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
關燈
小
中
大
(辛未)九年大明崇禎三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乙亥,上行正朝望闕禮。
1月3日 ○丁醜,上以太僕馬,賜東昌尉權大恒。
大恒嫌其馬不良,令換他馬以來,上聞而許之。
大恒猶不愜,笞其吏,諫官以此劾之,上不從。
1月6日 ○庚辰,閔聖徵馳啓曰:「本道各邑校生,自經亂後,未暇讀書,在在皆然。
請過三年後,考講汰定。
」上從之。
1月7日 ○辛巳,去冬十一月,鹹鏡道大雪,深至丈餘,人畜多死,鏡城以北,道路不通。
1月8日 ○壬午,以趙絅爲吏曹正郞,李行遠爲應敎。
1月10日 ○甲申,上賜黃柑于太學諸生,因令試取,生員李昌立爲第一,生員郭聖龜、南老星爲第二三,而昌立所製文,犯先王舊諱,上命削昌立,賜聖龜、老星等直赴殿試,其餘給分有差。
○前兵曹參判李命俊卒。
命俊,故宰相濟臣子也。
宣廟朝擢魁科,爲人剛直廉潔,凡所履歷,皆以淸白著名。
居無第宅,常乏甔石之儲。
光海時,株累於孽弟之獄,竄于盈德。
及反正,以掌令召還,特立敢言,朝廷爲之肅然。
嘗以宮人金、趙事,上疏諫,言甚切直,上嘉之,特授大司諫。
後以兵曹參判,退居陽川村舍以卒。
臨終,遺命薄葬。
上聞之,嗟悼不已,下敎曰:「李命俊盡心官事,有意格王,不幸卒逝,予甚惜之。
其令該道,題給石灰及造墓軍,以表其忠。
」 1月11日 ○乙酉,上遣承旨,存問李元翼,因下敎于承旨曰:「其氣力何如,所居家舍亦如何?予欲詳知,一一書啓。
」回啓曰:「元翼羸悴已極,氣力薾然,轉側坐臥,必須人扶。
且其所居,隻草屋數間,不蔽風雨。
雖居累世先塋之下,而無一畝之田,數口之臧獲,擧家隻以月俸,僅得餬口雲矣。
」答曰:「爲相四十年,數間茅屋,不蔽風雨,其淸白,古所無也。
予之平生敬慕,非特功德,李公之淸簡,百僚師之,則何憂乎民生之困悴也?其儉德,亦不可不表而著之,令該道,營造正堂,又令該曹,賜以布被素褥,以遂其所尙。
」元翼遂上疏辭第,上溫諭不許,仍命功臣奴婢,依他例準給。
蓋元翼曾錄先朝扈聖之勳,而未受賜牌故也。
1月12日 ○丙戌,正朝問安官到椵島,劉興治言曰:「我票下家丁三十餘人,到中和,太半被殺。
這人原是天朝赤子,而麗人打殺如草芥。
爾等傳報于布政司,査得殺人者,綁送島中。
今後,我人之無票文擾害麗地者,切勿打殺,綁送本島,則事甚便當。
」且聲言以其麾下金聲運、李見等出陸,査得殺人者,西民洶懼。
1月14日 ○戊子,北兵使李沆馳啓曰:「吉州、明川、鏡城、富寧、會寧、鍾城、穩城、慶源、慶興皆有列堡,凡三十餘所,而城堞、器械,擧皆殘缺,脫有大賊來侵,難免崩潰。
必皆合守主鎭然後,庶可相保,而臨急撤入,則相距絶遠,牛馬財畜,皆將委棄,扶老攜幼,勢且不及。
請限解氷間,依舊例合守。
」上從之。
1月15日 ○己醜,利川幼學金益銑上疏,請亟定追崇之禮,上不報。
○諫院啓曰:「管餉使爲任極重,而新除授樸??,別無可稱之才,且有不廉之誚,請命遞差。
從事官亦以曾經臺侍,有名望人擇差。
行司直成俊耉,久管錢穀,多有人言。
盡散物貨於牟利之輩,本庫餘儲,殊甚虛踈,請命罷職。
且査出見在及分給之數,令該曹會錄。
」答曰:「樸??,廟堂旣已愼簡,必無不合之理。
成俊耉積年奔走,爲國盡心,理宜褒賞,不當毀斥。
所謂會錄,有司自當爲之,不必煩瀆。
從事官前已擇差,姑令察任。
」翌日以會錄之意,再啓,上從之。
1月16日 ○庚寅,行判敦寧金尙容再上箚,懇乞緻仕,上溫諭不許。
1月17日 ○辛卯,改造象牙標信。
○引見慶尙監司趙希逸、京畿水使崔震立。
上謂希逸曰:「卿今遠去,如有所懷,陳達可矣。
」希逸曰:「明黜陟、均差役,此乃監司之責也。
嶺南左右道差役之法各異,臣願改其量田之法。
且今之守令,若以應賦之役,督徵民間,則必目之以虐民,有勤幹辦事者,則一人毀之,而彈論隨焉。
其間名以善治者,率多要譽之人。
監司黜陟,必當先其實,而後其名矣。
」上曰:「卿所陳兩件事,皆知其要領者也。
自古嶺南,號稱人才府庫。
文學之士,不患不多,而武略不及於他道。
南方風俗,貴文賤武,士族子弟,羞學操弓,甚可寒心。
卿是文翰之人,勸奬儒術,不必加勉,而振起武略,亦不可廢也。
且倭人巧黠,加留一事,爲國之患,此亦在道臣之善處耳。
」希逸曰:「亂離以後,武略不競,文敎廢弛。
文武成材,惟在勸奬而已。
待倭一事,弊之大者,應給之物,所當快許。
何必以此生梗,重貽日後之患乎?」上曰:「然。
」上謂崔震立曰:「往歲,喬桐旱災尤酷,加以西征時抄兵,倍於他邑,邑民之困悴方極。
得卿淸簡之人,民必蘇矣。
近來雖無海賊,而唐船之患,亦不可不慮。
況其邑今以水使,兼察太守之事,軍民之政,寧可少忽?」震立曰:「本邑四面無藏船之處,而軍兵絶少。
若盡數守船,則民不得耕作,不守信地,則舟爲無用之物。
臣意,欲鑿浦以爲藏船之地,而但以多費民力爲慮也。
」上曰:「邑民困悴已極,鑿浦之役,不可易言。
卿其觀勢善處。
」 ○以吳竱爲校理,申景??爲全羅兵使。
1月19日 ○癸巳,慈殿有疾,命設侍藥廳。
仍下敎曰:「慈殿症候甚重,憂悶罔極。
令該曹祈禱山川,審理冤獄,先釋輕囚。
」 1月20日 ○甲午,上下敎曰:「永安尉洪柱元加資。
幼學金君錫、沈榗竝除實職,以爲慰悅之地。
〈金君錫,延興府院君金悌男之孫,沈榗其外孫。
〉以沈榗爲司宰監參奉。
1月21日 ○乙未,諫院以管餉使樸??事,連日論啓,上令廟堂量處。
備局以爲:「旣已被論,似難察任。
宜更議以薦。
」上從之。
1月22日 ○丙申,禁府因審理之敎,回啓以爲:「羅萬甲當初雖有言語之失,付處三年,已經大赦;金堉則以門外黜送之故,不得參於書啓之中,至今因在罪籍。
似當分揀。
」於是命皆放釋。
禁府又啓曰:「臣等取考本府罪人名案,則圍籬者四十一人,遠竄者一百八十七人,中道付處者二十二人。
以其罪名觀之,則無一可恕者,而第念被罪者,雖緣自作之孽,風霜嶺海之外,日夜愁歎爲如何哉?天道十年一變,人情窮則反本。
罪人之中,豈無悔恨自新者乎?當此慈殿違豫之日,特施例外寬典,除係幹逆獄者外,或令量移,或令分疏,以示好生之德,則孰不歡欣感祝?其於禳災、求福之道,或不無萬一之助。
」答曰:「可放之類,付標以下,依此施行。
」於是,竄逐之人蒙宥者甚衆。
○吏曹啓曰:「冬至、聖節兼奏請使,今當差出,而奏請使之行,則事係初頭開例,將爲後日遵用之規,請詢于廟堂。
」備局回啓曰:「今此海行,與前頓異,物力之難支,渰死之慘酷,有不可勝言。
今年則旣有千秋之行,又有冬至、聖節之行,是一年兩起也。
若差出副使,則其舟楫員役,又當爲一起,今日物力,決難辦得。
以秩高宰臣,兼差冬至、聖節使,又兼奏請及明年千秋節使,歲以爲常,則事甚便當。
」上從之。
1月25日 ○己亥,江華府尹李時白馳啓曰:「本府倉穀,幾至四萬石,糶糴之際,民甚苦之。
初令通津、金浦兩邑之民,春受秋納,兩邑亦以偏苦爲言。
請於昇天津邊,又設一倉,令豐德、交河之民,與通、金兩邑,一體糶糴。
」廟堂以爲便,上從之。
1月27日 ○辛醜,禮曹啓曰:「曾因筵臣所啓,有抄擇專經文臣,依平時考講之敎,而久廢之餘,似難緻期督課。
請自十月爲始,或殿講,或命官考講,以爲責實之地。
」上從之。
○忠原縣監崔有淵,以衙祿及貿販米,充備逃軍價布,且以隣族之弊,不可不變通之意,報于監司,監司以此褒啓。
兵曹請以速定物故者之代,毌緻軍政虛踈之意移文,上從之,且命陞敍,以表嘉尙之意。
左副承旨尹墀啓曰:「逃故之類,旣不能隨闕隨補,亦不能窮推去處,則不過數年,軍籍盡爲虛簿矣。
崔有淵不念軍政重事,任其逃散,乃以衙祿貿販之米,充納軍保之布,以爲姑息之計,而至於鋪張論報,敢以衙祿充納之說,轉聞於朝廷,則無謂甚矣。
此而蒙賞,則臣恐幹譽、要功者,轉相倣效,而軍政日就虛踈矣。
」上曰:「爾可謂出納惟允也。
」 1月28日 ○壬寅,憲府啓曰:「世子冊封奏請,自前差出上、副使,而今差單使,蓋出於省弊之意。
但渡海將命,往返經歲,其間疾病、事故,未可預料。
以一介之使,兼三四行之任,非但事體簡忽,若有意外之患,則莫重使事,將付之於何人耶?區區小弊,有不可顧,請命差出上、副使,以重奏請之擧。
」答曰:「令廟堂議處。
」備局回啓曰:「單使奏請,果涉苟簡。
千秋使竝送之擧,亦似有弊,請差出奏請上、副使,以千秋方物,兼付於奏請之行。
」上從之。
○大司憲張維上箚曰: 臣竊念,近以議禮一事,聖上屢下嚴敎,而言官彈劾謬見之人,殿下拒之愈峻,上下否隔,臺閣錯莫,殊非盛世氣象,臣竊悶焉。
伏見殿下,天資純粹,聖學高明,言動注措,一循義理,必不肯知其是而強違之,知其不是而強從之也。
夫追崇之論,世之非之者,十居八九,而殿下之意必以爲:「此於禮,未必非也,朝臣各執意見,強欲沮我之至情耳。
」淵衷湛淨之中,恒蓄是念,故發於言語者,未免有鬱怫不平之氣。
如使聖明,洞然有見於禮經本意,則自無如是之累矣。
《書》曰:「惟先格王,正厥事。
」不能上格君心,而徒規規於攻擊謬見,此臣等之罪也。
臣識見淺陋,固不足以論辨典禮,近因此事,頗嘗繙閱經傳,參考衆論。
略有一二見解,不揆僭妄,謹著典禮問答八段,繕寫投進。
倘於燕閑之餘,留神省覽,則凡近日論議之是非,擧將瞭然分曉,罔逃於天鑑之下矣。
其典禮問答曰: 或問於臣曰:「今之爲追崇之論者,皆言於禮當然。
此亦有所據,可得詳言而明辨之耶?」對曰:「以愚所聞,繼體之君,不得追尊私親。
求之經傳,其義甚明。
謹按《曲禮》曰:『已孤暴貴,不爲父作謚。
』先儒解之曰:『父之爵,不當謚,而以己爵,當謚而作之,是以己爵加其父,欲其尊而反卑之,非所以敬其親。
』《喪服小記》又曰:『父爲士,子爲天子、諸侯,祭以天子、諸侯,其屍服以士服。
』先儒解之曰:『祭用生者之禮,盡子之道也;屍以象神,自用本服。
』《喪服小記》又曰:『大夫不得祔於諸侯,諸侯不得祔於天子。
』先儒解之曰:『公子之爲大夫者,不得祔於先君之廟。
』儀《禮子夏傳》曰:『諸侯之子爲公子,公子之子孫有封爲國君者,世世祖是人也,不祖公子。
』先儒解之曰:『後世爲國君者,祖此受封之人,不得祀別子也。
』《春秋穀梁傳》曰:『君子不以親親,害尊尊。
』先儒胡文定公亦引用其說。
若以《儀禮》、《禮記》、《春秋傳》爲不足信也則已,不然,玆五說者,自足以斷今日之禮也。
夫旣曰不爲作謚,則追崇之際,凡廟號、尊謚之上,皆違禮矣。
旣曰屍服士服,則先親本位應服之外,不敢有所加也。
服猶不可加,況加之名位乎?旣曰不得祔於諸侯,則入廟之非,不待辨而明矣。
旣曰不祖公子,則爲始封之君之父,而猶不可祀以爲祖。
況於繼世之君,又安可尊其私親,上列於五廟乎?旣曰不以親親,害尊尊,則隆其私親,上幹大統,至於徑祧祖宗者,其害於尊尊,亦大矣。
凡此五條之說,皆經傳明訓,炳烺方冊,若能考其文而尋其義,則不待傍引曲證,而追崇之是非,可以立斷矣。
」或曰:「經傳所論,已聞之矣。
若歷代帝王已行之迹,載於史籍者,亦可得以言耶?」對曰:「歷代得失,其說甚多。
必欲詳陳,更僕有不能盡,姑擧其深切著明者。
昔漢宣帝追尊悼考,程子非之曰:『亂倫失禮甚矣。
』範鎭譏其以『小宗而今大宗。
』哀帝欲追尊定陶恭王,師丹曰:『子無爵父之義,尊父母也。
』晉元帝詔琅琊恭王,宜稱皇考,賀循雲:『禮典之義,子不敢以己爵,加其父號。
』從之。
漢光武初立四親廟於洛陽,旣而,用張純、朱浮之議,遷其廟於舂陵,而名號無所加。
胡緻堂稱美之以爲:『寡恩之誚,不聞於當年;失禮之議,不生於後世。
』以此觀之,先代帝王追尊之擧,其是非得失,不啻若黑白之易辨矣。
」或曰:「若如《儀禮》、《禮記》之雲周公之追王太王、王季,亦非耶?」對曰:「何爲其然也?此乃創業之君之事也。
《儀禮》、《禮記》之雲,所以通行於天下,而繼世之君之所當守也。
夫追尊之禮,夏、商以前,未嘗有也。
武王旣有天下,周公推原文、武之志,本王業之所由興,遂有追王之擧。
蓋以義起,而不求於前代之禮者也。
旣而,又制爲禮法,以敎天下後世,使繼世之君,下及士大夫,皆守而爲則,若《儀禮》、《禮記》之雲是也。
與《王制》『喪從死者,祭從生者』,《中庸》『父爲士,子爲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之文,同其意也。
然則創業之君之可以追尊,與夫繼世之君之不可以追尊,其禮皆出於周公,非有異也。
」或曰:「人之欲尊其親,一也。
繼世之君,獨不得如創業之君,其故何歟?」對曰:「此義有不同,而禮隨而異也。
夫創業之君,建邦啓土,肇立宗廟,以祀其先,則推本王業之始,以盡其崇奉之禮,於義當然。
且無所妨壓,固不可已也。
若夫繼世之君,承祖宗之統,處祖宗之位,而混祖宗之統,則下焉而子爵加父,有乖於敬親之道;上焉而違禮祔祖,大虧於尊祖之義。
不惟是也,七廟、五廟,昭穆有數,若有所升,必有所祧。
升不當升之私親,祧不當祧之祖宗,則循恩蔑義,以親親而害尊尊。
自古叔季之君,緻隆私親,取譏於天下後世者,蓋以此也。
此可以爲戒,而不可以爲法者也。
」或曰:「師丹之說、賀循之議,與夫先儒之譏斥外尊,其說甚備,其義甚嚴。
然此皆爲爲人後者而發,其與爲祖後者,義例不同。
子乃擧此以議,今日典禮,無乃未之思耶?」對曰:「不然。
夫人後、祖後,義例旣殊,名號之稱,喪祭之制,容有不能無差別也。
至於追尊之典,則禮經直言『子之於父,不可以己爵加之。
』初無別於人後、祖後也。
夫爲人後者,旣稱本生爲叔父,而建非正之號,加之於所稱伯、叔之地,則誠不免兩統、二尊之譏矣。
若《儀禮》、《禮記》之文,乃是通論,子之於父,禮當如是,非以論爲人後之禮也,正可爲今日議禮之斷案耳。
至於先儒所論,雖爲爲人後而發,與今日典禮,差有不同。
然其由藩邸而奉大宗,尊私親而幹祖統,則其義未嘗異也。
擧以論今日之禮,有何不可也?」或曰:「追尊之爲非禮,已無疑矣,第觀自古帝王,漢光、晉元之外,尠有不行是禮者。
身爲萬乘之主,欲緻隆於父母,此亦人之至情也。
子何非之深耶?」對曰:「非然也。
昔孟懿子問孝,夫子答以『無違。
』無違者,不違於禮也。
子之於親,生死、葬祭,悉合於禮然後,方可謂之孝。
不然,雖隆其名號,侈其儀物,以極其祲盛之觀,其於孔子之訓,乖矣,尙可謂之孝乎?況人主一身,上承祖宗,下臨臣民,一言一動,皆爲億兆之瞻仰。
如或一涉非禮,上而失敬於祖宗,下而見非於臣民,則是求爲孝,而未免歸於過擧,豈不大可懼哉?」或曰:「今之議禮者或言:『主上,上繼祖統,而太廟見闕禰位。
業已稱大院君爲考,則不可不列於昭穆。
』此言亦有所據耶?」對曰:「此今日追崇之論,所由本也。
惜乎,其徒執己見,而不考先儒之定論也!愚請辨之。
夫國之有宗統,猶家之有宗法也。
然私家宗法,則無論尊卑、貴賤,隻以祖考子孫,爲繼承之序,故雖高曾爲公卿,祖禰爲士庶,不害其相承也。
若夫帝王宗統,異於是,必踐其位然後,承其統。
不然,雖世適、元子,亦不敢與於大統,非可以私恩厚薄,有所與奪於其間也。
古之人君,或有以兄繼弟者,魯之僖、閔是也;以叔繼姪者,唐之宣宗是也;以從祖繼從孫者,晉之簡文是也;以從孫繼從祖者,漢之宣帝是也。
無論屬之尊卑,親之遠近,旣襲其位,則繼體之義,便同父子,典喪、承祀,禮無差別。
此豈非以宗統爲重乎?惟其宗統爲重,故不踐其位,則不得與於其統;不與其統,則不可列於其廟,此常經通義也。
至於宗廟昭穆之序,古人所論,意見非一,歷代典禮,亦各有異。
然以先儒定論推之,豈無折衷之義乎?謹按《春秋傳》,魯僖公,文公之父,而閔公之兄也。
閔以弟先立,僖以兄繼閔。
先儒以閔、僖之於文公,當爲祖禰。
是僖公當以弟爲禰廟,而文公又當以叔爲祖廟也。
又《胡傳》有曰:『襄公,哀公之皇考也,祭法,以曾祖廟,爲皇考廟。
』蓋襄公者,哀公之祖也。
襄公傳其子昭公,昭公傳其弟定公,定公卒,而哀公立,故定公當以兄爲禰廟,而哀公又當以叔爲祖廟,以祖爲曾祖廟也。
朱子作《周廟昭穆圖》,孝王以懿王爲昭,是叔以姪爲禰廟也;夷王以孝王爲穆,是從孫以從祖爲禰廟也。
又作《宋廟昭穆圖》,太祖、太宗、哲、徽、欽、高,各爲昭穆,是皆弟以兄爲禰廟也。
然則昭穆之位,惟當以繼體爲序,祖孫兄弟,皆與父子無異矣。
夫《春秋》之定制,旣如彼;朱子之定論,又如是,則今日之論廟制,當斷自宣廟爲一代,而五廟九室,皆宜以此推之。
然則所謂廟闕禰位者,蓋亦未達於此義耳。
」或曰:「昭穆之制,旣如是,則凡繼襲之君,雖兄弟、祖孫,皆可稱以父子耶?」對曰:「不然。
夫繼代以嗣位者,皆嘗爲其臣者也。
君臣之義,猶父子也。
故旣嗣其位,便有父子之義,喪而三年,廟而稱禰,固也。
至於天屬之親,生我者爲父,生生我者爲祖,自有一定不易之倫序,非可變改也。
故《春秋傳》,旣以閔、僖爲禰、祖,而何休解之曰:『僖公,以臣繼閔公,猶子繼父,故閔公之於文公,亦猶祖也。
』範寗曰:『臣不可以先君,猶子不可以先父,故以祖、父爲喩。
』胡氏曰:『閔、僖非祖、禰,而謂之祖、禰者,臣、子一例也。
』又曰:『僖公父視閔公。
』吳澄曰:『閔、僖曾爲君臣,義同父子。
蓋以閔、僖非父子,而義同父子,故其廟非祖、禰,而亦稱祖、稱。
』然則廟可以爲祖、禰,而名不可以爲父子也。
又魯大夫公孫遂之子公孫嬰齊,爲其兄歸父之後,何休以爲:『弟無後兄之義,亂昭穆之序,失父子之親。
』又曰:『不與子爲父孫。
』疏家解之曰:『嬰齊後歸父,若爲歸父之子然,故爲亂昭穆之序,言失父子之親者,若後歸父,卽不爲仲遂之子故也。
』《胡傳》亦以其說爲是。
夫以弟繼兄之位,未爲不可,若傳爲父子,則其如壞亂天倫,何哉?以此論之,所謂廟可以爲祖、禰,而名不可以爲父子者,可信其必然而無疑矣。
」 1月29日 ○癸卯,時,兩司論崔有海、許??事,累日不已,答曰:「許??有功於宗社,朝廷理宜禮待,而年少酸妄之輩,不顧事體,任意侮辱。
且追崇之禮,古昔人君,賢於寡昧者,亦皆爲之,予獨何心,忍從無據之臆說,而不爲之耶?一二人雖或被罪,而天下公論,終不可箝抑也。
」於是,張維、權泰一以下,皆以此引避。
持平金宗一啓請出仕,答曰:「依啓。
獻納李景曾、正言李尙質遞差。
」蓋景曾、尙質之避,尤多忤旨之言故也。
大司憲張維亦不赴召而遞。
翌日,玉堂上箚,請還收兩臣遞差之命,上不從。
二月 2月2日 ○丙午,胡差仲男,持汗書來,要開市於龍灣。
時,春信使樸蘭英已向瀋陽。
備局啓曰:「開市之後,更無此言,而卒有是請。
若或隨而出來,責我以失其期限,則必有難處之患。
今以國書付胡譯,偕仲男入送瀋陽,且以興治出沒,島貨不通,今雖開市,必不如前之意,書諸別紙,密傳於蘭英,使之周旋爲便。
」上從之。
又啓曰:「汗書大旨,不過會寧借米、江上開市兩款而已。
彼擧義州給米之事,隱然有望報之意,若隻許交易,則彼必落莫,而亦不無執以爲例之患,不如白給之爲愈。
至於江上,則一番開市之後,隻許買賣於往來差人之行,今者卒有此請者,必有所以。
似難一切防塞,以貽日後難處之患。
宜以兩國通和,有急當救,而但北方人民稀少,加以連歲兇荒,公私竭乏。
分付會寧官,量給米穀,以濟其急。
春秋開市,雖是原約,我國商賈,率多負乏,且灣市買賣之不利,已驗於前日,而春秋信使之行,買賣無異於開市。
今雖督令入去,必無肯從者。
況耕牛則經亂之後,孶息未蕃,二月之期,亦甚迫促,竝須商量之意,令承文院措辭修答,俾無仲男久留之弊。
」從之。
○獻納李景曾、正言李尙質等旣遞,玉堂猶且爭執,吏批啓以不敢差出之意,上曰:「近來玉堂,代行臺閣之事,殊極無謂。
作闕臺諫,宜速差出,俾無專擅之習。
」 ○以金壽賢爲大司憲,金世濂爲副應敎,李明漢爲副提學,沈東龜爲副修撰,金光爀爲獻納,閔光勳爲正言。
2月3日 ○丁未,沃川人趙興賓,詣政院告變,上下其書于賓廳,遣禁府都事,拿權大進、權繼、權絡、權純、鄭潭、楊天植、廷植、李賛希、鄭厚淹、樸先儉、後儉等十六人以來,設鞫廳鞫之。
興賓供稱:「近村有出身權大進者。
自己巳年間,與妖僧二人及無賴之徒,往來聚會,蹤迹詭秘。
嘗言于衆中曰:『吾相極貴,吾家地理亦吉。
午未年間,當爲府院君』雲,皆疑其有異謀,而莫測其端。
庚午正月,大進之子絡,醉到臣家,密言于臣之子浣曰:『方今民怨日極,大變亦慘,時事可知。
今湖嶺有八大將,同時起兵,將圖大事。
汝若同我,富貴可緻,幸勿傳播,潛自裝束』雲。
臣子浣,恐其緻疑,答以溫言。
絡旣去,臣與弟熙賓,往見大進問之,則言:『吾家黑馬變白。
讖記中有白馬將軍之說,是乃興家之祥也』雲,而諱不言八將之說。
其後浣與權絡、權繼往來,問之則雲:『楊天植、廷植及李賛希等,爲謀主而徒黨甚多。
約先起兵於湖嶺間,稱以倭來,則渠父與諸人,名以討賊起兵,直擣京城』雲。
且言:『嶺南有鄭姓人,相貌奇異,兩肩有日月狀。
當推此人爲主,而居在伽倻山下,其名則潭,〈潭字誤。
厥後賊招,皆稱鄭澣。
〉其年則壬午生』雲。
楊天植、李賛希者,往來謀議,而皆是以僧還俗者雲。
渠輩相約以爲:『前日見敗之徒,皆以文書發覺。
吾輩則隻面約,雖或被捉者死,而餘存者當繼起』雲。
」公淸監司鄭孝成,又以公州人韓渫所告馳啓,大槪與興賓所告同,而其中「楊丙卽天植,楊彭卽廷植也。
丙等三變其名,十年之間,三爲僧,三退俗。
」又有「文日光、李賛希,鄭仁弘之姪鄭溜、鄭澮、鄭渝及湖西將軍金自重者,而自重則當於起軍之後,因場市作亂,先斬稷山、溫陽、天安等倅,奪其軍,以助聲勢雲。
」楊彭雲:「鄭潭以爲:『得國後,當移都鎭岺、新都』雲。
」告者韓渫供稱:「壬生卽渠之孽弟,而彭伊、丙伊之異父同母兄弟也。
壬生學書于僧慈藏,居公州妙覺寺。
己巳年八月,來到其家,密語曰:『丙、彭,與大進、賛希等,來會于所居僧房,夜深後相與謀逆,渠陽爲熟睡而聞之』雲。
其年十月,丙伊來見言:『己未年間,往智異山讀書,一日得見異人,姓鄭名潭,此果新都主人也。
』將行,以詩贈之曰:『坐榻南藩壓,威權繞北鬥』雲雲。
前年春,彭伊來見臣,密問:『汝兄所爲者,何事?』雲,則答以『吾兄以爲:「吾等起於東方,東方屬靑,汝之戰服,亦須用靑色。
雲。
』所與同謀者,則寶城文日光、沃川權千摠、京圻則有洪繼男第二子爲大將,而賛希、自重,皆與同謀。
前月欲擧事,與術士,到京中見之,則宮闕正在吉地,王氣未衰,不可輕動,故還寢,而仍往雞龍山,泛鐵相宅,以爲定都之計。
義立、仁立,卽大進之子,而力贊其事。
鄭厚淹,彭伊所親;李守男,賛希之同生;曹二男,賛希之切族,而皆參兇謀雲。
」壬生所供,槪與上同,而大進子仁立,卽繼也;義立,卽絡也。
鄭厚淹供稱:「此皆出於賛希。
賛希初言于大進末子,使言于其父大進曰:『此事初雖難辦,吾是領兵者,臨時,豈無倒戈之便乎?』先儉、後儉,亦與賛希及楊姓者,〈卽天植。
〉會大進家,留宿謀議雲。
」權繼供稱:「鄭厚淹來言曰:『楊姓者首倡此事,往慶尙道募兵,嶺南多有同謀者』,而有鄭哥,身有日月狀雲,德山有趙哥,其人如古之崔瑩雲。
賛希之族金姓者,在公州,曾爲把摠,亦與同謀雲。
」權純供稱:「大進雖是叔父,而不能頻數相見。
且不文、不武,有何預知之事乎?雲。
」大進奴永伊供稱:「還俗人楊姓者,來見大進曰:『深沈可爲將帥者,莫如權千摠。
』雲。
厥後聞,南原盜起,千摠喜曰:『國家已有事,吾當領軍,與南原兵,會于中路,直向京城』雲。
沃川居庶孽壬生,出身樸男、周名世、南信祿,新選全今世,皆預其謀雲。
」先儉供稱:「己巳年,有僧自稱善相人,來大進家,觀其相曰:『甚好。
』去冬末又來言:『庚午是吉年,今已過矣。
然此後,豈無好時乎?汝果是白馬將軍』,大進以此言之雲。
」天植供稱:「戊辰春,居井邑內藏山寺,有金安國者以供佛,持祭文來。
其文曰:『鶴髮在堂,尙不報劬勞之德;龍鬪有數,迄未蒙眷顧之恩。
年將三十秋,壯懷未展期。
臻一千載,河水再淸。
時逢太平之日,民有鼓腹之秋。
獲覩天顔,有玉音於嘉汝之恩;得拜丹墀,題姓名於竹帛之上。
告以倘來之迷塗,指以未知之機事。
故將香火,仰瀆威神』雲。
見此文而怪之,問其意,則安國曰:『大小北皆會,將擧大事,而又有異人,此則鄭澣也。
不久當有好事,汝可同我』雲。
遂偕往鄭澣家,乃見坐榻南藩壓之詩。
轉往淸州,見出身趙澈,澈則八大將之一也。
蓋以安國曾言:『趙也擧事』雲,故要看其相,而往也。
安國又雲:『淳昌楊時泰,亦與同事。
』且戊辰年,自澣家還,與賛希,往大進家則曰:『吾姪子家,雌鷄化雄,吾家黑馬變白』雲。
吾卽曰:『君是白馬將軍也。
』大進又曰:『戊辰三月,欲起兵,而適値告變,不能發。
』蓋澣等初與孝立輩連謀,而孝立等之死,澣得獨免者,各有派脈故也。
前年八月,又欲發,而因韓會之獄,澣黨多死,故未發矣。
初,與韓會相約,北方有變,則澣等當乘此機而發矣。
安國初見鄭澣,欲探其意,以渠之名爲楊後瑩而見之曰:『崔瑩後身,今亦有之』雲,則澣曰:『北方有變,則吾輩當從南而起;南方有變,亦如之』雲。
安國僧名懷玉,楊時泰,則安國之所相親,而同謀者也。
蓋鄭澣、金安國、文日光、權大進、楊時泰、趙澈等,乃其根柢也,鄭澣爲謀主,澣之兄潚之子榑,亦同謀雲。
」權絡供稱:「前年二月,往趙浣家,則固留同宿,仍言:『有亂則當與若同赴』雲。
其後與鄭厚淹同行,路遇一人,似是還俗僧。
厚淹曰:『此人善相地』雲。
浣之父興賓又言:『其僧且善相人』雲,乃丙伊也。
丙伊曰:『好時必不遠。
有趙姓人,起於北方,則可以成事』雲。
」鄭澣供稱:「己巳歲,天植來見,與文日光同宿於鄭榑家。
天植先作詩曰:『坐榻南藩壓』雲雲,渠又作白雪之詩。
前年天植又來言:『今年國運最不吉,當有某事,十五年後,又當有不吉之事』雲。
天植、懷玉又曰:『平安道川澤枯渴,多有災變,五月間當有兵禍。
七月之內,若不撤兵,則當有變亂。
全州李一命、金大海,亦皆可用』雲。
」文日光供稱:「爲覓藥材,往鄭榑家,僧人師聖、勝允在座。
自言善奕,對着二局而罷。
其後又往榑家,則兩僧又在坐言曰:『未得見眞人,無乃在近否?』仍贈以長途阻積雪之詩雲。
」鄭榑供稱:「戊辰春,自居昌還家,有僧來謁。
問之則曰:『來自智異山,而非爲遊山,有欲訪見者矣。
』因留宿。
僧曰:『智異山下有佳氣,神人當出。
故曾聞許喬之孫,許懿之子有神人,以此欲訪見之』雲。
其後八日初昏,兩僧來見,一則曾所未見,問其名則曰太虛,饋飯留宿。
翌日文日光亦來,往宿于澣家。
榑與日光、澣,使僧相之,勝允曰:『澣相最好。
耳下有疊疊痕,此好相也。
』其後日光謂榑曰:『勝允之手,掌有赤痕,此甚奇』雲,師聖曰:『全州有李一命者,其人應時而生,又有楊時泰者,楊後瑩之同姓,亦是應時之人』雲。
前年七月間,勝允還俗,稱楊天植而來,與鄭澣密語,欲交結全羅道英雄,雲。
澣又曰:『洪姓者手下,有軍千餘人,此意言于樸禧集』雲。
懷玉且言:『一處有金自重者』雲,問其在處,則自言吾名,欲以金自重稱之雲。
」校生樸禧集供稱:「今正月,洪聖澄來到其家曰:『天災時變層出,時事可知。
榮川多有與我同心者,京畿亦有之。
汝亦宜同事』雲。
其後路遇樸訢、柳之燧則曰:『聞榮川洪聖澄,多有義氣,可爲將帥。
願一相見,如或來,須相報知』雲。
且昌寧人成至道曰:『熒惑入南鬥,時運且不吉。
』樸訢曰:『近來各邑千摠,多差以前銜,吾當爲千摠。
若結以恩義,孰不從乎?』聖澄曰:『江華則隻送兵百人,可以奉還廢主』雲。
呂後望且言:『謫在高嶺時,僉使鄭汝麟,夜與同坐,墮淚曰:「吾受樸承宗厚恩。
今雖授此任,常有爲國之心」雲』」洪聖澄供稱:「曾往樸光先家則曰:『謫客數被移配,何以堪之?』出來時,見淮陽府使趙纉韓,則墮淚而言曰:『吾今雖仕宦,不能忘舊主,而樸??亦多戀舊主之心』雲。
今年春,往禧集家則言:『去冬往覲祖父謫所,仍見謫客沈之淸,解衣給之曰:「何時復舊主乎?」之淸曰:「吾輩亦幾何在此?」,又見呂後望則曰:『崔來吉薄待謫客,何時殺此漢乎?』鄭汝麟亦曰:『吾若得北兵使,可以伸吾志』雲。
禧集又言:『星州樸訢,卽之燧之六寸,而與我同事』雲。
又曰:『成至道善占術。
适變時,占國運不吉,將欲迎賊,發行三日,又占聖上八字,則極吉,恢復不遠,故還歸矣。
近來又占,國運不吉,故與陜川人等將擧事』雲。
臨別又言:『星州哨軍,則鄭澹爲千摠,當以馬兵二哨,送于江華,奉舊主出來,而但無子,當以仁城之子爲東宮矣。
全羅道則鄭汝麟、高用厚叔姪,皆當從之。
』仍誦用厚詩雲:『北闕更新主,小臣餘此生。
江村獨歸處,身上愧簪纓。
』是戀舊主之詩也。
且言必須往見樸訢,故來路果見之,則訢以馬給之曰:『仁弘之姪,有謫湖南者。
其子以此馬給我』雲。
」成至道供稱:「己巳冬,往禧集家,則禧集之五寸叔宗衡及徐淑、成欖、宋知述皆來會。
禧集曰:『吾輩與日光、之燧及陜川人同謀擧事。
近來熒惑入南鬥,此何象耶?」答曰:『《史略》雲:「熒?腎恤皺軗天子下殿走」雲。
所知,隻此而已。
』禧集曰:『虜亦應天象耶?』又曰:『主上八字如何?』答曰吾嘗推占,知爲極吉,似難擧事。
』禧集曰:『若有胡亂,事可易成。
』仍與飮酒而罷雲。
「梁桓供稱:」之燧之弟之煥,與其妾家相近,往來親切。
所謀之事,曾所預知。
昌寧成至道善占術,自言其相:『髯及於眉間,則當爲堂上嘉善,而近來其髯頗長,故敢生兇謀。
』成欖廢朝時及第,而反正後削科,有怨國之心。
星州呂孝曾、昌寧成昌履及樸訢、鄭槫、鄭柅、柳之燧等,與天植,同宿于鄭榑家,而結謀雲。
「柳之燧供稱:」鄭榑、梁桓常往來其家。
一日,榑曰:『天植善相人,亦曉風水。
與鄭澣往來金山,共謀兇逆,汝可與其人,同死生』雲,桓則曰:『有僧自湖西來言:「眞人在近地,將欲訪見」雲。
』又以李泰卿之事言之,榑亦言:『湖南、湖西有李一命、權大進者,可與同謀。
嶺南則崔睍爲謀主。
睍見天植,稱爲英雄』雲。
樸禧集之弟慶集則曰:『許完、鄭汝麟、金藎國兄弟,與柳孝立同事,而網漏』雲。
「李一命供稱:」本與天植極切,天植乞製給俗衣曰:『吾有所爲之事,欲還俗矣。
』問其爲何事則曰:『有擧大事者,吾當往從之。
頃往慶尙道,訪見聖人。
聖人當自南而起。
其時吾當更來,汝等須整理而待之』雲。
「李侹供稱:」曾與天植相切,天植曰:『澣相貌魁碩,終爲貴人。
大進則其家黑馬變白,此眞瑞也。
樸訢則當於慶尙道聚兵。
裵尙龍則沈重可謀大事,故皆同兇謀雲。
「樸光先供稱:」洪聖澄來言:『吾以復立新羅爲號,打破一二縣邑,則朝廷必震恐。
且備犒軍酒米十五石,而以未得軍兵爲恨』雲。
「竝伏誅。
鞫廳以爲:」權純旣已知情,宜伏其律。
「上以不無可恕之道,命流三千裡。
上引見大臣、禁府、兩司,問以獄情,諸臣對以逆狀無疑。
上曰:」旣殲渠魁,不必窮治。
「其後又下敎曰:」此輩失志怏怏,相與思亂,其心可惡,厥罪當誅,但援引之辭,眞贗相雜,火炎之烈,玉石難辨,此甚可懼也。
況近日旱災甚酷,此豈非無辜冤死而然也?其與多殺而緻傷和氣,莫若小緩而開其自新也。
渠魁旣伏典刑,其餘枝,倘似不必盡誅。
當此耕種之節,連續拿來,則必有駭散失農之患,商量以啓。
「鞫廳以樸宗衡、徐淑、成欖、宋知述、吳益煥從逆之狀,請拿問,答曰:」民之怨叛,由予不辟。
俯仰慙懼,無以爲心。
此輩皆與脅從無異,竝勿問。
「是獄,承服正刑者,鄭澣以下凡三十餘人;斃於杖下者,楊時泰等十餘人;定配者,高用厚等六人;放送者,崔睍、樸??等五十餘人。
崔睍之被釋也,上下敎曰:」頃年夜對時,適有處置未盡之事。
此人適入侍,力爭不已,予頗苦之。
厥後思之,眞是愛我者也。
今雖被罪,必不負初心,分揀放送。
「禮曹請以討逆之慶,告廟、陳賀,上隻命頒赦,加百官資,陞授告變人趙興賓堂上,韓渫六品實職。
2月4日 ○戊申,以李聖求爲大司諫。
2月5日 ○己酉,以金世濂爲執義,李士祥爲掌令,林得說、鄭之羽爲持平,趙啓遠爲正言。
2月7日 ○辛亥,金景瑞子得振上疏,請自募義兵,以復父讐,上下其疏于備局。
備局以爲:「觀此疏辭,欲復父讐之志,出於血誠,而但道內旣有監、兵使,今不可以募軍,又置一將。
令得振屬於巡察使營下,稱以復讎別將,使之募聚復讐之人,如有警急,則隨時調用。
」上從之。
○以趙公淑爲正言。
2月9日 ○癸醜,憲府啓曰:「前府尹李溭,曾任義州時,使軍官領送潛商二十七駄,而仍付送大貨。
請拿鞫定罪。
」上從之。
○諫院啓曰:「近來微勞重賞,名器日紊,識者寒心。
前兵使鄭應聖,以別備若幹米布,至陞資憲,僭越極矣。
請命改正。
」累啓而竟不從。
2月17日 ○辛酉,知中樞府事鄭經世,旣歸尙州,遂上疏乞遞大提學及經筵賓客之任,上不許。
2月18日 ○壬戌,憲府啓曰:「趙熙賓陰謀不軌之狀,旣發於其兄上變之書,交通諸賊之跡,又出於逆絡面質之招。
請命拿鞫,以嚴討逆之典。
珍山郡守金瑾,接置逆僧於衙舍,敎訓其子弟,至於嫁與婢僕。
及其逮捕之際,自衙軒脫逃,使逆魁網漏,聞者莫不痛惋。
請金瑾拿鞫定罪。
」答曰:「趙熙賓等,有意於告變,其所交通,無足深責。
設或有罪,以厥兄之功,赦宥宜當。
金瑾,事涉無情,不必拿鞫。
」 2月19日 ○癸亥,鹹鏡道觀察使尹毅立馳啓曰:「金汗之書,意在乞米於會寧,而本府近因者胡供饋,費用甚多。
若又開給米之例,勢必難支,而胡人來到之後,馳啓稟定,則必經時月,當有留連討食之弊。
請自朝廷,預定應給之數。
」備局啓以米、豆、皮穀中,許給二百石,答曰:「加給一百石。
」 2月20日 ○甲子,以洪瑞鳳爲左賓客,鄭經世爲右賓客,張維爲左副賓客,金尙憲爲右副賓客,李楘爲副提學,辛啓榮爲副修撰,趙興賓爲沃川縣監。
賞告變之功也。
兩司以興賓雖有功勞,若授以本邑,則有違法例,而且無以服其吏民之心,上不從。
累爭之,乃命換授他邑。
2月22日 ○丙寅,月犯南鬥第三星。
2月24日 ○戊辰,諫院啓曰:「軍器主簿韓渫之上變,非出於爲國,爲李義培、洪振道等發覺脅持之故,不得已告變,其功固已尠矣。
至於孫鳳等四人,則以私怨誣陷,徐挺然及其奴子,則聽人指嗾而書呈,以緻無罪者被繫破家,誠可駭憤,而以功準罪,不無可恕,雖不施反坐之律,至授六品實職,殊涉過濫,請命改正。
韓渫供招之時,稱以『公州牧使衙子弟以爲:「各人奴子必知之」,故追書徐挺然、奴子以呈』」雲。
告變,非人可指揮,而敢以己意,誣陷不辜,以緻驚擾,請公州牧使衙子弟,拿鞫定罪。
」答曰:「韓渫告變之書,眞贗相雜,不無其罪。
然功亦不細,不必改正。
其供招中所謂衙童之言,似是託辭,勿爲見欺。
」公州牧使之子,卽振道之子溥也。
其後諫院累日論啓,乃命拿問,而旋卽釋之。
韓渫事,竟不從。
2月26日 ○庚午,鹹鏡監司尹毅立馳啓曰:「校生考講汰定之法,停廢已久,一朝令下,日限太迫,未及講習,或欲納物免講,或欲移屬武學。
若寬其講限於三四年之後,則其間可以學習應講,必無急遽驚惑之弊。
」從之。
2月28日 ○壬申,禮曹啓曰:「以慈候平復,有擇日陳賀之敎。
旣令外方進箋陳賀,而《五禮儀》有陳賀,而無頒敎之文,今何以處之?」上曰:「勿頒敎、除進箋,俾無民弊。
」越三日,百官行陳賀禮。
2月30日 ○甲戌,吏曹啓曰:「逆賊文日光、鄭榑、鄭澣,是陜川人;楊天植是大興人,旣已正刑,法當罷其守令,合幷於他邑,而但陜川非徒物衆地大,舊有汚俗之稱,而爲諸賊之窟,不可無守土之官。
似當有別樣處置,請議于大臣。
」領議政吳允謙等以爲:「逆鄕之當革,在法固也。
然陜川,今雖降而爲縣,其實大邑,號稱難治。
彈壓收拾,專在守令,似不可一日暫曠。
該曹之請罷其守令,仍存其邑,誠是矣。
」上從之。
三月 3月1日 ○朔乙亥,平安道江西縣等地地震,聲如雷,赤光滿天。
○胡差龍骨大,率從胡數千人來。
以灣上開市事也。
○禮曹啓曰:「逆魁伏誅告廟,陳賀慈殿平復,上下同慶。
自古國有慶事,則恩澤及下。
今宜蠲除民役,設科取士,以示同慶之意。
」上從之。
3月3日 ○丁醜,諫院啓曰:「義州雖曰闆蕩,而素是大州。
爲守令者,苟能拮據措置,則數千石之雜穀,不難辦也。
前府尹李時英,以此至有加資之命,猥濫極矣。
鄭應聖之賞加,與時英無異,而本院方爲改正之論,戶曹不有公議,敢請施賞,尤極無謂。
請還收李時英加資之命,戶曹堂上推考。
」答曰:「依啓。
」李時英事,累啓而不從。
3月5日 ○己卯,李貴上箚曰: 鞫逆,公事也;葬妻,私事也。
鞫逆之法,雖判府事有故,不得開坐,而況領相任專裁稟,而以葬妻之故,乞暇而去,是輕討逆而重私事也。
臣歷見古事,如有討逆之擧,則雖在外之臣,皆奔走入朝。
況敢出去乎?領相之意,則不過渠魁旣已伏誅,而告廟、頒赦,則其餘皆脅從也,雖不參鞫,無害於公義故也,殿下之給由,亦出於此也。
臣之意則罪人逮捕者,逐日入來,安知渠魁,又甚於逆澣者乎?伏願聖明,亟召領相,一以嚴討逆之義,一以重大臣之體。
翌日,領相吳允謙馳還待罪,上慰諭之。
○金汗還我國禮單,備局啓曰:「聞金汗不受禮單而還之。
若論以常道,則不可復送,以損國體,而帝王待夷狄之道,當務包荒。
今就禮單諸物中,麤者改之,少者益之,另差解事之人,偕差胡入送,兼探事情而來,似當。
」答曰:「依啓。
且戶曹初不擇送,以緻辱國,其失非細矣。
」 3月6日 ○庚辰,政院啓曰:「鞫逆之典,莫重且急,不得晷刻淹延,在前國忌齋戒之日,亦不得停廢。
今者鞫廳請刑,而竝命仍囚,至於五六日,罪人不無意外生奸之患。
請依鞫廳啓辭,亟命推鞫」答曰:「待領相之還,議處似當。
」兩司亦以此論啓,答曰:「鞫獄事體甚重,欲待領相之還,宜勿論執。
」 ○以李景曾爲副修撰。
○以樸蘭英爲宣諭使,迎接胡差龍骨大于義州。
3月7日 ○辛巳,江陵集慶殿火。
卽太祖眞殿也。
禮曹啓曰。
「禮雲:『有焚先人之室則三日哭。
故曰新宮火,亦三日哭。
』註曰:『先人之室,宗廟也。
神主所入,故曰新宮。
』以此見之,眞殿與宗廟無異,影幀與神主一體。
自上似當素服,率百官三日哭而止,行慰安祭於宗廟太祖大王神位前,遣官江陵,亦設位,行慰安祭,看審失火之處然後,眞殿參奉及守僕等,各別議罪。
」答曰:「依啓。
且慈殿亦當變服,更議以啓。
」回啓曰:「自前各陵失火,則自上變服,而內殿別無變服之例。
但今此影幀之災,比陵上失火尤重。
自上亦三日哭,則自內服膳,視常日無變,情所未安。
慈殿、內殿、嬪宮,竝進素服、素膳,三日而止似當。
」上從之。
翌日,上行望哭禮于崇政殿庭,三日,又命停朝市。
兩司亦竝停前啓。
禮曹判書金尙憲,欲自往看審,政院以爲:「當此多事之時,宗伯不可遠去,宜遣他堂上。
」答曰:「遣承旨可也。
」 ○金差仲男等,求貿各種藥材,兩醫司不能支,上命給內局藥材。
3月8日 ○壬午,諫院啓曰:「集慶殿失火,實我開國後所未有之大變也。
守土之官,終不能抵死救火,以緻此變,決不可尋常罷推而止。
請江陵府使閔應亨及其日殿司處進去執事官、鄕所色吏等,竝命拿鞫定罪。
」上從之。
○政院啓曰:「臣等伏念,皇天仁愛明君,必以災異而警之;明君敬畏皇天,必以修省而應之。
此天人之無間,而轉移之有機也。
頃日關西,再有地震之變。
況今集慶之災,又前古之所未有者。
先儒以宮寢之火,猶謂之君不思道,則未知聖明,有何所失,而緻此變也?修省、自新之道,不可循虛文、應古事而已。
人主一心,實是格天之本,殿下其能恐懼戒謹,不愧屋漏,對越上帝,而爲轉移之機耶?古者,旅賁有規,官師有典,暬禦有箴。
殿下其能廣開言路,從諫如流,以緻下情上通,而君德無闕耶?惟願殿下,更加惕厲,夙夜匪懈,思所以轉災爲祥,易危爲安,答皇天仁愛之心,慰祖宗陟降之靈。
」答曰:「予小子有罪,禍延寶幀,日夜痛泣。
陳啓之言,正中予病,當惕念焉。
」 3月9日 ○癸未,延平府院君李貴上箚,請遣大臣,慰安于集慶殿,上下其議禮曹。
回啓以爲:「遣大臣,有異常規。
」上令大臣議之,尹昉、吳允謙、金瑬、李廷龜等以爲:「箚中所謂大臣當往者,誠以重其事也。
然自上旣行慰安祭於太廟,特遣承旨奉審,而該曹又請行慰安祭於江陵,則揆以典禮,略已擧行。
到今追遣大臣,果異常規,勢亦無及。
」上從之。
3月10日 ○甲申,諫院啓曰:「近來紀綱解弛,人不畏法,關防之禁,日以益廢。
負罪兇孽,相繼投胡,使國情輸敵,事極驚駭。
何可付之無可奈何,而莫之禁抑乎?鹹鏡南北道兵使及平安兵使,常時不能檢飭關津,以緻如此,請命罷職。
兩道監司亦難免其責,竝命推考。
今後各別申明譏察,俾無此弊。
江陵爲嶺東重地,又値無前之變,將有重創殿宇之役。
新府使尹天衢,曾守潭陽,政令顚倒,以緻倉儲殆盡被燒,至今潭人,怨罵不已。
今不可付諸重地,請命遞差。
」答曰:「依啓。
西北兵使推考。
」 3月11日 ○乙酉,李貴再箚,請遣大臣慰安于眞殿,上命議于大臣。
大臣以爲:「祭告之禮,不可再行。
」上從之。
3月12日 ○丙戌,初,金差求見原昌君玖,玖方在外。
至是,憲府以宗室不宜在外,請罷其職,上從之。
3月13日 ○丁亥,鄭經世復上箚,辭大提學,上計之。
○時,上下敎求言。
東陽尉申翊聖,進《誠齋易傳》,因上箚曰: 伏以,聖明深痛眞殿之災,特下求言之敎。
臣未學咎徵推驗之說,惟以耳目所及者,而應之可乎!壬辰之亂,振古所無,賊不退者七年,生靈之塗炭,國勢之卼臲,視今日,何啻倍之?先王能自彊,而緻重恢之績,是無他道,至誠事大,至誠臨下,固結民心而已。
至於節儉之德,高出百王,殿下之所親覩也。
弊席素丌,屛障不飾,嬪侍、貴近,衣無綺羅,當時中外,幾於化之。
先王之治己、治人,以實,不以文,玆非殿下之所當法者乎?臣於丙午年間,在摠府直廬,先王誤聞臣讀《易》之名,賜以《誠齋》《易傳》一部。
臣之拜恩,二十有六年,猶未通其蘊奧。
竊觀其《傳》,以古人行事之迹,配於卦爻,多格言、確論,深有益於治道,敢爲投進。
孔子曰:「作《易》者,其有憂患乎!」殿下遇災懺悔,恐懼戒愼乎不覩不聞之中,而究于得失、治亂,通于屈伸、消長,闡陰陽闔闢之機,窮剛柔緻用之妙,體元行健,觀時取義,以簡易之道,緻久大之業,眞所謂帝王之孝,而慰祖宗在天之靈矣。
噫!《乾》、《坤》陰陽之辨,《鹹》、《恒》,陰陽之交,不辨則分不嚴,不交則情不通。
君臣之際,不患不嚴,而患不交。
《鹹》之九五曰:「鹹其脢,無悔。
」蓋至虛而無私,感之盛也,聖人之意微矣。
伏願聖明,留神焉。
答曰:「卿進言以誠,使予感悟,心甚喜歎。
投進《易傳》,當詳究其義,不負至情。
」因賜廐馬一匹。
○初,諫院論鄭應聖、李時英等賞加之事,上令問于大臣。
領議政吳允謙等以爲:「爵賞,礪世、磨鈍之具,固不可毫髮僭也。
第不可賞而賞,與可賞而不賞,均之失中。
今此鄭應聖別備米穀至千石,木綿布亦且五百疋,視前受賞者之數,不啻倍蓰。
且李時英受任闆蕩之地,雖雲皮雜穀,而盡心換貿,其數多至千石。
此兩人加資,恐未爲僭。
」上從之。
○以姜碩期爲吏曹參判,李聖求爲都承旨,李敏求爲大司成,樸炡爲大司諫,尹棨爲吏曹佐郞。
碩期自以戚畹,累入銓曹,愈益謹愼。
聖求、敏求兄弟,顯於世,人皆榮之。
炡賦性峭直,而近於褊剛,嫉惡太過,人多惡之。
3月16日 ○庚寅,上引見靖社一等功臣金瑬等於萬象樓,仍賜酒,從容燕語,人皆以爲盛事。
3月17日 ○辛卯,晝講《書傳》。
講訖,同知事樸東善曰:「近來天災時變,罔有紀極,而不意火災,出於眞殿,自上尤當恐懼修省也。
」上曰:「夙夜恐懼,而本質昏庸,不知以何事可答天譴也。
」特進官李曙曰:「目今北虜及椵島,事多難測,而特以無朝夕之急,故有若昇平無事時,兩西百姓,皆有憂懼之色矣。
」上曰:「近日,島衆有相通奴賊之事,故西民洶懼。
向者玄方之來,嶺南之人,皆畏?雲,與此何異?」曙曰:「丁卯,西路有災變雲。
近日又有山川物怪之變,訛言煽動,故百姓皆懼雲矣。
加以春來,點雨不下,不得落種,誠可悶也。
」上曰:「旱災此酷,大獄又起,恐及無辜,心甚悶然。
」上又曰:「曾聞兵、水使,或有載船贈遺者。
近來,亦有此習耶?」東善曰:「若有此事,則豈無人言乎?臣則不得聞也。
」曙曰:「閔聖徽收拾淸北之計,甚好。
若不預圖保障,爲我民依歸之所,則是驅之爲賊係累也。
待農事稍歇,築城數處於四郡及三縣之間,而使民入保,則庶免魚肉之患,而國家亦有愛民之實矣。
」上曰:「此言甚當。
言于廟堂。
」 3月19日 ○癸巳,司諫院以珍山郡守金瑾削去仕版事,連啓,上命罷職。
○京畿楊州民家,雌鷄化爲雄。
○晝講《書傳》。
講訖,參贊官李聖求曰:「國家不幸,逆獄及綱常之變繼起。
故革罷之邑甚多,不無民弊。
且考諸法文,則無此律也。
」上曰:「誠如卿言。
但已成規例,事體亦重,不可輕議也。
」洪瑞鳳、李聖求等曰:「鹹陽則處於湖嶺之間,旣以郡降爲縣,今不必革也。
」上曰:「令廟堂議處。
」 3月20日 ○甲午,諫院啓曰:「頃日筵中,延平府院君李貴,袖進崔有海議禮文書。
承旨所當據例請見,而終乃默然而退。
左右史之秉筆入侍者,何據而書諸冊乎?揆之事體,誠極可駭。
入侍承旨,請命罷職。
」答曰:「承旨似無所失,不必煩論。
」 3月21日 ○乙未,椵島守將劉興治謀叛,爲張燾、沈世魁等所殺。
興治欲投虜,而恐島衆不從,潛與降?,結爲腹心,先殺將校之不與己者,又欲盡除島衆之不從者。
燾及世魁等,揣知其意,相與密謀,乘夜突入興治營,仍縱火皷譟,殺降?無遺類。
興治不知去處,或雲死于亂兵中矣。
○朝講《書傳》。
講訖,同知事張維曰:「旱災甚酷,目前之急,莫大於此。
應天以實,雖筵席常談,而不可不體念也。
」上曰:「求言而無一人言者,予甚愧焉。
」維曰:「無怪乎此也。
求言之後,上無採用之實,故人皆以進言爲無益也。
」參贊官李楘曰:「國法一立,則不可壞了。
大小疏箚,必關由於政院,其意豈偶然哉?頃者李貴袖進私書於榻前。
此路一開,則必有後弊。
宜下其書于政院,使之參見。
」上曰:「然。
」楘曰:「頃日之引見勳臣,極是盛事,而承旨、史官不得入侍,何據而書諸史冊乎?政院亦不請入侍,甚可駭也。
」上曰:「祖宗朝若有不時召見之擧,則承旨、史官亦不入參矣。
」檢討官辛啓榮曰:「君擧必書,事體甚嚴。
祖宗朝雖或有承旨、史官不參之時,不可以爲法也。
且當此旱災甚酷之日,至有引見宣醞之擧,殊極未安。
」上曰:「爾言甚當。
」 3月22日 ○丙申,引見黃海監司成俊耉。
俊耉進曰:「黃州有改築城之擧,而尙未完役。
扞蔽江都,莫如首陽山城,而九月山城及瑞興山城,亦當修築矣。
」上曰:「誠如卿言。
」 ○晝講《書傳》。
講訖,金起宗進曰:「內需司陳告之弊,近來尤甚。
自上每令査問,而直送委差,不加明査,因以取之,事極未安。
上曰:」此必下輩不體上意而然矣。
「 ○引見大臣、備局堂上。
上曰:「椵島之事,處置甚難。
此賊若欲投虜,則不可說也。
」吳允謙曰:「輕易下手,則終恐難處。
」上曰:「予意亦不必殺戮,隻欲興師而驅逐降?耳。
」金瑬曰:「興治,天朝人也;降?,乃其腹心也。
我國與奴和親,而天朝不之罪。
今雖不討此賊,天朝必不深怪也。
」上曰:「不然。
興治多殺漢人,而又欲投虜,安可不討?然群議皆以爲不可輕動,姑從卿等之言。
」 3月23日 ○丁酉,延平府院君李貴上箚曰: 頃以崔有海議禮書,傳于承旨呂爾徵,披閱其書而奉進矣。
今見兩司避嫌及玉堂處置,或曰:「承旨不得預見。
」或曰:「封進私書。
」以此,請罪承旨,今又盡遞兩司,以爲壅蔽之張本,所未杜者,老臣之口也。
請治臣欲明倫紀之罪,以快三司之心。
答曰:「玉堂處置,實涉過當,而榻前袖進,亦似未妥。
卿勿相較,安心行公。
」 3月24日 ○戊戌,土星退入氐星。
○備局啓曰:「今有張燾、沈世魁處揭帖之敎。
宜以爲:『興治擅殺主將,叛據島中,將欲投虜,戕殺將官,兇計已成。
幸賴大人炳幾緻討,上以明大義於天下,下以鎭定島衆,小邦獲免東搶之患,中朝亦無西犯之禍。
』以此措辭撰出以送。
」上從之。
3月25日 ○己亥,備局啓曰:「今聞都司李見、尹光裕等,由海路已向島中雲。
請移揭於張、沈兩將曰:『今若不斬李、尹兩人,則無以服小邦之人心,而明大義於中朝,亟斬二人頭,送于軍門,使軍門,明知李見等與興治作逆之狀。
』」上從之。
○諫院啓曰:「崔有海議禮之書,未知何樣文字,而李貴果欲投進,則使政院詳閱,外庭明知,而今乃秘諸袖中,遽爾奉進,揆之事體,豈容如是?請李貴從重推考,以防後弊。
重臣投進文書,則承旨雖不可抑止,初不能詳知其爲何說,默然而退,旣罷之後,又不能請下原本,使史官無憑記事,入侍承旨請命推考。
崔有海議禮之說,果有二本,則初何不自投進,而暗傳於主張異論之重臣乎?其處心不端,莫此爲甚,請崔有海削去仕版。
」上不從。
○晝講《書傳》。
講訖,特進官李景稷曰:「島中諸賊,旣已被戮,然我國之事,無一可恃,賊來則先思避走。
數千兵,無一月之食,勢將奈何?」上曰:「軍糧係於戶曹,卿宜緻意。
」 3月27日 ○辛醜,流星出天市東垣下,入氐星。
○龍骨大率千餘騎,來屯九連城。
義州府尹申景珍、肅川府使孟孝男,與蘭英往見之,龍胡曰:「聞島中變生。
降?五百餘人,欲投我國,而爲貴國攔阻雲,然耶?我當直抵降?所住處矣。
」孝男等措辭以答之,龍胡等曰:「貴國若有異意,則吾等雖渡江而死,瀋陽亦有兵矣。
」其後,監司閔聖徽請以降?接置僻處,給料安頓,上從之。
○左副承旨姜弘重,奉審集慶殿來啓曰:「本殿守僕,乘祭官之出,偸取燒餘之木,置諸草芚之下,仍緻失火雲矣。
」上召問曰:「本邑人民衆多,何不能撲滅乎?」對曰:「殿門旣閉,而火焰易熾,勢不能及矣。
且殿宇重創時,有監司、府使,不必遣禮曹郞官也。
」上曰:「令該曹酌處。
」 3月28日 ○壬寅,領府事李元翼,聞椵島生變,眞殿被災,自衿川入來。
上聞之大悅,遣承旨存問。
○禮曹啓曰:「濬源殿影幀,旣已奉審,則毫髮不爽。
慶基殿影幀模寫未久,此亦無疑。
然今更爲奉審乎?模寫之期,必竢睿裁然後,知會于該道,使之造成儀物,修治道路。
又遣本曹堂上、郞廳及中使、承旨,模寫之後,移禦于新建殿宇。
」上從之。
夏四月 4月1日 ○朔甲辰,朝講《書傳》。
領事金瑬曰:「周公以叔父之親,猶被流言之變。
自古忠臣、貞士,遇讒得罪者,何限?國家存亡,於是乎係焉,可不戒哉?」上曰:「成王以幼沖之年,終能感悟如此,乃聖人也。
」特進官洪霶曰:「先王朝李廷馣上疏曰:『殿下以堯、舜之心,蹈幽、厲之迹。
』先王大加稱奬,至賜衣服。
斯豈非可法者乎?」瑬曰:「李元翼聞島中有變,昨者入來,朝野皆以爲幸矣。
」上曰:「此所謂佩國安危者也。
其功德至大,而淸白之操,亦近古所無,後生不必遠學,當法此人可也。
」 ○平安監司閔聖徽馳啓曰:「島中之亂,將官之被殺於興治者,皆是抗義之人。
不可不緻祭,請令廟堂議處。
」回啓以爲:「宜令本道,聞見諸人之死節者,一時緻祭,以慰冤魂。
」答曰:「別遣京官緻祭似當。
更議以處。
」 4月2日 ○乙巳,以金時讓爲兵曹判書。
4月3日 ○丙午,諫院啓曰:「自前介冑之臣,受任專閫,雖有病故,不敢自列,而京畿水使崔震立、慶尙兵使申景瑗,以病相繼陳疏,乞解其職。
越義、踰分之失大矣,請命罷職。
」答曰:「竝推考。
」 4月4日 ○丁未,諫院啓曰:「今此大君家舍造作時,請令攸司明査舊制,從約營造,以爲表率之地。
」答曰:「大君家舍,若從舊制,則加造必將數三倍,爾等所論,似乎不察矣。
」翌日,諫院連啓曰:「昨承聖批,以若從舊制,則加造必將數三倍,爲敎。
臣等意謂,自上權時惜費,損之又損之,至於是也。
今聞將欲造成者,多至於一百六十八間雲,較之祖宗朝六十間定制,大相懸矣。
然則殿下所謂舊制者,似是豐亨之時,侈大之規也。
上年雷震廟木,今年火及眞殿,逆變繼起,山戎伺釁,杌隉之極,已到十分,何可忽祖宗之定制,循豐亨之謬規也?請命一依祖宗之制。
」答曰:「國初法制,未得遵行者,不啻百年。
六十間則太狹,當量減間架,俾不至過濫。
」 ○上引見李元翼于興政堂。
元翼時年八十五。
上命二宦扶掖以入,慰諭之曰:「卿退在鄕曲,日夜望卿之再入,今日得見顔面,不勝喜幸。
」元翼曰:「臣欲於未死前,更瞻天日,而衰病轉劇,氣力澌盡,無望再入,不意聞島中之變,忍死而來矣。
」上曰:「近日風俗大壞,逆變屢起,民怨愈甚,此皆由於予之不德也。
何以則挽回世道,以定民志乎?」元翼曰:「風俗則固難速變,而百姓困於徭役,不能仰事俯育,其爲怨咨,必然之理也。
民惟邦本,本固邦寧。
人心若固,則雖有變亂,不足憂也。
且通天下之志然後,能成天下之務。
自上事多獨斷,故群臣惶恐,救過不給。
如此則恐不可成天下之務也。
」上曰:「予實過矣。
今因卿言而始悟矣。
」元翼曰:「賊報若無警急,則臣當退去矣。
」上曰:「卿若不去,則人心必有恃,而於國亦有光,望卿少留。
」元翼曰:「臣年已衰耄,進退何益?」上曰:「古之大臣,以進賢爲務。
前頭可爲大臣者,誰耶?」元翼曰:「古人退去之時,有薦其代者,而如臣,則何敢望於古人也?」上曰:「願聞予之所失及朝政之闕。
」元翼曰:「苟非堯、舜,則安得每事無失,朝政亦豈無闕?然老臣昏耄,不能開陳矣。
」 4月7日 ○庚戌,時,大旱。
禮曹請行祈雨祭,上從之。
4月8日 ○辛亥,吏曹啓曰:「逆賊呂後望,居昌人,樸訢,星州人。
當罷其守令,降其邑號,而星州曾在昏朝,爲新安縣,今不必仍用其號,宜降爲星山縣。
居昌則名雖爲縣,實爲嶺右之巨邑,物衆地大,難於合幷,何以處之?」答曰:「依啓。
居昌亦勿革罷。
」 ○古阜人奉春弑其主,降其郡爲縣。
○李貴上箚,乞解知經筵曰: 臣之不敢側列於朝者有五。
臣性本木強,凡遇大議論,自主己見,特起朝著大風浪,一也。
發言、處事,例乖時議,二也。
忠反爲戾,以言獲罪,無益於國事,有害於臣身,三也。
身非大人,而欲格君心,如遇明倫、討逆、事大之事,則一箚二箚,至於十數箚,而不止,期於必施而後已,四也。
近日言大臣過失,爲國大禁,而臣則知有君父,不知有大臣,故論議之際,每與爭辨,五也。
有一於此,尙難立朝,況兼此五者乎?今則不但取侮於年少,亦且見非於大臣。
經筵之職,輔導重任,何敢靦然仍冒乎? 答曰:「省箚具悉卿懇。
須勿固辭。
」 ○晝講《書傳》。
講訖,特進官金尙憲曰:「臣奉審濬源殿,則今已二百年,而禦容如新,大是異事也。
」上曰:「壬辰之難,守僕等盡心奉出,得以保全。
古之民心,誠可嘉矣。
」尙憲曰:「其時守僕五人中,二人尙存。
奉使之官,皆給食物,以示勸奬之意耳。
」上曰:「雖在士夫,猶難辦此,況於下賤乎?當初施以何賞耶?」尙憲曰:「免賤其身,而錄於原從勳矣。
」上曰:「今欲加施賞典何如?」尙憲曰:「如此則必聳動矣。
」上曰:「給影職帖,又令復戶似當,令本曹議啓。
」尙憲曰:「考諸《輿地勝覽》,正統年間,模寫太祖影幀,而幀背有五十六字,其末有『三尺劍頭安社稷,一條鞭末定乾坤』之句。
而今則無之,此可疑。
」上曰:「此詩載於《輿地勝覽》雲,模寫後宜更奉審。
」 ○以趙絅爲吏曹正郞。
4月9日 ○壬子,李元翼上箚曰: 老臣不死,更瞻天日之光,悲感拜祝無任下情。
病蹇顚仆,竟未能趨辭於闕下,徑自還鄕,惶恐待罪。
答曰:「省箚,心甚缺然。
卿其安心,勿待罪。
」 4月10日 ○癸醜,夕講《大學衍義》。
侍讀官李景義進曰:「和愉婉順,乃是孝子之事;嚴威儼恪,非所以事上之道。
雖居上臨下,亦不可一以嚴威儼恪,莅之也。
」上曰:「嚴則近於猛,儼則近於驕亢。
唐太宗容貌嚴肅,故每見臣僚,必和悅其色。
以此見之,固不可尙嚴矣。
」景義曰:「宣祖大王謂柳根曰:」爾陞堂上,勿以此不讀書。
』人君之諄諄奬諭如此。
其和悅之色,今可想矣。
「 4月11日 ○甲寅,晝講《書傳》。
4月13日 ○丙辰,義州府尹申景珍、宣諭使樸蘭英馳啓曰:「開市時,龍胡勒定物貨之價,無異奪掠。
且怒曰:」我等先言牛馬買賣事,而牛則僅五十首,馬則全不出於市。
我等所望,不過載運物貨,若終始不許,則留置物貨于江邊,當以數百人,直入安州、平壤等地,期得馬匹而來』雲矣。
「備局回啓曰:」龍胡貿馬之請,似不但已。
故臣等不能堅守初見,曾已仰稟,而聖批嚴峻,不敢更有他議。
今見此狀啓,亦可見其有所不得已也。
龍胡所求,隻爲載貨,則非戰馬之比也。
臣等固知聖上禁馬之意,別有所在,而犬羊之慾,難以口舌爭。
今若不許買賣,則必有前日掠奪之患,於我反爲辱矣。
臣等之意,不如今姑許之,擇遣秋信使,極陳開市之弊。
「答曰:」依啓。
且樸蘭英不能盡心開諭,使商賈怨國,後弊無窮,誠極痛駭。
待其還,拿鞫定罪。
「 4月14日 ○丁巳,李元翼不受祿俸。
上令倉吏,載送于其家。
元翼上箚曰: 在外之臣,無受祿之理,乞還收成命。
上令該曹,考例處置。
4月16日 ○己未,月食旣。
○憲府連啓崔有海事,答曰:「以難明之事,論人重罪,殊甚未妥,更勿瀆擾。
」 ○晝講《書傳》。
講訖,金時讓曰:「先王朝有不次擢用之法,李舜臣、李光嶽等皆被是選。
近日,備局若精擇可合人,則銓曹當以此注擬矣。
」上曰:「此法最好,而但恐其擇之不能精也。
且古則業武之人頗多,今則不然,何也?」時讓曰:「近來,以蔭補官者甚多,而人皆賤棄武人,故無業武者矣。
」上曰:「此乃吏曹之失也。
守令有闕,專以蔭官充差,故非文、非武者,能占好官。
弊習如此,故武士解體矣。
前兵曹判書李貴,令武士講兵書、習陣法。
遵守而行之可也。
」金光爀曰:「自春至夏,點雨不下,麰麥盡枯,無望西成,切迫之災,莫甚於此。
人事失於下,則天變應於上。
自上恐懼修省,則庶幾有感動之理矣。
」上曰:「將何修而可答天譴?」光爀曰:「側身修德之外,豈有他哉?祥桑日拱,中宗修德;肜日雉雊,高宗反己。
人事若修,則感應之理,速於影響也。
」 ○以張維爲大提學,尹知敬爲承旨,崔鳴吉爲副提學。
4月17日 ○庚申,慶尙道星州地震,有聲如雷,屋瓦皆動。
○晝講《書傳》。
講訖,侍讀官金光爀曰:「近來諸道,殺主、弑親之變,非止一二。
人心如此則國不爲國矣。
賈誼所謂甚者,殺其父兄之言,不幸近之,而咀呪之變,屢起於士夫之家,尤可痛也。
」 4月18日 ○辛酉,判中樞府事徐渻卒。
渻爲人嚴重,長於吏事,出按六道,皆有能名。
至是卒,謚忠肅。
○憲府連啓崔有海事,答曰:「罷職。
」 4月20日 ○癸亥,上引見大臣君尹昉、領議政吳允謙、左議政金瑬、右議政李廷龜等,謂曰:「追崇之禮,欲與卿等講定者久矣。
卿等之意如何?」吳允謙曰:「臣曾以愚見,已盡陳達,今無更達之言也。
」金瑬曰:「當初啓運宮初喪時,廷議已定,而其後士大夫相聚,則必以此爭辨,擧朝所論,皆以爲不可。
小臣意見,與此何異?」李廷龜曰:「臣於聖上卽位之初,身爲禮官,自上有講定宗廟、社稷展謁及私廟親祭典禮之敎,臣詳究經典,與大臣講定,親祭時祝辭及支子擧祀之義,遵行已在八年前,而近來始有異論。
聖上誠孝出天,顯親之意,無所不用其極,凡在臣僚,孰不欲將順聖意,而區區所爭者,隻欲納吾君於無過之地,若有一毫譏議於後世,則非所以顯親之道也。
」瑬曰:「苟合於禮,則群臣將順之不暇,而凡事順乎天理,愜乎人情,則異論何從而生乎?此禮若行,則皆以爲大段過擧。
人臣事君之道,豈可以過擧,將順其上乎?」尹昉曰:「李廷龜私廟親祭節次講定時,臣冒忝相位,旣已獻議。
啓運宮之喪,亦以自上不可爲三年喪之意議定矣。
今日諸相臣,悉陳其所見,臣亦無異。
」廷龜曰:「夏、商以前,未聞有追崇之禮,而武王得天下,有上祀太王、王季、文王之擧,此乃一時之事
1月3日 ○丁醜,上以太僕馬,賜東昌尉權大恒。
大恒嫌其馬不良,令換他馬以來,上聞而許之。
大恒猶不愜,笞其吏,諫官以此劾之,上不從。
1月6日 ○庚辰,閔聖徵馳啓曰:「本道各邑校生,自經亂後,未暇讀書,在在皆然。
請過三年後,考講汰定。
」上從之。
1月7日 ○辛巳,去冬十一月,鹹鏡道大雪,深至丈餘,人畜多死,鏡城以北,道路不通。
1月8日 ○壬午,以趙絅爲吏曹正郞,李行遠爲應敎。
1月10日 ○甲申,上賜黃柑于太學諸生,因令試取,生員李昌立爲第一,生員郭聖龜、南老星爲第二三,而昌立所製文,犯先王舊諱,上命削昌立,賜聖龜、老星等直赴殿試,其餘給分有差。
○前兵曹參判李命俊卒。
命俊,故宰相濟臣子也。
宣廟朝擢魁科,爲人剛直廉潔,凡所履歷,皆以淸白著名。
居無第宅,常乏甔石之儲。
光海時,株累於孽弟之獄,竄于盈德。
及反正,以掌令召還,特立敢言,朝廷爲之肅然。
嘗以宮人金、趙事,上疏諫,言甚切直,上嘉之,特授大司諫。
後以兵曹參判,退居陽川村舍以卒。
臨終,遺命薄葬。
上聞之,嗟悼不已,下敎曰:「李命俊盡心官事,有意格王,不幸卒逝,予甚惜之。
其令該道,題給石灰及造墓軍,以表其忠。
」 1月11日 ○乙酉,上遣承旨,存問李元翼,因下敎于承旨曰:「其氣力何如,所居家舍亦如何?予欲詳知,一一書啓。
」回啓曰:「元翼羸悴已極,氣力薾然,轉側坐臥,必須人扶。
且其所居,隻草屋數間,不蔽風雨。
雖居累世先塋之下,而無一畝之田,數口之臧獲,擧家隻以月俸,僅得餬口雲矣。
」答曰:「爲相四十年,數間茅屋,不蔽風雨,其淸白,古所無也。
予之平生敬慕,非特功德,李公之淸簡,百僚師之,則何憂乎民生之困悴也?其儉德,亦不可不表而著之,令該道,營造正堂,又令該曹,賜以布被素褥,以遂其所尙。
」元翼遂上疏辭第,上溫諭不許,仍命功臣奴婢,依他例準給。
蓋元翼曾錄先朝扈聖之勳,而未受賜牌故也。
1月12日 ○丙戌,正朝問安官到椵島,劉興治言曰:「我票下家丁三十餘人,到中和,太半被殺。
這人原是天朝赤子,而麗人打殺如草芥。
爾等傳報于布政司,査得殺人者,綁送島中。
今後,我人之無票文擾害麗地者,切勿打殺,綁送本島,則事甚便當。
」且聲言以其麾下金聲運、李見等出陸,査得殺人者,西民洶懼。
1月14日 ○戊子,北兵使李沆馳啓曰:「吉州、明川、鏡城、富寧、會寧、鍾城、穩城、慶源、慶興皆有列堡,凡三十餘所,而城堞、器械,擧皆殘缺,脫有大賊來侵,難免崩潰。
必皆合守主鎭然後,庶可相保,而臨急撤入,則相距絶遠,牛馬財畜,皆將委棄,扶老攜幼,勢且不及。
請限解氷間,依舊例合守。
」上從之。
1月15日 ○己醜,利川幼學金益銑上疏,請亟定追崇之禮,上不報。
○諫院啓曰:「管餉使爲任極重,而新除授樸??,別無可稱之才,且有不廉之誚,請命遞差。
從事官亦以曾經臺侍,有名望人擇差。
行司直成俊耉,久管錢穀,多有人言。
盡散物貨於牟利之輩,本庫餘儲,殊甚虛踈,請命罷職。
且査出見在及分給之數,令該曹會錄。
」答曰:「樸??,廟堂旣已愼簡,必無不合之理。
成俊耉積年奔走,爲國盡心,理宜褒賞,不當毀斥。
所謂會錄,有司自當爲之,不必煩瀆。
從事官前已擇差,姑令察任。
」翌日以會錄之意,再啓,上從之。
1月16日 ○庚寅,行判敦寧金尙容再上箚,懇乞緻仕,上溫諭不許。
1月17日 ○辛卯,改造象牙標信。
○引見慶尙監司趙希逸、京畿水使崔震立。
上謂希逸曰:「卿今遠去,如有所懷,陳達可矣。
」希逸曰:「明黜陟、均差役,此乃監司之責也。
嶺南左右道差役之法各異,臣願改其量田之法。
且今之守令,若以應賦之役,督徵民間,則必目之以虐民,有勤幹辦事者,則一人毀之,而彈論隨焉。
其間名以善治者,率多要譽之人。
監司黜陟,必當先其實,而後其名矣。
」上曰:「卿所陳兩件事,皆知其要領者也。
自古嶺南,號稱人才府庫。
文學之士,不患不多,而武略不及於他道。
南方風俗,貴文賤武,士族子弟,羞學操弓,甚可寒心。
卿是文翰之人,勸奬儒術,不必加勉,而振起武略,亦不可廢也。
且倭人巧黠,加留一事,爲國之患,此亦在道臣之善處耳。
」希逸曰:「亂離以後,武略不競,文敎廢弛。
文武成材,惟在勸奬而已。
待倭一事,弊之大者,應給之物,所當快許。
何必以此生梗,重貽日後之患乎?」上曰:「然。
」上謂崔震立曰:「往歲,喬桐旱災尤酷,加以西征時抄兵,倍於他邑,邑民之困悴方極。
得卿淸簡之人,民必蘇矣。
近來雖無海賊,而唐船之患,亦不可不慮。
況其邑今以水使,兼察太守之事,軍民之政,寧可少忽?」震立曰:「本邑四面無藏船之處,而軍兵絶少。
若盡數守船,則民不得耕作,不守信地,則舟爲無用之物。
臣意,欲鑿浦以爲藏船之地,而但以多費民力爲慮也。
」上曰:「邑民困悴已極,鑿浦之役,不可易言。
卿其觀勢善處。
」 ○以吳竱爲校理,申景??爲全羅兵使。
1月19日 ○癸巳,慈殿有疾,命設侍藥廳。
仍下敎曰:「慈殿症候甚重,憂悶罔極。
令該曹祈禱山川,審理冤獄,先釋輕囚。
」 1月20日 ○甲午,上下敎曰:「永安尉洪柱元加資。
幼學金君錫、沈榗竝除實職,以爲慰悅之地。
〈金君錫,延興府院君金悌男之孫,沈榗其外孫。
〉以沈榗爲司宰監參奉。
1月21日 ○乙未,諫院以管餉使樸??事,連日論啓,上令廟堂量處。
備局以爲:「旣已被論,似難察任。
宜更議以薦。
」上從之。
1月22日 ○丙申,禁府因審理之敎,回啓以爲:「羅萬甲當初雖有言語之失,付處三年,已經大赦;金堉則以門外黜送之故,不得參於書啓之中,至今因在罪籍。
似當分揀。
」於是命皆放釋。
禁府又啓曰:「臣等取考本府罪人名案,則圍籬者四十一人,遠竄者一百八十七人,中道付處者二十二人。
以其罪名觀之,則無一可恕者,而第念被罪者,雖緣自作之孽,風霜嶺海之外,日夜愁歎爲如何哉?天道十年一變,人情窮則反本。
罪人之中,豈無悔恨自新者乎?當此慈殿違豫之日,特施例外寬典,除係幹逆獄者外,或令量移,或令分疏,以示好生之德,則孰不歡欣感祝?其於禳災、求福之道,或不無萬一之助。
」答曰:「可放之類,付標以下,依此施行。
」於是,竄逐之人蒙宥者甚衆。
○吏曹啓曰:「冬至、聖節兼奏請使,今當差出,而奏請使之行,則事係初頭開例,將爲後日遵用之規,請詢于廟堂。
」備局回啓曰:「今此海行,與前頓異,物力之難支,渰死之慘酷,有不可勝言。
今年則旣有千秋之行,又有冬至、聖節之行,是一年兩起也。
若差出副使,則其舟楫員役,又當爲一起,今日物力,決難辦得。
以秩高宰臣,兼差冬至、聖節使,又兼奏請及明年千秋節使,歲以爲常,則事甚便當。
」上從之。
1月25日 ○己亥,江華府尹李時白馳啓曰:「本府倉穀,幾至四萬石,糶糴之際,民甚苦之。
初令通津、金浦兩邑之民,春受秋納,兩邑亦以偏苦爲言。
請於昇天津邊,又設一倉,令豐德、交河之民,與通、金兩邑,一體糶糴。
」廟堂以爲便,上從之。
1月27日 ○辛醜,禮曹啓曰:「曾因筵臣所啓,有抄擇專經文臣,依平時考講之敎,而久廢之餘,似難緻期督課。
請自十月爲始,或殿講,或命官考講,以爲責實之地。
」上從之。
○忠原縣監崔有淵,以衙祿及貿販米,充備逃軍價布,且以隣族之弊,不可不變通之意,報于監司,監司以此褒啓。
兵曹請以速定物故者之代,毌緻軍政虛踈之意移文,上從之,且命陞敍,以表嘉尙之意。
左副承旨尹墀啓曰:「逃故之類,旣不能隨闕隨補,亦不能窮推去處,則不過數年,軍籍盡爲虛簿矣。
崔有淵不念軍政重事,任其逃散,乃以衙祿貿販之米,充納軍保之布,以爲姑息之計,而至於鋪張論報,敢以衙祿充納之說,轉聞於朝廷,則無謂甚矣。
此而蒙賞,則臣恐幹譽、要功者,轉相倣效,而軍政日就虛踈矣。
」上曰:「爾可謂出納惟允也。
」 1月28日 ○壬寅,憲府啓曰:「世子冊封奏請,自前差出上、副使,而今差單使,蓋出於省弊之意。
但渡海將命,往返經歲,其間疾病、事故,未可預料。
以一介之使,兼三四行之任,非但事體簡忽,若有意外之患,則莫重使事,將付之於何人耶?區區小弊,有不可顧,請命差出上、副使,以重奏請之擧。
」答曰:「令廟堂議處。
」備局回啓曰:「單使奏請,果涉苟簡。
千秋使竝送之擧,亦似有弊,請差出奏請上、副使,以千秋方物,兼付於奏請之行。
」上從之。
○大司憲張維上箚曰: 臣竊念,近以議禮一事,聖上屢下嚴敎,而言官彈劾謬見之人,殿下拒之愈峻,上下否隔,臺閣錯莫,殊非盛世氣象,臣竊悶焉。
伏見殿下,天資純粹,聖學高明,言動注措,一循義理,必不肯知其是而強違之,知其不是而強從之也。
夫追崇之論,世之非之者,十居八九,而殿下之意必以爲:「此於禮,未必非也,朝臣各執意見,強欲沮我之至情耳。
」淵衷湛淨之中,恒蓄是念,故發於言語者,未免有鬱怫不平之氣。
如使聖明,洞然有見於禮經本意,則自無如是之累矣。
《書》曰:「惟先格王,正厥事。
」不能上格君心,而徒規規於攻擊謬見,此臣等之罪也。
臣識見淺陋,固不足以論辨典禮,近因此事,頗嘗繙閱經傳,參考衆論。
略有一二見解,不揆僭妄,謹著典禮問答八段,繕寫投進。
倘於燕閑之餘,留神省覽,則凡近日論議之是非,擧將瞭然分曉,罔逃於天鑑之下矣。
其典禮問答曰: 或問於臣曰:「今之爲追崇之論者,皆言於禮當然。
此亦有所據,可得詳言而明辨之耶?」對曰:「以愚所聞,繼體之君,不得追尊私親。
求之經傳,其義甚明。
謹按《曲禮》曰:『已孤暴貴,不爲父作謚。
』先儒解之曰:『父之爵,不當謚,而以己爵,當謚而作之,是以己爵加其父,欲其尊而反卑之,非所以敬其親。
』《喪服小記》又曰:『父爲士,子爲天子、諸侯,祭以天子、諸侯,其屍服以士服。
』先儒解之曰:『祭用生者之禮,盡子之道也;屍以象神,自用本服。
』《喪服小記》又曰:『大夫不得祔於諸侯,諸侯不得祔於天子。
』先儒解之曰:『公子之爲大夫者,不得祔於先君之廟。
』儀《禮子夏傳》曰:『諸侯之子爲公子,公子之子孫有封爲國君者,世世祖是人也,不祖公子。
』先儒解之曰:『後世爲國君者,祖此受封之人,不得祀別子也。
』《春秋穀梁傳》曰:『君子不以親親,害尊尊。
』先儒胡文定公亦引用其說。
若以《儀禮》、《禮記》、《春秋傳》爲不足信也則已,不然,玆五說者,自足以斷今日之禮也。
夫旣曰不爲作謚,則追崇之際,凡廟號、尊謚之上,皆違禮矣。
旣曰屍服士服,則先親本位應服之外,不敢有所加也。
服猶不可加,況加之名位乎?旣曰不得祔於諸侯,則入廟之非,不待辨而明矣。
旣曰不祖公子,則爲始封之君之父,而猶不可祀以爲祖。
況於繼世之君,又安可尊其私親,上列於五廟乎?旣曰不以親親,害尊尊,則隆其私親,上幹大統,至於徑祧祖宗者,其害於尊尊,亦大矣。
凡此五條之說,皆經傳明訓,炳烺方冊,若能考其文而尋其義,則不待傍引曲證,而追崇之是非,可以立斷矣。
」或曰:「經傳所論,已聞之矣。
若歷代帝王已行之迹,載於史籍者,亦可得以言耶?」對曰:「歷代得失,其說甚多。
必欲詳陳,更僕有不能盡,姑擧其深切著明者。
昔漢宣帝追尊悼考,程子非之曰:『亂倫失禮甚矣。
』範鎭譏其以『小宗而今大宗。
』哀帝欲追尊定陶恭王,師丹曰:『子無爵父之義,尊父母也。
』晉元帝詔琅琊恭王,宜稱皇考,賀循雲:『禮典之義,子不敢以己爵,加其父號。
』從之。
漢光武初立四親廟於洛陽,旣而,用張純、朱浮之議,遷其廟於舂陵,而名號無所加。
胡緻堂稱美之以爲:『寡恩之誚,不聞於當年;失禮之議,不生於後世。
』以此觀之,先代帝王追尊之擧,其是非得失,不啻若黑白之易辨矣。
」或曰:「若如《儀禮》、《禮記》之雲周公之追王太王、王季,亦非耶?」對曰:「何爲其然也?此乃創業之君之事也。
《儀禮》、《禮記》之雲,所以通行於天下,而繼世之君之所當守也。
夫追尊之禮,夏、商以前,未嘗有也。
武王旣有天下,周公推原文、武之志,本王業之所由興,遂有追王之擧。
蓋以義起,而不求於前代之禮者也。
旣而,又制爲禮法,以敎天下後世,使繼世之君,下及士大夫,皆守而爲則,若《儀禮》、《禮記》之雲是也。
與《王制》『喪從死者,祭從生者』,《中庸》『父爲士,子爲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之文,同其意也。
然則創業之君之可以追尊,與夫繼世之君之不可以追尊,其禮皆出於周公,非有異也。
」或曰:「人之欲尊其親,一也。
繼世之君,獨不得如創業之君,其故何歟?」對曰:「此義有不同,而禮隨而異也。
夫創業之君,建邦啓土,肇立宗廟,以祀其先,則推本王業之始,以盡其崇奉之禮,於義當然。
且無所妨壓,固不可已也。
若夫繼世之君,承祖宗之統,處祖宗之位,而混祖宗之統,則下焉而子爵加父,有乖於敬親之道;上焉而違禮祔祖,大虧於尊祖之義。
不惟是也,七廟、五廟,昭穆有數,若有所升,必有所祧。
升不當升之私親,祧不當祧之祖宗,則循恩蔑義,以親親而害尊尊。
自古叔季之君,緻隆私親,取譏於天下後世者,蓋以此也。
此可以爲戒,而不可以爲法者也。
」或曰:「師丹之說、賀循之議,與夫先儒之譏斥外尊,其說甚備,其義甚嚴。
然此皆爲爲人後者而發,其與爲祖後者,義例不同。
子乃擧此以議,今日典禮,無乃未之思耶?」對曰:「不然。
夫人後、祖後,義例旣殊,名號之稱,喪祭之制,容有不能無差別也。
至於追尊之典,則禮經直言『子之於父,不可以己爵加之。
』初無別於人後、祖後也。
夫爲人後者,旣稱本生爲叔父,而建非正之號,加之於所稱伯、叔之地,則誠不免兩統、二尊之譏矣。
若《儀禮》、《禮記》之文,乃是通論,子之於父,禮當如是,非以論爲人後之禮也,正可爲今日議禮之斷案耳。
至於先儒所論,雖爲爲人後而發,與今日典禮,差有不同。
然其由藩邸而奉大宗,尊私親而幹祖統,則其義未嘗異也。
擧以論今日之禮,有何不可也?」或曰:「追尊之爲非禮,已無疑矣,第觀自古帝王,漢光、晉元之外,尠有不行是禮者。
身爲萬乘之主,欲緻隆於父母,此亦人之至情也。
子何非之深耶?」對曰:「非然也。
昔孟懿子問孝,夫子答以『無違。
』無違者,不違於禮也。
子之於親,生死、葬祭,悉合於禮然後,方可謂之孝。
不然,雖隆其名號,侈其儀物,以極其祲盛之觀,其於孔子之訓,乖矣,尙可謂之孝乎?況人主一身,上承祖宗,下臨臣民,一言一動,皆爲億兆之瞻仰。
如或一涉非禮,上而失敬於祖宗,下而見非於臣民,則是求爲孝,而未免歸於過擧,豈不大可懼哉?」或曰:「今之議禮者或言:『主上,上繼祖統,而太廟見闕禰位。
業已稱大院君爲考,則不可不列於昭穆。
』此言亦有所據耶?」對曰:「此今日追崇之論,所由本也。
惜乎,其徒執己見,而不考先儒之定論也!愚請辨之。
夫國之有宗統,猶家之有宗法也。
然私家宗法,則無論尊卑、貴賤,隻以祖考子孫,爲繼承之序,故雖高曾爲公卿,祖禰爲士庶,不害其相承也。
若夫帝王宗統,異於是,必踐其位然後,承其統。
不然,雖世適、元子,亦不敢與於大統,非可以私恩厚薄,有所與奪於其間也。
古之人君,或有以兄繼弟者,魯之僖、閔是也;以叔繼姪者,唐之宣宗是也;以從祖繼從孫者,晉之簡文是也;以從孫繼從祖者,漢之宣帝是也。
無論屬之尊卑,親之遠近,旣襲其位,則繼體之義,便同父子,典喪、承祀,禮無差別。
此豈非以宗統爲重乎?惟其宗統爲重,故不踐其位,則不得與於其統;不與其統,則不可列於其廟,此常經通義也。
至於宗廟昭穆之序,古人所論,意見非一,歷代典禮,亦各有異。
然以先儒定論推之,豈無折衷之義乎?謹按《春秋傳》,魯僖公,文公之父,而閔公之兄也。
閔以弟先立,僖以兄繼閔。
先儒以閔、僖之於文公,當爲祖禰。
是僖公當以弟爲禰廟,而文公又當以叔爲祖廟也。
又《胡傳》有曰:『襄公,哀公之皇考也,祭法,以曾祖廟,爲皇考廟。
』蓋襄公者,哀公之祖也。
襄公傳其子昭公,昭公傳其弟定公,定公卒,而哀公立,故定公當以兄爲禰廟,而哀公又當以叔爲祖廟,以祖爲曾祖廟也。
朱子作《周廟昭穆圖》,孝王以懿王爲昭,是叔以姪爲禰廟也;夷王以孝王爲穆,是從孫以從祖爲禰廟也。
又作《宋廟昭穆圖》,太祖、太宗、哲、徽、欽、高,各爲昭穆,是皆弟以兄爲禰廟也。
然則昭穆之位,惟當以繼體爲序,祖孫兄弟,皆與父子無異矣。
夫《春秋》之定制,旣如彼;朱子之定論,又如是,則今日之論廟制,當斷自宣廟爲一代,而五廟九室,皆宜以此推之。
然則所謂廟闕禰位者,蓋亦未達於此義耳。
」或曰:「昭穆之制,旣如是,則凡繼襲之君,雖兄弟、祖孫,皆可稱以父子耶?」對曰:「不然。
夫繼代以嗣位者,皆嘗爲其臣者也。
君臣之義,猶父子也。
故旣嗣其位,便有父子之義,喪而三年,廟而稱禰,固也。
至於天屬之親,生我者爲父,生生我者爲祖,自有一定不易之倫序,非可變改也。
故《春秋傳》,旣以閔、僖爲禰、祖,而何休解之曰:『僖公,以臣繼閔公,猶子繼父,故閔公之於文公,亦猶祖也。
』範寗曰:『臣不可以先君,猶子不可以先父,故以祖、父爲喩。
』胡氏曰:『閔、僖非祖、禰,而謂之祖、禰者,臣、子一例也。
』又曰:『僖公父視閔公。
』吳澄曰:『閔、僖曾爲君臣,義同父子。
蓋以閔、僖非父子,而義同父子,故其廟非祖、禰,而亦稱祖、稱。
』然則廟可以爲祖、禰,而名不可以爲父子也。
又魯大夫公孫遂之子公孫嬰齊,爲其兄歸父之後,何休以爲:『弟無後兄之義,亂昭穆之序,失父子之親。
』又曰:『不與子爲父孫。
』疏家解之曰:『嬰齊後歸父,若爲歸父之子然,故爲亂昭穆之序,言失父子之親者,若後歸父,卽不爲仲遂之子故也。
』《胡傳》亦以其說爲是。
夫以弟繼兄之位,未爲不可,若傳爲父子,則其如壞亂天倫,何哉?以此論之,所謂廟可以爲祖、禰,而名不可以爲父子者,可信其必然而無疑矣。
」 1月29日 ○癸卯,時,兩司論崔有海、許??事,累日不已,答曰:「許??有功於宗社,朝廷理宜禮待,而年少酸妄之輩,不顧事體,任意侮辱。
且追崇之禮,古昔人君,賢於寡昧者,亦皆爲之,予獨何心,忍從無據之臆說,而不爲之耶?一二人雖或被罪,而天下公論,終不可箝抑也。
」於是,張維、權泰一以下,皆以此引避。
持平金宗一啓請出仕,答曰:「依啓。
獻納李景曾、正言李尙質遞差。
」蓋景曾、尙質之避,尤多忤旨之言故也。
大司憲張維亦不赴召而遞。
翌日,玉堂上箚,請還收兩臣遞差之命,上不從。
二月 2月2日 ○丙午,胡差仲男,持汗書來,要開市於龍灣。
時,春信使樸蘭英已向瀋陽。
備局啓曰:「開市之後,更無此言,而卒有是請。
若或隨而出來,責我以失其期限,則必有難處之患。
今以國書付胡譯,偕仲男入送瀋陽,且以興治出沒,島貨不通,今雖開市,必不如前之意,書諸別紙,密傳於蘭英,使之周旋爲便。
」上從之。
又啓曰:「汗書大旨,不過會寧借米、江上開市兩款而已。
彼擧義州給米之事,隱然有望報之意,若隻許交易,則彼必落莫,而亦不無執以爲例之患,不如白給之爲愈。
至於江上,則一番開市之後,隻許買賣於往來差人之行,今者卒有此請者,必有所以。
似難一切防塞,以貽日後難處之患。
宜以兩國通和,有急當救,而但北方人民稀少,加以連歲兇荒,公私竭乏。
分付會寧官,量給米穀,以濟其急。
春秋開市,雖是原約,我國商賈,率多負乏,且灣市買賣之不利,已驗於前日,而春秋信使之行,買賣無異於開市。
今雖督令入去,必無肯從者。
況耕牛則經亂之後,孶息未蕃,二月之期,亦甚迫促,竝須商量之意,令承文院措辭修答,俾無仲男久留之弊。
」從之。
○獻納李景曾、正言李尙質等旣遞,玉堂猶且爭執,吏批啓以不敢差出之意,上曰:「近來玉堂,代行臺閣之事,殊極無謂。
作闕臺諫,宜速差出,俾無專擅之習。
」 ○以金壽賢爲大司憲,金世濂爲副應敎,李明漢爲副提學,沈東龜爲副修撰,金光爀爲獻納,閔光勳爲正言。
2月3日 ○丁未,沃川人趙興賓,詣政院告變,上下其書于賓廳,遣禁府都事,拿權大進、權繼、權絡、權純、鄭潭、楊天植、廷植、李賛希、鄭厚淹、樸先儉、後儉等十六人以來,設鞫廳鞫之。
興賓供稱:「近村有出身權大進者。
自己巳年間,與妖僧二人及無賴之徒,往來聚會,蹤迹詭秘。
嘗言于衆中曰:『吾相極貴,吾家地理亦吉。
午未年間,當爲府院君』雲,皆疑其有異謀,而莫測其端。
庚午正月,大進之子絡,醉到臣家,密言于臣之子浣曰:『方今民怨日極,大變亦慘,時事可知。
今湖嶺有八大將,同時起兵,將圖大事。
汝若同我,富貴可緻,幸勿傳播,潛自裝束』雲。
臣子浣,恐其緻疑,答以溫言。
絡旣去,臣與弟熙賓,往見大進問之,則言:『吾家黑馬變白。
讖記中有白馬將軍之說,是乃興家之祥也』雲,而諱不言八將之說。
其後浣與權絡、權繼往來,問之則雲:『楊天植、廷植及李賛希等,爲謀主而徒黨甚多。
約先起兵於湖嶺間,稱以倭來,則渠父與諸人,名以討賊起兵,直擣京城』雲。
且言:『嶺南有鄭姓人,相貌奇異,兩肩有日月狀。
當推此人爲主,而居在伽倻山下,其名則潭,〈潭字誤。
厥後賊招,皆稱鄭澣。
〉其年則壬午生』雲。
楊天植、李賛希者,往來謀議,而皆是以僧還俗者雲。
渠輩相約以爲:『前日見敗之徒,皆以文書發覺。
吾輩則隻面約,雖或被捉者死,而餘存者當繼起』雲。
」公淸監司鄭孝成,又以公州人韓渫所告馳啓,大槪與興賓所告同,而其中「楊丙卽天植,楊彭卽廷植也。
丙等三變其名,十年之間,三爲僧,三退俗。
」又有「文日光、李賛希,鄭仁弘之姪鄭溜、鄭澮、鄭渝及湖西將軍金自重者,而自重則當於起軍之後,因場市作亂,先斬稷山、溫陽、天安等倅,奪其軍,以助聲勢雲。
」楊彭雲:「鄭潭以爲:『得國後,當移都鎭岺、新都』雲。
」告者韓渫供稱:「壬生卽渠之孽弟,而彭伊、丙伊之異父同母兄弟也。
壬生學書于僧慈藏,居公州妙覺寺。
己巳年八月,來到其家,密語曰:『丙、彭,與大進、賛希等,來會于所居僧房,夜深後相與謀逆,渠陽爲熟睡而聞之』雲。
其年十月,丙伊來見言:『己未年間,往智異山讀書,一日得見異人,姓鄭名潭,此果新都主人也。
』將行,以詩贈之曰:『坐榻南藩壓,威權繞北鬥』雲雲。
前年春,彭伊來見臣,密問:『汝兄所爲者,何事?』雲,則答以『吾兄以爲:「吾等起於東方,東方屬靑,汝之戰服,亦須用靑色。
雲。
』所與同謀者,則寶城文日光、沃川權千摠、京圻則有洪繼男第二子爲大將,而賛希、自重,皆與同謀。
前月欲擧事,與術士,到京中見之,則宮闕正在吉地,王氣未衰,不可輕動,故還寢,而仍往雞龍山,泛鐵相宅,以爲定都之計。
義立、仁立,卽大進之子,而力贊其事。
鄭厚淹,彭伊所親;李守男,賛希之同生;曹二男,賛希之切族,而皆參兇謀雲。
」壬生所供,槪與上同,而大進子仁立,卽繼也;義立,卽絡也。
鄭厚淹供稱:「此皆出於賛希。
賛希初言于大進末子,使言于其父大進曰:『此事初雖難辦,吾是領兵者,臨時,豈無倒戈之便乎?』先儉、後儉,亦與賛希及楊姓者,〈卽天植。
〉會大進家,留宿謀議雲。
」權繼供稱:「鄭厚淹來言曰:『楊姓者首倡此事,往慶尙道募兵,嶺南多有同謀者』,而有鄭哥,身有日月狀雲,德山有趙哥,其人如古之崔瑩雲。
賛希之族金姓者,在公州,曾爲把摠,亦與同謀雲。
」權純供稱:「大進雖是叔父,而不能頻數相見。
且不文、不武,有何預知之事乎?雲。
」大進奴永伊供稱:「還俗人楊姓者,來見大進曰:『深沈可爲將帥者,莫如權千摠。
』雲。
厥後聞,南原盜起,千摠喜曰:『國家已有事,吾當領軍,與南原兵,會于中路,直向京城』雲。
沃川居庶孽壬生,出身樸男、周名世、南信祿,新選全今世,皆預其謀雲。
」先儉供稱:「己巳年,有僧自稱善相人,來大進家,觀其相曰:『甚好。
』去冬末又來言:『庚午是吉年,今已過矣。
然此後,豈無好時乎?汝果是白馬將軍』,大進以此言之雲。
」天植供稱:「戊辰春,居井邑內藏山寺,有金安國者以供佛,持祭文來。
其文曰:『鶴髮在堂,尙不報劬勞之德;龍鬪有數,迄未蒙眷顧之恩。
年將三十秋,壯懷未展期。
臻一千載,河水再淸。
時逢太平之日,民有鼓腹之秋。
獲覩天顔,有玉音於嘉汝之恩;得拜丹墀,題姓名於竹帛之上。
告以倘來之迷塗,指以未知之機事。
故將香火,仰瀆威神』雲。
見此文而怪之,問其意,則安國曰:『大小北皆會,將擧大事,而又有異人,此則鄭澣也。
不久當有好事,汝可同我』雲。
遂偕往鄭澣家,乃見坐榻南藩壓之詩。
轉往淸州,見出身趙澈,澈則八大將之一也。
蓋以安國曾言:『趙也擧事』雲,故要看其相,而往也。
安國又雲:『淳昌楊時泰,亦與同事。
』且戊辰年,自澣家還,與賛希,往大進家則曰:『吾姪子家,雌鷄化雄,吾家黑馬變白』雲。
吾卽曰:『君是白馬將軍也。
』大進又曰:『戊辰三月,欲起兵,而適値告變,不能發。
』蓋澣等初與孝立輩連謀,而孝立等之死,澣得獨免者,各有派脈故也。
前年八月,又欲發,而因韓會之獄,澣黨多死,故未發矣。
初,與韓會相約,北方有變,則澣等當乘此機而發矣。
安國初見鄭澣,欲探其意,以渠之名爲楊後瑩而見之曰:『崔瑩後身,今亦有之』雲,則澣曰:『北方有變,則吾輩當從南而起;南方有變,亦如之』雲。
安國僧名懷玉,楊時泰,則安國之所相親,而同謀者也。
蓋鄭澣、金安國、文日光、權大進、楊時泰、趙澈等,乃其根柢也,鄭澣爲謀主,澣之兄潚之子榑,亦同謀雲。
」權絡供稱:「前年二月,往趙浣家,則固留同宿,仍言:『有亂則當與若同赴』雲。
其後與鄭厚淹同行,路遇一人,似是還俗僧。
厚淹曰:『此人善相地』雲。
浣之父興賓又言:『其僧且善相人』雲,乃丙伊也。
丙伊曰:『好時必不遠。
有趙姓人,起於北方,則可以成事』雲。
」鄭澣供稱:「己巳歲,天植來見,與文日光同宿於鄭榑家。
天植先作詩曰:『坐榻南藩壓』雲雲,渠又作白雪之詩。
前年天植又來言:『今年國運最不吉,當有某事,十五年後,又當有不吉之事』雲。
天植、懷玉又曰:『平安道川澤枯渴,多有災變,五月間當有兵禍。
七月之內,若不撤兵,則當有變亂。
全州李一命、金大海,亦皆可用』雲。
」文日光供稱:「爲覓藥材,往鄭榑家,僧人師聖、勝允在座。
自言善奕,對着二局而罷。
其後又往榑家,則兩僧又在坐言曰:『未得見眞人,無乃在近否?』仍贈以長途阻積雪之詩雲。
」鄭榑供稱:「戊辰春,自居昌還家,有僧來謁。
問之則曰:『來自智異山,而非爲遊山,有欲訪見者矣。
』因留宿。
僧曰:『智異山下有佳氣,神人當出。
故曾聞許喬之孫,許懿之子有神人,以此欲訪見之』雲。
其後八日初昏,兩僧來見,一則曾所未見,問其名則曰太虛,饋飯留宿。
翌日文日光亦來,往宿于澣家。
榑與日光、澣,使僧相之,勝允曰:『澣相最好。
耳下有疊疊痕,此好相也。
』其後日光謂榑曰:『勝允之手,掌有赤痕,此甚奇』雲,師聖曰:『全州有李一命者,其人應時而生,又有楊時泰者,楊後瑩之同姓,亦是應時之人』雲。
前年七月間,勝允還俗,稱楊天植而來,與鄭澣密語,欲交結全羅道英雄,雲。
澣又曰:『洪姓者手下,有軍千餘人,此意言于樸禧集』雲。
懷玉且言:『一處有金自重者』雲,問其在處,則自言吾名,欲以金自重稱之雲。
」校生樸禧集供稱:「今正月,洪聖澄來到其家曰:『天災時變層出,時事可知。
榮川多有與我同心者,京畿亦有之。
汝亦宜同事』雲。
其後路遇樸訢、柳之燧則曰:『聞榮川洪聖澄,多有義氣,可爲將帥。
願一相見,如或來,須相報知』雲。
且昌寧人成至道曰:『熒惑入南鬥,時運且不吉。
』樸訢曰:『近來各邑千摠,多差以前銜,吾當爲千摠。
若結以恩義,孰不從乎?』聖澄曰:『江華則隻送兵百人,可以奉還廢主』雲。
呂後望且言:『謫在高嶺時,僉使鄭汝麟,夜與同坐,墮淚曰:「吾受樸承宗厚恩。
今雖授此任,常有爲國之心」雲』」洪聖澄供稱:「曾往樸光先家則曰:『謫客數被移配,何以堪之?』出來時,見淮陽府使趙纉韓,則墮淚而言曰:『吾今雖仕宦,不能忘舊主,而樸??亦多戀舊主之心』雲。
今年春,往禧集家則言:『去冬往覲祖父謫所,仍見謫客沈之淸,解衣給之曰:「何時復舊主乎?」之淸曰:「吾輩亦幾何在此?」,又見呂後望則曰:『崔來吉薄待謫客,何時殺此漢乎?』鄭汝麟亦曰:『吾若得北兵使,可以伸吾志』雲。
禧集又言:『星州樸訢,卽之燧之六寸,而與我同事』雲。
又曰:『成至道善占術。
适變時,占國運不吉,將欲迎賊,發行三日,又占聖上八字,則極吉,恢復不遠,故還歸矣。
近來又占,國運不吉,故與陜川人等將擧事』雲。
臨別又言:『星州哨軍,則鄭澹爲千摠,當以馬兵二哨,送于江華,奉舊主出來,而但無子,當以仁城之子爲東宮矣。
全羅道則鄭汝麟、高用厚叔姪,皆當從之。
』仍誦用厚詩雲:『北闕更新主,小臣餘此生。
江村獨歸處,身上愧簪纓。
』是戀舊主之詩也。
且言必須往見樸訢,故來路果見之,則訢以馬給之曰:『仁弘之姪,有謫湖南者。
其子以此馬給我』雲。
」成至道供稱:「己巳冬,往禧集家,則禧集之五寸叔宗衡及徐淑、成欖、宋知述皆來會。
禧集曰:『吾輩與日光、之燧及陜川人同謀擧事。
近來熒惑入南鬥,此何象耶?」答曰:『《史略》雲:「熒?腎恤皺軗天子下殿走」雲。
所知,隻此而已。
』禧集曰:『虜亦應天象耶?』又曰:『主上八字如何?』答曰吾嘗推占,知爲極吉,似難擧事。
』禧集曰:『若有胡亂,事可易成。
』仍與飮酒而罷雲。
「梁桓供稱:」之燧之弟之煥,與其妾家相近,往來親切。
所謀之事,曾所預知。
昌寧成至道善占術,自言其相:『髯及於眉間,則當爲堂上嘉善,而近來其髯頗長,故敢生兇謀。
』成欖廢朝時及第,而反正後削科,有怨國之心。
星州呂孝曾、昌寧成昌履及樸訢、鄭槫、鄭柅、柳之燧等,與天植,同宿于鄭榑家,而結謀雲。
「柳之燧供稱:」鄭榑、梁桓常往來其家。
一日,榑曰:『天植善相人,亦曉風水。
與鄭澣往來金山,共謀兇逆,汝可與其人,同死生』雲,桓則曰:『有僧自湖西來言:「眞人在近地,將欲訪見」雲。
』又以李泰卿之事言之,榑亦言:『湖南、湖西有李一命、權大進者,可與同謀。
嶺南則崔睍爲謀主。
睍見天植,稱爲英雄』雲。
樸禧集之弟慶集則曰:『許完、鄭汝麟、金藎國兄弟,與柳孝立同事,而網漏』雲。
「李一命供稱:」本與天植極切,天植乞製給俗衣曰:『吾有所爲之事,欲還俗矣。
』問其爲何事則曰:『有擧大事者,吾當往從之。
頃往慶尙道,訪見聖人。
聖人當自南而起。
其時吾當更來,汝等須整理而待之』雲。
「李侹供稱:」曾與天植相切,天植曰:『澣相貌魁碩,終爲貴人。
大進則其家黑馬變白,此眞瑞也。
樸訢則當於慶尙道聚兵。
裵尙龍則沈重可謀大事,故皆同兇謀雲。
「樸光先供稱:」洪聖澄來言:『吾以復立新羅爲號,打破一二縣邑,則朝廷必震恐。
且備犒軍酒米十五石,而以未得軍兵爲恨』雲。
「竝伏誅。
鞫廳以爲:」權純旣已知情,宜伏其律。
「上以不無可恕之道,命流三千裡。
上引見大臣、禁府、兩司,問以獄情,諸臣對以逆狀無疑。
上曰:」旣殲渠魁,不必窮治。
「其後又下敎曰:」此輩失志怏怏,相與思亂,其心可惡,厥罪當誅,但援引之辭,眞贗相雜,火炎之烈,玉石難辨,此甚可懼也。
況近日旱災甚酷,此豈非無辜冤死而然也?其與多殺而緻傷和氣,莫若小緩而開其自新也。
渠魁旣伏典刑,其餘枝,倘似不必盡誅。
當此耕種之節,連續拿來,則必有駭散失農之患,商量以啓。
「鞫廳以樸宗衡、徐淑、成欖、宋知述、吳益煥從逆之狀,請拿問,答曰:」民之怨叛,由予不辟。
俯仰慙懼,無以爲心。
此輩皆與脅從無異,竝勿問。
「是獄,承服正刑者,鄭澣以下凡三十餘人;斃於杖下者,楊時泰等十餘人;定配者,高用厚等六人;放送者,崔睍、樸??等五十餘人。
崔睍之被釋也,上下敎曰:」頃年夜對時,適有處置未盡之事。
此人適入侍,力爭不已,予頗苦之。
厥後思之,眞是愛我者也。
今雖被罪,必不負初心,分揀放送。
「禮曹請以討逆之慶,告廟、陳賀,上隻命頒赦,加百官資,陞授告變人趙興賓堂上,韓渫六品實職。
2月4日 ○戊申,以李聖求爲大司諫。
2月5日 ○己酉,以金世濂爲執義,李士祥爲掌令,林得說、鄭之羽爲持平,趙啓遠爲正言。
2月7日 ○辛亥,金景瑞子得振上疏,請自募義兵,以復父讐,上下其疏于備局。
備局以爲:「觀此疏辭,欲復父讐之志,出於血誠,而但道內旣有監、兵使,今不可以募軍,又置一將。
令得振屬於巡察使營下,稱以復讎別將,使之募聚復讐之人,如有警急,則隨時調用。
」上從之。
○以趙公淑爲正言。
2月9日 ○癸醜,憲府啓曰:「前府尹李溭,曾任義州時,使軍官領送潛商二十七駄,而仍付送大貨。
請拿鞫定罪。
」上從之。
○諫院啓曰:「近來微勞重賞,名器日紊,識者寒心。
前兵使鄭應聖,以別備若幹米布,至陞資憲,僭越極矣。
請命改正。
」累啓而竟不從。
2月17日 ○辛酉,知中樞府事鄭經世,旣歸尙州,遂上疏乞遞大提學及經筵賓客之任,上不許。
2月18日 ○壬戌,憲府啓曰:「趙熙賓陰謀不軌之狀,旣發於其兄上變之書,交通諸賊之跡,又出於逆絡面質之招。
請命拿鞫,以嚴討逆之典。
珍山郡守金瑾,接置逆僧於衙舍,敎訓其子弟,至於嫁與婢僕。
及其逮捕之際,自衙軒脫逃,使逆魁網漏,聞者莫不痛惋。
請金瑾拿鞫定罪。
」答曰:「趙熙賓等,有意於告變,其所交通,無足深責。
設或有罪,以厥兄之功,赦宥宜當。
金瑾,事涉無情,不必拿鞫。
」 2月19日 ○癸亥,鹹鏡道觀察使尹毅立馳啓曰:「金汗之書,意在乞米於會寧,而本府近因者胡供饋,費用甚多。
若又開給米之例,勢必難支,而胡人來到之後,馳啓稟定,則必經時月,當有留連討食之弊。
請自朝廷,預定應給之數。
」備局啓以米、豆、皮穀中,許給二百石,答曰:「加給一百石。
」 2月20日 ○甲子,以洪瑞鳳爲左賓客,鄭經世爲右賓客,張維爲左副賓客,金尙憲爲右副賓客,李楘爲副提學,辛啓榮爲副修撰,趙興賓爲沃川縣監。
賞告變之功也。
兩司以興賓雖有功勞,若授以本邑,則有違法例,而且無以服其吏民之心,上不從。
累爭之,乃命換授他邑。
2月22日 ○丙寅,月犯南鬥第三星。
2月24日 ○戊辰,諫院啓曰:「軍器主簿韓渫之上變,非出於爲國,爲李義培、洪振道等發覺脅持之故,不得已告變,其功固已尠矣。
至於孫鳳等四人,則以私怨誣陷,徐挺然及其奴子,則聽人指嗾而書呈,以緻無罪者被繫破家,誠可駭憤,而以功準罪,不無可恕,雖不施反坐之律,至授六品實職,殊涉過濫,請命改正。
韓渫供招之時,稱以『公州牧使衙子弟以爲:「各人奴子必知之」,故追書徐挺然、奴子以呈』」雲。
告變,非人可指揮,而敢以己意,誣陷不辜,以緻驚擾,請公州牧使衙子弟,拿鞫定罪。
」答曰:「韓渫告變之書,眞贗相雜,不無其罪。
然功亦不細,不必改正。
其供招中所謂衙童之言,似是託辭,勿爲見欺。
」公州牧使之子,卽振道之子溥也。
其後諫院累日論啓,乃命拿問,而旋卽釋之。
韓渫事,竟不從。
2月26日 ○庚午,鹹鏡監司尹毅立馳啓曰:「校生考講汰定之法,停廢已久,一朝令下,日限太迫,未及講習,或欲納物免講,或欲移屬武學。
若寬其講限於三四年之後,則其間可以學習應講,必無急遽驚惑之弊。
」從之。
2月28日 ○壬申,禮曹啓曰:「以慈候平復,有擇日陳賀之敎。
旣令外方進箋陳賀,而《五禮儀》有陳賀,而無頒敎之文,今何以處之?」上曰:「勿頒敎、除進箋,俾無民弊。
」越三日,百官行陳賀禮。
2月30日 ○甲戌,吏曹啓曰:「逆賊文日光、鄭榑、鄭澣,是陜川人;楊天植是大興人,旣已正刑,法當罷其守令,合幷於他邑,而但陜川非徒物衆地大,舊有汚俗之稱,而爲諸賊之窟,不可無守土之官。
似當有別樣處置,請議于大臣。
」領議政吳允謙等以爲:「逆鄕之當革,在法固也。
然陜川,今雖降而爲縣,其實大邑,號稱難治。
彈壓收拾,專在守令,似不可一日暫曠。
該曹之請罷其守令,仍存其邑,誠是矣。
」上從之。
三月 3月1日 ○朔乙亥,平安道江西縣等地地震,聲如雷,赤光滿天。
○胡差龍骨大,率從胡數千人來。
以灣上開市事也。
○禮曹啓曰:「逆魁伏誅告廟,陳賀慈殿平復,上下同慶。
自古國有慶事,則恩澤及下。
今宜蠲除民役,設科取士,以示同慶之意。
」上從之。
3月3日 ○丁醜,諫院啓曰:「義州雖曰闆蕩,而素是大州。
爲守令者,苟能拮據措置,則數千石之雜穀,不難辦也。
前府尹李時英,以此至有加資之命,猥濫極矣。
鄭應聖之賞加,與時英無異,而本院方爲改正之論,戶曹不有公議,敢請施賞,尤極無謂。
請還收李時英加資之命,戶曹堂上推考。
」答曰:「依啓。
」李時英事,累啓而不從。
3月5日 ○己卯,李貴上箚曰: 鞫逆,公事也;葬妻,私事也。
鞫逆之法,雖判府事有故,不得開坐,而況領相任專裁稟,而以葬妻之故,乞暇而去,是輕討逆而重私事也。
臣歷見古事,如有討逆之擧,則雖在外之臣,皆奔走入朝。
況敢出去乎?領相之意,則不過渠魁旣已伏誅,而告廟、頒赦,則其餘皆脅從也,雖不參鞫,無害於公義故也,殿下之給由,亦出於此也。
臣之意則罪人逮捕者,逐日入來,安知渠魁,又甚於逆澣者乎?伏願聖明,亟召領相,一以嚴討逆之義,一以重大臣之體。
翌日,領相吳允謙馳還待罪,上慰諭之。
○金汗還我國禮單,備局啓曰:「聞金汗不受禮單而還之。
若論以常道,則不可復送,以損國體,而帝王待夷狄之道,當務包荒。
今就禮單諸物中,麤者改之,少者益之,另差解事之人,偕差胡入送,兼探事情而來,似當。
」答曰:「依啓。
且戶曹初不擇送,以緻辱國,其失非細矣。
」 3月6日 ○庚辰,政院啓曰:「鞫逆之典,莫重且急,不得晷刻淹延,在前國忌齋戒之日,亦不得停廢。
今者鞫廳請刑,而竝命仍囚,至於五六日,罪人不無意外生奸之患。
請依鞫廳啓辭,亟命推鞫」答曰:「待領相之還,議處似當。
」兩司亦以此論啓,答曰:「鞫獄事體甚重,欲待領相之還,宜勿論執。
」 ○以李景曾爲副修撰。
○以樸蘭英爲宣諭使,迎接胡差龍骨大于義州。
3月7日 ○辛巳,江陵集慶殿火。
卽太祖眞殿也。
禮曹啓曰。
「禮雲:『有焚先人之室則三日哭。
故曰新宮火,亦三日哭。
』註曰:『先人之室,宗廟也。
神主所入,故曰新宮。
』以此見之,眞殿與宗廟無異,影幀與神主一體。
自上似當素服,率百官三日哭而止,行慰安祭於宗廟太祖大王神位前,遣官江陵,亦設位,行慰安祭,看審失火之處然後,眞殿參奉及守僕等,各別議罪。
」答曰:「依啓。
且慈殿亦當變服,更議以啓。
」回啓曰:「自前各陵失火,則自上變服,而內殿別無變服之例。
但今此影幀之災,比陵上失火尤重。
自上亦三日哭,則自內服膳,視常日無變,情所未安。
慈殿、內殿、嬪宮,竝進素服、素膳,三日而止似當。
」上從之。
翌日,上行望哭禮于崇政殿庭,三日,又命停朝市。
兩司亦竝停前啓。
禮曹判書金尙憲,欲自往看審,政院以爲:「當此多事之時,宗伯不可遠去,宜遣他堂上。
」答曰:「遣承旨可也。
」 ○金差仲男等,求貿各種藥材,兩醫司不能支,上命給內局藥材。
3月8日 ○壬午,諫院啓曰:「集慶殿失火,實我開國後所未有之大變也。
守土之官,終不能抵死救火,以緻此變,決不可尋常罷推而止。
請江陵府使閔應亨及其日殿司處進去執事官、鄕所色吏等,竝命拿鞫定罪。
」上從之。
○政院啓曰:「臣等伏念,皇天仁愛明君,必以災異而警之;明君敬畏皇天,必以修省而應之。
此天人之無間,而轉移之有機也。
頃日關西,再有地震之變。
況今集慶之災,又前古之所未有者。
先儒以宮寢之火,猶謂之君不思道,則未知聖明,有何所失,而緻此變也?修省、自新之道,不可循虛文、應古事而已。
人主一心,實是格天之本,殿下其能恐懼戒謹,不愧屋漏,對越上帝,而爲轉移之機耶?古者,旅賁有規,官師有典,暬禦有箴。
殿下其能廣開言路,從諫如流,以緻下情上通,而君德無闕耶?惟願殿下,更加惕厲,夙夜匪懈,思所以轉災爲祥,易危爲安,答皇天仁愛之心,慰祖宗陟降之靈。
」答曰:「予小子有罪,禍延寶幀,日夜痛泣。
陳啓之言,正中予病,當惕念焉。
」 3月9日 ○癸未,延平府院君李貴上箚,請遣大臣,慰安于集慶殿,上下其議禮曹。
回啓以爲:「遣大臣,有異常規。
」上令大臣議之,尹昉、吳允謙、金瑬、李廷龜等以爲:「箚中所謂大臣當往者,誠以重其事也。
然自上旣行慰安祭於太廟,特遣承旨奉審,而該曹又請行慰安祭於江陵,則揆以典禮,略已擧行。
到今追遣大臣,果異常規,勢亦無及。
」上從之。
3月10日 ○甲申,諫院啓曰:「近來紀綱解弛,人不畏法,關防之禁,日以益廢。
負罪兇孽,相繼投胡,使國情輸敵,事極驚駭。
何可付之無可奈何,而莫之禁抑乎?鹹鏡南北道兵使及平安兵使,常時不能檢飭關津,以緻如此,請命罷職。
兩道監司亦難免其責,竝命推考。
今後各別申明譏察,俾無此弊。
江陵爲嶺東重地,又値無前之變,將有重創殿宇之役。
新府使尹天衢,曾守潭陽,政令顚倒,以緻倉儲殆盡被燒,至今潭人,怨罵不已。
今不可付諸重地,請命遞差。
」答曰:「依啓。
西北兵使推考。
」 3月11日 ○乙酉,李貴再箚,請遣大臣慰安于眞殿,上命議于大臣。
大臣以爲:「祭告之禮,不可再行。
」上從之。
3月12日 ○丙戌,初,金差求見原昌君玖,玖方在外。
至是,憲府以宗室不宜在外,請罷其職,上從之。
3月13日 ○丁亥,鄭經世復上箚,辭大提學,上計之。
○時,上下敎求言。
東陽尉申翊聖,進《誠齋易傳》,因上箚曰: 伏以,聖明深痛眞殿之災,特下求言之敎。
臣未學咎徵推驗之說,惟以耳目所及者,而應之可乎!壬辰之亂,振古所無,賊不退者七年,生靈之塗炭,國勢之卼臲,視今日,何啻倍之?先王能自彊,而緻重恢之績,是無他道,至誠事大,至誠臨下,固結民心而已。
至於節儉之德,高出百王,殿下之所親覩也。
弊席素丌,屛障不飾,嬪侍、貴近,衣無綺羅,當時中外,幾於化之。
先王之治己、治人,以實,不以文,玆非殿下之所當法者乎?臣於丙午年間,在摠府直廬,先王誤聞臣讀《易》之名,賜以《誠齋》《易傳》一部。
臣之拜恩,二十有六年,猶未通其蘊奧。
竊觀其《傳》,以古人行事之迹,配於卦爻,多格言、確論,深有益於治道,敢爲投進。
孔子曰:「作《易》者,其有憂患乎!」殿下遇災懺悔,恐懼戒愼乎不覩不聞之中,而究于得失、治亂,通于屈伸、消長,闡陰陽闔闢之機,窮剛柔緻用之妙,體元行健,觀時取義,以簡易之道,緻久大之業,眞所謂帝王之孝,而慰祖宗在天之靈矣。
噫!《乾》、《坤》陰陽之辨,《鹹》、《恒》,陰陽之交,不辨則分不嚴,不交則情不通。
君臣之際,不患不嚴,而患不交。
《鹹》之九五曰:「鹹其脢,無悔。
」蓋至虛而無私,感之盛也,聖人之意微矣。
伏願聖明,留神焉。
答曰:「卿進言以誠,使予感悟,心甚喜歎。
投進《易傳》,當詳究其義,不負至情。
」因賜廐馬一匹。
○初,諫院論鄭應聖、李時英等賞加之事,上令問于大臣。
領議政吳允謙等以爲:「爵賞,礪世、磨鈍之具,固不可毫髮僭也。
第不可賞而賞,與可賞而不賞,均之失中。
今此鄭應聖別備米穀至千石,木綿布亦且五百疋,視前受賞者之數,不啻倍蓰。
且李時英受任闆蕩之地,雖雲皮雜穀,而盡心換貿,其數多至千石。
此兩人加資,恐未爲僭。
」上從之。
○以姜碩期爲吏曹參判,李聖求爲都承旨,李敏求爲大司成,樸炡爲大司諫,尹棨爲吏曹佐郞。
碩期自以戚畹,累入銓曹,愈益謹愼。
聖求、敏求兄弟,顯於世,人皆榮之。
炡賦性峭直,而近於褊剛,嫉惡太過,人多惡之。
3月16日 ○庚寅,上引見靖社一等功臣金瑬等於萬象樓,仍賜酒,從容燕語,人皆以爲盛事。
3月17日 ○辛卯,晝講《書傳》。
講訖,同知事樸東善曰:「近來天災時變,罔有紀極,而不意火災,出於眞殿,自上尤當恐懼修省也。
」上曰:「夙夜恐懼,而本質昏庸,不知以何事可答天譴也。
」特進官李曙曰:「目今北虜及椵島,事多難測,而特以無朝夕之急,故有若昇平無事時,兩西百姓,皆有憂懼之色矣。
」上曰:「近日,島衆有相通奴賊之事,故西民洶懼。
向者玄方之來,嶺南之人,皆畏?雲,與此何異?」曙曰:「丁卯,西路有災變雲。
近日又有山川物怪之變,訛言煽動,故百姓皆懼雲矣。
加以春來,點雨不下,不得落種,誠可悶也。
」上曰:「旱災此酷,大獄又起,恐及無辜,心甚悶然。
」上又曰:「曾聞兵、水使,或有載船贈遺者。
近來,亦有此習耶?」東善曰:「若有此事,則豈無人言乎?臣則不得聞也。
」曙曰:「閔聖徽收拾淸北之計,甚好。
若不預圖保障,爲我民依歸之所,則是驅之爲賊係累也。
待農事稍歇,築城數處於四郡及三縣之間,而使民入保,則庶免魚肉之患,而國家亦有愛民之實矣。
」上曰:「此言甚當。
言于廟堂。
」 3月19日 ○癸巳,司諫院以珍山郡守金瑾削去仕版事,連啓,上命罷職。
○京畿楊州民家,雌鷄化爲雄。
○晝講《書傳》。
講訖,參贊官李聖求曰:「國家不幸,逆獄及綱常之變繼起。
故革罷之邑甚多,不無民弊。
且考諸法文,則無此律也。
」上曰:「誠如卿言。
但已成規例,事體亦重,不可輕議也。
」洪瑞鳳、李聖求等曰:「鹹陽則處於湖嶺之間,旣以郡降爲縣,今不必革也。
」上曰:「令廟堂議處。
」 3月20日 ○甲午,諫院啓曰:「頃日筵中,延平府院君李貴,袖進崔有海議禮文書。
承旨所當據例請見,而終乃默然而退。
左右史之秉筆入侍者,何據而書諸冊乎?揆之事體,誠極可駭。
入侍承旨,請命罷職。
」答曰:「承旨似無所失,不必煩論。
」 3月21日 ○乙未,椵島守將劉興治謀叛,爲張燾、沈世魁等所殺。
興治欲投虜,而恐島衆不從,潛與降?,結爲腹心,先殺將校之不與己者,又欲盡除島衆之不從者。
燾及世魁等,揣知其意,相與密謀,乘夜突入興治營,仍縱火皷譟,殺降?無遺類。
興治不知去處,或雲死于亂兵中矣。
○朝講《書傳》。
講訖,同知事張維曰:「旱災甚酷,目前之急,莫大於此。
應天以實,雖筵席常談,而不可不體念也。
」上曰:「求言而無一人言者,予甚愧焉。
」維曰:「無怪乎此也。
求言之後,上無採用之實,故人皆以進言爲無益也。
」參贊官李楘曰:「國法一立,則不可壞了。
大小疏箚,必關由於政院,其意豈偶然哉?頃者李貴袖進私書於榻前。
此路一開,則必有後弊。
宜下其書于政院,使之參見。
」上曰:「然。
」楘曰:「頃日之引見勳臣,極是盛事,而承旨、史官不得入侍,何據而書諸史冊乎?政院亦不請入侍,甚可駭也。
」上曰:「祖宗朝若有不時召見之擧,則承旨、史官亦不入參矣。
」檢討官辛啓榮曰:「君擧必書,事體甚嚴。
祖宗朝雖或有承旨、史官不參之時,不可以爲法也。
且當此旱災甚酷之日,至有引見宣醞之擧,殊極未安。
」上曰:「爾言甚當。
」 3月22日 ○丙申,引見黃海監司成俊耉。
俊耉進曰:「黃州有改築城之擧,而尙未完役。
扞蔽江都,莫如首陽山城,而九月山城及瑞興山城,亦當修築矣。
」上曰:「誠如卿言。
」 ○晝講《書傳》。
講訖,金起宗進曰:「內需司陳告之弊,近來尤甚。
自上每令査問,而直送委差,不加明査,因以取之,事極未安。
上曰:」此必下輩不體上意而然矣。
「 ○引見大臣、備局堂上。
上曰:「椵島之事,處置甚難。
此賊若欲投虜,則不可說也。
」吳允謙曰:「輕易下手,則終恐難處。
」上曰:「予意亦不必殺戮,隻欲興師而驅逐降?耳。
」金瑬曰:「興治,天朝人也;降?,乃其腹心也。
我國與奴和親,而天朝不之罪。
今雖不討此賊,天朝必不深怪也。
」上曰:「不然。
興治多殺漢人,而又欲投虜,安可不討?然群議皆以爲不可輕動,姑從卿等之言。
」 3月23日 ○丁酉,延平府院君李貴上箚曰: 頃以崔有海議禮書,傳于承旨呂爾徵,披閱其書而奉進矣。
今見兩司避嫌及玉堂處置,或曰:「承旨不得預見。
」或曰:「封進私書。
」以此,請罪承旨,今又盡遞兩司,以爲壅蔽之張本,所未杜者,老臣之口也。
請治臣欲明倫紀之罪,以快三司之心。
答曰:「玉堂處置,實涉過當,而榻前袖進,亦似未妥。
卿勿相較,安心行公。
」 3月24日 ○戊戌,土星退入氐星。
○備局啓曰:「今有張燾、沈世魁處揭帖之敎。
宜以爲:『興治擅殺主將,叛據島中,將欲投虜,戕殺將官,兇計已成。
幸賴大人炳幾緻討,上以明大義於天下,下以鎭定島衆,小邦獲免東搶之患,中朝亦無西犯之禍。
』以此措辭撰出以送。
」上從之。
3月25日 ○己亥,備局啓曰:「今聞都司李見、尹光裕等,由海路已向島中雲。
請移揭於張、沈兩將曰:『今若不斬李、尹兩人,則無以服小邦之人心,而明大義於中朝,亟斬二人頭,送于軍門,使軍門,明知李見等與興治作逆之狀。
』」上從之。
○諫院啓曰:「崔有海議禮之書,未知何樣文字,而李貴果欲投進,則使政院詳閱,外庭明知,而今乃秘諸袖中,遽爾奉進,揆之事體,豈容如是?請李貴從重推考,以防後弊。
重臣投進文書,則承旨雖不可抑止,初不能詳知其爲何說,默然而退,旣罷之後,又不能請下原本,使史官無憑記事,入侍承旨請命推考。
崔有海議禮之說,果有二本,則初何不自投進,而暗傳於主張異論之重臣乎?其處心不端,莫此爲甚,請崔有海削去仕版。
」上不從。
○晝講《書傳》。
講訖,特進官李景稷曰:「島中諸賊,旣已被戮,然我國之事,無一可恃,賊來則先思避走。
數千兵,無一月之食,勢將奈何?」上曰:「軍糧係於戶曹,卿宜緻意。
」 3月27日 ○辛醜,流星出天市東垣下,入氐星。
○龍骨大率千餘騎,來屯九連城。
義州府尹申景珍、肅川府使孟孝男,與蘭英往見之,龍胡曰:「聞島中變生。
降?五百餘人,欲投我國,而爲貴國攔阻雲,然耶?我當直抵降?所住處矣。
」孝男等措辭以答之,龍胡等曰:「貴國若有異意,則吾等雖渡江而死,瀋陽亦有兵矣。
」其後,監司閔聖徽請以降?接置僻處,給料安頓,上從之。
○左副承旨姜弘重,奉審集慶殿來啓曰:「本殿守僕,乘祭官之出,偸取燒餘之木,置諸草芚之下,仍緻失火雲矣。
」上召問曰:「本邑人民衆多,何不能撲滅乎?」對曰:「殿門旣閉,而火焰易熾,勢不能及矣。
且殿宇重創時,有監司、府使,不必遣禮曹郞官也。
」上曰:「令該曹酌處。
」 3月28日 ○壬寅,領府事李元翼,聞椵島生變,眞殿被災,自衿川入來。
上聞之大悅,遣承旨存問。
○禮曹啓曰:「濬源殿影幀,旣已奉審,則毫髮不爽。
慶基殿影幀模寫未久,此亦無疑。
然今更爲奉審乎?模寫之期,必竢睿裁然後,知會于該道,使之造成儀物,修治道路。
又遣本曹堂上、郞廳及中使、承旨,模寫之後,移禦于新建殿宇。
」上從之。
夏四月 4月1日 ○朔甲辰,朝講《書傳》。
領事金瑬曰:「周公以叔父之親,猶被流言之變。
自古忠臣、貞士,遇讒得罪者,何限?國家存亡,於是乎係焉,可不戒哉?」上曰:「成王以幼沖之年,終能感悟如此,乃聖人也。
」特進官洪霶曰:「先王朝李廷馣上疏曰:『殿下以堯、舜之心,蹈幽、厲之迹。
』先王大加稱奬,至賜衣服。
斯豈非可法者乎?」瑬曰:「李元翼聞島中有變,昨者入來,朝野皆以爲幸矣。
」上曰:「此所謂佩國安危者也。
其功德至大,而淸白之操,亦近古所無,後生不必遠學,當法此人可也。
」 ○平安監司閔聖徽馳啓曰:「島中之亂,將官之被殺於興治者,皆是抗義之人。
不可不緻祭,請令廟堂議處。
」回啓以爲:「宜令本道,聞見諸人之死節者,一時緻祭,以慰冤魂。
」答曰:「別遣京官緻祭似當。
更議以處。
」 4月2日 ○乙巳,以金時讓爲兵曹判書。
4月3日 ○丙午,諫院啓曰:「自前介冑之臣,受任專閫,雖有病故,不敢自列,而京畿水使崔震立、慶尙兵使申景瑗,以病相繼陳疏,乞解其職。
越義、踰分之失大矣,請命罷職。
」答曰:「竝推考。
」 4月4日 ○丁未,諫院啓曰:「今此大君家舍造作時,請令攸司明査舊制,從約營造,以爲表率之地。
」答曰:「大君家舍,若從舊制,則加造必將數三倍,爾等所論,似乎不察矣。
」翌日,諫院連啓曰:「昨承聖批,以若從舊制,則加造必將數三倍,爲敎。
臣等意謂,自上權時惜費,損之又損之,至於是也。
今聞將欲造成者,多至於一百六十八間雲,較之祖宗朝六十間定制,大相懸矣。
然則殿下所謂舊制者,似是豐亨之時,侈大之規也。
上年雷震廟木,今年火及眞殿,逆變繼起,山戎伺釁,杌隉之極,已到十分,何可忽祖宗之定制,循豐亨之謬規也?請命一依祖宗之制。
」答曰:「國初法制,未得遵行者,不啻百年。
六十間則太狹,當量減間架,俾不至過濫。
」 ○上引見李元翼于興政堂。
元翼時年八十五。
上命二宦扶掖以入,慰諭之曰:「卿退在鄕曲,日夜望卿之再入,今日得見顔面,不勝喜幸。
」元翼曰:「臣欲於未死前,更瞻天日,而衰病轉劇,氣力澌盡,無望再入,不意聞島中之變,忍死而來矣。
」上曰:「近日風俗大壞,逆變屢起,民怨愈甚,此皆由於予之不德也。
何以則挽回世道,以定民志乎?」元翼曰:「風俗則固難速變,而百姓困於徭役,不能仰事俯育,其爲怨咨,必然之理也。
民惟邦本,本固邦寧。
人心若固,則雖有變亂,不足憂也。
且通天下之志然後,能成天下之務。
自上事多獨斷,故群臣惶恐,救過不給。
如此則恐不可成天下之務也。
」上曰:「予實過矣。
今因卿言而始悟矣。
」元翼曰:「賊報若無警急,則臣當退去矣。
」上曰:「卿若不去,則人心必有恃,而於國亦有光,望卿少留。
」元翼曰:「臣年已衰耄,進退何益?」上曰:「古之大臣,以進賢爲務。
前頭可爲大臣者,誰耶?」元翼曰:「古人退去之時,有薦其代者,而如臣,則何敢望於古人也?」上曰:「願聞予之所失及朝政之闕。
」元翼曰:「苟非堯、舜,則安得每事無失,朝政亦豈無闕?然老臣昏耄,不能開陳矣。
」 4月7日 ○庚戌,時,大旱。
禮曹請行祈雨祭,上從之。
4月8日 ○辛亥,吏曹啓曰:「逆賊呂後望,居昌人,樸訢,星州人。
當罷其守令,降其邑號,而星州曾在昏朝,爲新安縣,今不必仍用其號,宜降爲星山縣。
居昌則名雖爲縣,實爲嶺右之巨邑,物衆地大,難於合幷,何以處之?」答曰:「依啓。
居昌亦勿革罷。
」 ○古阜人奉春弑其主,降其郡爲縣。
○李貴上箚,乞解知經筵曰: 臣之不敢側列於朝者有五。
臣性本木強,凡遇大議論,自主己見,特起朝著大風浪,一也。
發言、處事,例乖時議,二也。
忠反爲戾,以言獲罪,無益於國事,有害於臣身,三也。
身非大人,而欲格君心,如遇明倫、討逆、事大之事,則一箚二箚,至於十數箚,而不止,期於必施而後已,四也。
近日言大臣過失,爲國大禁,而臣則知有君父,不知有大臣,故論議之際,每與爭辨,五也。
有一於此,尙難立朝,況兼此五者乎?今則不但取侮於年少,亦且見非於大臣。
經筵之職,輔導重任,何敢靦然仍冒乎? 答曰:「省箚具悉卿懇。
須勿固辭。
」 ○晝講《書傳》。
講訖,特進官金尙憲曰:「臣奉審濬源殿,則今已二百年,而禦容如新,大是異事也。
」上曰:「壬辰之難,守僕等盡心奉出,得以保全。
古之民心,誠可嘉矣。
」尙憲曰:「其時守僕五人中,二人尙存。
奉使之官,皆給食物,以示勸奬之意耳。
」上曰:「雖在士夫,猶難辦此,況於下賤乎?當初施以何賞耶?」尙憲曰:「免賤其身,而錄於原從勳矣。
」上曰:「今欲加施賞典何如?」尙憲曰:「如此則必聳動矣。
」上曰:「給影職帖,又令復戶似當,令本曹議啓。
」尙憲曰:「考諸《輿地勝覽》,正統年間,模寫太祖影幀,而幀背有五十六字,其末有『三尺劍頭安社稷,一條鞭末定乾坤』之句。
而今則無之,此可疑。
」上曰:「此詩載於《輿地勝覽》雲,模寫後宜更奉審。
」 ○以趙絅爲吏曹正郞。
4月9日 ○壬子,李元翼上箚曰: 老臣不死,更瞻天日之光,悲感拜祝無任下情。
病蹇顚仆,竟未能趨辭於闕下,徑自還鄕,惶恐待罪。
答曰:「省箚,心甚缺然。
卿其安心,勿待罪。
」 4月10日 ○癸醜,夕講《大學衍義》。
侍讀官李景義進曰:「和愉婉順,乃是孝子之事;嚴威儼恪,非所以事上之道。
雖居上臨下,亦不可一以嚴威儼恪,莅之也。
」上曰:「嚴則近於猛,儼則近於驕亢。
唐太宗容貌嚴肅,故每見臣僚,必和悅其色。
以此見之,固不可尙嚴矣。
」景義曰:「宣祖大王謂柳根曰:」爾陞堂上,勿以此不讀書。
』人君之諄諄奬諭如此。
其和悅之色,今可想矣。
「 4月11日 ○甲寅,晝講《書傳》。
4月13日 ○丙辰,義州府尹申景珍、宣諭使樸蘭英馳啓曰:「開市時,龍胡勒定物貨之價,無異奪掠。
且怒曰:」我等先言牛馬買賣事,而牛則僅五十首,馬則全不出於市。
我等所望,不過載運物貨,若終始不許,則留置物貨于江邊,當以數百人,直入安州、平壤等地,期得馬匹而來』雲矣。
「備局回啓曰:」龍胡貿馬之請,似不但已。
故臣等不能堅守初見,曾已仰稟,而聖批嚴峻,不敢更有他議。
今見此狀啓,亦可見其有所不得已也。
龍胡所求,隻爲載貨,則非戰馬之比也。
臣等固知聖上禁馬之意,別有所在,而犬羊之慾,難以口舌爭。
今若不許買賣,則必有前日掠奪之患,於我反爲辱矣。
臣等之意,不如今姑許之,擇遣秋信使,極陳開市之弊。
「答曰:」依啓。
且樸蘭英不能盡心開諭,使商賈怨國,後弊無窮,誠極痛駭。
待其還,拿鞫定罪。
「 4月14日 ○丁巳,李元翼不受祿俸。
上令倉吏,載送于其家。
元翼上箚曰: 在外之臣,無受祿之理,乞還收成命。
上令該曹,考例處置。
4月16日 ○己未,月食旣。
○憲府連啓崔有海事,答曰:「以難明之事,論人重罪,殊甚未妥,更勿瀆擾。
」 ○晝講《書傳》。
講訖,金時讓曰:「先王朝有不次擢用之法,李舜臣、李光嶽等皆被是選。
近日,備局若精擇可合人,則銓曹當以此注擬矣。
」上曰:「此法最好,而但恐其擇之不能精也。
且古則業武之人頗多,今則不然,何也?」時讓曰:「近來,以蔭補官者甚多,而人皆賤棄武人,故無業武者矣。
」上曰:「此乃吏曹之失也。
守令有闕,專以蔭官充差,故非文、非武者,能占好官。
弊習如此,故武士解體矣。
前兵曹判書李貴,令武士講兵書、習陣法。
遵守而行之可也。
」金光爀曰:「自春至夏,點雨不下,麰麥盡枯,無望西成,切迫之災,莫甚於此。
人事失於下,則天變應於上。
自上恐懼修省,則庶幾有感動之理矣。
」上曰:「將何修而可答天譴?」光爀曰:「側身修德之外,豈有他哉?祥桑日拱,中宗修德;肜日雉雊,高宗反己。
人事若修,則感應之理,速於影響也。
」 ○以張維爲大提學,尹知敬爲承旨,崔鳴吉爲副提學。
4月17日 ○庚申,慶尙道星州地震,有聲如雷,屋瓦皆動。
○晝講《書傳》。
講訖,侍讀官金光爀曰:「近來諸道,殺主、弑親之變,非止一二。
人心如此則國不爲國矣。
賈誼所謂甚者,殺其父兄之言,不幸近之,而咀呪之變,屢起於士夫之家,尤可痛也。
」 4月18日 ○辛酉,判中樞府事徐渻卒。
渻爲人嚴重,長於吏事,出按六道,皆有能名。
至是卒,謚忠肅。
○憲府連啓崔有海事,答曰:「罷職。
」 4月20日 ○癸亥,上引見大臣君尹昉、領議政吳允謙、左議政金瑬、右議政李廷龜等,謂曰:「追崇之禮,欲與卿等講定者久矣。
卿等之意如何?」吳允謙曰:「臣曾以愚見,已盡陳達,今無更達之言也。
」金瑬曰:「當初啓運宮初喪時,廷議已定,而其後士大夫相聚,則必以此爭辨,擧朝所論,皆以爲不可。
小臣意見,與此何異?」李廷龜曰:「臣於聖上卽位之初,身爲禮官,自上有講定宗廟、社稷展謁及私廟親祭典禮之敎,臣詳究經典,與大臣講定,親祭時祝辭及支子擧祀之義,遵行已在八年前,而近來始有異論。
聖上誠孝出天,顯親之意,無所不用其極,凡在臣僚,孰不欲將順聖意,而區區所爭者,隻欲納吾君於無過之地,若有一毫譏議於後世,則非所以顯親之道也。
」瑬曰:「苟合於禮,則群臣將順之不暇,而凡事順乎天理,愜乎人情,則異論何從而生乎?此禮若行,則皆以爲大段過擧。
人臣事君之道,豈可以過擧,將順其上乎?」尹昉曰:「李廷龜私廟親祭節次講定時,臣冒忝相位,旣已獻議。
啓運宮之喪,亦以自上不可爲三年喪之意議定矣。
今日諸相臣,悉陳其所見,臣亦無異。
」廷龜曰:「夏、商以前,未聞有追崇之禮,而武王得天下,有上祀太王、王季、文王之擧,此乃一時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