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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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瞞語元連曰:「此乃錫也。

    」元連信之,卽受輕價而與之。

    其人恐語洩,移寓湖南,全州府尹疑其跡而捕之,其人自度難免,齎持十許兩來詣戶曹曰:「聞,國用蕩竭,歲幣之金,無計辦出,願以此獻。

    」戶曹判書李溟將入啓論賞。

    未幾,全州、鹹安等官,以其人奪占奇貨,謀免己罪,除出若幹金,來納戶曹,情迹可惡。

    於是,拿其人于義禁府,盡徵餘金,竝百三十兩,而疑其人之不盡輸,久在刑訊中。

    右承旨金堉啓曰:「天慳至寶,秘藏千年,至于今日,而出爲國家之用,此非人力之所爲也。

    雖未知其休徵吉兆,而當公私赤立之日,補經費而紓民力,其爲有益,豈可勝言哉?元連以蚩蠢無知之氓,視同燕石,而姦民知其可居,廉價而取之。

    乘時射利,先納塞責,其巧詐欺人之狀,誠極痛惡。

    然買賣之際,巧言欺瞞,欲利於己者,此賈兒之常態,市場之人皆此輩也,何可以此深罪之哉?此金實由此人先納,而爲國家之用,則雖謂之有功可也。

    以巧詐之罪,縱不得蒙賞,獨不可以贖其刑乎?且此非偸取公家之物也,遠方民人自得,而自相買賣,國家旣給價用金,而又囚其人於王獄,則不但有冤抑之怨,抑恐有傷於王政之大體也。

    臣忝在出納之地,代察該房之事,有懷不敢不陳。

    」答曰:「此人於發覺之後,欲免厥罪,欺罔國家。

    啓辭中所謂先納有功等語,皆涉不察也。

    雖然,有傷大體之說是矣。

    」卽日命釋之。

    後,上以其金,送於淸國,淸國還其金,勑曰: 新羅舊日之黃金,旣爲朝鮮所得,王不自私,專人送來,足見事大之誠。

    其宜春大吉、一千年之語,似屬祥瑞,王之得,卽朕之得也。

     6月24日 ○戊辰,月犯畢星。

     6月25日 ○己巳,黃海道甕津、殷栗、谷山等邑蝗。

     ○以李時白爲摠戎使。

    摠戎之任曠闕已久,群議皆以爲,時白可堪此任,故有是命。

     ○始命月課連三次不製者罷職。

    自國初,抄選文官,年四十以下者,使之製述各體文詞,而每三朔,以九首爲限,全不製進者推考照律,止於解見任。

    以此,不製者甚多,乃命罷職。

     ○以金壽賢爲大司憲,李厚源爲右承旨,樸吉應爲持平。

     6月26日 ○庚午,上引見全羅兵使黃緝,問曰:「卿何以得至此?」對曰:「臣曾爲故臣李曙偏裨,曙以臣爲可用,以至于今,幸蒙寵擢。

    非曙,臣何以至此乎?」上曰:「曙爲國盡忠。

    卿能一如其人之爲,則何事不可做乎?近日湖南災異甚多。

    卿須撫恤軍卒,使之親上死長可矣。

    」 6月28日 ○壬申,流星出河鼓星上,入箕星下。

     ○全羅道大旱。

     ○全羅道靈光人前縣監李喜熊上疏,獻治平十六策,一曰修實德以當天心,二曰置賢相以共天職,三曰近正人以養德性,四曰廣言路以通物情,五曰崇學校以作士氣,六曰重師儒以明道學,七曰敷敎化以變風俗,八曰公銓選以擇庶官,九曰設薦擧則賢才進,十曰嚴考課則名實核,十一曰保民生則邦本固,十二曰審刑獄則冤抑伸,十三曰辨上下則國勢安,十四曰選將帥則內外寧,十五曰正紀綱則治體立,十六曰修馬政則地用備。

    疏入,上嘉奬之,仍下敎曰:「此人年至八十,而向國之誠未衰。

    疏陳嘉猷,冀予留心,其眷眷之忠,無愧古人也。

    耆老善言,禮宜崇報,其令該曹,特陞堂上。

    」 6月29日 ○癸酉,特拜前司直洪茂績爲司諫。

    諫院之官,必以文臣,而茂績不由科第以進,吏曹援例啓稟,上曰:「破格除授,以表其正直。

    按,茂績喜論人長短,而不能直斥君違。

    其所謂直者,乃所以爲名也,何足尙也? 6月30日 ○甲戌,流星出墳墓星下,入南方。

     秋七月 7月2日 ○丙子,流星出北極星上,入大角星下。

     ○平安道大水,大同江漲溢,水入平壤城門。

     7月3日 ○丁醜,平安監司鄭太和啓請依松都例,別設陞補於本道,以慰遠方多士之心,朝廷許之。

     ○上引見大臣及備局堂上,問曰:「平安道大水,水入大同門雲,城岸之高幾何?」左議政申景禛對曰:「城岸不甚高峻,水入無足怪也。

    」上曰:「錦城消息,久未得聞,予竊憂之。

    大臣其有所聞耶?」右議政姜碩期曰:「臣等亦無所聞,而但瀋中亦甚憂懼,悉發其兵以赴之雲矣。

    」左副承旨李厚源進曰:「前參判鄭蘊,在廢朝素著名節,及至當甯,累被寵擢,至於宰列。

    今聞卒逝雲,自上別緻賻,以旌之爲當。

    」上默然。

    副提學金榮祖進曰:「自古人君,立賢無方,而至如法度,宜遵而勿失。

    今者特除洪茂績以司諫,無乃不可乎?」上顧大臣曰:「大臣之意如何?」碩期曰:「此是我朝二百年所無之事,言事之臣論之是也。

    」大司憲金壽賢亦以此論之,上不從。

    又於翌日連啓,上乃從之。

     7月5日 ○己卯,特拜前司諫洪茂績爲同副承旨,以鄭緻和爲司諫,權澺爲掌令,李天基爲正言,鄭知和爲副修撰。

     ○追贈鄭命壽母貞夫人,從命壽職秩也。

    備局堂上李景曾曾於筵中啓曰:「鄭譯之弟命春將葬其母,來問於平安監司鄭太和曰:『何以書銘旌?』此必有希望之心也。

    鄭譯旣爲同知,則似當追贈其父母。

    」上從之。

     7月10日 ○甲申,光海君以是月初一日乙亥,卒于濟州圍內,年六十七。

    訃聞,上輟朝三日。

    時,李時昉爲濟州牧使,卽掊鎖開門,斂殯以禮,朝議皆以爲非,而識者是之。

    光海之自喬桐遷濟州也,有詩曰: 風吹飛雨過城頭,瘴氣薰陰百尺樓。

    滄海怒濤來薄暮,碧山愁色帶淸秋。

    歸心厭見王孫草,客夢頻驚帝子洲。

    故國存亡消息斷,煙波江上臥孤舟。

     聞者悲之。

    至是,禮曹〈判書李顯英、參判沈詻。

    〉啓曰:「光海積失人心,天命歸于殿下,而殿下之篤念光海,恩禮備至。

    遜位垂二十年,克終天年,殿下之聖德,無愧於古昔。

    傳之天下後世,豈不美哉?第念,義重宗社,迫於臣民之請,雖有放廢之擧,其於喪禮,則視它內宗,似爲有間。

    自上或於內庭,一次擧臨,百官亦於各衙門,變服會哭而止,則其於情禮,似無所憾。

    」請議大臣。

    左議政申景禛議曰:「旣雲自絶于天,而臣民之所共棄,則衣衾、棺槨之具,亦足以盡聖上骨肉之私恩。

    至於大內擧臨,百官變服會哭之節,該曹所啓,未可知也。

    」右議政姜碩期以爲:「光海之喪,視它內宗,似爲有間雲者,或不無所見。

    但念光海得罪倫紀,自絶于天,宗社臣民之所共棄,而殿下篤念親親之義,備盡恩禮,竟使得終天年。

    及聞其喪之後,特遣禮官、中使護喪,聖上之待光海,終始無憾矣。

    殿下若非違豫之時,則以骨肉之情,自內一次擧臨,容或一道,至於百官變服等節目,大義所在,恐難輕議。

    燕山之喪,已有前規,宜令禮官,參商擧行。

    」上是景禛議。

    禮曹又啓曰:「濟州之喪,與江華有異。

    〈文城夫人在江華時先逝故雲。

    〉初喪棺斂等事,想已擧行,而第念,海外之事,凡具草草,其於必誠必愼之道,恐或欠缺。

    如不得已改棺易斂,必待發引上來之後,多官會同,廣議爲之。

    初喪所用,姑勿下送,發引諸具,令該曹爲先下送。

    且斂殯之後,不可仍在圍籬之中,出殯於官舍淨潔處,凡幹奠獻之物,令本官精備,依禮設行,本道監司進到海上,凡事檢飭宜當。

    」上從之。

    以蔡??後爲禮曹參議,與中官偕往濟州,護其喪。

    上欲行素膳七日,藥房及政院諸臣相繼陳啓以爲:「禮官之請以停朝,已涉非禮,況當違豫之日,不宜行法外之禮。

    請於過停朝後,卽復常膳。

    」上從之。

    禮曹又啓曰:「燕山之喪,葬以王子。

    今亦依此,一等禮葬何如?」答曰:「依啓。

    山所監役官,亦令擇送,光海三年喪後,光海及文城夫人家廟、墓祭,依燕山祭例,使其女子主之。

    」〈燕山以其外孫主祀。

    〉○大司諫李德洙、獻納金振、正言李天基等啓曰:「昨見禮曹啓辭,其中有百官變服會哭等語,且措語之間主意未定,昏不覺察,物議譁然,有駭耳目。

    當該禮官,請從重推考。

    」上從之。

     ○判書李顯英緘辭曰: 臣素無學識,猝當變禮,率爾議啓。

    物議之來,固所甘心。

    而昔唐太宗之於改葬隱太子、海陵王也,哭於宜春門甚哀。

    宋太祖之於周、鄭王之殂,素服發哀,輟朝十日。

    其義雖同,其事稍殊,不可取法於今日,而光海之喪,旣視王子喪例,則爲王子、宗戚擧哀之文,載在《五禮儀》,臣不念玉候方在調攝之中,妄有所雲雲。

    孔子曰:「兄弟吾哭諸廟,父之友吾哭諸廟門之外,師哭諸寢門,朋友哭諸寢門之外,所知吾哭諸野。

    』故今之士大夫,聞遠近親舊之訃,無不變服一哭,情禮然也。

    孔子於舊館人之喪,亦入而哭之哀。

    光海得罪倫紀,見絶臣民,大義所在,固當視之以罪人。

    及其蓋棺之後,則無從之涕,豈下於舊館人哉?哭者必素服,故有變服之說。

    至於遜位之說,始出於《春秋》,厥後放廢之君,多稱遜位。

    不欲直擧放廢之說,而稱之曰遜位者,非爲放廢之君而尊稱之也。

    伏見聖上待光海,超出百王,故愚淺之見,隻欲聖德之盡善盡美,而率意輕發,罪當萬死。

     上置不問。

    後延陽君李時白上箚曰: 臣伏見禮官啓辭,不勝驚駭。

    其啓辭曰:」光海積失人心,天命歸于殿下。

    「嗚呼!光海之見廢者,隻以積失人心耶?全沒其自絶倫紀,得罪宗社之罪,而隻擧積失人心四字,入於啓辭中,播諸八方者,抑何意耶?至於遜位二字,尤不勝驚駭。

    臣謹按《春秋》《胡傳》,遜之爲言,遜讓之辭也。

    魯文姜與聞慶父簒弑之謀,而僖公繼而立。

    其所書:」夫人姜氏遜于齊,遜于邾。

    「雲者,文姜之於僖公,亦有母子之義,故因爲遜避之辭,使若不爲人子所逐,以全恩也。

    殿下躬率義旅,撥亂反正,禮官所謂遜位者,未知何意也。

     緘辭又曰: 出自《春秋》者,亦何所據也?殿下之反正,如靑天白日,有何可諱之事,而謂之遜位也?光海罪惡,不啻如桀、紂,反正之擧,有光於湯、武。

    臣聞誅一夫紂矣,未聞以桀、紂爲遜位也。

    嗚呼!若如禮官之言,則湯、武之臣如伊尹、周公者,何不曰遜位,而史氏書之曰放之雲爾耶?然則伊、周與史氏之見,反不及於今日禮官耶?一則曰遜位,一則曰變服會哭,一則曰必誠必愼。

    嗚呼!此論一出,而方外之議者,亦或曰舊君,喪柩擔軍又着白巾。

    擔軍白巾,用之於國恤,則亦何可用之於光海之喪也?旣曰遜位,又稱以舊君,擔軍白巾,必誠必愼,百官會哭,則是待之以王者之喪也,今日之事,誠極寒心。

    此說不破,則國不爲國,君不爲君。

    噫!宰相,殿下之股肱,而宰相不以爲言;臺諫,殿下之耳目,而臺諫不以爲非。

    殿下孤立於上,群臣含默於下,臣之所竊憂者,不獨在於外侮也。

    臣之尤所痛者,前參判沈詻,冒居禮官之亞列,不顧大義之所在,敢倡悖理之論,圖報光海之舊恩。

    詻之爲人,固不足責,至於李顯英以宗伯重臣,不斥其議,反用其文,及被推勘,身自當之,溫諭累下,竟不赴召,有若爭去就者何也?嗚呼!立於殿下之庭,目見殿下之反正,而猶以遜位爲言,似不無深意於其間。

    是豈推考而止哉?伏願殿下,勿以臣言而忽之,鞫問禮官,以定國是。

     答曰:」以予揆之,意在從厚,斷無他腸也。

    「 7月12日 ○丙戌,天將祖大壽與其弟,入守錦州城,淸人圍之。

    大壽自失羅城,疑蒙古之降者,使漢人監之,而蒙古之出城投虜者甚多。

    中朝發十萬兵,以七摠兵領之,來救錦州。

    右眞王聞援兵大至,以我國砲手四百人爲先鋒,堅守南山。

    分其軍爲二隊,一以防塔山之歸路,一以遮錦州之來路,作瓦家於陣中,以示久住之計。

    時,我軍露宿已累朔,無不傷病、死者相繼。

    朝廷聞之,令本道擧行恤典。

     7月13日 ○丁亥,增置兼春秋二十員,以補闕史,尹絳、鄭緻和、申翊全、金振、金弘郁、鄭知和、申濡、樸長遠、洪處亮、趙復陽、李行遇、李惕然、沈東龜、鄭維城、沈之漢、李泰運、張應一與焉。

    初以今上朝《日記》,藏之江都,丙子之亂,散失頗多。

    至是,增置十八員,搜閱《政院日記》,收取野史秘藏,補輯闕遺。

     ○以尹絳爲司諫,鄭廣敬爲大司成,鄭緻和爲副應敎,睦性善爲右承旨,蔡聖龜爲持平,羅允素爲黃海兵使。

     7月15日 ○己醜,鹹鏡道鍾城蝗。

     7月16日 ○庚寅,諫院啓曰:「守令解由之法,極嚴且重,必詳考文書,無所欠缺,然後判書許出,參議成帖,乃是舊規,而頃日參判許啓,受由出去之際,以武人梁應涵之解由,招該吏取印信,私自成貼於闕下,其循私蔑法之狀,已極可駭,而梁應涵圖囑之罪,亦不可不懲,請竝命罷職。

    」答曰:「竝推考。

    」 7月19日 ○癸巳,流星出五車星下,入南河星上。

     ○上禦崇文殿閱馬。

    先是,分遣諸道點馬官,命閱取牧場馬以來,上親臨前殿,一一點閱。

    時,上之廢經筵已二載,玉堂儒臣不得見天顔,而圉人、太僕,獨得近前,聞者歎惜。

     ○瀋陽宰臣馳啓曰:「臣等頃見鄭命壽言:『近來武弁中可用將領者絶乏,故交替大將,旣以統制使移差以遣,今此漢船防備之將,尤無可合者。

    林慶業雖因大國之令,方在罪廢之中,而如此之人,得之不易。

    朝廷欲使白衣從軍,以爲立功自效之地,而因帝命革職者,不敢擅自擬定矣。

    』命壽沈思良久曰:『以此通議於龍將,亦非難事,而今我纔聞母喪,不得就議,未知其意之如何。

    蓋慶業曾在義州,厚遇漢人,前年以舟師上將,旣不力戰,而潛送三舡,伊州之戰托以無馬。

    有此四大罪,而猶不得實狀,隻令退還矣。

    今若委用於漢船防備之處,或緻不諒本國之情,而反疑其接應漢人,則必生大事。

    吾意,慶業切不可用於西路。

    』雲。

    命壽頗緻力於本國,而我國大小事,無不洞知。

    若知慶業之來在西路,則恐緻疑端雲。

    」備局以爲:「沿海防備,旣屬於都巡察使及平安監司,慶業之留在西路,亦恐無益,請速召還。

    」上從之。

     ○以韓興一爲右承旨,李明漢爲大司成,樸守文爲掌令,李道長爲校理,許積爲修撰,李袤爲正言。

     7月20日 ○甲午,禁府罪人趙廷立,使人擊錚訟冤。

    禁府以廷立事涉冤枉,請釋其罪,上問于政院。

    政院啓曰:「廷立曾爲海南倅,偸取公物,滿載一船,以與領相李聖求。

    洪茂績爲掌令,論其犯贓下王獄,受刑至於百餘次,而茂績方爲承旨,言其不可放釋,廷立所犯,非泛然風聞之比。

    米穀、雜物偸取文書,旣露於法府,又傳於王獄,則固不待訊而當伏正法,至於曠歲遲延,略加輕訊,國綱之陵夷、人心之不服,莫過於此,而乃敢誘私奴,擊錚訟冤,其情可惡,少無可恕。

    執法之官請貸其罪,法之不行,可勝言哉?古之聖王,至於贓律,無少假貸,堅如金石,此豈無好生之心,而然哉?」答曰:「當該堂上竝遞差。

    」 ○校理李曼製進前參判鄭蘊祭文,文辭中多有贊美之語,上命改撰。

     7月22日 ○丙申,鹹鏡道大水。

     7月23日 ○丁酉,以李明漢爲大司諫,鄭弘溟爲大司成,李行遇爲執義,嚴鼎耉爲校理,樸遾爲修撰,樸宗阜爲吏曹佐郞,金始蕃爲正言,李必榮爲京畿監司。

     ○上引見備局堂上及三司長官,問之曰:「今年農事如何?」左議政申景禛曰:「今年雖旱,而田穀則頗好矣。

    」上曰:「田穀雖好,而尙未及西成,亦何望其必熟也?」右議政姜碩期曰:「將領議薦,當有別樣處置。

    雖在卑位,亦宜抄選也。

    」 7月24日 ○戊戌,月入東井星。

     7月26日 ○庚子,諫院啓曰:「宗廟祭享,國之大事,雖在闆蕩之餘,應行之禮,不可缺也。

    臣等伏聞,宗廟祭服、器皿,經亂之後,未及改備,以黑衣代行,以燕器補用。

    前年已有改備之敎,而該曹以物力未敷,尙不擧行。

    臣等亦非不知,而論以輕重,豈有急於此事者乎?聖敎已下,而久閣不行,請該曹堂上、郞廳,從重推考。

    令廟官與該曹,量其所需,刻期造成。

    」從之。

     7月27日 ○辛醜,流星出天市垣內,入室星下。

    又出軫星下,入巽方。

     7月28日 ○壬寅,忠淸道大水。

     八月 8月1日 ○甲辰朔,柳廷益領軍到新城。

     8月3日 ○丙午,北兵使李言惕辭朝,上召見之,謂曰:「西邊有事之後,不遑撫恤北路。

    卿其勉盡乃職,使軍民知朝廷顧念之意可也。

    」言惕出,同副承旨洪茂績進曰:「大臣以賓廳坐起來會矣。

    」上命引見。

    問于左議政申景禛曰:「新城運糧事何以處之?」景禛對曰:「關西運糧馬,亦皆疲病。

    若貿米於彼中,則可以繼糧而便民,但其價難辦。

    」監司鄭太和以爲:「收百官品銀,以助軍食爲當,而未知何如。

    」上曰:「事體不當,不可爲也。

    歲幣輸送之外,必有所餘,此不在於經費中,以此貿銀入送。

    」禮曹判書李顯英進曰:「光海禮葬時,使宗室一人,稱護喪官,以主喪事似當。

    」上顧大臣曰:「僉意如何?」景禛曰:「初喪旣無主者,該曹當自爲之。

    」顯英又曰:「秋成之後,命設庭試,以爲作成人才之地何如?」上曰:「何待秋成?今此科儒會集之時,設行宜矣。

    」 8月4日 ○丁未,全羅道大旱。

     8月5日 ○戊申,禮曹判書李顯英上疏辭職,歸于楊州,以曾有諫院之論故也。

     8月7日 ○庚戌,以徐景雨爲大司憲,張應一爲正言,李德洙爲吏曹參議,金榮祖爲吏曹參判,沈大孚爲吏曹佐郞,沈??爲吏曹正郞,金始蕃爲副校理,申碩蕃爲大君師傅。

    初,龍宮居前府使全以性之繼母,與其夫反目,及其母死,以性以父命,欲不服喪。

    其友正字李元圭主其論,碩蕃以爲:「母子之義,已定於其父聘醮之日,何可自廢其喪紀?」作書以斥之。

    以此,右以性者攻碩蕃,右碩蕃者攻以性等,論議分張,遂成嫌隙。

    至是,應一爲正言,論碩蕃門地卑賤,不合師傅,司諫尹絳、正言成楚客等以爲,事由嫌隙,不從其論。

     8月11日 ○甲寅,濟州歲貢馬一百匹,是歲又加一百匹,以爲常。

     ○領議政洪瑞鳳呈辭至三十度,上乃許之。

     8月12日 ○乙卯,流星出參星下,入天苑星上。

     ○以洪瑞鳳爲益寧府院君,李厚源爲左副承旨,柳慶昌爲修撰。

     8月16日 ○己未,黃海道海州、黃州、載寧、遂安等邑,大風折木,霜降如雪。

     8月17日 ○庚申,霜。

     8月18日 ○辛酉,以沈演爲都承旨,李行遠爲大司憲,樸敦復爲掌令,李明漢爲副提學,趙絅爲典翰,林??爲修撰,金南重爲大司諫。

     8月19日 ○壬戌,平安道嘉山、郭山、順川、三登、中和等邑霜降如雪。

     8月20日 ○癸亥,流星出天津星下,入北極星上,月入畢星。

     8月21日 ○甲子,日沒時,營頭星隕。

    夜,流星出北鬥星上,入貫索星下。

     8月23日 ○丙寅,以李惕然爲掌令,崔有海爲右副承旨,鄭緻和爲司諫,樸吉應爲持平,李彬、蔡聖龜爲正言,申濡爲校理,李梓爲奉敎。

     ○平安監司鄭太和馳啓曰:「漢船十一艘出來,又有九艘鱗次而來,海上事機,與前頓異。

    張颿出來之際,彼人亦必望見而知之,須急報瀋中,以爲後日自明之地。

    」備局回啓曰:「防備等事,不可不急,宜申飭監、兵使,使不得近岸。

    」上從之。

    是時,朝廷潛使平安監司,送人于漢舡,給以糧饌,且言我國不得自由之意。

     ○平安監司鄭太和馳啓曰:「漢舡久留椵島、身彌島之間,必緻淸人詰責。

    不但事機之可虞,身彌島地頗肥饒,自前我民有入居耕作者。

    漢船若因此留泊,則尤極難處,朝廷令撤移我民于陸地。

    」 8月25日 ○戊辰,黃海道延安、白川等諸邑,大風連夜,隕霜。

     ○先是,朝廷潛遣僧獨步於天朝,具奏本國勢窮力竭,受制淸國之由,獨步還,奉勑書而來。

    勑書中有不錄前過,期與夾攻之語。

    備局諸臣或以爲不可不受,或以爲不受便,其事秘,人莫知之。

     8月29日 ○壬申,上遣承旨,緻祭于光海。

    以其田宅、臧獲給其女子,使之奉祀,侍女二人限三年給料。

    光海廢放十九年,竟以天年終。

    及其喪葬,恩禮備至,國人無不服上之盛德。

     ○以柳景緝爲執義,樸宗阜爲獻納,宣若海爲慶尙左水使。

     8月30日 ○癸酉,鹹鏡監司呂爾徵馳啓曰:「濬源殿今已訖工。

    影幀還安舊殿,不可無慰悅土人之擧,請命題試士,以爲作興之地。

    」上令禮曹,考例施行。

     九月 9月1日 ○甲戌朔,漢舡二十餘艘,往來於椵島等處。

    朝廷慮有淸人詰問之端,以嚴加防飭之意,報于瀋陽。

     ○出馬三百三十六匹,輸緻軍糧于錦州。

     9月2日 ○乙亥,流星出婁星上,入天倉星下。

     9月4日 ○丁醜,全羅道珍山、錦山等郡地震。

     ○流星出五車星下,入北鬥星上。

     ○淸人自九連城,至鴨綠江下流,處處伏兵,瞭望漢舡。

     9月5日 ○戊寅,夜流星出大陵星下,入五車星上。

     ○憲府啓曰:「近來國綱解弛,諸宮家冒法行私,送圖書於各邑,或稱推奴,或稱徵債,捉緻外方之人于京中,侵責多門,民無所措手足。

    請令諸道守令,報于監司,上聞處置,或自本道,嚴加究治。

    」上從之。

    〈圖書者,宮家所用小印子也。

    〉○以徐景雨爲大司憲,李曼爲持平,李行遇爲應敎,柳慶昌爲修撰。

     9月6日 ○己卯,漢船一艘,多張旗幟,出自身彌島,將欲近岸,我人拒之,遂退向椵島。

    備局密啓曰:「漢船尙無撤還之意,而徘徊出沒於近陸之島,必爲淸國執言之端。

    宜擇送武將一人爲巡檢使以遣之,爲日後應答淸人之地。

    」答曰:「如不可已,則更遣前往之人可也。

    」 9月7日 ○庚辰,淸人圍錦州,數與漢兵交戰,而漢兵尙強,九王請濟師于汗,汗使八王,率騎赴之。

    淸人疑我國砲手,戰不力,露刃脅之。

    是役也,漢兵死亡甚多,而中砲者十居七八,漢人自此恨我國益深。

    汗聞援兵甚盛,自將而西,以龍骨大領三千兵先行,遂逼我世子、大君同行,賓客崔惠吉、輔德趙啓遠等從焉。

    時,淸人與漢兵相持,自春徂夏,淸國大將三人降,二人戰死。

    汗聞之,憂憤嘔血,遂悉索瀋中人丁,西赴錦州,走回人乘時出來者頗多。

     9月8日 ○辛巳,以沈演爲巡察使,以備西船。

     ○備局密啓曰:「世子、大君不意西行,陪衛之人隻賓客、輔德以下若幹員而已。

    或有倉卒,無他出力護衛之人,請令該曹,毋論官秩高下,擇送有勇力、計慮武臣十人,七人則陪衛世子,三人則隨行大君。

    」答曰:「無益而有弊,勿遣也。

    」 9月9日 ○壬午,以韓亨吉爲都承旨,沈??爲副校理。

     ○禮曹判書李顯英陳疏乞免,許之。

     ○命送禦寒諸具及需用雜物于世子行中。

     9月10日 ○癸未,備局啓曰:「漢舡之出沒海島,殆近一月。

    若至糧盡,則不無卸下沿海各處,刼掠倉穀之患。

    宜多聚軍兵,以示難近之形,又使解事譯人,備陳彼此無益之意,而沈演今當下去,惟在觀勢應變之如何。

    」上從之。

    其後密令監司鄭太和,給漢人糧饌。

     9月11日 ○甲申,執義柳景緝、掌令樸敦復、李惕然遞。

    先是,監試出榜之後,試券被燒之說,傳播中外,景緝等以此累日論啓,請罷其榜。

    至是以風聞失實,引避而遞。

     ○黃海兵使金應海馳啓曰:「國家軫念藩臣,有此移營之擧,而綠沙距黃州城十裡,霖雨每被水患,居人皆患土疾。

    且當此多事之時,移設之役,其弊不貲,不如仍舊之爲便。

    」朝廷從其言,竟不移營。

     9月12日 ○乙酉,備局啓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