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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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于該曹,是以父母爲可追尊也;其後,依該曹之議施行者,是以父母不可追尊也;終不允兩司削黜之論者,是以父母或可追尊也。

    以父生我、育我,昊天罔極之恩,今日則謂可以尊之也,明日則謂不可以尊之也,又明日則謂或可以尊之也。

    爲人子愛親之道,固不當如是也;爲人君臨下之道,亦不宜如是也。

    殿下於人倫之大節,猶且如此,況於庶政乎?是非之混施,莫此時甚也。

    以此而欲望其保存國家乎?夫古之聖人,如禹、湯、武王,及卽大位,追尊鯀、冥、文王。

    蓋以爲君,不可以一刻,置父母於臣子之列,此所以明我父母之人倫也。

    今殿下則不然,以在我父母之倫,今日幾乎明矣,明日又昧之,又明日或明之,明之、昧之不定,將泯泯而無餘矣,臣竊爲殿下痛惜之。

    臣反覆思惟,始知聖心之所在也。

    夫謬議之膠固,蓋始於世所推重之人,而大臣、臺閣靡然和唱,故殿下亦僶勉而強從之,至於臣等所論,皆出於世所輕易之人,而如臣者,世之尤賤惡者,故雖籲呼不己,殿下則然疑,而違棄焉。

    是殿下待父母之心,在於論議人之輕重,而不由於天賦之誠孝也。

    嗚呼!以殿下出天之誠孝,豈昧昧之如是乎?蓋由於感發之不深,而剛斷之不足故也。

    殿下始撫寶位,悶宗統之絶,不忍以祖爲禰。

    試入太廟,而悚考妣之闕,不忍廢昭穆之次,始詣私室,而慟父母之處卑,不忍置人臣之列。

    激天賦誠孝之心,斥人訛謬誤之言,則感發之自深,而剛斷之自足,孰敢有所沮格也?伏願殿下,考前後兩司之啓辭,亟施竄黜之典。

     〈史臣曰:「先儒雲:『爲其所當爲而已。

    』事親之道,上自君上下至大夫士,莫不各有當然之禮,不可以一毫有所加損也。

    大院君之追崇,其是非當否,參之以古禮,廟議已定,而彼許??一幺麿無識底人,乃敢抗疏,竊間聖孝,嗚呼!??也知禮,孰不知禮?雖謂之怪慝,不爲過矣。

    」〉 8月7日 ○己未,上晝講《書傳》于資政殿。

    上詢以袁軍門事,同經筵洪瑞鳳曰:「袁軍門咨揭,廟堂當商量處之。

    所謂咨文者,乃公家文書,揭帖則私簡也。

    大衙門送之以咨,而我以揭答,臣不敢知,於體面何如也。

    」上曰:「彼咨文末端,有爾國王之語乎?」特進官南以恭曰:「然。

    」上曰:「然則非咨於我,乃廟堂之通書,何必答之以咨乎?」以恭曰:「大臣所見亦然矣。

    其文曰:『右咨高麗國』而無王字,似不專咨於上。

    然瑞鳳之言,亦有所見大臣之意,欲送咨,而以措語爲難耳。

    臣意則唐人散在我國者多,以刷送之意,爲咨何如?」上曰:「今無唐卒一人之刷,而托以虛辭,無乃近於少誠信乎?別咨則令廟堂議處。

    」以恭曰:「李貴欲遣大臣、重臣,廟堂則以爲不可。

    」上曰:「何必遣重臣也?設遣重臣,師期何以預知?」以恭曰:「探知彼情,不在官之高下矣。

    且兩西唐人甚多,差官未還之前,速令聚集,因將此意,稱以別咨,則事甚便好矣。

    」上曰:「若然則移咨不爲無據矣。

    」瑞鳳曰:「羅萬甲浮浪不能擇言。

    相臣之建白,恐有不靖之端,隻欲補外鎭之。

    至於竄黜,豈相臣意乎?至如張維之左遷,人心益鬱。

    萬甲之過擧,維亦知之,而隻憂朝廷擧措太過耳。

    」上曰:「維卽吏判金尙容之壻也。

    其箚中有曰:『臣,銓長一家人也。

    倘有某事,則豈不相知?』雲。

    萬甲動搖銓長之言,有若不相知,何也?近觀朝議,君上所非之人,則群下必是之,從上之意者,指爲非人。

    君上苟無大過,則從之亦可矣。

    」瑞鳳曰:「君上有美事,將順之不暇,誰敢違?若有過擧,則爭之可矣。

    」上曰:「萬甲顯有朋比之迹。

    金瑬欲革其習,豈可非之?頃日筵中或言:『萬甲雖被十黜,不易其心』,予所未曉也。

    」 8月8日 ○庚申,上禦崇政門,試宗室及文武官武才。

    耦進射畢,砲手分隊,先用劍、次防牌、次偃月刀、次拳法,各以其才。

    居首宗室龜興都正睒、文臣柳汝恒、武臣樸深,竝命加資,其餘賞賜有差。

     ○陳副揔告示島中,刷送我國人之潛投諸島者。

     ○徐副揔因我國通官,備陳毛文龍參將曲承恩,貽弊我國之狀,告陳、劉兩將,使正其罪。

     ○袁經略移咨曰: 兵部咨:「奉聖諭:『朕以東事,付督師袁崇煥,固圉恢疆,控禦掎角,一切閫外軍機,聽以便宜從事。

    島帥毛文龍,懸軍海上,開鎭有年,動以牽制爲名,案驗,全無事實。

    勦降獻捷,欺誑朝廷,器甲、芻糧,蠧耗軍國。

    屢捧移鎭明旨,肆慢因聞。

    奏進招降僞書,辭旨驕悖,而且剛愎自用,膽勢滋長,彈劾炰烋,節制不受。

    近乃部署夷、漢多兵,汎舟進登,聲言索餉,雄行跋扈,顯著逆形。

    崇煥目擊危機,躬親正法,據奏責數十二罪狀,死當厥辜。

    大將重辟先聞,自是行軍紀律,此則決策弭變,機事猝圖。

    原不中制,具疏待罪,已奉明綸,仍着安心任事,一切善後事宜,委任道將料理。

    仍先大書榜示,曉諭東江各島。

    元惡旣正典刑,逆節尙未及發,姑從寬議,家屬子弟,在島、在籍,悉放,寧家冒姓,査照歸宗,倂親暱用事諸人,鹹從赦宥。

    將領量才授任,洗滌維新;軍士淸伍,給糧勿緻飢困;久囚勞苦,願除名者聽;遼民丁壯,收伍給糧;老弱西歸,量資濟渡。

    朝鮮聲援相聯,亦與移諭,其餘部署兵將,區畫營伍,未畫事務,悉聽督師,相機措置。

    向聞文龍,行賂廣交,中外呼應,傳布流言,疑惑人心。

    乃今事跡章明,疑機可釋。

    除在京潛黨,敺遣緝拿外,軍中、島中,嚴加禁戢,一體申明。

    該部便馬上差官,傳與督師、道將等官,通知告諭。

    』欽此欽遵外,幷移文朝鮮國,一體欽遵施行。

    」 8月9日 ○辛酉,流星出璧星下,入巽方。

     ○憲府啓曰:「陽陵君許??,前後投疏,妄論禮制。

    擧國之人,莫不深惡其所爲,而其時兩司之交章請罪者,不過斥其妄論而已。

    今者臺墨未乾,復此揶揄。

    縱恣之狀,已極痛惋,而臣等取見元疏,則滿紙張皇,無非詬辱君父,脅制朝廷之語,臣子所不忍正視也。

    爲人臣者,負此悖慢之罪,施以禦魅之典,亦雲末減,請命遠竄。

    」諫院亦啓之,上竟不聽。

     ○濟州漂流唐人十名到京。

    上命禮賓寺,豐其饋餉,遂差人押赴中朝。

    唐人黃汝誠等言:「載米布等物,前往椵島,自黃河小口出,至小海洋中,狂風夜作,迷失海道。

    漂到一處,登岸汲水,詢知貴國旌義地方。

    下陸之際,狂風又作,本船漂去,不知何向」雲。

     ○秋信使樸蘭英,回自虜中。

    胡差阿之好、仲男,從胡九名偕來。

    徐副揔欲斬偕來胡差,陳、劉兩將曰:「胡差殺之無益,而麗人相雜,不無玉石俱焚之禍」,力救乃止。

    島中老弱,幾盡載入登州。

     8月10日 ○壬戌,摠戎使李曙,出巡京畿點兵。

     8月12日 ○甲子,江原道三陟、蔚珎、杆城、高城等邑大風雨,禾穀漂沒。

     8月13日 ○乙醜,流星出奎星下,入壁星下。

     ○有盜入龍仁縣忠義李舜家,稱以金吾捕逆,械舜及妻二女驅去,掠取家資。

    舜及妻則棄之中路,載其二女而行,匿於廣州私奴甲生家。

    舜跟尋捕告,捕盜廳杖殺之。

     ○濟州居民流移陸邑,三邑軍額減縮。

    備局請嚴禁島民之出入,上從之。

     8月16日 ○戊辰,上將行親祭於私廟,下敎曰:「時祭不可獨行於一室,依上年附廟祭例行之。

    」禮曹啓曰:「上年附廟祭時,以不可幷祭於仁嬪之意爲啓,而有一依《五禮儀》爲之之敎,故付標以入,而其時臺諫,以不爲申稟,使殿下卒行無據之禮爲非。

    此雖專爲親祭未安之意,而且考乙醜年親祭《儀註》,亦無竝祭仁嬪之文。

    祭禮極重,請議大臣。

    」行判中樞府事尹昉、領相吳允謙、左相金瑬、右相李廷龜等以爲:「禮,時享則奉祀之人當爲主獻。

    殿下之行時祀於私廟,恐不合宜。

    霜露旣降,聖情怵惕,特爲別祭,以展追慕,是則以義起者也。

    仁嬪同在一廟,稱以別祭,而幷行奠禮,亦或一道也。

    謂之時祭,則於私廟,猶不可主獻。

    況於仁嬪乎?」禮曹又啓曰:「時祭、別祭,其名雖殊,追慕展誠,少無間隔。

    《儀註》中以別祭付標,仁嬪前竝行奠禮爲當。

    」上允之。

     8月17日 ○己巳,令禮曹印《小學》、《五倫歌》、《擊蒙要訣》等書,頒布中外。

     ○禮曹啓曰:「自丙寅式年以後,得恩賜分數者二十二人。

    以漢城試兩所元額計之,則製述得參者,一所不過九人,三年一大比之盛擧,極爲埋沒。

    臣等取見丙寅年本曹啓辭,其時亦有如此之事。

    二分以上,啓請直赴會試,至於議大臣稟裁,依左相尹昉議,直赴會試矣。

    今此恩賜分數之人,二分以上,似當依丙寅年,一體施行。

    」上允之。

     8月18日 ○庚午,掌令申達道啓曰:「頃日筵中,兵曹判書李貴,詬辱左議政金瑬,無所不至,至以爾瞻比之。

    使瑬果有爾瞻之罪,則貴之言是也,瑬安敢一日在相位也;貴之言誣也,則貴豈可免構誣大臣之罪哉?金瑬、李貴,俱有旋天浴日之功。

    其再造宗社之勳則一也,而殿下旣以瑬置之相位,則貴安敢挾勳驕恣,構誣相臣,淩蔑朝廷,至於此極也?昔哀公問政於孔子,孔子以敬大臣,爲對。

    孔子之言,豈偶然哉?大臣者百責之所萃也。

    處一人之下,位百僚之上,人主之所倚以爲治者也。

    是以,古之人君,得其人,而置其位,信之篤,而任之專也。

    小臣無得以間之,讒言無得以入之,故朝廷尊焉,治化成焉。

    自古及今,未有大臣輕,而能免於亂亡者也。

    今者李貴之詬辱甚矣,金瑬之被誣極矣。

    朝廷之不尊,無大於此,其於敬大臣之道,果何如也?國勢之委靡不振,無足怪也。

    臣職忝言地,卽欲糾劾,而僚議不一,尙此遲延,臣之不職甚矣。

    請命罷斥臣職。

    」 ○執義趙邦直啓曰:「今日本府開坐,掌令申達道,發言席上,欲論兵曹判書李貴詬辱大臣事,而臣意以爲:『大臣尊重,若果詬辱,則隨事糾正,未爲不可矣,第筵中說話,全未聞知。

    及見李貴箚辭:「諉以泛論,略不侵及相臣」雲。

    勒加詬辱相臣之罪,而若無實狀,則彼亦有辭,臺官論事之體,不當如是。

    欲尊朝廷之意,反歸於騷擾,已往之事,不須提起。

    』相與商確而已,少無持難立異之意,不料以此引避。

    臣之疲軟不職之罪著矣,請命遞斥臣職。

    」 8月19日 ○辛未,大司憲洪瑞鳳啓曰:「數日前,掌令申達道來見臣曰:『李貴詬辱相臣於榻前,歷擧奸兇以比之。

    相臣有一毫近似之跡,則何可一刻仍在鼎軸?不然則構陷之罪,不可不治也。

    今日之所可恃者,國綱耳。

    欲劾李貴,未知如何?』臣答曰:『大臣,君上之所緻敬者,人之詬辱及此,則朝廷仍而不尊,掌令之欲劾者宜矣。

    但李貴本不擇言,況復耄及,乘忿亂發,雖有無倫之說,有不足深責,且近來朝著間,氣象不佳,惟宜靜而鎭之。

    此等論啓,慮有騷擾之弊,不可不思量處之。

    』昨日憲府開坐,達道復發前說,臣亦以前意申之。

    今見其避辭,則有曰:『論議不一,尙此遲難,不能糾官邪』雲。

    皆由臣忝居長官,罷軟不職之緻,請命罷斥臣職。

    」答曰:「昔藺相如不畏秦王,而屈於廉頗者,爲國也。

    今此兩人不相和睦,則非但爲廉、藺之罪人,抑亦取笑於李、樸餘黨,天下安有如此愧恥之事乎?目今苟有分朋作黨,濁亂朝政之漸,則毋論大臣、重臣,竝施竄黜,未爲不可。

    頃日兵判之言,出於泛論,且無相猜之迹,而達道疑其有情,可謂過矣。

    卿無所失,勿辭。

    」 ○諫院啓曰:「李貴詬辱相臣之語,雖不詳傳於外間,許多辭說,未必盡出於泛論,則欲守經常之見,糾官邪而尊朝廷者,自是臺臣直截之風。

    相與商確,少無遲難,不害論事之體。

    乘忿無倫之說,不欲深責,慮有騷擾之弊,意在思量處之者,亦得鎭靜之道。

    俱無可避之嫌,請申達道、趙邦直、洪瑞鳳竝命出仕。

    」上從之。

     ○兵曹判書李貴屢上箚,請遣重臣於袁督師處,上不報。

     8月20日 ○壬申,流星出王良星上,入左旗星下。

     ○領、右相啓曰:「左相金瑬受任體察,欲巡撫兩西軍民,親達於榻前,蔔日將發矣。

    第念大臣出外,非但事體甚重,目今事機,頓異前日,胡差之行,適與相値。

    小小動靜,無不詗察,況此相臣擧措,萬無不知之理。

    渠方抱疑而來,如聞出巡點兵之事,則彼必緻訝,適足以益其狐疑之心。

    機關所係,不可不慮。

    體臣之行,實非其時,停止爲當。

    」上從之。

     ○上接見胡差于崇政殿,始許仲男交椅坐。

     8月23日 ○乙亥,右參贊金尙憲上箚。

    略曰: 臣病伏私室,竊聞自上招見金差時,仲男許令椅坐,不勝駭異。

    初謂傳言之誤也,及見備局啓辭,謂:「仲男禽獸,不可責以人理。

    況汗以此,緻丁寧于蘭英,爭而激怒,不若許之於初」雲。

    臣愚不通變,竊未曉廟堂之意也。

    自上招見隣國之使,其禮甚重。

    不宜草草講定,啓敵人淩侮之端,而貽國家無窮之恥也。

    仲男以禽獸自處,而行禽獸之事,則我以禽獸視之,而不責可也。

    今乃不然,汗之所言,渠之所望,皆在於禮貌之尊卑,則是果禽獸者乎?我實畏之,不敢逆其指,而外爲大言,謂以禽獸待之雲,則固不可使聞於他人。

    雖虜與仲男,其謂我國有人乎?虜見我國惟言是從,益長其慢侮之心,每以不可行者來責,亦將以禽獸雲,而必從無違乎?夫待敵國之道,有可從、有不可從者。

    歲幣之增減,關市之許否,隨其時勢,或可以勉從,若齊之盡東其畝,魯之百牢犒饗,鄒之倍殯北向,此豈可從之事乎?雖兵至城下,事決存亡,猶以伏劍決死爭之,不以虛禮爲輕也。

    凡事防之於微,所以慮其終;挫之於細,所以杜其大。

    昔在南宋之日,國勢未振,虜人所言不敢少忤。

    其時割地不已,必至再拜;再拜不已,必至稱臣之語,千古爲恨。

    宋之臣子,亦豈無一人有尊主之心哉?直以初不能強爭,以至於約之漸,而行之旣久,又復恬然不知爲羞辱。

    前事之明鑑,後世之所當戒者也。

    我國家兵力,未必大隃於隣敵,而其所以維持保守,以有禮義、名分也,今竝與區區所自保者,不能守之,則雖有倉廩、府庫、宮室、百官之富,與亡國無異也。

    胡銓所謂不戰而氣自索者,不幸近之,臣不勝痛心焉。

    仲男旣坐於殿下之前,待之以客禮,則今雖渴東海之波,未足以洗其恥。

    夫廟議之所以如此者,以在我無自強之道,而見怒於強胡,爲非計,故欲以含容遜順,爲一時保國之謀也。

    反正以後,百爲頹墜,無可爲者,已極寒心,而殿下又以惡黨之心,擧廷臣以疑之,上下之間,情義否隔,是非不明,漸成痼疾,若不可捄。

    殿下何不深思反顧,痛自懲創,大奮發、大變革,決於心、誓於神乎?中興萬世之業,必自今日始,而豈以千裡,畏人哉?倘或不然,而徒以含容遜順,爲保國之長計,則國勢駸駸然入於左袵之域矣。

    如仲男客遇之禮,將毫末之微耳。

     答曰:「省箚深用嘉尙。

    箚辭當體念焉。

    」 8月25日 ○丁醜,順川郡地震。

     8月27日 ○己卯,上晝講《書傳》于資政殿。

    知經筵金尙容曰:「觀《禹貢》『鹹則三壤,成賦中邦』,則可知爲國之先務。

    近來,量田制廢,貢賦不均。

    聖人之治天下,必先正經界然後,分田、制祿,可坐而定也。

    今則經界不正,量田之法,不可不行。

    」檢討官韓興一曰:「必先立紀綱然後,可以量田。

    」上曰:「行之可矣,而如不得其道,反緻不均,故姑徐矣。

    」尙容曰:「袁軍門處問安官,以崔有海定之,而李貴屢上箚,請遣重臣,而又請自往,故有海時未發行。

    咨揭之送,尙此遲延,嚴冬已近,海路難通,不可不趁送。

    」上曰:「在人而已,官之尊卑,有何損益?」特進官崔鳴吉曰:「臣觀經略咨意,以謀攻敵者也。

    移咨之意,隻以島中撤兵,通報於我國而已。

    彼以泛辭相通,我國亦當示以不忘賊之意耳。

    臣取觀自我答書,言語之間,似若及期興師者然。

    臣意則欲徐觀彼情,而更擧助戰之意。

    」上曰:「此等語,何可廢也?中朝若興師動衆,則我敢不力助?此乃大義所在處也。

    」 ○平安監司金時讓馳啓曰:「本道雖有若幹開墾之處,蒿荻之叢,所得些少,依上年例,請勿踏驗。

    」上從之。

     ○鹹鏡監司尹毅立馳啓曰:「北道則酷被雹災,南關則水旱相仍,前頭民生救活無策。

    請令都事,參酌給災。

    今年嶺東九官田稅,依舊例,以本道軍餉,輸納於元山倉,以爲明年賑飢之資。

    」上從之。

     8月28日 ○庚辰,掌令申達道論劾李貴,持平吳達升不從,達道再避。

    吳達升啓曰:「伏見掌令申達道引避之啓,則欲論兵曹判書李貴詬辱大臣之罪也。

    臣竊念大臣者,人主之所尊敬,百僚之所瞻仰。

    苟有一毫詬辱之事,則有關體面,不可不糾正,但言官論事,貴在詳愼。

    筵中說話,旣不得親聞,而李貴箚中,辨其實非直斥,自上亦以泛說爲敎,則今日之勒加罪目,似涉未妥。

    且何必提起已往之事,以啓鬧端乎?臣之妄料如此,申達道至於引避,何敢仍冒?請命遞斥。

    」 8月29日 ○辛巳,大司憲洪瑞鳳再避曰:「請罪李貴之論,非止一再,臣之不從者,非以李貴爲無可論之失也,一時是非,自有公議,而靜而鎭之,亦是權時之一道也。

    故相持不決者,已多日矣。

    昨日掌令申達道就職後,來見臣曰:『前事不論,則朝廷不尊』,言甚切至。

    臣卽與相議搆草,通簡同僚,則持平吳達升答以:『筵中說話,未得其詳,勒加罪名,似涉未妥』雲。

    凡人之屋下說話,尙有四知之爲證。

    開筵引接,是何等地,而奚啻十目十手之嚴者乎?其時說話,外人皆傳,而達升獨未之聞,抑何故歟?其曰勒加雲者,元無實狀,而脅緻搆成之謂也。

    其實與否,臣不暇多辨,而旣被所斥,不可仍冒。

    請命遞斥。

    」 ○承旨沈詻啓曰:「大君之喪,雖在未殤,事體重大。

    斂葬之事,不可隻以歸厚署句管。

    禮曹郞官一員,使之主管似當。

    」上允之。

    時,大君生未閱月而卒。

     ○廟堂請加給空名帖于關西列邑,以爲明春屯田農牛貿用之資,上曰:「空名帖濫用未妥,不必加給。

    」 九月 9月1日 ○朔壬午,玉堂箚請掌令申達道、大司憲洪瑞鳳、持平吳達升等出仕,上從之。

     ○憲府啓曰:「兵曹判書李貴,曾於登對之日,因其私忿,詆辱左議政金瑬,極其狼藉,瞻聆所及,莫不驚駭。

    及其群議非之,則乃復陳箚,諉之以泛論,殊不知自陷於愚弄欺慢之歸,朝廷之不尊,孰大於是?大臣尊則朝廷尊,大臣輕則朝廷輕。

    此《中庸》《九經》之所以敬大臣,爲第一義也。

    當李貴之詆辱相臣於榻前也,殿下宜加峻責,俾知相臣之不可辱,朝廷之不可侮,則貴有以自戢,而朝廷尊矣。

    天下事非一家私事,使貴設有不悅於瑬者,當平其心氣,順其辭說,陳其是非、曲直而已,豈可乘忿詆辱,略無顧忌耶?李貴之詆辱,金瑬之自列,無一可否,而隻以勿較爲敎,有若解其私鬪者然,國人傳之,史筆書之,謂今日朝廷,爲何如也?其蔑侮大臣,毀壞體面之罪,不可不懲,請命罷職。

    近來敎化不明,人心不淑,弑逆之變,無歲無之,豈非大可寒心哉?沔川弑母之變,昭著無疑,則其罷官、降號之典,不可以其徑斃而有所撓改,請依法典施行。

    」答曰:「兵判李貴之言,有意於構誣,則隻罷其職,亦或輕歇。

    但其時所陳,似涉無情,不必如是論罪。

    沔川事,已爲酌處,亦勿煩瀆。

    」累啓,竟不從。

     ○慶尙監司洪霶、統制使具宏,爭坐不決,遂稟于朝廷,朝廷使依舊例,監司東壁坐,統制使西壁坐。

     ○黃海道安嶽郡潛商罪人田松山,願以所納銀貨,貿米三百石,輸於安州,本銀還納于官,以贖其罪,朝廷許之。

    〈史臣曰:「孟子曰:『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

    』潛商之徒,不知其身入於死地,而爭犯國法,下之征利甚矣。

    今松山旣伏辜,而以數百石米,特貸其罪,上之征利亦甚矣。

    嗟乎!下之征利,實由於上之征利也。

    竟至於利重法輕,人人徼幸,其所以禁之者,適所以啓之也。

    」〉 9月2日 ○癸未,以對馬島主平義成及平調興、玄方等處,新刻圖書各一部,送付差倭平智友,則智友辭曰:「長老上京時,所請公貿木及未收年牒準給事,旣不蒙許,何敢受圖書?」隻持書契而歸。

     ○胡差往來時,牛馬及兵器等物私鬻者,論以潛商律。

     ○京畿號牌,男丁八萬八千七百十四名,束伍軍一萬五千二百三十五名;江都束伍軍二千六百八十一名。

    摠戎使李曙點閱以啓。

     9月3日 ○甲申,兵曹判書李貴,上箚請遣重臣於袁軍門,稱以使號,又遣一譯於對馬島,詗察彼中情形,上議于備局。

    覆啓以爲:「李貴之欲爲改稱使號,必有意見。

    三品奉命之人,例爲稱使,今可改齎咨官爲使。

    至於一譯入送馬島事,前因聖敎,己爲停當,勿施。

    」上從之。

     9月4日 ○乙酉,前僉知禹克俊上疏,請禁私處開場之弊。

    該曹覆啓,令監司嚴禁,上從之。

    然方伯、守令,不能奉行,處處私開場市,竟不得禁焉。

     9月5日 ○丙戌,流星出天狼星下,入天節星上。

     ○上下敎曰:「試官早會闕下以待,例也。

    今日初試,試官等發牌後,或有晩暮而到者,或有托疾而不來者,竝罷職。

    」舍人尹煌等罷。

    時以皇太子誕生,設別試。

     9月6日 ○丁亥,齎咨使崔有海辭朝,上引見。

     ○回帖于袁督師曰: 昨歲竊聽,簡在宸衷,再啓元戎,文武之憲,允副嘉望,此固天下之所同喜,而共賴者,特於不穀爲甚至。

    第以弊封不幸,陸患豺狼之梗,水虞鯨鱷之害,不得通一介之使,奉咫尺之書,溯風馳情,實勞夢想。

    乃蒙六月十日,辱惠書及公咨,自皮島傳至。

    發凾伸紙,滿意慇懃,切切於河山異域之歎,懇懇於積氣待機之諭,精神感通,肝膽一家。

    自惟譾劣,何以得此於閤下耶?奉讀以還,忻悚兼至。

    毛帥自幹王憲,果聞底剭。

    在中國,爲先去腹心之疾;在遼民,爲脫虎口。

    歸慈母;在三韓,爲決癰潰疽而延命回生,此固閤下優膺聖眷,密贊睿謀,沈機淵深,雄斷雷奮,一開一闔,妙用如神,雖有陸梁跋扈之奸,莫得以容其計也。

    凡有人心者,孰不欽聳?擧措合宜,群情悅服,則天下之事,無有不順,邊疆之恢復,固不足慮也。

    天生不世之才,終必有不世之功。

    《易》曰:「王明,竝受其福」,豈不韙哉?至於貢船之改路開示,眷顧之意不趐丁寧。

    不穀亦得藉此,而爲修敬之地,弊邦之事,將無微不達,寧復有誰因誰極之歎也?《無衣》之詩,固不穀之所嘗三復者。

    弊邦二百年,荷列聖漸化之澤,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以保先王宗廟。

    至于壬辰之亂,重被神宗皇帝再造之洪恩,小邦無國而有國,百姓無生而有生,大德如天,何日忘之?蟲蛇微物,猶能知報,況於人乎,況於國乎?惟是弊邦,壤地褊小,材力綿薄,防倭、備胡,先已困竭。

    己未之役,精銳盡沒;丁卯之變,創殘彌酷。

    生聚未集,敎訓靡暇,痛心忍辱,姑許羈縻,誠出於不得已之計。

    小邦固己無隱於朝廷,而閤下亦必諒察其情勢也。

    若乃大義所在,一心永矢,戮力同仇,以效敵愾之志者,顧何嘗頃刻忘于懷也?王師丕興,九伐斯張,小邦兵力,雖極寡弱,憑仗威靈,鼓動衰竭,于以報皇恩,而雪國恥,寔不穀之願也。

    隻以事鉅力微,惟未副執事責勉之重,是懼耳。

    咨會盛意,宣布國中,俾大小臣民,皆仰閤下不鄙夷之厚德也。

    玆馳專價,敬候起居。

    不腆土宜,聊寓鄙誠,統希台諒。

     ○上晝講《書傳》于資政殿。

    侍講官趙緯韓曰:「三韓之時,勿論上下,盡籍爲兵。

    今則前後之亂,大將無數萬之軍,可謂無軍之國。

    且不能養兵,分兵、農然後,能用兵矣。

    」知經筵金尙容曰:「軍兵之數,非足於三韓,而不足於今日。

    三韓時以戰爭爲事,故民丁無一人閑遊者,今則文恬武嬉,閑遊者多,故無兵耳。

    」上問辛啓榮曰:「湖南有何弊瘼?」對曰:「湖南沿海之民,以魚鹽爲農,而公家貿販,專奪其利。

    以此怨苦甚矣。

    若除此弊,則民生可蘇。

    」參贊官尹知敬曰:「貿販等事,非自京先禁,則外方不可禁矣。

    」上曰:「此言是矣。

    然軍興之際,不可專廢。

    若不抑勒,公私兩便則善矣。

    」知敬曰:「臣伏見湖南狀啓,有殺人契之說,極可驚駭。

    南原府使宋象仁,欲治此賊,而緻有辱先之變。

    自上下諭方伯,使之跟捕嚴治可也。

    」緯韓曰:「象仁到官,用缿筩之法,捕殺十餘人。

    徒黨聞而散走,掘象仁先墓。

    土俗之悖惡,至於此,誠可痛也。

    」 ○皇太子誕生別試,文科初試通京外,取六百人,初場賦、表,終場策問。

     9月8日 ○己醜,始令黃海道各邑武學二百人,分二運,五朔踐更立撥。

     9月9日 ○庚寅,夜,流星出天中,入巽方。

     ○上命召對。

    講訖,沈詻請停豐呈之擧,上曰:「爲親之事,何可廢也?」 9月10日 ○辛卯,貶樸炡爲南原府使。

    上以炡黨於萬甲,且以南原難治,特授之,時論惜之。

     9月11日 ○壬辰,兵曹判書李貴上箚。

    略曰: 文科初試一所,以「擬皇朝督師袁崇煥謝不治擅誅毛文龍之罪,仍賜奬諭」』爲表題。

    此雖試官無心所緻,而以我國接待天朝經略言之,皇朝督師專掌東路,新誅毛帥,威振天下,其體面之重,爲如何哉?藩邦陪臣,乃擧經略姓名,以擅誅等語,出題於科場,傳播遠邇,經略聞之,其心安乎?事幹天朝,不宜出題。

    宣廟朝有以「袒胸受箭」爲題,宣祖以其係幹皇上事,而罷其試官。

    此於小邦事大之義,大有所損,而大臣、諫官,皆無一言。

    請依宣廟朝故事,亟治出題試官。

     上曰:「今表題,與先朝事,殊不近似。

    所失不至大叚,置之。

    」 ○上引見輪對官。

     9月12日 ○癸巳,流星出南河星下,入星星下。

     ○大司憲洪瑞鳳、大司諫李植等,以李貴陳箚,來避曰:「甲午春庭試,以皇朝禦史韓取善,請運山東糧餉,以濟朝鮮爲題。

    其時天將滿城,耳目甚廣,而宣祖曾不以擧天朝大官姓名爲嫌,朝議亦未有非之者。

    卽見李貴箚子,大槪以生事於無事爲慮,亦出於憂國之衷,而不容闊遠視也。

    凡場屋之事,監試官主之,出題之際,亦與之相議。

    若雲有失,臣等宜當之。

    不可仍冒,請命遞斥。

    」玉堂箚請竝命出仕,上從之。

     9月14日 ○乙未,令沿海各邑新出身,前期分屬于舟師,以備臨急調用。

     9月16日 ○丁酉,上召對于資政殿。

     ○劉海弟興基者,自寧遠來管海船,出國書曰:「速傳貴國,以憑回報」,辭氣縱恣。

    又有海弟興治者,亦署都司,出來椵島。

     ○以趙緯韓爲弘文館校理。

    緯韓少有文名,善諧謔,多爲禮法之士所詘。

    昏朝時,作《流民歎》,備陳其時政亂民困之狀,一時傳之爲絶唱。

     9月17日 ○戊戌,上召對于資政殿。

    侍讀官趙緯韓曰:「人君之禦下民,猶朽索之馭六馬,爲民上者,可不愼且懼哉?色荒以下六條,一或有之,必緻滅亡。

    」上曰:「予於六者,有何條乎?」參贊官金壽賢曰:「《五子之歌》大旨,在於敬。

    上雖無一於此,必謹必戒,終始惟一。

    不然則易以流入。

    臣往日見廢朝所搆仁慶宮,誠峻宇雕墻,亡國之驗也。

    」緯韓曰:「嗚呼曷歸!』一句,千載下讀之,尙不禁淚下。

    蓋人君雖極尊貴,及其失道,求爲匹夫,亦不可得。

    此聖明之所宜監戒者也。

    」又曰:「嶺外徭役,則不至煩重,以軍丁價布,多緻怨咨。

    民間生子,纔過五六歲,充保徵價,爲戶主者,初不急徵,追計日月,準徵其數。

    禽獸亦有舐犢之心,而嶺外之民,生男則棄之,甚可哀也。

    臣之愚意,以保人皆作軍丁,分番上京,則軍數多而立役寬矣。

    」上曰:「徵價之規,甚無據。

    兵者所以禦敵,豈可徵布乎?」緯韓曰:「古無此規, 梁淵創爲此法。

    如湖南等地,綿布所産之處,則容或可矣,至於嶺外,則本非所産,責出甚不可也。

    」 9月18日 ○己亥,藏《璿源錄》于五臺山。

     ○吏曹判書金尙容三上箚,陳病乞遞,上許之。

     ○備局啓曰:「平安道聚民設屯之擧,本意不但在於務農,而蓋爲救活飢民之計。

    今者秋收已過,而旣無給料之事,則多少農丁,必有散去之弊,每行賑救,亦患難繼。

    自今以後,從其自願,因留者許令給料,以備明春屯作;願爲從軍者,則不拘年限,擇其壯健及有技藝者,編諸軍伍;其餘願去者聽,則實爲便益。

    」上允之。

     9月19日 ○庚子,上召對于資政殿。

    上曰:「古者皆以日食爲大變,後世視爲尋常者,何也?」侍讀官金南重曰:「今則雖有日食,隻修文具,而無謹災之實矣。

    」上曰:「古者官師相規,而何後世,蔑蔑無聞也?」檢討官辛啓榮曰:「此盛世美事。

    《傳》曰:『興王賞諫臣。

    』必恢言路然後,庶望相規之事矣。

    」南重曰:「以今日言之,臺官陳列,而不賜允從。

    況百官相規者,豈肯聽納乎?」上默然。

     ○全羅道監試初場日,擧子鄭瀾等面斥試官曰:「上試官巡歷靈光、羅州等地,必有私厚人。

    上試官若出題,則儒生當潰圍而出。

    試紙封彌,手書謹封,不無識標行私,必皆勿書謹封然後,可以無事。

    」試官畏其作挐,以白皮封收券,取士。

    監司權泰一馳啓曰:「禮圍取士,事體至重,考官之於擧子,體面嚴截。

    面辱試官,恣行己意,其浮薄悖理之狀,實前古所未有之變。

    因一時擧子陵轢劫脅之故,莫重科擧定式,任意變更,殊極駭異。

    試官都事樸慶元、長興府使尹是勇、興陽縣監邊復一罷黜,首倡擧子,令該曹處置。

    」禮曹覆啓:「首倡擧子按法科罪。

    試官、擧子,均有所失,不可因存其榜。

    右道監試榜,請依宣祖朝故事,罷榜。

    」上從之。

     ○春秋館啓曰:「往年晝講時,參贊官李植啓以:『我國僻在海外,而中原之人,稱以禮義之邦者,必取文獻之足徵,而春秋記事,全失其職,下番史官,獨當修史,聞見孤陋。

    內外兼帶春秋,例有日月所記之事,近來專廢此規。

    自今以後,申明設官之義,令兼帶官褒貶時,齊送所記于本館,以備修史之地。

    』請以此意,更爲申飭,考其勤慢,以爲殿最。

    」上從之。

     ○罷李昭漢、辛啓榮等職,金光炫推考。

    以不修時政記故也。

     9月20日 ○辛醜,以金尙容爲禮曹判書,鄭經世爲吏曹判書,南以恭爲大司憲。

     9月21日 ○壬寅,上召對于資政殿。

    上曰:「軍旅主威,不可以不嚴。

    雖非軍旅,亦不可以不主威。

    」侍讀官金南重曰:「治國之道,寬猛相濟然後,事可成矣。

    」上曰:「諸葛亮之治蜀,專尙嚴猛。

    不然,不能治蜀耶?」南重曰:「漢末庶政頹廢,故因時制宜也。

    諸葛亮豈先有心於嚴猛乎?」上曰:「仁、明、武幷稱,而唯明最難。

    行何道而可至於明歟?」南重曰:「帝王之明,不以察察爲明。

    」辛啓榮曰:「人君苟能修身,而正心,則以之處事之間,自爾公明。

    如鏡之自別姸媸,是乃明也。

    」 ○慈殿以諺書,下敎于三公、六卿曰: 聞明年將行壽宴,極可驚心。

    一則予本厭絲竹之音,一則往年饑饉,今春賑恤。

    今年農事,雖不如往年之兇歉,亦不可謂豐登。

    纔經饑饉之民,責出豐呈之需,甚不可也。

    且胡亂未久,國家方在兵革中,東西應敵,軍餉難辦。

    此時豐呈,殊未妥當。

    主上雖以至誠爲之,姑徐之,以待年豐未晩也。

    卿等須以明年不可行之意,極力啓達,期收已成之命可也。

     9月22日 ○癸卯,鹹鏡監司尹毅立,請築明川之在德,吉州之城津,以爲守禦信地,朝廷許之。

     ○鹹鏡道吉州官元穀欠縮數,米豆、雜穀幷九千二百七十餘石。

    上命丙辰以後前後守令,俱下禁府。

    戶曹啓曰:「前後守令,俱未免濫用、犯贓之罪。

    其中作故人等,法當徵諸妻孥,而生存人係幹贓汚,宜令禁府處之。

    」上曰:「已故人勿徵。

    」 9月23日 ○甲辰,流星出軒轅星上,入井星下。

     ○左議政金瑬等,率六卿啓曰:「明春豐呈之進,實出於聖上慰悅慈殿之至意。

    物力之豐約,時勢之可否,有不暇計,而伏覩慈殿下臣等之敎,滿紙丁寧,辭意懇至。

    聖上之克盡誠孝,慈殿之軫恤民事,固爲兩至而無間然矣,臣等不勝欽仰感激之至。

    第以今年農事,雖不至大無,而創殘飢餓之民,餘喘未蘇。

    今若仰遵聖旨,退行於明年秋成之後,則似爲無害於養志之道,而亦不至於全廢盛禮矣。

    群下之情如此故敢啓。

    」上答曰:「不以天下儉其親,古人至論,且應行盛禮,久廢未安。

    卿等善爲措辭,啓于慈殿。

    」政院啓曰:「大臣啓辭批答,有卿等措辭回啓之敎,而大臣以爲,自前無直啓慈殿之規雲矣。

    」 9月24日 ○乙巳,以趙翼爲兵曹參判兼大司成。

    國朝最重是任,苟非以儒術,名負一時望者,不授。

    故以他官兼者,僅若幹人,反正初,惟鄭曄兼之。

    至是,翼又兼之,翼累辭,上不許。

     9月25日 ○丙午,流星出五車星下,入柳星上。

     9月26日 ○丁未,流星出危星下,入坤方。

    月入太微垣。

     ○統制使具宏請統營屯田,仍舊給復,完恤屯軍。

    戶曹覆啓曰:「統營屯田,初因乏餉,隻設於閑曠之地。

    其後漸及於沿海,又及於內地,其弊罔有紀極。

    耕食元田者,投入屯所,以爲免稅之地。

    所謂屯田,無處不有,稅入日縮,民役不均,職由於此。

    若不變通,弊將難救,依李舜臣設屯之意,隻設於沿海稍近之地,而其他遠地屯田,則量宜革罷。

    」上答曰:「雖在遠地,亦勿革罷屯軍,令本官完恤。

    」 ○前參判張顯光,辭以衰病,不就召命,上疏勸上,振作奮勵,期雪讎恥;立誠盡道,益勉聖學,上褒答之。

     9月28日 ○己酉,上幸興慶園。

    上以戎衣輦坐,扈駕百官,皆戎服以從。

    王世子率宮僚,祗送于興化門。

    夜大雨,諸衛軍兵露處,寒凍者多。

     9月29日 ○庚戌,上親祭于園所,還宮。

     9月30日 ○辛亥,特命秋信使樸蘭英加資。

    蓋以有周旋虜中之勞也。

    諫院屢啓濫授之非,請命改正,上不聽。

     ○兵曹啓曰:「闕中用刑極數,定以笞七箇,而佐郞柳碩,當國忌禁刑之日,使酒決罰,書吏一人因笞緻斃。

    以微罪而至於死,令攸司推治,以重人命。

    」上曰:「此人難免犯法殺人之罪,拿推,以警後人。

    」碩爲人兇險,且酗酒,行事類此。

     ○都體察使金瑬啓曰:「難得者人心,易失者民時。

    擧措失宜,動非其時,則民之怨苦,勢所必至。

    卽今收穫未畢,民事方殷,而纔經摠戎點兵之行,繼有防禦試閱之擧,各邑前期徵聚,等待官門,而今番拜園行幸時,調發畿兵之數,五千一百餘名,通計一道軍兵,總數已至三分之一,而此外治道、供頓,凡幹執役、使喚之人,多是束伍中調出者。

    以此計之,一道軍兵在家者,無幾矣。

    加以露處之卒,冒雨經夜,衣裝盡濕,至於病傷者亦有之。

    無知之民,或豈無怨咨者乎?以日計之,前頭大操之期,隻隔十餘日。

    十月念前,殆將長在道路矣。

    況宣惠廳所納三、別收米,皆是十月前應納之物,其身且不得休,何暇緻力於此乎?且水邊郡邑,皆以船運,而若或氷澌塞江,則勢必陸運,其弊亦甚不貲。

    凡玆數弊,皆臣耳聞,而目覩者也。

    今若亟命停止,退行於明年農隙,則軍民感悅,庶有緻死之心,必倍於一番合操之效矣。

    親臨大操,係是振肅軍政,聳動軍心,此固莫大盛擧,而臣旣待罪師垣,軍情所在,不敢不達。

    」上答曰:「予亦念此,方欲下敎。

    啓辭甚當,依爲之。

    」 冬十月 10月1日 ○朔壬子,鹹鏡道安邊人前參奉李與賢,駕前上言曰:「今春曉諭百姓,以影職帖募粟,愚氓盡賣田土而納之,未閱數月,朝廷又有還給所納,汰定軍役之令。

    本道非如他道水軍子孫之比,皆是品官、儒生,而勒隷軍保,誠爲冤痛矣。

    」備局覆啓曰:「應定軍役之類,有納物謀免之弊,故因筵臣所啓,使之査覈,而北道形勢,與他道不同,時無還給汰定之令。

    其所謂品官、儒生,皆在編伍之中,名雖士族,其實則正軍。

    今此納粟之類,倘有事變,則皆調用之兵也。

    渠旣傾家納官,今若覈定軍役,則所得軍額甚少,而失信於民甚多。

    依當初事目,勿爲定役。

    」上答曰:「依啓。

    且其時受任之人,難免違令之罪,從重推治,以杜慢忽之習。

    」 ○慈殿再下敎于三公、六卿曰:「豐呈不可之意,頃已盡諭於卿等,自內亦以此意,懇通于主上前。

    卿等須更爲稟達,期於必停。

    若主上以至誠,必欲行之,則待明年秋間擧行,凡需用之物,切勿因循舊例,務從簡約,毋使弊及民間。

    」 10月2日 ○癸醜,慶尙道戊辰條唐糧一千一百六十八石所載七艘,敗沒於洋中。

     ○上下敎曰:「貞和翁主,連有病故,未行吉禮。

    厥疾雖未快瘳,王女不可無配。

    令該曹揀擇駙馬。

    」翁主,宣祖之女也。

    自幼病瘖無知覺,下嫁權大恒。

     ○左承旨徐景雨啓曰:「贓汚之罪,常赦所不原,雖勳戚之臣,亦不敢貸。

    近來此法太弛,識者之寒心久矣。

    今以吉州事觀之,玄極戊午年遞來後,已有欠數,而厥後十餘年間,無一人發之者,及丁卯年,權鑊爲牧使,始閱庫以報,而中年淹延,又經歲月。

    頃因筵臣之啓,督令査覈,治以犯贓之律,而該曹回啓之初,以身死人勿徵爲敎。

    臣意實爲未安,而事在該曹,不敢越陳矣。

    卽見禁府公事,則生存者嚴鞫按律雲,而身死者將食無災,法令豈若是舛也?凡贓法,其身則斬,其物則徵,子孫則禁錮。

    自上雖愍其妻子非身所犯,有議處之命。

    該曹回啓,旣曰:『妻子處徵納,載在法典』雲,又曰:『軫念孤寡之意至矣,依聖敎勿徵』雲。

    祖宗立法之初,其無軫念孤寡之意耶?非無仁心,而實以 法不可不嚴也。

    至於邊應璧,以秩高文官,分憂於反正之初,所當淸白律己,彈壓列鎭,使邊遠之民,拭目新化,而其視昏朝武夫之恣偸官穀者,殆有甚焉,原其情狀,死有餘罪,豈可於法典之外,濫蒙特恩乎?請令禁府,據法施行。

    」上議于大臣。

    大臣以爲:「《大明律》雲:『若以贓入罪,正犯見在者,還官主,若犯人身死,勿徵。

    』所謂法典內:『雖身死,有妻子財産者,許徵』雲者,乃指《大典》徵債條,負公私債者而言也,恐非犯贓論罪之正律也。

    」上從其議。

     10月3日 ○甲寅,齎咨使崔有海到椵島,陳副揔以爲:「督師曾送兩咨,而今隻以一咨相遺不可」,欲留之島中,更稟于朝,使之幷齎兩咨而行,有海呈文曰:「竊照,督師老爺,再秉東鉞,揭仁恢義,毒猘慴震,東維望風皷舞,日望天戈,剚夷酋腹,鏖羯狗穴,快覩皇靈,復昭于遼堧也。

    曩者,督師裁一書,抵于寡君;馳一咨,宣于鄙邦。

    堂堂大義,日星昭揭,君臣上下,靡不盥手莊誦。

    奮忠膽、鼓節義,思蹀虜血者,擧國同然,矢心天日,傾耳待機矣。

    玆者,寡君先以咨意,布國中、飭民心,以爲制挺冒刃之資,卽奉一牋,吐肝膽、張大義,差卑職,委詣轅門,誠之至也,節義澟然,可以無愧神明。

    文書往復之事,何必譴謫之苛哉?督師之咨,意在廣曉黎元,朝廷奉而諭之,義也。

    當初着咨,不以國王,隻以咨高麗國爲辭。

    朝議皆以爲『隻如諭示之文,非必以回咨督之。

    』乃以大義,申于揭帖,走一介,暴其忱,公私情禮,各得其正,有何絲髮之失當者耶?老爺今以一咨之闕,閣此專價之行,天佑順颷,嚴命少淹。

    不侫之稽,有所縻也。

    他日督師,責我國以不卽酬禮,則我國將何以緻辭耶?義之所在,言必厲,意必誠,期必速。

    大閑甚嚴,決不可因細故而中掣也。

    老爺覃思事機,軫念義擧,亟賜標帖,以啓帆風之踔,不勝幸甚。

    」陳將答曰:「督師以兩咨行,本鎭轉送貴國,今一咨但可相遺,不惟來使無言以對,如督臺再詢本鎭,將何說之辭也?本官暫停舟楫,候本鎭具書貴國,求答前咨,卽揚帆,未爲遲也。

    」有海再呈文于陳將曰:「弊邦曩嘬兇鋒,列城拉朽,生民肉餒狐鼠,至今殍不掩、瘡不痍,國之受病痼矣。

    猶有君臣大義,亘天地、質鬼神,不以安危有蠧。

    玆因督師尺書,欲振朽材,扶棟樑,血誠殷矣。

    一價之行,託於木道,格糧之措,帆檣之備,國力竭矣。

    未及傳命,坐一細故,行期遽稽,此豈但不侫之憂?抑亦弊邦至誠,恐未張于天下也。

    言不盡意,惟老爺爽惟而進退之。

    」兩度呈文,皆卞獻所製。

    獻關西微族,爲人怪誕。

    逃佛還俗,登第見削。

    有海取其能文而帶往,凡諸文書,獻掌之。

    陳將始許標文,有海馳啓曰:「臣再呈文,始得標文,發向車牛島矣。

    第念。

    臣前進軍門,袁師若詰問曰:『汝以齎咨使來到,而莫重文書,何不回答。

    』雲,則臣將何辭答之?若曰:『前咨內,有高麗國雲雲之說,不敢回答』雲,則似有激怒之患,未知何以處之?彼若曰:『揭帖,乃是私書,移咨,乃是公書,奏文皇上,必據咨文』雲,則尤無可應之辭。

    陳將亦有此言,況督師衙門,豈無論議乎?臣之愚意,則當此機關,事將難處,不以齎咨稱號,隻稱問安使便當,而到此洋中,行期已迫,不得稟命朝廷,尤極惶悶。

    」備局覆啓曰:「有海旣齎奉咨揭而去,毋論某咨,訪得標文可也,而先自分釋,有若諺所謂以口指路者然,前後所爲,殊極未便,齎咨之稱,己爲再三停當,而又欲改稱,尤爲可怪。

    雖或有變通事,旣已開洋,狀啓內事勿施。

    」上曰:「如此庸怯之人,首擬差送,將緻辱國。

    當該堂上、郞廳,竝推考。

    」 ○完城君崔鳴吉,上萬言箚。

    大略,首言羅萬甲竄謫,張維、樸炡補外之非;次言癸亥以後進退人物,恢張公道之事;終言張維樸忠、樸炡被誣之由。

    其意專在於淸流不黨,而反被黨目,歸罪於左相金瑬。

    上不報。

    〈史臣曰:「鳴吉以年少勳臣,挾其才智,朝廷施爲,多所擅裁。

    論議之際,自擬公正,而是非之間,言多回曲。

    夫羅萬甲之黜,果非其罪,張維、樸炡之補外,亦非朝廷美事,則鳴吉之箚,不得不上。

    然而箚中有曰:『機牙卒發相隨,而入於罟擭、陷穽之中。

    』又曰:『屋下私語,抉摘成罪。

    』又曰:『動於忿懥,緻令相株連至此。

    』又曰:『不究事迹之實,遽生排擊之端。

    』又曰:『若使廷臣,皆如尹家之和平,則雖有胥動之言,亦何自而入乎?』〈尹昉孫墀,嘗遭臺評,昉不形喜怒雲。

    〉數條語,皆指金瑬,而陰陽闔闢,目爲搆禍。

    噫!瑬之處事過中,宜有人言,而謂瑬以私忿,而網打善類乎?蓋瑬之本意,惡夫好議論、喜作事者,而一朝筵中之說,遂激天怒,以緻諸臣之竄黜。

    然斷之以擠陷名流,使一隊先輩,不得自安,則鳴吉之論,不亦偏乎?」〉○都承旨金壽賢啓曰:「不幸往年纔經變亂,又値兇歲,各殿朔膳及禦供之物,盡爲停罷,揆諸事理,亦甚未安。

    今秋稍稔,請自來朔,依舊例封進。

    」上曰:「旣已再三講定,今難更改。

    」 ○大臣啓曰:「前因慈殿下敎,明春進豐呈,退行於秋成之意,已爲陳稟,而自上以應行盛禮,久廢未安爲敎,昨日慈殿又爲下敎。

    聖上奉養之至誠,雖不暇他顧,而慈殿省費、恤民之意,亦甚懇惻。

    伏願聖明,以養志爲重,將順秋節退行之旨,則其間遲速日月,隻是三夏一節,大禮不至於久稽,而可以慰悅慈殿之心矣。

    」上答曰:「予意已諭。

    不可退行之意,回啓于慈殿。

    」 ○以洪瑞鳳爲兼知義禁府事。

    瑞鳳早擅詩名,又參正勳,緻位宰相,而學識不及才華。

    愼天翊爲弘文館副校理。

    天翊與其弟海翊,早登文科,海翊先歿,天翊不染迹於昏朝。

    至是,屢拜顯官,而歸養老母於湖南,不汲汲於世路,人稱天翊有志之士。

    金光爀爲弘文館副修撰。

    光爀,尙容之姪也。

    性剛直,爲儕流所取。

    特旨以兪伯曾爲加平郡守。

    上以伯曾爲萬甲之黨,黜之。

     10月4日 ○乙卯,回答使金大乾,與差胡仲男、老音赤、從胡四十六人偕來。

     10月5日 ○丙辰,水原府使張紳上疏曰: 本府軍保之數,逃故相仍,闕額頗多。

    臣多般搜括,僅得閑丁三十人,而年壯者五六人外,或有纔過十歲者,或有僅八九歲者,其父母抱負、攜持,爭來訴冤,目前所見,情理可矜。

    臣伏聞都監近例:「砲手之自望者,年雖未滿,因令定給,而價布則待年收捧」雲。

    旣有此例,則至於各官,何獨不然?臣所得良丁中丁壯者,先宜充定收布,其餘竝依此例,許令因爲定給,待其年滿,始捧價布,則累年闕保,可以幾盡充定,而其在戶首,不亦愈於元不定給乎?且當初軍籍事目中,毋論某色軍保,許令取才後陞屬者,多至十餘人。

    此則與出身及戰功免役者,實無差別,而都監渾稱闕額,竝令本府,充定其代,揆之事理,尤爲無據,令廟堂從便變通。

     下其事于備局。

    備局啓曰:「軍保定役,自有年限。

    若以年未滿十歲者定給,雖不收布,有乖於軍政。

    旣已定給之後,則爲其戶首,似無不捧保價之理,八九歲兒,勿許充定。

    保人中取才,陞遷定虜衛之類,則與出身、戰功免役者,少無異同。

    若論以闕額,竝令充定其代,似未妥當。

    定虜衛陞屬,勿令代定爲當。

    」上曰:「年未滿者,雖過十歲,勿令充定。

    」〈史臣曰:「祖宗軍保之法,豈徒如是而已乎?年未滿者驅入軍役,所謂法久而弊生,非先王不忍之政也。

    張紳唯知徵價之不可,而不思充保之非法;廟堂唯知八九歲之勿許,而不思年限之有定。

    聖上之敎,可謂不違成憲,而合於仁政也。

    」〉 10月7日 ○戊午,甑山縣民康師聖等上疏,請以米一百石納官,願借縣令李德補。

    吏曹啓曰:「納米願留,已成弊風。

    不可以一二民上章,撓改瓜滿遞歸之規。

    」上從之。

     10月8日 ○己未,禮曹參判李景稷上疏。

    略曰: 臣在備局,聞崔鳴吉爲羅萬甲等上箚,臣之姓名,亦在其中雲。

    臣實局外萬不相涉之人,錯愕莫知所以。

    臣求見其草本,其多少說話,非臣所知也。

    第其所以長短臣身,俱非實狀,而其一款,乃臣於廢朝時,被誣於樸自興者也。

    箚答未下,徑先陳列,極知未安,而事勢迫蹙,不得不急聲籲呼。

    臣與賊臣爾瞻,有族分,而自少不相識,未曾出入其門。

    至於癸醜獄起,一時士類,皆陷於不測之禍,今左參贊徐渻亦罹焉。

    渻卽臣父平生友也。

    其子景雨在定州任所,聞父逮獄,奔遑上來,則其父已釋,而遠竄。

    其時論議,或雲將加其罪,景雨欲使臣家,探試賊臣之意,來到臣家。

    臣以騎省郞官,方入直,臣父抵書于臣曰:「卽者定州到此,欲探其大爺之事於雙裡門,汝須暫往探試。

    」臣翌日往爾瞻家,試問徐某之論罪,至於幾何?爾瞻不答,出一小紙,乃廢主答渠之書,論人罪目者也。

    臣不能正視,又出唐闆小冊,以手點示曰:「《春秋》之義,人皆不知」雲,臣答曰:「曾所未讀,未能解見」雲,則爾瞻色變,而置之諸書之上。

    臣中心如焚,不得更問徐渻之事,欲起之際,樸自興自外入來,卽爲出來矣。

    不數日,賊臣偉卿之疏出焉。

    其時以大君庭請,百僚齊會於闕下。

    臣得見其疏,言於衆中曰:「吾於向日,往雙裡門,示以《春秋》。

    今見此疏,乃其語也」雲。

    自興父子,方與爾瞻爲仇敵,兩家賓客,相爲物色,而自興卒然見臣於不曾相見之地,遽爾生疑,便生斥逐之計,而臣漠然不知也。

    臣於五月,以兵郞,無端除授輸城察訪。

    臣意以爲,臣之師,故相李恒福,前一日被斥,必以門徒而及之也,至於橫加惡名,實是思慮之所未到。

    臣聞來,不勝憤惋,直欲自到以明,而不可得也。

    臣仍念,橫逆之來,君子順受。

    自反而縮,無所愧怍。

    吾若自守,雖謗言百來,自當爲見晛之雪矣。

    臣自癸醜以後,未嘗一日廁迹於朝端。

    至戊午則與今左議政金瑬,同其罪目,論以遠竄,壬戌之夏,名以起廢,除授鐵山,實是緻之死地也。

    以此觀之,臣之前後心迹,有何可疑乎?伏願聖明,鐫臣職名,下臣司敗,亟正臣罪,以謝人言。

     上答曰:「情外之言,不必相較,宜勿辭察職。

    」李景稷,與金瑬相善,得擬諫長之望,羅萬甲等年少輩非之,自起鬧端,而崔鳴吉歸罪於瑬,擧景稷之事,故有此陳疏。

    〈史臣曰:「李景稷立異於戊午庭請,則不附於賊臣心迹,斯可以明矣。

    居家奉親,不有私財,能緻其養,隣裡稱孝。

    觀人之道,必先其本。

    世之所謂名流,如景稷者有幾人哉?置之諫長,亦何不可哉?但爲人頗麤率使氣,是可惜也。

    」〉○兵曹請騎兵中老病者及有廳軍士等,依平時例,各從自願,收布補用。

    備局覆啓曰:「若開此路,則冒稱老病,圖免上番者必多,騎兵收布事,似難輕許。

    至於有廳軍士,則與正軍不同,從自願收布無妨。

    」上從之。

     10月9日 ○庚申,大司諫李植等上箚曰: 國家軫念民事,愼簡守令,兼用侍從交差,此固淸朝美事也。

    若秤衡失當,寄任非宜。

    苟以譴罰行遣,則不但人情危懼,受任之人,亦焉得以展布施措乎?張維官經冡宰,方主文柄,大臣之次,貴臣之首也。

    雖有所失,自當退之以禮。

    羅州是四品官得除之地,虞候、都事亦居其上,郡縣鎭堡,視爲等夷,禮貌、文牒之間,卑辱甚矣。

    在昔唐、宋貶官,雖下至於司馬、司戶,然而不簽書公事,受員外,置之祿,則是於尊貴體面,無大傷損,堂階之際,古人豈不緻謹?今維之貶官,謂之前所未有,非過言也。

    樸炡、兪伯曾等,久淹下邑,甫還侍從,守令交差,豈無他人?今者次第特除,聖意不無譴怒,此朝臣之所以疑駭,士論之所以傷沮也。

    聖明前後懇惻之旨,每以朋黨爲戒,已分之黨,尙欲保合。

    設令兪、樸之倫,自欲標榜相異,淸朝士夫,孰肯與之分背而相踶乎?況炡等始初,隻因糾摘一二人有過差者,遂有分黨之說。

    若平心相處,自當日遠日忘,無復痕迹耳,縱有新出浮薄之說,臣等決知終不爲聖朝患也。

    頃者,大臣榻前啓論羅萬甲之意,不過欲補外而裁抑之,聞其在私第所論,亦不過欲姑停銓望,仍試州縣而已。

    大臣,平章國事,任怨盡言,則其有不罄竭肺腑者乎,其有不斟酌輕重者乎?今殿下不循大臣之議,罪之加數等,延及漸廣,鬧端橫生,反使大臣,有所未安,此果合於鎭靜調劑之道乎?殿下惡朋黨而欲去,此甚盛意,顧其所以去之之術,恐未盡也。

    唐文宗謂:「去河北賊易,去朝廷朋黨難。

    」夫以萬乘之威,驅逐數十書生,何至甚於去強寇之難乎?顧其勢,終有所甚難者,何哉?人才之難,終古所歎。

    自古士大夫,被朋黨之名者,多是聰明、才力,爲衆所推之類也。

    若其君上,果能裁成保合,不使潰裂,則雖於同中有異,異中有同,終不害其爲大同也。

    如或隻據朋黨之名,而務刮絶去之,今日逐一人,明日逐一人,今年去一黨,明年去一黨,則朝著之間,人物掃盡,其所登用,不過依阿不才之徒,則雖謂之國空虛,可也。

    昔蘇軾譏王氏同俗之弊,比之於瘠地之黃茅、白葦,去黨之難,亦何以異此?大抵士論之攜貳,乃國家之大不幸,其賢邪進退之跡,未易明也。

    若牛、李子是非,元祐之三黨,非但當年不能平,後世亦不能定。

    設使盡去其黨,則李德裕之政術,程伊川之正學,當幷在棄斥中矣,其於世道何如耶?若我朝朋黨之患,則有由來矣。

    銓郞柄重,國政下移,新進氣銳,易生瑕釁,此實百年流弊,反正以後,猶未盡祛者也。

    惟聖上,與廟堂心膂之臣,講論一代賢才,姸媸、長短,無所逃隱然後,培植而裁取之,品藻序別,任之勿疑,則豈唯朋黨、色目自底消滌?亦天地交泰之會也。

    惟聖明,勿以人廢言,則朝廷幸甚。

     上答曰:「省箚具悉爾等之意去黨,唐文所難,予之昏庸,甚於文宗,而欲去之,可謂迂矣。

    雖然樹黨護黨之類,不爲斥黜,則必底滅亡而後已。

    故不得不爾,爾等勿以爲咎。

    且箚末所陳,當留念焉。

    」 ○移海州稅米一千二百餘石、平山稅米九百九石,分賑延、白兩邑。

     10月10日 ○辛酉,黃海兵使申景禋,馳啓黃州城池四面受敵,不可守之狀,上曰:「狀啓之辭,極可駭矣。

    所當拿鞫,振肅軍情,而此時遞易不可,姑先推考,以示他日更不饒貸之意。

    」 10月11日 ○壬戌,上,下敎于八道監司曰:「刑以輔治,聽訟息爭,爲政之道,莫此爲大也。

    但刑獄之事,得情最難,失中尤易,與我共理者,想必留心。

    然許多州縣,豈無用刑過當,聽斷不明者哉?無辜者繫獄,有罪者得脫。

    片言可決,或至經年,則足以病吾民,而傷和氣,予甚軫慮。

    卿其曉諭守令,凡幹獄訟,毋酷、毋滯,虛心明決,用副予至意。

    守令中非軍令,而用棍杖者,摘發啓聞。

    」 ○慈殿又下敎于三公、六卿曰:「豐呈不可之意,自內屢陳,而主上尙以停寢爲悶。

    似涉沮抑誠孝,所當從之,而比年民生飢饉,兩殿供膳,尙廢不行。

    如此之時,予之受豐呈,無樂意,決不可爲也。

    徐待各道供膳復古,而行之未晩,而於予心,亦且安矣。

    予不得已再三言之,必須依予言,陳戒于上,退行於明秋。

    」 10月12日 ○癸亥,上下敎刑曹,在逃罪人子弟及姪孫,幷勿株累逮囚。

     ○大臣請復朔膳,上答曰:「國家以養民爲務,不可以口腹累人。

    復設之期,亦在不遠,卿等安心勿煩。

    」 10月13日 ○甲子,戶曹請西邊軍餉,京畿、江原道、下三道分定者,依前收捧,上曰:「今年農事,雖似稍稔,飢饉之餘,難免艱食。

    依前收捧,實所不忍,遼民時未撤還。

    雖難停罷,姑依上年例減捧,以紓民力。

    」〈史臣曰:「經費之恤,有司之職也;子惠之念,君上之道也。

    上除一分之弊,則下蒙一分之澤。

    聖上此敎,亦子惠之道也。

    」〉 ○左議政金瑬,以崔鳴吉箚中,多有侵及之語,遂引疾呈辭,上曰:「以予不允之意,知製敎代予草敎。

    」敎文略曰: 頃遭闆蕩之辰,幾罹鍜鍊之禍。

    窮鱗潛縮之幾日?大志展布之有時。

    夢協熊羆,頻煩何憚於三顧?契合風雲,社稷終賴於一戎。

    豈特傅梅之調殷?實是蕭柱之扶漢。

    立綱、植紀,人不至於爲禽;浴日、擎天,功孰右於大樹?責旣重於黃閣,望實係於蒼生。

    國家賴以爲長城,朝廷倚之如磐石。

    治天下去其害焉,此豈有識人之可疑?用群材貴乎棄瑕,多爲不知己者所厲。

    憂勞盡瘁,豈無筋力之衰遲?夙夜在公,恐有精神之昏憒。

    私情雖切於思退,公義豈合於歸休? 10月14日 ○乙醜,上晝講《書傳》于資政殿。

    同知經筵洪瑞鳳曰:「大禹功德,至於萬世永賴,當時入人之深,爲如何也?後世至桀,民有曷喪之歎,則天命亦絶。

    人君若不明己德,祖宗之澤,有不可恃。

    」上曰:「至哉,卿言!今之民怨已極,豈無曷喪之歎?」上謂特進官李曙曰:「軍政能修者何邑,而不能修者何邑也?」曙曰:「以臣所經歷,無可賞者,惟廣州 牧使李時昉,能盡職事。

    」上曰:「軍政不修之甚者,可罰也。

    」曙曰:「果川固殘邑,甚不修飭矣。

    」上曰:「令該曹施罰。

    近來守令廢卻萬事,稱以恤民,要譽於朝廷,朝廷亦以此爲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