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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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不在於咨文措語之緊歇,而在於皇帝度內。
自我快許,則容或貸死,先示靳惜之意,必益其怒。
且皇帝非不能殺雷卿,而令世子處之者,不欲當殺之之名,兼爲探試之擧。
此咨文中,已露請回本國之意,雖委曲措語,彼無不覺之理。
假使淸國準許,而其後處斷,尤極難處。
咨文措語未妥處,改之何如?」上下敎曰:「咨文措語,隻陳事體而已,別無愛惜之意,卿等勿爲過慮。
」 ○以武臣李應徵假銜刑曹佐郞,齎回答咨文,入送瀋陽,使之絞殺弼善鄭雷卿。
其咨曰: 朝鮮國王爲科斷重犯事,本年正月二十八日,世子陪從宰臣樸??等狀啓,節該有沈姓人,詣刑部告狀有雲:「鄭命壽、金石乙屎潛受本國賂物。
」而刑部査問時,侍講院文學鄭雷卿、書吏姜孝元等,參證其間。
英將到世子館所,傳諭皇旨,令報本國處之。
當職據此爲照,小邦曾在丁醜年,蒙皇上降勑,深以賂遺爲戒。
非但小邦君臣欽仰佩服,不敢私與上國之人,亦何敢冒禁私受乎?雷卿等謀陷兩譯,有此誣證,其心所在,實所未曉。
孝元賤隷也,元無知識,固不足責,雷卿名在儒臣之列,隨迷息入侍輦轂,不思小心兢畏,以忠實恪謹自持,而敢行告訐,生事本國。
若非皇朝明鑑,洞見事狀,當職父子,寧免疑似之累乎?思之至此,尤不勝駭心痛骨之至。
此人等情狀已露,厥罪當死。
其在小邦法例,凡係重囚,例爲拿獄刑訊,結案科斷,而此輩方在上國,負罪若此,已經刑部按査,至溷天聽,有不敢以小邦常規處之。
爲此,專差刑曹佐郞李應徵,星夜馳往,備陳小邦駭痛之意,仍將鄭雷卿、姜孝元,依科處斷雲。
2月11日 ○己亥,以李襘爲正言,金振爲修撰,鄭知和爲司書,李命雄爲慶尙監司。
○晝講《詩傳》。
○諫院啓曰:「自古圖治之主,莫不以收拾人才爲先務,其求也如渴,其立也無方,未聞區別內外,以爲取舍,如今日者也。
今之在外諸臣,豈皆忘分義,而爲自便之計哉?隻以拘於事勢,或已下鄕之後,聞朝家有此擧措,雖欲上來,嫌於自衒。
士夫廉恥,固不得不爾,而其在禮遇群下之道,不宜如是。
近日朝著之乏人,職由於此,識者之竊嘆極矣。
請令該曹,毋論內外,隨才竝擬,以廣用人之路。
」累啓而乃從之。
2月12日 ○庚子,憲府啓曰:「兵曹判書李時白分付領僧,點檢寺刹,雖出於職思其憂,以爲緩急之用,而計不周詳,指揮踈脫,緻駭一道人心,揆之事體,合用譴責,以懲後日,而聖度包容,施罰太輕,物情未快。
請命罷職。
」答曰:「遞差。
」 ○以影職帖,下送忠淸道,募粟賑饑。
2月13日 ○辛醜,以具宏爲兵曹判書,南以恭爲工曹判書。
○晝講《詩傳》。
○憲府啓曰:「曾在甲子,變起倉卒,賊兵長驅,大駕播越,當此之時,孰知有今日乎?兇逆之徒,陰懷觀望。
李烓之祖愖,方爲判決事,及其事急,以其印授下吏而走,其父晉英,以其時工部郞,使括津舡,以備王大妃之渡涉,得舡之後,仍乘而走。
愖之父子罪惡如此,則假使烓有蓋愆之善,實所難容。
況在侍從之列,不顧而走,棄君父如棄弊屣,古今天下,安有如此背倫之人乎?刑章之不及,旣雲失法,豈可以此背倫之人,授以宮僚之任,陪從異域乎?公議如此,請亟遞差。
」答曰:「勿煩。
」 2月14日 ○壬寅,兼兵曹判書具宏上箚以爲: 臣之所帶訓局、摠戎,尙雲難堪,若又帶大司馬之任,則一國兵權,鹹萃臣身,尤不敢承當。
上許之。
○淸人送大魚二尾,長可三尺許,大如兒腰,巨口細鱗,其狀甚怪,出蒙古地方雲。
2月15日 ○癸卯,掌令崔繼勳上疏曰: 臣頃於弼善李烓之論,與同僚意見不同。
臣意則以爲,烓之歷敭三司,非一非再,則朝廷旣知烓之情勢,而用其才也。
況烓於丙子之變,單騎赴難,終始扈駕,烓之不負國,章章明矣。
故簡通之際,終不能屈意苟同,從多論啓之後,勢難仍冒。
伏願聖慈,遞臣本職。
答曰:「爾其勿辭,安心察職。
」 ○以南老星爲校理,鄭泰齊爲正言。
2月18日 ○丙午,以李時白爲兵曹判書。
○晝講《詩傳》。
2月19日 ○丁未,鹹鏡道民人,越境採參,事覺。
監司以聞,命杖配于遠道。
2月20日 ○戊申,義州府尹黃一皓馳啓曰:「漢船一艘,自鹿島向獐子島外西洋,而鴨江邊有喧譟聲,使人見之,則通遠堡次將率四十餘人,設幕留宿曰:『俺等自海州衛巡至于此,哨探漢船之往來。
』雲。
」 2月21日 ○己酉,流星出軒轅星下,入軫星上。
○朝講《詩傳》。
講訖,上謂知經筵李景奭及兩司曰:「激濁揚淸,臺諫之職也;矯一時弊習,使朝廷淸明,該曹之責也。
不畏國法,當事規避者,切勿收用,則或有改心革慮之人也。
予聞,先朝亂離之初,貧困倍甚於今日,而亦多留仕京邸者雲。
若今之人,朝解官夕下鄕,孰爲國家任使哉?蓋思其故,此時異於前時,人不肯共我患難,予實慙靦。
」左議政申景禛曰:「人懷自便,以退避爲高,久於職則謂之無廉恥,豈不寒心?大槪時論雲:『西人得志,則南人去;南人立朝,則西人去。
』黨論相傾,都忘分義,甚可惡也。
」上嘆曰:「山林處士任意去就,而仕宦之輩,固異於是,何敢厭避自便,至於此耶?彼之爲言曰:『不樂仕宦者,乃不忘中原。
自謂高行,殊不知先念本國,然後次及中原之爲是也。
」景禛曰:「熊島征役之事,殊可慮也。
此後朝廷,恐不得忘北邊矣。
」上曰:「然。
此路一開,後釁無窮。
尹暈議,欲開諭使之中止,此意如何?」景禛曰:「胡人之來者,卽與慶河昌結怨者也,必無中止之理。
」筵臣旣退,引見輪對官。
2月22日 ○庚戌,以尹履之爲都承旨,鄭太和爲同副承旨,樸啓榮爲執義,樸敦復爲掌令,李元鎭爲副修撰,兪?、柳淰、李道長、申濡、李之恒、金振、柳碩、申翊全、梁曼容、李元鎭、崔繼勳、金弘郁、李襘、趙重呂爲知製敎。
2月23日 ○辛亥,晝講《詩傳》。
2月24日 ○壬子,流星出畢星上,入昴星下,又出天棓星下,入艮方,赤光照地。
○漢舡出沒於龍、鐵二界,獅子島、迎同島之間,而或自鼎足島,向車牛島外洋。
是時,我國恐爲淸人所覺,絶不相通,漢船亦不敢近岸。
2月25日 ○癸醜,流星出鉤陳星下,入王良星下。
○晝講《詩傳》。
講訖,知經筵李顯英進曰:「喪亂之後,死節之人宜卽旌表,俾無遺漏,而臣曾忝禮官,僚員不備,未及會勘。
今則禮官備員,宜令從速擧行。
」上曰:「啓辭甚當,依此擧行。
」 2月27日 ○乙卯,晝講《詩傳》。
講訖,侍讀官尹絳曰:「臣職卑識劣,無所仰達,而亦有尋常慨然於心者。
頃者金尙憲、鄭蘊事,或有救之者,或有攻之者。
大槪不能奔問都城,則乃其所失,而天地之怒,本無竟日,今可召用,以慰人望。
鄭蘊立節昏朝,畎畝憂國,雖無幹辦之才,其立朝廷,正是非,則人所不及。
尙憲雖有偏塞之病,其節行,足以鎭服一世。
此兩人,何可終棄?外間色目相是非之說,固不足道,而草野公論,亦以二人罪廢爲過當雲矣。
」參贊官趙緯韓亦曰:「此不可無之公論也。
今若收用二人,則士氣必聳動矣。
」上曰:「此兩人,望望然去之,若將浼焉,今雖召之,豈肯來乎?」 2月29日 ○丁巳,晝講《詩傳》。
講訖,副提學李敬輿進曰:「今日之事,將一向偸安,苟度時月耶?抑亦睿志內定,遵養時晦,終欲有大設施耶?近侍之臣,亦不得知,則遠外人心,孰知聖意之所向乎?若隻以苟過今明爲計,則臣恐今日之粗安,且不能保也。
」上曰:「今日之勢,誠極難矣。
旣多不得自由之事,而又値饑饉之災,雖欲保民,計無所施,振勵之道,沒奈何耳。
」敬輿曰:「聖敎固當,而但立志旣堅,則百度自振。
擺脫文具,務行實政,則雖外爲羈縻之計,而今日爲一事,明日爲一事,漸至自強矣。
若以形勢危弱言之,反正之擧,聖上之所親莅也,其勢固難一朝轉危爲安,而惟是聖志旣定,大義所在,民之從之,如水就下故也。
今我國家,雖極削弱,豈無可爲之勢乎?」上默然。
三月 3月3日 ○庚申,晝講《詩傳》。
講訖,上曰:「反正初,完平在世,有足歆慕。
其才局,雖不能斡旋世務,而淸白、忠誠,人無有及之者矣。
」特進官許啓曰:「李元翼尙矣,故相臣吳允謙,亦極淸白,其子孫方在飢困中矣。
」上曰:「其淸德,亦甚貴矣。
血氣旣衰,則堯、舜亦倦于勤,人之衰耗懈怠,乃其常事。
此二人勤於國事,世所罕有。
吳相一子,則除官,其飢困者何人耶?」僉曰:「次子達周,不得除職,在於鄕曲矣。
」承旨權濤曰:「完平妾子孫,流落嶺南,亦不得聊生雲。
」上曰:「二人子孫,若有百執事可堪之人,則除職可也。
」 ○是歲春饑,備局請式年戶籍,退定於明春,以除騷屑之弊,上從之。
3月4日 ○辛酉,上問于政院曰:「近日飢民之受賑者,幾人耶?」回啓曰:「問于賑恤廳,則逐日饋粥之數,或多或少,而其成冊給標者,則五百十五人雲。
」 ○以權任中爲掌令,李行遇爲修撰。
3月5日 ○壬戌,以沈詻爲都承旨。
3月6日 ○癸亥,雨雹,巽方赤氣燭天。
○右議政沈悅上箚曰: 大臣之兼領度支,祖宗朝絶無之事也,今始新創,事未妥當。
苟有利於國家,則前規有無,不須太拘,而今臣兼帶,有害無益。
蓋家無二尊,官無二長,令出多門,僨事之道也。
臣若隨事指揮,則未免侵官,該曹每事問臣,則亦非專任責成之意也。
虛帶官銜,事理不當,請亟收兼帶之命。
「 上許之。
3月7日 ○甲子,先是,左議政申景禛於筵中啓曰:「世子今將出來,大君獨留,而不可無陪侍之人。
入送宰臣一人似當。
」上曰:「與他大臣議處。
」後,大臣久不回啓,上下敎于政院曰:「頃因左相啓辭,答以與他大臣議處,而厥後專無黑白,未曉其意也。
大君,非他國之人,領、右相,亦宜記念也。
」仍下敎曰:「宰臣中,可合人擇遣。
」領相崔鳴吉,右相沈悅詣賓廳待罪。
吏曹以李行健抄啓,上命改望。
又以卞三近抄啓,命副賓客辛啓榮,調理入往。
「 3月8日 ○乙醜,以金壽賢爲大司憲,趙壽益爲執義,林得悅爲掌令,柳琳爲統制使。
3月9日 ○丙寅,尹暈還自瀋陽。
3月10日 ○丁卯,流星出天津星下,入鉤陳星下。
○幸成均館,謁聖行酌獻禮,試士于明倫堂,取權諿等七人,試武藝于下輦臺,取金士吉等十一人,卽日放榜。
3月11日 ○戊辰,漢舡三艘,自獐子島至頭毛淵,距我境二十餘裡。
義州府尹恐淸人覺之,使不得泊岸而去。
○以許積、成以性爲副修撰。
○同知中樞府事李敬興上疏以爲: 臣曾在南藩,備諳禦留山城之勝,稍加繕築,自成難犯之勢。
且陳自強之策,上嘉納之。
3月13日 ○庚午,晝講《詩傳》。
○禮曹啓曰:「王世子及嬪宮行次到灣上後,應行節目,別單書啓,而其中遣承旨護行,則當出於特命矣。
且王世子越在異域,三年而後還都,大臣一員進詣碧蹄迎候,實合事理。
大臣之意如此,敢啓。
」答曰:「未妥處付標以下,其勿施行。
且遣大臣迎候一款,則於事理尤不可。
師傅中一人往見,其或可也。
」備局啓曰:「伏見禮曹啓下事目,有付標數處,而該曹堂上、郞廳,龍灣進往一款,亦在付標中,固知聖意出於除一路之弊,而其在臣子情禮,實涉未安。
豈有儲君還自異域,而在朝諸臣,無一人往候於境上者乎?情禮爲重,些少弊端有不可顧。
堂上、郞廳雖不必竝進,而遣堂上一員待候,則恐不可已。
」上不從。
3月14日 ○辛未,齎咨官李應徵馳啓曰:「臣來到瀋陽,通于衙門,淸譯金石乙屎問臣所幹,答以弼善鄭雷卿構陷有功之人,聖上震怒,亟命依律處斷,故俺以刑官,奉命齎咨而來。
且金宗一雖不參謀,同處一室,不爲先事發覺之罪,在所難免,亦當拿去。
但刑殺莫重之事,不可不稟旨施行。
皇帝遠出,俺將留待,誠可悶也。
金譯曰:『皇帝臨行,必有定奪之言,而曾未聞之。
當更稟于龍將而還報。
』且稱:『鄭雷卿非徒吾等之讐,欺罔東宮,實是大罪。
聞其快許處斷,頗以爲喜。
』淸譯河士男密通于宰臣曰:『竊聽龍、馬兩將之言,朝鮮若有救護雷卿之言,則卽欲驅出齎咨官,今聞其所言,當留之,以待皇帝之還。
』雲。
」 3月16日 ○癸酉,以鄭廣敬爲大司諫,崔文湜爲持平,金益熙爲校理。
3月17日 ○甲戌,全羅道茂長縣失火,延燒百數十餘家,監司具鳳瑞以聞。
戶曹請蠲其戶役,賙以米穀,上從之。
3月18日 ○乙亥,嬪宮儀仗,因亂散失,兵曹請措備,答曰:「以內殿儀仗用之。
」 ○耆老所堂上右議政沈悅等上箚曰: 耆老所自祖宗朝創設,而我太祖大王親臨賜宴,手寫禦諱,藏之本所。
列聖相承,恩禮愈隆,今因變亂,猝然革罷。
凡玆臧獲、土田,皆祖宗賜與之物,壬辰兵火之後,亦無移屬之事,而今乃分割若此,恐非愛禮存羊之意。
乞命有司,仍舊還給,使朝家尙齒之恩典,不至墜廢。
「 上許之。
3月19日 ○丙子,兩司〈大司憲金壽賢、掌令崔繼勳、持平樸守文、正言李襘。
〉合啓以領中樞府事尹昉奉廟社不謹,請遠竄,答曰:「老病半死之人,必未及覺察矣。
」先是,襘以尹昉事發簡,兩司不從,遂皆引嫌,玉堂請竝出仕。
襘就職,而又執前見,兩司猶不從。
大司憲李顯英、大司諫崔惠吉、司諫李尙馨、獻納申翊全、正言鄭泰齊等,相繼辭遞,至是襘與金壽賢等,遂陳啓。
昉固有罪,而必又提起於論罰經年之後,襘之乘機抨擊,固不足論,而壽賢之聽人穿鼻,亦可笑也。
○以李敬輿爲吏曹參判,鄭緻和爲執義,洪茂績爲掌令,閔應協爲司諫,沈??爲獻納,成台耉爲正言,李行遇爲吏曹正郞,李尙馨爲副校理,成以性爲修撰,李道長爲副修撰。
○上命召對,講《詩傳》。
3月21日 ○戊寅,兩司啓請尹昉遠竄,答曰:「削奪官爵。
」 ○掌令洪茂績啓曰:「耆老所乃國家太平時,優老之盛典也。
當此主辱臣死之日,加以歲遭兇荒,至於祭享、禦供,亦皆減損。
耆舊諸老,不思竭心憂國,而尊己誇榮之擧,自請復設,瞻聆所及,孰不怪愕?請耆老所當該堂上,從重推考。
」答曰:「復設無妨。
堂上勿推。
」仍封下其啓辭于政院曰:「付標處,勿出朝報。
」卽主辱二字也。
○統制使柳琳辭朝,上召見之,詳問戰船之制及火具、甲冑等器械措備之策,且曰:「倭差平成連,久留館中,卿其驗察事情以啓。
」 3月22日 ○己卯,憲府啓曰:「奏請上使尹暉,奉使不謹,轎中所藏南草,爲鳳凰城人所發覺,以報知於瀋陽雲,而旣不具由待罪,副使吳竣欲啓聞,則懇請中止,諉諸奴子,而亦不明白處置。
其辱國無恥之狀,已不足言,終始掩覆,欺罔朝廷之罪,不可不痛懲。
請命罷職不敍,其犯禁者,亦令攸司囚禁,依律定罪。
吳竣牽於顔情,不能堅執所見,邊臣亦當綁送犯禁者,而終始掩置,請副使吳竣及義州府尹黃一皓,竝命從重推考。
」答曰:「依啓。
尹暉罷職。
」 3月23日 ○庚辰,三南巡檢使樸潢上箚,論海防機宜,其略曰: 臣涉歷湖南沿海諸邑,察其物情,船人、漁人、鹽戶,亦皆失業矣。
究厥所由,則無他,隻緣稅重而然耳。
國家不幸,屢經變亂,公私無一年之蓄。
諸衙門徵斂,專責於魚鹽,守令、邊將之有幹局能轉販者,亦專責於魚鹽,原稅之外,處處收稅。
或以廉價取其厚利,別立色目,侵漁萬端,海邊之民,載其妻子,東西流徙。
如羅州、靈巖等大邑鹽盆、漁舡,不過若幹,其餘各邑,推此可知。
海邊之民,皆使舡如使馬,緩急舟師之得力,專賴於此輩,而今日之渙散若此,臨亂之際,誰能爲國家,赴急難乎?今若撫循失業之民,減其稅入,絶其橫斂,鹽盆任設其多少,漁船任令其造作,則不出一年,沿海之地鹽盆、漁船,其數什倍。
其中如有募屬於巡檢使者,別爲錄案,使三南沿海,處處連絡,時平則收其稅入,以補軍資;有事則轉運糧餉,多方調用,其爲有補,豈淺淺哉? 備局以爲:「漁、鹽等戶,別屬於巡檢使,曾無前規。
」答曰:「勿施。
」 3月24日 ○辛巳,命戶曹,省浮費,政曹捐不急之官,所減者隻義禁府郞廳一員、訓鍊院習讀若幹員而已。
3月25日 ○壬午,朝講《詩傳》。
講訖,領事崔鳴吉進曰:「議者多言:『遣使日本,探聽事情,且以丙子事,從容直陳,以觀其意爲當。
』雲矣。
」上曰:「損威而已,何益之有?」鳴吉曰:「臣欲薦尹兼善、許徽,授以大任。
徽才可任刑曹、漢城府堂上,兼善宜任判決事、兵曹參議矣。
」李景奭、李時白交口薦譽曰:「剛明幹局,無如兼善者。
雖嘗以濫殺見非,而在京衙門,則必不然矣。
」鳴吉又薦黃海都事姜瑜,可爲兵曹郞官,上曰:「瑜前有欺罔之事,故不用耳。
」又薦前晉州判官趙公淑,其才可爲監司;前黃州判官李起浡,亦非庸流,其才可用,上曰:「公淑知逆謀不告,故棄之。
起浡則處事迂闊矣。
」鳴吉又曰:「丙子年論事諸臣,日月已久,今可伸釋,隨其才器,而用之何如?」上曰:「此輩以國之存亡,置之度外,謀占美名,黨同伐異,竟使宗國覆沒,甚可惡也。
如許浮薄輩用之何益?」上從容問曰:「卽今民間餓死者多乎?」鳴吉對曰:「餓死者間或有之,而今年則無興兵之事,故民得作農矣。
」景奭曰:「自上特問餓死者,憂民之意至矣。
臣請以所聞見陳之。
臣聞有一婦人獨居,飢餓濱死之日,以悲痛之辭,書諸壁上而自絶雲。
且龍宮等地行商,過一兩班家,納其飯米,則久不炊給,商人訪其食,答雲:『飢餒已久,兒輩爭取其飯,不忍禁奪,已盡之矣。
』請以衣裙償之,商人憐而不受,分與其糧而去。
厥後其商人還至其村問之,則已餓死雲。
太守以其所俸,雖不能遍救一境之民,如此無告之類,餓死於其地,而不能聞見濟活,爲守令者,殊可痛也。
士族不敢出門行乞,以至於此,誠可矜惻。
婦人飢餒者,則宜以乾糧分給。
」上曰:「誠極驚慘。
令本道監司,査覈處置。
」 ○命給宗室海陽正婚需。
海陽正,仁城君珙之子也。
○昇平府院君金瑬乞旌表其父汝岉,從之。
汝岉於壬辰之亂,以申砬從事官,從征於達川,兵敗赴水而死。
光海初旌閭,反正後以其時旌表,有所可疑者,竝行釐正。
至是呈于禮曹,禮曹請許復立,上命依啓辭施行。
3月26日 ○癸未,上命下諭各道,訪問鰥、寡、孤、獨,賑救飢餒,埋骴掩骼。
從李景奭之言也。
○憲府啓曰:「王世子回轅之擧,實宗社無前之大慶,擧國臣民之所欣幸,而企佇者也。
副使、書狀,晝夜兼程,七日而至灣上,尹暉乃乘轎徐行,未及期限,使王世子望雲之念,竟歸落莫,臣民孰不出涕而憤惋也?請尹暉拿鞫定罪。
」答曰:「後失雖重,前功非細,減罪可也。
」 3月27日 ○甲申,兩司以尹昉遠竄事連啓,答曰:「中道付處。
」 3月28日 ○乙酉,流星出河皷星上,入大角星上。
3月29日 ○丙戌,流星出八穀星上,入文昌星上。
○上下敎于政院曰:「內官狀啓,使勿拆見。
」是時,瀋中奉使內官狀啓中,多有秘密啓達之事,欲勿使外廷知之,故有是敎。
3月30日 ○丁亥,白氣一道起自乾方,指南方,長竟天。
○章陵失火,大王陵上西北隅幾半被燒。
上變服,遣中使、史官摘奸。
又遣重臣,行慰安祭,避正殿減膳。
百官會衙門,素服三日。
禮曹進儀注,有哭臨一節。
上曰:「近例則無哭臨之規,考《政院日記》以啓。
」承旨以丙寅三月十四日宣陵失火,禮曹儀注中,隻有自上變服避正殿,無哭臨節次,改付標以啓。
禮曹以冠帶未備,則依近例,以黑笠、白帖裏、黑帶行禮,上從之。
○上下敎曰:「章陵火災,誠極驚慘。
令本道監司,摘發可疑者,究問定罪。
」 ○禮曹啓曰:「參奉得木牌於陵上魂遊石間,封送本曹,此是匿名書也。
所當置而不問,而陵上之變,所關甚重,卽拆見之,則木牌付一紙榜,皆書金浦郡守虐民之狀,而無他語。
此必奸人謀陷土主,生變於陵上者也,尤極痛駭。
敢啓。
」答曰:「知道。
」右承旨許啓啓曰:「匿名書不使相傳,其意有在。
今此章陵紙榜木牌,參奉之封送該曺,已極不當,而該曹又呈于本院,有違法例。
故臣不敢入啓。
還送該曹而燒之爲當。
」上從之。
夏四月 4月1日 ○戊子朔,右議政沈悅、戶曹判書李溟、工曹判書南以恭、禮曹參議李德洙,自章陵還啓曰:「臣等馳詣陵寢,奉審失火處,則起火之始,在於曲墻之內,無野火連燒之理,亦非炬子落燼而起。
請嚴加摘發以治之。
」上從之。
4月2日 ○己醜,諫院啓曰:「章陵火變,誠極驚痛。
護衛之人,理難免罪,況其事情實有可疑。
竊聞當直參奉,居在不遠,其夜亦不直宿,事發之後,因下人之奔告,始乃牒報。
齋郞之所職何事,而輪直替番,亦不恪謹,不可不痛懲。
參奉及守僕等,請竝命拿鞫定罪。
」上從之。
將欲栲訊,賴臺諫、大臣救之而止。
4月3日 ○庚寅,上下敎曰:「濟州交替內官,今當發行,以夏衣資付送。
」 ○禮曹以章陵改莎草,擇定八月十一日以啓,上下敎曰:「草長之時,與秋冬不同,撤去蓋覆,勿改莎草似當。
」禮曹回啓以爲:「姑撤蓋覆,承以雨露,則不過旬日,新萌復茁,燒痕全沒,請依上敎,勿改莎草。
」上從之。
○以司僕寺牧場所收木花六千斤,入送北道。
4月4日 ○辛卯,以金榮祖爲大司憲,安時賢、成以性爲掌令,林??、成楚客爲持平,趙絅爲司諫,金槃爲副提學,金集爲執義,南老星爲校理,金益熙爲副校理,柳淰、申翊全爲修撰。
○慶尙監司李命雄辭朝,上召見之。
命雄曰:「道內六十州城池,惟晉州、金烏、天生三處,而此外更無可恃處。
今年少熟,則欲擇其可城處而繕築之。
」上曰:「審視其可城處而啓聞可矣。
」命雄又曰:「頃聞對馬島有送差之言,雖未知其眞的,而若使差人,問及今日瀋陽之事,何以答之?欲稟旨而往爾。
」上曰:「宜以勢弱不敵,姑與之和爲答。
豈可諱一時之辱,而不以實狀相告乎?國事至此,而倭人之待我甚恭,亦可疑也。
平成連留三年不歸,必有探我之事,我國尙不能測知其情,可謂有人乎?卿其密察以聞。
」 ○戶曹以各衙門軍官額數甚多,宜量減其數,以省國費。
扈衛廳以爲:「大將則軍官一百四十員,而受料者六十員,堂上則軍官八十員,而受料者三十員,輪回入直,今已十七年。
且扈入山城,喪失父母、妻子,無所依賴,隻仰鬥料,事涉矜惻,不宜遽令裁減。
」答曰:「不參扈從者量減。
」時,金瑬、申景禛、具宏爲大將,沈器遠、金自點、李時白爲堂上。
4月5日 ○壬辰,晝講《詩傳》。
講訖,參贊官權濤曰:「近來百司解弛,至於臺官連啓之時,以前啓草來傳。
臺諫爲人主耳目,一紙改書,尙且厭憚,將何事可做乎?」 ○備局啓曰:「大司成李敬輿以養士之方,陳達於榻前,節目頗詳,其意甚美。
京中則令禮曹,抄擇其志學而有行者,無拘多少;外方則八道監司抄擇其一道中有才行者,無論生、進、幼學,慶尙、全羅、忠淸道歲各貢五員,其餘道各三員,陞之于大學。
使知館事以下,相與輪回講論,間以製述,歲論其賢者、能者於朝,次第登庸,則四方有所觀感,而多士可以作興矣。
至於別樣勸奬之擧,則或特命製述,或殿講講書時,不以慣誦爲務,兼取能通文義者,製述、講書中優者,賜直赴殿試,其次直赴會試,或賜分數,則豈不大有所聳動哉?」答曰:「依啓。
以講書直赴殿試,似或過當。
且兩界額數似多,各減一人。
」 4月6日 ○癸巳,領議政崔鳴吉建議以爲:「六曹佐郞,三十朔方陞五品;正郞,三十朔方陞四品。
此乃國典,而今皆驟進,職務多曠。
請修明舊章,限內勿遷。
」上從之。
4月7日 ○甲午,備局請以新漕運米五六千石,貿取白金,爲支待客使之用,兼以救都民之飢。
且上年西糧及稅米輸入關西者,餘數不少,今年西糧,則姑置江都,以備不虞爲當。
「上從之。
4月8日 ○乙未,頒賜《救荒撮要》一冊。
4月9日 ○丙申,以洪瑱爲掌令,樸守文、崔文湜爲正言,許積爲持平。
4月11日 ○戊戌,禮曹啓曰:「伏覩備局啓辭,無非造士育才之方。
臣等竊念,王政必以敎化爲先,立敎當以《小學》爲本,而年少之輩急於決科,視爲陳編,專不着力,苟無朝家激勸之擧,雖日撻而嚴督,其勢末由。
今若以此試講,遍誦四卷,精通文義者,一依陞補,輪次每取十人,許赴會試,而外方則減數,定爲恒式而行之,則村巷童蒙,自相勸勉,變化氣質,豈非造士之一大助也?」答曰:「依啓。
外方減數事,似未妥當矣。
」 4月12日 ○己亥,流星出河皷星下,入牛星上。
○以崔惠吉爲大司諫,林墰爲同副承旨。
4月13日 ○庚子,復令弘文館,製進月課。
4月15日 ○壬寅,流星出天津星下,入壁星上。
4月16日 ○癸卯,上禦春塘臺,試射、試砲。
命試射居首內禁衛劉成益陞堂上,其次金亨祥邊將除授,熟馬一匹賜給,高起生等十人邊將除授,金禮正等二十八人,各弓子一張、長片箭一部賜給,金重吉等五人,竝直赴會試。
試砲居首李信元陞堂上,二等以下邊將除授,兒馬一匹賜給,三等以下木綿各七匹賜給。
上曰:「此處試藝便好,春則二三月,秋則八九月定爲恒規,試射、試砲可也。
」兵曹判書李時白曰:「禁軍弓、砲則連年鍊習,而亂後無馬,不習騎射。
頃年本曹木綿百餘同,入送濟州貿牛,而値牛疫不果,皆留濟州。
今令牧使,以此木多貿馬匹,頒給武士,肄習騎射如何?」上曰:「善思而處之。
」其後備局以劉成益等賞加爲過濫,上不從。
○憲府啓曰:「近來朝廷,尊用酷吏,謂之任怨辦事。
由是承望風旨之徒,剛者增氣,弱者企及,大綱日解,小法日密,民無所措手足,識者之寒心久矣。
判決事尹兼善,性本殘酷,濫用刑杖,居家而奴僕盡散,在官而邑民驚潰。
及爲高陽,以私憤一時杖殺四人。
國法若行,不宜在仕版,而擢授堂上,付以詞訟,是何意也?請命罷職不敍」答曰:「其才可惜,勿復煩論。
」又啓曰:「慶尙左道監試,詩、賦改題,至十餘度,日沒後始製,翌日日出後始罷。
請罷其試官,拔去其榜。
」答曰:「依啓。
試官姑先推考。
」 4月18日 ○乙巳,以金光炫爲大司諫,鄭弘溟爲右副承旨,閔應恊爲修撰,兪?爲校理,崔蘊爲比安縣監,安邦俊爲典牲署主簿,鮮于浹爲掌樂院主簿。
蘊南原人,邦俊羅州人,浹平壤人。
以吏曹判書李景奭之薦,擢授六品職,皆不就。
4月19日 ○丙午,晝講《詩傳》。
4月20日 ○丁未,以老職空名告身,送于慶尙道,募粟賑饑,從監司李景曾之請也。
4月21日 ○戊申,朝講《詩傳》。
講訖,領經筵崔鳴吉進曰:「大綱、大法,當遵守先王之制,而其可以變通者,則必隨時更張可也。
」上曰:「自作聰明,更變舊章,自古非之。
」鳴吉曰:「不然。
智慮不逮,而徒欲更張之謂也。
若使祖宗,當後世之弊,則必有更張之事矣。
且今《大典》之法,廢而不行,令六曹、漢城府堂上,與其郞僚,尋常講習,而各就其該務,有廢而不擧者,使之稟旨修擧,如平時故事何如?」上曰:「善。
」鳴吉又曰:「當代受敎中,可爲後世法者多有之,而散在各司,以緻遺忘。
癸亥以後受敎及承傳謄出,裒集編次,刊行何如?成廟末年頒《前續錄》,?中廟朝頒《後續錄》,自明廟至宣祖朝,則有受敎,而律官議法,隨意低昻。
諺雲熟鹿皮大典者,正以此也。
」上曰:「依啓。
」上又曰:「旱災連年,民皆飢餓,每念時事,憂心如焚。
」鳴吉曰:「請審理冤獄。
」上曰:「審理之擧,乃予本意,宜卽議處。
」鳴吉曰:「前因憲府啓辭,令廟堂講定引接臣僚節目。
臣竊聞,祖宗朝有常參、朝、晝、夕講,今則群臣進見甚稀,下情以此壅滯。
外議以爲,備局開坐,移於賓廳,雖不得逐日爲之,每朔定以初三、十三、二十三日,如輪對之規,使三公、六卿,於是日奏事何如?」上答曰:「常參近於文具。
頻設經筵,則卿等奏事甚便。
特進官雖越次入參,亦可也。
」 ○備局以刑曹判書洪靌廢坐累日,請罷之。
是時,六卿質子交替入瀋中,洪靌拜刑曹判書,幾月餘將送質子,因曠職得罷,正中其願。
上疑之,嘗於筵中說話間,有求便故犯之事,上曰:「無乃如刑曹判書請罷之啓乎?」崔鳴吉懼,請更論罪,上不答。
4月22日 ○己酉,以南以雄爲大司憲,沈??爲副校理,兪?爲獻納。
4月24日 ○辛亥,以睦性善爲校理,洪茂績爲掌令,成楚客、李克仁爲持平。
○有盜殺人于都中,漢城府將檢屍,參軍曹弼舜到其家,未及檢驗,惡少數十人大呼而出,以木、石撲之,弼舜等僅走免。
4月25日 ○壬子,憲府啓曰:「掌樂院提調二員,皆是武臣,請遞具仁垕掌樂提調之任。
」上不從。
○晝講《詩傳》。
講訖,上以天旱,問救災之策,同知經筵李景奭等請疏決諸囚,以回天意。
上曰:「人各有所見,有罪者幸免,何以回天心乎?」承旨沈詻以淸國所頒曆書,大小月差異,請令曆官,參考《時用通書》,算定節候。
上曰:「五月有國忌,所關非細。
依啓辭考出可矣。
」 4月26日 ○癸醜,掌令洪茂績啓曰:「今者邦域之內,死亡相半,父失其子,兄喪其弟,婦女嬰孩,係累顚仆,血流原野,骨塡丘壑。
加以歲遭兇荒,餓莩相望,中外遑遑,朝不慮夕,猶少有可恃者,聖君在上耳。
近聞,殿下招緻畫工,久留禁中,崇植花卉,日事遊玩,果有是事否乎?此皆衰世庸君,如陳後主、宋徽、欽之爲耳,未聞盛世明王之有此事也。
自古人主,必有三畏,上天震怒,一畏也;人心不服,二畏也;直言不聞,三畏也。
知此畏而畏之者興,蔑此畏而不畏者亡。
天變、人心固可畏也,朝無一人直言君上之失者,尤可畏也。
臣待罪法官,不能上格君心,下正王事,使殿下耽玩細娛,又使賤伎、雜流,出入宮禁,而不能據法捕誅,臣何敢抗顔於法府,以孤殿下寵用之盛意乎?請先削臣職。
」答曰:「勿辭。
」兩司諸官以緘默不言,皆引避,竝答以勿辭。
玉堂處置,請竝出仕,從之。
4月27日 ○甲寅,觀象監啓曰:「臣等春初見淸國曆書,與本國所印,有異同處,卽令本監官員,再行推算,知其不差,然後啓聞矣。
厥後又見《時用通書》,今年大小朔,恰與淸國相符,臣等又不能無疑。
令本監官員,收聚舊曆,得丙辰以後,甲戌以前唐曆及我國曆書,親自考閱,唐曆與我曆則少無參差,《時用通書》則不但大小月多不同,至於閏朔亦異。
唐曆與《時用通書》,俱出中朝,而如是各異。
意者,欽天監所刊之曆,乃歷年推算,宜益精審無差,至於《時用通書》,不但大小月多不同,閏朔亦異。
此則出於冒禁私撰,而將前頭各年預先推算,其勢易於差誤,有不足取信,而淸國未必眞得欽天推算之法,或就《時用通書》中已成之法,刊成此書,以緻違誤,今當一以欽天監所頒舊曆爲準。
」上從之。
4月28日 ○乙卯,以旱災,命審理冤獄。
上下敎曰:「所以審理,非有罪人照律之謂也。
其中冤枉者,詳察書啓。
」刑曹回啓以爲:「時囚罪案,則分秩書啓,伏候睿裁。
且外方獄囚,則令各道監司,從速審理以聞。
」上從之。
○執義金集入來,上疏乞解職,上溫諭不許。
○領議政崔鳴吉請對,上召見之。
鳴吉進曰:「頃日筵中有數開經筵,臣僚入侍之敎,事甚美矣。
而厥後未聞有請對之人,臣欲身自先之,乃敢入來矣。
今之國事,無可爲者。
自上憂勤,非不至也,而近來天怒疊見,民怨孔棘,此,無非如臣者,忝居相位而然也。
世所謂相業者,不過曰理陰陽,順四時耳。
故今以含默持大體爲相業,臣竊以爲不然。
輔導君德,畢擧人才,使匹夫匹婦,無不得其所,然後陰陽可理,四時可順。
豈但含默持大體而已?」上曰:「苟能薦得其人,則何患國事不濟?國之緊任有三,吏曹、兵曹、戶曹是也。
吏曹善於用人,兵曹善於戎政,戶曹善於經費,則爲國之道,何加於此?至於憲府,則當明糾正之道,勿使奸細之徒,雜於朝端可也。
」 ○晝講《詩傳》。
講訖,同知經筵金壽賢曰:「旱旣太甚,頃日之雨,僅得浥塵,而祭官賞賜太優。
必得大霔,然後施賞,乃先朝舊例也。
」上曰:「喜甚,故略施賞耳。
」承旨權濤請親行祈禱,上曰:「事有次第,當觀勢而行之。
」 4月29日 ○丙辰,流星出郞位星下,入軫星下。
○禮曹啓曰:「卽見英陵參奉馳報,本月二十八日鷄鳴時,丁字閣失火燒盡雲,聞極驚駭。
取考《謄錄》,則無變服及他節次,隻行慰安祭,又有政府以下往審之擧。
請依此擧行。
」上從之。
又啓曰:「參奉及守護軍等失火之罪,不可不治。
」答曰:「今姑勿問,以杜後弊。
」 五月 5月1日 ○丁巳朔,日食。
○以旱災,行祈雨祭於宗廟、社稷。
○淸國殺侍講院弼善鄭雷卿。
宰臣樸??、申得淵等馳啓曰:「四月十八日,龍、馬兩將招臣等言曰:『鄭雷卿等罪,固當死,而朝鮮,亦已移咨,今當處置。
』臣等不勝愕然,言及請贖之意。
兩將曰:『國王使宰臣圖贖耶?宰臣自欲圖贖耶?宰臣當初參謀,故若是其救解耶?』臣等曰:『國王本意,俱在咨文中,豈有他意?世子、大君亦所不知。
隻緣俺等同處已久,不忍視其死,敢生此計耳。
』反覆陳懇,則兩將曰:『救解謀害我者,其心可知。
必欲食吾兩人及兩譯之肉,而後快於心耶?』臣等不得已,以往告世子爲言而退。
世子思欲救解,再三下詢,而無他計策,將親詣衙門,鄭、金兩譯,與諸通事,排立馬前,大聲語曰:『吾頭碎,方可前往。
』世子駐馬趑趄,衙門催促急於星火,世子不得已還入館所。
鄭譯輩督出雷卿,雷卿換着新衣,拜辭於館門外,世子引見饋酒。
雷卿辭出大門內,東向本國四拜,且向其母,再拜而出,淸人縊殺之,書吏姜孝元,亦一時被殺。
臣等言於龍、馬,僅得收屍斂襲,衣衾皆自內出,姜孝元處,亦給斂衣。
使內官樸之榮,護柩出去雲。
」上下敎曰:「鄭雷卿之死,殊極驚慘。
令該曹題給葬需。
且其母、妻,月給糧饌,以表予惻怛之意。
姜孝元亦一體施行。
」又命贈雷卿職。
5月2日 ○戊午,上下敎曰:「天之降災,年年若此,哀我孑遺,大命近止。
今此魃虐,實由寡躬,言念憂懼,罔知攸爲也。
予自今日避殿,益加修省。
至如減膳、禁酒等事,令該曹擧行。
又令中外,畢陳時政得失、生民休戚,俾予庶幾改過遷善,以答天譴。
承旨以此意,代予草敎。
」 ○憲府啓曰:「人主受天之畀,牧養萬民。
故以生民之休戚,爲一身之憂樂。
歲豐民安,邊圉無事者,是人主之樂也;國亂民愁,疆域日蹙者,是人主之憂也。
是以,古之明王,必樂以天下,憂以天下,而不以外物幹其志。
今者大亂之後,飢饉薦臻,天怒於上,民怨於下,此誠何時,而殿下乃引置畫工於禁中,羅列花卉於內庭?以此四方傳聞,衆口喧騰,至於志士流涕,人心缺望,皆謂殿下之國事,無復可爲。
然臣等區區之意,惟冀殿下之翻然改悟耳。
自古賢君,固不以無過爲賢,而以改過爲美。
殿下若無是事,而出於道路之虛傳,則不以臣等狂妄之言介意,而益勉聖德;若有是事,卽宜黜退畫工,撤去花卉,使擧國臣庶,鹹仰日月之更,而知大聖人之所作爲,出於尋常萬萬,豈不盛哉?」答曰:「當體念焉。
」 5月3日 ○己未,流星出室星下,入牛星上。
○以李景曾爲都承旨,許積爲持平,柳潁爲副修撰,金集爲同副承旨,趙壽益爲執義,李曼爲副校理。
○有一僧,入鍾閣擊鍾,兵曹執之,遂付攸司訊問,乃狂病喪心者,命釋之。
5月4日 ○庚申,流星出西方,入乾方,聲如微雷。
○以李基祚爲左承旨,特除尹兼善爲戶曹參議。
○端午日,內資寺例進菖蒲酒,六曹進物膳,上以旱災方酷不受。
禮曹固請之,上終不許。
○上下敎曰:「減膳、避殿,日夜思愆,而蘊隆蟲蟲,凄風愈甚,靡瞻靡顧,雲我無所也。
罪實在予,欲爲親禱矣。
」 ○同副承旨金集上疏辭職,上溫諭不許。
○晝講《詩傳》于文政殿廡下。
講訖,特進官李時白進曰:「下三道及江原、京畿軍兵戰亡之數,通計一千七百九十六人,而代定者僅一百八人。
凡軍老除者,渠自代定,而物故者則自官代定。
此時充定闕額,固甚難矣。
至於督徵價布,又及於戰亡者,身死國事而妻孥亦將不保,冤莫甚焉。
請另加變通,勿徵價布。
且令該邑,定年限數,代定何如?」上曰:「切勿收布,隻令充定闕額。
」時白曰:「人事,形也;天災,影也。
臣竊以爲,欲雨而不雨者,人事必有失也。
伏見上敎,歸罪聖躬,庶幾回天意,而如審理之事,徒事文具,詎緻感應乎?」上曰:「獄情實難知也,此所以難於放釋。
卿意以誰爲冤耶?」時白曰:「自上軫念獄事,詳加明察。
然九重之內,徒見文書而已,何能盡得其情?」上曰:「卿言是矣。
予之臆度,豈必皆是?今當與大臣、禁府堂上及刑曹堂上,面議處置。
」侍讀官南老星曰:「樸宗胤者,以廢朝時名官,遠竄蒙釋矣。
今又以亂時酌酒相賀,再被竄謫,而聞李道長之言,則事甚冤矣。
」檢討官李道長曰:「臣於二月下鄕,尋母於慶州,四月還星州,其時宗胤,自防踏謫所過去。
所謂
自我快許,則容或貸死,先示靳惜之意,必益其怒。
且皇帝非不能殺雷卿,而令世子處之者,不欲當殺之之名,兼爲探試之擧。
此咨文中,已露請回本國之意,雖委曲措語,彼無不覺之理。
假使淸國準許,而其後處斷,尤極難處。
咨文措語未妥處,改之何如?」上下敎曰:「咨文措語,隻陳事體而已,別無愛惜之意,卿等勿爲過慮。
」 ○以武臣李應徵假銜刑曹佐郞,齎回答咨文,入送瀋陽,使之絞殺弼善鄭雷卿。
其咨曰: 朝鮮國王爲科斷重犯事,本年正月二十八日,世子陪從宰臣樸??等狀啓,節該有沈姓人,詣刑部告狀有雲:「鄭命壽、金石乙屎潛受本國賂物。
」而刑部査問時,侍講院文學鄭雷卿、書吏姜孝元等,參證其間。
英將到世子館所,傳諭皇旨,令報本國處之。
當職據此爲照,小邦曾在丁醜年,蒙皇上降勑,深以賂遺爲戒。
非但小邦君臣欽仰佩服,不敢私與上國之人,亦何敢冒禁私受乎?雷卿等謀陷兩譯,有此誣證,其心所在,實所未曉。
孝元賤隷也,元無知識,固不足責,雷卿名在儒臣之列,隨迷息入侍輦轂,不思小心兢畏,以忠實恪謹自持,而敢行告訐,生事本國。
若非皇朝明鑑,洞見事狀,當職父子,寧免疑似之累乎?思之至此,尤不勝駭心痛骨之至。
此人等情狀已露,厥罪當死。
其在小邦法例,凡係重囚,例爲拿獄刑訊,結案科斷,而此輩方在上國,負罪若此,已經刑部按査,至溷天聽,有不敢以小邦常規處之。
爲此,專差刑曹佐郞李應徵,星夜馳往,備陳小邦駭痛之意,仍將鄭雷卿、姜孝元,依科處斷雲。
2月11日 ○己亥,以李襘爲正言,金振爲修撰,鄭知和爲司書,李命雄爲慶尙監司。
○晝講《詩傳》。
○諫院啓曰:「自古圖治之主,莫不以收拾人才爲先務,其求也如渴,其立也無方,未聞區別內外,以爲取舍,如今日者也。
今之在外諸臣,豈皆忘分義,而爲自便之計哉?隻以拘於事勢,或已下鄕之後,聞朝家有此擧措,雖欲上來,嫌於自衒。
士夫廉恥,固不得不爾,而其在禮遇群下之道,不宜如是。
近日朝著之乏人,職由於此,識者之竊嘆極矣。
請令該曹,毋論內外,隨才竝擬,以廣用人之路。
」累啓而乃從之。
2月12日 ○庚子,憲府啓曰:「兵曹判書李時白分付領僧,點檢寺刹,雖出於職思其憂,以爲緩急之用,而計不周詳,指揮踈脫,緻駭一道人心,揆之事體,合用譴責,以懲後日,而聖度包容,施罰太輕,物情未快。
請命罷職。
」答曰:「遞差。
」 ○以影職帖,下送忠淸道,募粟賑饑。
2月13日 ○辛醜,以具宏爲兵曹判書,南以恭爲工曹判書。
○晝講《詩傳》。
○憲府啓曰:「曾在甲子,變起倉卒,賊兵長驅,大駕播越,當此之時,孰知有今日乎?兇逆之徒,陰懷觀望。
李烓之祖愖,方爲判決事,及其事急,以其印授下吏而走,其父晉英,以其時工部郞,使括津舡,以備王大妃之渡涉,得舡之後,仍乘而走。
愖之父子罪惡如此,則假使烓有蓋愆之善,實所難容。
況在侍從之列,不顧而走,棄君父如棄弊屣,古今天下,安有如此背倫之人乎?刑章之不及,旣雲失法,豈可以此背倫之人,授以宮僚之任,陪從異域乎?公議如此,請亟遞差。
」答曰:「勿煩。
」 2月14日 ○壬寅,兼兵曹判書具宏上箚以爲: 臣之所帶訓局、摠戎,尙雲難堪,若又帶大司馬之任,則一國兵權,鹹萃臣身,尤不敢承當。
上許之。
○淸人送大魚二尾,長可三尺許,大如兒腰,巨口細鱗,其狀甚怪,出蒙古地方雲。
2月15日 ○癸卯,掌令崔繼勳上疏曰: 臣頃於弼善李烓之論,與同僚意見不同。
臣意則以爲,烓之歷敭三司,非一非再,則朝廷旣知烓之情勢,而用其才也。
況烓於丙子之變,單騎赴難,終始扈駕,烓之不負國,章章明矣。
故簡通之際,終不能屈意苟同,從多論啓之後,勢難仍冒。
伏願聖慈,遞臣本職。
答曰:「爾其勿辭,安心察職。
」 ○以南老星爲校理,鄭泰齊爲正言。
2月18日 ○丙午,以李時白爲兵曹判書。
○晝講《詩傳》。
2月19日 ○丁未,鹹鏡道民人,越境採參,事覺。
監司以聞,命杖配于遠道。
2月20日 ○戊申,義州府尹黃一皓馳啓曰:「漢船一艘,自鹿島向獐子島外西洋,而鴨江邊有喧譟聲,使人見之,則通遠堡次將率四十餘人,設幕留宿曰:『俺等自海州衛巡至于此,哨探漢船之往來。
』雲。
」 2月21日 ○己酉,流星出軒轅星下,入軫星上。
○朝講《詩傳》。
講訖,上謂知經筵李景奭及兩司曰:「激濁揚淸,臺諫之職也;矯一時弊習,使朝廷淸明,該曹之責也。
不畏國法,當事規避者,切勿收用,則或有改心革慮之人也。
予聞,先朝亂離之初,貧困倍甚於今日,而亦多留仕京邸者雲。
若今之人,朝解官夕下鄕,孰爲國家任使哉?蓋思其故,此時異於前時,人不肯共我患難,予實慙靦。
」左議政申景禛曰:「人懷自便,以退避爲高,久於職則謂之無廉恥,豈不寒心?大槪時論雲:『西人得志,則南人去;南人立朝,則西人去。
』黨論相傾,都忘分義,甚可惡也。
」上嘆曰:「山林處士任意去就,而仕宦之輩,固異於是,何敢厭避自便,至於此耶?彼之爲言曰:『不樂仕宦者,乃不忘中原。
自謂高行,殊不知先念本國,然後次及中原之爲是也。
」景禛曰:「熊島征役之事,殊可慮也。
此後朝廷,恐不得忘北邊矣。
」上曰:「然。
此路一開,後釁無窮。
尹暈議,欲開諭使之中止,此意如何?」景禛曰:「胡人之來者,卽與慶河昌結怨者也,必無中止之理。
」筵臣旣退,引見輪對官。
2月22日 ○庚戌,以尹履之爲都承旨,鄭太和爲同副承旨,樸啓榮爲執義,樸敦復爲掌令,李元鎭爲副修撰,兪?、柳淰、李道長、申濡、李之恒、金振、柳碩、申翊全、梁曼容、李元鎭、崔繼勳、金弘郁、李襘、趙重呂爲知製敎。
2月23日 ○辛亥,晝講《詩傳》。
2月24日 ○壬子,流星出畢星上,入昴星下,又出天棓星下,入艮方,赤光照地。
○漢舡出沒於龍、鐵二界,獅子島、迎同島之間,而或自鼎足島,向車牛島外洋。
是時,我國恐爲淸人所覺,絶不相通,漢船亦不敢近岸。
2月25日 ○癸醜,流星出鉤陳星下,入王良星下。
○晝講《詩傳》。
講訖,知經筵李顯英進曰:「喪亂之後,死節之人宜卽旌表,俾無遺漏,而臣曾忝禮官,僚員不備,未及會勘。
今則禮官備員,宜令從速擧行。
」上曰:「啓辭甚當,依此擧行。
」 2月27日 ○乙卯,晝講《詩傳》。
講訖,侍讀官尹絳曰:「臣職卑識劣,無所仰達,而亦有尋常慨然於心者。
頃者金尙憲、鄭蘊事,或有救之者,或有攻之者。
大槪不能奔問都城,則乃其所失,而天地之怒,本無竟日,今可召用,以慰人望。
鄭蘊立節昏朝,畎畝憂國,雖無幹辦之才,其立朝廷,正是非,則人所不及。
尙憲雖有偏塞之病,其節行,足以鎭服一世。
此兩人,何可終棄?外間色目相是非之說,固不足道,而草野公論,亦以二人罪廢爲過當雲矣。
」參贊官趙緯韓亦曰:「此不可無之公論也。
今若收用二人,則士氣必聳動矣。
」上曰:「此兩人,望望然去之,若將浼焉,今雖召之,豈肯來乎?」 2月29日 ○丁巳,晝講《詩傳》。
講訖,副提學李敬輿進曰:「今日之事,將一向偸安,苟度時月耶?抑亦睿志內定,遵養時晦,終欲有大設施耶?近侍之臣,亦不得知,則遠外人心,孰知聖意之所向乎?若隻以苟過今明爲計,則臣恐今日之粗安,且不能保也。
」上曰:「今日之勢,誠極難矣。
旣多不得自由之事,而又値饑饉之災,雖欲保民,計無所施,振勵之道,沒奈何耳。
」敬輿曰:「聖敎固當,而但立志旣堅,則百度自振。
擺脫文具,務行實政,則雖外爲羈縻之計,而今日爲一事,明日爲一事,漸至自強矣。
若以形勢危弱言之,反正之擧,聖上之所親莅也,其勢固難一朝轉危爲安,而惟是聖志旣定,大義所在,民之從之,如水就下故也。
今我國家,雖極削弱,豈無可爲之勢乎?」上默然。
三月 3月3日 ○庚申,晝講《詩傳》。
講訖,上曰:「反正初,完平在世,有足歆慕。
其才局,雖不能斡旋世務,而淸白、忠誠,人無有及之者矣。
」特進官許啓曰:「李元翼尙矣,故相臣吳允謙,亦極淸白,其子孫方在飢困中矣。
」上曰:「其淸德,亦甚貴矣。
血氣旣衰,則堯、舜亦倦于勤,人之衰耗懈怠,乃其常事。
此二人勤於國事,世所罕有。
吳相一子,則除官,其飢困者何人耶?」僉曰:「次子達周,不得除職,在於鄕曲矣。
」承旨權濤曰:「完平妾子孫,流落嶺南,亦不得聊生雲。
」上曰:「二人子孫,若有百執事可堪之人,則除職可也。
」 ○是歲春饑,備局請式年戶籍,退定於明春,以除騷屑之弊,上從之。
3月4日 ○辛酉,上問于政院曰:「近日飢民之受賑者,幾人耶?」回啓曰:「問于賑恤廳,則逐日饋粥之數,或多或少,而其成冊給標者,則五百十五人雲。
」 ○以權任中爲掌令,李行遇爲修撰。
3月5日 ○壬戌,以沈詻爲都承旨。
3月6日 ○癸亥,雨雹,巽方赤氣燭天。
○右議政沈悅上箚曰: 大臣之兼領度支,祖宗朝絶無之事也,今始新創,事未妥當。
苟有利於國家,則前規有無,不須太拘,而今臣兼帶,有害無益。
蓋家無二尊,官無二長,令出多門,僨事之道也。
臣若隨事指揮,則未免侵官,該曹每事問臣,則亦非專任責成之意也。
虛帶官銜,事理不當,請亟收兼帶之命。
「 上許之。
3月7日 ○甲子,先是,左議政申景禛於筵中啓曰:「世子今將出來,大君獨留,而不可無陪侍之人。
入送宰臣一人似當。
」上曰:「與他大臣議處。
」後,大臣久不回啓,上下敎于政院曰:「頃因左相啓辭,答以與他大臣議處,而厥後專無黑白,未曉其意也。
大君,非他國之人,領、右相,亦宜記念也。
」仍下敎曰:「宰臣中,可合人擇遣。
」領相崔鳴吉,右相沈悅詣賓廳待罪。
吏曹以李行健抄啓,上命改望。
又以卞三近抄啓,命副賓客辛啓榮,調理入往。
「 3月8日 ○乙醜,以金壽賢爲大司憲,趙壽益爲執義,林得悅爲掌令,柳琳爲統制使。
3月9日 ○丙寅,尹暈還自瀋陽。
3月10日 ○丁卯,流星出天津星下,入鉤陳星下。
○幸成均館,謁聖行酌獻禮,試士于明倫堂,取權諿等七人,試武藝于下輦臺,取金士吉等十一人,卽日放榜。
3月11日 ○戊辰,漢舡三艘,自獐子島至頭毛淵,距我境二十餘裡。
義州府尹恐淸人覺之,使不得泊岸而去。
○以許積、成以性爲副修撰。
○同知中樞府事李敬興上疏以爲: 臣曾在南藩,備諳禦留山城之勝,稍加繕築,自成難犯之勢。
且陳自強之策,上嘉納之。
3月13日 ○庚午,晝講《詩傳》。
○禮曹啓曰:「王世子及嬪宮行次到灣上後,應行節目,別單書啓,而其中遣承旨護行,則當出於特命矣。
且王世子越在異域,三年而後還都,大臣一員進詣碧蹄迎候,實合事理。
大臣之意如此,敢啓。
」答曰:「未妥處付標以下,其勿施行。
且遣大臣迎候一款,則於事理尤不可。
師傅中一人往見,其或可也。
」備局啓曰:「伏見禮曹啓下事目,有付標數處,而該曹堂上、郞廳,龍灣進往一款,亦在付標中,固知聖意出於除一路之弊,而其在臣子情禮,實涉未安。
豈有儲君還自異域,而在朝諸臣,無一人往候於境上者乎?情禮爲重,些少弊端有不可顧。
堂上、郞廳雖不必竝進,而遣堂上一員待候,則恐不可已。
」上不從。
3月14日 ○辛未,齎咨官李應徵馳啓曰:「臣來到瀋陽,通于衙門,淸譯金石乙屎問臣所幹,答以弼善鄭雷卿構陷有功之人,聖上震怒,亟命依律處斷,故俺以刑官,奉命齎咨而來。
且金宗一雖不參謀,同處一室,不爲先事發覺之罪,在所難免,亦當拿去。
但刑殺莫重之事,不可不稟旨施行。
皇帝遠出,俺將留待,誠可悶也。
金譯曰:『皇帝臨行,必有定奪之言,而曾未聞之。
當更稟于龍將而還報。
』且稱:『鄭雷卿非徒吾等之讐,欺罔東宮,實是大罪。
聞其快許處斷,頗以爲喜。
』淸譯河士男密通于宰臣曰:『竊聽龍、馬兩將之言,朝鮮若有救護雷卿之言,則卽欲驅出齎咨官,今聞其所言,當留之,以待皇帝之還。
』雲。
」 3月16日 ○癸酉,以鄭廣敬爲大司諫,崔文湜爲持平,金益熙爲校理。
3月17日 ○甲戌,全羅道茂長縣失火,延燒百數十餘家,監司具鳳瑞以聞。
戶曹請蠲其戶役,賙以米穀,上從之。
3月18日 ○乙亥,嬪宮儀仗,因亂散失,兵曹請措備,答曰:「以內殿儀仗用之。
」 ○耆老所堂上右議政沈悅等上箚曰: 耆老所自祖宗朝創設,而我太祖大王親臨賜宴,手寫禦諱,藏之本所。
列聖相承,恩禮愈隆,今因變亂,猝然革罷。
凡玆臧獲、土田,皆祖宗賜與之物,壬辰兵火之後,亦無移屬之事,而今乃分割若此,恐非愛禮存羊之意。
乞命有司,仍舊還給,使朝家尙齒之恩典,不至墜廢。
「 上許之。
3月19日 ○丙子,兩司〈大司憲金壽賢、掌令崔繼勳、持平樸守文、正言李襘。
〉合啓以領中樞府事尹昉奉廟社不謹,請遠竄,答曰:「老病半死之人,必未及覺察矣。
」先是,襘以尹昉事發簡,兩司不從,遂皆引嫌,玉堂請竝出仕。
襘就職,而又執前見,兩司猶不從。
大司憲李顯英、大司諫崔惠吉、司諫李尙馨、獻納申翊全、正言鄭泰齊等,相繼辭遞,至是襘與金壽賢等,遂陳啓。
昉固有罪,而必又提起於論罰經年之後,襘之乘機抨擊,固不足論,而壽賢之聽人穿鼻,亦可笑也。
○以李敬輿爲吏曹參判,鄭緻和爲執義,洪茂績爲掌令,閔應協爲司諫,沈??爲獻納,成台耉爲正言,李行遇爲吏曹正郞,李尙馨爲副校理,成以性爲修撰,李道長爲副修撰。
○上命召對,講《詩傳》。
3月21日 ○戊寅,兩司啓請尹昉遠竄,答曰:「削奪官爵。
」 ○掌令洪茂績啓曰:「耆老所乃國家太平時,優老之盛典也。
當此主辱臣死之日,加以歲遭兇荒,至於祭享、禦供,亦皆減損。
耆舊諸老,不思竭心憂國,而尊己誇榮之擧,自請復設,瞻聆所及,孰不怪愕?請耆老所當該堂上,從重推考。
」答曰:「復設無妨。
堂上勿推。
」仍封下其啓辭于政院曰:「付標處,勿出朝報。
」卽主辱二字也。
○統制使柳琳辭朝,上召見之,詳問戰船之制及火具、甲冑等器械措備之策,且曰:「倭差平成連,久留館中,卿其驗察事情以啓。
」 3月22日 ○己卯,憲府啓曰:「奏請上使尹暉,奉使不謹,轎中所藏南草,爲鳳凰城人所發覺,以報知於瀋陽雲,而旣不具由待罪,副使吳竣欲啓聞,則懇請中止,諉諸奴子,而亦不明白處置。
其辱國無恥之狀,已不足言,終始掩覆,欺罔朝廷之罪,不可不痛懲。
請命罷職不敍,其犯禁者,亦令攸司囚禁,依律定罪。
吳竣牽於顔情,不能堅執所見,邊臣亦當綁送犯禁者,而終始掩置,請副使吳竣及義州府尹黃一皓,竝命從重推考。
」答曰:「依啓。
尹暉罷職。
」 3月23日 ○庚辰,三南巡檢使樸潢上箚,論海防機宜,其略曰: 臣涉歷湖南沿海諸邑,察其物情,船人、漁人、鹽戶,亦皆失業矣。
究厥所由,則無他,隻緣稅重而然耳。
國家不幸,屢經變亂,公私無一年之蓄。
諸衙門徵斂,專責於魚鹽,守令、邊將之有幹局能轉販者,亦專責於魚鹽,原稅之外,處處收稅。
或以廉價取其厚利,別立色目,侵漁萬端,海邊之民,載其妻子,東西流徙。
如羅州、靈巖等大邑鹽盆、漁舡,不過若幹,其餘各邑,推此可知。
海邊之民,皆使舡如使馬,緩急舟師之得力,專賴於此輩,而今日之渙散若此,臨亂之際,誰能爲國家,赴急難乎?今若撫循失業之民,減其稅入,絶其橫斂,鹽盆任設其多少,漁船任令其造作,則不出一年,沿海之地鹽盆、漁船,其數什倍。
其中如有募屬於巡檢使者,別爲錄案,使三南沿海,處處連絡,時平則收其稅入,以補軍資;有事則轉運糧餉,多方調用,其爲有補,豈淺淺哉? 備局以爲:「漁、鹽等戶,別屬於巡檢使,曾無前規。
」答曰:「勿施。
」 3月24日 ○辛巳,命戶曹,省浮費,政曹捐不急之官,所減者隻義禁府郞廳一員、訓鍊院習讀若幹員而已。
3月25日 ○壬午,朝講《詩傳》。
講訖,領事崔鳴吉進曰:「議者多言:『遣使日本,探聽事情,且以丙子事,從容直陳,以觀其意爲當。
』雲矣。
」上曰:「損威而已,何益之有?」鳴吉曰:「臣欲薦尹兼善、許徽,授以大任。
徽才可任刑曹、漢城府堂上,兼善宜任判決事、兵曹參議矣。
」李景奭、李時白交口薦譽曰:「剛明幹局,無如兼善者。
雖嘗以濫殺見非,而在京衙門,則必不然矣。
」鳴吉又薦黃海都事姜瑜,可爲兵曹郞官,上曰:「瑜前有欺罔之事,故不用耳。
」又薦前晉州判官趙公淑,其才可爲監司;前黃州判官李起浡,亦非庸流,其才可用,上曰:「公淑知逆謀不告,故棄之。
起浡則處事迂闊矣。
」鳴吉又曰:「丙子年論事諸臣,日月已久,今可伸釋,隨其才器,而用之何如?」上曰:「此輩以國之存亡,置之度外,謀占美名,黨同伐異,竟使宗國覆沒,甚可惡也。
如許浮薄輩用之何益?」上從容問曰:「卽今民間餓死者多乎?」鳴吉對曰:「餓死者間或有之,而今年則無興兵之事,故民得作農矣。
」景奭曰:「自上特問餓死者,憂民之意至矣。
臣請以所聞見陳之。
臣聞有一婦人獨居,飢餓濱死之日,以悲痛之辭,書諸壁上而自絶雲。
且龍宮等地行商,過一兩班家,納其飯米,則久不炊給,商人訪其食,答雲:『飢餒已久,兒輩爭取其飯,不忍禁奪,已盡之矣。
』請以衣裙償之,商人憐而不受,分與其糧而去。
厥後其商人還至其村問之,則已餓死雲。
太守以其所俸,雖不能遍救一境之民,如此無告之類,餓死於其地,而不能聞見濟活,爲守令者,殊可痛也。
士族不敢出門行乞,以至於此,誠可矜惻。
婦人飢餒者,則宜以乾糧分給。
」上曰:「誠極驚慘。
令本道監司,査覈處置。
」 ○命給宗室海陽正婚需。
海陽正,仁城君珙之子也。
○昇平府院君金瑬乞旌表其父汝岉,從之。
汝岉於壬辰之亂,以申砬從事官,從征於達川,兵敗赴水而死。
光海初旌閭,反正後以其時旌表,有所可疑者,竝行釐正。
至是呈于禮曹,禮曹請許復立,上命依啓辭施行。
3月26日 ○癸未,上命下諭各道,訪問鰥、寡、孤、獨,賑救飢餒,埋骴掩骼。
從李景奭之言也。
○憲府啓曰:「王世子回轅之擧,實宗社無前之大慶,擧國臣民之所欣幸,而企佇者也。
副使、書狀,晝夜兼程,七日而至灣上,尹暉乃乘轎徐行,未及期限,使王世子望雲之念,竟歸落莫,臣民孰不出涕而憤惋也?請尹暉拿鞫定罪。
」答曰:「後失雖重,前功非細,減罪可也。
」 3月27日 ○甲申,兩司以尹昉遠竄事連啓,答曰:「中道付處。
」 3月28日 ○乙酉,流星出河皷星上,入大角星上。
3月29日 ○丙戌,流星出八穀星上,入文昌星上。
○上下敎于政院曰:「內官狀啓,使勿拆見。
」是時,瀋中奉使內官狀啓中,多有秘密啓達之事,欲勿使外廷知之,故有是敎。
3月30日 ○丁亥,白氣一道起自乾方,指南方,長竟天。
○章陵失火,大王陵上西北隅幾半被燒。
上變服,遣中使、史官摘奸。
又遣重臣,行慰安祭,避正殿減膳。
百官會衙門,素服三日。
禮曹進儀注,有哭臨一節。
上曰:「近例則無哭臨之規,考《政院日記》以啓。
」承旨以丙寅三月十四日宣陵失火,禮曹儀注中,隻有自上變服避正殿,無哭臨節次,改付標以啓。
禮曹以冠帶未備,則依近例,以黑笠、白帖裏、黑帶行禮,上從之。
○上下敎曰:「章陵火災,誠極驚慘。
令本道監司,摘發可疑者,究問定罪。
」 ○禮曹啓曰:「參奉得木牌於陵上魂遊石間,封送本曹,此是匿名書也。
所當置而不問,而陵上之變,所關甚重,卽拆見之,則木牌付一紙榜,皆書金浦郡守虐民之狀,而無他語。
此必奸人謀陷土主,生變於陵上者也,尤極痛駭。
敢啓。
」答曰:「知道。
」右承旨許啓啓曰:「匿名書不使相傳,其意有在。
今此章陵紙榜木牌,參奉之封送該曺,已極不當,而該曹又呈于本院,有違法例。
故臣不敢入啓。
還送該曹而燒之爲當。
」上從之。
夏四月 4月1日 ○戊子朔,右議政沈悅、戶曹判書李溟、工曹判書南以恭、禮曹參議李德洙,自章陵還啓曰:「臣等馳詣陵寢,奉審失火處,則起火之始,在於曲墻之內,無野火連燒之理,亦非炬子落燼而起。
請嚴加摘發以治之。
」上從之。
4月2日 ○己醜,諫院啓曰:「章陵火變,誠極驚痛。
護衛之人,理難免罪,況其事情實有可疑。
竊聞當直參奉,居在不遠,其夜亦不直宿,事發之後,因下人之奔告,始乃牒報。
齋郞之所職何事,而輪直替番,亦不恪謹,不可不痛懲。
參奉及守僕等,請竝命拿鞫定罪。
」上從之。
將欲栲訊,賴臺諫、大臣救之而止。
4月3日 ○庚寅,上下敎曰:「濟州交替內官,今當發行,以夏衣資付送。
」 ○禮曹以章陵改莎草,擇定八月十一日以啓,上下敎曰:「草長之時,與秋冬不同,撤去蓋覆,勿改莎草似當。
」禮曹回啓以爲:「姑撤蓋覆,承以雨露,則不過旬日,新萌復茁,燒痕全沒,請依上敎,勿改莎草。
」上從之。
○以司僕寺牧場所收木花六千斤,入送北道。
4月4日 ○辛卯,以金榮祖爲大司憲,安時賢、成以性爲掌令,林??、成楚客爲持平,趙絅爲司諫,金槃爲副提學,金集爲執義,南老星爲校理,金益熙爲副校理,柳淰、申翊全爲修撰。
○慶尙監司李命雄辭朝,上召見之。
命雄曰:「道內六十州城池,惟晉州、金烏、天生三處,而此外更無可恃處。
今年少熟,則欲擇其可城處而繕築之。
」上曰:「審視其可城處而啓聞可矣。
」命雄又曰:「頃聞對馬島有送差之言,雖未知其眞的,而若使差人,問及今日瀋陽之事,何以答之?欲稟旨而往爾。
」上曰:「宜以勢弱不敵,姑與之和爲答。
豈可諱一時之辱,而不以實狀相告乎?國事至此,而倭人之待我甚恭,亦可疑也。
平成連留三年不歸,必有探我之事,我國尙不能測知其情,可謂有人乎?卿其密察以聞。
」 ○戶曹以各衙門軍官額數甚多,宜量減其數,以省國費。
扈衛廳以爲:「大將則軍官一百四十員,而受料者六十員,堂上則軍官八十員,而受料者三十員,輪回入直,今已十七年。
且扈入山城,喪失父母、妻子,無所依賴,隻仰鬥料,事涉矜惻,不宜遽令裁減。
」答曰:「不參扈從者量減。
」時,金瑬、申景禛、具宏爲大將,沈器遠、金自點、李時白爲堂上。
4月5日 ○壬辰,晝講《詩傳》。
講訖,參贊官權濤曰:「近來百司解弛,至於臺官連啓之時,以前啓草來傳。
臺諫爲人主耳目,一紙改書,尙且厭憚,將何事可做乎?」 ○備局啓曰:「大司成李敬輿以養士之方,陳達於榻前,節目頗詳,其意甚美。
京中則令禮曹,抄擇其志學而有行者,無拘多少;外方則八道監司抄擇其一道中有才行者,無論生、進、幼學,慶尙、全羅、忠淸道歲各貢五員,其餘道各三員,陞之于大學。
使知館事以下,相與輪回講論,間以製述,歲論其賢者、能者於朝,次第登庸,則四方有所觀感,而多士可以作興矣。
至於別樣勸奬之擧,則或特命製述,或殿講講書時,不以慣誦爲務,兼取能通文義者,製述、講書中優者,賜直赴殿試,其次直赴會試,或賜分數,則豈不大有所聳動哉?」答曰:「依啓。
以講書直赴殿試,似或過當。
且兩界額數似多,各減一人。
」 4月6日 ○癸巳,領議政崔鳴吉建議以爲:「六曹佐郞,三十朔方陞五品;正郞,三十朔方陞四品。
此乃國典,而今皆驟進,職務多曠。
請修明舊章,限內勿遷。
」上從之。
4月7日 ○甲午,備局請以新漕運米五六千石,貿取白金,爲支待客使之用,兼以救都民之飢。
且上年西糧及稅米輸入關西者,餘數不少,今年西糧,則姑置江都,以備不虞爲當。
「上從之。
4月8日 ○乙未,頒賜《救荒撮要》一冊。
4月9日 ○丙申,以洪瑱爲掌令,樸守文、崔文湜爲正言,許積爲持平。
4月11日 ○戊戌,禮曹啓曰:「伏覩備局啓辭,無非造士育才之方。
臣等竊念,王政必以敎化爲先,立敎當以《小學》爲本,而年少之輩急於決科,視爲陳編,專不着力,苟無朝家激勸之擧,雖日撻而嚴督,其勢末由。
今若以此試講,遍誦四卷,精通文義者,一依陞補,輪次每取十人,許赴會試,而外方則減數,定爲恒式而行之,則村巷童蒙,自相勸勉,變化氣質,豈非造士之一大助也?」答曰:「依啓。
外方減數事,似未妥當矣。
」 4月12日 ○己亥,流星出河皷星下,入牛星上。
○以崔惠吉爲大司諫,林墰爲同副承旨。
4月13日 ○庚子,復令弘文館,製進月課。
4月15日 ○壬寅,流星出天津星下,入壁星上。
4月16日 ○癸卯,上禦春塘臺,試射、試砲。
命試射居首內禁衛劉成益陞堂上,其次金亨祥邊將除授,熟馬一匹賜給,高起生等十人邊將除授,金禮正等二十八人,各弓子一張、長片箭一部賜給,金重吉等五人,竝直赴會試。
試砲居首李信元陞堂上,二等以下邊將除授,兒馬一匹賜給,三等以下木綿各七匹賜給。
上曰:「此處試藝便好,春則二三月,秋則八九月定爲恒規,試射、試砲可也。
」兵曹判書李時白曰:「禁軍弓、砲則連年鍊習,而亂後無馬,不習騎射。
頃年本曹木綿百餘同,入送濟州貿牛,而値牛疫不果,皆留濟州。
今令牧使,以此木多貿馬匹,頒給武士,肄習騎射如何?」上曰:「善思而處之。
」其後備局以劉成益等賞加爲過濫,上不從。
○憲府啓曰:「近來朝廷,尊用酷吏,謂之任怨辦事。
由是承望風旨之徒,剛者增氣,弱者企及,大綱日解,小法日密,民無所措手足,識者之寒心久矣。
判決事尹兼善,性本殘酷,濫用刑杖,居家而奴僕盡散,在官而邑民驚潰。
及爲高陽,以私憤一時杖殺四人。
國法若行,不宜在仕版,而擢授堂上,付以詞訟,是何意也?請命罷職不敍」答曰:「其才可惜,勿復煩論。
」又啓曰:「慶尙左道監試,詩、賦改題,至十餘度,日沒後始製,翌日日出後始罷。
請罷其試官,拔去其榜。
」答曰:「依啓。
試官姑先推考。
」 4月18日 ○乙巳,以金光炫爲大司諫,鄭弘溟爲右副承旨,閔應恊爲修撰,兪?爲校理,崔蘊爲比安縣監,安邦俊爲典牲署主簿,鮮于浹爲掌樂院主簿。
蘊南原人,邦俊羅州人,浹平壤人。
以吏曹判書李景奭之薦,擢授六品職,皆不就。
4月19日 ○丙午,晝講《詩傳》。
4月20日 ○丁未,以老職空名告身,送于慶尙道,募粟賑饑,從監司李景曾之請也。
4月21日 ○戊申,朝講《詩傳》。
講訖,領經筵崔鳴吉進曰:「大綱、大法,當遵守先王之制,而其可以變通者,則必隨時更張可也。
」上曰:「自作聰明,更變舊章,自古非之。
」鳴吉曰:「不然。
智慮不逮,而徒欲更張之謂也。
若使祖宗,當後世之弊,則必有更張之事矣。
且今《大典》之法,廢而不行,令六曹、漢城府堂上,與其郞僚,尋常講習,而各就其該務,有廢而不擧者,使之稟旨修擧,如平時故事何如?」上曰:「善。
」鳴吉又曰:「當代受敎中,可爲後世法者多有之,而散在各司,以緻遺忘。
癸亥以後受敎及承傳謄出,裒集編次,刊行何如?成廟末年頒《前續錄》,?中廟朝頒《後續錄》,自明廟至宣祖朝,則有受敎,而律官議法,隨意低昻。
諺雲熟鹿皮大典者,正以此也。
」上曰:「依啓。
」上又曰:「旱災連年,民皆飢餓,每念時事,憂心如焚。
」鳴吉曰:「請審理冤獄。
」上曰:「審理之擧,乃予本意,宜卽議處。
」鳴吉曰:「前因憲府啓辭,令廟堂講定引接臣僚節目。
臣竊聞,祖宗朝有常參、朝、晝、夕講,今則群臣進見甚稀,下情以此壅滯。
外議以爲,備局開坐,移於賓廳,雖不得逐日爲之,每朔定以初三、十三、二十三日,如輪對之規,使三公、六卿,於是日奏事何如?」上答曰:「常參近於文具。
頻設經筵,則卿等奏事甚便。
特進官雖越次入參,亦可也。
」 ○備局以刑曹判書洪靌廢坐累日,請罷之。
是時,六卿質子交替入瀋中,洪靌拜刑曹判書,幾月餘將送質子,因曠職得罷,正中其願。
上疑之,嘗於筵中說話間,有求便故犯之事,上曰:「無乃如刑曹判書請罷之啓乎?」崔鳴吉懼,請更論罪,上不答。
4月22日 ○己酉,以南以雄爲大司憲,沈??爲副校理,兪?爲獻納。
4月24日 ○辛亥,以睦性善爲校理,洪茂績爲掌令,成楚客、李克仁爲持平。
○有盜殺人于都中,漢城府將檢屍,參軍曹弼舜到其家,未及檢驗,惡少數十人大呼而出,以木、石撲之,弼舜等僅走免。
4月25日 ○壬子,憲府啓曰:「掌樂院提調二員,皆是武臣,請遞具仁垕掌樂提調之任。
」上不從。
○晝講《詩傳》。
講訖,上以天旱,問救災之策,同知經筵李景奭等請疏決諸囚,以回天意。
上曰:「人各有所見,有罪者幸免,何以回天心乎?」承旨沈詻以淸國所頒曆書,大小月差異,請令曆官,參考《時用通書》,算定節候。
上曰:「五月有國忌,所關非細。
依啓辭考出可矣。
」 4月26日 ○癸醜,掌令洪茂績啓曰:「今者邦域之內,死亡相半,父失其子,兄喪其弟,婦女嬰孩,係累顚仆,血流原野,骨塡丘壑。
加以歲遭兇荒,餓莩相望,中外遑遑,朝不慮夕,猶少有可恃者,聖君在上耳。
近聞,殿下招緻畫工,久留禁中,崇植花卉,日事遊玩,果有是事否乎?此皆衰世庸君,如陳後主、宋徽、欽之爲耳,未聞盛世明王之有此事也。
自古人主,必有三畏,上天震怒,一畏也;人心不服,二畏也;直言不聞,三畏也。
知此畏而畏之者興,蔑此畏而不畏者亡。
天變、人心固可畏也,朝無一人直言君上之失者,尤可畏也。
臣待罪法官,不能上格君心,下正王事,使殿下耽玩細娛,又使賤伎、雜流,出入宮禁,而不能據法捕誅,臣何敢抗顔於法府,以孤殿下寵用之盛意乎?請先削臣職。
」答曰:「勿辭。
」兩司諸官以緘默不言,皆引避,竝答以勿辭。
玉堂處置,請竝出仕,從之。
4月27日 ○甲寅,觀象監啓曰:「臣等春初見淸國曆書,與本國所印,有異同處,卽令本監官員,再行推算,知其不差,然後啓聞矣。
厥後又見《時用通書》,今年大小朔,恰與淸國相符,臣等又不能無疑。
令本監官員,收聚舊曆,得丙辰以後,甲戌以前唐曆及我國曆書,親自考閱,唐曆與我曆則少無參差,《時用通書》則不但大小月多不同,至於閏朔亦異。
唐曆與《時用通書》,俱出中朝,而如是各異。
意者,欽天監所刊之曆,乃歷年推算,宜益精審無差,至於《時用通書》,不但大小月多不同,閏朔亦異。
此則出於冒禁私撰,而將前頭各年預先推算,其勢易於差誤,有不足取信,而淸國未必眞得欽天推算之法,或就《時用通書》中已成之法,刊成此書,以緻違誤,今當一以欽天監所頒舊曆爲準。
」上從之。
4月28日 ○乙卯,以旱災,命審理冤獄。
上下敎曰:「所以審理,非有罪人照律之謂也。
其中冤枉者,詳察書啓。
」刑曹回啓以爲:「時囚罪案,則分秩書啓,伏候睿裁。
且外方獄囚,則令各道監司,從速審理以聞。
」上從之。
○執義金集入來,上疏乞解職,上溫諭不許。
○領議政崔鳴吉請對,上召見之。
鳴吉進曰:「頃日筵中有數開經筵,臣僚入侍之敎,事甚美矣。
而厥後未聞有請對之人,臣欲身自先之,乃敢入來矣。
今之國事,無可爲者。
自上憂勤,非不至也,而近來天怒疊見,民怨孔棘,此,無非如臣者,忝居相位而然也。
世所謂相業者,不過曰理陰陽,順四時耳。
故今以含默持大體爲相業,臣竊以爲不然。
輔導君德,畢擧人才,使匹夫匹婦,無不得其所,然後陰陽可理,四時可順。
豈但含默持大體而已?」上曰:「苟能薦得其人,則何患國事不濟?國之緊任有三,吏曹、兵曹、戶曹是也。
吏曹善於用人,兵曹善於戎政,戶曹善於經費,則爲國之道,何加於此?至於憲府,則當明糾正之道,勿使奸細之徒,雜於朝端可也。
」 ○晝講《詩傳》。
講訖,同知經筵金壽賢曰:「旱旣太甚,頃日之雨,僅得浥塵,而祭官賞賜太優。
必得大霔,然後施賞,乃先朝舊例也。
」上曰:「喜甚,故略施賞耳。
」承旨權濤請親行祈禱,上曰:「事有次第,當觀勢而行之。
」 4月29日 ○丙辰,流星出郞位星下,入軫星下。
○禮曹啓曰:「卽見英陵參奉馳報,本月二十八日鷄鳴時,丁字閣失火燒盡雲,聞極驚駭。
取考《謄錄》,則無變服及他節次,隻行慰安祭,又有政府以下往審之擧。
請依此擧行。
」上從之。
又啓曰:「參奉及守護軍等失火之罪,不可不治。
」答曰:「今姑勿問,以杜後弊。
」 五月 5月1日 ○丁巳朔,日食。
○以旱災,行祈雨祭於宗廟、社稷。
○淸國殺侍講院弼善鄭雷卿。
宰臣樸??、申得淵等馳啓曰:「四月十八日,龍、馬兩將招臣等言曰:『鄭雷卿等罪,固當死,而朝鮮,亦已移咨,今當處置。
』臣等不勝愕然,言及請贖之意。
兩將曰:『國王使宰臣圖贖耶?宰臣自欲圖贖耶?宰臣當初參謀,故若是其救解耶?』臣等曰:『國王本意,俱在咨文中,豈有他意?世子、大君亦所不知。
隻緣俺等同處已久,不忍視其死,敢生此計耳。
』反覆陳懇,則兩將曰:『救解謀害我者,其心可知。
必欲食吾兩人及兩譯之肉,而後快於心耶?』臣等不得已,以往告世子爲言而退。
世子思欲救解,再三下詢,而無他計策,將親詣衙門,鄭、金兩譯,與諸通事,排立馬前,大聲語曰:『吾頭碎,方可前往。
』世子駐馬趑趄,衙門催促急於星火,世子不得已還入館所。
鄭譯輩督出雷卿,雷卿換着新衣,拜辭於館門外,世子引見饋酒。
雷卿辭出大門內,東向本國四拜,且向其母,再拜而出,淸人縊殺之,書吏姜孝元,亦一時被殺。
臣等言於龍、馬,僅得收屍斂襲,衣衾皆自內出,姜孝元處,亦給斂衣。
使內官樸之榮,護柩出去雲。
」上下敎曰:「鄭雷卿之死,殊極驚慘。
令該曹題給葬需。
且其母、妻,月給糧饌,以表予惻怛之意。
姜孝元亦一體施行。
」又命贈雷卿職。
5月2日 ○戊午,上下敎曰:「天之降災,年年若此,哀我孑遺,大命近止。
今此魃虐,實由寡躬,言念憂懼,罔知攸爲也。
予自今日避殿,益加修省。
至如減膳、禁酒等事,令該曹擧行。
又令中外,畢陳時政得失、生民休戚,俾予庶幾改過遷善,以答天譴。
承旨以此意,代予草敎。
」 ○憲府啓曰:「人主受天之畀,牧養萬民。
故以生民之休戚,爲一身之憂樂。
歲豐民安,邊圉無事者,是人主之樂也;國亂民愁,疆域日蹙者,是人主之憂也。
是以,古之明王,必樂以天下,憂以天下,而不以外物幹其志。
今者大亂之後,飢饉薦臻,天怒於上,民怨於下,此誠何時,而殿下乃引置畫工於禁中,羅列花卉於內庭?以此四方傳聞,衆口喧騰,至於志士流涕,人心缺望,皆謂殿下之國事,無復可爲。
然臣等區區之意,惟冀殿下之翻然改悟耳。
自古賢君,固不以無過爲賢,而以改過爲美。
殿下若無是事,而出於道路之虛傳,則不以臣等狂妄之言介意,而益勉聖德;若有是事,卽宜黜退畫工,撤去花卉,使擧國臣庶,鹹仰日月之更,而知大聖人之所作爲,出於尋常萬萬,豈不盛哉?」答曰:「當體念焉。
」 5月3日 ○己未,流星出室星下,入牛星上。
○以李景曾爲都承旨,許積爲持平,柳潁爲副修撰,金集爲同副承旨,趙壽益爲執義,李曼爲副校理。
○有一僧,入鍾閣擊鍾,兵曹執之,遂付攸司訊問,乃狂病喪心者,命釋之。
5月4日 ○庚申,流星出西方,入乾方,聲如微雷。
○以李基祚爲左承旨,特除尹兼善爲戶曹參議。
○端午日,內資寺例進菖蒲酒,六曹進物膳,上以旱災方酷不受。
禮曹固請之,上終不許。
○上下敎曰:「減膳、避殿,日夜思愆,而蘊隆蟲蟲,凄風愈甚,靡瞻靡顧,雲我無所也。
罪實在予,欲爲親禱矣。
」 ○同副承旨金集上疏辭職,上溫諭不許。
○晝講《詩傳》于文政殿廡下。
講訖,特進官李時白進曰:「下三道及江原、京畿軍兵戰亡之數,通計一千七百九十六人,而代定者僅一百八人。
凡軍老除者,渠自代定,而物故者則自官代定。
此時充定闕額,固甚難矣。
至於督徵價布,又及於戰亡者,身死國事而妻孥亦將不保,冤莫甚焉。
請另加變通,勿徵價布。
且令該邑,定年限數,代定何如?」上曰:「切勿收布,隻令充定闕額。
」時白曰:「人事,形也;天災,影也。
臣竊以爲,欲雨而不雨者,人事必有失也。
伏見上敎,歸罪聖躬,庶幾回天意,而如審理之事,徒事文具,詎緻感應乎?」上曰:「獄情實難知也,此所以難於放釋。
卿意以誰爲冤耶?」時白曰:「自上軫念獄事,詳加明察。
然九重之內,徒見文書而已,何能盡得其情?」上曰:「卿言是矣。
予之臆度,豈必皆是?今當與大臣、禁府堂上及刑曹堂上,面議處置。
」侍讀官南老星曰:「樸宗胤者,以廢朝時名官,遠竄蒙釋矣。
今又以亂時酌酒相賀,再被竄謫,而聞李道長之言,則事甚冤矣。
」檢討官李道長曰:「臣於二月下鄕,尋母於慶州,四月還星州,其時宗胤,自防踏謫所過去。
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