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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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十六年大明崇祯十年 春正月 1月1日 ○乙醜朔,上於宮庭設位,西向中原哭拜,爲皇明也。

    是時,內外文書,多用淸國年號,而祭享祝辭,仍用大明年號。

    〈史臣曰:「聖上哭拜之禮,出於朝宗之誠。

    苟能擴充此心,終始不懈,則雪恥亦可期矣。

    今日屈辱,曷足爲病哉?」〉 ○副提學李景奭獻元日箴,其箴曰: 一年三朝,萬物皆春。

    天道之元,君德惟仁。

    願自今始,日新修身。

    孶孶不息,舜鷄之晨。

    勤勤講論,晉接之頻。

    毋忘在莒,恒念去邠。

    孤城風雨,露禱之辰。

    此心敢忘?備嘗艱辛。

    矧方夭椓,災沴薦臻。

    八路牛盡,百無一犉。

    不耕何食?田卒荒榛。

    富亦雲急,哀此窮貧。

    特垂惠鮮,亟濟涸鱗。

    欲止屠宰,宜自宗禋。

    惟誠克享,角握奚珍?疊遣繡衣,廣加咨詢。

    悉祛宿弊,大慰顰呻。

    如昭儉德,盍先宮嬪?四方攸則,俗反於淳。

    任他罔利,非是親親。

    競占魚鹽,滄海無垠。

    罔咈法語,言路恐湮。

    歷觀古昔,政擧由人。

    說興於築,尹起於莘。

    周載于車,漢蒲其輪。

    冀賜一劄,方面之臣。

    俾用誠求,優之以賓。

    倚毗責成,庶見亨屯。

    《詩》亦有雲,邦舊命新。

    重興之業,多難之因。

    適當元日,拜獻丹宸。

     答曰:「觀卿所進之箴,誠深言至,實合採用。

    敢不服膺而力行哉?」 ○副修撰尹文擧上疏曰: 當南漢議送斥和臣之時,臣以父之故,妄引諸人於不測之地。

    是臣於國爲不忠,於親爲惡子,於人不祥,於義悖乖。

    當受罪蒙惡,終身自廢,不宜冒居論思之地。

    亟賜遞改。

     從之。

     1月2日 ○丙寅,禮曹啓曰:「上年十月,因天變,避正殿已累月,而今又歲飜,自今日還禦爲當。

    」上從之。

     1月3日 ○丁卯,以金汝鈺爲司諫。

     1月4日 ○戊辰,瑞山郡守李晉哲、靈巖郡守李慶綿、新溪縣令鄭好信辭朝,上引見,勉以恤民。

     ○引見戶曹判書沈悅、工曹判書李時白、副提學李景奭、刑曹參判任絖,上謂李時白曰:「南漢糧餉見存者幾何?」曰:「四千餘石。

    」又謂沈悅曰:「京倉所儲幾何?」曰:「三萬餘石。

    」上曰:「山城軍餉,可能滿二萬石耶?」曰:「移緻京倉米,且運水上諸邑田稅,則可萬餘石矣。

    」上曰:「待氷解輸入。

    」悅曰:「臣意,江都亦不可不收拾也。

    」上謂時白曰:「江都、南漢,如不能一時收拾,則於卿意何擇?」曰:「江都,舟楫所通,可以號令諸道,而南漢則受圍之後,內外阻絶,已驗於前日。

    以此言之,南漢不如江都也。

    」上曰:「南漢距京城不遠,大將當入守,江都地方闊遠,防守未易。

    不幸南邊有警,則西幸之外,更無他計。

    喬桐形勢如何?」悅曰:「其島不廣,而水勢不合於行船,蓋小江都也。

    」上曰:「禦敵之具,莫如大砲,而去年山城亦不措置,是爲大欠也。

    」時白曰:「方欲措備,而銅鐵不足,故未能如意矣。

    」上曰:「江都曾有沿邊設柵之議,而地方甚廣,何能盡設也?」時白曰:「隻設於要害處而已。

    」悅曰:「木柵易朽,恐不如土城。

    」景奭曰:「木在水中則不朽。

    前朝所設之柵木,至今尙存雲矣。

    」上謂任絖曰:「卿所管舟師,其能檢察乎?」絖曰:「春防已迫,無一事措置,誠極惶恐。

    雖有船艦,格軍不足,或以本邑束伍,移充其數似當。

    」上曰:「令廟堂議處。

    卿當何時往巡耶?」絖曰:「二月間當下去矣。

    」上謂景奭曰:「卿專管貿牛事,將何以貿來耶?」景奭曰:「今當貿取於蒙古地。

    臣以必就牛價最歇處買來之意,言於差人矣。

    且目今災異疊見,民力蕩竭,宗廟祭享之物,亦當從便量減。

    其中中脯,牛疫後尤難措備。

    沈悅在此,可以稟定。

    」上謂沈悅曰:「於卿意何如?」悅曰:「景奭之言是矣。

    變通爲當。

    」上曰:「獵取獐鹿而代用何如?」悅曰:「似好矣。

    」 1月5日 ○己巳,慶尙監司李敬輿上疏乞解職,歸見病母,許之。

     ○以李時白爲兵曹判書,具宏爲工曹判書,尹鳴殷爲副校理,睦行善爲修撰。

    〈時白素忠實。

    南漢之被圍也,守堞諸軍,逼出斥和臣,而獨時白之軍不動,士論多之。

    〉 1月7日 ○辛未,兵曹判書李時白上箚辭職,答曰:「卿忠誠過人,才智俱優,實合此任。

    宜勿控辭,速出行公。

    」 ○備邊司請三南監司依兩界例,二朞爲限,以爲責效之地,上不許,隻命擇有才者仍任。

     ○戶曹啓曰:「山城軍糧,待解氷輸入,當準二萬石之數,而京倉所儲,放料後餘存者,二萬餘石。

    先將大米九千石、小米一千石,賃船運緻山城下,且以水上田稅七千餘石,直捧於山城,則庶可充其數矣。

    」答曰:「隻送萬石,似涉略少,加磨鍊送之。

    」 1月8日 ○壬申,流星出天廚星下,入北方。

     ○以金壽賢爲吏曹參判,全湜爲大司諫,兪?爲修撰,姜大遂爲司諫,徐祥履爲掌令。

     ○巡檢使任絖請令三南兵使,廣募射夫,分防於各浦,仍行會列邑,而無一人應募者。

     1月9日 ○癸酉,備局啓曰:「慶尙道上年赴援軍未還者,多至八百八十餘人,而一年已盡,尙無形影,則其死必矣。

    事極矜惻,朝家恤典,理宜均施。

    請與戰亡者,一體施行。

    」從之。

     1月10日 ○甲戌,上晝講《詩傳》《小弁》篇。

    參贊官李景奭曰:「讒言之禍人國家,籲亦慘矣。

    雖在父子至親之間,而尙如此,況其他乎?爲人君父者,審察而舒究之,有如此詩,則臣子之被誣者,庶得暴白,而讒言無自而入矣」上曰:「何以則使讒言不得售乎?」景奭曰:「不過公與明而已。

    王者如天地之公,公而無私,則讒不能間;如日月之明,明而照物,則邪不能蔽。

    苟能盡公明之實,而無偏黨之失,則君子登庸,小人黜伏,讒言之害,非所畏也。

    」上曰:「氣質昏濁,則雖欲公明,不可得也。

    如漢昭帝知桀、安之讒,察霍光之忠,非天資明睿,而能之乎?」景奭曰:「人君若能加意本原之地,益篤精一之功,則罔覺厥德之修,而不期公而自公,不期明而自明矣。

    」講訖,承旨金光煜曰:「歲抄之法,在平時,十年爲限,而亂後逐年擧行,奸吏之受賕日滋,民生之被侵無已。

    此爲今日之巨弊,不可不變通。

    今雖未復十年之規,以三年爲限如何?」上曰:「逐年搜括之弊,果如此矣。

    然物故及年滿之代,不可不趁時充定,此則似難容易言之。

    」光煜曰:「各邑不得年壯男丁,率以五六歲之兒充定。

    未離慈母之懷,卽爲丁壯之後,民安得不怨且苦乎?雖以年未滿者充定,而應役則以十五歲爲始似當。

    」上曰:「年未滿者,勿定軍役,曾已申飭,而猶有此弊,守令不能奉行之緻也。

    」光煜又曰:「王妃揀擇之時,勿令盛飭,務從儉素。

    」上曰:「雖在平時,有識之家則不以紗段爲飾,況此亂離之餘乎?雖着木綿衣,亦宜矣。

    該曹以勿着段絹事,知委于中外可也。

    」韓汝溭曰:「舊例,王妃揀擇時,王大妃揀擇處女,而今者自上親揀,似未妥。

    當使解事宮人,替行可矣。

    」上曰:「事係重大,不宜徒取容貌而已,似難容易言之矣。

    」 ○都承旨尹暉免。

    暉被彈之後,陳疏請遞,許之。

     1月11日 ○乙亥,黃海監司李碩達馳啓曰:「本道逃潰軍,旣下贖米徵布之令,而改令罰防於淸北。

    雖使此軍耕農,其所補餉,不至大益,而數朔罰防,有不足以嚴軍律,莫如依前徵布之爲愈也。

    」備局回啓曰:「逃潰之軍,不置之法,而減死罰防,恩莫大焉。

    初有徵布之令,而隨時變更,俱有所不便。

    旣以屯耕爲定,則今不可撓改。

    」上從之。

     ○以徐景雨爲都承旨,崔葕爲左承旨,金應祖爲掌令。

     ○哨官姜瑞等十五人,上疏請釋金自點,政院卻而不受。

    瑞等指以杜塞言路,再呈其疏,始入之,上曰:「事甚猥濫,還出給。

    」〈史臣曰:「自點身爲元帥,以賊遺君,其罪固難容誅,而終止竄配,得全首領。

    擧國之人莫不憤惋,而瑞等乃敢陳疏請釋,其不畏公議,恣意營救之狀,豈但猥濫而已哉?蓋瑞等,自點手下親密之人,抑自點陰囑爲此疏,妄希蒙宥歟?尤可痛也。

    」〉 1月12日 ○丙子,流星出鉤陳星上,入北方天際。

     ○上命拿來徐佑申於配所,更鞫之。

    禁府請還發配所,答曰:「從重決杖,定配于南漢山城,使之立功自效。

    」 ○淸國送大魚、燒酒,魚大五尺。

    上下敎曰:「回答咨文以黃衣作貼,大柚子三十枚,書於單子中以送。

    」 1月13日 ○丁醜,勑使回還時,義州刷馬三百餘匹,廟堂請移咨該部,酌定駄數,判中樞金藎國上箚曰: 英、馬兩人,專管東事,不可以貪濫之狀,聞於上國,惹起疑怒。

     上從之。

     ○右議政申景禛啓曰:「臣與守禦使李時白,往南漢山城,看審望月臺及東格臺,則外設砲樓,功役甚鉅,而不可以事力之重難,而遂廢不擧。

    其興造形勢,圖畫以進。

    」答曰:「知道。

    」 ○密陽府使李必達、蔚山府使李後天、淸道郡守李更生等,精抄軍兵,多備砲、箭,兵使以聞,命賜必達馬一匹,後天、更生等,各表裏一襲。

     1月14日 ○戊寅,備局啓曰:「走回人曺應男,偸胡馬而歸。

    彼必物色追蹤,而尙無消息,安知欲觀我之所爲,以爲執言之端乎?雖甚矜惻,不得不執送」答曰:「雖不獲已執送,其令該曹,給價贖還。

    」 ○備局啓曰:「承旨金光煜曾於榻前,啓陳諸道歲抄停罷之事。

    臣等之意以爲,閑丁歲抄,固是軍政重事,不容少緩,而今此兵火糜爛之餘,其勢誠有所難行者,故鹹鏡、京畿兩道,則旣已限今年停止矣。

    他道雖不被兵,騷屑殘敗,遠近同然。

    諸道及京中,一體停之,均施矜恤之惠似當。

    」答曰:「依金光煜啓辭,忠淸、江原兩道之尤甚被兵處,姑停歲抄。

    」 1月15日 ○己卯,忠淸監司鄭太和馳啓曰:「南漢及金化戰亡軍,竝皆給復與租矣。

    本道險川、雙嶺、江都戰亡者,合二千六百餘人,似當均施恤典矣。

    且戰亡軍有父母者,當依朝廷分付,給以耗租,而其數不足,請添以元穀,各給二石」上從之。

     ○巡檢使任絖啓請移設加德、天城於舊鎭,廟堂請令統制使與道臣,相度形勢以聞。

    統制使申景禋馳啓曰:「所謂加德浦,在於左道多大浦、右道巨濟島之間,而與對馬島,煙火相望,此乃邊頭極緊之地也。

    其在平昔,旣置僉使、萬戶,徙邊民分屬,而兩鎭戶口,多至千餘,又給元防水軍,逐朔七百餘人,而搶掠之患,無歲無之。

    受敵初門,兵勢單弱,其時幹事之人,稟議于朝廷,移鎭安骨浦,所謂新加德,卽安骨浦地也,天城堡亦移於此。

    設令依舊設置,而今之四鎭軍卒,不滿數百,且非大鎭屯住之處。

    以如此疲乏之兵,遽入孤危之絶島,實非長遠之計也。

    統制使風和時,則令待變於加德者,人皆以變出釜山爲疑故也。

    本營往古始創於熊川薺浦,尋移於昌原蛤浦,又移於烏兒浦。

    萬曆壬寅,移於固城,以固爲老營,以巨爲行營,春以入防,秋以罷還,如是者三四年。

    甲辰,故相臣李德馨爲體察使,巡審海防形勢,以爲主將春秋搬移遞防之所。

    營下士卒不得安堵,且元戎駐箚於孤危之地,漁倭之宿留近島者,不無意外之虞,故蔔移於頭龍浦。

    雖似在內,南通大洋,北連平陸,西控堀梁,東臨見乃梁,居湖南、釜山之間,關防要害,莫過於此。

    故以爲冬夏恒留之規,設或風和時,待變於加德,而試以已往乙卯丁亥之事論之,倭寇由外洋,竊發於鹿島等地,則乘風渡海,不必由於釜山也。

    加德之距釜山,果然稍近,而距湖南左道則相遠,必得順風,可達數日之程。

    賊若衝東擊西,竊發於南海外洋,由蓮花、洛池等島,直犯湖南,則其在加德,邈然難知,倉卒應援,必失其機。

    當初移設於此者,豈偶然哉?通議于巡察使李敬輿,則亦以爲然。

    請令廟堂參商處置。

    」備局回啓曰:「統制使及本道監司以難便之勢,如是馳啓,可從其言。

    」上從之。

     ○杞平君兪伯曾上箚曰: 臣之愚戇,老而益甚。

    竊聞公議之憤鬱,徒知臺官之盡職,不量時勢,妄論大臣,其罪大矣。

    然臣何敢做作虛言,以爲陷人之地乎?當初東宮之在炭川也,聞尹昉奉廟社主以來,欲爲祗迎,而納之空石,駄之馬上,使兒婢跨其上,故不得祗迎。

    又欲奉安以拜,而開見空石,則奴輩弊襪、弊褌等物,極其汚穢者,雜在其中,恐爲敵人所覩,旋開旋閉,亦不得拜焉。

    宮官之目見者非一,而惟殿下未之聞也。

     疏入,三日不報。

    傳于政院曰:「兪伯曾箚陳之事,若問于世子,則其虛實可知,而遠地回報未易。

    其時宮官處問啓。

    」政院招問徐祥履、曺文秀,祥履書啓曰: 臣於其時,病伏差遠之地,聞尹政丞之來,臣始起見,而紛擾之中,專不知廟社主所住何處,馬上不見兒婢跨行,亦不聞世子欲爲祗迎之說,弊襪弊褌等物亦未見矣。

     文秀書啓曰: 臣以弼善,陪從世子於炭川之日,領府事尹昉奉廟社主,自江都入來。

    世子卽引見尹昉,仍令宮官及翊衛司各一員,陪奉廟社主入往。

    臣與副率李獻國,詣廟社主住安之所,則果盛於空石中,雜置米布及常漢衣服於其間。

    臣問其所以,則尹昉曰:「賊兵搜索廟社主太甚,故極知其未安,而不得不如是」雲。

    臣卽移奉於他空石,奉載入來。

    當日所見,不過如斯,而至於兒婢騎跨事及世子欲祗迎而不得爲之之說,則臣未及聞覩者也。

     於是,上下敎曰:「觀徐祥履等書啓,則兪伯曾所爲,殊極駭異。

    先罷後推,以懲其罪。

    」政院啓曰:「兪伯曾素以戇直自許。

    箚辭雖有失當之言,出於有聞必達之意,而特下嚴譴,實恐有妨於言路。

    請還收罷推之命。

    」答曰:「兪伯曾大張氣焰,少不詳愼。

    今若容之,後必無忌憚矣。

    」 1月16日 ○庚辰,上引見右議政申景禛、兵曹判書李時白,披山城圖,問修築之處,謂時白曰:「若依此加築,則城其完固矣。

    守堞之軍,當用幾何?」對曰:「非二萬則不可也。

    」上曰:「山城之事,一以委卿。

    」時白曰:「約條中有山城勿築之語。

    倘或因此而有詰責之端,則甚可慮也。

    先通淸國,觀其所答,而始役何如?」上曰:「言之而不許,則奈何?」承旨申得淵曰:「若以備他盜爲言,則彼豈不許乎?」時白曰:「旣築之後,彼或聞而使毀,則事甚狼狽,不可不通。

    」景禛曰:「臣今入往,請與陪從諸臣,相議而爲之。

    」上曰:「頃見瀋陽書,金石乙屎做出虛言曰:『倭人以朝鮮被兵於淸國,交隣之道,不可不相救。

    立金牌三柄而去,淸兵不久亦當出去』雲。

    金石乙屎雖不明言聞之於某人處,而我國備倭之意,彼已知之。

    以此言之,則彼必無疑於築城事矣。

    」景禛曰:「彼若更問婚媾及侍女事,則將何以答之?」上曰:「婚事則旣已書送姓名,必無更問之患矣。

    」景禛曰:「聞前後使行之入瀋也,從往之人,稱以贖還,而實皆商賈之輩,回來之際,多有賣其馬於彼人者雲,極可痛也。

    」上曰:「嚴禁之可也。

    」義州府尹林慶業,受由而來,將還赴任所,適於是日辭朝。

    上招見之謂曰:「卿爲國勤勞,愛民如子,予甚嘉之。

    義州戶口幾何,弊端何事?」對曰:「戶口四百餘,而瀋陽往來時,夫馬爲巨弊。

    若不變通,則民將不保矣。

    」上曰:「卽今撫摩安集,是府尹之責,更加盡心。

    椵島之敗,沈都督死節雲,然耶?」對曰:「都督使其妻子,乘船避去而言曰:『我則當死於此。

    』可知其以死自誓矣。

    」上曰:「有逃生之路,而效死不去,中國可謂有人矣。

    」仍賜慶業內廐馬一匹。

     ○以金槃爲行吏曹參議,林墰爲校理,柳潁爲持平,南老星爲修撰,金振爲正言。

     1月17日 ○辛巳,晝講《詩傳》。

    講訖,參贊官金光煜曰:「丁卯以後,淸北各邑無元穀,流散之民雖欲還集,本土不能賑救而安集之。

    三縣屯田之穀,一年幾至萬石,以此分給,儲爲元穀,則耗亦隨贏。

    守令賴以資用,民生賴以還集,軍餉賴以不乏矣」上曰:「令該曹量處。

    」謂特進官任絖曰:「近來受任之臣,置國事於尋常之域,不肯盡心竭力,以期成效,予未知其人闒茸而然耶,國無紀律而然耶。

    江都失守之罪,旣按軍律,此後主管兵事者,所當鑑戒而勉勵也。

    昨日李時白顯有不欲修築南漢之意。

    旣授守禦之任,則成敗、禍福,皆係是城。

    僨事之後,誰任其咎乎?」任絖曰:「臣當往慶尙道,點視舟師。

    凡事未可遙度,而具宏、具仁垕熟諳南事,皆以光陽之不置戰船爲不當雲。

    今雖不可猝辦,而防踏鎭之船無格軍,掛置海岸雲,以此移給似當」上曰:「卿下去後,詳察以處之。

    」 ○漢城判尹閔馨男上箚曰: 軍餉之措辦,自古多賴於鹽、鐵,而瑞山、泰安,乃鹽、鐵之利窟也,隻緣鹽戶酷被侵虐,逃散殆盡。

    若廣募鹽戶,一月之中,二十日所煮入官,而十日所煮,許令自取,則爭相應募,不患無居人也。

    安眠串諸處松木之外,雜樹茂盛,以此充其煮取之用,則不患無燒木也。

    兩邑濱海,皆是鐵沙,募得冶匠,如鹽戶之爲,而以一年所得鹽、鐵,貿換米穀,則不下數萬石矣。

     答曰:「所陳之事,當留念而議處焉。

    」 ○京畿監司金南重馳啓曰:「孑遺民生,旣無種食,又無農牛,流離丐乞,頓無春耕之望。

    以賑恤廳之穀,移轉各邑,則阻飢之民,庶免顚壑,且得自力於耕種矣。

    」上從之。

     ○軍功廳啓曰:「關西將卒,或保聚山谷,全活人命,或終始從軍力戰,或戰亡者竝二萬一千五百餘人,而其中戰亡者四百二十七人,竝一等及斬賊多者四百八十三人,則皆依他道,從輕重施賞,以示優異之典,二三等之類,則似不可一一施賞。

    」答曰:「問于大臣。

    」大臣以爲施賞之擧,不宜有異同,上從之。

     ○平安道博川人洪大淸,年甫十三,其父病且絶,大淸斫指取血以飮之,其父得甦。

    監司以聞,上命旌其門。

     1月18日 ○壬午,同副承旨李省身上疏曰: 目今南邊可虞,治兵之策,不可不預講。

    兩班閑遊者,六十歲以下,各徵綿布二匹,供軍衣食。

    南陽、安山、仁川、富平、金浦、通津、交河、豐德、白川、延安等地之軍,悉屬江華府,俾習水戰,修明軍律,以肅頹綱。

     答曰:「疏辭當體念而採施焉。

    」 ○遣謝恩使申景禛、李行遠等,如瀋陽。

    先是,遣崔鳴吉,請寢徵兵而還世子,徵兵一事,得請而來。

    遂遣景禛謝恩。

     1月19日 ○癸未,流星出郞位星上,入梗河星上。

     ○憲府啓曰:「杞平君兪伯曾之箚,設有所失,當原其心。

    此必是忠戇所激,且有所聞於人,而信之太過也。

    似無可罪之事,請還收罷推之命。

    」上不從。

    又啓曰:「凡儒生被削於《靑衿錄》,則不得冠儒冠,而赴國試。

    權知承文院副正字鄭昌冑,《靑衿》之削未解,偃然赴試得第,已極駭異。

    至於槐院之選,仕進初程之極選者,則其猥濫極矣。

    請鄭昌冑削去仕版。

    承文院行首掌務官,不有公論,乃敢圈點,竝命從重推考。

    」上從之。

     ○兵曹參議崔惠吉上疏,請恕兪伯曾之罪,以開言路,不報。

     ○以林墰爲司諫,金汝鈺爲執義,李尙馨爲副校理,李楘爲同知經筵。

     1月20日 ○甲申,巽方有赤氣三條。

     ○備局啓曰:「淮陽府使權井吉曾爲春川營將,頗得軍心。

    淮陽僻在一隅,號令道內,操錬軍兵,勢甚不便。

    春川,道裡居中,且與監營相近,與春川府使相換,稱兼防禦使,委以兵事,庶可得力於緩急。

    」從之。

     1月21日 ○乙酉,上晝講《詩傳》。

    講訖,同知經筵金壽賢曰:「兪伯曾之箚,可用則用之,不可用則置之,不宜遽加摧折也。

    」上曰:「卿右伯曾耶?可謂徒知其一也。

    凡人臣進言,雖或過激,有足以扶植言路,則固不可罪之,此則不然,做作虛言,陷人不測,論以國法,厥罪非細。

    豈可謂之言者,而不罪乎?廟社之尊重,不可以汚褻之言加之,且大臣非小官之比,不宜如是輕侮也。

    」副提學李景奭曰:「伯曾爲人固滯,言亦矯激。

    其所箚陳,出於風聞,決非構陷之意也。

    」檢討官南老星曰:「近日人皆言尹昉之事。

    伯曾有聞必達,豈有私意而然哉?」上曰:「蒼黃顚沛之際,人皆棄其珍寶財物,況弊襪、弊褌有何所愛惜,而藏置其中乎?出於做作,則其心不測;徒信人言,則爲人無據矣。

    」景奭曰:「此,伯曾戇直處。

    」南老星曰:「擧朝之臣,孰不聞此說,而不敢發於口,伯曾獨言之。

    雖有過當之失,亦宜優容。

    」上曰:「所言,乃君上之失德,則固當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而已,此則不然,有搆虛陷人之計。

    若諉以係關言路而置之,則奸邪之人,接迹而起,必有效尤者矣。

    」老星曰:「自古國有大災,大臣猶有策免之擧。

    況尹昉受廟社之托,及江都失守,汚衊散失,其入都城也,經宿私舍,不敬甚矣。

    其時苟能善處,則豈有今日伯曾之言乎?金瑬身都將相,使國事至此,論以王法,俱難容貸。

    公議日激,不可不從。

    」上曰:「年少輩誤國事,而歸罪於大臣,不亦冤乎?」老星曰:「年少之人雖有論議,而大臣抑而行之,則何敢與廟堂,角立而務勝哉?」 ○諫院啓曰:「人君聽言之道,雖不得一一嘉納,必須優容寬假,以廣言路。

    兪伯曾之箚,雖涉過激,而遽加摧折,不少容貸,此豈聖世之事乎?請還收罷推之命。

    」上不從。

    論之閱月,而乃從之。

     1月22日 ○丙戌,遣判中樞金藎國,往審江華府邑居移設處。

    藎國還,圖形以啓曰:「位良洞、仙原、尙林寺舊址三處,海岸高深,無潮退膠舟之患,停泊運用,無所拘礙。

    南通大洋,北接寅火、長峯、煤音諸島,橫亘羅列,一葦可杭。

    如欲保聚官民,以爲臨亂移徙之計,則似無過於此地。

    但僻在西南一隅,其於甲串、昇天隄防策應之勢,恐皆不及於本府。

    舊基城郭陵夷,官府燒殘,而遺民尙有百餘戶。

    種麻蒔菜,各田其田,不欲遷動。

    收拾本府,多方措處,誠今日切務,不必先易其所也。

    」上令廟堂,熟講稟處,其後竟不移設。

    按,山谿之險,不能自險,所以險之者人也。

    江都之失守,專在於授任之非人,是豈地之罪哉?今乃汲汲焉欲遷邑居,雖得方城、漢水之形勢,而復使如慶徵、紳者而守之,則猶夫前耳。

    廟堂不思得其人,而徒務移其邑,嗚呼異哉! ○差倭平成連來,以七條事言之。

    一曰:交易物貨,不如舊,唐路不通而然耶?因北狄之難耶?二曰:朝鮮使價入日本,則拜於上壇之間,日本送使,則拜於沙中,未知禮樣如何。

    三曰:歲賜米、太,勿書賜字。

    四曰:封進價三字,亦不可書。

    五曰:書翰中,對馬島稱以貴州。

    六曰:使船來泊處,以石築之,俾免風波。

    七曰:石築未易,則改築館宇雲。

     ○以鄭弘溟爲大司成,趙重呂爲校理,李烓爲掌令。

     ○上下敎曰:「守堞人妻子,幾許贖還耶?問于備局。

    」備局回啓曰:「自公家贖還者,六十六人雲矣。

    」 1月23日 ○丁亥,上遣史官,摘奸成均館,幼學姜弼昌獨守聖廟。

    命賜書冊、筆墨,以示嘉尙之意。

     ○禮曹啓曰:「二品以上宰臣卒逝後弔祭之典,曾有待事定擧行之敎矣。

    今則時事稍定,宜令略備奠物,趁卽擧行。

    」上從之。

     1月24日 ○戊子,上以差倭七條事,引見大臣、備局堂上。

    謂領議政李弘冑曰:「於卿意如何?」對曰:「今此來請,果似異常,而至於肅拜之禮,欲行於壇上者,非大段難從之請也。

    」上曰:「此則島主差倭,何敢如是?」禮曹判書韓汝溭曰:「彼以我國使臣,爲禮曹差官雲矣。

    」上曰:「禮曹差官,便是國使也。

    」因問於任絖曰:「我國使臣入日本,拜於何處?」對曰:「我國使臣拜於關白所坐上壇矣。

    」上曰:「肅拜之禮,出於受職人,非受職者,則不必強使爲之。

    以此言及似可。

    」弘冑曰:「差倭之意,非不欲肅拜,隻以行於沙中爲難耳。

    」上曰:「前規不可撓改也。

    」具宏曰:「島主爲調興所構陷,故必欲以此爲發明之地也。

    」呂爾徵曰:「島主爲調興所構陷,今有此請,雖不可準許,亦不可不副其一二也。

    」上曰:「七條皆愚弄之意也。

    旣欲侵我,則雖許島主之請,豈可弭兵乎?當盡在我之道,以待彼之動靜而已。

    」宏曰:「在我之道未盡,是可悶也。

    」兵判李時白曰:「古有爭桑而生釁者,不可不愼也。

    倭寇雖侵犯我國,淸人之來救,未可必也。

    」上曰:「不然。

    我國爲倭所有,則隻隔一帶水,淸國危矣。

    後患不可不慮,必盡力救之。

    壬辰之亂,天朝之來救,豈徒爲我國乎?其勢然也。

    上年信使纔還,遣巡檢使申飭舟師,雖無着實之事,彼或以爲,探其情形而爲之防備,故以此等事試我也。

    」弘冑曰:「封進價三字,則島主蓋慮關白或見之,而以爲臣服朝鮮,故欲去之耳。

    」時白曰:「雖去之何妨?」上曰:「我旣給價,而乃敢請去,甚無據也。

    」副提學李景奭曰:「我國纔經胡亂,又有島夷可疑之端,必須監司守某地,兵使守某地,預爲料理區劃,然後庶可備禦。

    且江都邑居,雖未易改蔔,而不可不從速收拾也。

    」弘冑曰:「見其地圖,且聞金藎國之言,改蔔難便,不如仍舊。

    留守辛啓榮乃未經事之人也。

    金藎國素有才局,江都之事,一以委之似當。

    」上曰:「然。

    」 1月25日 ○己醜,晝講《詩傳》。

    講訖,特進官曺文秀曰:「廟堂之算,不敢輕議,而山城決難禦倭寇,而江都天險,國之保障。

    頃年失守,非地也,人也。

    爲今日計,莫如收拾江都也。

    」上曰:「然則山城不可守耶?」文秀曰:「臣非謂不可守,其勢固然也。

    以已試之事言之,握兵之臣,無一人赴難者,緻有今日。

    此臣之中夜憤惋者也。

    」上曰:「城旣不可守,則又焉能保江都也?」文秀曰:「長江天塹,比山城,守之似易矣。

    」上曰:「雖雲天塹,不得人則不可守。

    旣不能守城,又不能野戰,則將擧國而委之乎?壬辰倭人之陷城者甚多,故今之議者,皆謂城不可守。

    其時城郭不固,勢難守禦。

    南漢則地形險峻,城且完厚,非南原、晉州之比也。

    」知經筵韓汝溭曰:「瑞、泰鹽、鐵之利甚饒雲。

    若擇勤幹有才之人,而專管此任,則足以裕國矣。

    」上曰:「令廟堂酌處。

    」都承旨徐景雨曰:「連年煮取,則鹽賤米貴。

    多與之,則國無其利;寡與之,則民不樂從,爲之不便。

    」上曰:「我國地小民貧,而四邊濱海,民皆以鹽、鐵爲利。

    自公家爲之,則恐不如中原之易以興利。

    且士大夫不肯盡心國事,或有專事肥己者,必擇其人而授之然後,可以辦此矣。

    」 ○平安監司閔聖徽馳啓曰:「義州獅子島、龍川小依浦,唐船往來之患,誠極難處。

    欲令沿海守令,潛見呂碧,反覆開諭,使勿更來,而必未免漏洩之患。

    前頭如有此事,臨時啓稟,決不可及。

    請令廟堂,預先指揮。

    」備局回啓曰:「唐船往來,萬無善處之策。

    潛往相接,尤極不便。

    唯當隨處瞭望,待其近岸,使小譯曉以事理利害。

    」上從之。

     1月26日 ○庚寅,命放釋蔡??後、李襘、徐擇履等。

     ○前左議政草土臣洪瑞鳳上疏曰: 倭書七事中,其一則物貨不如舊者,不通大唐而然雲。

    此是第一句當,不可泛常修答,依違掩護而止也。

    倭奴本來巧黠,善行間諜。

    曾時有劉遊擊興漢,陳兵海上,招進館倭于坐前曰:「天朝恤屬國至矣。

    慮爾再動,屯兵數萬,自平壤至鴨綠江彌漫。

    」雲,則差倭陽爲拜伏,唯唯而退。

    對僉使李景湖,出示鐵山十裡亭堠之首曰:「我人纔從關西,截取此物而來。

    」雲。

    上年我國之事,非是隱密難明之擧。

    守邊之臣雖自緘口,而宣洩通漏,本是我人之痼弊,彼豈有全昧不聞之理哉?彼旣稔聞而熟知之,姑以設問,句引我之公家文字,以試其誠僞耳。

    夫一戰一和,自古兵家之常事。

    何可以一向諱閟,終至於呈露,以重其取侮也哉?凡事據實直斥,雖若無謀於目前,不無有益於後頭。

    彼若再行移書,頓無餘蘊,則伊時窘步,必有甚於今日矣。

    宜以我國許和及椵島失守,六路糜爛,物力蕩殘之狀,明白開陳,則彼或感我眞實之言,沮其肆毒之謀矣。

     答曰:「所陳之事,當與廟堂議處焉。

    」 ○備局啓曰:「唐貨不通之由,則前已答之矣。

    至於肅拜之行於庭下者,乃天下通行不易之典,行於堂上,決無此理。

    我國使臣承上命,奉國書而往,關白許以優禮,已成舊例。

    禮曹文書亦是國書,齎去差官,與奉命無異,又無受職之事。

    今此差官,乃是島主所送,不可與奉命使臣,比而同之。

    肅拜之禮,初出於受職人謝恩之禮,常時往來差官,不必行之。

    今後受職人及其差人,則依前行之;非受職者,則勿行爲當。

    賜米之賜,改以送字爲當。

    封進價三字,移書于公貿木勘合之上,而勿改亦當。

    對馬稱州,自前有例,書翰中書以貴州爲當。

    海墻之築,功役雖難,稍待農隙,依請築成爲當。

    所陳七條,幾盡準許,使洪喜男,以此委曲曉諭爲當。

    」上從之。

    又啓曰:「接待馬島之規,過於簡傲,殊非待隣國之道。

    適値源家康專意講和,而島中無釁,島中所爲,關白不得知之,故四十年間未有他端,今日形勢,與此頓異。

    旣有調興之讒,又有監視本島之人。

    以關白驕倨自大,若聞沙中肅拜之言,則豈不大以爲駭乎?島主之請,出於實情,不如依願許之,俾無他日執言生釁之端。

    此事於我小無所損,而得彼歡心。

    所係甚重,許之爲便。

    」上不許。

     ○以金藎國爲江都留守。

     ○上引見大臣、備局堂上。

    上曰:「倭寇非但輕生好戰,性本狡黠。

    知我國屈辱於醜虜,必有淩侮之心。

    差倭所謂仍留館中,檢飭諸事雲者,不過探聽我國事情。

    不然則欲相應之計也。

    節迫風和,極可憂慮。

    」兵曹判書李時白曰:「彼若先發,則我無可答之辭。

    不如送信使,告我實狀而兼探彼情也。

    」上曰:「如卿言,則彼信之耶?憐之耶?以我所料,無先告之理矣。

    」領議政李弘冑曰:「見洪瑞鳳疏,其言有理。

    以差倭所謂北狄、唐貨等語觀之,則已知我國事情無疑矣。

    」副提學李景奭曰:「島主本非欲害我國者也。

    以我事情,從實告之,則亦知我之待渠以誠實,而或有周旋兩間之事。

    且其所請,不必堅執不許也。

    」上曰:「決不可盡變前規。

    近日變怪甚多,有自南以北之兆。

    陰雨之備,不容少緩。

    全羅道舟師,則添防於統營,忠淸道則添防於全羅右道,差送督運使,速運西糧,邊將所食之料,限待變間計給,以杜放軍收布之路,使之收合土兵,整頓以待。

    」弘冑曰:「巡檢使任絖,從速下去,可以料理。

    」上曰:「依啓。

    別錄七條,送于淸國,告以倭情如何?」弘冑曰:「淸人自前有欲與倭通貨之意,此不可不慮也。

    」右尹呂爾徵曰:「彼若因此有屯兵三南之計,則奈何?」上曰:「寧有是理?」景奭曰:「鳥嶺乃南關要衝,而禦留山城絶險無比,近邑人心,皆欲保守雲。

    若料理修築,則可以得力於緩急矣。

    」上曰:「其言不無所見。

    令廟堂酌處。

    」謂任絖曰:「卿將下去矣。

    聞沿海各邑戰、兵船,雖在風和之時,掛置海岸雲。

    是與無船何異?須盡心檢飭。

    」時白曰:「潰軍一千人,今明入來。

    不久當起南漢築城之役。

    」上曰:「起役始於何處,而何人監董耶?」對曰:「始於望月臺,從事官洪瑑專管斯役矣。

    」上曰:「軍器寺弓箭及內弓房所藏,幷輸入于山城。

    」時白曰:「廣州經亂後,遺民流散,爲府尹者,先務收拾民心,然後庶可保全。

    」上曰:「新府尹有治聲,未知如何。

    」對曰:「臣全不知其人,而蓋授此任者,太剛太柔俱不可。

    以臣所見,無如洪瑑者也。

    」上曰:「旣無顯著功勞,而纔脫罪網,旋授重任,無乃不可乎?」對曰:「瑑有勇力,且善射,實合擢用。

    」上曰:「卿受國重任,故予從卿意,不計事體之未妥,而配徐佑申于山城矣。

    李景義雖有善治之名,與卿同事,果不如洪瑑,則景義還授前任,瑑特拜府尹,用副卿意。

    」 1月27日 ○辛卯,以宋國澤爲督運使,往督西糧之船運者。

     1月28日 ○壬辰,淸州人樸貴金以其父嘗患大風瘡,恐其傳染,結幕於山,出置其父,與其妻同謀,積草於幕門而燒之。

    監司啓聞于朝,遣敬差官林墰按其獄,貴金及其妻皆就服。

    刑曹以罪犯綱常,請移于義禁府,設三省以鞫之,貴金變其前說。

    鞫廳以弑父,天地間極惡大罪,白晝燒火,已不近理。

    且辛應吉以其同裡品官,初不發狀,事過三朔,一鄕通文之後,因其壻卞廷弼之言,始使其奴及籬底居人,呈官起獄。

    應吉敎誘搆成之狀,昭不可掩,累請嚴訊,斃於杖下,獄竟不成。

    禁府以貴金及其妻弑父之罪,雖得伸理,而緻父燒死,難免其罪,請決杖一百;卞廷弼承其妻父之指敎,製給呈狀,請決杖一百,徒配三年,上從之。

    按貴金之罪,已著於就服之時,而及就王獄,因其變說,終不訊鞫以正其罪,豈不痛哉? 1月29日 ○癸巳,晝講《詩傳》《小雅》《谷風》篇。

    上曰:「凡人之性,多共其憂患而忘於安樂。

    自古不能保功臣者,以此也。

    」檢討官南老星曰:「漢光武不任功臣,故終始保全。

    若任之而苟有其罪,則豈可以功臣而獨免乎?」上曰:「任之而有罪,則罪之可也,無罪而以猜疑罪之,不可也。

    」上問特進官任絖曰:「以卿揣之,倭情如何?」絖曰:「臣聞譯官輩所言,則似無可憂。

    而此賊狡黠甚矣,安能盡得其情哉?」上曰:「琉球國臣服入貢於日本雲,然耶?」絖曰:「臣於奉使時聞之,則誠然雲矣。

    」又曰:「曾有各道戰船添防之敎,今以某道幾艘,入送添防乎?」上曰:「全羅道則十艘,忠淸道悉數送之,而竝令虞候,自領其船而往可矣。

    」 ○設賑恤廳。

     ○務安人李欣福,丁酉之變,被擄於倭,居路淡州,至是逃還于西生浦,其父適生存。

    備局請發還原籍,略給糧物,從之。

    其後差倭平成連來言:「他日關白,若聞自日本有漂向朝鮮之人,則恐有査問之端。

    願得數字書,以爲他日憑閱之地。

    」備局請成送書契,上從之。

     1月30日 ○甲午,備局啓曰:「以瑞、泰鹽、鐵事,別差剩官,則往來廚傳,亦有一弊。

    宜令戶曹判書,自領鹽鐵使,料理區劃,以責其效。

    」上從之。

     ○內官還自瀋陽,獻一金印,乃顯德王後冊嬪時寶也。

    藏于文宗室。

     二月 2月2日 ○丙申,以全湜爲大司憲,鄭弘溟爲大司諫,柳潁爲校理,崔有海爲修撰,沈大孚、李尙馨爲持平。

     2月4日 ○戊戌,玉果縣有奸民,惡其邑宰,欲使之罷免,夜入鄕校,剖破道國公、洛國公位版。

    上命窮捕而治之,勿罷其縣監。

     ○月犯金星。

     2月5日 ○己亥,月犯昴星。

     ○玉堂上箚曰: 伏以,國家之所以維持者,以其紀綱立而法令行也。

    今日國勢,至於此極,凡爲臣子,皆有可死之罪。

    況身爲大臣,緻有今日者乎?前領議政金瑬,權兼將相,義同休戚,而貪驕誤國,職爲亂階,綢繆失機於平昔。

    處置乖方於臨急,以緻罔極之變,自負難貸之罪。

    領中樞府事尹昉,以元老大臣,受廟社之托,旣不能預先區劃,善爲之所,又不能處變得宜,死生以之,淪陷之慘、汚衊之辱,有不忍言。

    惟玆二臣之罪,王法若行,則雖置之於死,其亦無辭,而兩司之請,久未蒙允許,所以輿情益憤,公議日激,經年論執,展轉至此者也。

    請亟從臺閣公共之論,以肅邦憲。

    且目今南邊多有可虞之端,取豫之策,靡有不講,而獨於師律,未能振肅。

    若是而卒有一朝之警,則誰肯畏律忘身,以赴君父之急也哉?往年之變,縱敵遺君之元帥,尙保首領,偃息於覆載之間,而如諸路幺麿將官,或被軍律者有之,則其死者,反獨抱冤於九泉之下矣。

    嗚呼!古之師律,先從大將而始,今之師律,一何舛也?司命三軍,捍蔽西門,是何等責也,而當初敵騎數百,過其城下,曾不能窺,左足而先應,及其大兵長驅,進迫南漢,始由深峽,經月而來,孤城咫尺,不進一步。

    追思至今,心膽自裂,擧國之人,莫不欲食其肉也。

    夫法令者,祖宗之法令,傳之殿下,嚴不可幹。

    殿下豈可以勳舊,而屈祖宗之法乎?臣等聞聖王爲政,賞不避仇讐,誅不擇貴近。

    以此而言之,則殿下之用罰,與古之聖王,大相左矣,其何以振紀綱,服人心乎?深恐師律不行於此人,則後之爲將者,皆知有生之道,而終無必死之心。

    雖有器械之精利、城池之高深,將安所施其用乎?然則殿下今日之宵旰,反歸於徒勞,而惟彼築城也,運糧也,治船也,閱兵也,終必爲虛文而止耳,可勝惜哉,可勝痛哉!臣等之意以爲,金自點之罪,不可不先卽按律,而其餘喪師就俘,偸生苟活之輩,各以其律,次第論斷,則頹綱自振,士氣百倍矣。

    伏願殿下,俯垂採納,夬賜乾斷。

     答曰:「發論時不言之事,掇拾陳箚,極涉苟且。

    元戎請罪,亦違前規,竝勿煩瀆。

    」 ○正言盧峻命以副元帥之罪,欲論而未及啓,玉堂先發此論,不可仍冒;大司憲全湜、持平李尙馨、獻納成以性、正言金振,亦以金自點請罪之論,先發於玉堂,相繼引避;司諫林墰以意見不同,引避,皆答曰:「勿辭。

    」 ○義州有虎成群,踰城而入,攬害人畜。

     2月6日 ○庚子,副校理尹鳴殷、修撰南老星以箚批未安,不敢處置兩司,陳疏待罪,上下吏曹議之。

    吏曹回啓曰:「玉堂與兩司有間。

    雖承未安之敎,不得不處置,自是前例。

    」上從之。

    於是處置曰:「據法請律,今亦未晩,而意見相左,辭語太苟。

    請盧峻命、全湜、李尙馨、成以性、金振出仕,林墰遞差。

    」答曰:「依啓。

    盧峻命亦遞差。

    」 ○月犯昴星。

     2月7日 ○辛醜,備局啓請調發下三道及嶺東僧徒,擇定領將,助築南漢城,從之。

     ○慶尙監司李景曾辭朝,上召見之,謂曰:「卿以倭情爲何如?」景曾對曰:「臣頃見金世濂,亦不爲深慮矣。

    」上曰:「予獨疑之,而滿朝皆不疑,必有明見。

    予亦信之矣。

    」景曾曰:「嶺外無山城,而仁同天生山城險阻爲最。

    但地勢傾側,民不堪居。

    禦留山城,則故相臣柳成龍亦言其地利,而民窮財竭,恐難始役矣。

    」上曰:「觀勢處之。

    」 2月8日 ○壬寅,晝講《詩傳》。

    講訖,李顯英曰:「注擬之際,常患乏人。

    肄習官褒貶居中者,請破格擬望於淸要右職。

    」上曰:「在外居中者,擬之無妨。

    」顯英曰:「大亂之後,日月已久。

    雖有罪之人,非其本情,則似當收用。

    豈可因一時之事,而終棄之乎?」上曰:「輕浮喜事之輩,不必急急收用也。

    」顯英曰:「鄭維城乃文忠公鄭夢周之後也。

    不得蒙祖先之蔭,而反坐妻外祖之累,不亦冤乎?」上曰:「重治逆之律而然也。

    」顯英曰:「李行進以侮辱故相臣李元翼之罪,當初至於拿推,而但其言,或不無傳者之失實。

    終身廢棄,未知如何。

    」上曰:「此乃鄭經世所言也。

    豈以無實之語,妄傳於君上之前乎?李元翼以元老宿德,爲國蓍龜,而行進乃敢侮辱,其爲人可知也。

    近來年少浮薄之輩,凡有所論,不擇事之是非,各自以其心爲心,國體之損傷甚矣。

    古者臺閣有論啓之事,則必往議於先生、長者,此美事也。

    」顯英曰:「今此兩相安置之啓,亦不通於玉堂,況望其議於長者乎?」上曰:「卿旣知如此,則何不辨別用舍,而徒爲空言乎?臺諫避嫌中有曰:『尹昉有甚於敵讐。

    』此言之無理甚矣。

    不過爲此高論,欲取重於儕輩也。

    凡論啓,停與不停,各有意見,而與己不同者,則必欲攻斥,是何意耶?」顯英曰:「臺閣之臣,宜尙直截,雖或過激,亦宜優容之。

    」大司憲全湜啓曰:「金自點身爲元帥,守國西門。

    敵兵深入,使大駕窘步山城,危急朝暮且陷,而逗遛峽中,不進一步。

    請依律定罪。

    」上曰:「受元戎之任,使敵兵如入無人之境,厥罪固當死。

    而其時手下兵少,前功亦大,故減死定罪,而海島安置,亦非輕律。

    予意則國家處置,不可謂之失當。

    經年之後,又復發論,似涉未妥矣。

    」全湜請還收盧峻命特遞之命,上曰:「其人輕浮喜事,言且無倫,故遞之矣。

    今雖還收,已遞之官勢難行公。

    勿復煩瀆。

    」獻納成以性請還收兪伯曾先罷後推之命,上曰:「告君之辭,雖小必察,況係宗社之事乎?君上旣以爲非,則所當自省之不暇,而張皇陳箚,略無顧忌,故略施其罰矣。

    」以性啓曰:「臺諫所論之事,未結末前,不得捧承傳,乃是流來規例,而憲府城上所及政院當該承旨,偃然承受,請竝命罷職。

    」上曰:「前無如此之規耶?」以性曰:「臺諫論執之事,政院例不得捧承傳。

    兩司一體,豈有不停其啓,而徑先捧承傳之理乎?」上曰:「然則竝推考。

    」以性請:「還收盧峻命特遞之命。

    且玉堂儒臣快從之論,固所當然。

    元戎按律,亦出於公共之議,而聖批殊極未安。

    又下其疏於該曹,此前所罕有之事也。

    」上曰:「疏下該曹事,則更思之,果未妥矣。

    此予不察之緻也。

    」 ○以張維、李景奭所撰三田渡碑文,入送淸國,使之自擇。

    範文程等見其文,以張維所撰,引喩失當,景奭之文可用,而但中有添入之語,令我國改撰而用之。

    上命景奭改之。

    其文曰: 大淸崇德元年冬十有二月,皇帝以壞和自我,始赫然怒,以武臨之,直擣而東,莫敢有抗者。

    時我寡君,棲于南漢,澟澟若履春氷,而待白日者,殆五旬。

    東南諸道兵,相繼崩潰,西北帥逗撓峽內,不能進一步,城中食且盡。

    當此之時,以大兵薄城,如霜風之卷秋蘀,爐火之燎鴻毛,而皇帝以不殺爲武,惟布德是先,乃降勑諭之曰:「來,朕全爾。

    否,屠之。

    」有若英、馬諸大將,承皇帝命,相屬於道。

    於是我寡君,集文武諸臣謂曰:「予托和好于大邦,十年于玆矣。

    由予昏惑,自速天討,萬姓魚肉,罪在予一人。

    皇帝猶不忍屠戮之,諭之如此,予曷敢不欽承,以上全我宗社,下保我生靈乎?」大臣協贊之,遂從數十騎,詣軍前請罪。

    皇帝乃優之以禮,拊之以恩。

    一見而推心腹,錫賚之恩,遍及從臣。

    禮罷,卽還我寡君於都城,立召兵之南下者,振旅而西。

    撫民勸農,遠近之雉鳥散者,鹹復厥居。

    詎非大幸歟?小邦之獲罪上國久矣。

    己未之役,都元帥姜弘立,助兵明朝,兵敗被擒。

    太祖武皇帝隻留弘立等數人,餘悉放回,恩莫大焉,而小邦迷不知悟。

    丁卯歲,今皇帝命將東征,本國君臣避入海島。

    遣使請成,皇帝允之,視爲兄弟國,疆土復完,弘立亦還矣。

    自玆以往,禮遇不替,冠蓋交跡,不幸浮議扇動,搆成亂梯。

    小邦申飭邊臣,言涉不遜,而其文爲使臣所得,皇帝猶寬貸之,不卽加兵。

    乃先降明旨,諭以師期,丁寧反覆,不啻若提耳面命,而終不免焉,則小邦君臣之罪,益無所逃矣。

    皇帝旣以大兵,圍南漢,而又命偏師,先陷江都。

    宮嬪、王子曁卿士家小,俱被俘獲。

    皇帝戒諸將,不得擾害,令從官及內侍看護,旣而大霈恩典。

    小邦君臣及其被獲眷屬,復歸於舊,霜雪變爲陽春,枯旱轉爲時雨;區宇旣亡而復存,宗祀已絶而還續。

    環東數千裡,鹹囿於生成之澤,此古昔簡策所稀觀也。

    於戲,盛哉!漢水上遊三田渡之南,卽皇帝駐蹕之所也,壇場在焉。

    我寡君爰命水部就壇所,增而高大之,又伐石以碑之,垂諸永久,以彰夫皇帝之功之德,直與造化而同流也,豈特我小邦世世而永賴?抑亦大朝之仁聲武誼,無遠不服者,未始不基于玆也。

    顧摹天地之大,畫日月之明,不足以彷彿其萬一,謹載其大略。

    銘曰:天降霜露,載肅載育。

    惟帝則之,竝布威德。

    皇帝東征,十萬其師。

    殷殷轟轟,如虎如豼。

    西蕃窮髮,曁夫北落。

    執殳前驅,厥靈赫赫。

    皇帝孔仁,誕降恩言。

    十行昭回,旣嚴且溫。

    始迷不知,自貽伊慼。

    帝有明命,如寐之覺。

    我後祗服,相率以歸。

    匪惟怛威,惟德之依。

    皇帝嘉之,澤洽禮優。

    載色載笑,爰束戈矛。

    何以錫之,駿馬輕裘。

    都人士女,乃歌乃謳。

    我後言旋,皇帝之賜。

    皇帝班師,活我赤子。

    哀我蕩析,勸我穡事。

    金甌依舊,翠壇維新。

    枯骨再肉,寒荄復春。

    有石巍然,大江之頭。

    萬載三韓,皇帝之休。

     ○雨雹。

     2月9日 ○癸卯,備局啓曰:「畿甸之蕩敗,比他道最甚,又經勑行。

    農節遽迫,政宜休息勿撓,專意東作,而南漢運餉之擧,適當此際。

    有備無患之計,雖不容一日遲緩,而民間事勢,十分危迫。

    京倉所運,已至萬石,而水上應運者,亦稱此數。

    山城運緻之際,人力難支,請寢之。

    」答曰:「急於陰雨之備,有此輸糧之擧,而言念民弊,心常不安。

    水上糧餉,雖已下來,各邑之已輸緻者,俾勿再定其役。

    」 ○以權淰爲司諫,林墰爲副校理,崔文湜爲正言。

     ○上,下敎曰:「李行進侮辱元老,可知其悖妄。

    而銓曹不思爲官擇人,今又擬於淸望,事甚不當。

    判書推考,郞廳罷職。

    」 2月10日 ○甲辰,以憲府前啓沈諿極邊定配事,答曰:「門外黜送。

    」 ○左議政崔鳴吉回自瀋陽。

    上引見曰:「聞卿有疾,不勝驚慮。

    卿今無事得返,予甚喜之。

    」鳴吉曰:「幾不得復覩天顔,而身先溘然也。

    」上曰:「助兵一事,擧國遑遑,而卿今得請而來,喜幸何如。

    」鳴吉曰:「自上嚴加勉勵,故臣不計事勢之難,而冒呈奏文,幸而得請,莫非斷自聖衷。

    然彼豈動於奏文而許之?當初助兵之言,蓋出於試我也。

    」上曰:「彼中情形,於卿所見如何?」對曰:「客多主小,其勢危矣。

    然紀綱立而法令嚴,此所以維持至今也。

    聞,長子不肖,故以上年所生子,有立嗣之意雲。

    自古國本未定,而未有不亂者也。

    」上曰:「厥子眞豚犬,而所謂要土者,自負豪氣雲。

    然則或不無自中之亂也。

    汗親率兵將,向蒙古地雲,此無乃西犯耶?」鳴吉曰:「軍機甚密,無以知之。

    」上曰:「卿見汗至再,其爲人何如?」對曰:「言甚浮雜,然此亦未必不出於戲慢。

    」上曰:「似不及於先汗乎?」鳴吉曰:「聞,先汗所定法制,則或有暗合於古者矣。

    」上曰:「彼兵強善戰,而別無講武之事何也?」對曰:「胡人自十歲習弓馬,日事馳逐田獵,此便是講武也。

    平安道災異甚多,誠可懼也。

    鴨綠、大同之水皆逆流,平壤則狼入於城,鷄鳴於昏,此已驗之變也。

    」上曰:「自去年訛言胥動,皆以爲倭寇必來,未知其情形果如何也。

    」鳴吉曰:「差倭遽以七條事來請,情形可謂異常矣。

    南漢退築之擧,似不可緩,而淸國聞之,則不無詰問之端。

    臣意隻令修築頹圮處,而潰軍罰布,運置城內,徐觀事勢爲之無妨。

    且嶺南山城,不可不修築,而僧軍盡赴南漢之役,則嶺南山城修築之時,當用何人?」上曰:「南漢乃受敵重地,故有增築之擧,而功役浩大,予亦憂之。

    守禦使專管此事,卿可與之相議。

    」鳴吉曰:「歲貢事,彼似有減定之意,而臣未得發言。

    秋間使臣之往也,似當請減。

    」上曰:「當初已退年限,而又請減定,則不無發怒之端。

    予意則一年輸貢之後,請減可也。

    歲貢米則輸運難於措備,將如之何?」鳴吉又曰:「卽今南憂孔棘,脫有警急,何以備禦?請援之意,不如早言於彼也。

    」上曰:「島夷若犯我,則淸國亦危,必來相救。

    但未知勝負如何也。

    」鳴吉曰:「臣奉使塞外,久而後還。

    意謂臺議已定,今尙紛紜,不幸甚矣。

    金瑬當局之日,人或短之,而瑬權兼將相,頗有威風,故國有所恃,而人亦憚之。

    臣意,厥罪雖重,亦已經年,至今論執過矣。

    沈器遠移配南漢,自上已知其罪之輕重,則不宜廢棄。

    此實不易得之人也。

    」上曰:「器遠有何才乎?」鳴吉曰:「器量頗寬,臨事不動。

    曾判秋部,亦能擧職,不可謂之無才也。

    」上曰:「以予所見,器遠之爲刑判,亦不能擧職矣。

    爲國之道,在於得人。

    雖在無事之時,必先於斯,況此艱虞之日乎?朝廷之上,未見卓異之材,山野之間,抑有其人耶?」鳴吉曰:「古人有以一言而知其有才者,此非臣等所及。

    必須歷試而後可知也。

    李景曾受儐接之任,處事周詳,淸人謂之賢宰相,其才可大用也。

    」上曰:「不遇盤錯,無以別利器。

    南憂方殷,故授以方伯欲試之。

    」 2月11日 ○乙巳,晝講《詩傳》。

    講訖,同知經筵全湜曰:「臣方忝在憲府,而憲府之官未備,不得開坐用印,推勘照律,未免積滯。

    雖未備員,請依近日署經例施行。

    」上曰:「依啓。

    」檢討官南老星曰:「前年將行謁聖之擧,而因玉候未寧,終莫之果。

    目今春氣和暢,展謁之禮,宜不可已。

    」上曰:「予亦欲爲之。

    其令該曹,擇日擧行。

    」老星又曰:「亂後士庶之在都下者鮮,閭舍空虛,人多毀撤。

    請令漢城府,檢飭禁斷。

    」上曰:「是矣。

    依所啓施行。

    」 2月12日 ○丙午,以金榮祖爲大司成,韓亨吉爲行左承旨,金光爀爲執義,崔有海、柳景緝爲掌令。

    亨吉爲人暴戾。

    爲守宰,多殺人,累被臺評,及拜喉舌之任,衆皆駭之。

    有海爲人,多氣喜事。

    曾獻宋戶部之言,助成追崇之論,見棄士類,至是始拜是職。

     ○宣川民人,率其妻子,逃入瀋陽,淸國捕送于我國。

    上令備局議之。

    備局以爲,當依《大明律》謀背本國,潛從他國之法,令禁府擬律爲當。

    於是,禁府請首謀人處斬,其妻妾、子女爲奴屬公,其父母、祖、孫、兄弟,皆流二千裡安置,從之。

     2月13日 ○丁未,上出禦後苑,試才七局出身,入格者凡五人。

    命給居首者銀甁一部、木綿十匹,其次施賞有差。

    上曰:「諸將中有願射者射之。

    」兵曹判書李時白、綾川君具仁垕入射。

    承旨申得淵曰:「都監出身以放砲爲賤技,今日將士之侍衛者,亦令試放,以示其非賤技爲當。

    」上曰:「摠府郞廳及宣傳官,竝令試之。

    」時白伏地曰:「親臨之日,不可無激勵之擧,臣亦願試。

    」上曰:「兵判自請放砲,此甚好事也。

    」因下敎曰:「放砲之技,位卑者亦皆厭避,而李時白身先願試,以爲士卒激勵之地,殊極可嘉。

    其賜內廐馬一匹。

    」 2月14日 ○戊申,備局啓曰:「全羅監司元鬥杓瓜滿當遞,而善是職者,難得其人,請限一年仍任。

    」從之。

     ○鹹鏡道被兵之後,又値兇歉,多有死亡者。

    監司睦長欽啓請量減貢物,上從之。

     2月15日 ○己酉,殿講館學儒生。

    命居首者直赴會試,其餘論賞有差。

     ○先是,朝廷令開城留守李景憲,採錄本府人死節表著者以聞,至是景憲以男婦二十六人姓名錄啓。

    禮曹請依例旌褒,上從之。

     2月16日 ○庚戌,日暈,晝晦。

     ○朝廷方有江都經理之議,李弘冑力陳金藎國才智有餘,可委江都之事,旣拜留守。

    備局又以前留守辛啓榮,年少有才,宜仍任。

    藎國上箚以爲: 撫摩瘡痍,收拾餘燼,以復前日根基,亦非等閑事務,請遞職名,還授前人。

     答曰:「備局之啓,乃是割鷄焉用牛刀之意,非以卿爲不可也。

    勿辭速往。

    」 2月17日 ○辛亥,日赤無光。

     ○初,朝廷欲以瑞山、泰安鹽、鐵之利,助辦瀋陽歲弊,以戶曹判書沈悅,兼領鹽鐵使。

    悅欲重其事,請以臺侍之臣爲幕官。

    物議皆以爲:「榷鹽、鐵之利,元非盛世事,而隻爲兩邑鹽、鐵,別設剩局,又辟幕僚,甚非事宜。

    」悅乃上箚曰: 自古理財者,不擾民而能濟者幾希。

    頃以各衙門興販,民怨甚多,足爲今日之監戒。

    況今大亂之後,賦役煩重,民未息肩。

    此時又聞鹽鐵使之號,則民必益增愁怨,非細故也。

    今計莫若停罷此號,而使度支句管,兩邑守令,另擇有才局,有風力之人,委任責效之爲愈。

     備局亦以爲然,上從之。

     ○淸國以柳琳有死罪,皇帝特令赦宥,不可不入謝。

    上命柳琳,入往瀋陽。

     ○掌令金應祖上疏,陳八條。

    其一曰: 明大義。

    夫事大交隣,竝行不悖,古今之通義也。

    乃者朝廷堅守節義,輕絶隣好,臣知有今日久矣。

    勢出於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