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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淸國必有需索火藥、鉛丸之擧。
鹹鏡道所儲鉛鐵二千斤,直送平安兵營,以備不時之用。
」從之。
9月13日 ○丙戌,上引見大臣及備局堂上,謂曰:「今年農事未知終至何如。
」左議政申景禛對曰:「禾穀旣損,菽粟亦皆不實雲。
」上曰:「連年失稔,賑救無策,民事極可慮也。
且卿等之意,以瀋中形勢何如?」景禛對曰:「兩國相持之際,我國亦不能支,繼餉之策,茫無所措。
昨以預備之意,已爲啓達,一年所需數千餘石,必趁霖潦之前,輸緻軍前,而彼若又添兵,則事甚難處。
」上曰:「淸人或不無敗退之理,明春之糧,姑先備送宜矣。
」 9月14日 ○丁亥,月食。
○禮曹參議蔡??後遞。
時,??後從光海喪,自濟州出來,而行喪之時,擔軍皆用白巾,時議非之,故??後遂辭以疾。
〈史臣曰:「士夫之喪,不論貴賤,護喪之人,必皆素服者,蓋以喪禮,雖非親戚,亦不可用吉也。
凡庶猶然,況廢君之喪,視此有間,而且其擔軍之發,專爲擔持是喪。
一時之所重在此,雖使之着白巾,有何大段所失,而時議之非之者何也?」〉 9月15日 ○戊子,慶尙道安陰、安東、靑松、寧海、奉化等邑大饑;興海、蔚山、仁同等地大風損穀。
○以李行遇爲執義,權澺、鄭時望爲掌令。
9月17日 ○庚寅,流星出壁星上,入婁星下,月犯畢星。
○江原道麟蹄縣地震。
○命以米十石、豆五石及各種饌物,賜光海君女子,以備祭需。
○漢人八口,自胡地逃來,欲留我國,廟堂恐他日發覺,執送瀋陽,聞者傷之。
9月18日 ○辛卯,柳琳自錦州替代而還。
前年淸國之徵兵也,柳琳以領兵大將赴錦州,及柳廷益往,乃還,淸人以牛、羊、馬匹,分給將士雲。
○賓客崔惠吉馳啓曰:「淸人置陣於松山下,四面圍住,而蒙古兵又來陣於其傍,蓋欲久圍松山,以決勝敗,而漢人砲丸,或墮於世子、大君幕次近處,故築土墻以避之。
且淸人以合戰之狀,書諸別紙以送,蓋其意欲誇示我國也。
」 ○備局啓曰:「錦州陣亡軍人,宜令本道,擧行恤典,運糧馬回還時,載緻其屍于義州,使其家人得以收葬。
」從之。
9月19日 ○壬辰,流星出軍市星下,入巽方。
9月20日 ○癸巳,月入東井星。
○設庭試,取洪錫箕等八人。
9月21日 ○甲午,大明兵,與淸人戰不利,騎兵走入松山堡,步兵乘船而走,寧遠、杏塔之間,死者相屬。
時,祖大壽在錦州,被圍已累月,天朝大發兵出援,軍門洪承疇年少自用,不聽群言,以至於敗。
大壽送人于淸陣曰:「被圍已九朔矣。
願速交戰,以決勝負。
」汗不聽。
是役也,我軍死者二十餘人,馬斃者十八九,所費糧餉三千三百餘石,火藥九百七十餘斤,鉛丸五萬三千二百餘箇。
9月22日 ○乙未,都巡察使沈演馳啓曰:「漢船撤歸,事機稍緩。
兩西沿海把守之軍幷皆罷遣,留置若幹人,以備瞭望爲便。
」從之。
9月24日 ○丁酉,以尹毅立爲禮曹判書,金堉爲左承旨,姜栢年爲掌令,李行源爲持平,樸長遠爲正言,沈??爲吏曹正郞。
9月26日 ○己亥,流星出五車星下,入北鬥星上,又出文昌星下,入軒轅星上。
9月27日 ○庚子,流星出天倉星下,入大陵星上,赤光照地。
又出鉤陳星上,入乾方。
冬十月 10月1日 ○癸卯朔,日食。
金星入太微東垣內。
10月2日 ○甲辰,遣都承旨韓亨吉,緻祭于光海君。
10月3日 ○乙巳,令平安道雇馬一千九十匹,運錦州軍糧。
10月4日 ○丙午,地震。
公淸道忠州、慶尙道安東等邑亦地震。
10月6日 ○戊申,以趙壽益爲司諫,李尙逸爲持平,成楚客爲正言,樸宗阜爲吏曹佐郞,尹絳爲應敎,趙重呂爲副校理,樸漪爲副修撰。
○副提學李明漢上疏曰: 臣伏見,近日諸僚相繼辭遞,視直廬如一傳舍,無復有館中故事,臣竊歎焉。
在前入直之臣必預將進讀之書,朝夕講劘,參攷諸說,以備不時顧問。
人情以入侍爲榮,以失對爲懼,榮則興勸,懼則戒愼,理之常也。
旣勸且愼,則怠忽之心,自不敢生。
近因玉候久愆,時勢難便,停筵已久,進見無時,入直之臣,皆以閑慢自處。
自處如是,何所勸戒也?臣之愚意,雖不必別爲開筵,每於引接廟堂之時,兼借儒臣方寸地,或詢問古今,觀其學識;或命題課製,試其優劣,則士心興起,臣隣聳動,砥勵感發之效,不止爲右文之一助。
伏願聖明,留意焉。
臣數年以來,連忝備局之任,與聞廟堂末議。
三件刷送之初,聖上惻怛之敎,播聞中外,讀之者無不掩泣,臣未嘗一刻忘也。
竊聞,其時道臣與守令,督刷我人之際,無以寬慰其心,或仰體聖意,權辭以諭,至謂朝廷當有贖還之擧雲。
不但行者聞之,各有萬一之望,其父母妻子之落留於此者,皆恃此言,日夜顒望。
事之難易,小民何知?近者淸國禁贖之嚴,比前稍弛,若趁此際,試陳如許曲折,則不忍失信之意,或有見恕之理。
雖不見從,必不至激生他釁,而朝廷軫恤之仁,足以感結人心。
請而不許,民亦何憾?伏願聖明,詢及廟堂而進退之。
上答曰:「省疏具悉,深用嘉尙。
所陳之言,予當採施焉。
」 ○右副承旨閔應亨啓曰:「伏見李明漢之疏,備局引見時,玉堂入直之員,竝許入對,以備顧問雲,而備局回啓時,全不擧論。
入參與否,更令該曹覆啓乎?直爲分付於玉堂乎?」答曰:「長官旣已入參,則入直之員不必竝入。
」應亨又於筵中,力請頻接儒臣,上答曰:「備局引見時,似欠從容,欲不時召對矣。
」上自丙子以後,玉體違豫,專廢經筵,新進儒臣有不知天顔者。
10月8日 ○庚戌,柳琳還自錦州。
上召見之,問曰:「彼中形勢如何?」琳對曰:「淸人圍住錦城,城方而長,周廻六十裡。
西北有大山,山東西大川夾流入于海,南有煙臺,卽蒙古地方也。
八王陣於其下,此乃淸、漢必爭之地,故天朝援兵欲奪其山,淸人知之,築城而守之,漢人連戰不利矣。
援兵合十二萬,八摠兵分領,連續出來,皆依松山結陣。
其後自南山城外大軍繼至,大張兵勢,掘壕築城而居。
九王陣於漢陣之東,直衝漢陣,不利而退,淸人兵馬死傷甚多。
其後汗領大軍到松山,卽進圍,九王造雲梯欲攻城,汗曰:『不如持久,以待食盡。
』後以軍人多損,移軍羅城之外,築土城,屹然雉堞,周遭數裡矣。
」 10月10日 ○壬子,慶尙道東萊府地一日再震。
○命招左、右相蔔相。
以李聖求爲領議政,李景曾爲禮曹判書,鄭緻和爲應敎,許積爲修撰,鄭知和爲修撰,李袤爲持平。
10月11日 ○癸醜,夜,雷。
10月13日 ○乙卯,上引見大臣及備局堂上,謂曰:「今年失稔,西道尤甚,賦外徭役,逐日繁興,哀此民生何以支過?」右議政姜碩期曰:「八道之中,黃、鳳等邑尤甚。
其俗以木花爲資,而今年則木花又皆枯損雲,甚可慮也。
」上曰:「年兇如此,而運糧之擧,迄無休息之期,何以爲之?」碩期曰:「輸運之數,已至一千九百石,而猶且不給,此後更無可爲之勢矣。
」上曰:「火兵則彼不以爲緊,於正朝使臣之行,請減其數可也。
」碩期曰:「日食、地震,變之大者,而一時竝出,此必皇天後土怒我而不佑也。
聖上宜痛加惕念。
」上曰:「時事如此,須用人才而後,可以扶持。
大臣須擇人而任之。
」 10月15日 ○丁巳,大風。
○以金光炫爲大司諫,趙錫胤爲執義,沈大孚爲吏曹佐郞,金尙爲左承旨。
10月18日 ○庚申,淸差楊恕之、盧、施兩博氏及鄭命壽等十二人來義州,府尹馳啓以聞。
文學南光星亦偕來,而命壽等不使我人相通,故渡江之日,始知淸差之來。
10月19日 ○辛酉,流星出王良星下,入危星上。
10月20日 ○壬戌,以睦性善爲左承旨,權任中爲司諫,申濡爲吏曹佐郞,李道長爲副應敎,鄭維城爲修撰。
10月21日 ○癸亥,蔚山府有石自海邊,移于陸地巖上。
10月22日 ○甲子,以李明漢爲都承旨,鄭始成爲奉敎。
○平安監司鄭太和謄出淸人所齎勑書,送于備局,其書曰: 此番圍錦州,諸王奏稱朝鮮國兵使柳琳部衆,因馬不堪乘,雖步行不能衝鋒破陣,然其於訓鍊激勸,倂所派信地,未嘗有誤,且施放火器,亦爲得法。
朕思,柳琳先有違旨之罪,今旣勤於王事,亦爲可嘉。
當釋前愆,仍加陞敍。
至於部下官兵,可問柳琳,詳察功罪,有功者陞賞以示勸,有罪者責罰以示懲。
但勿使眞僞不明,得以互相欺隱。
倘欺隱成習,人人效尤,難以懲勸後來矣。
特諭。
其後遂以柳琳爲摠戎使,因命査錦州功勞。
琳自得淸勑,揚揚有自大之色,査功之際,任意陞降,有識者恥與焉。
10月24日 ○丙寅,流星出攝提星下,入軫星上。
○淸差等入京,上接見于便殿。
時,我國不知博氏等所幹何事,上下方震懼。
至是博氏辟左右,自懷中出示小紙,乃義州人崔孝一及潛商兩件事也。
10月26日 ○戊辰,忠淸道禮山縣地震。
10月27日 ○己巳,雷動雨雹。
○以全益禧爲持平,樸遾爲校理,具宏爲判義禁府事。
十一月 11月1日 ○癸酉朔,以李厚源爲左副承旨,南翧爲正言。
11月2日 ○甲戌,禮曹判書尹毅立罷。
毅立欲免送質,托以老病,陳疏乞遞,諫院請削奪官爵,門外黜送。
累啓而不從,隻罷其職。
○出馬五百六十匹,運糧于錦州。
11月4日 ○丙子,以南銑爲同副承旨。
11月5日 ○丁醜,以前兵使金大乾爲領兵將,代柳廷益。
廷益在錦州衛,遭母喪故也。
11月6日 ○戊寅,八高山差人八人,率從胡四十餘人,來到義州,求索房妓,打傷人物,一夜之內需用無窮,閭巷爲之一空。
11月7日 ○己卯,光州牧使宋國澤、全羅兵使黃緝於誕日陳賀箋文,不書淸國年號,上命罷其職。
○平安監司鄭太和馳啓曰:「千裡運糧,馬之病斃,勢所固然。
若以此爲運糧軍之罪,而遽行罰防之法,則亦涉矜憫。
請各收綿布四匹,以爲運糧之助。
」上許之。
11月8日 ○庚辰,兩博氏往三田渡,觀碑閣而還。
11月9日 ○辛巳,博氏兩人以淸國之令,殺前義州府尹黃一皓。
一皓之在義州也,淸將馬夫大來我國,留養其馬於本州,而其馬病斃。
會,馬將亦自我境舁疾而去,竟死,淸人以殺馬詛呪,遂緻疑於一皓。
及本州人崔孝一,載其妻子,投入中原,其族屬在義州者,以私書潛通,爲淸人所得其書,有曰: 爾入中原,得除高官誠幸。
又曰: 本國亦欲潛通中原。
三公、六卿皆有此意,故不以爾爲罪,初囚爾家屬,旋卽皆釋,至今生存,黃府尹之德也雲。
本州潛商人車忠良,亦以淸國之令,囚繫本府,朝廷旋放之。
安州、宣川潛商等,亦皆爲淸人所執,自此彼之疑我益甚。
及得孝一私書,淸人大怒,遣博氏等按驗。
博氏旣至,拿緻一皓與孝一族屬十餘人及潛商人等于館中,問於一皓曰:「旣不追孝一,好令入往,族屬之留灣者亦使保存,是何意耶?」一皓對之甚悉,而終若不聞。
博氏與命壽出坐館東門外,促令大臣以下序立左右,將一皓及崔孝一族屬及潛商人等一時誅殺,亦令百官,聚觀其屍。
一皓臨刑,神色不變,向闕四拜,又向老母所在處再拜,索筆書遺疏,其疏有曰: 臣今就死,而臣死之後,未知國將如何。
願聖上以自強善後爲意。
卽以平日所傭劍就戮,聞者莫不隕淚。
是日也,陰風四起,天日無光。
初,上聞有査問之擧,累下惻怛之敎,行賂甚厚,必欲貰其死,而不得免焉,則且欲令依鄭雷卿例縊殺,而命壽終不許。
上聞一皓老母、妻子在鄕,特令本道,歲給廩料爲常。
一皓莅官淸謹,州人爲之立去思碑雲。
11月10日 ○壬午,以樸??爲刑曹參判兼同知義禁府事。
初,鄭譯使李馨長言于接待所曰:「接伴使李景憲前爲開城留守,少無風力。
今此義州等邑處置之事,必不能堪任,須遞此人,以有風力可堪者,兼帶禁府刑官以送。
」遂以??代之。
○以李玉連爲水口萬戶,從鄭命壽之言也。
11月12日 ○甲申,博氏及命壽,招入前宣川府使李烓及潛商者三人,先問於烓曰:「捕得潛商,在於某月日耶?捕得時曲折,竝皆言之。
」烓對之甚悉,博氏相語曰:「此人捕得罪人,別無可問之事矣。
」次問潛商人等,所答一如烓言,博氏等使之出去。
仍招刑官密語曰:「李烓捕得潛商人,隻施薄罰,而聞俺等來,始乃囚之,烓之罪大矣。
宜拘係以待之。
」領議政李聖求,行上馬宴于館所,言于命壽曰:「李烓因落傷病重,今若久係於牢獄,則必至於死,何以處之?」命壽曰:「往復之間,日字必多,固宜拘置於其家。
」時,命壽多受烓金銀,故頗有營護之色。
○以金光炫爲副提學,金南重爲大司諫,樸宗阜爲吏曹佐郞,金體乾爲全羅兵使。
11月13日 ○乙酉,金、火二星,合于氐星。
○上命以襦衣分給上番軍士之薄衣者。
11月14日 ○丙戌,領兵大將柳廷益馳啓曰:「松山城外援兵之餘存者,以步兵先導,騎兵隨後而遁,淸兵知之,率騎追擊,殺漢兵一千四百餘人,淸將一人及軍兵,亦有所傷。
漢人來降者言:『洪軍門及寧遠朱道爺、曹、王兩摠兵、徐、崔、劉、蔣副摠等皆降。
』雲。
本月初一日,漢騎十餘,自城中出,與淸騎交戰,我國砲手金鳳誤中淸人一臂,右眞王欲殺金鳳,刑部官等力爭其無罪,以皮鞭決罪而放之。
以海州衛運米事,言於龍將,則答以海州之米,乃朝鮮之米,自本國調發人馬以運之雲。
」 11月15日 ○丁亥,夜,大霧。
11月16日 ○戊子,大霧。
11月18日 ○庚寅,大霧。
11月20日 ○壬辰,以李惟聖爲同副承旨,李行源、柳俊昌爲持平。
11月22日 ○甲午,全羅道鸛鳥,分作南北二隊,移時相鬪,在南者不勝,監司以聞。
11月23日 ○乙未,漢船一艘,漂到全羅道靈光地臨淄島,水手六人,僅得生全,而語不相通,索筆寫字以示曰:「懇乞生還。
」雲。
監司以聞,備局以爲:「我國之事,瀋中無不聞知,今此漂流人,不可掩置。
令本道措給衣服,別定差員,押送瀋陽。
」從之。
11月24日 ○丙申,夜,大霧。
11月25日 ○丁酉,夜,大霧。
○以牛一百六十九頭,駄運海州糧于錦州戰所。
11月26日 ○戊戌,夜,大霧。
○博氏等到安州,梟示越境採參人于境上。
十二月 12月1日 ○壬寅朔,夜,大霧。
○以李明漢爲大提學。
時,館閣殿最已迫,而文衡久曠,大臣啓請差出。
自前擬薦之規,前大提學主之,若有故,則曾經者以其次主之,而前大提學李植在鄕,曾任李景奭在瀋中,朝廷令崔鳴吉,越次擬薦,鳴吉累辭不得,依李恒福故事薦之。
凡圈點者二人,李植五點,明漢以六點而除。
12月2日 ○癸卯,戶曹啓曰:「釜山開市事目,至嚴且重,潛商之禁,不但爲收稅而已。
近來國綱解弛,人不畏法,牟利奸細之輩,昏夜恣行,任意出入,此而不禁,後弊難防。
今後犯禁者,令東萊府使摘發緝囚後啓聞。
」從之。
12月3日 ○甲辰,流星入井星。
12月5日 ○丙午,都承旨李明漢以兼帶文衡,職秩相礙,上疏辭免,上下該曹。
該曹覆啓,許令仍帶。
都承旨之兼帶文衡,自明漢始。
12月8日 ○己酉,博氏等回到義州,殺崔孝一族屬十二人以去。
12月9日 ○庚戌,陞授許積爲義州府尹,兼管運餉使。
積曾以鄭太和所辟,爲平安都事,督運錦州軍糧有能名,移授管餉從事官,久在西路,與淸人相得,故擢拜是職。
12月11日 ○壬子,月犯畢星。
○上下敎曰:「鄭緻和、尹絳、鄭維城,禦史治裝。
」 12月12日 ○癸醜,全羅道全州、礪山、臨陂等邑地震。
12月13日 ○甲寅,月入東井星。
○副提學金光炫被召不至。
光炫,故右議政尙容之子也。
尙容於丙子之亂,死節於江都,故光炫無意仕宦,輒辭內職,至是又不赴召。
12月14日 ○乙卯,流星出文昌星下,入北河星上。
12月16日 ○丁巳,淸譯卞蘭等三人,稱其主之命,持大魚二箇及燒酒二壺,來傳于義州。
12月19日 ○庚申,曰哈部落投入淸國,其地距瀋陽數月程雲。
12月20日 ○辛酉,金、水二星,合于鬥星。
○以李明漢爲大司憲,沈演爲大司諫,柳琳爲統制使,徐景雨爲都承旨,金堉爲副提學,李時白爲摠戎使,鄭知和爲吏曹正郞,樸漪、金始蕃爲副修撰。
○命鹹鏡監司呂爾徵,收取六鎭所儲穀四百五十石,分給慶河昌部落,淸國之請也。
12月21日 ○壬戌,慶尙道漆谷府使林?報于本道監司曰:「本府創設於累百年之後,使喚官屬,不成貌樣,凡幹施措,漠無下手之地。
添防軍十人,不足以備諸處守直之任,城門、倉庫,皆有虛踈之患。
且本府曾以星州屬縣,設置倉穀,耗失頗多,而統營所儲之穀,歲久之後,指徵無處者,至於二百八十餘石,將來之患,不可不慮。
飢饉之民,何罪何辜?此不可不變通也。
此城形勢,冠於一道,非如金烏之狹窄,天生之無水,如有守城之擧,則舍此而安之哉?所不足者,軍兵與器械。
如得東萊銅鐵,則可以鑄成軍器,城堞一千七百五十七,而所屬軍兵隻是一千四百六人。
若以土人之投屬於諸衙門者,許令專屬本城,則不無所助矣。
」監司以此馳啓,事下備局。
備局覆啓曰:「新創之地,百爲無形,若不軫念,將至還廢。
分防之軍,量宜加給,東萊銅鐵,令該道參酌輸送,而統營之穀,不可輕許蕩滌。
必有流來典守之人,令統營詳査處置。
土人之投屬他處者,令本道照名成冊,以憑處置。
」上從之。
統營耗穀,特命蕩滌,以慰民情,銅鐵則使之優數題給。
12月22日 ○癸亥,月犯右角星。
○陪從宰臣馳啓曰:「鄭命壽以龍骨大之意,來言于世子館所曰:『俗語雲:「爲客三年,資業必成。
」今世子入來于此,已至五年,豈無資業之成乎?諸高山及諸王,亦皆自食,世子、大君、宰臣、質子等,何可每給資糧?當與耕作之地,自明年各自耕食。
』臣等以世子下令之意答曰:『上下諸人得保今日,皆帝之德也。
今且使之自耕,罔知所措。
我國之力,已盡於前後調兵運餉,兩西蕩敗,不言可知。
凡百需用,責出三南,三南之民力,亦已竭矣。
今又有耕作之擧,則民何以支,國何以存?且土品各異,耕業不同。
非但耕手難辦,耕而得食,亦未可必也。
』鄭譯良久無言,有若沈思,俄而起去。
翌日復來曰:『牧馬、刈草、耕作之所,已定三處矣。
漢人習熟於耕作,而其價甚少,何不買取而使之耕乎?』臣等以辦價未易之意答之,仍再三陳辨,而終不動聽矣。
乙卯,龍骨大、皮牌、加隣、於士巨、盧氏等來告世子曰:『禦營軍等訴於諸王馬前曰:「山城守堞之軍,皆不入送,吾等實非其軍,資裝且盡,勢難久留。
」雲,何不以禦營軍入送耶?前運則頗精,而今不如前何也?』世子曰:『人心不淑,有此呼訴。
入城之後,或有不及者,故敢爲此言,而其爲禦營軍則明矣。
且此輩苦其久留,寧肯盡心效技?』龍骨大唯唯而去。
俄而復來曰:『軍情如彼,強令留置,則不無作變之患,宜以他軍交替。
』世子曰:『十二朔交替,已成定例。
今若變更,刻定師期,則調送之際,勢必窘迫。
』龍骨大曰:『調送京砲手,則有何難乎?』世子極言塞之。
龍將曰:『不須多言。
但擇其精壯者,而卽送之可也。
』世子以火兵減定之意言之,而亦不聽信雲。
」 12月23日 ○甲子,月入東井星。
流星出庫樓星下,入巽方。
○備局啓曰:「近來國家連有師旅,加之以飢饉,募民納粟,在所不已。
納粟除職之敎,前後相繼,而該曹不卽擧行,勸奬之道,不當如是。
令該曹量加調用,以爲聳動之地爲當。
前頭又將有募粟之擧,故敢啓。
」上從之。
12月25日 ○丙寅,全羅道綾州地,竹筍抽生於積雪中,長過丈餘,有生葉者。
○以沈大孚爲吏曹正郞,鄭泰齊爲吏曹佐郞。
12月26日 ○丁卯,以李景曾爲知經筵事,李明漢爲同知經筵事,樸宗阜爲副校理,金弘郁爲副修撰,洪重普爲英陵參奉。
重普,命耉之子也。
上曾於筵中,追念命耉,悲悼不已,問於筵臣,知其有子,遂命錄用。
12月29日 ○庚午,大臣以錦州運餉爲憂,欲以納粟軍前者,許通免罪啓曰:「庶孽許通,國法甚嚴。
一自變亂之後,紀綱解弛,赴擧、通仕,少無拘礙,事極寒心。
自今壬午年爲始,令該曹嚴立科條,庶孽之無公文者,勿許赴擧通仕,在前無公文而登科入仕者,雖不削科、削職,而幷令依事目納粟,以爲憑考之地,如有濫冒現露者,論以重律。
仍定納粟事目,良妾子米二石,賤妾子三石,雜犯罪斬十二石,絞十石,流三千裡四石,徒三年三石,徒二年半二石半,徒二年二石,徒一年半一石半,徒一年一石,己身充軍四石,限年充軍二石,且除職之規,則依常時例施行,而軍前所納一石,準常時所納十石爲當。
從之。
○先是,獨步之由海路還也,天朝都督府附送咨文與我國漂流軍卒而解送。
其咨文曰:欽命督師太子太保兵部尙書洪,欽差巡撫遼東右僉都禦史丘,欽差巡撫登萊右副都禦史曾,爲欽遵明旨,發還擒獲,以廣皇仁事。
頃者逆奴匪茹,敢肆跳梁,惟是貴國二三左右,扞掫不戒,以緻迫脅,獲逞我皇上聖武仁明鑑若素篤貞順,故未卽緻詞於貴國。
客歲制奴陳師,是以有海之役,不謂乘風破浪,焚舟執訊,多繫鮮人。
聖天子念若民,如是好生,宥其社戮,且勑我邊吏,厚加撫養,毋俾飢餓於我土地。
今又垂念南冠可憫,大渙綸音,令本院飭士治楫,護之還國,堯明舜仁,蔑以加矣。
本院仰體聖懷,用是不憚帆檣之費,潮汐之危,導之出疆,宣布我皇上神武不殺之恩,幷問苞茅不入之故。
當念國家三百年覆翼大德,而釜山、平壤之役,若國尺地一民,疇非我神廟所再造?此固亘千萬禩不容諼者。
棄逆效順,湔汚宣忠,以克守藩部,以世守先業,聖天子不難嘉與維新,共殲奴孽,以緜國祚於永遠。
貴國禮哲自命,諒無煩本院之詞意也。
爲此合咨前去,貴國希爲察照,驗收幷熟審,詳覆過院,以憑奏奪施行。
以此移咨。
備局以揭帖回答曰:小邦負罪神明,自絶于天,動輒畏忌,不獲自通於父母之邦者,于今幾載,仰瞻雲霄,中夜搥胸。
玆蒙咨諭,仰審皇上終始字恤之意,無異於家人父子之間,捧紙悲號,聲淚俱發。
至於小邦俘卒,竝免社戮,反賜厚犒,許以發還故土,天地之仁,無物不容,日月之明,無微不燭,慙惶感隕,靡所措躬。
小邦雖無狀,以至今日,而區區本心,日星下臨,豈待詞畢而後盡之哉?方爲在俎之肉,動有屬垣之戒,多少情款,都付回人。
血泣封緘,肝腸欲裂雲。
鹹鏡道所儲鉛鐵二千斤,直送平安兵營,以備不時之用。
」從之。
9月13日 ○丙戌,上引見大臣及備局堂上,謂曰:「今年農事未知終至何如。
」左議政申景禛對曰:「禾穀旣損,菽粟亦皆不實雲。
」上曰:「連年失稔,賑救無策,民事極可慮也。
且卿等之意,以瀋中形勢何如?」景禛對曰:「兩國相持之際,我國亦不能支,繼餉之策,茫無所措。
昨以預備之意,已爲啓達,一年所需數千餘石,必趁霖潦之前,輸緻軍前,而彼若又添兵,則事甚難處。
」上曰:「淸人或不無敗退之理,明春之糧,姑先備送宜矣。
」 9月14日 ○丁亥,月食。
○禮曹參議蔡??後遞。
時,??後從光海喪,自濟州出來,而行喪之時,擔軍皆用白巾,時議非之,故??後遂辭以疾。
〈史臣曰:「士夫之喪,不論貴賤,護喪之人,必皆素服者,蓋以喪禮,雖非親戚,亦不可用吉也。
凡庶猶然,況廢君之喪,視此有間,而且其擔軍之發,專爲擔持是喪。
一時之所重在此,雖使之着白巾,有何大段所失,而時議之非之者何也?」〉 9月15日 ○戊子,慶尙道安陰、安東、靑松、寧海、奉化等邑大饑;興海、蔚山、仁同等地大風損穀。
○以李行遇爲執義,權澺、鄭時望爲掌令。
9月17日 ○庚寅,流星出壁星上,入婁星下,月犯畢星。
○江原道麟蹄縣地震。
○命以米十石、豆五石及各種饌物,賜光海君女子,以備祭需。
○漢人八口,自胡地逃來,欲留我國,廟堂恐他日發覺,執送瀋陽,聞者傷之。
9月18日 ○辛卯,柳琳自錦州替代而還。
前年淸國之徵兵也,柳琳以領兵大將赴錦州,及柳廷益往,乃還,淸人以牛、羊、馬匹,分給將士雲。
○賓客崔惠吉馳啓曰:「淸人置陣於松山下,四面圍住,而蒙古兵又來陣於其傍,蓋欲久圍松山,以決勝敗,而漢人砲丸,或墮於世子、大君幕次近處,故築土墻以避之。
且淸人以合戰之狀,書諸別紙以送,蓋其意欲誇示我國也。
」 ○備局啓曰:「錦州陣亡軍人,宜令本道,擧行恤典,運糧馬回還時,載緻其屍于義州,使其家人得以收葬。
」從之。
9月19日 ○壬辰,流星出軍市星下,入巽方。
9月20日 ○癸巳,月入東井星。
○設庭試,取洪錫箕等八人。
9月21日 ○甲午,大明兵,與淸人戰不利,騎兵走入松山堡,步兵乘船而走,寧遠、杏塔之間,死者相屬。
時,祖大壽在錦州,被圍已累月,天朝大發兵出援,軍門洪承疇年少自用,不聽群言,以至於敗。
大壽送人于淸陣曰:「被圍已九朔矣。
願速交戰,以決勝負。
」汗不聽。
是役也,我軍死者二十餘人,馬斃者十八九,所費糧餉三千三百餘石,火藥九百七十餘斤,鉛丸五萬三千二百餘箇。
9月22日 ○乙未,都巡察使沈演馳啓曰:「漢船撤歸,事機稍緩。
兩西沿海把守之軍幷皆罷遣,留置若幹人,以備瞭望爲便。
」從之。
9月24日 ○丁酉,以尹毅立爲禮曹判書,金堉爲左承旨,姜栢年爲掌令,李行源爲持平,樸長遠爲正言,沈??爲吏曹正郞。
9月26日 ○己亥,流星出五車星下,入北鬥星上,又出文昌星下,入軒轅星上。
9月27日 ○庚子,流星出天倉星下,入大陵星上,赤光照地。
又出鉤陳星上,入乾方。
冬十月 10月1日 ○癸卯朔,日食。
金星入太微東垣內。
10月2日 ○甲辰,遣都承旨韓亨吉,緻祭于光海君。
10月3日 ○乙巳,令平安道雇馬一千九十匹,運錦州軍糧。
10月4日 ○丙午,地震。
公淸道忠州、慶尙道安東等邑亦地震。
10月6日 ○戊申,以趙壽益爲司諫,李尙逸爲持平,成楚客爲正言,樸宗阜爲吏曹佐郞,尹絳爲應敎,趙重呂爲副校理,樸漪爲副修撰。
○副提學李明漢上疏曰: 臣伏見,近日諸僚相繼辭遞,視直廬如一傳舍,無復有館中故事,臣竊歎焉。
在前入直之臣必預將進讀之書,朝夕講劘,參攷諸說,以備不時顧問。
人情以入侍爲榮,以失對爲懼,榮則興勸,懼則戒愼,理之常也。
旣勸且愼,則怠忽之心,自不敢生。
近因玉候久愆,時勢難便,停筵已久,進見無時,入直之臣,皆以閑慢自處。
自處如是,何所勸戒也?臣之愚意,雖不必別爲開筵,每於引接廟堂之時,兼借儒臣方寸地,或詢問古今,觀其學識;或命題課製,試其優劣,則士心興起,臣隣聳動,砥勵感發之效,不止爲右文之一助。
伏願聖明,留意焉。
臣數年以來,連忝備局之任,與聞廟堂末議。
三件刷送之初,聖上惻怛之敎,播聞中外,讀之者無不掩泣,臣未嘗一刻忘也。
竊聞,其時道臣與守令,督刷我人之際,無以寬慰其心,或仰體聖意,權辭以諭,至謂朝廷當有贖還之擧雲。
不但行者聞之,各有萬一之望,其父母妻子之落留於此者,皆恃此言,日夜顒望。
事之難易,小民何知?近者淸國禁贖之嚴,比前稍弛,若趁此際,試陳如許曲折,則不忍失信之意,或有見恕之理。
雖不見從,必不至激生他釁,而朝廷軫恤之仁,足以感結人心。
請而不許,民亦何憾?伏願聖明,詢及廟堂而進退之。
上答曰:「省疏具悉,深用嘉尙。
所陳之言,予當採施焉。
」 ○右副承旨閔應亨啓曰:「伏見李明漢之疏,備局引見時,玉堂入直之員,竝許入對,以備顧問雲,而備局回啓時,全不擧論。
入參與否,更令該曹覆啓乎?直爲分付於玉堂乎?」答曰:「長官旣已入參,則入直之員不必竝入。
」應亨又於筵中,力請頻接儒臣,上答曰:「備局引見時,似欠從容,欲不時召對矣。
」上自丙子以後,玉體違豫,專廢經筵,新進儒臣有不知天顔者。
10月8日 ○庚戌,柳琳還自錦州。
上召見之,問曰:「彼中形勢如何?」琳對曰:「淸人圍住錦城,城方而長,周廻六十裡。
西北有大山,山東西大川夾流入于海,南有煙臺,卽蒙古地方也。
八王陣於其下,此乃淸、漢必爭之地,故天朝援兵欲奪其山,淸人知之,築城而守之,漢人連戰不利矣。
援兵合十二萬,八摠兵分領,連續出來,皆依松山結陣。
其後自南山城外大軍繼至,大張兵勢,掘壕築城而居。
九王陣於漢陣之東,直衝漢陣,不利而退,淸人兵馬死傷甚多。
其後汗領大軍到松山,卽進圍,九王造雲梯欲攻城,汗曰:『不如持久,以待食盡。
』後以軍人多損,移軍羅城之外,築土城,屹然雉堞,周遭數裡矣。
」 10月10日 ○壬子,慶尙道東萊府地一日再震。
○命招左、右相蔔相。
以李聖求爲領議政,李景曾爲禮曹判書,鄭緻和爲應敎,許積爲修撰,鄭知和爲修撰,李袤爲持平。
10月11日 ○癸醜,夜,雷。
10月13日 ○乙卯,上引見大臣及備局堂上,謂曰:「今年失稔,西道尤甚,賦外徭役,逐日繁興,哀此民生何以支過?」右議政姜碩期曰:「八道之中,黃、鳳等邑尤甚。
其俗以木花爲資,而今年則木花又皆枯損雲,甚可慮也。
」上曰:「年兇如此,而運糧之擧,迄無休息之期,何以爲之?」碩期曰:「輸運之數,已至一千九百石,而猶且不給,此後更無可爲之勢矣。
」上曰:「火兵則彼不以爲緊,於正朝使臣之行,請減其數可也。
」碩期曰:「日食、地震,變之大者,而一時竝出,此必皇天後土怒我而不佑也。
聖上宜痛加惕念。
」上曰:「時事如此,須用人才而後,可以扶持。
大臣須擇人而任之。
」 10月15日 ○丁巳,大風。
○以金光炫爲大司諫,趙錫胤爲執義,沈大孚爲吏曹佐郞,金尙爲左承旨。
10月18日 ○庚申,淸差楊恕之、盧、施兩博氏及鄭命壽等十二人來義州,府尹馳啓以聞。
文學南光星亦偕來,而命壽等不使我人相通,故渡江之日,始知淸差之來。
10月19日 ○辛酉,流星出王良星下,入危星上。
10月20日 ○壬戌,以睦性善爲左承旨,權任中爲司諫,申濡爲吏曹佐郞,李道長爲副應敎,鄭維城爲修撰。
10月21日 ○癸亥,蔚山府有石自海邊,移于陸地巖上。
10月22日 ○甲子,以李明漢爲都承旨,鄭始成爲奉敎。
○平安監司鄭太和謄出淸人所齎勑書,送于備局,其書曰: 此番圍錦州,諸王奏稱朝鮮國兵使柳琳部衆,因馬不堪乘,雖步行不能衝鋒破陣,然其於訓鍊激勸,倂所派信地,未嘗有誤,且施放火器,亦爲得法。
朕思,柳琳先有違旨之罪,今旣勤於王事,亦爲可嘉。
當釋前愆,仍加陞敍。
至於部下官兵,可問柳琳,詳察功罪,有功者陞賞以示勸,有罪者責罰以示懲。
但勿使眞僞不明,得以互相欺隱。
倘欺隱成習,人人效尤,難以懲勸後來矣。
特諭。
其後遂以柳琳爲摠戎使,因命査錦州功勞。
琳自得淸勑,揚揚有自大之色,査功之際,任意陞降,有識者恥與焉。
10月24日 ○丙寅,流星出攝提星下,入軫星上。
○淸差等入京,上接見于便殿。
時,我國不知博氏等所幹何事,上下方震懼。
至是博氏辟左右,自懷中出示小紙,乃義州人崔孝一及潛商兩件事也。
10月26日 ○戊辰,忠淸道禮山縣地震。
10月27日 ○己巳,雷動雨雹。
○以全益禧爲持平,樸遾爲校理,具宏爲判義禁府事。
十一月 11月1日 ○癸酉朔,以李厚源爲左副承旨,南翧爲正言。
11月2日 ○甲戌,禮曹判書尹毅立罷。
毅立欲免送質,托以老病,陳疏乞遞,諫院請削奪官爵,門外黜送。
累啓而不從,隻罷其職。
○出馬五百六十匹,運糧于錦州。
11月4日 ○丙子,以南銑爲同副承旨。
11月5日 ○丁醜,以前兵使金大乾爲領兵將,代柳廷益。
廷益在錦州衛,遭母喪故也。
11月6日 ○戊寅,八高山差人八人,率從胡四十餘人,來到義州,求索房妓,打傷人物,一夜之內需用無窮,閭巷爲之一空。
11月7日 ○己卯,光州牧使宋國澤、全羅兵使黃緝於誕日陳賀箋文,不書淸國年號,上命罷其職。
○平安監司鄭太和馳啓曰:「千裡運糧,馬之病斃,勢所固然。
若以此爲運糧軍之罪,而遽行罰防之法,則亦涉矜憫。
請各收綿布四匹,以爲運糧之助。
」上許之。
11月8日 ○庚辰,兩博氏往三田渡,觀碑閣而還。
11月9日 ○辛巳,博氏兩人以淸國之令,殺前義州府尹黃一皓。
一皓之在義州也,淸將馬夫大來我國,留養其馬於本州,而其馬病斃。
會,馬將亦自我境舁疾而去,竟死,淸人以殺馬詛呪,遂緻疑於一皓。
及本州人崔孝一,載其妻子,投入中原,其族屬在義州者,以私書潛通,爲淸人所得其書,有曰: 爾入中原,得除高官誠幸。
又曰: 本國亦欲潛通中原。
三公、六卿皆有此意,故不以爾爲罪,初囚爾家屬,旋卽皆釋,至今生存,黃府尹之德也雲。
本州潛商人車忠良,亦以淸國之令,囚繫本府,朝廷旋放之。
安州、宣川潛商等,亦皆爲淸人所執,自此彼之疑我益甚。
及得孝一私書,淸人大怒,遣博氏等按驗。
博氏旣至,拿緻一皓與孝一族屬十餘人及潛商人等于館中,問於一皓曰:「旣不追孝一,好令入往,族屬之留灣者亦使保存,是何意耶?」一皓對之甚悉,而終若不聞。
博氏與命壽出坐館東門外,促令大臣以下序立左右,將一皓及崔孝一族屬及潛商人等一時誅殺,亦令百官,聚觀其屍。
一皓臨刑,神色不變,向闕四拜,又向老母所在處再拜,索筆書遺疏,其疏有曰: 臣今就死,而臣死之後,未知國將如何。
願聖上以自強善後爲意。
卽以平日所傭劍就戮,聞者莫不隕淚。
是日也,陰風四起,天日無光。
初,上聞有査問之擧,累下惻怛之敎,行賂甚厚,必欲貰其死,而不得免焉,則且欲令依鄭雷卿例縊殺,而命壽終不許。
上聞一皓老母、妻子在鄕,特令本道,歲給廩料爲常。
一皓莅官淸謹,州人爲之立去思碑雲。
11月10日 ○壬午,以樸??爲刑曹參判兼同知義禁府事。
初,鄭譯使李馨長言于接待所曰:「接伴使李景憲前爲開城留守,少無風力。
今此義州等邑處置之事,必不能堪任,須遞此人,以有風力可堪者,兼帶禁府刑官以送。
」遂以??代之。
○以李玉連爲水口萬戶,從鄭命壽之言也。
11月12日 ○甲申,博氏及命壽,招入前宣川府使李烓及潛商者三人,先問於烓曰:「捕得潛商,在於某月日耶?捕得時曲折,竝皆言之。
」烓對之甚悉,博氏相語曰:「此人捕得罪人,別無可問之事矣。
」次問潛商人等,所答一如烓言,博氏等使之出去。
仍招刑官密語曰:「李烓捕得潛商人,隻施薄罰,而聞俺等來,始乃囚之,烓之罪大矣。
宜拘係以待之。
」領議政李聖求,行上馬宴于館所,言于命壽曰:「李烓因落傷病重,今若久係於牢獄,則必至於死,何以處之?」命壽曰:「往復之間,日字必多,固宜拘置於其家。
」時,命壽多受烓金銀,故頗有營護之色。
○以金光炫爲副提學,金南重爲大司諫,樸宗阜爲吏曹佐郞,金體乾爲全羅兵使。
11月13日 ○乙酉,金、火二星,合于氐星。
○上命以襦衣分給上番軍士之薄衣者。
11月14日 ○丙戌,領兵大將柳廷益馳啓曰:「松山城外援兵之餘存者,以步兵先導,騎兵隨後而遁,淸兵知之,率騎追擊,殺漢兵一千四百餘人,淸將一人及軍兵,亦有所傷。
漢人來降者言:『洪軍門及寧遠朱道爺、曹、王兩摠兵、徐、崔、劉、蔣副摠等皆降。
』雲。
本月初一日,漢騎十餘,自城中出,與淸騎交戰,我國砲手金鳳誤中淸人一臂,右眞王欲殺金鳳,刑部官等力爭其無罪,以皮鞭決罪而放之。
以海州衛運米事,言於龍將,則答以海州之米,乃朝鮮之米,自本國調發人馬以運之雲。
」 11月15日 ○丁亥,夜,大霧。
11月16日 ○戊子,大霧。
11月18日 ○庚寅,大霧。
11月20日 ○壬辰,以李惟聖爲同副承旨,李行源、柳俊昌爲持平。
11月22日 ○甲午,全羅道鸛鳥,分作南北二隊,移時相鬪,在南者不勝,監司以聞。
11月23日 ○乙未,漢船一艘,漂到全羅道靈光地臨淄島,水手六人,僅得生全,而語不相通,索筆寫字以示曰:「懇乞生還。
」雲。
監司以聞,備局以爲:「我國之事,瀋中無不聞知,今此漂流人,不可掩置。
令本道措給衣服,別定差員,押送瀋陽。
」從之。
11月24日 ○丙申,夜,大霧。
11月25日 ○丁酉,夜,大霧。
○以牛一百六十九頭,駄運海州糧于錦州戰所。
11月26日 ○戊戌,夜,大霧。
○博氏等到安州,梟示越境採參人于境上。
十二月 12月1日 ○壬寅朔,夜,大霧。
○以李明漢爲大提學。
時,館閣殿最已迫,而文衡久曠,大臣啓請差出。
自前擬薦之規,前大提學主之,若有故,則曾經者以其次主之,而前大提學李植在鄕,曾任李景奭在瀋中,朝廷令崔鳴吉,越次擬薦,鳴吉累辭不得,依李恒福故事薦之。
凡圈點者二人,李植五點,明漢以六點而除。
12月2日 ○癸卯,戶曹啓曰:「釜山開市事目,至嚴且重,潛商之禁,不但爲收稅而已。
近來國綱解弛,人不畏法,牟利奸細之輩,昏夜恣行,任意出入,此而不禁,後弊難防。
今後犯禁者,令東萊府使摘發緝囚後啓聞。
」從之。
12月3日 ○甲辰,流星入井星。
12月5日 ○丙午,都承旨李明漢以兼帶文衡,職秩相礙,上疏辭免,上下該曹。
該曹覆啓,許令仍帶。
都承旨之兼帶文衡,自明漢始。
12月8日 ○己酉,博氏等回到義州,殺崔孝一族屬十二人以去。
12月9日 ○庚戌,陞授許積爲義州府尹,兼管運餉使。
積曾以鄭太和所辟,爲平安都事,督運錦州軍糧有能名,移授管餉從事官,久在西路,與淸人相得,故擢拜是職。
12月11日 ○壬子,月犯畢星。
○上下敎曰:「鄭緻和、尹絳、鄭維城,禦史治裝。
」 12月12日 ○癸醜,全羅道全州、礪山、臨陂等邑地震。
12月13日 ○甲寅,月入東井星。
○副提學金光炫被召不至。
光炫,故右議政尙容之子也。
尙容於丙子之亂,死節於江都,故光炫無意仕宦,輒辭內職,至是又不赴召。
12月14日 ○乙卯,流星出文昌星下,入北河星上。
12月16日 ○丁巳,淸譯卞蘭等三人,稱其主之命,持大魚二箇及燒酒二壺,來傳于義州。
12月19日 ○庚申,曰哈部落投入淸國,其地距瀋陽數月程雲。
12月20日 ○辛酉,金、水二星,合于鬥星。
○以李明漢爲大司憲,沈演爲大司諫,柳琳爲統制使,徐景雨爲都承旨,金堉爲副提學,李時白爲摠戎使,鄭知和爲吏曹正郞,樸漪、金始蕃爲副修撰。
○命鹹鏡監司呂爾徵,收取六鎭所儲穀四百五十石,分給慶河昌部落,淸國之請也。
12月21日 ○壬戌,慶尙道漆谷府使林?報于本道監司曰:「本府創設於累百年之後,使喚官屬,不成貌樣,凡幹施措,漠無下手之地。
添防軍十人,不足以備諸處守直之任,城門、倉庫,皆有虛踈之患。
且本府曾以星州屬縣,設置倉穀,耗失頗多,而統營所儲之穀,歲久之後,指徵無處者,至於二百八十餘石,將來之患,不可不慮。
飢饉之民,何罪何辜?此不可不變通也。
此城形勢,冠於一道,非如金烏之狹窄,天生之無水,如有守城之擧,則舍此而安之哉?所不足者,軍兵與器械。
如得東萊銅鐵,則可以鑄成軍器,城堞一千七百五十七,而所屬軍兵隻是一千四百六人。
若以土人之投屬於諸衙門者,許令專屬本城,則不無所助矣。
」監司以此馳啓,事下備局。
備局覆啓曰:「新創之地,百爲無形,若不軫念,將至還廢。
分防之軍,量宜加給,東萊銅鐵,令該道參酌輸送,而統營之穀,不可輕許蕩滌。
必有流來典守之人,令統營詳査處置。
土人之投屬他處者,令本道照名成冊,以憑處置。
」上從之。
統營耗穀,特命蕩滌,以慰民情,銅鐵則使之優數題給。
12月22日 ○癸亥,月犯右角星。
○陪從宰臣馳啓曰:「鄭命壽以龍骨大之意,來言于世子館所曰:『俗語雲:「爲客三年,資業必成。
」今世子入來于此,已至五年,豈無資業之成乎?諸高山及諸王,亦皆自食,世子、大君、宰臣、質子等,何可每給資糧?當與耕作之地,自明年各自耕食。
』臣等以世子下令之意答曰:『上下諸人得保今日,皆帝之德也。
今且使之自耕,罔知所措。
我國之力,已盡於前後調兵運餉,兩西蕩敗,不言可知。
凡百需用,責出三南,三南之民力,亦已竭矣。
今又有耕作之擧,則民何以支,國何以存?且土品各異,耕業不同。
非但耕手難辦,耕而得食,亦未可必也。
』鄭譯良久無言,有若沈思,俄而起去。
翌日復來曰:『牧馬、刈草、耕作之所,已定三處矣。
漢人習熟於耕作,而其價甚少,何不買取而使之耕乎?』臣等以辦價未易之意答之,仍再三陳辨,而終不動聽矣。
乙卯,龍骨大、皮牌、加隣、於士巨、盧氏等來告世子曰:『禦營軍等訴於諸王馬前曰:「山城守堞之軍,皆不入送,吾等實非其軍,資裝且盡,勢難久留。
」雲,何不以禦營軍入送耶?前運則頗精,而今不如前何也?』世子曰:『人心不淑,有此呼訴。
入城之後,或有不及者,故敢爲此言,而其爲禦營軍則明矣。
且此輩苦其久留,寧肯盡心效技?』龍骨大唯唯而去。
俄而復來曰:『軍情如彼,強令留置,則不無作變之患,宜以他軍交替。
』世子曰:『十二朔交替,已成定例。
今若變更,刻定師期,則調送之際,勢必窘迫。
』龍骨大曰:『調送京砲手,則有何難乎?』世子極言塞之。
龍將曰:『不須多言。
但擇其精壯者,而卽送之可也。
』世子以火兵減定之意言之,而亦不聽信雲。
」 12月23日 ○甲子,月入東井星。
流星出庫樓星下,入巽方。
○備局啓曰:「近來國家連有師旅,加之以飢饉,募民納粟,在所不已。
納粟除職之敎,前後相繼,而該曹不卽擧行,勸奬之道,不當如是。
令該曹量加調用,以爲聳動之地爲當。
前頭又將有募粟之擧,故敢啓。
」上從之。
12月25日 ○丙寅,全羅道綾州地,竹筍抽生於積雪中,長過丈餘,有生葉者。
○以沈大孚爲吏曹正郞,鄭泰齊爲吏曹佐郞。
12月26日 ○丁卯,以李景曾爲知經筵事,李明漢爲同知經筵事,樸宗阜爲副校理,金弘郁爲副修撰,洪重普爲英陵參奉。
重普,命耉之子也。
上曾於筵中,追念命耉,悲悼不已,問於筵臣,知其有子,遂命錄用。
12月29日 ○庚午,大臣以錦州運餉爲憂,欲以納粟軍前者,許通免罪啓曰:「庶孽許通,國法甚嚴。
一自變亂之後,紀綱解弛,赴擧、通仕,少無拘礙,事極寒心。
自今壬午年爲始,令該曹嚴立科條,庶孽之無公文者,勿許赴擧通仕,在前無公文而登科入仕者,雖不削科、削職,而幷令依事目納粟,以爲憑考之地,如有濫冒現露者,論以重律。
仍定納粟事目,良妾子米二石,賤妾子三石,雜犯罪斬十二石,絞十石,流三千裡四石,徒三年三石,徒二年半二石半,徒二年二石,徒一年半一石半,徒一年一石,己身充軍四石,限年充軍二石,且除職之規,則依常時例施行,而軍前所納一石,準常時所納十石爲當。
從之。
○先是,獨步之由海路還也,天朝都督府附送咨文與我國漂流軍卒而解送。
其咨文曰:欽命督師太子太保兵部尙書洪,欽差巡撫遼東右僉都禦史丘,欽差巡撫登萊右副都禦史曾,爲欽遵明旨,發還擒獲,以廣皇仁事。
頃者逆奴匪茹,敢肆跳梁,惟是貴國二三左右,扞掫不戒,以緻迫脅,獲逞我皇上聖武仁明鑑若素篤貞順,故未卽緻詞於貴國。
客歲制奴陳師,是以有海之役,不謂乘風破浪,焚舟執訊,多繫鮮人。
聖天子念若民,如是好生,宥其社戮,且勑我邊吏,厚加撫養,毋俾飢餓於我土地。
今又垂念南冠可憫,大渙綸音,令本院飭士治楫,護之還國,堯明舜仁,蔑以加矣。
本院仰體聖懷,用是不憚帆檣之費,潮汐之危,導之出疆,宣布我皇上神武不殺之恩,幷問苞茅不入之故。
當念國家三百年覆翼大德,而釜山、平壤之役,若國尺地一民,疇非我神廟所再造?此固亘千萬禩不容諼者。
棄逆效順,湔汚宣忠,以克守藩部,以世守先業,聖天子不難嘉與維新,共殲奴孽,以緜國祚於永遠。
貴國禮哲自命,諒無煩本院之詞意也。
爲此合咨前去,貴國希爲察照,驗收幷熟審,詳覆過院,以憑奏奪施行。
以此移咨。
備局以揭帖回答曰:小邦負罪神明,自絶于天,動輒畏忌,不獲自通於父母之邦者,于今幾載,仰瞻雲霄,中夜搥胸。
玆蒙咨諭,仰審皇上終始字恤之意,無異於家人父子之間,捧紙悲號,聲淚俱發。
至於小邦俘卒,竝免社戮,反賜厚犒,許以發還故土,天地之仁,無物不容,日月之明,無微不燭,慙惶感隕,靡所措躬。
小邦雖無狀,以至今日,而區區本心,日星下臨,豈待詞畢而後盡之哉?方爲在俎之肉,動有屬垣之戒,多少情款,都付回人。
血泣封緘,肝腸欲裂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