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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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者,斷以王法,少不饒貸,其甚者則雖加烹阿之典,聳動人聽,亦未爲過。
但禦史得人亦難,不必遍送八道,而當送之中,亦不必盡爲巡歷,隻得若幹守令,政治實迹,褒其善治,而罪其不治,所謂賞一人,而千萬人勸;刑一人,而千萬人懼者,亶在斯矣。
答曰:「省箚具悉。
箚辭當酌處焉。
」 6月5日 ○壬寅,會寧、三水、昌城、安州雨雹。
○兩司以金自點、金慶徵、申景瑗、李敏求依律定罪事,連啓,答曰:「四人中金自點、金慶徵,罪犯尤重,有難容貸。
然自點前有安宗社大勳勞,慶徵則領相隻一子單孫,而厥孫則病人雲,予不忍忘其大功,使就斧鉞,殺其獨子,以絶其嗣也。
卿等須體予意,竝勿堅執。
」 6月6日 ○癸卯,備局抄啓儒將可合者鄭太和、李景義、趙啓遠、睦性善等四人。
6月7日 ○甲辰,京畿水使羅德憲辭朝。
上召謂曰:「卿受任畿輔,可陳所懷。
」德憲曰:「臣時未赴任,其處弊端,雖不能詳知,而戰船格軍之數,大減於前,故船制淺薄,不能如平時之完厚矣。
且各鎭邊將,無物力不能造船。
若以舊退船,仍給其鎭,俾助匠人料布則似便,而此在監司,非邊將所敢擅便。
」上曰:「令備局量處。
」 6月8日 ○乙巳,上下敎曰:「仁城君子女婚嫁,自該曹定給事,曾已下敎矣,亂後則一不啓稟。
若或廢閣而然,則事甚駭愕,問于該曹。
」禮曹啓曰:「頃者仁城君夫人,呈單于本曹以爲:『次子億,時未娶妻。
某家有處女,自本曹定給』雲,臣等以爲:『前雖有自本曹定給之敎,而到今旣復官爵,一家還入京城,則似當通媒定婚』,以此意言之矣。
」答曰:「本曹之事,殊甚不當。
今後勿爲任意如是也。
」 ○瀋陽陪從宰臣馳啓,言尹集、吳達濟、洪翼漢等被害之狀,上下敎曰:「事極慘惻。
依前下敎擧行。
」於是,賜集、達濟、翼漢等老母及妻月廩。
6月9日 ○丙午,諫院啓曰:「往在丁卯之亂,平壤、黃州一時潰散。
雖有先後之異,當時主將,厥罪惟均,而丁好恕獨免軍律,已爲失刑之甚者。
況於今日,失律諸將按法之論方張,而好恕晏然在職,至擬於西銓堂上、巨邑守令,物情莫不駭異。
丁好恕請勿齒仕版,吏曹堂上、郞廳竝推考。
」上從之。
○鐵山、朔州、孟山等邑蝗。
○以趙絅爲執義,李尙馨爲修撰,金廵爲承旨。
○右議政崔鳴吉,啓罷戶曹判書李景稷。
其啓辭曰:「景稷意欲造成鐘閣,募一緇髡,將印給勸善文。
臣以此爲大不可而止之,景稷於臣病未赴坐之日,終乃踏印而給之。
假令此事,十分穩當,臣言爲謬妄,所當擧理陳辨,得臣許諾然後,施行可也。
況僧人入城,國有大禁。
苟不啓稟,不可輕改舊章,而乃今緇髡,橫行村落,非便之事,不一而足矣。
且前者募牛三南,分給畿甸,初不幹於戶曹,而私給都城十裡內居人,終或有無去處者;賑恤廳本無糶糴之規,而創開新例,以給其親舊。
請先罷後推。
」從之。
6月11日 ○戊申,尼山縣雷震,人有死者。
○以辛啓榮爲贖還使,領願贖人往瀋陽。
○戶曹啓曰:「伏見祭器鑄成廳移文,宗廟、各陵祭器,造成磨鍊之數甚多,以何物力,容易辦此乎?目今淸兵纔退,瘡痍未起,餓莩相望,傷心慘目,莫此時若也。
今因禮曹啓辭,有三曹會議之事,必有所處置,而但念先王朝壬辰兵火之後,祭祀亦未設行,六年而後,祭器始成,豈非今日之所當法者乎?請令禮官,更議稟處。
」答曰:「議于大臣。
」大臣以爲:「先朝亦豈少忽於祀典而然哉?誠以物力不逮,勢有所未遑故也。
今此祭器,前件應用者頗多。
且聞樽罍等物,春秋所用各異。
此則不必太拘,今姑推移用之,其他未備者,代以沙器,以待物力稍完,另加議處。
」答曰:「依議。
破器中可以修補者,趁卽爲之。
」 6月12日 ○己酉,公淸道韓山,大雨山崩,山下居人有壓死者。
林川、公州、洪州、平澤、黃澗、懷仁、石城、德山、大興、恩津、鴻山、稷山、唐津、尼山等諸邑,亦大水。
○慶尙道大水。
○樸鼎賢卒。
鼎賢容儀微重,而行己貪鄙。
壬辰亂,以史官焚史草逃去,坐是沈滯者久之。
光海時,以樸承宗族黨,位躋亞卿,反正後,累官至尙書。
至是,避亂于丹城而卒。
6月13日 ○庚戌,憲府啓曰:「國家刑賞之典,一出於至公然後,王法必行,人心可服,而今則莫重軍律,初不詳査明決,間雜私意,輕重之間,不合不公,人心之不平,國論之未已,愈往愈甚。
臺諫之續續提起,徒爲煩瀆而已。
姑以大槪言之,則兵使之功細罪大者,免死已幸,而資秩官爵,仍故者有之;武將之無功犯律者,次第減死,而失刑者有之。
方伯之逗留者,或止削罷、或至定配,或雖先赴難,喪師則同,而終保職守。
至於將領之竄配者,遠近輕重,則雖有差等,而俱以失律之罪,或有圖得南方善地者,使之優遊偃息,實同避亂之人。
自前軍律大罪,免死定配者,俱無功減之例,而今則免死之後,又復功減。
凡此處決,不免倒置,請令廟堂、禁府,更加參同査勘,使倖免之徒,得正刑章。
」上從之。
大臣回啓曰:「伏見憲府啓辭,主意在於申嚴軍律,而不言罪人姓名。
然以各條所論觀之,則似各有所指矣。
柳琳、金俊龍,已經備局議啓,無容別議,趙廷虎、沈演罪犯,比他最輕,而至於定配,物情不平。
若未蒙量減,則李時昉似當一體定配。
徐佑申則臣等曾於收議中,已陳愚見。
鄭世規先兵使而進陣,其誠可嘉,當初特貰喪師之罪,意實有在。
竄配之人,不擇南北,其來久矣。
今罪人定配西邊者,多至二十餘人,南邊隻五人。
若盡移於西北,則恐反爲弊端。
減死照律者,本無功減之事,而流三千裡以下,功議懸錄,自是流來法例,則今不必追査。
其他秩卑將領被罪者,固不必一一枚擧,而方在合啓中者,非臣等所敢議啓矣。
」答曰:「依議施行。
李時昉則其道兵使,得免流竄,故施罰最輕矣。
若以獨免爲不可,則一體定配。
」 6月14日 ○辛亥,持平睦行善,以病辭,上以爲厭避,命罷職。
正言尹文擧又以病辭,上怒曰:「近日臺諫之辭職,殊甚頻數,此何意耶?托病者,至於施罰,而猶不懲止,逐日辭職,是何道理耶?慢蔑君上之狀,誠極痛駭,罷職不敍。
」政院陳啓未安之意,諫院請還收睦行善、尹文擧等罷職之命,皆不從。
○都承旨李景奭啓曰:「相臣建議,請令臺臣不得如前避嫌者,乃所以救一時之弊也。
此法已定,所當遵守,雖有可避之嫌,而公議旣許請出,則亦不宜復引前嫌。
近來兩司之官,旣不得避嫌,則陳疏呈告,又從而紛紛。
避嫌與陳疏,名雖殊,其爲引避則一也。
本院深以爲未安,皆不敢捧入,而隻念臺諫體面,與庶官自別,還呈還給,非一非再,累日相持,非但曠官之爲可慮,有傷於事體,亦非細矣。
此後或有因旣往之嫌,而輒復陳疏呈告者,終不許捧入之意,令臺官曉然知之,更無紛紜之弊似當。
」上從之。
○以嚴鼎耉、權堣爲持平,鄭緻和爲修撰,洪命一爲吏曹佐郞,李溟爲戶曹判書,呂爾徵爲京畿監司。
○獻納趙壽益上疏曰: 方今之事,可言者非一,而姑以所目見者言之,廟堂創設新制,多所變更,至於臺諫避嫌一款,有不得不辨者。
凡天下之事,有是有非,其於論議之際,必求僉同者,蓋欲集衆見,而歸一於是也。
細事尙然,至於國家大是非,則豈因避嫌之弊,而不求其僉同乎?又雲:「三司理宜一體,依玉堂例,以多爲主」雲。
蓋玉堂者,論思之地,貴在雍容;臺閣者,言責之地,貴在直截。
其設官之意,本不相同,而凡在論議,當以是非爲重,不可以多寡爲主也明矣。
且其意見有異者,則或使之不參,或別陳所見雲,臣以爲,人之剛柔、勇怯,氣稟不同,若遇大段難處之事,利害所關者,則必循例不參者多,而抗言強爭者鮮矣。
若然則人主深居九重,何以知有異議於其間哉?當此聖明臨下之日,必無他慮,而試將曩時之事言之,方權奸秉國,擅弄威福,使腹心、羽翼,布列三司,眴目發蹤,邪論蠭起,賴有一二異議之交廁於其間,而邪論有不得行者,此亦可鑑也已。
至於自下請遞,而君上特命勿遞,則尤宜感激恩遇,益勉言責雲者,尤有所不可焉。
臺臣事體,與庶官不同,以諫爲名者,隻上恃君父之寵,而不恤公議,揚揚於臺閣,則是不過依阿苟容,與縱恣無忌之人而止耳。
如是而能盡言責,臣未之聞也。
今此變制,意在於杜末路之弊,輕臺閣之權,而實啓後日無窮之害矣。
答曰:「疏辭當體念焉。
」 6月15日 ○壬子,憲府啓曰:「當此闆蕩之後,民生之命,財用之源,皆懸於度支。
必得寬大通敏之人,以爲長官然後,弊政可完,殘民可蘇。
新授戶曹判書李溟,雖以幹辦得名,而爲人粗猛,當事鈍滯,屢爲方伯,徒事武酷,實無聲績。
前爲本曹參判,怨謗已多,今授長官之任,物情莫不疑惑。
前頭敗官僨事之患,斷可知矣,請遞差。
」答曰:「其材局,可合於此任,勿煩。
」累啓而乃從之。
6月16日 ○癸醜,黑雲一帶,起自乾方,直指艮方,長數十丈。
○同知義禁府事洪霶罷。
以張紳賜死時禁府堂上,因臺論命推考,至是依照律罷職。
6月17日 ○甲寅,諫院啓曰:「是非之心,人皆有之。
不可苟同於不同之中,強使同之者非也。
凡論議之際,如有大段不同,則極言力爭,各陳所見者,理勢之當然也。
豈可含糊苟同於臺席之上乎?近日臺官,以言爲戒,不樂居職,提起不緊避嫌,以爲圖遞之地,果可惡也。
今者變通之制,實慮於此,而臺諫體面,從此墜落,臺諫公議,掣肘不行,恐非明時之美事也。
玉堂、臺閣,事體不同。
臺論一發之後,或有踰月不停者,則其中異論者,虛帶職名,以待停論耶?如此則一府之官,或參、或不參,有若分門二岐者然,此尤不可行之者也。
人心之不同如面,設或有不正之論,遽發於席上,而從之者多,則正論者,其可謂之從多,而終不得行其意耶?欲以矯弊,而適足以增弊。
臺諫變通之制,請寢成命,使公議有所恃,言路無所礙。
今日國家之一敗塗地,皆由於將帥之逗遛,軍法之不行而然也。
孤城被圍之日,諸受脤者,無一赴難,而尙保首領,晏然在職。
日後警急,誰能爲國家,忘身奮義,以赴君父之急乎?全羅左右水使〈安夢尹、成夏宗。
〉及慶尙左水使申景柳等,或有中道而不赴者,或有全然不動者,其忘君負國之罪大矣。
請拿鞫定罪。
」答曰:「因李植箚子,已令廟堂議處,不必煩論。
兩道水使,亦令廟堂處置可矣。
」 ○忠淸道溫陽大水,山崩人有壓死者。
○上覽黃海監司敎書,下敎曰:「範蠡等語,令刪去。
」 6月18日 ○乙卯,以李德洙爲左副承旨,李??爲正言,沈悅爲戶曹判書,李英達爲忠淸水使。
○謝恩使李聖求等齎勑,自瀋陽還到義州,都事田闢、府尹林慶業等出迎,行禮一如皇朝時例。
6月19日 ○丙辰,全羅道大雨,壞廬舍,民有壓死者。
令本道擧行恤興典。
6月20日 ○丁巳,備局啓曰:「今見謝恩使狀啓,則其中數款事,所關頗重。
蓋助兵奏文之不呈,必是使臣別有所見而然,須待其還,方可得其詳也。
但念秋間,若有西犯之事,而猝然徵兵,則事甚難處。
且皇勑入送一款,則必是淸人,疑中朝見我國至此,而有降勑分付之事故也。
今者情意未孚,疑端尙在,若以故諱見疑,則亦甚可慮。
以前來兵部咨入送,未知何如?竝俟睿裁。
」答曰:「當面議以定焉。
」於是,引見大臣及備局堂上、兩司長官。
金瑬曰:「徵兵事甚難,臣等亦不知何以爲計也。
」上曰:「謝恩使恇怯,不傳奏文,又不問而來,將焉用彼使臣哉?」瑬曰:「宜急遣一使,圖之於未言之前。
雖或不聽,尙有餘地矣。
」上曰:「冬至不遠,何必別遣使臣?」崔鳴吉曰:「此事係國存亡,當盡在我之道,而待天命也。
」睦長欽曰:「若欲遣使,則稱以陳奏使可也。
」上曰:「若師期在近,則恐緩不及事也。
且皇勑入送一款,群議以爲何如?」鳴吉曰:「隻送兵部咨文可也。
至於遣使事,則李聖求以爲:『必更遣謝恩使』雲。
因此懇請,則必不至生怒。
」上曰:「卿言是也。
」 6月21日 ○戊午,杞平君兪伯曾上疏曰: 臣伏見殿下之志,有始無終。
擧義,非爲富貴也,而君臣上下,唯以富貴爲事;出城,非爲偸生也,而君臣上下,唯以偸生爲幸,莫念出城之意。
若如今日,因循前轍,終未免覆亡,則寧爲城中之魚肉,初何用出城爲哉?臣伏見,今日朝廷,知有權臣,而不知有君父,誰復爲殿下言之?尹昉、金瑬之誤國,臣之正月疏,已陳之矣,正月以後,昉、瑬之罪,臣請條列。
上年秋夏以前,瑬之斥和論議甚峻,至曰:「淸國不當書;信使不可送」,而殿下特下敵若深入,體察難免其罪之敎。
自此以後,附會和議,尹集等之縛送,尹煌等之論罪,瑬實主張。
身都將相,終使君父出城,而未嘗一番引咎。
當初淸人之請出東宮也,瑬卽入對,願爲隨行,及夫東宮之北轅也,敢以老病爲辭。
東宮亦旣北行,則瑬敢以質子慶徵之持母服,懸錄於其名之下。
以此具宏大言曰:「東宮爵位,不及慶徵耶?中殿初朞纔過,慶徵敢以母喪爲解耶?」瑬面頸發赤。
若此等事,出於愚耶?出於縱恣耶?上年龍將之來也,備局敢陳斥和之啓,政院謄之,以爲有旨,傳於撥上,而現露於淸人。
若送斥和人,則廟堂當之可也,年少者何罪?此擧措,至今令人骨寒。
然彼旣求之,猶有可諉者。
還都之後,竄逐尹煌等,誰是迫脅而爲之?趙絅、兪棨,皆得罪大臣之人也。
得罪大臣,而大臣自爲定罪,此前所未聞之事也。
殿下被圍兩月,兩南四方,人煙斷絶,兵禍之慘,開闢以來所未有也。
唯幸兩南深處,獨不被兵,無乃以此爲不深入耶?如以此爲深入,則朝家之法,獨不行於瑬耶?昉則久在相位,越視秦瘠,罪不容誅,而變生之初,旣受廟社之托,其責不旣重乎?慶徵之檢察,出於瑬之自薦,蓋爲一家避亂計也。
當初入江都也,先濟其私家一行,令廟社、嬪宮,留津頭三日不得濟。
內官金仁,不勝其憤,失聲痛哭,嬪亦痛哭。
此人非但殿下之罪人,實是宗社之罪人也。
又以令旗,濟其親切之人,緻令士民,或投水、或被擄,可勝痛哉!其時大臣、原任尹昉、金尙容等,俱在江都。
若以此罪,梟慶徵之首,則張紳何以遁去,江都何以陷沒,金尙容何至於自決乎?兩司承瑬旨,沒其重罪,草草塞責之狀,臣不忍正視也。
津頭之將失守也,急奉廟社,請嬪宮、大君上馬,從後門馳出,則可以乘船,而昉奉頭鼠竄,匿於民家,爲內官所得。
非但廟社主汚衊散失,終乃出入敵陣,此則殿下在山城時也。
若使昉,坐於城下,觀其迫城,則如何如何?昉之罪如此,隻以廟社主散失,至於罷職,嗚呼!公論,何時得見乎?張紳之臨決不服,可於本罪加一等,而使之自盡,自古安有自盡之軍律乎?此乃國家元氣,自盡之漸也。
頃日憲府之答有曰:「莫重之罪,循私停啓,使死者不服。
」殿下旣知張紳之獨死爲冤,而慶徵之不死爲失刑也。
殿下旣已知之,則誰憚而必待兩司之論啓乎?合啓之答,有曰:「元勳獨子,不忍加法。
」此又不以慶徵爲無罪也。
若連啓不已,則恐或蒙允,故卽發停啓之論,瑬之權,重耶?輕耶?廷臣知殿下之淺深,故誤國如金瑬,高拱廟堂,而人不敢言;罪犯如慶徵,知君父之欲殺,而兩司唯以避嫌爲事。
幸於頃日筵中,大司憲尹墀入侍,雖因聖敎嚴峻,更發已絶之論,而其措語之歇後,反有甚於初啓,雖使慶徵之子,爲之伸理,亦何以加之乎?沈諿以假王弟、假大臣之說,訴於淸人,國事終至大誤。
其時可斷其頭,而尙保首領,可勝痛哉! 雲雲,且其末端,有曰: 壬辰之變,異於今日之山城也,而祭享、禦供方物,皆爲停罷,此非今日之所可法乎?禦供則曾已罷之,而竊聞兩南雖不被兵,四度運糧,若經兵火,而貢物三分減一,有若平日遭水旱者之所爲,臣竊悶焉。
伏願殿下,一依壬辰例,盡罷祭享貢物,鹽盆、魚箭,休論諸宮家所屬,盡入於國家,以爲歲幣之資,待五六年稍寬然後,依皇朝之制,卽行大同焉。
今者變起倉卒,多有未及隨駕者,豈皆臨亂遺君之人哉?是故,江都死節之人,皆出於落留之中。
伏願殿下,盡爲收拾焉。
斥和之不知權經,不度事勢,可謂無遠慮矣。
洪翼漢、吳達濟等,不屈而死,大節澟然,可想其爲人矣。
其他諸人,雖不能用其言,豈可摧沮其氣乎?摧沮其氣,尙不可,豈可竄黜其身乎?中朝聞之,則豈不以爲憾;淸人聞之,則豈不以爲笑?伏願殿下,放還焉。
目今節義掃地,名分壞了,是非顚倒,公論閉塞,萬事瓦解,斷無立國之望。
凡所以可言者多矣,第今日所當急務者,信賞必罰是也。
癸亥之初,如斬宮奴、削僞勳等事,皆斷自宸衷,快人耳目。
豈昔日能之,而今日不能乎?臣不忍見主勢孤於上,主威移於下,任他宗社之亡,而袖手旁觀,乃敢極言竭論,唯在殿下,斷與不斷耳。
疏上,上竟留中不下。
6月22日 ○己未,平安監司李??卒。
??居家孝友,莅官淸愼。
及卒,中外莫不歎惜。
○以鹹鏡監司閔聖徽,移拜平安監司。
○備局啓曰:「全羅左水使安夢尹、統營虞候黃瀷,徵兵之後,領舟師趁不回泊,請竝罷職。
兩南舟師到安興,留連觀變,江都陷沒後,始乃行船雲。
令忠淸監司査覈啓聞。
」上從之。
○爲都目政,以金尙爲左承旨,金廵爲右承旨,韓興一爲左副承旨,洪命一爲吏曹正郞,鄭緻和、趙壽益爲吏曹佐郞,權堣爲副修撰,權淰爲獻納,奇晩獻爲持平,徐景雨爲大司成,金振爲奉敎。
6月23日 ○庚申,兩司以兪伯曾之疏,皆引避。
玉堂處置曰:「人臣之罪,固莫大於誤國,而失身之罪,又有重焉。
當此危急存亡之日,必須先正其罪,以爲激勵振作之擧而已。
過半年,曾無一人言者,忠直之論,乃發於居閑之宰臣,今日言責之官,能不愧於心乎?知而不言,不知而不言,俱不可在言地,請大司憲李植、掌令黃?、金汝鈺、持平嚴鼎耉、大司諫李楘、正言崔繼勳、李??、持平奇晩獻,竝命遞差。
」上從之。
○禮曹啓曰:「各陵朔望祭,雖已權減,而其饌品,與壬辰後奉常寺行用祭式不同,則宜隻減藥果四器。
且德興大院君、仁嬪四名日祭,旣加一器,則肅寧殿亦不可不加,故敢稟。
」答曰:「知道。
」 6月24日 ○辛酉,以金壽賢爲大司憲,徐景雨爲大司諫,李後陽、閔光勳爲掌令,尹鳴殷、李烓爲持平,林墰、樸宗阜爲正言,李溟爲鹹鏡道觀察使。
○備局啓曰:「兵部咨文,今當入送,而其中偵詗、宣諭等語,或不無惹緻詰問之端。
大槪所謂宣諭者,備錄前後曲折,而咨會本國,非別爲勑諭也。
彼若有問,以此開陳似當,請密諭于陪從諸臣。
」上從之。
6月25日 ○壬戌,流星出南方,入奎星下,出王良星上,入東方。
6月26日 ○癸亥,命改築三田渡壇所,鋪磚造閣。
以將立碑石,撰述淸人功德故也。
6月27日 ○甲子,以沈悅爲館伴,韓汝溭爲遠接使。
以淸使將來故也。
○上下敎曰:「謝恩方物及備局草記,竝勿出朝報。
」 ○禮曹啓曰:「前頭大祭臨迫,犧牲之數不足。
此由諸道趁不上送之緻,請三南監司推考。
」上從之。
6月28日 ○乙醜,沈霧終日。
○司書李禬、翊衛徐擇履,自瀋陽還。
淸人厭從臣之多,而使之減數故也。
○鹹鏡監司李溟固辭,上怒命罷職,以睦長欽代之。
以鄭太和爲忠淸監司。
6月29日 ○丙寅,右議政崔鳴吉,以謝恩使將赴瀋陽,請對,上召見之。
鳴吉進曰:「徵兵之事,措辭甚難,然當盡心力。
若夫成不成則在彼矣。
」上曰:「彼之待卿,必異他人,卿須善爲之。
且世子、大君,別已累月,非但父子之情切,大祥已迫,宜別製一咨,懇陳出送之意。
」鳴吉對曰:「上敎至當。
此其時矣,但恐彼必不一時出送嬪宮也。
」上曰:「今番咨文,則姑不及嬪宮可也。
」 秋七月 7月1日 ○朔丁卯,大司諫徐景雨啓曰:「目今兩司,因兪伯曾疏,引避遞免,前後相繼。
臣之叨居言地,爲日最久。
不言之失,臣實當之,請命遞斥。
」持平李烓啓曰:「今日兩司,方論元帥以下失律之罪,而臣於罪人李敏求,有師生之道。
誠不以敎育之人,自爲請誅之論。
區區微悃,竊附於子濯孺子之報庾公之斯者,請命遞斥。
」獻納權淰處置曰:「言責之官,果有含默之失,勢難在職。
公議雖嚴,請誅敎育之人,情理當避,請竝遞差。
」從之。
7月2日 ○戊辰,以金壽賢爲都承旨,李景奭爲大司憲,李楘爲大司諫,徐祥履、金汝鈺爲掌令,尹敉、嚴鼎耉爲持平,權淰爲司諫,閔光勳爲執義,金槃爲副提學,尹鳴殷爲獻納。
○重建鍾閣。
7月3日 ○己巳,謝恩使李聖求等,齎淸國答書而還。
○大司憲李景奭、大司諫李楘、掌令徐祥履、金汝鈺、持平嚴鼎耉等啓曰:「臣等曾忝言地,俱有含默之失,重被公議之詆斥,何敢更冒?」司諫權淰處置曰:「授任之日,久近不同,請李楘、金汝鈺、嚴鼎耉出仕,李景奭、徐祥履遞差。
」上從之。
○尙衣院請令該曹,料理物力,速造輿輦,命姑徐。
7月4日 ○庚午,上召見謝恩使李聖求等曰:「彼中氣色如何,待之亦如何?」聖求對曰:「臣等留館四十日,而二十日前,則不得出入,其後始得相接,而未能詳知其事情。
初甚盛氣相對,而終則漸似和平,然四拜之禮,則必使行之矣。
」上曰:「我國使臣之入於中朝也,亦行四拜之禮於禮部乎?」聖求曰:「張禮忠以爲,中朝亦然。
彼輩亦曰:『中朝之禮,我無不知』雲。
」都承旨金壽賢曰:「我國使臣赴京之禮,則肅拜時五拜,禮部則四拜矣。
」上曰:「有叩頭之禮耶?」聖求曰:「三叩頭矣。
」壽賢曰:「中朝則尙書坐而受拜,郞中與使臣抗禮,於書狀則揖而已。
」上曰:「分東西而坐耶?」聖求曰:「初見時則彼輩主壁,而其後則分東西矣。
且東宮體候萬安,是可喜也。
第齎去奏文,終不得呈進,不勝皇恐。
奏文中措語,隻擧分義,不論事勢,實恐彼之發怒,故趑趄而竟不敢耳。
」上曰:「何間西犯雲乎?」聖求曰:「或言七月間動兵,或言今年則休息,而兵機甚密,軍中亦不知雲。
以此推之,雖欲徵兵於我,何暇相通?彼以我國砲手精銳,椵島之役,賴此成功,故方抄被擄者一千六百人,習砲於海州衛雲矣。
」上曰:「吳達濟等事慘矣。
從官輩,無可救之勢耶?」聖求曰:「臣聞諸南以雄,龍將來傳皇帝之命曰:『此二人罪當死,而我欲活之,渠輩必欲死,故殺之』雲。
問答之際,若順其意,則或有生道,而達濟之言曰:『所以忍死者,萬一生還,復見吾君與老母耳。
今若見縶,不如無生』,彼乃發怒。
加以廼者之役,渠等死者,將官三百、甲卒七千人也。
死者之妻子,皆以斥和人爲讐,日夜呼訴,故終不得免雲。
」上曰:「初旣不殺,意其或全,竟不能免,慘矣慘矣。
」聖求曰:「西門外有殺人處,積骨叢中,求屍無路。
隻令其奴,招魂而來矣。
」上曰:「其事可憐,亦可嘉也。
苟從大臣所言,曲意哀乞,則或有生道,而義不降虜,至死不屈,于國有光。
」聖求曰:「尹集則言辭不及吳達濟之明白雲矣。
」上曰:「達濟之言,極嘉極嘉。
死生之際,能不失名節,不亦難乎?」金壽賢曰:「洪翼漢之供辭,極其明正,見之澟然。
」上曰:「予未之見也。
瀋陽亦有此言耶?」蔡??後曰:「臣亦得見,而入瀋後問之則不知矣。
」上曰:「彼國本無捧招之事,所謂供辭,近於虛傳,而文各有體,似出於其人之手耶?」??後曰:「文字則似之,而不知所從來矣。
」壽賢曰:「其奴得其供辭而來雲矣。
」聖求曰:「尹、吳兩人,皆死於國事,矜恤之典,似不可廢。
」上曰:「旣已施行。
且達濟之兄,有參守令望者,予卽差授,俾養其老母矣。
陪從諸臣,皆一時擇遣之人,而今乃縱酒不謹。
卿親承君命,非但不禁,且與之偕飮何也?」蔡??後進曰:「其時酒失,臣獨有之,不勝惶恐。
」上怒甚默然,仍謂承旨曰:「樸??入瀋之後,一不把杯,大小事,身自當之雲。
其忠可嘉,備送毛衣一領,以表予意。
從臣之在彼者,從當治罪,出來者拿鞫定罪。
」遂拿問前司書李禬、前翊衛徐擇履,仍令定配。
又命使臣罷職,書狀官先罷後推。
○日有重暈,暈上有珥。
○兩司論金自點、金慶徵、申景瑗、李敏求等之罪,請依律,答曰:「山城朝暮且陷,而金自點身爲元帥,終不前進。
主辱臣死,義同休戚之言,盡歸虛地,可謂罪重矣。
然靖社之功,非慶徵之比,以功減死,亦或一道也。
金慶徵則更令拿問處置。
」 7月5日 ○辛未,以金榮祖爲大司憲,黃?爲掌令。
7月7日 ○癸酉,兩司合啓曰: 「領議政都體察使金瑬,以一國首相,掌八路戎兵,運籌禦侮,漫不省爲何事。
江都重任,初不愼擇,輕授其子,以緻廟社、嬪宮,一時淪陷,孤城受圍之後,束手無策,屢失機會,終至罔極之地,而尙懷患失之心,仍執將相之權,終不引咎。
國言未已,衆怒如火,請削奪官爵,門外黜送。
領府事尹昉,以元老大臣,受宗社之重寄,當江都陷沒之日,不能以死守之,備禦之事,專付於金慶徵等,及其城陷之後,亦不能保護,以緻神位或有點汚,或至闕失。
且殿下尙在山城,而其前先款于賊陣,則又難免忘君、賣國之罪。
合置重典,而隻罷其職,遽蒙恩敍,而晏然在列,輿情齊憤,愈久愈激。
請削奪官爵,門外黜送。
答曰:」國事至此,任事大臣,難免其責也。
雖然,所論非其實狀,則事體不可。
領相之趁不引退,爲國事也。
豈有患失之心?領府事之親往敵陣,爲宗社也。
豈有忘君、賣國之理哉?勿以情外過當之言,加諸相臣。
「 ○兩司又啓曰:「左議政李聖求,當國家蒼黃之日,以兵曹判書,兼副體察使,終緻國事之如此,與金瑬雖有輕重之分,而不可獨免其罪。
且於贖子之際,至給一千五百金。
自此贖價甚高,使貧殘下民,永絶贖還之望,中外怨詈。
李聖求請罷職。
」答曰:「旣已罷職,更勿煩論。
」 ○憲府啓曰:「同副承旨李廷圭,素無履歷,名稱未著,遽授喉舌重任,物情皆以爲駭,請遞差。
」答曰:「觀其察任與否,而處之未晩,爾等勿拘於履歷。
」 ○左議政崔鳴吉請對,上召見之。
鳴吉曰:「助兵之請,決不可從,而奏文之語,專以義理爲辭,則彼必生怒。
以我國形勢,決難調送之意,懇懇陳請何如?」上曰:「此事必以義理爭之然後,庶幾無憾於心,而有辭於後世也。
今奏文一事,實係國家存亡,卿行若得準請,則其功何可量乎?」鳴吉曰:「聖敎至此,敢不竭其心力?但以臣無狀,恐不能辦得也。
」上曰:「今當蔔相,擇可合人,新蔔以啓。
」鳴吉曰:「臣以爲,張維之外,無其人。
頃日建議起復,衆皆怪之。
國有大事,使得與聞,則其所補益,豈淺淺哉?」上曰:「張維病矣。
舍此則誰可者?」鳴吉曰:「人器雖相當,而物議有不快者。
必名實相孚然後,方可爲親蔔也。
」上曰:「謂誰?」鳴吉曰:「申景禛近之矣。
」上謂鳴吉曰:「人皆以兪伯曾之疏爲直言,然其中亦不無私意。
金自點、金慶徵,罪無異同,而隻言慶徵之罪。
且以尹昉之不斬慶徵爲罪,予竊疑之。
」鳴吉曰:「尹昉亦不能無罪。
上年龍骨大之來也,以先入江都之說,暫陳於榻前,而爲年少輩所沮,終不能力爭,此則罪也。
」上聞金瑬之孫,擄在瀋陽,謂鳴吉曰:「國家雖不得已用法,而勳臣絶嗣,亦可矜愍,卿宜贖還。
」 ○以崔繼勳爲持平,尹毅立爲刑曹判書,李顯英爲吏曹判書。
7月8日 ○甲戌,合啓金瑬、尹昉事,答曰:「諸將逗留,實非體相之罪,敵陣稽首,亦非實狀,勿爲過當之論。
」玉堂請快從公論,答曰:「已諭于兩司,勿爲過當之論。
」 7月9日 ○乙亥,以平安監司閔聖徽兼兩西管餉使,李景曾爲遠接使。
代韓汝溭也。
7月11日 ○丁醜,遣任絖,巡檢三南舟師。
○起復張維爲右議政,李景奭爲副提學,權濤爲應敎,金宗一爲司書。
7月13日 ○己卯,右議政張維上疏,乞終喪制曰: 喪紀,禮法之大防;綱常,宇宙之棟樑。
喪紀一壞則禮法廢,綱常斁,人不爲人,而國家之亂亡,有不足言矣。
親喪奪情,禮經之所未有,後人每以金革不避,爲藉口之資。
所謂金革不避者,指身當金革之人,非謂國有金革,則人皆可以起復也,況於未有金革之時乎?孔子答曾子之問曰:「昔魯公伯禽,有爲爲之也。
今以三年之喪,從其利者,吾不知也。
」聖人之訓,嚴截如此,其可犯乎?臣積惡在身,得罪神理,使八十老母,不得終於正命,而生不得親啓手足,沒不得早收體骸。
世之遭親喪者何限,然其至痛窮毒,孰有如臣者哉?頑命未絶,尙存視息,靦面人世,爲穹壤間一罪人。
且臣遭難家敗,百事瓦裂,尙未得安厝亡親,權埋淺土之中,則與不葬者無異。
以母死未葬之人,當疆域無警之日,無故起復,晏然自處於百僚之右,揆諸人理,此何狀人也?國家自頃年以來,百度皆紊,無一可恃,所未盡壞者,唯喪紀一節耳。
今欲倂此而毀絶之,爲此論者,雖謂之不仁可也。
若其人器不稱,殆有甚焉。
臣庸踈昏拙,百事不能如人,唯以文墨小技,粗得浮名,至於世務實用,專不經心,故從前仕宦,每當事務稍緊,輒爲逡巡退步。
此臣自知之審,不敢強其所不能也。
大臣之任,萬目具瞻,一有疵玷,則人心不服,名器便輕,非細事也。
今臣雖欲忘廉、冒恥,出受恩命,無論有識之非議,卽輿儓走卒,皆將暗指而竊罵之曰:「是夫也,脫衰麻、襲衣冠,揚揚入政事堂,做得何事?」雲爾,則微臣名義,固不足道,獨不爲聖朝之羞辱乎?伏乞聖慈,曲賜矜察,亟許改正,俾臣得終喪制,以全國體,以扶喪紀。
答曰:「所陳情禮,予豈不知哉?但國有大亂,朝乏賢才,爰立作相,及於丁憂,實出於不獲已也。
卿須念予臨亂思良,遇禍用權之意,勉抑至情,速出論道。
」 7月14日 ○庚辰,備局啓曰:「國不可一日無兵,而變定初,各道生民失業,束伍整頓之擧,有所未遑,此則勢固然也。
今者事定,已過半年,農務亦將垂畢,桑土之謀,不可已也,而若過數朔,秋穫旣了之後,則雖欲團束隊伍,避役之民,東西移徙,莫可收拾。
着令該道兵使,各就諸邑,時存束伍之數,更加團束,以爲不虞之備。
」上曰:「今姑依此施行,而元額哨數,俾勿永減。
」 ○以李行遠爲大司諫,趙絅爲司諫,金尙爲左承旨,徐祥履爲掌令,尹敉、尹得說爲持平,許厚爲宗廟令。
厚爲人剛毅,讀古書,不赴擧,人皆多之,而但莅官有嚴酷之稱。
7月15日 ○辛巳,殿講太學儒生。
○戶曹請十結收布。
將以待淸使也。
○戶曹啓曰:「世子蒙塵於異域,日月已久,臣民之痛,曷勝雲喩?膳羞等物,雖自兩西入送,而東界物産,不可全闕,請量宜入送。
且聞彼人之往來館所者不絶,而行中無可贈之物,請送南草三百餘斤。
」上從之。
○晝講《詩傳》。
7月16日 ○壬午,遣暗行禦史成以性、金弘郁、沈東龜、趙壽益于諸道。
○領中樞府事李弘冑再上箚,乞骸骨,上慰諭不許。
7月17日 ○癸未,以趙緯韓爲左副承旨,李禂爲副修撰,權堣爲修撰,沈東龜爲副校理,洪命一爲校理,韓汝溭爲知經筵。
○政院啓曰:「典獄囚徒,至五十餘人之多。
請令從輕重疏決。
」答曰:「速令決放,俾無滯囚之弊。
」 7月18日 ○甲申,遣承旨,敦諭于右議政張維。
○政院啓曰:「頃者成均館摘奸時,以生員金壽弘等闕點事,有推考之命,而儒生推考,素無前例,其於待士之道,或有所欠。
擧措雖微,所係甚重,伏願亟寢成命。
」答曰:「勿推。
」 7月19日 ○乙酉,玉堂以金瑬、尹昉、金自點、申景瑗、李敏求等依律定罪事,又上箚,請快從公論,以肅邦憲,答曰:「旣已酌處,更勿煩瀆。
」 ○右議政張維,於敦諭後,又上疏曰: 伏以,臣至痛在中,五內焦爛。
疏章三上,辭竭意盡,自謂庶可以少回天意,而溫旨旋下,兪音又閟,至有遣近侍敦諭之擧,臣誠惶恐悶迫,罔知置身之所。
仍竊自念,行身無狀,旣爲所誤於朋友;誠意淺薄,又未見憐於君父,俯仰慙痛,寧欲亟就隕滅,而不可得也。
伏讀聖批,有不避金革,先國後私之敎。
聖明所以責臣,固在於此,微臣所聞,與此差異。
臣請冒死而畢其說焉。
夫金革無避之說,旣爲孔子所不取,而劉珙之疏亦曰:「三年通喪,先王因人情而節文之,漢儒乃有金革無避之說,此固爲先王之罪人。
」其掊擊之,可謂至矣。
然前代奪情,皆藉此爲口實,則雖非禮經本意,然若使今日國中,實有金革之警,如壬辰、丁卯時事,則臣亦何辭可辨?今則不然,時勢艱虞則有之矣,金革之事,實未之有,執此爲辭,人誰肯信?先國後私,聖批誠然,蓋謂人臣之義,不先家而後國,先身而後君耳。
至於君親之分,忠孝之道,則自當內親而外君,推孝而爲忠,豈無本末、源流之辨?古之人,權其輕重,去就甚精,有差失,足爲終身之悔累。
昔溫嶠絶裾而赴難,竟樹中興之績;趙苞棄母而擊賊,自盡守土之職。
雖謂之先國後私可也,而皆爲先儒所非,反以徐庶之去君從母,爲得焉,則其義不亦明乎?臣罪通天地,遭罹酷禍,襄事未完,尙在淺土。
古人所雲情事未伸,天地間一罪人者,殆是爲臣發也。
況親喪有制,隻守三年之期,主恩當報,乃是終身之事,較量長短,便有緩急。
臣於此際,貪恩榮、蔑典禮,釋衰、棄杖,出就周行曰:「吾將先國而後私」雲爾,則凡有人心者,皆將謂臣何如哉?禮防一壞,不可復完;名義一隳,不可復立。
終未免爲一箇無狀底人物,而其於國事,了無分寸之效,則寧不爲進退無據之歸乎?南宋人才之盛,誠非今日所可擬,然原劉珙之本心,則隻以喪制爲重,其他非所念也。
設令爾時,果有乏人之歎,其可曰:「我是賢才」,而輕奪親喪乎哉?目今人物眇然,誠如聖明所歎,然所患者,特乏眞才耳。
如臣等輩,何往而不得?顧求之不廣耳。
臣方寸蘊結,不能自回,屢違嚴命,罪合萬死。
倘蒙聖慈,哀憐而開許之,俾不爲喪失心性之人,則生成之恩,隕首難報,如以偃蹇爲罪,譴呵之及,亦所甘心。
情隘辭蹙,不知所裁,惟聖明之矜察焉。
臣無任崩迫戰灼之至,謹昧死以聞。
答曰省疏具悉。
卿之所謂內親外君,推孝爲忠雲者,其言是矣,第用於今日則不可,卿或未之深思也。
卿今出仕,扶顚持危,則卿之父母,必喜悅於冥冥之中,而以爲我有其後。
』此誠一擧足,而君親鹹悅,忠孝兼至,豈不賢且美哉?目今國家,朝夕將亡,比於一時金革,則殆有甚焉。
勉循古人爲國行權,更勿固辭。
「 7月20日 ○丙戌,命索得琉璃甁及杯。
將以遺之淸國故也。
7月21日 ○丁亥,朝講《詩傳》。
講訖,左議政崔鳴吉進曰:「江都、南漢,皆爲保障之地,不若專意一處,以爲陰雨之計。
」特進官李時白進曰:「江都蕩殘無餘。
雖欲收拾,而恐煩淸人之聽聞,專意南漢,以爲姑避之地可也。
朝廷尙不擇一於斯,變出不意,則將何爲哉?」上曰:「各有守者,在盡心如何耳。
江都利於防胡,南漢便於禦倭,軍兵則自可推移用之也。
」時白曰:「留守之設,雖非當今急務,而必有其名號然後,臨急而可無難處之事。
宜稱以留守,委以城中之任。
」上曰:「守城之處,必稱留守然後,可以守城耶?」時白曰:「臣非謂留守之重,而府尹之輕也。
臣徒帶守禦使之名,而事不着實,故欲預先講定諸事耳。
」鳴吉曰:「彼若索觀象監曆書,則何以處之?臣則以爲,以丁醜書之,而不書其年號,則彼必生怒。
以若幹件,書其年號,而送之似當。
但此非誠實,殊可慮也。
」上曰:「商議以處。
」鳴吉曰:「東宮一行及平安等道,則不可不用此件也。
且張維尙不出仕,願聖上更加敦勉。
」遂罷黜。
上召見輪對官。
7月22日 ○戊子,以李命雄爲吏曹參議,權堣爲副校理,徐景雨爲同知經筵。
7月23日 ○己醜,上下敎曰:「走回人執送,事極慘惻。
令陪從宰臣,言于龍、馬兩將,給價買還。
」 ○上下敎曰:「李命雄之除授吏曹參議,殊甚不當,遞差。
」以在瀋時,有縱飮之失故也。
7月24日 ○庚寅,收監、兵使及守令品布。
淸使將至,經費竭乏,故有是擧。
7月25日 ○辛卯,以吳達升爲同副承旨,李??爲正言,洪命一爲吏曹正郞,韓興一爲吏曹參議。
按銓衡,極選也,非戚裡可居;失身,大罪也,在王法當誅。
興一有失身之累,而特以戚裡之故,至授天官之佐貳,豈不異哉? 7月27日 ○癸巳,晝講《詩傳》。
左議政崔鳴吉請對,上召見之曰:「兩西兵營,群議皆欲移設。
黃州則非但形勢難守,且有土疾,似當移設,而至如安州,則吾未知其可移也。
若移入寧邊,則是自毀其藩垣也。
」鳴吉曰:「群議之所以如此者,以世子在彼。
今必去其備守,絶其疑慮然後,鶴駕東還,庶幾有望。
區區之心,隻在此耳。
」上曰:「世子之去留,何係於此?意必有助兵之擧然後,世子可得而還也。
然卿言如此,兵使還其舊鎭可也。
」鳴吉曰:「曆書年號,須用崇德然後,可無後弊。
況旣用於文書,則書於曆書,何妨乎?」上曰:「然矣。
」鳴吉曰:「近日堂上官甚少,承旨皆以在外人差授,曠廢職務,事甚未安,至於六曹參議,亦不能備望。
古者承旨或以守令擬望,且壬辰亂後,有行參議之規,依此擬望何如?」上曰:「依啓。
承旨亦以從二品擬望。
」 7月28日 ○甲午,執義閔光勳啓曰:「臣於變初,以宗廟令,陪廟主入江都。
及敵兵渡江之日,奔告于都提調尹昉曰:」事已急矣。
請奉廟主,乘船出避』雲,則答曰:『今若遽爲此擧,人必搖動』,責臣而退,再三論辨,終始不許。
臣若有臨機達權之智,唯當率僚員,奉廟主,一葦以抗,便是乾淨地,寧有汚衊、遺失,如今日之禍哉?到今追思,慙憤罔極。
噫!言不見施,事有大謬,則死於廟庭,是臣職耳。
適於此時,逢着宋國澤於城內,握手相謂曰:『事已至此,唯有一死。
』國澤謂臣曰:『元孫倉卒出城,而朝臣無衛護者。
吾輩在此,浪死無益』雲。
臣急遽之間,聽得其言,而遂從之,安奉元孫,幸脫虎口,實惟天地祖宗之默佑,而不死其職,幸免刑章。
今當尹昉之論罪,何敢是非於其間?請削臣職。
「憲府處置曰:」列聖神位,汚衊、遺失,則該官之死於廟庭,職耳。
出城門,護元孫,本非其責,不可以此,掩其當伏之辜,而遽授亞長,物情莫不怪訝。
論議之不敢是非,有不足言,請遞差。
「從之。
7月29日 ○乙未,右議政張維又上疏,懇乞終喪,答曰:「予意已諭,卿勿固辭。
」 八月 8月1日 ○朔丙申,以李楘爲行左承旨,崔惠吉爲行右承旨,權濤爲執義,金壽賢爲同知經筵。
○備局啓曰:「臣等伏聞,禮曹以守陵官狀啓,復設長陵朝夕祭雲。
臣等竊以爲不可。
三年內陵所設祭時,蔬菜、柴炭等物,畿甸諸邑,輪回進排,而弊端甚多。
在平時,亦有難堪之歎,況以今日民力,其可強而行之乎?若如魂殿上食之正禮,則雖當闆蕩,固不可廢,此則本有瀆祀之嫌,先儒所譏『迎精而反設祭於墓』者,正指此也。
上敎所謂兩處設祭,亦似不可雲者,雖出於一時除弊,而實合古人制禮本意,眞可謂百代成憲。
陵官率爾狀啓,禮曹遽請施行,俱涉未便。
且宗廟朔望之祭,尙未免權停,今此非禮之祭,豈可旋停而旋設乎?」答曰:「餘日無多,從略設行。
」 8月4日 ○己亥,流星出河皷星下,入牛星上,出大陵星下,入婁星上。
○以兩司前啓金瑬、尹昉削奪官爵,門外黜送事,答曰:「金瑬削奪官爵。
」 ○以韓亨吉爲右承旨,沈大孚爲修撰。
大孚有家行,其兄大復受制悍妻,事母不孝。
大孚處於兩間,事母事兄,不失其道,人以爲難。
8月5日 ○庚子,鹹鏡道文川郡大風大水,人民有渰死者,上命行恤典。
按淸兵由北路而還,所過搶掠,南山之戰,精兵五千,同日魚肉,而不行恤典。
今日之所施爲者,文具而已,豈不惜哉? ○吏曹判書李顯英上疏曰: 臣素無才識,名實俱乏。
過蒙恩私,遍歷華貫,笑罵徒集,涓塵蔑效。
尋常職事,惟恐關曠,矧玆銓衡之任乎?且臣頃屬急難之日,未參羈靮之列,同時被罪之臣,尙在罪籍,而獨先收敍,復齒朝列,臣何敢強顔班行,自同平人,進退他人乎?乞賜遞免。
答曰:「省疏具悉。
卿實合此任,且無所失,宜勿控辭,速出行公。
」 ○左議政崔鳴吉上箚曰: 「臣聞事有輕重,道有經權,非可以一槪論也。
竊見往史,當國大臣起復視事者,比比有之。
如房玄齡、張九齡,當貞觀、開元太平之日,被君上敦勉,皆不得守制,而後世稱爲賢相。
獨宋之富弼,力辭起復,而亦因韓琦之一言。
若使當日時勢,有如今日之艱危,則韓琦之言,必不發,而富弼之辭,亦不至再矣。
宣廟甲午年間,賊退已三年,南邊雖有餘寇,旣得天兵之助,恢復之勢,十八九成,實非今日朝夕將亡之比,而故相臣李德馨,起復爲兵曹判書,累箚之後,終不敢辭。
及至昏朝,樸承宗亦起復拜相,而苦辭不出,帶職在家,以過三年。
至於今日,承宗不得孝子之名,而德馨獨爲中興賢相。
今日僚相之自處,當如何取舍而可哉?臣前見張維疏本,每以國無金革爲諉,此甚不思之言。
春宮北質,萬姓瘡痍,難言之禍,迫在目前,其爲金革,孰甚於此?君親恩義,有時相奪,家國存亡,歸於一緻。
如使國亡家破,忠孝兩失,則僚相恐無以自解於後世。
答曰:」箚辭甚當。
予當留念焉。
「 8月7日 ○壬寅,備局啓曰:「牛疫之患,八路同然,明年農事,殊極可慮。
聞濟州牛畜最繁,而其價甚輕雲。
宜令本道監司,詳問公私牛畜之數及價直多少,而輸緻之策,亦思方便以啓似當。
」答曰:「依啓。
姑俟牛疫之寢息。
」 8月8日 ○癸卯,流星出室星下,入南方。
○上復遣承旨,敦諭右議政張維。
○備局啓曰:「出身金溭等,今將赴戍,而言于本司曰:『西虞旣弛,戍邊無益。
願將留資,以爲賑救西民之地』雲。
新出身赴防,乃是不易之定規,而目今西路形勢,萬分難支。
許令納布,以爲淸北夫馬之價,則爲益不少。
令該曹破格施行似當。
」上不許。
○以辛啓榮爲左副承旨,權淰爲執義,沈大孚爲校理,林墰爲修撰。
8月9日 ○甲辰,賑恤廳啓曰:「畿甸各邑,秋麰絶種,正當秋耕,無以播種。
以本廳所儲五百石,分送諸邑爲當。
」上從之。
○備局啓曰:「曆書規式,今當改印,而臣等更思之,則東萊等邑,獨用前式,非但事體未妥,閭閻之私印,商賈之齎往者,勢難禁斷,彼此異式,必緻疑訝。
臣等之意,國用及兩界、黃海道頒送者,則皆用新式,下四道及倭館所送者,則仍用舊式似當。
」答曰:「京畿亦以新式頒送。
」 8月10日 ○乙巳,持平尹得說啓曰:「昨日同僚,以姜碩期、呂爾徵、韓興一等,俱有偸生之失,將欲論啓,臣以爲:『姜碩期之奉還嬪宮也,事勢容有不得不爾者,未可輕論。
』以此論難,而不能終守己見,臣之隨人俯仰之失,著矣。
請命遞斥臣職。
」執義權淰啓曰:「同僚有以姜碩期等,俱以戚畹,連秉銓衡,又有江都失身之罪,不可不論,爲言者,臣答曰:『江都失身之罪,莫尹昉若也,而今乃停啓,則如姜碩期,本無身詣敵營之事,不可輕論』,再三論難,而不能終守己見,至於搆草,臣之罷軟甚矣。
請命遞斥。
」掌令徐祥履亦以此引避。
掌令黃?啓曰:「戚畹之臣,雖有才望,而不授以權衡之任者,其意有在。
況負犯非細,而公議至嚴乎?近來姜碩期、呂爾徵、韓興一等,相繼秉銓,非美事也。
曾於江都之變,俱有偸生之累,而喪其廉隅,公然冒據,尤不可不論,遂竝以罷職不敍論斷,而搆草之後,尹得說曰:『姜知事不當論。
』俄而曰:『姜知事不當論。
』得說俯仰之態,臣不忍正視,仍曰:『此輩尙保職名者,無他,戚裡勢重故也。
』得說無以相難,不料一夜之間,學得營救語,退有後言也。
然亦莫非愚臣妄論之罪,請命遞斥。
」玉堂處置以爲:「戚畹秉銓,旣非美事,而敵陣被俘,均有重犯。
臺議之發,亦雲晩矣。
席上論難,終至歸一,而退有後言,俱甚無據。
新啓之發,風采可想,而重論之停,旣無異同,則取舍之間,未免顚倒,請竝遞差。
」從之。
8月12日 ○丁未,慶尙道永川郡地震。
○大司憲金榮祖上疏曰: 人心者,國家之元氣也。
人心一失,難可復合。
國家反正之初,人心欣悅,拭目改化,而不幸軍國多事,賦役煩重,而人心離矣。
逆節累起,宗室莫保,而人心駭矣;朝著攜貳,用舍不公,而人心散矣。
甚至諸功臣攘奪,各衙門興販,罔民細利,利歸私室,怨萃公家,而殿下猶不覺悟。
貪官、酷吏之剝割聚斂者,謂之能辦事;闒茸、逢迎之幹進無恥者,謂之有才局。
由是,慈祥愷悌之士,望風而去;直言忠戇之臣,奉身而退。
十數年之間,治象日卑,民怨日興,以至甲子、丁卯及今日之禍,悉皆根柢於此,豈不大可痛哉?近日竊聞道塗之言,朝廷以士夫之退居山野者,謂之恥事汚君;儒生之不肯赴擧者,謂之恥入小朝。
興訛造謗,罔有紀極,皆疑網打之變,不朝則夕。
嗚呼!此昏朝所嘗厭聞者也。
豈意聖明在上,而復有此說乎?堯、舜之世,尙有洗耳之士;光武之興,亦有釣澤之人。
當此叔季,不仕何病?況今之士夫,或有不容於朝,或身有疾病,或元不收用之流,無所於歸,姑爲就食於避亂之地,何負於朝廷哉?矧彼士子之心,未設科之前,何以知其向背,而懸定若此?實是過慮。
臣固知斯言之虛妄,而亦可見國家失人心之緻也。
賞罰者,所以勸懲之具也。
賞罰不明,則人心不服,人心不服,則紀綱不立。
其在平日猶然,況於危亡之時乎?竊觀近日,功罪分於親踈,賞罰由於愛憎,罪之輕且小者,則必擬深文;重且大者,則必傅輕典。
當國誤事,終貽主辱之首相,豈無其罪?擁兵深入,敵退乃出之元帥,反免軍律,則人心之憤,公論之激,無足怪也。
親奉國書,任意齎還之使臣,求之古今,未聞其人。
況今日之憂,莫大於請兵一事。
以義理言之,則倫紀所關;以事勢言之,則存亡所繫。
李聖求身爲大臣,若使憂國,如憂其家,則必不肯用彼言,而伈伈空還。
彼李廓、羅德憲之輩,豈不傍觀而竊笑乎?遠方軍卒,得聞此言,皆曰:「徵發之擧,不出秋冬」,擧懷離散之心,疑懼莫定,日後之患,寧不寒心?敵愾死節之臣,高風峻節,彪炳耳目,而朝家褒奬之典,不甚優異,緻祭一事,所費幾何,而幷皆闕焉。
賞罰之乖舛如此,將何以勸懲,而善後哉?伏願殿下,絶偏係之私情,而廓揮乾斷,軫衆怒之難犯,而快伸公論,收人心於渙散,振紀綱於淩遲,則國事庶幾可爲,而臣亦瞑目就木矣。
疏入不報。
8月13日 ○戊申,以李楘爲大司憲,李景曾爲大司諫,權濤爲執義,李尙馨、奇晩獻爲持平,尹坵爲獻納,李烓、李必行爲掌令。
○丁憂臣張維上疏曰: 昨承疏答之下,辭旨藐然,奉讀思繹,中情焦灼,繼而有承旨敦諭之擧。
夫近侍臨諭,異數也。
一遣再遣,猶非臣下所敢承當,況至三至四者乎?君父之眷遇,若是其隆重,而冥迷之性,不能自回,屢拒恩命,欲遂匹夫之志,如臣罪戾,萬殞猶輕。
伏覩批旨,特擧左相箚中語,以爲責勵微臣之地,聖意深切,夫豈偶然?然臣聞天下之事,各有是非兩端,人之所見,亦自不同。
若隻聽一邊說話,則無以盡事理之實。
使斯言也而出於他人,猶之可也,左相之言,安得不然?噫!使臣之去就,果繫國家存亡,出則國必安,不出則國必危,則左相之言,誠是矣,喪制有不足恤,疾病有不暇言。
臣之前疏所雲,雖倒行逆施,有不敢辭者,其意亦猶是也。
今則不然,臣之駑劣無似,不但自知甚明,歷試不效之狀,已著於往日,擧世之所共知也。
況今其職愈大,其任愈難。
加以慘切之痛,迫其中;沈痼之疾,纏其身。
如是而強使之出,則不過作一隨行逐隊,伴食中書,孤恩僨事,望實俱喪之人而止耳。
至於忘親、犯禮,忍心、害理之罪,又有不可言者,則所謂忠孝兩失,無以自解於後世者,將不在彼,而在此矣,此臣之所大懼也。
同舟而遇風波,舟中之人,禍福是同,其誰不肯盡力?然若使不解操舟者,強進而執柁,以充長年三老之任,而不許辭避,則覆舟之禍,必出於其手。
爲其人者,其將辭而不爲,以屬能者爲之乎?抑將諉以事急,而冒受不辭,以取覆舟之罪乎?臣之今日之事,正類於此。
左相之當初建白,業已鑄錯矣,到今猶欲迫之使出,必成其志,殆近於好勝遂非者然,此臣之所未解者也。
臣之危苦痛迫之情,曾已瀉盡,無復餘蘊,今不敢更擧,隻就聖敎所及,而略自陳辨。
然其決無可出之理,有不待多言者矣。
人臣十疏控辭,冒瀆已極。
惟當退守丘墓,塞竇屛迹,以俟朝廷處分而已。
伏乞天地父母,哀憐垂察,如以爲可,則亟賜允許;以爲不可,則早降威譴,毌徒以曠日持久,爲虛拘之計,公私幸甚。
答曰:「卿以能文好辯,是己、非人,如予文短語拙者,其何以據理開導,以感其固執之意哉?雖然以此愧赧,囁嚅度日,亦甚不可,故敢以淺陋之見,爲卿陳之,卿毌咎焉。
凡人厥父母將死,則必奔走竭力。
其病熱則求冷物以救之,其病冷則得溫藥以解之。
豈有我不知醫術雲,而束手傍觀哉?且國事危急,則君臣義重,父子恩輕。
卿勿以予言爲無識而忽之,更加三思。
」 8月14日 ○己酉,時,六卿以質子之故,相繼圖遞。
上問質子入送之期于廟堂,廟堂不以實對,人皆憤之。
○左議政崔鳴吉啓曰:「卽因藥房啓辭,有謁聖退行之命,而聖體猶未快差,該曹擇日,必在十日之後,遠方擧子之留滯,亦甚可慮。
竊念丙子式年,旣已停罷,文官參上參下,俱有乏才之歎。
今因謁聖之擧,頗加廣取,則必有益於朝家,而燭刻取人,常患怱遽,有才者不獲自盡,無才者易於倖參。
若別設庭試,與山城科擧,一時唱榜,則旣無冒寒擧動之憂,且無士子久滯之患矣。
」上從之。
8月15日 ○庚戌,禮曹啓曰:「仁烈王後再期將迫,而王世子不幸遠在西土,不得除服於廟庭,則似當有望哭除服之事。
請講定儀註,前期入送。
」上從之。
○左議政崔鳴吉啓曰:「江都數臣,遭遇逆境,不免人言,然其周旋保護之功,亦不爲少,而尹昉業蒙罷職之罰,姜碩期尤無徑死之理。
近日三司之論,臣竊以爲太過,而昨見除目,亦涉未安。
其祖方被物論,其孫豈合遽擬諫職?該曹政體,不當如是。
堂上、郞廳推考,尹坵今姑改差,以待公議,似爲得體。
三司諸臣,亦宜務存平恕,無爲過激之論,以息鬧端,方合今日鎭靜之道。
」上從之。
8月16日 ○辛亥,憲府啓曰:「廟社、嬪宮之先詣江都也,京畿監司呂爾徵、吏曹參議韓興一,以禮官、承旨,陪從以入,事去之後,義不能死,先往陣前,迎敵入城。
和者,國君之事也。
爲人臣者,無君父之命,而出應和約,雖不可遽謂之降,其臣節則已虧矣。
大閑有截,公論至嚴,請竝削奪官爵。
」答曰:「呂爾徵等,謂之無才則可也,謂之虧節則不可。
更加商量,勿復煩論。
」其後憲府論之不已,乃命罷職。
8月17日 ○壬子,以金坽爲司諫,林得悅爲獻納,金壽賢爲大司憲,趙重呂爲正言。
8月18日 ○癸醜,行文科庭試,取曺漢英等十一人。
8月19日 ○甲寅,北靑判官李起浡、楊州牧使鄭之羽,皆稱病不赴,備局啓請論罪。
8月20日 ○乙卯,流星出鉤陳星下,入北方天際。
○全羅道茂長縣雨雹。
○備局啓曰:「時任六卿中,韓汝溭無子,不得送質。
約條中有無子則送弟等語。
請以其弟遣之。
」上從之。
8月23日 ○戊午,執義權濤移拜舍人,權淰爲執義,辛啓榮爲行左副承旨,尹履之爲京畿監司,申景柳爲忠淸兵使。
○遣近臣,賜祭于險川、雙嶺戰亡之人。
○上下敎曰:「去夜砲聲,自遠而近。
政院及兵曹、都摠府,趁不啓知,下問之後,亦不來待於差備門外,事甚駭愕。
當該堂上竝推考。
」時,民間訛言「有伐木鬼聲,在叢薄間,自遠而至。
」轉相疑惑,是夜都城驚擾,家家放砲,擊金以辟之。
或疑其有他變,朝臣會于闕下,亦有聚兵之擧,至曉始定。
8月24日 ○己未,上命以管餉使財貨,贖還守堞將士之父母妻子。
○庭試山城扈從人,取鄭知和等九人。
8月26日 ○辛酉,以金弘郁爲持平,李烓爲正言,趙重呂爲修撰,金慶餘爲執義,李弘望爲同副承旨。
8月27日 ○壬戌,大雷電。
○是時,兩司以金自點、申景瑗、李敏求等依律定罪,尹昉門外黜送事,論之逾月,答曰:「沈誢死節,故旌表其門,尹昉處事未盡,故已卽施罰,何如是堅執?予未曉其意也。
」 8月28日 ○癸亥,以林墰爲掌令,權淰爲修撰。
○命加題主官申翊聖、李景憲、曺文秀等一資,賜李行遠、洪憲等熟馬一匹、黃?兒馬一匹。
8月29日 ○甲子,大臣、六卿啓曰:「自上年春,朔膳特減之後,外間皆言,禦膳太減之未安。
取考司饔院禦供物目,則各司封進乾魚、蔬菜之外,隻京營所納生雉二首、生鮮三尾而已。
竊念祖宗朝設立朔膳之意,蓋以時節、水土之宜,所産各異,而在於本土則爲賤産,緻之京中則爲珍味。
外任之官,各以其地之産,仰表芹曝之情者,出於臣子情禮之當然,而不容已故也。
今雖不能悉復前規,而姑限事定間,使之從略封進,以助禦廚。
至於世子,遠在異域,東南節産,一不得送,亦不可不封進。
」答曰:「因予德薄,民曹大禍。
言念死傷、俘擄,食不下咽。
安忍爲予口腹,侵及餘民哉?」大臣等以此三啓,答曰:「卿等之請至此,新産之物,一番封進。
」 ○左議政崔鳴吉請對,召見之曰:「予近有微恙,久不見臣僚。
今日如有可言之事,可盡言之。
近來天災時變,疊見層出,前頭不知有何事也。
」鳴吉對曰:「牛疫之災甚酷,天意似欲殄絶民命也。
頃日夜驚,襲謬傳訛,京外震動,此非鬼變,乃人變也。
星宿、草木之變,不可勝紀,此則不容人力於其間,宜克修人事以待之也。
」上曰:「助兵事,思之氣短。
彼雖生怒,何忍爲之?」鳴吉曰:「調兵犯上國,背理逆天。
如是而豈能無事哉?但聞西路民情,自奏文一去之後,土崩瓦解,莫可收拾雲。
」承旨許啓曰:「外議亦以先發生事爲慮矣。
」鳴吉曰:「臣若入往,則彼國之所以待之者,必異於他人。
欲圖世子之回轅,第撰奏文以去何如?」上曰:「恐彼厭之也。
」鳴吉曰:「欲以上候之未寧,懇請矣。
」上曰:「以中殿再朞言之,似可矣。
」鳴吉曰:「兩西潰軍收布,外議皆以爲不可矣。
」上曰:「然。
但法令之頻數變改,有同兒戲,奈何?」鳴吉曰:「彼若復言向化事,何以答之?」上曰:「向化之人,久居我國,生子生女,而兩國旣爲一家,在此在彼,有何間焉?以此意言之,亦可矣。
」 8月30日 ○乙醜,平安道義州府雨雹,大者如鳥卵,傷人甚多。
○備局啓曰:「漢人刷還之言,出於當初約條,而事涉重難,不敢輕請。
今聞龍將以此屢言于世子,其勢恐難防塞。
江原、京畿、黃海、平安四道漢人之落留者,令本道監司,刷出堅囚,以待處置爲當。
」上從之。
九月 9月1日 ○朔丙寅,以辛啓榮爲江都留守。
○右議政張維,固辭起復,不許。
維遂徑往安山墓下,上復遣承旨敦諭。
○上下敎曰:「百官給料之擧,別無大段省費者,而多有下吏奸濫之事雲。
今後量宜頒祿。
」戶曹回啓曰:「給料之省於給祿,固不爲少,而今有量宜頒祿之敎。
若於每品祿數,量宜差減,較之於給料之數,而無所加焉,則可以省費,受授之際,亦無奸濫之弊。
請自十月等,頒祿。
」從之。
9月2日 ○丁卯,上親祭于南別殿。
○領中樞府事李弘冑乞緻仕,上不許。
9月3日 ○戊辰,兩司以金自點、申景瑗、李敏求等依律定罪,尹昉門外黜送事連啓,答曰:「不允。
尹昉罷職。
」 ○憲府啓曰:「都城是何等地,而頃於中夜驚動,有若變起者然。
人心至此,誠可寒心。
火光砲聲,震動一城,而各處守直之人,旣不能禁抑,又不卽奔告於闕下。
漢城府當該堂上及左右捕盜大將,竝命推考,其日入直漢城府郞廳及巡將、監軍,竝罷職。
近日牛疫稍息。
若及今嚴禁,則有孶息之望。
今後申明法禁,斷以流配之律。
」上從之。
○以李弘冑爲領議政,沈東龜爲掌令,金廵爲左副承旨,金槃爲副提學。
○憲府以呂爾徵、韓興一等削奪官爵事,連啓,答曰:「罷職。
」 9月4日 ○己巳,備局啓曰:「刑曹判書尹毅立,病勢危重,少無出仕之勢,而徒以質子之故,心有所未安,欲待其發行後乞遞雲。
在人臣道理,固當如是,於國家事體,殊涉未安,請改差。
」上從之。
9月5日 ○庚午,賜金時讓廐馬。
時讓陳疏以辭,答曰:「目今國事,日漸艱危,故無恙者,亦皆托病在外,爲保身之計,而卿則不然,有病而不言,旣往而復來,終始眷戀,不忍棄予,卿可謂歲寒松栢,疾風勁草。
若非嚴霜大風,則孰知不枯、不偃哉?今此給馬,出於褒善,卿其勿辭。
」 9月6日 ○辛未,憲府以呂爾徵、韓興一削奪官爵事,連啓,答曰:「此人雖似無才,其保護之功頗重,勿爲深治可也。
」 ○領議政李弘冑,乞緻仕,上不許。
○晝講《詩傳》。
講訖,知經筵韓汝溭曰:「左議政崔鳴吉,方詣賓廳,俟講畢,欲登對矣。
」上曰:「使之入來。
」鳴吉進曰:「李弘冑復入首揆,頗慰人望,而張維則往先壟之下,病勢漸重雲,不幸甚矣。
」上曰:「張維之固執,似乎太過矣。
」鳴吉曰:「維之爲人,臣之所深知,而實不料執滯之至此也。
」上曰:「金時讓有可用之才。
今者上來,又極可嘉,而不幸有疾,良可惜也。
」鳴吉曰:今日之憂,乏人爲最。
「上曰:」才不借於異代。
年少中,豈無擢用之人乎?「鳴吉曰:」年少之人,雖有可用者,恐不如老成人矣。
人器各異,當取其所長而用之。
且必試可然後,方可次第而登庸。
臣意以爲,先試於方伯,而陞授六卿,似當矣。
「上日:」卿言是矣。
「鳴吉曰:」勳臣零落殆盡,國無所倚仗。
沈器遠雖被罪,而其罪頗輕,宜召置洛下。
臣自叨台司,益知才智淺薄,不敢當重任,欲得卿佐之才,共濟國事耳。
且政府之摠察各司,乃是故事,而中廢已久,臣實駑劣,不敢復古矣。
「上曰:」各司勤慢,例報政府,近無此事乎?「鳴吉曰:」各司尙不能備員,誠可寒心。
「上曰:」該司不須言,三司亦無備員之時,世道可歎。
銓曹亦必以在外者擬望,未知其意也。
「鳴吉曰:」人臣事君,當以節義爲重。
當此危急之日,棄君而去,未知其義也。
「上曰:」今日國事之至此者,皆由是非之不明也。
平日官榮祿厚,未聞有去者,及至危亡,爭先棄予,孰謂東方爲禮義之國乎?金尙憲平日有國亂同死之言,予亦以爲然。
及至今日,乃先棄予,爲年少無識者之倡,予甚惜之。
「鳴吉曰:」有識之人,皆知尙憲處心,而年少輩,多有慕效者矣。
「上曰:」其欺君甚矣。
「鳴吉曰:」當其自縊,其子在傍。
若是而能死者,有之乎「上曰:」尙憲之事,未滿一哂,而無識之輩,猶以爲人所難及,欺世盜名,可謂易矣。
至於扈從加資,亦不承受,予甚無顔。
「鳴吉曰:」其君入虎穴,而其臣從北門而去,古今天下,寧有此道理乎?「又曰:」尙憲以詐死,而欲得美名,人間安有楊州鶴乎?臣無一毫私意,而隻欲明是非於國內耳。
或有爲尙憲地者,又引文山?子之說,尤可笑也。
「 9月7日 ○壬申,雷。
○備局啓曰:「鐵串僉使金得男,募率精兵,自願出戰,逢敵騎於富平,鏖殺頗衆,遂死於鋒鏑之下。
其慷慨赴難,竟死國事之志,誠極可尙,合有褒賞之典。
」從之。
9月8日 ○癸酉,流星出婁星下,入東方天際。
夜有電光。
○領議政李弘冑上箚乞免,上不許。
9月9日 ○甲戌,夜有電光。
火星入太微西垣內。
○以金尙爲右承旨,兪?爲正言。
○戶曹啓曰:「頃者以自十月頒祿之意,回啓稟定,而當此闆蕩之中,又値勑使之行,頒祿之擧,似難容易復設。
待勑使回還後,更議處之。
」上
但禦史得人亦難,不必遍送八道,而當送之中,亦不必盡爲巡歷,隻得若幹守令,政治實迹,褒其善治,而罪其不治,所謂賞一人,而千萬人勸;刑一人,而千萬人懼者,亶在斯矣。
答曰:「省箚具悉。
箚辭當酌處焉。
」 6月5日 ○壬寅,會寧、三水、昌城、安州雨雹。
○兩司以金自點、金慶徵、申景瑗、李敏求依律定罪事,連啓,答曰:「四人中金自點、金慶徵,罪犯尤重,有難容貸。
然自點前有安宗社大勳勞,慶徵則領相隻一子單孫,而厥孫則病人雲,予不忍忘其大功,使就斧鉞,殺其獨子,以絶其嗣也。
卿等須體予意,竝勿堅執。
」 6月6日 ○癸卯,備局抄啓儒將可合者鄭太和、李景義、趙啓遠、睦性善等四人。
6月7日 ○甲辰,京畿水使羅德憲辭朝。
上召謂曰:「卿受任畿輔,可陳所懷。
」德憲曰:「臣時未赴任,其處弊端,雖不能詳知,而戰船格軍之數,大減於前,故船制淺薄,不能如平時之完厚矣。
且各鎭邊將,無物力不能造船。
若以舊退船,仍給其鎭,俾助匠人料布則似便,而此在監司,非邊將所敢擅便。
」上曰:「令備局量處。
」 6月8日 ○乙巳,上下敎曰:「仁城君子女婚嫁,自該曹定給事,曾已下敎矣,亂後則一不啓稟。
若或廢閣而然,則事甚駭愕,問于該曹。
」禮曹啓曰:「頃者仁城君夫人,呈單于本曹以爲:『次子億,時未娶妻。
某家有處女,自本曹定給』雲,臣等以爲:『前雖有自本曹定給之敎,而到今旣復官爵,一家還入京城,則似當通媒定婚』,以此意言之矣。
」答曰:「本曹之事,殊甚不當。
今後勿爲任意如是也。
」 ○瀋陽陪從宰臣馳啓,言尹集、吳達濟、洪翼漢等被害之狀,上下敎曰:「事極慘惻。
依前下敎擧行。
」於是,賜集、達濟、翼漢等老母及妻月廩。
6月9日 ○丙午,諫院啓曰:「往在丁卯之亂,平壤、黃州一時潰散。
雖有先後之異,當時主將,厥罪惟均,而丁好恕獨免軍律,已爲失刑之甚者。
況於今日,失律諸將按法之論方張,而好恕晏然在職,至擬於西銓堂上、巨邑守令,物情莫不駭異。
丁好恕請勿齒仕版,吏曹堂上、郞廳竝推考。
」上從之。
○鐵山、朔州、孟山等邑蝗。
○以趙絅爲執義,李尙馨爲修撰,金廵爲承旨。
○右議政崔鳴吉,啓罷戶曹判書李景稷。
其啓辭曰:「景稷意欲造成鐘閣,募一緇髡,將印給勸善文。
臣以此爲大不可而止之,景稷於臣病未赴坐之日,終乃踏印而給之。
假令此事,十分穩當,臣言爲謬妄,所當擧理陳辨,得臣許諾然後,施行可也。
況僧人入城,國有大禁。
苟不啓稟,不可輕改舊章,而乃今緇髡,橫行村落,非便之事,不一而足矣。
且前者募牛三南,分給畿甸,初不幹於戶曹,而私給都城十裡內居人,終或有無去處者;賑恤廳本無糶糴之規,而創開新例,以給其親舊。
請先罷後推。
」從之。
6月11日 ○戊申,尼山縣雷震,人有死者。
○以辛啓榮爲贖還使,領願贖人往瀋陽。
○戶曹啓曰:「伏見祭器鑄成廳移文,宗廟、各陵祭器,造成磨鍊之數甚多,以何物力,容易辦此乎?目今淸兵纔退,瘡痍未起,餓莩相望,傷心慘目,莫此時若也。
今因禮曹啓辭,有三曹會議之事,必有所處置,而但念先王朝壬辰兵火之後,祭祀亦未設行,六年而後,祭器始成,豈非今日之所當法者乎?請令禮官,更議稟處。
」答曰:「議于大臣。
」大臣以爲:「先朝亦豈少忽於祀典而然哉?誠以物力不逮,勢有所未遑故也。
今此祭器,前件應用者頗多。
且聞樽罍等物,春秋所用各異。
此則不必太拘,今姑推移用之,其他未備者,代以沙器,以待物力稍完,另加議處。
」答曰:「依議。
破器中可以修補者,趁卽爲之。
」 6月12日 ○己酉,公淸道韓山,大雨山崩,山下居人有壓死者。
林川、公州、洪州、平澤、黃澗、懷仁、石城、德山、大興、恩津、鴻山、稷山、唐津、尼山等諸邑,亦大水。
○慶尙道大水。
○樸鼎賢卒。
鼎賢容儀微重,而行己貪鄙。
壬辰亂,以史官焚史草逃去,坐是沈滯者久之。
光海時,以樸承宗族黨,位躋亞卿,反正後,累官至尙書。
至是,避亂于丹城而卒。
6月13日 ○庚戌,憲府啓曰:「國家刑賞之典,一出於至公然後,王法必行,人心可服,而今則莫重軍律,初不詳査明決,間雜私意,輕重之間,不合不公,人心之不平,國論之未已,愈往愈甚。
臺諫之續續提起,徒爲煩瀆而已。
姑以大槪言之,則兵使之功細罪大者,免死已幸,而資秩官爵,仍故者有之;武將之無功犯律者,次第減死,而失刑者有之。
方伯之逗留者,或止削罷、或至定配,或雖先赴難,喪師則同,而終保職守。
至於將領之竄配者,遠近輕重,則雖有差等,而俱以失律之罪,或有圖得南方善地者,使之優遊偃息,實同避亂之人。
自前軍律大罪,免死定配者,俱無功減之例,而今則免死之後,又復功減。
凡此處決,不免倒置,請令廟堂、禁府,更加參同査勘,使倖免之徒,得正刑章。
」上從之。
大臣回啓曰:「伏見憲府啓辭,主意在於申嚴軍律,而不言罪人姓名。
然以各條所論觀之,則似各有所指矣。
柳琳、金俊龍,已經備局議啓,無容別議,趙廷虎、沈演罪犯,比他最輕,而至於定配,物情不平。
若未蒙量減,則李時昉似當一體定配。
徐佑申則臣等曾於收議中,已陳愚見。
鄭世規先兵使而進陣,其誠可嘉,當初特貰喪師之罪,意實有在。
竄配之人,不擇南北,其來久矣。
今罪人定配西邊者,多至二十餘人,南邊隻五人。
若盡移於西北,則恐反爲弊端。
減死照律者,本無功減之事,而流三千裡以下,功議懸錄,自是流來法例,則今不必追査。
其他秩卑將領被罪者,固不必一一枚擧,而方在合啓中者,非臣等所敢議啓矣。
」答曰:「依議施行。
李時昉則其道兵使,得免流竄,故施罰最輕矣。
若以獨免爲不可,則一體定配。
」 6月14日 ○辛亥,持平睦行善,以病辭,上以爲厭避,命罷職。
正言尹文擧又以病辭,上怒曰:「近日臺諫之辭職,殊甚頻數,此何意耶?托病者,至於施罰,而猶不懲止,逐日辭職,是何道理耶?慢蔑君上之狀,誠極痛駭,罷職不敍。
」政院陳啓未安之意,諫院請還收睦行善、尹文擧等罷職之命,皆不從。
○都承旨李景奭啓曰:「相臣建議,請令臺臣不得如前避嫌者,乃所以救一時之弊也。
此法已定,所當遵守,雖有可避之嫌,而公議旣許請出,則亦不宜復引前嫌。
近來兩司之官,旣不得避嫌,則陳疏呈告,又從而紛紛。
避嫌與陳疏,名雖殊,其爲引避則一也。
本院深以爲未安,皆不敢捧入,而隻念臺諫體面,與庶官自別,還呈還給,非一非再,累日相持,非但曠官之爲可慮,有傷於事體,亦非細矣。
此後或有因旣往之嫌,而輒復陳疏呈告者,終不許捧入之意,令臺官曉然知之,更無紛紜之弊似當。
」上從之。
○以嚴鼎耉、權堣爲持平,鄭緻和爲修撰,洪命一爲吏曹佐郞,李溟爲戶曹判書,呂爾徵爲京畿監司。
○獻納趙壽益上疏曰: 方今之事,可言者非一,而姑以所目見者言之,廟堂創設新制,多所變更,至於臺諫避嫌一款,有不得不辨者。
凡天下之事,有是有非,其於論議之際,必求僉同者,蓋欲集衆見,而歸一於是也。
細事尙然,至於國家大是非,則豈因避嫌之弊,而不求其僉同乎?又雲:「三司理宜一體,依玉堂例,以多爲主」雲。
蓋玉堂者,論思之地,貴在雍容;臺閣者,言責之地,貴在直截。
其設官之意,本不相同,而凡在論議,當以是非爲重,不可以多寡爲主也明矣。
且其意見有異者,則或使之不參,或別陳所見雲,臣以爲,人之剛柔、勇怯,氣稟不同,若遇大段難處之事,利害所關者,則必循例不參者多,而抗言強爭者鮮矣。
若然則人主深居九重,何以知有異議於其間哉?當此聖明臨下之日,必無他慮,而試將曩時之事言之,方權奸秉國,擅弄威福,使腹心、羽翼,布列三司,眴目發蹤,邪論蠭起,賴有一二異議之交廁於其間,而邪論有不得行者,此亦可鑑也已。
至於自下請遞,而君上特命勿遞,則尤宜感激恩遇,益勉言責雲者,尤有所不可焉。
臺臣事體,與庶官不同,以諫爲名者,隻上恃君父之寵,而不恤公議,揚揚於臺閣,則是不過依阿苟容,與縱恣無忌之人而止耳。
如是而能盡言責,臣未之聞也。
今此變制,意在於杜末路之弊,輕臺閣之權,而實啓後日無窮之害矣。
答曰:「疏辭當體念焉。
」 6月15日 ○壬子,憲府啓曰:「當此闆蕩之後,民生之命,財用之源,皆懸於度支。
必得寬大通敏之人,以爲長官然後,弊政可完,殘民可蘇。
新授戶曹判書李溟,雖以幹辦得名,而爲人粗猛,當事鈍滯,屢爲方伯,徒事武酷,實無聲績。
前爲本曹參判,怨謗已多,今授長官之任,物情莫不疑惑。
前頭敗官僨事之患,斷可知矣,請遞差。
」答曰:「其材局,可合於此任,勿煩。
」累啓而乃從之。
6月16日 ○癸醜,黑雲一帶,起自乾方,直指艮方,長數十丈。
○同知義禁府事洪霶罷。
以張紳賜死時禁府堂上,因臺論命推考,至是依照律罷職。
6月17日 ○甲寅,諫院啓曰:「是非之心,人皆有之。
不可苟同於不同之中,強使同之者非也。
凡論議之際,如有大段不同,則極言力爭,各陳所見者,理勢之當然也。
豈可含糊苟同於臺席之上乎?近日臺官,以言爲戒,不樂居職,提起不緊避嫌,以爲圖遞之地,果可惡也。
今者變通之制,實慮於此,而臺諫體面,從此墜落,臺諫公議,掣肘不行,恐非明時之美事也。
玉堂、臺閣,事體不同。
臺論一發之後,或有踰月不停者,則其中異論者,虛帶職名,以待停論耶?如此則一府之官,或參、或不參,有若分門二岐者然,此尤不可行之者也。
人心之不同如面,設或有不正之論,遽發於席上,而從之者多,則正論者,其可謂之從多,而終不得行其意耶?欲以矯弊,而適足以增弊。
臺諫變通之制,請寢成命,使公議有所恃,言路無所礙。
今日國家之一敗塗地,皆由於將帥之逗遛,軍法之不行而然也。
孤城被圍之日,諸受脤者,無一赴難,而尙保首領,晏然在職。
日後警急,誰能爲國家,忘身奮義,以赴君父之急乎?全羅左右水使〈安夢尹、成夏宗。
〉及慶尙左水使申景柳等,或有中道而不赴者,或有全然不動者,其忘君負國之罪大矣。
請拿鞫定罪。
」答曰:「因李植箚子,已令廟堂議處,不必煩論。
兩道水使,亦令廟堂處置可矣。
」 ○忠淸道溫陽大水,山崩人有壓死者。
○上覽黃海監司敎書,下敎曰:「範蠡等語,令刪去。
」 6月18日 ○乙卯,以李德洙爲左副承旨,李??爲正言,沈悅爲戶曹判書,李英達爲忠淸水使。
○謝恩使李聖求等齎勑,自瀋陽還到義州,都事田闢、府尹林慶業等出迎,行禮一如皇朝時例。
6月19日 ○丙辰,全羅道大雨,壞廬舍,民有壓死者。
令本道擧行恤興典。
6月20日 ○丁巳,備局啓曰:「今見謝恩使狀啓,則其中數款事,所關頗重。
蓋助兵奏文之不呈,必是使臣別有所見而然,須待其還,方可得其詳也。
但念秋間,若有西犯之事,而猝然徵兵,則事甚難處。
且皇勑入送一款,則必是淸人,疑中朝見我國至此,而有降勑分付之事故也。
今者情意未孚,疑端尙在,若以故諱見疑,則亦甚可慮。
以前來兵部咨入送,未知何如?竝俟睿裁。
」答曰:「當面議以定焉。
」於是,引見大臣及備局堂上、兩司長官。
金瑬曰:「徵兵事甚難,臣等亦不知何以爲計也。
」上曰:「謝恩使恇怯,不傳奏文,又不問而來,將焉用彼使臣哉?」瑬曰:「宜急遣一使,圖之於未言之前。
雖或不聽,尙有餘地矣。
」上曰:「冬至不遠,何必別遣使臣?」崔鳴吉曰:「此事係國存亡,當盡在我之道,而待天命也。
」睦長欽曰:「若欲遣使,則稱以陳奏使可也。
」上曰:「若師期在近,則恐緩不及事也。
且皇勑入送一款,群議以爲何如?」鳴吉曰:「隻送兵部咨文可也。
至於遣使事,則李聖求以爲:『必更遣謝恩使』雲。
因此懇請,則必不至生怒。
」上曰:「卿言是也。
」 6月21日 ○戊午,杞平君兪伯曾上疏曰: 臣伏見殿下之志,有始無終。
擧義,非爲富貴也,而君臣上下,唯以富貴爲事;出城,非爲偸生也,而君臣上下,唯以偸生爲幸,莫念出城之意。
若如今日,因循前轍,終未免覆亡,則寧爲城中之魚肉,初何用出城爲哉?臣伏見,今日朝廷,知有權臣,而不知有君父,誰復爲殿下言之?尹昉、金瑬之誤國,臣之正月疏,已陳之矣,正月以後,昉、瑬之罪,臣請條列。
上年秋夏以前,瑬之斥和論議甚峻,至曰:「淸國不當書;信使不可送」,而殿下特下敵若深入,體察難免其罪之敎。
自此以後,附會和議,尹集等之縛送,尹煌等之論罪,瑬實主張。
身都將相,終使君父出城,而未嘗一番引咎。
當初淸人之請出東宮也,瑬卽入對,願爲隨行,及夫東宮之北轅也,敢以老病爲辭。
東宮亦旣北行,則瑬敢以質子慶徵之持母服,懸錄於其名之下。
以此具宏大言曰:「東宮爵位,不及慶徵耶?中殿初朞纔過,慶徵敢以母喪爲解耶?」瑬面頸發赤。
若此等事,出於愚耶?出於縱恣耶?上年龍將之來也,備局敢陳斥和之啓,政院謄之,以爲有旨,傳於撥上,而現露於淸人。
若送斥和人,則廟堂當之可也,年少者何罪?此擧措,至今令人骨寒。
然彼旣求之,猶有可諉者。
還都之後,竄逐尹煌等,誰是迫脅而爲之?趙絅、兪棨,皆得罪大臣之人也。
得罪大臣,而大臣自爲定罪,此前所未聞之事也。
殿下被圍兩月,兩南四方,人煙斷絶,兵禍之慘,開闢以來所未有也。
唯幸兩南深處,獨不被兵,無乃以此爲不深入耶?如以此爲深入,則朝家之法,獨不行於瑬耶?昉則久在相位,越視秦瘠,罪不容誅,而變生之初,旣受廟社之托,其責不旣重乎?慶徵之檢察,出於瑬之自薦,蓋爲一家避亂計也。
當初入江都也,先濟其私家一行,令廟社、嬪宮,留津頭三日不得濟。
內官金仁,不勝其憤,失聲痛哭,嬪亦痛哭。
此人非但殿下之罪人,實是宗社之罪人也。
又以令旗,濟其親切之人,緻令士民,或投水、或被擄,可勝痛哉!其時大臣、原任尹昉、金尙容等,俱在江都。
若以此罪,梟慶徵之首,則張紳何以遁去,江都何以陷沒,金尙容何至於自決乎?兩司承瑬旨,沒其重罪,草草塞責之狀,臣不忍正視也。
津頭之將失守也,急奉廟社,請嬪宮、大君上馬,從後門馳出,則可以乘船,而昉奉頭鼠竄,匿於民家,爲內官所得。
非但廟社主汚衊散失,終乃出入敵陣,此則殿下在山城時也。
若使昉,坐於城下,觀其迫城,則如何如何?昉之罪如此,隻以廟社主散失,至於罷職,嗚呼!公論,何時得見乎?張紳之臨決不服,可於本罪加一等,而使之自盡,自古安有自盡之軍律乎?此乃國家元氣,自盡之漸也。
頃日憲府之答有曰:「莫重之罪,循私停啓,使死者不服。
」殿下旣知張紳之獨死爲冤,而慶徵之不死爲失刑也。
殿下旣已知之,則誰憚而必待兩司之論啓乎?合啓之答,有曰:「元勳獨子,不忍加法。
」此又不以慶徵爲無罪也。
若連啓不已,則恐或蒙允,故卽發停啓之論,瑬之權,重耶?輕耶?廷臣知殿下之淺深,故誤國如金瑬,高拱廟堂,而人不敢言;罪犯如慶徵,知君父之欲殺,而兩司唯以避嫌爲事。
幸於頃日筵中,大司憲尹墀入侍,雖因聖敎嚴峻,更發已絶之論,而其措語之歇後,反有甚於初啓,雖使慶徵之子,爲之伸理,亦何以加之乎?沈諿以假王弟、假大臣之說,訴於淸人,國事終至大誤。
其時可斷其頭,而尙保首領,可勝痛哉! 雲雲,且其末端,有曰: 壬辰之變,異於今日之山城也,而祭享、禦供方物,皆爲停罷,此非今日之所可法乎?禦供則曾已罷之,而竊聞兩南雖不被兵,四度運糧,若經兵火,而貢物三分減一,有若平日遭水旱者之所爲,臣竊悶焉。
伏願殿下,一依壬辰例,盡罷祭享貢物,鹽盆、魚箭,休論諸宮家所屬,盡入於國家,以爲歲幣之資,待五六年稍寬然後,依皇朝之制,卽行大同焉。
今者變起倉卒,多有未及隨駕者,豈皆臨亂遺君之人哉?是故,江都死節之人,皆出於落留之中。
伏願殿下,盡爲收拾焉。
斥和之不知權經,不度事勢,可謂無遠慮矣。
洪翼漢、吳達濟等,不屈而死,大節澟然,可想其爲人矣。
其他諸人,雖不能用其言,豈可摧沮其氣乎?摧沮其氣,尙不可,豈可竄黜其身乎?中朝聞之,則豈不以爲憾;淸人聞之,則豈不以爲笑?伏願殿下,放還焉。
目今節義掃地,名分壞了,是非顚倒,公論閉塞,萬事瓦解,斷無立國之望。
凡所以可言者多矣,第今日所當急務者,信賞必罰是也。
癸亥之初,如斬宮奴、削僞勳等事,皆斷自宸衷,快人耳目。
豈昔日能之,而今日不能乎?臣不忍見主勢孤於上,主威移於下,任他宗社之亡,而袖手旁觀,乃敢極言竭論,唯在殿下,斷與不斷耳。
疏上,上竟留中不下。
6月22日 ○己未,平安監司李??卒。
??居家孝友,莅官淸愼。
及卒,中外莫不歎惜。
○以鹹鏡監司閔聖徽,移拜平安監司。
○備局啓曰:「全羅左水使安夢尹、統營虞候黃瀷,徵兵之後,領舟師趁不回泊,請竝罷職。
兩南舟師到安興,留連觀變,江都陷沒後,始乃行船雲。
令忠淸監司査覈啓聞。
」上從之。
○爲都目政,以金尙爲左承旨,金廵爲右承旨,韓興一爲左副承旨,洪命一爲吏曹正郞,鄭緻和、趙壽益爲吏曹佐郞,權堣爲副修撰,權淰爲獻納,奇晩獻爲持平,徐景雨爲大司成,金振爲奉敎。
6月23日 ○庚申,兩司以兪伯曾之疏,皆引避。
玉堂處置曰:「人臣之罪,固莫大於誤國,而失身之罪,又有重焉。
當此危急存亡之日,必須先正其罪,以爲激勵振作之擧而已。
過半年,曾無一人言者,忠直之論,乃發於居閑之宰臣,今日言責之官,能不愧於心乎?知而不言,不知而不言,俱不可在言地,請大司憲李植、掌令黃?、金汝鈺、持平嚴鼎耉、大司諫李楘、正言崔繼勳、李??、持平奇晩獻,竝命遞差。
」上從之。
○禮曹啓曰:「各陵朔望祭,雖已權減,而其饌品,與壬辰後奉常寺行用祭式不同,則宜隻減藥果四器。
且德興大院君、仁嬪四名日祭,旣加一器,則肅寧殿亦不可不加,故敢稟。
」答曰:「知道。
」 6月24日 ○辛酉,以金壽賢爲大司憲,徐景雨爲大司諫,李後陽、閔光勳爲掌令,尹鳴殷、李烓爲持平,林墰、樸宗阜爲正言,李溟爲鹹鏡道觀察使。
○備局啓曰:「兵部咨文,今當入送,而其中偵詗、宣諭等語,或不無惹緻詰問之端。
大槪所謂宣諭者,備錄前後曲折,而咨會本國,非別爲勑諭也。
彼若有問,以此開陳似當,請密諭于陪從諸臣。
」上從之。
6月25日 ○壬戌,流星出南方,入奎星下,出王良星上,入東方。
6月26日 ○癸亥,命改築三田渡壇所,鋪磚造閣。
以將立碑石,撰述淸人功德故也。
6月27日 ○甲子,以沈悅爲館伴,韓汝溭爲遠接使。
以淸使將來故也。
○上下敎曰:「謝恩方物及備局草記,竝勿出朝報。
」 ○禮曹啓曰:「前頭大祭臨迫,犧牲之數不足。
此由諸道趁不上送之緻,請三南監司推考。
」上從之。
6月28日 ○乙醜,沈霧終日。
○司書李禬、翊衛徐擇履,自瀋陽還。
淸人厭從臣之多,而使之減數故也。
○鹹鏡監司李溟固辭,上怒命罷職,以睦長欽代之。
以鄭太和爲忠淸監司。
6月29日 ○丙寅,右議政崔鳴吉,以謝恩使將赴瀋陽,請對,上召見之。
鳴吉進曰:「徵兵之事,措辭甚難,然當盡心力。
若夫成不成則在彼矣。
」上曰:「彼之待卿,必異他人,卿須善爲之。
且世子、大君,別已累月,非但父子之情切,大祥已迫,宜別製一咨,懇陳出送之意。
」鳴吉對曰:「上敎至當。
此其時矣,但恐彼必不一時出送嬪宮也。
」上曰:「今番咨文,則姑不及嬪宮可也。
」 秋七月 7月1日 ○朔丁卯,大司諫徐景雨啓曰:「目今兩司,因兪伯曾疏,引避遞免,前後相繼。
臣之叨居言地,爲日最久。
不言之失,臣實當之,請命遞斥。
」持平李烓啓曰:「今日兩司,方論元帥以下失律之罪,而臣於罪人李敏求,有師生之道。
誠不以敎育之人,自爲請誅之論。
區區微悃,竊附於子濯孺子之報庾公之斯者,請命遞斥。
」獻納權淰處置曰:「言責之官,果有含默之失,勢難在職。
公議雖嚴,請誅敎育之人,情理當避,請竝遞差。
」從之。
7月2日 ○戊辰,以金壽賢爲都承旨,李景奭爲大司憲,李楘爲大司諫,徐祥履、金汝鈺爲掌令,尹敉、嚴鼎耉爲持平,權淰爲司諫,閔光勳爲執義,金槃爲副提學,尹鳴殷爲獻納。
○重建鍾閣。
7月3日 ○己巳,謝恩使李聖求等,齎淸國答書而還。
○大司憲李景奭、大司諫李楘、掌令徐祥履、金汝鈺、持平嚴鼎耉等啓曰:「臣等曾忝言地,俱有含默之失,重被公議之詆斥,何敢更冒?」司諫權淰處置曰:「授任之日,久近不同,請李楘、金汝鈺、嚴鼎耉出仕,李景奭、徐祥履遞差。
」上從之。
○尙衣院請令該曹,料理物力,速造輿輦,命姑徐。
7月4日 ○庚午,上召見謝恩使李聖求等曰:「彼中氣色如何,待之亦如何?」聖求對曰:「臣等留館四十日,而二十日前,則不得出入,其後始得相接,而未能詳知其事情。
初甚盛氣相對,而終則漸似和平,然四拜之禮,則必使行之矣。
」上曰:「我國使臣之入於中朝也,亦行四拜之禮於禮部乎?」聖求曰:「張禮忠以爲,中朝亦然。
彼輩亦曰:『中朝之禮,我無不知』雲。
」都承旨金壽賢曰:「我國使臣赴京之禮,則肅拜時五拜,禮部則四拜矣。
」上曰:「有叩頭之禮耶?」聖求曰:「三叩頭矣。
」壽賢曰:「中朝則尙書坐而受拜,郞中與使臣抗禮,於書狀則揖而已。
」上曰:「分東西而坐耶?」聖求曰:「初見時則彼輩主壁,而其後則分東西矣。
且東宮體候萬安,是可喜也。
第齎去奏文,終不得呈進,不勝皇恐。
奏文中措語,隻擧分義,不論事勢,實恐彼之發怒,故趑趄而竟不敢耳。
」上曰:「何間西犯雲乎?」聖求曰:「或言七月間動兵,或言今年則休息,而兵機甚密,軍中亦不知雲。
以此推之,雖欲徵兵於我,何暇相通?彼以我國砲手精銳,椵島之役,賴此成功,故方抄被擄者一千六百人,習砲於海州衛雲矣。
」上曰:「吳達濟等事慘矣。
從官輩,無可救之勢耶?」聖求曰:「臣聞諸南以雄,龍將來傳皇帝之命曰:『此二人罪當死,而我欲活之,渠輩必欲死,故殺之』雲。
問答之際,若順其意,則或有生道,而達濟之言曰:『所以忍死者,萬一生還,復見吾君與老母耳。
今若見縶,不如無生』,彼乃發怒。
加以廼者之役,渠等死者,將官三百、甲卒七千人也。
死者之妻子,皆以斥和人爲讐,日夜呼訴,故終不得免雲。
」上曰:「初旣不殺,意其或全,竟不能免,慘矣慘矣。
」聖求曰:「西門外有殺人處,積骨叢中,求屍無路。
隻令其奴,招魂而來矣。
」上曰:「其事可憐,亦可嘉也。
苟從大臣所言,曲意哀乞,則或有生道,而義不降虜,至死不屈,于國有光。
」聖求曰:「尹集則言辭不及吳達濟之明白雲矣。
」上曰:「達濟之言,極嘉極嘉。
死生之際,能不失名節,不亦難乎?」金壽賢曰:「洪翼漢之供辭,極其明正,見之澟然。
」上曰:「予未之見也。
瀋陽亦有此言耶?」蔡??後曰:「臣亦得見,而入瀋後問之則不知矣。
」上曰:「彼國本無捧招之事,所謂供辭,近於虛傳,而文各有體,似出於其人之手耶?」??後曰:「文字則似之,而不知所從來矣。
」壽賢曰:「其奴得其供辭而來雲矣。
」聖求曰:「尹、吳兩人,皆死於國事,矜恤之典,似不可廢。
」上曰:「旣已施行。
且達濟之兄,有參守令望者,予卽差授,俾養其老母矣。
陪從諸臣,皆一時擇遣之人,而今乃縱酒不謹。
卿親承君命,非但不禁,且與之偕飮何也?」蔡??後進曰:「其時酒失,臣獨有之,不勝惶恐。
」上怒甚默然,仍謂承旨曰:「樸??入瀋之後,一不把杯,大小事,身自當之雲。
其忠可嘉,備送毛衣一領,以表予意。
從臣之在彼者,從當治罪,出來者拿鞫定罪。
」遂拿問前司書李禬、前翊衛徐擇履,仍令定配。
又命使臣罷職,書狀官先罷後推。
○日有重暈,暈上有珥。
○兩司論金自點、金慶徵、申景瑗、李敏求等之罪,請依律,答曰:「山城朝暮且陷,而金自點身爲元帥,終不前進。
主辱臣死,義同休戚之言,盡歸虛地,可謂罪重矣。
然靖社之功,非慶徵之比,以功減死,亦或一道也。
金慶徵則更令拿問處置。
」 7月5日 ○辛未,以金榮祖爲大司憲,黃?爲掌令。
7月7日 ○癸酉,兩司合啓曰: 「領議政都體察使金瑬,以一國首相,掌八路戎兵,運籌禦侮,漫不省爲何事。
江都重任,初不愼擇,輕授其子,以緻廟社、嬪宮,一時淪陷,孤城受圍之後,束手無策,屢失機會,終至罔極之地,而尙懷患失之心,仍執將相之權,終不引咎。
國言未已,衆怒如火,請削奪官爵,門外黜送。
領府事尹昉,以元老大臣,受宗社之重寄,當江都陷沒之日,不能以死守之,備禦之事,專付於金慶徵等,及其城陷之後,亦不能保護,以緻神位或有點汚,或至闕失。
且殿下尙在山城,而其前先款于賊陣,則又難免忘君、賣國之罪。
合置重典,而隻罷其職,遽蒙恩敍,而晏然在列,輿情齊憤,愈久愈激。
請削奪官爵,門外黜送。
答曰:」國事至此,任事大臣,難免其責也。
雖然,所論非其實狀,則事體不可。
領相之趁不引退,爲國事也。
豈有患失之心?領府事之親往敵陣,爲宗社也。
豈有忘君、賣國之理哉?勿以情外過當之言,加諸相臣。
「 ○兩司又啓曰:「左議政李聖求,當國家蒼黃之日,以兵曹判書,兼副體察使,終緻國事之如此,與金瑬雖有輕重之分,而不可獨免其罪。
且於贖子之際,至給一千五百金。
自此贖價甚高,使貧殘下民,永絶贖還之望,中外怨詈。
李聖求請罷職。
」答曰:「旣已罷職,更勿煩論。
」 ○憲府啓曰:「同副承旨李廷圭,素無履歷,名稱未著,遽授喉舌重任,物情皆以爲駭,請遞差。
」答曰:「觀其察任與否,而處之未晩,爾等勿拘於履歷。
」 ○左議政崔鳴吉請對,上召見之。
鳴吉曰:「助兵之請,決不可從,而奏文之語,專以義理爲辭,則彼必生怒。
以我國形勢,決難調送之意,懇懇陳請何如?」上曰:「此事必以義理爭之然後,庶幾無憾於心,而有辭於後世也。
今奏文一事,實係國家存亡,卿行若得準請,則其功何可量乎?」鳴吉曰:「聖敎至此,敢不竭其心力?但以臣無狀,恐不能辦得也。
」上曰:「今當蔔相,擇可合人,新蔔以啓。
」鳴吉曰:「臣以爲,張維之外,無其人。
頃日建議起復,衆皆怪之。
國有大事,使得與聞,則其所補益,豈淺淺哉?」上曰:「張維病矣。
舍此則誰可者?」鳴吉曰:「人器雖相當,而物議有不快者。
必名實相孚然後,方可爲親蔔也。
」上曰:「謂誰?」鳴吉曰:「申景禛近之矣。
」上謂鳴吉曰:「人皆以兪伯曾之疏爲直言,然其中亦不無私意。
金自點、金慶徵,罪無異同,而隻言慶徵之罪。
且以尹昉之不斬慶徵爲罪,予竊疑之。
」鳴吉曰:「尹昉亦不能無罪。
上年龍骨大之來也,以先入江都之說,暫陳於榻前,而爲年少輩所沮,終不能力爭,此則罪也。
」上聞金瑬之孫,擄在瀋陽,謂鳴吉曰:「國家雖不得已用法,而勳臣絶嗣,亦可矜愍,卿宜贖還。
」 ○以崔繼勳爲持平,尹毅立爲刑曹判書,李顯英爲吏曹判書。
7月8日 ○甲戌,合啓金瑬、尹昉事,答曰:「諸將逗留,實非體相之罪,敵陣稽首,亦非實狀,勿爲過當之論。
」玉堂請快從公論,答曰:「已諭于兩司,勿爲過當之論。
」 7月9日 ○乙亥,以平安監司閔聖徽兼兩西管餉使,李景曾爲遠接使。
代韓汝溭也。
7月11日 ○丁醜,遣任絖,巡檢三南舟師。
○起復張維爲右議政,李景奭爲副提學,權濤爲應敎,金宗一爲司書。
7月13日 ○己卯,右議政張維上疏,乞終喪制曰: 喪紀,禮法之大防;綱常,宇宙之棟樑。
喪紀一壞則禮法廢,綱常斁,人不爲人,而國家之亂亡,有不足言矣。
親喪奪情,禮經之所未有,後人每以金革不避,爲藉口之資。
所謂金革不避者,指身當金革之人,非謂國有金革,則人皆可以起復也,況於未有金革之時乎?孔子答曾子之問曰:「昔魯公伯禽,有爲爲之也。
今以三年之喪,從其利者,吾不知也。
」聖人之訓,嚴截如此,其可犯乎?臣積惡在身,得罪神理,使八十老母,不得終於正命,而生不得親啓手足,沒不得早收體骸。
世之遭親喪者何限,然其至痛窮毒,孰有如臣者哉?頑命未絶,尙存視息,靦面人世,爲穹壤間一罪人。
且臣遭難家敗,百事瓦裂,尙未得安厝亡親,權埋淺土之中,則與不葬者無異。
以母死未葬之人,當疆域無警之日,無故起復,晏然自處於百僚之右,揆諸人理,此何狀人也?國家自頃年以來,百度皆紊,無一可恃,所未盡壞者,唯喪紀一節耳。
今欲倂此而毀絶之,爲此論者,雖謂之不仁可也。
若其人器不稱,殆有甚焉。
臣庸踈昏拙,百事不能如人,唯以文墨小技,粗得浮名,至於世務實用,專不經心,故從前仕宦,每當事務稍緊,輒爲逡巡退步。
此臣自知之審,不敢強其所不能也。
大臣之任,萬目具瞻,一有疵玷,則人心不服,名器便輕,非細事也。
今臣雖欲忘廉、冒恥,出受恩命,無論有識之非議,卽輿儓走卒,皆將暗指而竊罵之曰:「是夫也,脫衰麻、襲衣冠,揚揚入政事堂,做得何事?」雲爾,則微臣名義,固不足道,獨不爲聖朝之羞辱乎?伏乞聖慈,曲賜矜察,亟許改正,俾臣得終喪制,以全國體,以扶喪紀。
答曰:「所陳情禮,予豈不知哉?但國有大亂,朝乏賢才,爰立作相,及於丁憂,實出於不獲已也。
卿須念予臨亂思良,遇禍用權之意,勉抑至情,速出論道。
」 7月14日 ○庚辰,備局啓曰:「國不可一日無兵,而變定初,各道生民失業,束伍整頓之擧,有所未遑,此則勢固然也。
今者事定,已過半年,農務亦將垂畢,桑土之謀,不可已也,而若過數朔,秋穫旣了之後,則雖欲團束隊伍,避役之民,東西移徙,莫可收拾。
着令該道兵使,各就諸邑,時存束伍之數,更加團束,以爲不虞之備。
」上曰:「今姑依此施行,而元額哨數,俾勿永減。
」 ○以李行遠爲大司諫,趙絅爲司諫,金尙爲左承旨,徐祥履爲掌令,尹敉、尹得說爲持平,許厚爲宗廟令。
厚爲人剛毅,讀古書,不赴擧,人皆多之,而但莅官有嚴酷之稱。
7月15日 ○辛巳,殿講太學儒生。
○戶曹請十結收布。
將以待淸使也。
○戶曹啓曰:「世子蒙塵於異域,日月已久,臣民之痛,曷勝雲喩?膳羞等物,雖自兩西入送,而東界物産,不可全闕,請量宜入送。
且聞彼人之往來館所者不絶,而行中無可贈之物,請送南草三百餘斤。
」上從之。
○晝講《詩傳》。
7月16日 ○壬午,遣暗行禦史成以性、金弘郁、沈東龜、趙壽益于諸道。
○領中樞府事李弘冑再上箚,乞骸骨,上慰諭不許。
7月17日 ○癸未,以趙緯韓爲左副承旨,李禂爲副修撰,權堣爲修撰,沈東龜爲副校理,洪命一爲校理,韓汝溭爲知經筵。
○政院啓曰:「典獄囚徒,至五十餘人之多。
請令從輕重疏決。
」答曰:「速令決放,俾無滯囚之弊。
」 7月18日 ○甲申,遣承旨,敦諭于右議政張維。
○政院啓曰:「頃者成均館摘奸時,以生員金壽弘等闕點事,有推考之命,而儒生推考,素無前例,其於待士之道,或有所欠。
擧措雖微,所係甚重,伏願亟寢成命。
」答曰:「勿推。
」 7月19日 ○乙酉,玉堂以金瑬、尹昉、金自點、申景瑗、李敏求等依律定罪事,又上箚,請快從公論,以肅邦憲,答曰:「旣已酌處,更勿煩瀆。
」 ○右議政張維,於敦諭後,又上疏曰: 伏以,臣至痛在中,五內焦爛。
疏章三上,辭竭意盡,自謂庶可以少回天意,而溫旨旋下,兪音又閟,至有遣近侍敦諭之擧,臣誠惶恐悶迫,罔知置身之所。
仍竊自念,行身無狀,旣爲所誤於朋友;誠意淺薄,又未見憐於君父,俯仰慙痛,寧欲亟就隕滅,而不可得也。
伏讀聖批,有不避金革,先國後私之敎。
聖明所以責臣,固在於此,微臣所聞,與此差異。
臣請冒死而畢其說焉。
夫金革無避之說,旣爲孔子所不取,而劉珙之疏亦曰:「三年通喪,先王因人情而節文之,漢儒乃有金革無避之說,此固爲先王之罪人。
」其掊擊之,可謂至矣。
然前代奪情,皆藉此爲口實,則雖非禮經本意,然若使今日國中,實有金革之警,如壬辰、丁卯時事,則臣亦何辭可辨?今則不然,時勢艱虞則有之矣,金革之事,實未之有,執此爲辭,人誰肯信?先國後私,聖批誠然,蓋謂人臣之義,不先家而後國,先身而後君耳。
至於君親之分,忠孝之道,則自當內親而外君,推孝而爲忠,豈無本末、源流之辨?古之人,權其輕重,去就甚精,有差失,足爲終身之悔累。
昔溫嶠絶裾而赴難,竟樹中興之績;趙苞棄母而擊賊,自盡守土之職。
雖謂之先國後私可也,而皆爲先儒所非,反以徐庶之去君從母,爲得焉,則其義不亦明乎?臣罪通天地,遭罹酷禍,襄事未完,尙在淺土。
古人所雲情事未伸,天地間一罪人者,殆是爲臣發也。
況親喪有制,隻守三年之期,主恩當報,乃是終身之事,較量長短,便有緩急。
臣於此際,貪恩榮、蔑典禮,釋衰、棄杖,出就周行曰:「吾將先國而後私」雲爾,則凡有人心者,皆將謂臣何如哉?禮防一壞,不可復完;名義一隳,不可復立。
終未免爲一箇無狀底人物,而其於國事,了無分寸之效,則寧不爲進退無據之歸乎?南宋人才之盛,誠非今日所可擬,然原劉珙之本心,則隻以喪制爲重,其他非所念也。
設令爾時,果有乏人之歎,其可曰:「我是賢才」,而輕奪親喪乎哉?目今人物眇然,誠如聖明所歎,然所患者,特乏眞才耳。
如臣等輩,何往而不得?顧求之不廣耳。
臣方寸蘊結,不能自回,屢違嚴命,罪合萬死。
倘蒙聖慈,哀憐而開許之,俾不爲喪失心性之人,則生成之恩,隕首難報,如以偃蹇爲罪,譴呵之及,亦所甘心。
情隘辭蹙,不知所裁,惟聖明之矜察焉。
臣無任崩迫戰灼之至,謹昧死以聞。
答曰省疏具悉。
卿之所謂內親外君,推孝爲忠雲者,其言是矣,第用於今日則不可,卿或未之深思也。
卿今出仕,扶顚持危,則卿之父母,必喜悅於冥冥之中,而以爲我有其後。
』此誠一擧足,而君親鹹悅,忠孝兼至,豈不賢且美哉?目今國家,朝夕將亡,比於一時金革,則殆有甚焉。
勉循古人爲國行權,更勿固辭。
「 7月20日 ○丙戌,命索得琉璃甁及杯。
將以遺之淸國故也。
7月21日 ○丁亥,朝講《詩傳》。
講訖,左議政崔鳴吉進曰:「江都、南漢,皆爲保障之地,不若專意一處,以爲陰雨之計。
」特進官李時白進曰:「江都蕩殘無餘。
雖欲收拾,而恐煩淸人之聽聞,專意南漢,以爲姑避之地可也。
朝廷尙不擇一於斯,變出不意,則將何爲哉?」上曰:「各有守者,在盡心如何耳。
江都利於防胡,南漢便於禦倭,軍兵則自可推移用之也。
」時白曰:「留守之設,雖非當今急務,而必有其名號然後,臨急而可無難處之事。
宜稱以留守,委以城中之任。
」上曰:「守城之處,必稱留守然後,可以守城耶?」時白曰:「臣非謂留守之重,而府尹之輕也。
臣徒帶守禦使之名,而事不着實,故欲預先講定諸事耳。
」鳴吉曰:「彼若索觀象監曆書,則何以處之?臣則以爲,以丁醜書之,而不書其年號,則彼必生怒。
以若幹件,書其年號,而送之似當。
但此非誠實,殊可慮也。
」上曰:「商議以處。
」鳴吉曰:「東宮一行及平安等道,則不可不用此件也。
且張維尙不出仕,願聖上更加敦勉。
」遂罷黜。
上召見輪對官。
7月22日 ○戊子,以李命雄爲吏曹參議,權堣爲副校理,徐景雨爲同知經筵。
7月23日 ○己醜,上下敎曰:「走回人執送,事極慘惻。
令陪從宰臣,言于龍、馬兩將,給價買還。
」 ○上下敎曰:「李命雄之除授吏曹參議,殊甚不當,遞差。
」以在瀋時,有縱飮之失故也。
7月24日 ○庚寅,收監、兵使及守令品布。
淸使將至,經費竭乏,故有是擧。
7月25日 ○辛卯,以吳達升爲同副承旨,李??爲正言,洪命一爲吏曹正郞,韓興一爲吏曹參議。
按銓衡,極選也,非戚裡可居;失身,大罪也,在王法當誅。
興一有失身之累,而特以戚裡之故,至授天官之佐貳,豈不異哉? 7月27日 ○癸巳,晝講《詩傳》。
左議政崔鳴吉請對,上召見之曰:「兩西兵營,群議皆欲移設。
黃州則非但形勢難守,且有土疾,似當移設,而至如安州,則吾未知其可移也。
若移入寧邊,則是自毀其藩垣也。
」鳴吉曰:「群議之所以如此者,以世子在彼。
今必去其備守,絶其疑慮然後,鶴駕東還,庶幾有望。
區區之心,隻在此耳。
」上曰:「世子之去留,何係於此?意必有助兵之擧然後,世子可得而還也。
然卿言如此,兵使還其舊鎭可也。
」鳴吉曰:「曆書年號,須用崇德然後,可無後弊。
況旣用於文書,則書於曆書,何妨乎?」上曰:「然矣。
」鳴吉曰:「近日堂上官甚少,承旨皆以在外人差授,曠廢職務,事甚未安,至於六曹參議,亦不能備望。
古者承旨或以守令擬望,且壬辰亂後,有行參議之規,依此擬望何如?」上曰:「依啓。
承旨亦以從二品擬望。
」 7月28日 ○甲午,執義閔光勳啓曰:「臣於變初,以宗廟令,陪廟主入江都。
及敵兵渡江之日,奔告于都提調尹昉曰:」事已急矣。
請奉廟主,乘船出避』雲,則答曰:『今若遽爲此擧,人必搖動』,責臣而退,再三論辨,終始不許。
臣若有臨機達權之智,唯當率僚員,奉廟主,一葦以抗,便是乾淨地,寧有汚衊、遺失,如今日之禍哉?到今追思,慙憤罔極。
噫!言不見施,事有大謬,則死於廟庭,是臣職耳。
適於此時,逢着宋國澤於城內,握手相謂曰:『事已至此,唯有一死。
』國澤謂臣曰:『元孫倉卒出城,而朝臣無衛護者。
吾輩在此,浪死無益』雲。
臣急遽之間,聽得其言,而遂從之,安奉元孫,幸脫虎口,實惟天地祖宗之默佑,而不死其職,幸免刑章。
今當尹昉之論罪,何敢是非於其間?請削臣職。
「憲府處置曰:」列聖神位,汚衊、遺失,則該官之死於廟庭,職耳。
出城門,護元孫,本非其責,不可以此,掩其當伏之辜,而遽授亞長,物情莫不怪訝。
論議之不敢是非,有不足言,請遞差。
「從之。
7月29日 ○乙未,右議政張維又上疏,懇乞終喪,答曰:「予意已諭,卿勿固辭。
」 八月 8月1日 ○朔丙申,以李楘爲行左承旨,崔惠吉爲行右承旨,權濤爲執義,金壽賢爲同知經筵。
○備局啓曰:「臣等伏聞,禮曹以守陵官狀啓,復設長陵朝夕祭雲。
臣等竊以爲不可。
三年內陵所設祭時,蔬菜、柴炭等物,畿甸諸邑,輪回進排,而弊端甚多。
在平時,亦有難堪之歎,況以今日民力,其可強而行之乎?若如魂殿上食之正禮,則雖當闆蕩,固不可廢,此則本有瀆祀之嫌,先儒所譏『迎精而反設祭於墓』者,正指此也。
上敎所謂兩處設祭,亦似不可雲者,雖出於一時除弊,而實合古人制禮本意,眞可謂百代成憲。
陵官率爾狀啓,禮曹遽請施行,俱涉未便。
且宗廟朔望之祭,尙未免權停,今此非禮之祭,豈可旋停而旋設乎?」答曰:「餘日無多,從略設行。
」 8月4日 ○己亥,流星出河皷星下,入牛星上,出大陵星下,入婁星上。
○以兩司前啓金瑬、尹昉削奪官爵,門外黜送事,答曰:「金瑬削奪官爵。
」 ○以韓亨吉爲右承旨,沈大孚爲修撰。
大孚有家行,其兄大復受制悍妻,事母不孝。
大孚處於兩間,事母事兄,不失其道,人以爲難。
8月5日 ○庚子,鹹鏡道文川郡大風大水,人民有渰死者,上命行恤典。
按淸兵由北路而還,所過搶掠,南山之戰,精兵五千,同日魚肉,而不行恤典。
今日之所施爲者,文具而已,豈不惜哉? ○吏曹判書李顯英上疏曰: 臣素無才識,名實俱乏。
過蒙恩私,遍歷華貫,笑罵徒集,涓塵蔑效。
尋常職事,惟恐關曠,矧玆銓衡之任乎?且臣頃屬急難之日,未參羈靮之列,同時被罪之臣,尙在罪籍,而獨先收敍,復齒朝列,臣何敢強顔班行,自同平人,進退他人乎?乞賜遞免。
答曰:「省疏具悉。
卿實合此任,且無所失,宜勿控辭,速出行公。
」 ○左議政崔鳴吉上箚曰: 「臣聞事有輕重,道有經權,非可以一槪論也。
竊見往史,當國大臣起復視事者,比比有之。
如房玄齡、張九齡,當貞觀、開元太平之日,被君上敦勉,皆不得守制,而後世稱爲賢相。
獨宋之富弼,力辭起復,而亦因韓琦之一言。
若使當日時勢,有如今日之艱危,則韓琦之言,必不發,而富弼之辭,亦不至再矣。
宣廟甲午年間,賊退已三年,南邊雖有餘寇,旣得天兵之助,恢復之勢,十八九成,實非今日朝夕將亡之比,而故相臣李德馨,起復爲兵曹判書,累箚之後,終不敢辭。
及至昏朝,樸承宗亦起復拜相,而苦辭不出,帶職在家,以過三年。
至於今日,承宗不得孝子之名,而德馨獨爲中興賢相。
今日僚相之自處,當如何取舍而可哉?臣前見張維疏本,每以國無金革爲諉,此甚不思之言。
春宮北質,萬姓瘡痍,難言之禍,迫在目前,其爲金革,孰甚於此?君親恩義,有時相奪,家國存亡,歸於一緻。
如使國亡家破,忠孝兩失,則僚相恐無以自解於後世。
答曰:」箚辭甚當。
予當留念焉。
「 8月7日 ○壬寅,備局啓曰:「牛疫之患,八路同然,明年農事,殊極可慮。
聞濟州牛畜最繁,而其價甚輕雲。
宜令本道監司,詳問公私牛畜之數及價直多少,而輸緻之策,亦思方便以啓似當。
」答曰:「依啓。
姑俟牛疫之寢息。
」 8月8日 ○癸卯,流星出室星下,入南方。
○上復遣承旨,敦諭右議政張維。
○備局啓曰:「出身金溭等,今將赴戍,而言于本司曰:『西虞旣弛,戍邊無益。
願將留資,以爲賑救西民之地』雲。
新出身赴防,乃是不易之定規,而目今西路形勢,萬分難支。
許令納布,以爲淸北夫馬之價,則爲益不少。
令該曹破格施行似當。
」上不許。
○以辛啓榮爲左副承旨,權淰爲執義,沈大孚爲校理,林墰爲修撰。
8月9日 ○甲辰,賑恤廳啓曰:「畿甸各邑,秋麰絶種,正當秋耕,無以播種。
以本廳所儲五百石,分送諸邑爲當。
」上從之。
○備局啓曰:「曆書規式,今當改印,而臣等更思之,則東萊等邑,獨用前式,非但事體未妥,閭閻之私印,商賈之齎往者,勢難禁斷,彼此異式,必緻疑訝。
臣等之意,國用及兩界、黃海道頒送者,則皆用新式,下四道及倭館所送者,則仍用舊式似當。
」答曰:「京畿亦以新式頒送。
」 8月10日 ○乙巳,持平尹得說啓曰:「昨日同僚,以姜碩期、呂爾徵、韓興一等,俱有偸生之失,將欲論啓,臣以爲:『姜碩期之奉還嬪宮也,事勢容有不得不爾者,未可輕論。
』以此論難,而不能終守己見,臣之隨人俯仰之失,著矣。
請命遞斥臣職。
」執義權淰啓曰:「同僚有以姜碩期等,俱以戚畹,連秉銓衡,又有江都失身之罪,不可不論,爲言者,臣答曰:『江都失身之罪,莫尹昉若也,而今乃停啓,則如姜碩期,本無身詣敵營之事,不可輕論』,再三論難,而不能終守己見,至於搆草,臣之罷軟甚矣。
請命遞斥。
」掌令徐祥履亦以此引避。
掌令黃?啓曰:「戚畹之臣,雖有才望,而不授以權衡之任者,其意有在。
況負犯非細,而公議至嚴乎?近來姜碩期、呂爾徵、韓興一等,相繼秉銓,非美事也。
曾於江都之變,俱有偸生之累,而喪其廉隅,公然冒據,尤不可不論,遂竝以罷職不敍論斷,而搆草之後,尹得說曰:『姜知事不當論。
』俄而曰:『姜知事不當論。
』得說俯仰之態,臣不忍正視,仍曰:『此輩尙保職名者,無他,戚裡勢重故也。
』得說無以相難,不料一夜之間,學得營救語,退有後言也。
然亦莫非愚臣妄論之罪,請命遞斥。
」玉堂處置以爲:「戚畹秉銓,旣非美事,而敵陣被俘,均有重犯。
臺議之發,亦雲晩矣。
席上論難,終至歸一,而退有後言,俱甚無據。
新啓之發,風采可想,而重論之停,旣無異同,則取舍之間,未免顚倒,請竝遞差。
」從之。
8月12日 ○丁未,慶尙道永川郡地震。
○大司憲金榮祖上疏曰: 人心者,國家之元氣也。
人心一失,難可復合。
國家反正之初,人心欣悅,拭目改化,而不幸軍國多事,賦役煩重,而人心離矣。
逆節累起,宗室莫保,而人心駭矣;朝著攜貳,用舍不公,而人心散矣。
甚至諸功臣攘奪,各衙門興販,罔民細利,利歸私室,怨萃公家,而殿下猶不覺悟。
貪官、酷吏之剝割聚斂者,謂之能辦事;闒茸、逢迎之幹進無恥者,謂之有才局。
由是,慈祥愷悌之士,望風而去;直言忠戇之臣,奉身而退。
十數年之間,治象日卑,民怨日興,以至甲子、丁卯及今日之禍,悉皆根柢於此,豈不大可痛哉?近日竊聞道塗之言,朝廷以士夫之退居山野者,謂之恥事汚君;儒生之不肯赴擧者,謂之恥入小朝。
興訛造謗,罔有紀極,皆疑網打之變,不朝則夕。
嗚呼!此昏朝所嘗厭聞者也。
豈意聖明在上,而復有此說乎?堯、舜之世,尙有洗耳之士;光武之興,亦有釣澤之人。
當此叔季,不仕何病?況今之士夫,或有不容於朝,或身有疾病,或元不收用之流,無所於歸,姑爲就食於避亂之地,何負於朝廷哉?矧彼士子之心,未設科之前,何以知其向背,而懸定若此?實是過慮。
臣固知斯言之虛妄,而亦可見國家失人心之緻也。
賞罰者,所以勸懲之具也。
賞罰不明,則人心不服,人心不服,則紀綱不立。
其在平日猶然,況於危亡之時乎?竊觀近日,功罪分於親踈,賞罰由於愛憎,罪之輕且小者,則必擬深文;重且大者,則必傅輕典。
當國誤事,終貽主辱之首相,豈無其罪?擁兵深入,敵退乃出之元帥,反免軍律,則人心之憤,公論之激,無足怪也。
親奉國書,任意齎還之使臣,求之古今,未聞其人。
況今日之憂,莫大於請兵一事。
以義理言之,則倫紀所關;以事勢言之,則存亡所繫。
李聖求身爲大臣,若使憂國,如憂其家,則必不肯用彼言,而伈伈空還。
彼李廓、羅德憲之輩,豈不傍觀而竊笑乎?遠方軍卒,得聞此言,皆曰:「徵發之擧,不出秋冬」,擧懷離散之心,疑懼莫定,日後之患,寧不寒心?敵愾死節之臣,高風峻節,彪炳耳目,而朝家褒奬之典,不甚優異,緻祭一事,所費幾何,而幷皆闕焉。
賞罰之乖舛如此,將何以勸懲,而善後哉?伏願殿下,絶偏係之私情,而廓揮乾斷,軫衆怒之難犯,而快伸公論,收人心於渙散,振紀綱於淩遲,則國事庶幾可爲,而臣亦瞑目就木矣。
疏入不報。
8月13日 ○戊申,以李楘爲大司憲,李景曾爲大司諫,權濤爲執義,李尙馨、奇晩獻爲持平,尹坵爲獻納,李烓、李必行爲掌令。
○丁憂臣張維上疏曰: 昨承疏答之下,辭旨藐然,奉讀思繹,中情焦灼,繼而有承旨敦諭之擧。
夫近侍臨諭,異數也。
一遣再遣,猶非臣下所敢承當,況至三至四者乎?君父之眷遇,若是其隆重,而冥迷之性,不能自回,屢拒恩命,欲遂匹夫之志,如臣罪戾,萬殞猶輕。
伏覩批旨,特擧左相箚中語,以爲責勵微臣之地,聖意深切,夫豈偶然?然臣聞天下之事,各有是非兩端,人之所見,亦自不同。
若隻聽一邊說話,則無以盡事理之實。
使斯言也而出於他人,猶之可也,左相之言,安得不然?噫!使臣之去就,果繫國家存亡,出則國必安,不出則國必危,則左相之言,誠是矣,喪制有不足恤,疾病有不暇言。
臣之前疏所雲,雖倒行逆施,有不敢辭者,其意亦猶是也。
今則不然,臣之駑劣無似,不但自知甚明,歷試不效之狀,已著於往日,擧世之所共知也。
況今其職愈大,其任愈難。
加以慘切之痛,迫其中;沈痼之疾,纏其身。
如是而強使之出,則不過作一隨行逐隊,伴食中書,孤恩僨事,望實俱喪之人而止耳。
至於忘親、犯禮,忍心、害理之罪,又有不可言者,則所謂忠孝兩失,無以自解於後世者,將不在彼,而在此矣,此臣之所大懼也。
同舟而遇風波,舟中之人,禍福是同,其誰不肯盡力?然若使不解操舟者,強進而執柁,以充長年三老之任,而不許辭避,則覆舟之禍,必出於其手。
爲其人者,其將辭而不爲,以屬能者爲之乎?抑將諉以事急,而冒受不辭,以取覆舟之罪乎?臣之今日之事,正類於此。
左相之當初建白,業已鑄錯矣,到今猶欲迫之使出,必成其志,殆近於好勝遂非者然,此臣之所未解者也。
臣之危苦痛迫之情,曾已瀉盡,無復餘蘊,今不敢更擧,隻就聖敎所及,而略自陳辨。
然其決無可出之理,有不待多言者矣。
人臣十疏控辭,冒瀆已極。
惟當退守丘墓,塞竇屛迹,以俟朝廷處分而已。
伏乞天地父母,哀憐垂察,如以爲可,則亟賜允許;以爲不可,則早降威譴,毌徒以曠日持久,爲虛拘之計,公私幸甚。
答曰:「卿以能文好辯,是己、非人,如予文短語拙者,其何以據理開導,以感其固執之意哉?雖然以此愧赧,囁嚅度日,亦甚不可,故敢以淺陋之見,爲卿陳之,卿毌咎焉。
凡人厥父母將死,則必奔走竭力。
其病熱則求冷物以救之,其病冷則得溫藥以解之。
豈有我不知醫術雲,而束手傍觀哉?且國事危急,則君臣義重,父子恩輕。
卿勿以予言爲無識而忽之,更加三思。
」 8月14日 ○己酉,時,六卿以質子之故,相繼圖遞。
上問質子入送之期于廟堂,廟堂不以實對,人皆憤之。
○左議政崔鳴吉啓曰:「卽因藥房啓辭,有謁聖退行之命,而聖體猶未快差,該曹擇日,必在十日之後,遠方擧子之留滯,亦甚可慮。
竊念丙子式年,旣已停罷,文官參上參下,俱有乏才之歎。
今因謁聖之擧,頗加廣取,則必有益於朝家,而燭刻取人,常患怱遽,有才者不獲自盡,無才者易於倖參。
若別設庭試,與山城科擧,一時唱榜,則旣無冒寒擧動之憂,且無士子久滯之患矣。
」上從之。
8月15日 ○庚戌,禮曹啓曰:「仁烈王後再期將迫,而王世子不幸遠在西土,不得除服於廟庭,則似當有望哭除服之事。
請講定儀註,前期入送。
」上從之。
○左議政崔鳴吉啓曰:「江都數臣,遭遇逆境,不免人言,然其周旋保護之功,亦不爲少,而尹昉業蒙罷職之罰,姜碩期尤無徑死之理。
近日三司之論,臣竊以爲太過,而昨見除目,亦涉未安。
其祖方被物論,其孫豈合遽擬諫職?該曹政體,不當如是。
堂上、郞廳推考,尹坵今姑改差,以待公議,似爲得體。
三司諸臣,亦宜務存平恕,無爲過激之論,以息鬧端,方合今日鎭靜之道。
」上從之。
8月16日 ○辛亥,憲府啓曰:「廟社、嬪宮之先詣江都也,京畿監司呂爾徵、吏曹參議韓興一,以禮官、承旨,陪從以入,事去之後,義不能死,先往陣前,迎敵入城。
和者,國君之事也。
爲人臣者,無君父之命,而出應和約,雖不可遽謂之降,其臣節則已虧矣。
大閑有截,公論至嚴,請竝削奪官爵。
」答曰:「呂爾徵等,謂之無才則可也,謂之虧節則不可。
更加商量,勿復煩論。
」其後憲府論之不已,乃命罷職。
8月17日 ○壬子,以金坽爲司諫,林得悅爲獻納,金壽賢爲大司憲,趙重呂爲正言。
8月18日 ○癸醜,行文科庭試,取曺漢英等十一人。
8月19日 ○甲寅,北靑判官李起浡、楊州牧使鄭之羽,皆稱病不赴,備局啓請論罪。
8月20日 ○乙卯,流星出鉤陳星下,入北方天際。
○全羅道茂長縣雨雹。
○備局啓曰:「時任六卿中,韓汝溭無子,不得送質。
約條中有無子則送弟等語。
請以其弟遣之。
」上從之。
8月23日 ○戊午,執義權濤移拜舍人,權淰爲執義,辛啓榮爲行左副承旨,尹履之爲京畿監司,申景柳爲忠淸兵使。
○遣近臣,賜祭于險川、雙嶺戰亡之人。
○上下敎曰:「去夜砲聲,自遠而近。
政院及兵曹、都摠府,趁不啓知,下問之後,亦不來待於差備門外,事甚駭愕。
當該堂上竝推考。
」時,民間訛言「有伐木鬼聲,在叢薄間,自遠而至。
」轉相疑惑,是夜都城驚擾,家家放砲,擊金以辟之。
或疑其有他變,朝臣會于闕下,亦有聚兵之擧,至曉始定。
8月24日 ○己未,上命以管餉使財貨,贖還守堞將士之父母妻子。
○庭試山城扈從人,取鄭知和等九人。
8月26日 ○辛酉,以金弘郁爲持平,李烓爲正言,趙重呂爲修撰,金慶餘爲執義,李弘望爲同副承旨。
8月27日 ○壬戌,大雷電。
○是時,兩司以金自點、申景瑗、李敏求等依律定罪,尹昉門外黜送事,論之逾月,答曰:「沈誢死節,故旌表其門,尹昉處事未盡,故已卽施罰,何如是堅執?予未曉其意也。
」 8月28日 ○癸亥,以林墰爲掌令,權淰爲修撰。
○命加題主官申翊聖、李景憲、曺文秀等一資,賜李行遠、洪憲等熟馬一匹、黃?兒馬一匹。
8月29日 ○甲子,大臣、六卿啓曰:「自上年春,朔膳特減之後,外間皆言,禦膳太減之未安。
取考司饔院禦供物目,則各司封進乾魚、蔬菜之外,隻京營所納生雉二首、生鮮三尾而已。
竊念祖宗朝設立朔膳之意,蓋以時節、水土之宜,所産各異,而在於本土則爲賤産,緻之京中則爲珍味。
外任之官,各以其地之産,仰表芹曝之情者,出於臣子情禮之當然,而不容已故也。
今雖不能悉復前規,而姑限事定間,使之從略封進,以助禦廚。
至於世子,遠在異域,東南節産,一不得送,亦不可不封進。
」答曰:「因予德薄,民曹大禍。
言念死傷、俘擄,食不下咽。
安忍爲予口腹,侵及餘民哉?」大臣等以此三啓,答曰:「卿等之請至此,新産之物,一番封進。
」 ○左議政崔鳴吉請對,召見之曰:「予近有微恙,久不見臣僚。
今日如有可言之事,可盡言之。
近來天災時變,疊見層出,前頭不知有何事也。
」鳴吉對曰:「牛疫之災甚酷,天意似欲殄絶民命也。
頃日夜驚,襲謬傳訛,京外震動,此非鬼變,乃人變也。
星宿、草木之變,不可勝紀,此則不容人力於其間,宜克修人事以待之也。
」上曰:「助兵事,思之氣短。
彼雖生怒,何忍爲之?」鳴吉曰:「調兵犯上國,背理逆天。
如是而豈能無事哉?但聞西路民情,自奏文一去之後,土崩瓦解,莫可收拾雲。
」承旨許啓曰:「外議亦以先發生事爲慮矣。
」鳴吉曰:「臣若入往,則彼國之所以待之者,必異於他人。
欲圖世子之回轅,第撰奏文以去何如?」上曰:「恐彼厭之也。
」鳴吉曰:「欲以上候之未寧,懇請矣。
」上曰:「以中殿再朞言之,似可矣。
」鳴吉曰:「兩西潰軍收布,外議皆以爲不可矣。
」上曰:「然。
但法令之頻數變改,有同兒戲,奈何?」鳴吉曰:「彼若復言向化事,何以答之?」上曰:「向化之人,久居我國,生子生女,而兩國旣爲一家,在此在彼,有何間焉?以此意言之,亦可矣。
」 8月30日 ○乙醜,平安道義州府雨雹,大者如鳥卵,傷人甚多。
○備局啓曰:「漢人刷還之言,出於當初約條,而事涉重難,不敢輕請。
今聞龍將以此屢言于世子,其勢恐難防塞。
江原、京畿、黃海、平安四道漢人之落留者,令本道監司,刷出堅囚,以待處置爲當。
」上從之。
九月 9月1日 ○朔丙寅,以辛啓榮爲江都留守。
○右議政張維,固辭起復,不許。
維遂徑往安山墓下,上復遣承旨敦諭。
○上下敎曰:「百官給料之擧,別無大段省費者,而多有下吏奸濫之事雲。
今後量宜頒祿。
」戶曹回啓曰:「給料之省於給祿,固不爲少,而今有量宜頒祿之敎。
若於每品祿數,量宜差減,較之於給料之數,而無所加焉,則可以省費,受授之際,亦無奸濫之弊。
請自十月等,頒祿。
」從之。
9月2日 ○丁卯,上親祭于南別殿。
○領中樞府事李弘冑乞緻仕,上不許。
9月3日 ○戊辰,兩司以金自點、申景瑗、李敏求等依律定罪,尹昉門外黜送事連啓,答曰:「不允。
尹昉罷職。
」 ○憲府啓曰:「都城是何等地,而頃於中夜驚動,有若變起者然。
人心至此,誠可寒心。
火光砲聲,震動一城,而各處守直之人,旣不能禁抑,又不卽奔告於闕下。
漢城府當該堂上及左右捕盜大將,竝命推考,其日入直漢城府郞廳及巡將、監軍,竝罷職。
近日牛疫稍息。
若及今嚴禁,則有孶息之望。
今後申明法禁,斷以流配之律。
」上從之。
○以李弘冑爲領議政,沈東龜爲掌令,金廵爲左副承旨,金槃爲副提學。
○憲府以呂爾徵、韓興一等削奪官爵事,連啓,答曰:「罷職。
」 9月4日 ○己巳,備局啓曰:「刑曹判書尹毅立,病勢危重,少無出仕之勢,而徒以質子之故,心有所未安,欲待其發行後乞遞雲。
在人臣道理,固當如是,於國家事體,殊涉未安,請改差。
」上從之。
9月5日 ○庚午,賜金時讓廐馬。
時讓陳疏以辭,答曰:「目今國事,日漸艱危,故無恙者,亦皆托病在外,爲保身之計,而卿則不然,有病而不言,旣往而復來,終始眷戀,不忍棄予,卿可謂歲寒松栢,疾風勁草。
若非嚴霜大風,則孰知不枯、不偃哉?今此給馬,出於褒善,卿其勿辭。
」 9月6日 ○辛未,憲府以呂爾徵、韓興一削奪官爵事,連啓,答曰:「此人雖似無才,其保護之功頗重,勿爲深治可也。
」 ○領議政李弘冑,乞緻仕,上不許。
○晝講《詩傳》。
講訖,知經筵韓汝溭曰:「左議政崔鳴吉,方詣賓廳,俟講畢,欲登對矣。
」上曰:「使之入來。
」鳴吉進曰:「李弘冑復入首揆,頗慰人望,而張維則往先壟之下,病勢漸重雲,不幸甚矣。
」上曰:「張維之固執,似乎太過矣。
」鳴吉曰:「維之爲人,臣之所深知,而實不料執滯之至此也。
」上曰:「金時讓有可用之才。
今者上來,又極可嘉,而不幸有疾,良可惜也。
」鳴吉曰:今日之憂,乏人爲最。
「上曰:」才不借於異代。
年少中,豈無擢用之人乎?「鳴吉曰:」年少之人,雖有可用者,恐不如老成人矣。
人器各異,當取其所長而用之。
且必試可然後,方可次第而登庸。
臣意以爲,先試於方伯,而陞授六卿,似當矣。
「上日:」卿言是矣。
「鳴吉曰:」勳臣零落殆盡,國無所倚仗。
沈器遠雖被罪,而其罪頗輕,宜召置洛下。
臣自叨台司,益知才智淺薄,不敢當重任,欲得卿佐之才,共濟國事耳。
且政府之摠察各司,乃是故事,而中廢已久,臣實駑劣,不敢復古矣。
「上曰:」各司勤慢,例報政府,近無此事乎?「鳴吉曰:」各司尙不能備員,誠可寒心。
「上曰:」該司不須言,三司亦無備員之時,世道可歎。
銓曹亦必以在外者擬望,未知其意也。
「鳴吉曰:」人臣事君,當以節義爲重。
當此危急之日,棄君而去,未知其義也。
「上曰:」今日國事之至此者,皆由是非之不明也。
平日官榮祿厚,未聞有去者,及至危亡,爭先棄予,孰謂東方爲禮義之國乎?金尙憲平日有國亂同死之言,予亦以爲然。
及至今日,乃先棄予,爲年少無識者之倡,予甚惜之。
「鳴吉曰:」有識之人,皆知尙憲處心,而年少輩,多有慕效者矣。
「上曰:」其欺君甚矣。
「鳴吉曰:」當其自縊,其子在傍。
若是而能死者,有之乎「上曰:」尙憲之事,未滿一哂,而無識之輩,猶以爲人所難及,欺世盜名,可謂易矣。
至於扈從加資,亦不承受,予甚無顔。
「鳴吉曰:」其君入虎穴,而其臣從北門而去,古今天下,寧有此道理乎?「又曰:」尙憲以詐死,而欲得美名,人間安有楊州鶴乎?臣無一毫私意,而隻欲明是非於國內耳。
或有爲尙憲地者,又引文山?子之說,尤可笑也。
「 9月7日 ○壬申,雷。
○備局啓曰:「鐵串僉使金得男,募率精兵,自願出戰,逢敵騎於富平,鏖殺頗衆,遂死於鋒鏑之下。
其慷慨赴難,竟死國事之志,誠極可尙,合有褒賞之典。
」從之。
9月8日 ○癸酉,流星出婁星下,入東方天際。
夜有電光。
○領議政李弘冑上箚乞免,上不許。
9月9日 ○甲戌,夜有電光。
火星入太微西垣內。
○以金尙爲右承旨,兪?爲正言。
○戶曹啓曰:「頃者以自十月頒祿之意,回啓稟定,而當此闆蕩之中,又値勑使之行,頒祿之擧,似難容易復設。
待勑使回還後,更議處之。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