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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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十七年大明崇祯十一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己未,上行望闕禮於明政殿,爲皇明也。

     1月3日 ○辛酉,流星出參旗星下,入南方,又出角星下,入南方。

     ○以李景奭爲吏曹判書,南以恭爲大司憲,金壽賢爲大司諫,李裯爲獻納。

     ○禮曹啓曰:「平安道肅川地震之啓,入來已久,而臣等以已過時月之事,不必回啓而遂寢矣,今承下問,不勝惶恐。

    請設解怪祭於本道。

    」上從之。

     1月4日 ○壬戌,吏曹判書李景奭上疏辭職,上溫諭不許。

     1月5日 ○癸亥,流星出天囷星下,入天苑星下,又出郞將星下,入大角星上。

     1月6日 ○甲子,戶曹啓曰:「領中樞府事尹昉、昇平府院君金瑬,皆不受正月料米,請依近例,令倉官領納。

    」上從之。

     ○備局啓曰:「領議政質子崔後亮,旣以赴擧而許還,欲以質弟誼吉入送雲,姑令相替,亦似無妨。

    」上從之。

     1月7日 ○乙醜,晝講《詩傳》。

    講訖,特進官李溟進曰:「歲幣當自該曹辦出,而不得已分定於外方者,皮物與紙地也。

    急於分付,敢此仰稟。

    」上曰:「待領相出仕,熟講而處之。

    但予意則今年雖不捧於民,猶可爲之,而不能無過慮者,淸人若聞該曹獨辦許多之物,則必以該曹爲贍足而然也。

    」溟曰:「聖慮所及,果極允當。

    況歲幣辦送之後,若更有徵銀客使之行,則何以處之?可以分定於外方者,則分定可也。

    」上曰:「北道之民,衣食俱艱,若以綿布下送,則必有挾纊之感,且給價貿穀以賑之,則似是實惠也。

    宜深思而力行之。

    」溟曰:「然則當送幾同綿布耶?」上曰:「議于大臣。

    」承旨李敬輿曰:「今此下敎,皆是軫念民生之盛意,而近來災異疊出,變不虛生,未知將有何事,中夜思之,不勝憂悶。

    飢饉之於民,實是切迫之災,哀我民生,將何以保?自上敬天勤民之誠,非不至也,而竊恐有一毫未盡也。

    」上曰:「承旨之言是矣。

    是必由予之敬謹,有所未至而然也。

    」敬輿曰:「圖治之實,思如反正之初;撫恤之政,思如在南漢之日。

    」上曰:「善哉言也!此毋忘在莒之意也。

    」敬輿曰:「全羅道僧軍之竪旗稱將,似是無知妄作,以依律處置判下矣。

    人命至重,更議大臣爲之何如?」上曰:「予非不知人命至重,而國綱所係,不當如是也。

    雖一二人,何敢稱之以軍兵期會乎?實是變之大者,不可不痛懲。

    」 ○政院啓曰:「守令之瓜滿者,啓請仍任,近來之弊習也。

    平安監司閔聖徽,因江界人民之請留,府使先受願納之米,方始啓聞,藩臣事體,豈容如是?請推考。

    」上從之。

     1月9日 ○丁卯,月犯昴星。

    流星出房星下,入巽方。

     ○諫院啓曰:禮曹佐郞金地南,爲人泛濫,行己麤鄙。

    曾爲地部郞官,物貨出納之際,多有不謹之誚。

    坐罷未久,旋授南宮淸選,物情俱駭。

    請命遞差。

    「上從之。

     ○晝講《詩傳》。

    講訖,知經筵南以雄曰:「臣自平時,熟見閭閻之敎,詔後生者,皆以義理上語勸戒之。

    此俗一頹,人才漸下。

    臣以爲,童子之講習,務先《小學》宜矣。

    」承旨崔葕曰:「大司成爲任極重,宜擇其人而久任之。

    」上曰:「是矣。

    擇差之意,言于該曹。

    」以雄曰:「竊觀敎書,雜犯死罪以下,皆蕩滌雲,而至於告身罷職之輕罰,獨未蒙恩澤,誠未解赦文之本意也。

    」上曰:「卿言固然,而今不可行也。

    古者人臣不得受點者,不敢更擧,而今則雖屢不落點,而強擧於注擬中。

    不如初不收敍,以傷政體耳。

    」 ○以宋時吉爲右副承旨,權濤爲同副承旨,趙壽益爲執義,沈??爲副校理,李敬輿爲副提學,李命雄爲大司諫,林??爲持平,趙重呂爲修撰,沈悅爲奏請使,吳竣爲副使。

     1月10日 ○戊辰,備局啓曰:「全羅道僧人照亨之事,論其跡,則漸不可長,罪在必誅;原其情,則感恩慕義,志在赴難。

    參酌二者而兩存情法,無沮義僧之心,而痛懲後日之弊者,乃臣等區區之見,故不得不有所申稟,而至於用法輕重,惟在睿裁。

    」答曰:「減死論罪。

    且所謂義僧之號,必有後弊。

    無事時則革其名可也。

    」 1月12日 ○庚午,日有重暈,暈有兩珥,白氣出自兩珥,指北方。

     ○晝講《詩傳》。

    同知經筵李景奭進曰:「臣忝此重任,罔知所爲。

    臣之所願,在於明公道絶私心,毋使人才沈滯,朝廷之上,各擧其職,而實恐不逮也。

    」上曰:「卿宜秉心公平,立賢無方,以副予意。

    且近無郞官專擅之事乎?」景奭曰:「以新制言之,則通塞之際,郞官似當無與焉,而臣曾忝參判時見之,一時始擬於淸望者六七人,而亦不一一詢問,似無新法之意,適承聖敎,不敢不以實對。

    且於其時,令臣抄選知製敎,蓋以臣主文也。

    臣以爲:『此非一人所可選,姑待後日。

    』雲矣。

    頃自吏曹抄選,而臣未之聞,被抄之人雖皆可合,然與前日令臣抄選之意,大異矣。

    臣素無人望,冒居已久,文衡之任,乞先遞差。

    」上曰:「勿辭。

    知製敎抄選時,豈可不問於大提學乎?且其數太多,殊無精抄之意,當該官員推考,其抄啓者勿用。

    」景奭曰:「臣欲於文衡辭免之箚,陳此實狀,而慮有排擊之嫌,而不敢言矣。

    今承下問,特言其前規耳。

    被抄者皆可合,今若不用,則事甚未安。

    但知製敎抄選時,與吏曹郞官相避者,亦被抄雲,未知此亦有前規否也。

    」上曰:「此亦不當,宜入於推考中。

    且勿使郞官專擅之法,意非偶然,卿宜知之。

    」景奭曰:「近日臺諫論啓中,有監察、禁府都事沙汰之請,已蒙允許矣。

    都事則多扈從之人,而至有準朔者,未知臺諫之意,在於何人。

    監察則古殿中禦史也,其人雖輕,其任則重。

    銓曹以除拜爲任,臺諫以糾摘爲責,而皆不指名彈劾,推諉於該曹,覈出沙汰,似乎難矣。

    」上曰:「是矣。

    」 1月13日 ○辛未,流星出軫星下,入坤方。

     1月14日 ○壬申,執義趙壽益啓曰:「筵臣以知製敎抄選事,力斥銓官,臣卽其時銓郞也,不勝瞿然。

    大槪此任,必以一時才望可合者抄擇,固非一郞官所可以私者也。

    頃日抄出之時,考閱官案,列書姓名,稟告於堂上,則參議鄭太和,與判書南以恭相議,仍歷指其名,故臣一依所言而書之,終無一人增減於其間,而其不問於大提學者,則亦有曲折。

    臣與同僚,初慮此事,似當問於主文之人,將欲往議矣,招諸舊吏,問以前規,則以爲:『自前自本曹抄出,而別無往議之規。

    』雲,堂上亦雲:『前例旣如此,難於創開新規。

    』竟未果焉。

    且此詞翰之任,異於官職除拜,惟問文才之當否,勿拘相避,前例亦然。

    玉堂之錄,可謂重矣,而當其抄錄之時,相避之人則但手不圈點而已,未聞其拘於相避,而不得參錄者,其何以異此乎?況此知製敎,則自前以銓郞,而被抄者亦有之。

    若然則其無相避之法,尤較然矣。

    臣旣被人顯斥,又在應推之中,決不可一日冒居言地。

    」大司憲南以恭啓曰:「臣前忝吏曹判書時,都目政垂畢之時,郞廳抄錄二十人,來示於臣,臣曰:『此數甚多,似涉不精,數不可不減,且不可不問於文衡。

    』雲則郞廳卽問下吏以古規,下吏曰:『讀書堂則專問於文衡,至於知製敎,則元無自本曹往問之規矣。

    』郞廳退,與同僚減去七人,而臣之女壻李元鎭,亦入於抄中,臣心甚惡之,卽令削去,則座中皆曰:『知製敎本無相避,何害之有?』臣亦竊思之,故李山海之爲銓長也,其壻李德馨參抄;李德馨之爲銓郞也,其同壻李尙弘亦被抄,其無相避明矣。

    但臣庸陋不文,多愧於古人,而不能深思,妄信規例,終不得強削,臣之所失,與被推郞官無異。

    決不可一刻冒據言地。

    」答曰:「勿辭。

    」 ○獻納李裯啓曰:「臺諫論事,元無一定之規,可以指摘則指摘,可以請汰則請汰,唯觀事體之當否,豈可以此,謂之推諉乎?況監察之職,雖假殿中之號,其實庶官也。

    自前澄汰,明有可據之例,何可以此,更欲推諉於臺諫乎?緣臣疲劣,言不見信,請命罷斥。

    」答曰:「勿辭。

    」 1月15日 ○癸酉,以尹履之爲都承旨,李尙馨爲司諫,崔繼勳、洪茂績爲掌令,金振爲修撰,權任中爲正言。

     ○備局啓曰:「上年巡檢使任絖罷職之後,本司請差其代,則有明春差出之敎矣。

    今則任絖已蒙敍命,似當仍察其任,而但任絖天性簡亢,下情不通,南方軍民,頗皆不悅雲。

    節制號令之任,須以得人心爲先。

    任絖之代,以曉解邊事,寬猛兼備之人,差出爲當。

    」上從之。

     ○晝講《詩傳》。

    講訖,上曰:「中日試射試砲之法,因變亂,久廢不行,今後使之擧行。

    」 1月16日 ○甲戌,玉堂上箚曰: 前規有無,再三詳問,則不爲往議,似非己失,而身被推勘,不可仍在其職。

    同坐之日,旣以相問爲言,相避竝抄,明有可據之例,汰去之論,出於衆議,則勢難指摘。

    隻襲前論,非有別意,則有何可避?南以恭、李裯,請竝命出仕,趙壽益遞差。

    「 答曰:」依啓。

    李裯亦遞差。

    「 ○復以金瑬爲扈衛大將,其軍官之分屬他將者,竝令還屬焉。

     ○領議政崔鳴吉上箚,辭以病,上慰諭不許。

     1月17日 ○乙亥,都承旨尹履之上疏以爲: 前忝是職,妄陳所懷,言非爲私,謗議橫加,今不可再辱名器。

    請遞臣職。

     上不許。

     ○江原監司兪省曾馳啓以爲:「癘疫自北闕傳染,飢饉之中,漸益熾發,遐方無藥物以救,尤極渴悶。

    」禮曹請令兩醫司,優送藥物以救之,上從之。

     1月18日 ○丙子,流星出井星上,入北鬥星下。

    又出婁星下,入西方。

     1月19日 ○丁醜,以金壽賢爲都承旨,宋時吉爲同副承旨,崔惠吉爲大司諫,睦性善爲執義,申翊全爲獻納,鄭知和、李汝翊爲正言。

     ○禮曹請復設兩殿及世子宮,端午方物物膳,答曰:「依上年例爲之,中宮殿亦令減封。

    」 1月21日 ○己卯,日有重暈,內暈有兩珥,暈上有冠,白虹貫暈指日。

     1月22日 ○庚辰,大司憲南以恭以病陳疏乞免,許之。

     1月23日 ○辛巳,以南以雄爲大司憲,李裯爲校理,趙重呂爲修撰。

     ○忠淸監司金堉馳啓曰:「公州癘疫大熾,死者一百八人。

    或有擧村死亡者,傳染旁邑,死者亦相繼雲。

    」 1月24日 ○壬午,先是,領議政崔鳴吉,自瀋陽還,陳兩西一路之弊,而江陰縣最爲殘薄,請移設于金郊站,以除出待之弊,上命姑蠲三年賦稅,使之經營移設。

     ○全羅道防踏鎭兵舡火,上命杖罷其僉使。

     1月25日 ○癸未,上命召對,講《詩傳》。

     ○備局啓曰:「近日都民飢餒之患甚急,而朝廷亦無救活之策,極可憂念。

    若發南漢山城米數千石,以貿綿布,而視市直稍加米數,則足以少救涸轍之急。

    待秋又令換米充償,則亦必有贏,而在山城未爲失利,似或兩便,敢稟。

    」答曰:「問于守禦使以處。

    」 1月26日 ○甲申,雨雹。

     ○以李顯英爲大司憲,樸啓榮爲執義,睦性善爲校理。

     ○流義州府尹李廷楗于泗川,以侵虐軍民,擅用國穀之罪也。

     ○是時,備局大小文書,事係淸國,稍涉忌諱者,則緘封小櫃子,號曰密匣,隻令兵房承旨拆見之,故史官罕得記焉。

     1月27日 ○乙酉,晝講《詩傳》。

    承旨趙緯韓進曰:「臣往來南方,慣識其道之事。

    雖兵禍不及之處,而旱災甚慘,民不聊生,若及深春,十無一活。

    臣嘗記癸、甲亂離之餘,猶有公私倉積,以救飢者,今皆赤立,計無所施。

    賑恤之擧,雖或設行,道路行乞,可賴於此,許多生靈,何得遍及?唯願賦役之不緊者,鹹許蠲免,使民蘇息,則救荒之政,庶有益矣。

    」上曰:「災變孰非可憂,而兇荒之災,目前罔極之變也,予豈暫忘于懷?必有倉廩可發之穀,然後乃可救之,而八道同然,內外闆蕩,罔知攸濟,爲之奈何?淸國許封世子,今若請之,有出來之望矣。

    父子之情,何可禁抑,而予不敢輕許者,以此時又有冊使之支待,則民不堪命。

    」同知經筵金槃曰:「自上憂民之敎至此,凡在聽聞,孰不感泣?但世子之還,臣民之所顒望。

    民雖出役,豈敢怨憚?」特進官吳竣曰:「事有輕重,收之於百官,未爲不可。

    」趙緯韓曰:「外方校生閑遊者固多,而飢困之患甚於編戶。

    竊聞收布之令,及於此輩,臣恐騷擾興怨,有甚於加收民結也。

    」上曰:「此言是矣。

    」 1月28日 ○丙戌,上引見左議政申景禛、右議政沈悅、戶曹判書李溟,問之曰:「頃以歲幣事,廟堂有所議啓,其意似好,而能無弊端耶?」景禛對曰:「臣等反復思惟,專責民結,呼怨必多。

    三公以下,亦各出力,則百姓必有動念之理。

    外方無身役者,使之出布,以應一番大役,豈至於怨咨乎?議啓之意,要除民結一分之弊。

    」上曰:「大臣所見,皆然乎?」悅進曰:「臣意則恐騷擾之弊,又有甚焉者,故曾已陳箚矣。

    市井之民,前後出役,倚辦無窮,不宜一向誅求。

    二品以上受料稍厚,可以出布,而前朝官及六品以下,時當飢歲,窮餓者多,似難責以助力。

    外方品官、校生,皆田結應役者也。

    若以口數勒定,則其怨必倍,不如均收民結之爲愈也。

    」上曰:「此誠然矣。

    計口督納,則緻怨必矣;任其自納,則實數少矣。

    民必怨詈曰:『國家何不均賦於民,而乃爲此擧乎?』雲爾,則亦難強之矣。

    前年令納馬,今年又令納布,則有識之輩,雖不敢怨,在上之人,不亦未安乎?顧念該曹,亦未易專辦,分定若幹物於外方,而紙、席則除出奴婢貢布而貿易,皮物則隨便措備似可矣。

    」悅曰:「新田稅綿布,自前上納之數,一千九百同。

    今年則田結減縮,雖不比前數,而以此綿布,貿取皮物,亦似便矣。

    」上曰:「卿言是矣。

    」溟曰:「校生則固不可徵布,而相臣之意以爲,自王子、大臣至三品以上,當收捧雲,何以處之?」上曰:「予以此,不安於心。

    」僉曰:「今日臣子,誰敢恝然?」景禛曰:「受料參上以上及兵、水使、守宰,皆令出布,使渴悶之狀,聞于遠近宜矣。

    」上曰:「從略爲之,而邊將則尤不可收捧也。

    」悅曰:儲君在於異域,今已三年。

    今雖奏請,而其許送與否,固未可料。

    但彼旣以春夏出往爲言,今以秋冬等待,已極未安,而又有奏請使夫馬姑徐之敎,臣恐彼人或以爲,朝鮮輕世子也。

    「上曰:」近日狀啓必來,待此定奪。

    「上謂承旨金世濂曰:」近日都民飢餓如彼,外方之民,亦可推認,曾令各道監司賑恤矣。

    米穀出處、設局等事,何以料理乎?竝下諭而問之。

    「世濂曰:臣頃見通化門女人佩信符出入者甚多,問之則戚裡問安婢雲。

    此雖帝王親親之美意,而末流之弊,終恐至於宮禁不嚴。

    竊聞大殿、中殿信符,各有定數,而今則漸多雲,伏願省察焉。

    」上不答。

    悅曰:「畿民方饑,難辦大同米。

    請以山城米,移給宣惠廳,待秋收捧於民,直輸山城。

    」上許之。

     1月29日 ○丁亥,以樸守文爲持平,金世濂爲吏曹參議,李厚源爲同副承旨,洪靌爲刑曹判書,金榮祖爲同知經筵。

     ○晝講《詩傳》。

    講訖,同知經筵李景奭曰:「南以恭爲判書時,有才堪守令之薦,而到今加抄者六人,臣請言其爲人。

    鄭萱嶺南人,而非特學問,亦有將才者也。

    黃宗海在木川,大有士望。

    安邦俊、鮮于浹,皆留意學問上,乃一國之善士也。

    」上問:「鮮于浹何地人?」對曰:「平壤人,箕子之後也,尤當收用。

    聞其易學通明,蓋非凡儒。

    李見龍、韓振溟,皆以學行爲師傅矣。

    」上曰:「嶺南人材之府庫,卽今或有巖穴之士,而蓋未之聞耶?何其寥寥也?」景奭曰:「昔時有先生長者,倡明斯道,敎詔後生,而今則張顯光、鄭經世亦已雲亡,志學者寡矣。

    」景奭請申明守令濫率之法,上敎于承旨曰:「兇歉如此,濫率之爲害尤甚。

    政院更加申飭。

    」 ○諫院啓曰:「科擧設場時,嚴截內外,禁斷出入,乃所以重國試也。

    頃因該曹啓請,試官以下,使自傳餐,雖出於除弊之意,試場不嚴,後弊難防。

    若令該曹,量給若幹米、饌,略爲官供,則所費不多,國試亦嚴。

    請令該曹,參量擧行。

    」上從之。

     1月30日 ○戊子,瀋陽宰臣樸??、申得淵等馳啓曰:「懷恩君之女,自皮牌家,送人館所,要謁世子,一日果帶數三從人,來謁兩宮後,皮牌又邀臣??、臣得淵,設酒食以待之,皮牌辟左右,隻與其女,同坐而言。

    臣仍及冊封之語,則皮牌答言:『請立嗣君,有國之不可已。

    皇帝之太子、國王之世子,固無異同。

    但此事,唯在皇帝心裏,朝鮮苟能奏請,萬無不從之理。

    我主管內事,亦當從中緻力。

    』雲。

    初,懷恩君德仁之女,年纔及筓,被擄於江都,淸汗以爲侍女。

    其後以皮牌博氏,戰功最多,以其女賞之,其女自以爲國族,緻力東事雲。

    」又馳啓曰:「龍將使鄭命壽,傳言於臣等曰:『此處旣許世子冊封,若或遲延,則恐有後悔,奏請使須速入送。

    』雲。

    其意蓋以淸國,有秣馬之令,欲使及於皇帝西行之前矣。

    」 ○淸國移咨曰: 極東居民慶河昌及其子其羅囉隻、屯阿等,叛據熊島,不肯進貢。

    其地近朝鮮地慶興府,常往來交易,着發舟師一千,攻取熊島。

     備局以爲不可不許,上從之。

     二月 2月1日 ○己醜朔,流星出貫索星下,入匏星上。

     ○奏請使如瀋陽。

    其奏文曰: 臣長子??,前妃韓氏之出,性本仁孝,序爲世嫡。

    臣旣蒙恩再造,寵典已完,則所宜隨請建儲,而有所不敢。

    彜章曠而未擧,國情久而愈鬱。

    據例陳請,在所不已。

    伏乞皇上,特命該部,誕降誥命,使小邦宗祧,得有攸屬,而擧國臣民,獲覩寵光,不勝幸甚。

     兼附請封王妃,其奏曰: 臣正妃韓氏,不幸早世,祥事旣過,配耦久缺。

    上念宗祀之重,下循庭僚之請,已納漢原府院君趙昌遠女爲繼室。

    請封寔有舊典,乞頒恩誥,以慰東土臣民之望。

     2月2日 ○庚寅,晝講《詩傳》。

     ○設賑恤廳于宣惠廳,以呂爾徵爲賑恤使。

     ○立祀于南漢山城,祭溫祚王,改書位版,稱百濟始祖王。

    禮曹以東史及《輿地勝覽》,皆以溫祚王書之,而世代綿邈,其名號及謚號,不能分辨,依東史所錄,書諸位版,答曰:「溫祚,似是名字,直書位版如何?」禮曹請以百濟始祖書之,命加王字。

     ○戶曹啓曰:目今雖曰省冗官,而冗官尙多;雖曰省浮費,而浮費尙多。

    或有身居外方,而遙授國廩者;或有託名邊將,而料歸吏手者,其他靡費之事甚多。

    請依諫院啓辭,逐一節省,無爲應文之歸。

    「上從之。

     2月3日 ○辛卯,諫院啓曰:「束伍闕額,因備局啓辭,今年秋成後,當使之充定矣。

    此係軍政重事,固不可少緩,亦不可輕議。

    而但大亂之後,因之以大無,孑遺之民,散而之四方。

    此時又有搜括定軍之擧,則事未易就,而徒貽騷屑之弊。

    今若稍寬年限,漸次搜定,則自無擾民之弊,而軍政有着實之效。

    請令該曹,更加參商處置。

    」上從之。

     ○京畿高陽地,有賊夜入宗室帶山君宗胤家,殺宗胤及崔珷,後得其賊,卽宗胤、珷之奴也。

    禁府設三省鞫之,皆服,遂以弑主之律誅之。

     2月4日 ○壬辰,朝講《詩傳》。

    講訖,參贊官李敬輿曰:「經幄之臣,必久於其任,乃可討論經傳,進講勸學,而近來三司之官,朝授暮改,等閑經過,誠極寒心。

    」上曰:「臺諫無旬望行公者,而人物眇然,該曹何以備擬?呈告紛紜,未有甚於今日。

    古之爲諫職者,或至七年之久,而今則以予爲不足與有爲,而棄之耶?抑以久於其職,則謂之無廉恥耶?廢朝時有千招萬招之說,今此呈辭之人,亦千呈萬呈而不已,政院何得不捧乎?如或終始不捧,則必呈疏求遞。

    臺諫非但匡君之過,一國憲章,皆所糾察,而數遞如此,使百度廢弛,是何心哉?且人非堯、舜,安得每事盡善?臺諫亦非聖人,惡得一生無過?前雖有所失,而更居是職,宜其改勵當官,何至託引曩愆,期於遞免?大臣必須深思,而矯其弊也。

    」沈悅曰:「臺閣亦人臣也。

    以此停當之後,豈有復踵前習者乎?」上曰:「紀綱掃地,六卿亦將曠闕。

    閔馨男纔被臺評,洪靌何敢呈辭?當此之時,有識之人,尤宜顧念事體,而衆皆如此,國事如何?」悅頓首曰:「此,臣等之罪也。

    」上曰:「大臣亦不但摠持體面而已,凡世務所關,皆宜論辨。

    」大司諫崔惠吉,請刑曹判書洪靌從重推考,上曰:「依啓。

    」沈悅曰:「賑恤廳自今日開局,而就食者,皆常人、丐乞之徒,至於士族寡婦,則不忍親受粥飮雲。

    令各部査出,以乾糧分救似便。

    」上曰:「此雖似便,而若開此路,必多奸僞。

    先王朝賑恤之時,何以處之?」悅對曰:「先王親臨龍山,頒給乾糧,臣目覩老羸男婦,歌呼聖德矣。

    」悅又啓曰:「在外人不爲擬望之事,有聖敎矣。

    近來仕宦,異於平時,流離鄕外者,遞官便歸,因此廢棄,甚非收拾人才之道。

    而隻取在京人,苟充注擬,豈濟艱之政乎?」上曰:「危亂之時,世祿之家,不顧國事,無意仕宦。

    雖用此輩,心不在公,無所裨益,徒煩往來,故使之勿擬耳。

    」敬輿曰:「臣猥兼大司成之任。

    頃往館中,則居齋儒生,至有五十餘人,而科擧之後,則必皆散去。

    臣於此任,固非擬議,設使擇人而任之,敎無所施矣。

    」上曰:「何以則可使多士恒留泮宮耶?」敬輿曰:「當此大亂之餘,雖朝士尙難在京,儒生聚集,勢固未易。

    然臣聞,古有求仁、志道、養蒙之齋,以爲分科敎士之規。

    今亦略倣此規,三科各以二十人爲額,四學各置五人,則竝八十人也。

    使之鹹聚館學,分處三齋,安其居處,豐其廩食,則養士之道得矣。

    竊念,天下之事待人而行。

    必欲行此,師儒之長,不可不擇。

    如臣萬不近似之人,不可冒居,請遞改。

    」上謂沈悅曰:「此言何如?」悅曰:「培養人才,極是好意,而當此闆蕩之時,決難豐其廩料。

    待秋成,方可行矣。

    」上曰:「成宗朝館學儒生,有濟濟之美。

    成宗大王至德,足以感化多士,而亦必有振作之擧。

    未知用何道也。

    」悅曰:「成宗朝右文之化,至矣盡矣,人才之蔚興宜矣。

    近來國家多事,未遑於此,勢所固然。

    抑恐聖上崇儒右文之治,有所未盡也。

    大槪作成人材,皆在師儒之得人。

    文學、雅望,無踰於敬輿,久任責成,則必有其效矣。

    」上曰:「然。

    」 ○玉堂上箚曰: 今日朝講時,自上出禦講殿,大臣以下鹹造閤門,而掌令趙重呂最晩來詣。

    至於請退時刻,旣有稽慢之失,且無引咎之擧,將何以仍處臺閣,正官邪,尊國體乎?掌令趙重呂,請命遞差。

     諫院又請罷職,上從之。

     2月5日 ○癸巳,政院啓曰:「取考典獄署囚徒,則罪人多至五十餘。

    雖在常時,固不可久滯獄囚,況今飢饉方急,癘疫亦熾,疏決輕重,一日爲急,而刑曹判書洪靌以病呈告,參判許啓以相避不得行公,參議李德洙在外未及來,合有處置之擧。

    」答曰:「參判、參議竝改差。

    」 2月6日 ○甲午,流星出柳星下,入井星上。

     ○以趙壽益爲執義,洪茂績爲掌令,南老星、鄭泰齊爲正言,許舒爲社稷署參奉。

    舒,綾昌大君賤妾女壻也。

    大君早沒無後,其女及筓,上憐之,擇壻嫁之,至是除官。

     ○新設判官於黃州,掌印、臨民,一倣北靑、鏡城之例。

    從領議政崔鳴吉之議也。

     ○備局啓曰:「臣等伏聞筵中聖敎,慨然於紀綱之頹廢,責勉臣等,使之振肅,臣等不勝瞿然。

    臺諫作人主耳目,指斥乘輿,論劾大臣,乃其職耳。

    臺閣事體如此,雖大臣,不當糾劾。

    然事係違法,則豈可以臺閣之故,置而不論乎?前持平鄭知和,聞其父病,出往江外,翌日還來,仍卽避嫌。

    其父有病,則所當呈告往省,而冒法出外,已極非矣。

    然此則奔救父病,猶有可諉。

    前正言李汝翊,稱病闕直,旋卽辭避,其蔑法故犯之狀,極其駭愕。

    鄭知和從重推考,李汝翊依法罷職宜當。

    」上從之。

     ○瀋陽宰臣申得淵、樸??等秘密馳啓曰:「正月二十一日,以沈志祥封爵事,有朝會之擧,世子、大君往參。

    纔詣闕外,刑部之官率五六人而來,要見講院官員。

    司書金宗一出見之,刑部官引去僻處密問曰:『朝鮮賂銀二千六百兩及雜物七駄於鄭命壽、金石乙屎等,而勑行回還後,追載入送。

    且皇帝前所獻柿、梨各一千顆,兩譯盜減雲。

    沈姓人旣以此發告衙門矣。

    』仍出物目,列錄示之曰:『此皆誠然否?』宗一以不知答之。

    臣得淵與鄭雷卿守宮,下人忽報刑部官等到門外,招出講院書吏姜孝元雲。

    孝元出去之後,下人又報孝元於刑官所問,以詳知答之雲。

    雷卿在座,有驚動之色,且笑曰:『孝元必自當之。

    』俄而刑官欲見講院官員,雷卿遽起曰:『當相見於本院。

    』臣問:『欲以何辭答之?』雷卿不答而去。

    使人密探,則雷卿與刑官入坐,屛人密語,一如孝元所言雲。

    移時後入來,始問其事,雷卿曰:『有被擄人沈天老者,以鄭、金兩譯之事,發告衙門,姜孝元因其問,旣已立證,故我亦不敢諱,據實言之。

    』世子聞之大驚,下令於內官羅嶪、宣傳官具鏊,使之密問於孝元,則其事非孝元所自爲者,鄭雷卿、金宗一實主之,而臣等兩人及館中大小之人,俱不預知,將有莫測難處之事,上下憂懼。

    居二日,刑部官率鄭、金兩譯,又來館門外,招雷卿等三人,更問前日之事,而宗一則初旣以不知答之,故令還入,隻留雷卿及淸譯崔莫同等。

    雷卿所答,比前尤詳,強欲自直,而刑官以爲:『前後所贈物件,旣非雷卿目見,且無可證文書,所謂傳給之人,亦以出去爲言,似是虛事。

    』遂起去。

    臣等入達曰:『兩譯及龍將等,怒氣甚盛,勢將叵測。

    急先重罪姜吏,仍黜送鄭雷卿,請罪於本朝,以解其意。

    』世子亦以爲然。

    臣等同坐館門,捉出姜吏,從重決棍於大路衆見處。

    刑部卽招鄭雷卿、姜孝元等而去,未幾又招臣等,兩人卽馳往,則雷卿與兩譯,跪於庭中方對辨,刑部王質可、龍將以下十餘人,分壁列坐,臣等坐其末。

    質可發言,龍將傳之於臣等曰:『雷卿等謀害兩譯之事,世子及宰臣,亦皆預知乎?且雷卿則曰:「其文書焚之於樸侍郞下處。

    」孝元則以爲:「焚之於講院。

    」雲,兩言不同何也?』臣等恐貽國家罔極之禍,不得不對以不知。

    質可以下唯唯,卽令還去,臣等具達於世子。

    俄而龍將及刑官二人,遽到門外,招臣等及鄭雷卿、姜孝元,傳皇帝之言曰:『雷卿謀害兩譯之狀,已盡敗露。

    世子、宰臣亦預知之乎?國王設有所贈,而其臣告之,則是謀陷國王也。

    朝鮮之人亦是吾民,當以吾法治之。

    』卽使人反接雷卿、孝元。

    且曰:『世子若不預知,必須盟誓,而殺於此地,然後可知實情。

    』世子出見曰:『專蒙皇帝恩德,得以安存,不意今者,所率臣僚強其不知,有此妄作,緻勤皇命,益增慙悚。

    非但吾所不知,宰臣等亦皆不知,盟則可爲,而但本國之法,世子不得擅生殺,必須啓知國王,然後可以處置。

    』二十七日,龍將等三人又來,使世子跪聽帝命,更申昨昏所言,而益加詰責曰:『勑書中有切不爲私相賄賂之語,國王若果贈給,則是國王有罪也。

    設有所給,而其臣告之,則是臣告君也。

    館中之人及世子,預知而告之,則是世子亦有罪也。

    若不殺告者,則是國王及世子,互相通議也。

    若欲發明,則盟而殺之可也。

    世子不能自擅,欲稟國王之言甚是。

    拘留告者,送人往來後處斷。

    』世子答曰:『帝命固不敢違越,而但在此殺之,則國人之所不見,何以爲戒?出送我國,俾得嚴鞫正罪,方爲得體。

    如或不信,則淸國之人偕往亦可。

    』三人齊聲曰:『國王若預知此事而告之,則出送而殺之爲可。

    今者雷卿在此,自爲謀計,事係此處,不可出送。

    』其意蓋逼迫之,必欲逞憾而後已,言之哽塞。

    世子下令曰:『鄭雷卿非但侍講日久,自出城挺身陪從而來,備嘗艱險,功勞倍多,而遭此罔極之禍,極可矜惻。

    欲躬詣闕下,待罪陳辨。

    』臣等相議入達曰:『此國之習,若伸救罪人,則輒疑同參。

    彼方以本國預知爲言,決不可輕易開口。

    』遂止。

    雷卿之謀,本出於李龍、李聖詩,金愛守等之結怨於兩譯,以爲報復之計,則亦非雷卿等先自生意。

    若引此輩,則雷卿之禍,似或少紓,故世子又使臣等,勸爲援引更辨。

    雷卿以爲:『李龍等從前見敗之人,若傳相告引,獄事滋蔓,則不無重貽國家之禍雲。

    』故亦不敢強使之引告。

    宗一則出置質子館,以待朝命,而雷卿宗一等,別爲一疏,具陳始末,竝以別紙馳啓矣。

    」其別紙曰: 臣等狂愚謬妄,自底罪戾,萬死無惜。

    臣等竊見,淸國待我之道,槪從寬厚,而中間捏搆,必欲作害者,專是兩譯之爲。

    非但梟獍之惡,得於天賦,贓賂旣多,人言漸盛,遠嫌之計,不得不爾。

    臣等私相悲憤曰:「國力、民命,將盡於兩譯之手。

    」勑行時橫恣,贖人時操縱,固不足勝言,而此處爲患,日異而月益,目今如此,其末如何?此國凡幹謀議,諸王之外,雖任使如龍、馬,實不得預聞,況衙門一譯舌,何能有無於此國哉?雖然,兩間傳語,全憑此輩。

    若果示恩,而渠不作害,則盡力賭其歡,固其宜也。

    兩譯則不然,受賂多則作害甚,特其力有所不及耳。

    害我自固之心,無所不至,與其賂之而終未得免禍,無寧圖之而雖不得除去,使淸人明知兩譯有顯隙於行中,或一策也。

    臣等乘憤妄料,大槪如此矣。

    昨年禮部通事金愛守者,發兩譯姦贓。

    弼善閔應協掌行中盤纏,故刑官來問於應協,而愛守狀辭,兼侵龍、馬,不得不答以不知。

    然若稱帝命而更詰,則應協亦欲輸實矣。

    該部隻笞罰愛守,而兩釋之。

    厥後自中不悅者,爭相欲發,來探臣等之意,臣等慮其踈迂,皆不應諾矣。

    李龍、李聖詩俱是關西士族,不忘本國者。

    皇帝自西還數日,聖詩以龍將意,來言於臣等曰:「兩譯有百害於本國,而公等容護至此何也?」臣等答曰:「不易之事,何可輕應?」聖詩曰:「此事但得公輩一諾,則其成易於折枝。

    吾輩自當辦得耳。

    」臣等答曰:「吾輩隻當謹默苟度而已。

    」厥後聖詩密通曰:「今番貿來梨、柿乃八高山共分之物,而兩譯如是盜減。

    此處之事雖少,必有告訐,況此則聽聞者多。

    若有某人謂:『兩譯與館中通議減獻。

    』雲則八高山之衆怒,何以當之?吾等此擧,斷斷爲本國及公等,千萬勿疑。

    」臣等不爲深究利害,隻思事發於八高山齊怒之後,則館中亦難自明,仍爲許諾。

    聖詩曰:「必以講院下人爲證,然後狀辭有據矣。

    」臣等見院吏姜孝元,常憤兩譯之爲,因以微意探之,則孝元挺身請當。

    仍令孝元,一二番往來李龍家,與所謂沈天老者面約,而臣等數戒兩李,愼勿急發雲者,蓋恐問安使未竣事前,有所紛鬧故也。

    使行發去之日,臣宗一陪世子赴闕,臣雷卿守宮在館。

    忽有刑部官四人,持蒙書一帖而來,呼出講院官員於衆會之處。

    宰臣樸??催臣出對,臣宗一於稠中,應對不便,答以不知。

    刑官曰:「講院官非掌文書者乎?何爲不知?」臣答以有同僚主之,非吾所掌。

    刑官退往館外,辟人甚嚴,招問姜吏之後,繼招臣雷卿。

    臣出見則稱:「以皇帝有問,不可隱諱。

    」因將勑使時,兩譯之留置蔔物於灣上,追後輸來曲折及盜減梨、柿等事,緊束鉤問。

    臣初示難洩之色,刑官再三迫促曰:「罪在受者,授有何罪?」臣答曰:「其時俺適承令,出往本國義州,通事崔得男者,果爲此言,而所留之爲某物,則俺亦不問。

    梨、柿則差員領來之日,兩譯除出千柿、千梨於館所。

    世子謂:『國王享上之物,奈何擅減?』兩譯曰:『凡事,一信吾言可也。

    歲時臨迫,則自當處置。

    』雲,歲前一二日,果然取去。

    此則非館中所知,鳳凰城盜減之物,尤不得預知。

    至於使臣贈遺之事,借口傳語,不無人情,此豈爲罪乎?」雲則四人起去。

    過一日後,又有三人來問,臣之所答,一如前日。

    其中首坐者,頗右兩譯,謂臣曰:「雖有贓物,旣已盡用,無所現捉奈何?」臣答曰:「皇帝所問之事,雖不敢不以實對,俺與兩譯,俱以本國之人,朝夕相見,今已三年,豈無相親之心?兩譯若免罪,俺等亦幸。

    」三人曰:「柿、梨之數,必有置簿於衙門,吾將往考。

    」二十六日,衙門譯輩來,招臣雷卿及姜孝元,往刑部,引問前事,臣之所對,槪如前言。

    卽又招緻兩宰以問之,兩宰答以不知。

    昏後龍將及刑部官來言:「鄭雷卿之言,與宰臣不同,此必因嫌而發。

    」往復詰責,事竟至此。

    此緣臣等素性狂妄輕淺,不議於館中上下,遽爲李龍輩甘言所瞞,不忍小憤,貽國家大辱。

    伏願亟正臣等之罪,以爲後人之戒雲。

     2月7日 ○乙未,備局諸臣以鄭雷卿事,論議不決,鹹曰:「依宰臣狀啓之意,直許科斷,毋使本朝君臣,竝被疑阻。

    」吏曹判書李景奭獨陳箚以爲: 直許彼之處置,則斷無活理。

    今若別遣使臣,先陳驚謝之意,請緻之本國,窮訊處置雲,則或可見許矣。

     備局以密匣,搆一啓辭入啓。

    上引見大臣、備局堂上、三司長官,前置備局啓辭而問之曰:「無罪士大夫,任其戕殺,予實不忍。

    此外更無善處之道乎?」左議政申景禛曰:「若自此快許,則或有萬一之望。

    」上曰:「予意則不然。

    旣已結怨於用事之人,發告之擧,又至於再。

    非但命壽深欲洩憤,衙門亦必有懲後之計也。

    」右議政沈悅曰:「昨日回啓時,皆不忍措語,而事已至此,極難善處。

    大槪鄭雷卿,旣陪奉東宮,往在虎口,一步蹉跌,生死立判。

    而除一鄭譯,欲做何事?隻是生事國家,移禍朝廷而已,烏得無罪?事已至此,末如之何矣。

    皇帝每以寬大自誇,如或見原,此大幸也。

    」上問左右曰:「諸卿之意如何?」綾城府院君具宏,禮曹判書李德泂、綾川君具仁垕、戶曹判書李溟等,皆以直許快斷爲是。

    李景奭進曰:「小臣之意,已盡於箚辭中矣。

    」副提學李敬輿曰:「鄭雷卿處事輕妄,非但禍將及身,貽辱國家,而聖念之隱惻如此,死亦何憾?但若依李景奭所言,差遣別使,以陳驚謝之意,且許處法之宜,或有許贖之事,則官給其價,使之周旋如何?」上流涕曰:「聞雷卿有老母,而且是獨子雲,予不能爲懷。

    我國之人,死於異域者,孰非慘怛,而雷卿久在經幄,密勿相接,忽至於此,不忍言不忍言。

    」淚濺禦屛,左右慘然。

    敬輿曰:「反復思之,急遣使臣,差有益矣。

    」景禛曰:「雖遣使臣,於雷卿生死,必無所益。

    」上曰:「雷卿何以不知鄭命壽與龍將輩,相爲腹心,而乃爲此擧耶?原其情事,則目見其痛惋之狀,但欲爲國除害,而竟陷於此,慘痛之懷,何可勝堪?雷卿自山城,直向于彼,待其遞還,欲酬其勞,豈知有今日之事乎?」上又曰:「若遣使臣,則亦當有方物乎?」悅曰:「使臣何必差送?擇遣軍官中伶俐解事者爲便。

    」溟曰:若遣使則彼益生疑,不如不遣。

    「景奭曰:」愚臣所見異於是。

    遣使陳謝,有言可執,隻請裁處,有何觸忤?幸而皇帝許之,則龍將亦豈搪塞?且聞樸泂之言,則雖曰拘留,而猶置館所。

    今若遣使,則或有救解之勢雲矣。

    「上曰:」彼或疑我有救解之意,則反似有害,送使則果似不便。

    隻遣差人,善爲酬答可也。

    「上又曰:」金宗一之代,從速差送,使宗一,自然出來可也。

    「景奭曰:」咨文末端,將以情跡可疑者,使之出送推治爲辭矣,群議如此,姑勿擧論可乎?「上曰:是故,付標于啓辭以下矣。

    近觀淸國之意,趁速擧行則喜,緩其回報則怒,雖以齎咨官定送,必以今日發送。

    」上又曰:「萬一許贖,則以館所所儲之銀先給之,未準之數,則追送之爲當。

    」悅進曰:「小臣今因雷卿事,復有陳達之言矣。

    斥和之臣,罪廢已久,而迄無收用之擧。

    竊念,謀國經國,其道固異。

    謀國者不爲時議所動,而相機處變可也。

    何可專主和議,排擯一隊人乎?斥和諸人,以淸人之故,死者亦多。

    今若疏釋其生存者,則人心庶可少慰矣。

    」上曰:「此豈斥和?乃誤國也。

    若奉表稱臣,則臺諫之力爭固宜。

    而其時之事,不過遣使緩禍之計,而此輩阻梗於其間,使國事終至於此,罪豈淺乎?所謂不動於時議者亦不然。

    大臣聞臺論方張,而直行己意,勢所不能然耳。

    雖係當爲之事,臺閣方論執,則君上亦不得任意斷行,大臣何能不動乎?節節誤國之罪,何可勝言?其時言者多有不祥說話,後皆符合,有同言讖。

    到今思之,大抵無福之人也。

    」上有怒色,左右默然。

     ○鄭雷卿妻尹氏上言于禁府當直,乞於咨文中,添入願贖一款語,以爲一分可望之地,上命開諭而遣之。

     ○大司憲李顯英以其質子徽祚,辭連於鄭雷卿之謀,不敢入侍,上箚待罪,乞遞職名,上溫諭不許。

    徽祚與被擄人李龍相善。

    鄭雷卿、金宗一旣納李聖詩之謀,以小紙招徽祚語之曰:「君與李龍相知乎?自此勢難直通,當送姜孝元於君,君可指送。

    」徽祚頷諾而去。

    雷卿、宗一招孝元曉之曰:「淸譯鄭命壽、金石乙屎作害無窮。

    汝亦食國家廩料,豈不憤乎?已得可除之便,如有一人呈文,而衙門來問於汝,則以吾等所錄之意答之。

    」仍以沈天老發告事,書小紙示之,送姜孝元於質子館所曰:「李徽祚有書冊,欲改寫,汝可進去。

    」徽祚以謾辭言之曰:「汝處有粉,而有欲買者,偕我奴進去。

    」孝元隨其奴扺一處,卽戊午被擄人李龍家也。

    五六人同坐,龍曰:「前日金愛守爲我國謀事,不成而被罪,我亦爲我國謀事而被罪,吾兩人不敢更圖。

    今因李公所言,而求得沈天老者,此人素善立訟,故已爲定奪於講院。

    早晩衙門以汝出納文書招問,須以曾所詳知對之。

    天老在此,今可見面。

    」孝元歸報館中後數日,徽祚言於雷卿以爲:「李龍來見我曰:『若再送孝元,則當指敎其所答之言。

    』雲。

    」雷卿送孝元聽其言,刑官來問時,以此答之,往復相通,實因李徽祚爲紹介雲。

     2月8日 ○丙申,上命召對,講《詩傳》。

     ○校理李裯獻《主一箴》,答曰:「爾所投進之箴,無非精一之道,操守之法,予當朝夕省覽,以自勉焉。

    」賜虎皮一領以賞之。

     ○以尹絳爲副校理,柳潁爲副修撰,李烓爲弼善,李慶相爲司書。

     2月9日 ○丁酉,禁府請拿來金宗一,下敎曰:「淸人所見處,以鐵索繫頸以來。

    」 ○備局密啓曰:「臣等頃於搨前以鄭雷卿情雖可矜,罪則有之,不可不快許施律之意陳達,則自上特下惻怛之敎,俾以本國法例,朝士則必須鞫問處斷之意,措辭製咨,故臣等將順聖意,依此撰出,而私心竊以爲未安。

    今此崔鳴吉榻前之言,卽臣等之意也。

    伏見聖批以彼雖不快,亦不至激怒爲敎,臣等竊以爲不然。

    彼旣懷不快之心,則事事生梗,雖不至因此加兵,而種種難處之患,有不可言。

    大槪雷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