而知國內之不亂。

    識者憂時,不在於禍機之輕重,而在於人材之有無矣。

    殿下以今之公卿,孰能消沮姦謀,遏絶外侮,而可仗於危急之際耶?賢材世不多有,而知人亦不易,若不求之誠而信之篤,則固難得賢而任之矣。

    近日大拜,率由功閥階梯,而不以德選,如此則不足以得其人矣。

    殿下旣知其非眞宰相,而待之也輕;宰相亦自知其非眞,而自任也輕,如此則不足以任其人矣。

    臣竊料,聖意必以爲,人才無大異,循例任用,亦足以因循度日。

    未審一朝有事,誰可倚仗乎?嗚呼!人才隱而國空虛,節義壞而人迷惑,危亡之禍,迫在朝夕,而殿下方且留意於王子、翁主之生産。

    近聞內浦一邑鹽盆,移屬於宮家,此則昇平時弊政也。

    豈宜復行於今日乎?國祚綿長,則王子、駙馬不患貧乏矣。

    國如不保,則彼安能獨享其富厚哉?又聞殿下經亂之後,尙復留意於土木、書畫雲。

    遠外流聞,未必盡實,而果有是事,亦足以累聖德矣。

    夫小小營作,圖畫屛障,似不足以病國害事,而聖念旣分於細娛,則必忽於大計矣。

    且遠近傳播皆謂:「殿下無意於救民治國,莫不解體。

    」臣竊悶焉。

    殿下誠能捐私意,屛細娛,一向奮發振作,則國家雖危,而可期復安矣。

     答曰:「省疏,深嘉爾爲國之誠。

    疏辭當留念而採施,爾其勿辭察職。

    」 ○大司憲洪茂績啓曰:「頃於合啓、連啓之日,臣之所見,如前箚中所陳,故率爾停之矣。

    今見同僚陳疏,大槪論臺閣所爭是非,又有隱然過慮雲。

    臣之妄意,君臣朋儕之間,各勵勿欺、相規之道,則朝廷自當淸明,有何潰裂之可憂乎?至於停啓之擧,臣之所爲,果大謬矣。

    何敢自以爲是,而晏然於臺席乎?」掌令李曼啓曰:「緣臣妄言,同僚至於引避,何敢晏然在職?」竝答曰:「勿辭。

    」副校理趙珩等處置曰:「論劾相臣,事體重大,合啓請遞,初非妥當,相議停止,未爲不可,而規外連箚,請準辭勳之懇,處事顚謬,旣失臺閣之體。

    至於論人受賕,不思詳愼,風聞失實,亦不引嫌,則物議譁然,勢難仍冒。

    新從外來,有懷必陳,風采足尙,少無可避之嫌。

    請洪茂績、任善伯遞差,李曼出仕。

    」答曰:「依啓。

    」是時,洪茂績乘機使氣,略無顧忌,抨擊低昻,惟意所欲,人皆惡之。

    及其引避之際,珩等擧其縱肆之狀,請遞其職,物論快之。

     11月19日 ○癸卯,太白見。

     ○掌令李曼啓曰:「前吏曹判書李景曾受賕之說,實出暗昧難明,而姑以臺論之所已發而論之,則徐逸民之一事,可知其它。

    身爲冢宰,名以不廉,則其罪豈可罷職而止哉?請削其蔔相,削奪官爵,門外黜送。

    碧潼郡守洪宇翼、司饔參奉李時彪、前察訪黃德耉等,納賂得官之虛實,固不可不詳審,而旣已重發於臺評,則豈可諉之風聞,而不論乎?請竝命削去仕版。

    臺諫論事,雖大臣,不得辨理,其例舊矣。

    前承旨申敏一,當臺論方張之日,猥上疏章伸理爭辨,其不識事體甚矣。

    請罷職。

    」答曰:「不允。

    申敏一罷職。

    」 11月20日 ○甲辰,上下敎曰:「今見臺諫啓辭,徐逸民無軍功承傳雲。

    自政院取考亂後吏、兵曹承傳以啓。

    」政院取考兩銓文書,而竟不得,具由以啓。

    上乃命拿問逸民,逸民稱果有內資主簿帖,而見失於丙子之亂雲。

    上疑之,命加拷訊。

     11月21日 ○乙巳,太白見。

     ○以南以雄爲大司憲,沈??、李晩榮爲掌令,睦行善爲獻納,特旨以李曼爲同副承旨。

    曼上疏辭,答曰:「爾言論正直,識見高明,特爲超擢,安心察職。

    」 ○吏曹判書李植上疏,略曰: 竊見掌令李曼疏內一款,有雲:「士夫飾杯盤,媚使價,怵於禍福,不顧節義,爲國家危亡之兆。

    」此誠切至之論,正大之義。

    臣於是事,亦有所犯,人所共知,不得不冒煩自列。

    頃年鳳城之行,急如星火,翌日就途,往卽拘囚,何暇有私交之便乎?旣還之後,譯官等傳言,免禍之家,不可無謝禮。

    妻子旣聞此言,不敢違拒,其間所費豈但酒食而已?設令臣預知其事,必不能禁斷,私交之罪、賂遺之恥,烏得免乎?乞遞臣職。

     答曰:「勿辭。

    」 11月22日 ○丙午,月入端門。

     ○掌令沈??以李景曾事連啓,而刪去削蔔一款,又停洪宇翼之論,蓋素惡茂績之所爲故也。

     11月24日 ○戊申,命科擧時,借射、代射、借講、代講人等,全家徙邊。

     ○知成均館事李植啓曰:「學校升士,取人之美法,公薦之規,初倣於此,多士之所推薦,非門蔭請托之可擬也。

    向因吏曹啓辭,謂其公道之未盡,請以本館官員,通議薦之,緻令儒生,不敢與議,官員無憑拔取,遂至全廢累年矣。

    夏間本館啓請儒生圈點,堂上抄擇者,欲以兩存新舊之規,而儒生等終以衆議不一,不得圈點。

    然公薦之法,不可永廢,莫如一復舊制,歸之諸生,使之廣集多士,務協衆論,依例擧薦,則於升賢待士之義,庶乎近矣。

    以此申諭儒生,施行何如?」答曰:「儒生之不遵命令如此,則姑置之可也。

    」 11月25日 ○己酉,太白見。

     ○以南以雄爲禮曹判書,金光炫爲大司憲,吏曹參判金堉爲刑曹判書,〈命擇擬於從二品中,故有是除。

    〉李必行爲副應敎,尹鏶爲持平,柳慶昌爲校理,兪榥爲修撰,申翊全爲司諫,李澥爲公淸監司。

     11月26日 ○庚戌,太白見。

     ○領議政金瑬上疏乞遞,上不許。

     11月27日 ○辛亥,太白見。

     ○刑曹判書金堉上疏,乞遞新授職名,上優批不許。

     11月30日 ○甲寅,大白見。

     ○慶尙道癘疫大熾。

     十二月 12月2日 ○丙辰,雷。

     12月3日 ○丁巳,上引見大臣及備局堂上,謂曰:「近日朝著間氣色不美,此何故耶?」右議政徐景雨曰:「兪伯曾初無的實聞見,而咫尺天威,面斥重臣,凡人聽聞,孰不驚心?雖微末小官,苟有貪鄙之事,則莫不彰聞。

    況身爲冡宰,受賕除官,則豈有伯曾獨聞而人皆不聞之理乎?伯曾雖無忮害之心,而不能無率爾之失矣。

    」上曰:「國家之治亂,在於公道之行不行,是非之明不明。

    斯二人之是非辨,而國家之治亂可蔔矣。

    」景雨曰:「今以二人之事,各執所見,展轉相激,騷擾至此,殊可嘆也。

    」上曰:「領相曾在亂前,動於浮議,事多誤處,而及今再入,少無所失。

    論劾之擧,率爾而發,至於削勳之論,尤涉不當矣。

    嘗聞祖宗朝推官,亦皆勘勳雲,今日領相之錄勳,其可論之乎?待大臣之道,不當如是太薄也。

    當此艱虞之日,元老引入,廟堂幾空,是果憂國之道耶?」景雨曰:「金瑬僨事被罪,已過十年,以金瑬之才識位望,豈可永廢乎?」上曰:領相以元老大臣,功存社稷。

    況今人才絶乏,縱有一二負時望者,亦皆爲淸國所拘持,不能收用,朝廷可謂空虛。

    彼輩彈論,雖自謂公心,而亦可謂無計慮之甚者也。

    雖然,彼之齮齕者,亦必有所以然矣。

    「景雨曰:」兪伯曾以勳臣,出入左右,今已久矣,殿下必備知其人品矣。

    閔應亨賦性鯁直,而至於識量,則雖素愛應亨者,不以是許之,此亦出於過擧也。

    「上曰:」吏判疏中所言何如?「景雨曰:」先朝癸未年間,用人多如此雲,而臣於其時年幼,不詳顚末。

    今者李植典故冠於朝著,必有所聞知而發也。

    其所謂初年用老成,末年用年少雲者,臣實未聞,而末年卽壬辰以後也。

    其時倭據南方,人才亦乏,雖有小才,無一遺漏,而老成之人不可奔走,故多用年少人,勢所然也。

    臣之父當壬辰之亂,年踰三十,而以兵曹正郞,薦授慶尙監司,臺諫以驟陞改正。

    未幾分嶺南爲左、右道,而臣父復拜右道監司。

    其後韓浚謙、張晩、李時發相繼陞擢,李廷龜亦與臣父俱陞,而廷龜則以文翰見任於儐接華使矣。

    年老之人精力已盡,固難奔走中外,而今之朝中所謂年少者,亦踰五六十歲矣。

    「吏曹判書李植曰:」臣之初發此言,實緣參議以上無可擬之人故也。

    卽今堂下、參下,俱乏可用之才,若開薦人之路,則雖不盡得其人,猶有少補於取用矣。

    「上曰:」近觀年少朝士,與先朝風習不同。

    蓋先朝則年少氣銳之人,皆懷盡誠竭力,爲國效死之意,故必擢而用之。

    今則年少之輩,不肯緻意於國事,但從事於晉室遺習,雖以此輩陞之峻秩,將焉用之?老成之人則筋力所逮,猶勤奉職,此予之所以眷注於老成人也。

    予意以爲,雖是自中望重之人,不勠力於國事者,不必用也。

    「植曰:」今臣所欲用者,非謂年少放浪之流也。

    先朝平日,每與臣僚相接,故進用不失其才,皆以強年擢用矣。

    「上曰:」郞薦,頃因崔鳴吉之啓,使之革罷,未知自何時,復踵此習耶?「植曰:」郞薦之革罷,大臣亦以爲非,故仍格不行矣。

    「上曰:」近世之無人才,何至此耶?其或有之,而予未之知耶?將相大才,固未易得,至如尋常宰相之才,則亦豈無一二可用者乎?聞先朝李德馨,三十前爲相雲,何如是早達耶?「景雨曰:」李德馨以辛酉生,壬辰年爲判書,三十七入相矣。

    「上曰:」李元翼素是賢者,而李恒福亦豪俠之士,當時用人之各當其才,可知也。

    「景雨曰:」李恒福雖有豪氣,而當事有截然之節,時人或比之於謝安矣。

    「上曰:」謝安是無行之人,恒福豈其流也?「上曰:」守令之善治者,古有陞擢之擧,故人皆聳動。

    未知今世,善治者誰耶?「植曰:」先朝徐仁元、禹伏龍,皆以善治超擢,而今世之善治者,未之聞也。

    「上曰:」頃日抄選儒將之類,其才何如?「景雨曰:」此臣未拜相時事,專未聞知耳。

    「上曰:」誰人薦之耶?「戶曹判書鄭太和曰:」李聖求爲相時,與沈器遠同薦,而權澺之名,亦在薦中矣。

    「景雨曰:」澺雖不爲逆,元非有才之人也。

    「上曰:」澺本是癡物也。

    「植曰:」人有廉謹而勤於職事者,則可薦於守令也。

    「上曰:」苟能廉謹而勤於職事,奚但可任於守令?雖六卿之職,亦可爲也。

    「上曰:」暗行禦史最是重任,而因予有疾,久廢經筵,年少之人多有不識面目者,不能精擇以遣。

    廟堂須聞見其奉使之能不能者,而論之,臺諫亦可隨聞而論啓也。

    「 ○以兪伯曾爲吏曹參判,沈詻爲大司諫,金益熙爲司諫,申翊全爲副校理。

     12月4日 ○戊午,輔德徐祥履等馳啓曰:「林慶業軍官李孝信,來到館所,問其逃來之由,則曰:『慶業亡命之初,削髮爲僧,往來於江原道及公淸道內浦,止接於泰安樸守元家,守元乃慶業軍官。

    』同時率來水手,凡十人,孝信則自稱利川西面居住,車自龍、李亨男泛稱瑞、泰人,僧二人一稱林成己,一稱崔守明,皆江原道人。

    慶業於去年五月初,乘舡於泰安地,到泊於中原海豐地方,初屬海衛都督黃飛軍門摠兵馬騰高麾下,明朝拜爲平虜將軍,與卒四萬。

    北京陷沒之後,黃都督撤還南京,而馬、林二將,留住石城島,因淸國招諭,奉書歸附,故孝信偕漂流者一人,隨馬摠兵差人,到北京衙門。

    慶業則與庚辰年漂流人及管下三十人,時在登州雲,而兇詐叵測,言不可信。

    取其所持淸國招諭文謄書上送矣。

    」其文曰: 大淸國攝政親王令旨,諭高麗原任摠兵林慶業。

    予國家膺天眷佑,定鼎燕京,惟爾慶業,昔作逋逃,今猶後至。

    予爲天下大計,不肯私讐一人。

    況爾本國,久已率賓明朝,又遭淪喪,予體朝廷廣大之恩,特赦前罪,摠不再問,爾其眞心投誠,率隨從人等及島中士衆,挺身來歸,予當量才開示功名。

    朝廷以大信治天下,決不食言。

    爾若執迷,機會一失,後悔何追?爾其思之雲。

     ○徐祥履等又馳啓曰:「十一月初一日,皇帝率諸王,祭天壇告登極。

    還禦皇極殿,受賀頒詔,世子、大君亦隨參。

    初五日朝參時,又頒蒙、漢字新曆。

    初十日,皇帝大會諸王及漢官、蒙將於皇極殿,前以淸、蒙、漢音,讀詔書。

    諸王拜訖,招九王跪于階下,又讀勑:『爾叔父,粵自東事,墍于北京之平定,皆爾之功,今賜印璽,使之攝政。

    賞賚裘、帽諸具、金一萬兩、彩段十萬匹、馬百匹、駝十匹。

    』九王領謝後,張樂設宴,世子、大君亦進參。

    十一日早朝,九王招世子、大君,使龍將及孫伊博氏等傳言曰:『未得北京之前,兩國不無疑阻,今則大事已定,彼此一以誠信相孚。

    且世子以東國儲君,不可久居於此,今宜永還本國。

    鳳林大君則姑留,與麟坪相替往來。

    三公六卿質子及李敬輿、崔鳴吉、金尙憲等,亦於世子之行,竝皆率還,而待本國夫馬入來卽發。

    』雲。

    臣等以爲,行次入來時,夫馬纔還,勢難旋復調發。

    且本國人馬雖得入來,數千裡驅馳之餘,萬無回程之理。

    以此意,言于衙門,收拾館中牛馬、驢騾若幹,且欲雇騾作行,而新經亂離,雇價騰踴,自燕京至瀋,一騾之價多至三十五兩,百匹之價,至於三千五百兩。

    因館中所儲罄乏,未得備給,相約帶行,請令該曹,急送其價于瀋陽。

    且本國夫馬,卽令調發以送,期於中路相値,俾無狼狽之患。

    勑使三人,亦與之偕行。

    專爲平定北京,登極頒詔等事,而上使則禮部侍郞南所伊,副使則屎所伊,三使則鄭譯。

    勑行時凡幹節目及設宴、用樂、軒架等事,一依前例雲。

    皇帝以蒙、漢人男女等,送于館所,衙門以爲:『皇帝所賜,不可落留。

    』雲,故不得已率一兩人而去,以塞其責雲。

    」 ○左副賓客任絖卒于北京,上命贈職緻賻,又令沿路給喪。

    絖,剛果有吏才,所莅郡邑,皆著聲績。

    以賓客,陪從經年,而數陳闕失,見忤於世子。

    及卒,人皆惜之。

     12月5日 ○己未,太白見。

     ○以韓興一爲大君〈今上也。

    〉護行宰臣。

    是時,大君有仍留北京之報,而淸國有請送宰臣之言,故興一方以賓客入往,遂有是命。

     12月6日 ○庚申,上引見大臣及備局堂上。

    右議政徐景雨進曰:「世子東還,出於望外,祖宗神靈默佑而然。

    國家之慶,寧有大於此乎?」上曰:「淸國此擧,果出於好意,而無別情耶?」景雨曰:「千萬意外,有此擧措,然似無他慮也。

    」上曰:「諸卿之意皆然耶?」僉曰:「然矣。

    」吏判李植曰:「林慶業極其兇狡,將欲更投於淸國雲。

    未知器遠果爲資送耶。

    」上曰:「淸國之必爲招諭者,蓋以慶業爲有才而然也。

    」戶判鄭太和曰:「淸人以慶業爲有大才,故必欲招徠也。

    」上曰:「予觀淸使牌文,有詔勑三道。

    想其入中原之後,學得詔書之規也。

    」植曰:「全羅道有一邑宰,捉得一盜,訊之則渠魁幾至三十餘人,而初會于竹山天民川,再會于報恩俗離山洞口,三會于雲峰境內雲。

    此必脈絡相連,根盤蔕固之賊也。

    我國之民,不相統領,故渙散之後,遂爲盜賊。

    前日號牌之不行,識者至今恨之。

    若自明年,令漢城府,一依祖宗朝故事,明立統法,察其來往,無一人遺漏,不使渙散,則猶可爲止盜之方也。

    今聞,京畿落講儒生,亦皆逃散雲。

    」上曰:「治民莫先於守令,守令若得其人,則人民自無流散之弊矣。

    」上又曰:「今者淸使自以爲施大恩于我,入城之日,予欲扶病出迎於外庭。

    」景雨曰:「上候雖未復常,強出外庭,迎詔行禮,則彼必以爲欣幸也。

    」上曰:「諸卿之意皆然耶?」太和曰:「新皇帝卽位頒詔之時,彼必欲其出迎外庭,而其時終不出迎,則日後之事,不可不慮。

    臣之愚意,決不可出庭也。

    」延陽君李時白曰:「戶判之言誠然。

    」景雨曰:「彼人入燕之後,更有登極之擧,且施以恩慶,在我之道,亦當示優異之意。

    一番出庭,實合情禮。

    」都承旨尹順之、兵曹判書具仁垕,皆以爲不可,景雨力請出迎,上曰:「彼人常疑我托病不出。

    今又不出,彼若以我爲慢視而挾憾,則事多難處矣。

    」上又曰:「先朝士大夫經亂之後,皆倚墻壁以居。

    今則士夫解官之後,旋卽下鄕,誠可駭也。

    」順之曰:「今之士夫,久於職事,則必有官謗,其頻數辭遞者,勢所然也。

    」順之又曰:「本院注書,乍出旋入,待朔陞遷,故每以假官察任,誠極寒心。

    今後則宜依祖宗朝故事,計其實仕,俾出六品。

    且承文參下,請依先王朝,計仕宜當。

    」上曰:「竝依此施行可矣。

    」上又曰:「陽城拜諫官七年,今則七日居官者亦鮮矣。

    隱逸則不可不收用,而其他在外之人,則勿拜臺諫可也。

    諭旨往來之時,徒爲貽弊而已。

    」植曰:「南行臺諫,自先朝頗有之。

    明廟朝曺植、成運爲持平,宣廟朝南彥經、韓脩、閔純、洪可臣等,相繼徵拜,儒臣奇大升進言曰:『宜先試州縣,循例陞拜,可無後弊。

    』雲,其時以大升之言爲非矣。

    厥後宣廟知有弊習,命罷之。

    到今收用遺逸數三人,而皆不來仕矣。

    如趙溭者,以直言著名,而居官有不謹之誚,誠可怪也。

    」上曰:「是今番被拿者耶?如此之人,決不可用也。

    」 ○禮曹啓曰:「往年王世子東還時,本曹以告廟社、進箋、陳賀等事取稟,則以此非永還,不必擧行爲敎。

    今則世子永得東還,實一國無前莫大之慶。

    入京翌日,告廟、進箋、陳賀等事,請依例擧行,方物、物膳,亦令封進。

    」答曰:「依啓。

    方物、物膳,則勿令封進。

    」 12月7日 ○辛酉,領議政金瑬呈辭至二十三度,上乃許。

     ○以南以雄兼世子左賓客,金堉爲右賓客,李楘爲左副賓客,金光煜爲右副賓客,〈宮僚亦皆差出,以世子東還故也。

    〉尹鳴殷爲同副承旨,金瑬爲昇平府院君,金壽翼爲執義,金始蕃、李行源爲正言,李德洙爲吏曹參議。

     12月8日 ○壬戌,命減定列邑守宰迎送人馬之數,從右議政徐景雨之請也。

     12月10日 ○甲子,上命召右議政徐景雨,蔔相以進。

    於是,復以沈悅爲左議政。

    金光炫爲吏曹參判,沈詻爲大司憲,趙錫胤爲大司諫,申濡爲右承旨,任善伯爲掌令,沈??爲副修撰,特命閔應亨爲順天府使,以其攻斥相臣之故也。

     12月11日 ○乙醜,昇平府院君金瑬上疏,固辭寧國錄勳之命,乞遞內局及訓局都提調之任,答曰:「卿之功,曾已諭之。

    豈有拘於事體,而然也?兩處提調,亦不可遞改,宜勿控辭。

    」 12月12日 ○丙寅,遠接使金堉辭朝,上命宣醞于差備門外,又命引見。

    上謂堉曰:「卿之下去,似乎太早矣。

    」堉曰:「日短路遠,且與兩西監司,多有相議事,故不得不先期發行耳。

    」上曰:「淸使入京時出迎之事,大臣何以議定耶?」堉曰:「以決難出迎之意,將欲力言耳。

    」上曰:「待彼逼迫而後出迎,則不如初出外庭而袛迎也。

    以此言于鄭譯可也。

    」堉曰:東宮出來,則彼中事倩,想必詳知,而臣之私憂過慮,常以爲歲翻之後,則元孫年已十歲,入學之擧、大婚之禮,不可不從速定行也。

    「上默然。

     ○諫院啓曰:「順天府使閔應亨,言雖失當,而聖上旣委以言責,固宜寬假。

    今乃特命補外,此非盛世事也。

    請還收閔應亨補外之命。

    」答曰:「於其所惡,則雖無罪,而比於盧杞;於其所親,則雖有罪,而不忍彈劾,古今天下,安有如此諍臣哉?今此補外,乃是薄罰,爾等退而思之,更勿煩論。

    」累啓而竟不從。

     12月13日 ○丁卯,左議政沈悅上疏辭職,上溫諭不許。

     12月16日 ○庚午,太白見。

     12月18日 ○壬申,憲府啓曰:「鶴駕回轅,國之大慶,凡在一路,孰不鼓舞以迎?而第念,兩西連歲兇歉,民力已竭,管餉米六鬥之徵,又是巨弊。

    請令廟堂,詳議特減,以示一國同慶之意。

    」答曰:「依啓。

    畿民應納之米,亦宜量減,俾無不均之歎。

    」 ○以兪榥爲校理,林??爲吏曹佐郞,洪錫箕爲正言。

     12月22日 ○丙子,大司憲沈詻啓曰:「臣昨見同僚簡通,則其一乃杞平君兪伯曾不能濟家之失也,其一乃吏曹佐郞吳挺一侮毀先賢之事,而竝欲論劾雲。

    兪伯曾居家處事,有未可知,而以立朝事迹見之,抗直敢言,志在恬退,臣於平日,以是多之。

    近者頗聞,伯曾以擧劾重臣,未免齒舌,若使此論又發,則朝著間互相訾詆,以啓不靖之端,甚非美事,臣不可苟同於其間。

    至於吳挺一,卽臣之外孫,其論罪之事,非臣所當可否,而同僚之通簡輒至,臣安敢晏然仍冒首席?」答曰:「勿辭。

    」 ○廣州府尹洪振文以州人韓進密告之言,馳啓以聞,上命拿問被告人權祉男、李貴顯等九人及韓進,設推鞫廳于義禁府以鞫之。

    事竟無實,杖殺韓進,流配權祉男,放釋李貴顯等諸人。

     12月23日 ○丁醜,掌令李晩榮啓曰:「臣聞,杞平君兪伯曾惑於後妻,仇視其獨子,使不得容身,至於出走,終無去處。

    背父之子,其惡固難容貸,爲其父者,亦豈無過?膝下獨子,不得於後母,一朝逃去,則慘戚哀痛,乃慈父情理之所當然,而伯曾則不然,終不尋問其死生,忍以無理之言,追咎厥子,天理、人情豈容如是?且吏曹佐郞吳挺一,曾以不忠、不孝之語,侮毀李珥、成渾,不遺餘力。

    此兩賢之不可醜詆,挺一豈不知之?猶且乃爾者,偏黨之私,勝其本情,殊甚可惡。

    豈宜處之於權衡人物之地,以貽偏私之弊也?臣以相規之意,簡通於同僚,欲竝論列,則同僚皆以會坐商確爲言,長官則以挺一之事,不敢可否雲矣。

    不意昨者,長官先自引避,稱譽伯曾,乃以互相訾詆,以啓不靖等語爲辭,臣實未曉其意也。

    臣深冬遠來,寒疾苦劇,經宿之後,今始來避,尤不可晏然仍冒。

    」答曰:「爾之欺心文飾,與李景曾面瞞,小無異同也。

    勿辭。

    」仍下敎曰:「長官避嫌之後,發論臺諫翌日來避,其於事體,是乎非乎?承旨察啓。

    」李曼啓曰:「長官旣已引嫌,則發論臺諫,所當卽日繼避,而經宿之後,始爲來啓,揆之事體,果爲未安,而但其啓辭末端,以深冬遠來,寒疾苦劇爲言,則疾病之來,人所難免,稽避之失,似出於不獲已矣。

    」答曰:「知道。

    彼雖達夜相議飾辭,難掩其心跡也。

    」 ○持平李弘淵啓曰:「再昨僚簡適至,卽杞平君兪伯曾、吏曹佐郞吳挺一論罪事也。

    兪伯曾家變,雖有雲雲之說,其間曲折,臣固不知,而臣意以爲,有父子然後有君臣,則君臣、父子,雖有家國先後之別,而其所以各盡其道者,寧有二緻?伯曾遭遇明時,爲國藎臣,眷眷之忠,不忘斯須,是固得之於君臣之際矣。

    其於父子,獨有慙德乎?若有之,則不但其人之可罪,抑亦朝廷之羞辱也。

    吳挺一之侮毀先賢,臣亦備知之矣。

    先賢事業,炳如日星,而自有朋黨以來,莫有公是非,則公議未定之前,雖以人主之尊,亦不得有所左右,矧其在下者乎?尊而崇之者,計不及此,固爲過矣。

    若挺一之搆捏而詈詆之者,亦獨何心哉?宜其深惡而痛絶之,以懲其浮薄之習,而但挺一之爲此擧,特因其汨於色目科臼中,冥行而不自知耳,到今何足深治?臣之所見如是,以待齊會商議答之矣。

    長官旣以此先避,同僚又繼而引嫌,臣不敢晏然在職。

    」掌令任善伯啓曰:「昨見簡通,乃兪伯曾及吳挺一事也。

    臣意以爲,兪伯曾一家之變,人或有言,而傳播之說,未得其詳。

    至於吳挺一則少時雖有妄作之事,而頗有悔悟之意,登第以後,拂拭而用之,歷敭淸顯,置諸銓郞之任,到今追論,未知其由。

    故臣以會坐相議之意,答之矣。

    同僚旣以此引避,臣何敢仍冒?」竝答曰:「勿辭。

    」諫院處置曰:「互相訾詆之說,實涉臆料,而意見旣異,不可苟同。

    父子間事,雖不可知,而率爾發論,惹起鬧端。

    侮毀先賢,難免公議,而提起昔事,似爲已甚。

    論事之體,不厭商確,欲待齊會,意在愼重。

    請大司憲沈詻、持平李弘淵、掌令任善伯出仕,掌令李晩榮遞差。

    」答曰:「依啓。

    李弘淵亦遞差。

    」 12月26日 ○庚辰,以金振爲吏曹正郞,申翊全爲副應敎,趙珩爲吏曹佐郞,河溍爲持平,李??爲修撰,沈??爲掌令,李行遇爲左副承旨,金汝水爲北兵使,李英達爲全羅兵使,金益鍊爲全羅右水使。

     12月27日 ○辛巳,杞平君兪伯曾上疏曰: 臣以孤根弱植,性又輕淺,不計禍福,隨事妄發,得罪巨室,前後非一。

    非但被劾者按劍,擧朝莫非白眼,自古如臣之妄,而終始不敗者,未之有也。

    從前得免竄殛者,實是雨露生成之澤也。

    今日李晩榮之論,固已晩矣,衆怒之發,有若水壅而潰也。

    殿下不省微臣身負極惡,而大摧言者之氣,雖曲庇之恩天地莫量,而惶恐不安之心,有甚於身被大罪焉。

    臣旣以病廢,又以罪廢,蟄伏私室,以終其身可也。

    臣雖駑劣,何敢區區自明,與言者相較哉?臣旣悖惡無狀,不知人倫,緻令獨子,一朝逃去,乃是不慈之甚者也。

    旣不慈於其子,其不孝於其親,可知矣;旣不孝於其親,則其不忠於其君,可知矣。

    上以累聖明之藻鑑,下以貽朝廷之羞辱,臣何敢更擧顔面,復齒於百僚之後哉?請削臣職。

     答曰:「省疏具悉。

    其言不足介懷,勿辭。

    」仍下敎曰:「李晩榮論罪宜當,言于大臣。

    」都承旨尹順之、同副承旨尹鳴殷等啓曰:「臣等伏見聖批,不勝瞿然。

    人主之待言官,雖言及乘輿,尙且優容,不宜論罪,以塞言路。

    今此李晩榮所言,是非固不暇論,而旣是言官,則在聖上待之之道,恐不當如是也。

    臣等待罪近密,不得不達。

    」答曰:「廣開護黨之路,實非國家之福也。

    」 12月28日 ○壬午,左議政沈悅上箚曰: 臣於昨日,伏承聖旨,乃李晩榮論罪事也。

    臣惶惑驚駭,不知聖意之所在也。

    兪伯曾父子之變,雖有人言,臣以負累之人,曾被伯曾顯斥,則妬婦之嫌,不可不避,臣不敢盡言。

    至於吳挺一辱賢之事,士論鹹憤,而置而不論者,鎭靜之意也。

    李晩榮新從外來,率爾發論,惹起鬧端之失,固有之矣。

    然而納諫容言,人主之美德,言不可用,則置之可也。

    頃者閔應亨補外,今又李晩榮被罪,則四方之人,不知罪之有無,鹹曰:「某也某也,以言獲罪。

    」雲則一臺官之被譴,足以杜千萬人之口,此豈聖世之美事也?伏願聖明,平心澄察焉。

     答曰:「知道。

    」 ○右議政徐景雨上箚曰: 臣於曩歲聞,兪伯曾之子,不得於後母,失性顚狂,終至於不知生死去處。

    此伯曾不幸之甚,而家變之大者,晩榮之言,不可謂構誣於無形之地也。

    若其處心出於訾詆之私,如臺諫啓辭之意,則誠可惡也。

    但其間蹤跡,未見可疑,而勒加以罪,實非聖朝待言官之道也。

    至於吳挺一之事,則挺一之伯祖億齡,乃宣廟朝名臣也。

    嘗於一時先輩間,多有推尊李珥、成渾之語,臣以年少後進,亦得與聞。

    頃者挺一以妙年才士,捨其家庭之議,妄肆醜詆,其所見之謬戾至此,良可惜也。

    晩榮追咎旣往,雖非鎭靜之道,而亦出於士流之所嘗言也。

    晩榮身爲臺諫,罪犯無所顯著,而遽因一言之率爾,一朝被罪,則不但有累於聖明,傳之日後,亦必有無窮之弊。

    伏乞聖明,平心恕察焉。

     答曰:「知道。

    」 ○舍人南老星以領議政洪瑞鳳意,啓曰:「自我列聖以來,在言職,猥陳狂瞽之說,上犯雷霆之威者,未嘗不有之,而輒恢河海之量,納其汚而藏其疾,惟恐其說之不自盡焉。

    今者李晩榮之言,雖或過激,兩件所陳,非渠做出。

    若謂之文飾而遽加罪名,則殊非我列聖誘進言者之美事也。

    臣待罪大臣之後,縱乏隨事獻贊之忠,而區區危悃,秪願聖明之無一闕事也。

    」答曰:「知道。

    」 12月29日 ○癸未,日有交暈、兩珥。

    暈上有冠,外有重暈,外暈上有背,左邊有戟。

    白虹出自兩珥,指西方。

     12月30日 ○甲申,慶尙道大丘府大雷電以雨。

     ○以南以雄爲大司憲,成以性爲副修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