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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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所無。
護行宣傳官,未知何人,而縱臾徵索,到處作弊。
胡譯鄭命守,乃殷山縣下人,而平山縣監洪??,曾爲殷山時,有杖罰之嫌,故突入衙舍,恣行困辱,事甚可惡。
請令朝廷處置。
」備局回啓曰:「龍胡作挐之狀,殆丁卯以後所無之事也。
護行宣傳官,似難呵禁,而任其縱臾徵索,全無委遣護行之意,請從重推考。
今後,宜遣解事胡譯一人於宣傳官之行,使之禁斷。
至於鄭命守,雖是我人,而今者龍胡帶率而來,則亦仲男之類也。
雖欲科罪,而勢不可得,以此意回移宜當。
」上從之。
10月23日 ○壬午,奏請使韓仁及、副使金榮祖馳啓曰:「臣等九月初七日到平島,因避亂漢人,聞奴賊攻破旅順,及到寧遠港口,知賊兵爲祖揔兵所擊卻。
卽詣都司韓邦奇衙門,韓謂臣等曰:『貴國與天朝,父子之邦,須勿借船助糧於奴賊。
』臣等曰:『頃日於孔、耿追勦之時,本國邊臣,多率火手,一心助討,至受戰勝金花,豈有借船助糧之理乎?必是兇賊飛語之所緻也。
』翌日又詣巡撫方一藻衙門,呈納咨文,仍陳被誣曲折,方慰諭頗久曰:『天將之追勦孔、耿也,貴國多助兵糧,朝廷甚嘉之,將降勑奬勵。
都司之言,殊極無據,須安心勿慮。
』且密言:『卽者沈副揔送揭帖於登州撫院以爲:「八月十三日,唐將四員,同貴國防禦使,燒孔、耿賊船六十餘艘」雲。
』以此觀之,則亦足爲辨誣之地矣。
」 ○管餉使金光煜馳啓曰:「今番龍胡之行,脅令發賣物貨,折辱威迫,無所不至。
若此不已,則前頭庫儲,將非我有。
外臣受侮,固無足恤,國威虧損,亦甚不少。
若於國書酬答之際,備陳曲折,嚴辭峻拒,則庶有懲戢之望,請令廟堂指揮。
」備局回啓曰:「餉臣隻管物貨,手下無將領軍兵,雖欲禁斷,其勢不易。
若兵使申景瑗,旣有部曲,理宜嚴禁,而袖手傍觀,略不呵禁,其辱國甚矣。
此後更有此變,則申景瑗難免重律,請以此行會。
至於國書中,言及此弊,則似或無妨,而但自前雖或言及,嗔怒之患,反加一節,不如不通之爲愈。
姑待差人之來,略及於說話間似當。
」從之。
10月25日 ○甲申,流星出五車星上,入句陳星下。
○以姜碩期爲大司憲,李敏求爲都承旨。
10月27日 ○丙戌,流星入軫星下。
○副摠程龍,以安島衆、聯屬國爲號,自登州越海而來。
○吏曹啓曰:「守令數遞,爲今日病民之痼弊。
至於考課之法,所以黜陟幽明,而爲方伯者,未能盡循公道,殘邑無勢之守令,例居下考,識者之寒心久矣。
今見蔚珍縣幼學田銑等疏辭,十年間遞易者,十有一員,誠極可駭。
第其願借十年之言,則有違法典,勢難依願,今後黜陟之際,務從公道,勿以勢力有無,枉用殿最,則可爲蘇殘之一助,請以此下諭于本道監司。
」上從之。
10月28日 ○丁亥,以李尙吉爲大司憲,洪命耉爲右承旨,李植爲吏曹參議,鄭百昌爲副提學,擢行副提學趙翼爲禮曹判書。
10月29日 ○戊子,程副揔接伴使辛啓榮馳啓曰:「臣到嘉山,副摠見臣,辟其左右,出示一書,乃其所齎咨文也。
觀其辭意,則朝廷聞島中事機,有異於前,差我使之譏察,且令本國,拒絶奴賊,不借船糧雲雲。
仍言:『天朝以旅順之變,不得運餉,今冬則專賴貴國接濟,願使沿海各邑,發賣米糧,趁未凍運緻島中。
』臣答曰:『卑職不敢擅便。
當啓知于國王』雲,則副摠頗有不快之色矣。
」 十一月 11月1日 ○己醜朔,行護軍鄭蘊上疏。
略曰: 臣居在窮鄕,罕與人接。
晩聞正殿雷變,驚惶咄咄,將信將疑。
及覩殿下求言之敎,方知其實有是變,臣誠怪歎,不安寢食。
臣往在庚午,以雷變應旨進言,而物議洶洶,臺諫交攻,請斬之箚,不一再而止,幸賴睿察,終始保全。
臣於此時,又效前愚妄,指某災之爲某事之應,某變之爲某政之失,則在廷之臣,必有前日之請,而殿下亦不免三至之投杼矣。
且聞之道路之言,殿下欲擧應天之實,以篤親親之義,而輒爲臺諫所沮。
遠地傳聞,雖不可信,而若果有之,是臣之言,猶見擯於今日,而前日之請,不但已也。
嗚呼!雷震之變,古或有之,震太廟之木,震正殿之柱,未有如今日之可驚、可懼者。
天之示警,夫豈徒哉?必有以也。
且聖敎十條,臣不暇陳戒,隻就大本上略陳焉。
臣聞漢臣董仲舒,以正心爲正朝廷、百官、萬民、四方之本;宋臣朱熹,以君心爲太子、大臣、綱維、風俗、民力、軍政之本,此誠出治之大經也。
殿下聖學高明,無待臣言,而此等變怪,疊見累出,雖衰亂之國,所未嘗聞,則無乃出治之本,有所未正而然歟?伏願聖明,益加兢惕,其疾敬德,務恢虛明之體,鋤去偏邪之萠。
答曰:「省卿疏章,心甚嘉尙。
所陳藥石之言,當書紳惕念。
卿其勿辭,斯速上來,以副孤望。
」 11月2日 ○庚寅,日官洪景立上疏曰: 臣於星象,雖未貫通,不無糟粕之見矣。
今以二月,從元帥於西路,目見非常之變,敢陳一得之愚。
去三月二十二日卯時天鳴,巳時營頭星落。
按《星傳》:「大星隕下,陽失其位,災害之萌也。
」又曰:「星墜其下,當有戰場。
」五月十四日夜四更,人形出自巽方,流下西方,自三月至四月,地震無虛日,太白晝見,今已九朔。
按《星傳》曰:「人衆流亡,兵革竝起。
」況今雷震之變,不於閭家,而乃於正殿。
以占觀之,不出三年,其應必慘,可不懼哉?且今者雨雹之災,實近古所未有者。
按星傳曰:『人君惡聞其過,抑賢用邪則雨雹。
「又曰:」治道煩苛,徭役急促,敎令數變,則其占爲雹,不救爲兵,強臣謀逆。
若擧賢良,務寬大、無誅罰,災除。
「伏願聖明,勿以吾無是事而忽焉。
昔宋景一言,熒惑退舍。
人君動靜,上應乾象,修省之道,在於強爲善而已。
臣往在甲子,亦從元帥在西路,其時之變,不至如此,而繼有适賊之變。
況今日之變,比前尤慘,不勝憂國之誠,敢此陳達。
不報。
○禮曹啓曰:「前者本曹以三名日陳賀箋文,改賀爲慰矣。
但念進箋時服色,似與常時有異。
今十一月初七日誕日,請王世子、百官,以黑團領進箋行禮。
」答曰:「權停。
」 11月3日 ○辛卯,戶曹啓曰:「平澤等十邑全災之數,多至一千五百餘結,分數之災,四百餘結,今年出稅減縮之數,至於此極。
一道如此,他道可知,前頭經費,誠極可慮。
且自前朝廷,如有給災之擧,則守令全不着實看審,緻有虛實相蒙之患,亦甚可惡,而道臣旣已啓請給災,本曹不宜不施,請於全災之邑,則稅米、收米及西糧、五結布,盡行蠲減,若其分數給災處,則當分輕重計減,而各司貢物,則旣有貢案元定之數,雖遇兇年,似無權減之規矣。
」上從之。
○備局啓曰:「程副揔接見時服色,曾因禮曹啓辭,以白冠、白帶講定矣。
今見牌文,則以欽差自處,又於兵部咨文中,有『聖旨差去』等語,在我當以欽差待之,以視事服接見,於禮不可。
且於接見時,若遽有未安之語,則不無顚倒之患。
漢人例稱無紋黑袍爲素服,以此接見似當。
」上從之。
○流星出昴星下,入畢星上。
11月4日 ○壬辰,戶曹啓曰:「用錢事,旣已設廳,本曹堂上及郞廳三員、常平郞廳二員,各令句管,分左右鑄錢,而監鑄於常平廳。
嚴禁私鑄,俾無奸濫之弊,私鑄者,依《大明律》處絞,匠人罪同,各衙門鑄錢者,亦宜禁斷。
且臣等取見萬曆通寶及朝鮮通寶則萬曆通寶,重一錢四分,朝鮮通寶其體過小。
請依萬曆樣子,鑄成朝鮮通寶,易以八分書,以別新舊,而丙寅年事目,則錢一文,準米一升爲式。
今之議者多以爲:『其價太重,一文準米半升爲式,則價可平準』雲。
請以此爲式,但錫錢則每一文準米一升,而公家應捧木綿、米穀等物,或三四分之一,以錢文計捧,如田稅、三手糧等物,遠方之人,似難以錢文卒然備納,而若三司收贖、各司作紙,爲先以錢捧之,凡市中給價之物及賜予賞役之物,參諸元數,以錢文分數計給。
但行錢,患在於不得多鑄。
通用中原之錢,則譯官輩,必多貿來,厥價與本國錢價同用爲當。
」答曰:「依啓。
但中原錢文,不可通用矣。
」 ○武科擧子李光弼上疏曰: 臣晩而投筆,幸占初試,今番覆試,得畫最少。
請依祖宗朝例,許講餘經。
事下兵曹,兵曹以法典所不載,難之。
上下敎曰:「近來,武臣專不讀書。
此人特爲試講,以示勸奬之意。
」 ○禮曹啓曰:「自前詔使時,自上雖在哀疚之中,設宴時,皆用酒禮,是出於敬王人之意。
今此副摠之來,接待事體,固與詔使時有異,而但旣稱欽差,則自上接見時,隻用茶禮,似涉簡略,請議于大臣。
」領議政尹昉、左議政吳允謙等以爲:「雖稱欽差,至設酒禮,則果似未安,隻行茶禮,恐合於禮。
令接待所,先以自上方在憂恤中,接見時隻行茶禮之意,微通宜當。
」答曰:「依議。
」後因大臣啓辭,依中朝行三鍾之禮。
11月6日 ○甲午,接伴使辛啓榮馳啓曰:「程副揔到坡州,要臣相見,引入寢房,屛去左右,出示兵部箚付,以手指點『拒絶奴逆』一款曰:『此乃俺所管之大者也。
』箚辭中有『鮮國逼奴威?滋甚,而猶不背我者,是不忘皇朝固存之恩也。
伊賊借船、借糧,而該國半推半應。
今者旅順失守,官軍見挫,安知其不爲苟合求全,悉起艅艎,付孔、耿,向登津等語。
臣謂曰:『小邦之於天朝,有君臣之義、父子之恩,天下之所知也。
不幸迫於醜虜,雖爲生民之計,未免羈縻之策,而亦已具由奏聞。
小邦君臣,每以兵力單弱,不能奮義殲賊,與此奴共戴一天爲痛恨,豈以旅順之失守,而敢有貳心乎?有以國斃,斷無是理』雲,則副摠曰:『沈副揔,不識字武夫也。
目今島中飢甚,衆情憂惱。
倘不及時拯濟,意外之患,難保其必無。
伴使須速啓知,以救其急』雲矣。
」 ○管餉使金光煜馳啓曰:「一自西邊興師之後,細大貢物,各司奴婢之貢,竝許作米,以備西餉,而司僕諸員,亦在作米之中矣,今聞還使上納。
當此軍儲日縮,又値大無,淸北流民,何以賑救,諸城士卒,何以接濟?請依當初事目,用布作米,以補軍需、賑飢民,且諸道山郡西糧作木,一年應捧之數,多至二百五十同。
此木專爲西軍糧餉,而前後餉臣,曾不推用,該曹亦不下送,殊無當初作號之意。
蓋此木,旣是餉使所幹,該曹似不當下手用之,而因經費窘乏,不得不貸用。
請自今,將逐年所捧,一一下送,使之分入安、黃兩州,以爲臨急之用。
事係軍餉,敢此陳達矣。
」 11月7日 ○乙未,上幸南別宮,接見程副揔,副摠進兵部咨箚二道。
咨內,有『伊賊借船、借糧,該國半推半應』等語。
上覽訖曰:「寡人無狀,不能見信於父母之邦,不勝惶愧之至。
」副摠曰:「此無它意,隻緣孔、耿投虜,旅順失守,而適貴國使臣,久而不至,故關內果有此流言。
自陪臣入往,島鎭奏伸,皇上洞燭無餘,本兵昭雪甚明,願賢王休慮。
」上曰:「小邦冤狀,若見白於天下,則雖死之日,猶生之年也。
」是日上以素服、素輿出,百官皆淺淡服隨駕。
至禦幕,上換黑袍,入侍諸臣,亦黑衫。
禮畢,上入禦幕,還着素服,百官亦以淺淡服從焉。
兵部箚付曰: 爲安島衆,以圖恢復,聯屬國,以伐逆謀,懇乞聖明,俯賜允可,以求時艱事。
參將程龍,智膽俱優,亦曾安戢島亂,請選能幹官二員,同龍到彼,得其情狀,揚舲飛報,以憑接應。
因奉聖旨:『島將沈世魁着加摠兵職銜,俾守皮島,以圖恢勦。
海藩素秉忠順,爾部其移文宣諭使,拒絶奴逆,毋假舟糧。
俟有功緖,別行優賞。
程龍旣稱可用,亦加副摠職銜,同能幹官,一倂前去,用心幹事,其海上情形,陸續馳報,以資調度,俱令速行。
』欽此。
此乃程龍出來之由,其實兵部差官也。
11月8日 ○丙申,程副揔來謝,上禦明政殿,接見副摠。
請辟左右,進密書一封,槪沈世魁詐稱焚船,情迹不安,朝夕或有事變,而亦不欲明言於外國,以生沈將之疑,故當其書呈之際,雖家丁,亦不令近前,恐或漏洩於島中也。
上覽訖曰:「當與群臣熟議而覆之。
」俄而罷黜。
11月9日 ○丁酉,沈都督移咨,有曰: 天朝黎庶、貴國軍民,休戚相看,原無二體,而定州節制,以小不忍,公然統衆,敺死千摠河承功,欲以幹戈從事,將欲何爲耶?旣非典刑所存,而擅殺擅囚,以欺天朝雲。
先是,都督千摠河承功,到定州,責立夫馬,橫孥民間,牧使崔有海,痛加禁抑,承功大怒,卽拔劍打有海於座上。
州民大駭,吹角聚軍,圍住承功一行,亂箠之,承功斃焉,其餘家丁,竝押送寧邊府,緝囚者久。
適一人得免,走回島中,告于沈將,故有是咨。
○管餉使金光煜馳啓曰:「空名帖已盡發賣,前頭繼餉無策。
如通政、僉正帖文,竝優數下送,以補萬一。
」上許之。
○流星出大角星下,入亢星上。
11月10日 ○戊戌,沈都督接伴使韓明勗馳啓曰:「都督本遼東商賈,狀貌獰惡,言語兇悖,加以目不知書,下情不通。
陞職之後,又頗驕恣,兵不過五千,而稱以萬餘,瞞報朝廷。
以頃日焚舟之事,自爲己功,多行賄物於河太監,至於奏聞。
且怒周都督之不受其賂,行讒於太監,使被不測之禍,登、萊之人,莫不痛歎雲。
」 ○吏曹啓曰:「昨日副摠以本國官名,書諸冊子,出給接待所,使之書塡姓名以送雲。
取見其冊,則本國官名,無不知之,獨經筵官及若幹各司,見遺而已。
不知副摠緣何,細知至此,頗涉可怪。
其中功臣君號,則中原文書,例諱而不書,今者彼旣先知之。
仍書以給乎?」答曰:「功臣君號,竝書以給無妨矣。
」 ○以韓汝溭爲右參贊,趙邦直爲右承旨,權鑊爲左副承旨,兪省曾爲司諫,宋時吉、林堜爲掌令,金光爀爲獻納,洪命耉爲慶尙道監司。
11月11日 ○己亥,諫院啓曰:「定州之變,與天將相鬪,至有査問之擧。
其時牧使崔有海,不可晏然無罪,請拿推。
」上從之。
○上下敎曰:「日氣甚寒,薄衣軍士給衣。
」 11月12日 ○庚子,上命査考椵島今年給糧之數。
正月因夏尙進齎來物貨,令餉臣許貿者一千石,其後因沈都督咨,白給者二千石,又因高進功之來,許貿者三千石,前後換貿、白給之數,竝六千石,而楊都督處三百石、周都督處一百石贈給之米,不在六千之中矣。
11月13日 ○辛醜,平安監司張紳馳啓曰:「平壤以一道根本,士子最盛,其中亦多文官,豈無一二才行可尙之人,而拘於所生之地,未通淸顯之途。
頃因銓曹之啓,文學黃胤後,首入淸路,一府之人,無不歡忻。
其於聳動勸勵之方,不爲無助,而一自經亂之後,淸北各郡,有同棄地,緣無書籍,不知讀書。
或有有識之人,來訴臣處,至於泣下,凡在瞻聆,令人動念。
如《大》、《小學》數十件,自京中下送,則渠等亦知朝廷收拾勸勉之意,不無奮發激勵之效矣。
」吏曹覆啓以爲:「遐方之人,抱才虛老者必多。
道內表表有才行者,令道臣略加題品,列名以聞。
」上許之。
○以洪瑞鳳爲兵曹判書,金尙憲爲大司憲,崔葕爲執義,金慶餘、鄭雷卿爲正言。
11月14日 ○壬寅,備局啓曰:「因伴臣聞,程副揔有過冬之計,微發於言端雲。
彼旣有久留之意,則不若自我先爲請留也。
」上從之。
○接待所啓曰:「卽者副摠招伴臣謂曰:『俺在島時,聞奴差執捉漢人,頗有綢繆之迹。
俺之此行,奴必知之。
俺若行到鐵山,見阻氷澌,則事多狼狽矣。
今蒙賢王請留,果已先獲我心,故俺卽領命矣。
當盡送島中人,隻留若幹手下員役,從便住着,而但館於此,則凡百貽弊不貲,倘於距京城二三百裡之地,或安靜官府、幽僻山寺,移住經過,似甚便宜,而下輩所供,不可貽弊貴國,當以俺之行李,換貿以饋』雲。
」朝廷許令移住於南漢山寺。
11月16日 ○甲辰,全羅監司李敬輿馳啓曰:「鎭安儒生金禹鼎等,上書於臣曰:『本縣鄕校,遠於官門,數少典僕,不能守護。
且地勢卑湫,棟宇腐朽,請稍近閭閻,移占寬敞,使之便於守護』雲。
此實一縣同辭之願,事勢亦涉便當。
非若近日惑信風水,妄欲遷改之比,令朝廷議處。
」禮曹回啓:「請依道臣馳啓移建。
」上從之。
○以任絖爲執義,李崍爲掌令。
11月17日 ○乙巳,設式年文武科殿試,取文科睦行善等三十三人,武科姜戩等二十八人。
○寧邊防禦使柳琳馳啓曰:「本城介在昌、朔、江、理之路,素稱巨邑,而自丁卯移營之後,大小營屬,盡移安州,十室九空,人煙冷落。
自見入南軍,築城廊之擧,皆曰:『完築之後,添入南軍,庶有可恃之勢。
』孑遺之民,稍有固志,及見南軍旣出,代防不入,民皆疑惑,已極缺望。
此城所屬江邊六邑土兵,道旣遙遠,萬無聞變及來之理。
賊若乘龍、義之路,直到昌、朔之界,由龜、泰潛師入來,則雖無撥傳烽燧,可以預知。
目今江氷旣合,防備日急,南軍多少,及期分防,使新設關防,得爲必守之地。
」備局回啓以爲:「本府軍兵,果極鮮少。
欲得南軍,與之協守,此實備急待變之不容已者。
請安州添戍兵二千四百人中,除出二百人,入送寧邊。
」上曰:「數少防軍,今又除出移送,則本城守禦,必至單弱,更議處置。
」又啓曰:「二百人在安州,不能爲有無,而在寧邊實爲關重,故如是覆啓矣。
聖敎如此,請勿分送。
」上從之。
11月18日 ○丙午,平安監司張紳馳啓曰:「崔有海之接待漢人,雖不能善處,而至於先加刀劍,打傷邑宰,論其曲直,自有所歸。
相鬨之際,設有緻斃者,而正犯之人,摘發甚難,許多吏民,亦難盡論以殺人之罪。
況邑宰遭變,方在死生中,則爲其民者,挺身赴難,自是分義。
旣査之後,若有緻斃者,則其勢不得不以實言之於摠鎭,彼旣聞緻斃之由,則其執言詰責,必有甚於前日,臣恐旣査之後,尤有難處之患。
定州之民,一自生變之後,慮有島中意外之擧,荷擔而立,臣多般開諭,僅能鎭定。
若聞朝廷更有査處之擧,則愚民不知末終處置,必驚駭逃散,此亦不可不深思。
況寧邊所囚漢人,旣已放送,此後結末,惟在相機彌縫。
」備局回啓曰:「崔有海被歐之際,刃梃交加,爲其民者,卻立而不救,則亦非親上之義,而驚遑奔救,彼此相鬪。
若緻死傷之患,則人命至重,亦不可置而不論,請査出首倡者一人以待之,其餘一切勿問。
」答曰:「首倡者摘發科罪則今後,雖有變如此,吏民必不肯奔救。
其中擊殺漢人者一人,査出囚治。
」 11月19日 ○丁未,正言鄭雷卿啓曰:「蟣蝨微臣,特蒙謬恩,洗滌先累,置之從班,盡其職責,以效涓埃者,乃臣今日之責也。
韓亨吉濫刑殘酷之狀,傳者藉藉。
臣時在言地,隨所聞而論之,非有一毫私意於其間也。
頃者偶與副提學鄭百昌,相遇於闕下,杯酒之間,忽然問臣曰:『汝何敢彈吾所親之人乎?』仍加詬辱,提起世累,脅之以論駁。
臣之世累,國人所知,臣不敢自諱,然聖明旣已蕩滌而收臣,則臣雖無狀,所處者侍從班也。
士夫間相敬之道,恐不當如是。
臣何敢任他唾罵,默默隨行?請遞臣職。
」諫院處置曰:「自古用人之道,不係世累。
雷卿之人器,淸議旣許,聖上愼簡,擢置三司,非止一再,則爲雷卿者,身在言地,隨事糾劾,乃其職耳。
面加詬辱,責有所歸,請命出仕。
朝廷之上,禮讓爲貴;士夫之間,相敬爲重,而副提學鄭百昌,以彈駁所親之人,詬辱侍從之臣,此實搢紳間所未有之事。
不可以杯酒之失,置之不論,請推考。
」上皆從之。
11月23日 ○辛亥,黃海道延安府有鳥形如雉,足似鼠,蔽野飛來。
○火星入紫微西垣內。
11月25日 ○癸醜,胡差龍骨大來。
○以徐景雨爲大司諫,吳竱爲持平,李起浡爲正言,趙壽益爲檢閱。
11月27日 ○乙卯,胡差到鐵山捕漢人,傳書島中。
其書曰: 金國汗,緻書沈將軍幕府〈島將沈世魁也。
〉曁衆將軍。
諸凡言語,前書已盡,將軍與票下諸將,速作商量。
若皇天見佑,大事可成,功名富貴,定當自無限量也。
如猶豫遷延,機會一失,悔之何及?幸將軍早作定歸,速賜回音。
天聰七年十一月十六日雲。
11月30日 ○戊午,金差龍骨大到平壤,先送汗書。
其書曰: 金國汗,緻書朝鮮國王。
觀來書,言市事已絶。
然兩國和好,不相通市,於理不宜,故玆遣價達意。
諸凡言語,盡在差人口頭雲雲。
又曰: 向承遠賻,未遑緻謝。
今備薄物,聊表微誠。
黑貂十張、人參十觔,謹具送上,幸惟照領。
朝廷答書曰: 朝鮮國王,復金國汗。
差人到平壤,傳緻國書,具悉示意,良慰良慰。
自古兩國和好,必許互市,蓋地之所産,各有貴賤,苟能平價交易,以有易無,則此實兩國之人所同欲者,而本國商賈,無一人肯赴灣中,此實事勢之有所不便也。
人情之所不願從,不可抑而行之,故前後書中,備陳此意,亦恃汗有以諒之也。
今見來示,誠有理焉。
欲於本國信使之行,略帶商賈,以資通貨,斯亦出於不得已也。
前聞貴國有同氣之喪,略緻賻儀,迨用慙歉,委書爲答,重以貂、參之貺,反增悚汗。
歲窮寒劇,隻希興居倍珍。
謹復。
○開城留守鄭鬥源馳啓曰:「本府進士高逈等六百三十人,呈狀以爲:『惟我松京商賈,有征市廛,有稅布縷、粟米、蔬果、魚肉之出。
各就其業而取辦,以應公家大小之需,傳之二百年,而無弊者,豈非舊例之便當者,而前留守洪霶,創出大同之法,實不知不便者存於其間。
蓋財有定限,費無常數,以有限之財,應無常之費,一月之用,先盡於半月;一年之用,先盡於半年,則必引其來月、來年之捧以充之,月加而歲益之,則富者不支,而貧者必散,民之所惡,孰大於是乎?本府則皆市井之人,凡所以爲生而應役者,隻資於販鬻,得一日之利,以應一日之役;得一月之利,以答一月之役,故取有漸而民不苦,公私俱享其便矣。
今者大同,則取千戶之財,充百物之價,官府之門,反爲買賣之場,公私上下,隻成勞擾之歸矣。
伏乞轉達九重,使復其舊。
』臣按,本府設官分職,統率坊民,一依漢城府,旣無田結之可捧。
但行大同之法,而公家所需,又不得不引用,則渠輩之呼冤,亦似宜矣。
前留守洪霶,不知民間之利病,有此率爾之擧,而當初大同之法,隻捧於富戶,貧殘之戶,則時未收捧,其法實未能盡行,請及此革罷。
」朝廷從之。
十二月 12月3日 ○辛酉,江原監司姜弘重馳啓曰:「鳥銃爲今日禦敵之長技,而束伍軍皆貧窶,無以自備火藥,又無官給之規,徒有砲手之名,而實不解操銃,隻着號逐隊而已。
且營將之設,專爲敎練軍卒,以爲緩急之用,而多不得人,率多取侮於列邑。
請自今以後,各別擇送,嚴立事目,巡歷試閱,列邑火藥,量宜分給於砲手,使之着實敎練。
」兵曹回啓曰:「營將之設,責任非輕。
本曹非不愼擇,而許多窠闕,亦難盡得其人。
觀此狀啓內辭緣,似不無其弊,今後尤加擇差。
且砲手之不閑技藝者,是謂不敎民戰,請依公淸、鹹鏡道例,各官月課藥丸,分半會錄,分半散給,以爲鍊習之地。
」上從之。
○以沈??爲持平。
12月6日 ○甲子,程副揔送冊子,請得搢紳詩句以歸,上命大臣以下諸文士製送,共八十餘篇。
12月7日 ○乙醜,平安監司張紳馳啓曰:「龍胡以宴享事,言於臣曰:『吾等前秋上京時,已定三處設宴之事,今忽無端停止,以大官出來時設行爲言。
我之大官與否,貴國何以知之?春秋節使之行,不過一年兩度。
若於此行,三處設宴,永爲定式,則此外別使,無論官爵高下、出來度數,竝勿設宴,成書立證,不敢異言。
須速啓知朝廷,回答間,退留安州。
禮單則待宴享事講定後,方可更議』雲。
臣竊念,宴享一款,渠之前日在京時,已言三處設行之意,而及今不許設行,宜有此執言之端,而日後稱以大官,頻數出來,則其時防塞,亦似甚難。
依其所言,隻許設行於春秋信使,仍爲明白成書,以爲立證之地,未知如何?」備局回啓曰:「龍胡所言,今雖如此,他日大官出來之時,不可以龍胡所言,永爲遵行之地,依前分付,開諭宜當。
」上從之。
12月9日 ○丁卯,以洪靌爲刑曹判書,崔葕爲執義,任絖爲校理,李一相爲待敎。
12月11日 ○己巳,全羅監司李敬輿馳啓曰:「今年失稔,本道尤甚,當此百穀登場之日,已有飢饉之患。
目今市直,綿布一匹,不過五鬥,一應上納貢物、諸般作米,依豐年每匹責捧十鬥,則民不堪支。
自前兇年,例有鬥數減定之規,請令該曹,一從市直,以紓一分民力。
」朝廷從之。
○濟州牧使李廓馳啓曰:「漂流唐船,來泊州境。
問之則濟南府屬邑濱州、定州等處人,以椵島運糧事,裝載登州和豐倉小米四百六十碩,十月初九日擧帆,幾至皇城島,猝遇狂風,帆席裂破,晝夜漂流,幸到本州外洋下碇,風勢甚惡,船闆觸碎,餉米盡沈,僅以赤身登岸雲。
卽令接置公館,而不可久留,請依前例,整齊船格,候風出送,交付於陸地初面官。
」許之。
12月12日 ○庚午,諫院啓曰:「壬辰之變,列邑田案,俱失於兵火,存者十不一二。
近年以來,量田均稅之政,尙未擧行,況列邑之中,或有舊案,則結負之重,十倍新案,賦役不均,至於此極。
目今湖西,將行大同之法,而若不先正其本,則不均之弊,猶夫前日。
宜及此時,卽行量田,使國有定制,民無偏苦。
」答曰:「量田似非其時,然啓辭如此,令廟堂熟講處之。
」備局以爲:「今年本道失稔,姑待明秋,與諸道一體行之。
」上從之。
12月13日 ○辛未,上下敎曰:「護軍張顯光、司業樸知誡,安貧守道,隱居求志。
因孤屢召,時或幡然而來,未久棄予而去,孤心未嘗不惘然若自失矣。
今歲律雲暮,宜使長吏存問,優賜食物。
」〈史臣曰:「張顯光,以一代儒賢,隱居山林,年德俱高。
上自卽位之初,寵遇特隆,好賢之誠,可謂至矣,而如樸知誡,學術不精,曾於追崇之日,爲迎合之論,比諸張顯光,不啻霄壤,而今乃竝稱,名實之不可不覈,如是夫!」〉 12月14日 ○壬申,以廉友赫爲持平。
友赫,端川人也。
西北古無顯仕者,時有收用西北人之議,故有是拜。
12月15日 ○癸酉,戶曹判書金起宗三辭得遞。
備局啓曰:「今日度支之任,尤極緊重。
金起宗雖有疾病,年力尙強,且其治辦之才,無出其右。
受任未久,凡所施設,未及整頓。
今若替授他人,則恐無以收拾,請仍任責效。
」上從之。
12月16日 ○甲戌,大司憲金尙憲、執義崔葕、持平沈??等上箚,陳六條: 一曰,絶私慾,以養聖躬。
心者,一身之主宰,心無私慾,則志氣淸明,而百邪退聽,苟有一毫査滓之未盡,則邪氣來幹,而心反爲其所制。
夫邪氣雲者,不必陰陽之寇、鬼神之祟也,偏私、嗜慾,凡可以害于心者皆是也。
殿下典學之志雖勤,克治之功未盡,應事接物之際,不免爲私意所動,淸明之氣,以之汨亂。
慮生疑,疑生惑,惑生疾,轉輾沈痼,不能自解,經年調攝,病根猶在,此豈庸醫淺術所可治也?伏願殿下,淸心寡慾,誠正自治,毋使邪氣幹其間,以爲調養聖躬之本焉。
二曰,務實德,以謹天戒。
天人一理,彼此無間。
中心纔動,誠僞立見。
童孺且不可欺,況於上天乎?竊觀近年以來,災異之現,殆難枚數,而正殿雷震,其變尤大。
天之警告我殿下,一何嚴也?其時避殿、撤懸之請,修擧文具,亦甚草草而止,不知殿下於深宮獨處之中,恐懼戒愼,不敢荒寧,有可以格天心者歟?人君以天地爲父母。
父母怒,而不以誠意感動,則其於子職,何哉?無乃以災異之出,或是偶然,不足爲深懼者歟?苟有是說,此乃奸人誤殿下之言也。
伏願殿下,常存敬畏,務盡實德,以爲格天、弭災之本焉。
三曰,廓言路,以廣聰明。
國之有臺諫,猶人之有耳目。
國君輕臺諫,而不納其言,猶塗塞耳目,而求其聰明,天下豈有是理哉?噫!人情,孰不欲聰也,其所以不聰者,謂人之聰,莫我若也;孰不欲明也,其所以不明者,謂人之明,莫我若也。
苟能以人之聰爲己聰,是天下皆吾耳也;以人之明爲己明,是天下皆吾目也。
以天下爲耳目,而未有不緻治者也;好自用其聰明,而未有不緻亂者也。
目今言路杜塞,人皆結舌,逆耳之言,無復陳於紸纊之下,孤立之勢,莫不寒心,而殿下獨未之悟,一朝有變,猝然瓦解,未知國家稅駕之所也。
伏願殿下,毋吝改過,廓開言路,以盡明目、達聰之道焉。
四曰,嚴宮禁,以杜交通。
人主深居九重,欲知臣下之行事,輿言之是非,閭裡之風俗,則或詢諸閹竪,訪于戚屬,咨之私昵,彼奸諛巧侫,伺候人主之意者,必夤緣投隙,以售其私。
亦有椒房近親,出入宮中,妄奏外事,輕洩內言,以惡爲善,以直爲枉,以私言爲公論,以正士爲邪人,終不免爲其所蔽者,此叔世帝王之常患。
臣等不知聖明之世,果有此事,而亦未知果無此事也。
朝廷治亂之端,陰陽消長之機,必由於此,可不戒哉?人君以大臣爲腹心,臺諫爲耳目,何可別開邪逕,以來群枉乎?伏願殿下,嚴飭宮闈,內外有截,永杜交通之漸焉。
五曰,省煩冗,以紓民力。
國家善政,莫先於寬民力,而不省煩冗,則民力無由而寬也。
今日下一敎,明日下一令曰:「吾能祛民弊」雲爾,則是所謂口惠,而實不至民,何德之有?民生之困於重賦,莫此時若也。
上事天朝,兼濟島衆;北輸虜幣,南塞倭求,區區民力,固已不堪,而諸司興販,科斂錙銖,不領於經費者,皆爲煩冗之尾閭,此民之所以重困,而國將隨敝者也。
伏願卽令廟堂,急講寬民之策,痛斥言利之計,如救水火,罔或少緩。
殿下亦宜深憂隱痛,視民如子,念王子之第宅不廣,則思小民之流離暴露者;念王子之財産不豐,則思小民之賦重、役煩,傾財破産者;念王子之使令不足,則思小民之臧獲,被奪於內司、宮家,而抱冤莫伸者,廣推恩澤,務施親親仁民之德焉。
六曰,選將帥,以固邊圉。
自古國家,危亡之日,忘身赴敵,建功立事者,多出於前日不聞姓名之人。
蓋勳臣、宿將,富貴已極。
富貴則驕心生,驕心生則平居不恤士卒,而臨戰不肯鬪死,此自然之勢也。
必須求之一邑之守、百夫之長、偏裨之內、卒伍之間,或試其計,或試其才,取其質厚沈悍,略其微疵小瑕,旣審其才智然後,待以不次,厚廩重祿,以贍其妻子,精兵勁卒,以聽其撫馭。
又觀其不矜不驕,忠實無他,擢爲大將,俾制閫外,則庶幾將得其人,而無以國與敵之患,邊圉得以永固矣。
答曰:「省箚具悉。
箚辭當留念焉。
」 12月17日 ○乙亥,設文武科於海州。
海州乃上誕降之地也。
本州儒生上疏,請設科,禮曹回啓以爲:「當依其言。
」從之。
○綾山副正僖上變告:「繕工監役李馨益,來到臣家言:『頃往錦原令倬家,與李逸、韓僉知者飮酒,倬醉歌曰:「應天順人,仁城出矣」,馨益止之。
又於馨益家酒間,又發此歌,時有裵命純者在座,亦聞此語』雲。
此雖渠等醉言,而言涉不道,敢以聞。
」上命鞫問錦原令倬、沈應澤、李馨益、裵命純等於義禁府。
沈應澤,卽所謂韓僉知也。
倬卽就服,服其亂言也,引李航、李??、金緻近、李希雲、樸大雲、洪承立等。
金緻近,虛名也,實無不軌狀,隻誅倬及應澤。
應澤以與倬酬答故也。
李航、李??,亦以與倬親切,杖斃,其餘皆放釋。
陞僖職爲都正,賞其告變也。
12月18日 ○丙子,京畿暗行禦史金壽翼馳啓言,漣川縣監尹爓、積城縣監金漢一、坡州牧使沈器成貪汚之狀,上竝命拿推。
12月21日 ○己卯,全羅道古阜生員趙克訥等上疏曰: 故東萊府使宋象賢、安州牧使金俊,守死封疆,爲義之先。
當闆蕩橫流之日,若無是二臣者,天常何係而存,人紀誰賴而修乎?四海九州之遠,尙且聞而悲之,況同社而同井者乎?臣等懼人亡歲遠,事迹埋沒,始於今年,草創祠宇,置象賢、俊二位版,以爲香火之所。
宇成無稱,祠式頗闕,願依褒忠、旌烈等祠,特賜額,用賁寵光。
禮曹回啓曰:「守土之官,死於封疆,乃其職也,而其忘身殉國,節義澟澟,可起慕於百世,第其中,不無可議者矣。
宋象賢之守義不屈,從容就死,固無愧於古人,未知金俊之死,亦能如象賢之忠烈,而其鄕人感其節義,立祠請額,其意可尙。
所當依其所願,而創立祠宇,事係重大,請議大臣處之。
」大臣以爲不可,上從之。
12月22日 ○庚辰,禮曹啓曰:「臣等竊見本曹郞廳各陵摘奸書啓,則東、西道各不同。
西道各陵,則皆雲莎草茂盛,不言有雜草;東道各陵,則莎草茂盛者,不過一二陵。
東、西道不應如是之殊。
其所謂莎草者,乃慕華館草也。
其葉細而短,其根連結,被於地面,國陵所用,必取之於此。
所謂雜草者,非此草也。
莎草、雜草,本相雜而生,而人所踐踏之地,則雜草不得生,而莎草獨存。
慕華館莎草最精者,以人所多踐也。
陵上之地,人所不踐,他草自當繁茂,凡年久之墓,此草或少、或全無,實理勢之所必然也。
然則此草有無,由葬之久近而異也。
西道各陵,所謂莎草茂盛者,此非皆眞莎也。
蓋不分眞與雜草,故隻見陵上雜草茂密,便謂莎草茂盛也。
東道郞廳,分別眞莎與雜草,故或雲:『莎草無而雜草茂。
』或雲:『相雜。
』自古及今,公私之墓,未聞以眞莎不茂之故,改之者。
然則自古不以眞莎與他草爲有間,而蓬艾及雜木,則其根深入,故不可不拔也。
臣等竊聞,山陵古規:『每年寒食,隻拔去蓬艾,無除去雜草之規,而莎草枯損則修改』雲。
此所謂莎草枯損者,泛言草死土露耳,非獨謂眞莎也。
二百年來,任他草之繁茂,而未嘗去之,則到今無眞莎,其理固然,而自古實不以此爲害,故未嘗以此改之。
今若改之,則東、西各陵,無不當改也。
且今雖改之,不數年,他草又生,則又當改之,陵官畏被不告之罪,紛然請改。
竊恐自今以後,修陵之役,每年必興也。
民瘼雖不足計,而驚動陵上,不亦未安之甚乎?孔子曰:『古不修墓。
』然則修墓,非甚不得已者,不可數爲之也。
古今禮書,未見有墳墓必用某草之文。
且健元陵莎草,異於慕華館莎草雲。
然則陵上不必獨存此草,而皆去其雜草也。
凡陵上草,茂密無虧缺處,不論莎草、雜草,皆勿改爲當,而但英陵則雜草尤甚蕃盛雲,恐不可不改也。
陵寢事體重大,請議于大臣。
」上從之。
12月25日 ○癸未,纂修廳啓曰:「《日記》中草,今已撰定畢書,所當依前印出,而第見活字排闆,功役極重,而分藏之數,元不過五件。
頃者一月所印,隻戊申數朔《日記》,力費而事遲。
群議皆以爲:『《國朝實錄》,未必皆是印本,多以印劄楷書以藏。
』雲。
今亦依此,謄書數三件,則物力可省,而完局亦易,謄錄官,無論參下、參上,多出五十餘員,分四房董役,則數月之內,可以畢書。
」上從之。
○備局啓曰:「近日經費之匱乏,已至此極,胡中贈給之物,其數甚多。
欲令地部辦得,則國用已竭;欲分定外方,則近於加賦,誠可慮也。
仍念西糧作米,稍豐之年,則每一結收捧一鬥五升,兇年則隻捧一鬥,已成近規。
今年諸道,皆遭風水之災。
參以前例,則似當隻捧一鬥,而今日度支之匱竭,有甚於西路之乏餉。
今年西糧,依前稍稔時例,每一結收捧一鬥五升,一鬥則照例入送西邊,五升則自該曹收捧,以助胡中贈給之物,則在外方別無加賦之事,在該曹亦有繼用之路。
今後毋論豐兇,每以一鬥五升,定式收捧,以爲遵行之地似當。
且黃、平兩道奴婢貢紬,專屬餉臣,而丁卯變後,平安監營蕩無所儲,唐差禮單,亦未能辦,以本道奴婢身貢,一半割屬監營矣。
今則經變已久,本營所儲,足以爲禮單之用,宜以前所屬貢紬,歸之於地部。
」答曰:「依啓。
且收米一事,兇年不減,則民必難支,每年除出五升,則糧餉亦必不足,收捧之數,隨時加減。
禮單辦備之需,則除出山郡作木以給之。
」 12月26日 ○甲戌,命拿問江華圍籬別將成大勳及守直內官禹濬源等。
以圍籬中,潛入雜物故也。
○以李坰爲掌令,李命雄爲獻納,韓興一爲吏曹佐郞。
12月28日 ○丙戌,沈都督接伴使鄭之羽馳啓曰:「都督衙門人,有徐姓者言:『走回漢人等來言曰:「去十一月,奴賊興兵七圍,三圍則直向寧遠衛,四圍則直向長城外西?之境,而孔、耿兩賊,亦隨而往」雲。
』」 ○江原道原州大雷雹,監司以聞。
護行宣傳官,未知何人,而縱臾徵索,到處作弊。
胡譯鄭命守,乃殷山縣下人,而平山縣監洪??,曾爲殷山時,有杖罰之嫌,故突入衙舍,恣行困辱,事甚可惡。
請令朝廷處置。
」備局回啓曰:「龍胡作挐之狀,殆丁卯以後所無之事也。
護行宣傳官,似難呵禁,而任其縱臾徵索,全無委遣護行之意,請從重推考。
今後,宜遣解事胡譯一人於宣傳官之行,使之禁斷。
至於鄭命守,雖是我人,而今者龍胡帶率而來,則亦仲男之類也。
雖欲科罪,而勢不可得,以此意回移宜當。
」上從之。
10月23日 ○壬午,奏請使韓仁及、副使金榮祖馳啓曰:「臣等九月初七日到平島,因避亂漢人,聞奴賊攻破旅順,及到寧遠港口,知賊兵爲祖揔兵所擊卻。
卽詣都司韓邦奇衙門,韓謂臣等曰:『貴國與天朝,父子之邦,須勿借船助糧於奴賊。
』臣等曰:『頃日於孔、耿追勦之時,本國邊臣,多率火手,一心助討,至受戰勝金花,豈有借船助糧之理乎?必是兇賊飛語之所緻也。
』翌日又詣巡撫方一藻衙門,呈納咨文,仍陳被誣曲折,方慰諭頗久曰:『天將之追勦孔、耿也,貴國多助兵糧,朝廷甚嘉之,將降勑奬勵。
都司之言,殊極無據,須安心勿慮。
』且密言:『卽者沈副揔送揭帖於登州撫院以爲:「八月十三日,唐將四員,同貴國防禦使,燒孔、耿賊船六十餘艘」雲。
』以此觀之,則亦足爲辨誣之地矣。
」 ○管餉使金光煜馳啓曰:「今番龍胡之行,脅令發賣物貨,折辱威迫,無所不至。
若此不已,則前頭庫儲,將非我有。
外臣受侮,固無足恤,國威虧損,亦甚不少。
若於國書酬答之際,備陳曲折,嚴辭峻拒,則庶有懲戢之望,請令廟堂指揮。
」備局回啓曰:「餉臣隻管物貨,手下無將領軍兵,雖欲禁斷,其勢不易。
若兵使申景瑗,旣有部曲,理宜嚴禁,而袖手傍觀,略不呵禁,其辱國甚矣。
此後更有此變,則申景瑗難免重律,請以此行會。
至於國書中,言及此弊,則似或無妨,而但自前雖或言及,嗔怒之患,反加一節,不如不通之爲愈。
姑待差人之來,略及於說話間似當。
」從之。
10月25日 ○甲申,流星出五車星上,入句陳星下。
○以姜碩期爲大司憲,李敏求爲都承旨。
10月27日 ○丙戌,流星入軫星下。
○副摠程龍,以安島衆、聯屬國爲號,自登州越海而來。
○吏曹啓曰:「守令數遞,爲今日病民之痼弊。
至於考課之法,所以黜陟幽明,而爲方伯者,未能盡循公道,殘邑無勢之守令,例居下考,識者之寒心久矣。
今見蔚珍縣幼學田銑等疏辭,十年間遞易者,十有一員,誠極可駭。
第其願借十年之言,則有違法典,勢難依願,今後黜陟之際,務從公道,勿以勢力有無,枉用殿最,則可爲蘇殘之一助,請以此下諭于本道監司。
」上從之。
10月28日 ○丁亥,以李尙吉爲大司憲,洪命耉爲右承旨,李植爲吏曹參議,鄭百昌爲副提學,擢行副提學趙翼爲禮曹判書。
10月29日 ○戊子,程副揔接伴使辛啓榮馳啓曰:「臣到嘉山,副摠見臣,辟其左右,出示一書,乃其所齎咨文也。
觀其辭意,則朝廷聞島中事機,有異於前,差我使之譏察,且令本國,拒絶奴賊,不借船糧雲雲。
仍言:『天朝以旅順之變,不得運餉,今冬則專賴貴國接濟,願使沿海各邑,發賣米糧,趁未凍運緻島中。
』臣答曰:『卑職不敢擅便。
當啓知于國王』雲,則副摠頗有不快之色矣。
」 十一月 11月1日 ○己醜朔,行護軍鄭蘊上疏。
略曰: 臣居在窮鄕,罕與人接。
晩聞正殿雷變,驚惶咄咄,將信將疑。
及覩殿下求言之敎,方知其實有是變,臣誠怪歎,不安寢食。
臣往在庚午,以雷變應旨進言,而物議洶洶,臺諫交攻,請斬之箚,不一再而止,幸賴睿察,終始保全。
臣於此時,又效前愚妄,指某災之爲某事之應,某變之爲某政之失,則在廷之臣,必有前日之請,而殿下亦不免三至之投杼矣。
且聞之道路之言,殿下欲擧應天之實,以篤親親之義,而輒爲臺諫所沮。
遠地傳聞,雖不可信,而若果有之,是臣之言,猶見擯於今日,而前日之請,不但已也。
嗚呼!雷震之變,古或有之,震太廟之木,震正殿之柱,未有如今日之可驚、可懼者。
天之示警,夫豈徒哉?必有以也。
且聖敎十條,臣不暇陳戒,隻就大本上略陳焉。
臣聞漢臣董仲舒,以正心爲正朝廷、百官、萬民、四方之本;宋臣朱熹,以君心爲太子、大臣、綱維、風俗、民力、軍政之本,此誠出治之大經也。
殿下聖學高明,無待臣言,而此等變怪,疊見累出,雖衰亂之國,所未嘗聞,則無乃出治之本,有所未正而然歟?伏願聖明,益加兢惕,其疾敬德,務恢虛明之體,鋤去偏邪之萠。
答曰:「省卿疏章,心甚嘉尙。
所陳藥石之言,當書紳惕念。
卿其勿辭,斯速上來,以副孤望。
」 11月2日 ○庚寅,日官洪景立上疏曰: 臣於星象,雖未貫通,不無糟粕之見矣。
今以二月,從元帥於西路,目見非常之變,敢陳一得之愚。
去三月二十二日卯時天鳴,巳時營頭星落。
按《星傳》:「大星隕下,陽失其位,災害之萌也。
」又曰:「星墜其下,當有戰場。
」五月十四日夜四更,人形出自巽方,流下西方,自三月至四月,地震無虛日,太白晝見,今已九朔。
按《星傳》曰:「人衆流亡,兵革竝起。
」況今雷震之變,不於閭家,而乃於正殿。
以占觀之,不出三年,其應必慘,可不懼哉?且今者雨雹之災,實近古所未有者。
按星傳曰:『人君惡聞其過,抑賢用邪則雨雹。
「又曰:」治道煩苛,徭役急促,敎令數變,則其占爲雹,不救爲兵,強臣謀逆。
若擧賢良,務寬大、無誅罰,災除。
「伏願聖明,勿以吾無是事而忽焉。
昔宋景一言,熒惑退舍。
人君動靜,上應乾象,修省之道,在於強爲善而已。
臣往在甲子,亦從元帥在西路,其時之變,不至如此,而繼有适賊之變。
況今日之變,比前尤慘,不勝憂國之誠,敢此陳達。
不報。
○禮曹啓曰:「前者本曹以三名日陳賀箋文,改賀爲慰矣。
但念進箋時服色,似與常時有異。
今十一月初七日誕日,請王世子、百官,以黑團領進箋行禮。
」答曰:「權停。
」 11月3日 ○辛卯,戶曹啓曰:「平澤等十邑全災之數,多至一千五百餘結,分數之災,四百餘結,今年出稅減縮之數,至於此極。
一道如此,他道可知,前頭經費,誠極可慮。
且自前朝廷,如有給災之擧,則守令全不着實看審,緻有虛實相蒙之患,亦甚可惡,而道臣旣已啓請給災,本曹不宜不施,請於全災之邑,則稅米、收米及西糧、五結布,盡行蠲減,若其分數給災處,則當分輕重計減,而各司貢物,則旣有貢案元定之數,雖遇兇年,似無權減之規矣。
」上從之。
○備局啓曰:「程副揔接見時服色,曾因禮曹啓辭,以白冠、白帶講定矣。
今見牌文,則以欽差自處,又於兵部咨文中,有『聖旨差去』等語,在我當以欽差待之,以視事服接見,於禮不可。
且於接見時,若遽有未安之語,則不無顚倒之患。
漢人例稱無紋黑袍爲素服,以此接見似當。
」上從之。
○流星出昴星下,入畢星上。
11月4日 ○壬辰,戶曹啓曰:「用錢事,旣已設廳,本曹堂上及郞廳三員、常平郞廳二員,各令句管,分左右鑄錢,而監鑄於常平廳。
嚴禁私鑄,俾無奸濫之弊,私鑄者,依《大明律》處絞,匠人罪同,各衙門鑄錢者,亦宜禁斷。
且臣等取見萬曆通寶及朝鮮通寶則萬曆通寶,重一錢四分,朝鮮通寶其體過小。
請依萬曆樣子,鑄成朝鮮通寶,易以八分書,以別新舊,而丙寅年事目,則錢一文,準米一升爲式。
今之議者多以爲:『其價太重,一文準米半升爲式,則價可平準』雲。
請以此爲式,但錫錢則每一文準米一升,而公家應捧木綿、米穀等物,或三四分之一,以錢文計捧,如田稅、三手糧等物,遠方之人,似難以錢文卒然備納,而若三司收贖、各司作紙,爲先以錢捧之,凡市中給價之物及賜予賞役之物,參諸元數,以錢文分數計給。
但行錢,患在於不得多鑄。
通用中原之錢,則譯官輩,必多貿來,厥價與本國錢價同用爲當。
」答曰:「依啓。
但中原錢文,不可通用矣。
」 ○武科擧子李光弼上疏曰: 臣晩而投筆,幸占初試,今番覆試,得畫最少。
請依祖宗朝例,許講餘經。
事下兵曹,兵曹以法典所不載,難之。
上下敎曰:「近來,武臣專不讀書。
此人特爲試講,以示勸奬之意。
」 ○禮曹啓曰:「自前詔使時,自上雖在哀疚之中,設宴時,皆用酒禮,是出於敬王人之意。
今此副摠之來,接待事體,固與詔使時有異,而但旣稱欽差,則自上接見時,隻用茶禮,似涉簡略,請議于大臣。
」領議政尹昉、左議政吳允謙等以爲:「雖稱欽差,至設酒禮,則果似未安,隻行茶禮,恐合於禮。
令接待所,先以自上方在憂恤中,接見時隻行茶禮之意,微通宜當。
」答曰:「依議。
」後因大臣啓辭,依中朝行三鍾之禮。
11月6日 ○甲午,接伴使辛啓榮馳啓曰:「程副揔到坡州,要臣相見,引入寢房,屛去左右,出示兵部箚付,以手指點『拒絶奴逆』一款曰:『此乃俺所管之大者也。
』箚辭中有『鮮國逼奴威?滋甚,而猶不背我者,是不忘皇朝固存之恩也。
伊賊借船、借糧,而該國半推半應。
今者旅順失守,官軍見挫,安知其不爲苟合求全,悉起艅艎,付孔、耿,向登津等語。
臣謂曰:『小邦之於天朝,有君臣之義、父子之恩,天下之所知也。
不幸迫於醜虜,雖爲生民之計,未免羈縻之策,而亦已具由奏聞。
小邦君臣,每以兵力單弱,不能奮義殲賊,與此奴共戴一天爲痛恨,豈以旅順之失守,而敢有貳心乎?有以國斃,斷無是理』雲,則副摠曰:『沈副揔,不識字武夫也。
目今島中飢甚,衆情憂惱。
倘不及時拯濟,意外之患,難保其必無。
伴使須速啓知,以救其急』雲矣。
」 ○管餉使金光煜馳啓曰:「一自西邊興師之後,細大貢物,各司奴婢之貢,竝許作米,以備西餉,而司僕諸員,亦在作米之中矣,今聞還使上納。
當此軍儲日縮,又値大無,淸北流民,何以賑救,諸城士卒,何以接濟?請依當初事目,用布作米,以補軍需、賑飢民,且諸道山郡西糧作木,一年應捧之數,多至二百五十同。
此木專爲西軍糧餉,而前後餉臣,曾不推用,該曹亦不下送,殊無當初作號之意。
蓋此木,旣是餉使所幹,該曹似不當下手用之,而因經費窘乏,不得不貸用。
請自今,將逐年所捧,一一下送,使之分入安、黃兩州,以爲臨急之用。
事係軍餉,敢此陳達矣。
」 11月7日 ○乙未,上幸南別宮,接見程副揔,副摠進兵部咨箚二道。
咨內,有『伊賊借船、借糧,該國半推半應』等語。
上覽訖曰:「寡人無狀,不能見信於父母之邦,不勝惶愧之至。
」副摠曰:「此無它意,隻緣孔、耿投虜,旅順失守,而適貴國使臣,久而不至,故關內果有此流言。
自陪臣入往,島鎭奏伸,皇上洞燭無餘,本兵昭雪甚明,願賢王休慮。
」上曰:「小邦冤狀,若見白於天下,則雖死之日,猶生之年也。
」是日上以素服、素輿出,百官皆淺淡服隨駕。
至禦幕,上換黑袍,入侍諸臣,亦黑衫。
禮畢,上入禦幕,還着素服,百官亦以淺淡服從焉。
兵部箚付曰: 爲安島衆,以圖恢復,聯屬國,以伐逆謀,懇乞聖明,俯賜允可,以求時艱事。
參將程龍,智膽俱優,亦曾安戢島亂,請選能幹官二員,同龍到彼,得其情狀,揚舲飛報,以憑接應。
因奉聖旨:『島將沈世魁着加摠兵職銜,俾守皮島,以圖恢勦。
海藩素秉忠順,爾部其移文宣諭使,拒絶奴逆,毋假舟糧。
俟有功緖,別行優賞。
程龍旣稱可用,亦加副摠職銜,同能幹官,一倂前去,用心幹事,其海上情形,陸續馳報,以資調度,俱令速行。
』欽此。
此乃程龍出來之由,其實兵部差官也。
11月8日 ○丙申,程副揔來謝,上禦明政殿,接見副摠。
請辟左右,進密書一封,槪沈世魁詐稱焚船,情迹不安,朝夕或有事變,而亦不欲明言於外國,以生沈將之疑,故當其書呈之際,雖家丁,亦不令近前,恐或漏洩於島中也。
上覽訖曰:「當與群臣熟議而覆之。
」俄而罷黜。
11月9日 ○丁酉,沈都督移咨,有曰: 天朝黎庶、貴國軍民,休戚相看,原無二體,而定州節制,以小不忍,公然統衆,敺死千摠河承功,欲以幹戈從事,將欲何爲耶?旣非典刑所存,而擅殺擅囚,以欺天朝雲。
先是,都督千摠河承功,到定州,責立夫馬,橫孥民間,牧使崔有海,痛加禁抑,承功大怒,卽拔劍打有海於座上。
州民大駭,吹角聚軍,圍住承功一行,亂箠之,承功斃焉,其餘家丁,竝押送寧邊府,緝囚者久。
適一人得免,走回島中,告于沈將,故有是咨。
○管餉使金光煜馳啓曰:「空名帖已盡發賣,前頭繼餉無策。
如通政、僉正帖文,竝優數下送,以補萬一。
」上許之。
○流星出大角星下,入亢星上。
11月10日 ○戊戌,沈都督接伴使韓明勗馳啓曰:「都督本遼東商賈,狀貌獰惡,言語兇悖,加以目不知書,下情不通。
陞職之後,又頗驕恣,兵不過五千,而稱以萬餘,瞞報朝廷。
以頃日焚舟之事,自爲己功,多行賄物於河太監,至於奏聞。
且怒周都督之不受其賂,行讒於太監,使被不測之禍,登、萊之人,莫不痛歎雲。
」 ○吏曹啓曰:「昨日副摠以本國官名,書諸冊子,出給接待所,使之書塡姓名以送雲。
取見其冊,則本國官名,無不知之,獨經筵官及若幹各司,見遺而已。
不知副摠緣何,細知至此,頗涉可怪。
其中功臣君號,則中原文書,例諱而不書,今者彼旣先知之。
仍書以給乎?」答曰:「功臣君號,竝書以給無妨矣。
」 ○以韓汝溭爲右參贊,趙邦直爲右承旨,權鑊爲左副承旨,兪省曾爲司諫,宋時吉、林堜爲掌令,金光爀爲獻納,洪命耉爲慶尙道監司。
11月11日 ○己亥,諫院啓曰:「定州之變,與天將相鬪,至有査問之擧。
其時牧使崔有海,不可晏然無罪,請拿推。
」上從之。
○上下敎曰:「日氣甚寒,薄衣軍士給衣。
」 11月12日 ○庚子,上命査考椵島今年給糧之數。
正月因夏尙進齎來物貨,令餉臣許貿者一千石,其後因沈都督咨,白給者二千石,又因高進功之來,許貿者三千石,前後換貿、白給之數,竝六千石,而楊都督處三百石、周都督處一百石贈給之米,不在六千之中矣。
11月13日 ○辛醜,平安監司張紳馳啓曰:「平壤以一道根本,士子最盛,其中亦多文官,豈無一二才行可尙之人,而拘於所生之地,未通淸顯之途。
頃因銓曹之啓,文學黃胤後,首入淸路,一府之人,無不歡忻。
其於聳動勸勵之方,不爲無助,而一自經亂之後,淸北各郡,有同棄地,緣無書籍,不知讀書。
或有有識之人,來訴臣處,至於泣下,凡在瞻聆,令人動念。
如《大》、《小學》數十件,自京中下送,則渠等亦知朝廷收拾勸勉之意,不無奮發激勵之效矣。
」吏曹覆啓以爲:「遐方之人,抱才虛老者必多。
道內表表有才行者,令道臣略加題品,列名以聞。
」上許之。
○以洪瑞鳳爲兵曹判書,金尙憲爲大司憲,崔葕爲執義,金慶餘、鄭雷卿爲正言。
11月14日 ○壬寅,備局啓曰:「因伴臣聞,程副揔有過冬之計,微發於言端雲。
彼旣有久留之意,則不若自我先爲請留也。
」上從之。
○接待所啓曰:「卽者副摠招伴臣謂曰:『俺在島時,聞奴差執捉漢人,頗有綢繆之迹。
俺之此行,奴必知之。
俺若行到鐵山,見阻氷澌,則事多狼狽矣。
今蒙賢王請留,果已先獲我心,故俺卽領命矣。
當盡送島中人,隻留若幹手下員役,從便住着,而但館於此,則凡百貽弊不貲,倘於距京城二三百裡之地,或安靜官府、幽僻山寺,移住經過,似甚便宜,而下輩所供,不可貽弊貴國,當以俺之行李,換貿以饋』雲。
」朝廷許令移住於南漢山寺。
11月16日 ○甲辰,全羅監司李敬輿馳啓曰:「鎭安儒生金禹鼎等,上書於臣曰:『本縣鄕校,遠於官門,數少典僕,不能守護。
且地勢卑湫,棟宇腐朽,請稍近閭閻,移占寬敞,使之便於守護』雲。
此實一縣同辭之願,事勢亦涉便當。
非若近日惑信風水,妄欲遷改之比,令朝廷議處。
」禮曹回啓:「請依道臣馳啓移建。
」上從之。
○以任絖爲執義,李崍爲掌令。
11月17日 ○乙巳,設式年文武科殿試,取文科睦行善等三十三人,武科姜戩等二十八人。
○寧邊防禦使柳琳馳啓曰:「本城介在昌、朔、江、理之路,素稱巨邑,而自丁卯移營之後,大小營屬,盡移安州,十室九空,人煙冷落。
自見入南軍,築城廊之擧,皆曰:『完築之後,添入南軍,庶有可恃之勢。
』孑遺之民,稍有固志,及見南軍旣出,代防不入,民皆疑惑,已極缺望。
此城所屬江邊六邑土兵,道旣遙遠,萬無聞變及來之理。
賊若乘龍、義之路,直到昌、朔之界,由龜、泰潛師入來,則雖無撥傳烽燧,可以預知。
目今江氷旣合,防備日急,南軍多少,及期分防,使新設關防,得爲必守之地。
」備局回啓以爲:「本府軍兵,果極鮮少。
欲得南軍,與之協守,此實備急待變之不容已者。
請安州添戍兵二千四百人中,除出二百人,入送寧邊。
」上曰:「數少防軍,今又除出移送,則本城守禦,必至單弱,更議處置。
」又啓曰:「二百人在安州,不能爲有無,而在寧邊實爲關重,故如是覆啓矣。
聖敎如此,請勿分送。
」上從之。
11月18日 ○丙午,平安監司張紳馳啓曰:「崔有海之接待漢人,雖不能善處,而至於先加刀劍,打傷邑宰,論其曲直,自有所歸。
相鬨之際,設有緻斃者,而正犯之人,摘發甚難,許多吏民,亦難盡論以殺人之罪。
況邑宰遭變,方在死生中,則爲其民者,挺身赴難,自是分義。
旣査之後,若有緻斃者,則其勢不得不以實言之於摠鎭,彼旣聞緻斃之由,則其執言詰責,必有甚於前日,臣恐旣査之後,尤有難處之患。
定州之民,一自生變之後,慮有島中意外之擧,荷擔而立,臣多般開諭,僅能鎭定。
若聞朝廷更有査處之擧,則愚民不知末終處置,必驚駭逃散,此亦不可不深思。
況寧邊所囚漢人,旣已放送,此後結末,惟在相機彌縫。
」備局回啓曰:「崔有海被歐之際,刃梃交加,爲其民者,卻立而不救,則亦非親上之義,而驚遑奔救,彼此相鬪。
若緻死傷之患,則人命至重,亦不可置而不論,請査出首倡者一人以待之,其餘一切勿問。
」答曰:「首倡者摘發科罪則今後,雖有變如此,吏民必不肯奔救。
其中擊殺漢人者一人,査出囚治。
」 11月19日 ○丁未,正言鄭雷卿啓曰:「蟣蝨微臣,特蒙謬恩,洗滌先累,置之從班,盡其職責,以效涓埃者,乃臣今日之責也。
韓亨吉濫刑殘酷之狀,傳者藉藉。
臣時在言地,隨所聞而論之,非有一毫私意於其間也。
頃者偶與副提學鄭百昌,相遇於闕下,杯酒之間,忽然問臣曰:『汝何敢彈吾所親之人乎?』仍加詬辱,提起世累,脅之以論駁。
臣之世累,國人所知,臣不敢自諱,然聖明旣已蕩滌而收臣,則臣雖無狀,所處者侍從班也。
士夫間相敬之道,恐不當如是。
臣何敢任他唾罵,默默隨行?請遞臣職。
」諫院處置曰:「自古用人之道,不係世累。
雷卿之人器,淸議旣許,聖上愼簡,擢置三司,非止一再,則爲雷卿者,身在言地,隨事糾劾,乃其職耳。
面加詬辱,責有所歸,請命出仕。
朝廷之上,禮讓爲貴;士夫之間,相敬爲重,而副提學鄭百昌,以彈駁所親之人,詬辱侍從之臣,此實搢紳間所未有之事。
不可以杯酒之失,置之不論,請推考。
」上皆從之。
11月23日 ○辛亥,黃海道延安府有鳥形如雉,足似鼠,蔽野飛來。
○火星入紫微西垣內。
11月25日 ○癸醜,胡差龍骨大來。
○以徐景雨爲大司諫,吳竱爲持平,李起浡爲正言,趙壽益爲檢閱。
11月27日 ○乙卯,胡差到鐵山捕漢人,傳書島中。
其書曰: 金國汗,緻書沈將軍幕府〈島將沈世魁也。
〉曁衆將軍。
諸凡言語,前書已盡,將軍與票下諸將,速作商量。
若皇天見佑,大事可成,功名富貴,定當自無限量也。
如猶豫遷延,機會一失,悔之何及?幸將軍早作定歸,速賜回音。
天聰七年十一月十六日雲。
11月30日 ○戊午,金差龍骨大到平壤,先送汗書。
其書曰: 金國汗,緻書朝鮮國王。
觀來書,言市事已絶。
然兩國和好,不相通市,於理不宜,故玆遣價達意。
諸凡言語,盡在差人口頭雲雲。
又曰: 向承遠賻,未遑緻謝。
今備薄物,聊表微誠。
黑貂十張、人參十觔,謹具送上,幸惟照領。
朝廷答書曰: 朝鮮國王,復金國汗。
差人到平壤,傳緻國書,具悉示意,良慰良慰。
自古兩國和好,必許互市,蓋地之所産,各有貴賤,苟能平價交易,以有易無,則此實兩國之人所同欲者,而本國商賈,無一人肯赴灣中,此實事勢之有所不便也。
人情之所不願從,不可抑而行之,故前後書中,備陳此意,亦恃汗有以諒之也。
今見來示,誠有理焉。
欲於本國信使之行,略帶商賈,以資通貨,斯亦出於不得已也。
前聞貴國有同氣之喪,略緻賻儀,迨用慙歉,委書爲答,重以貂、參之貺,反增悚汗。
歲窮寒劇,隻希興居倍珍。
謹復。
○開城留守鄭鬥源馳啓曰:「本府進士高逈等六百三十人,呈狀以爲:『惟我松京商賈,有征市廛,有稅布縷、粟米、蔬果、魚肉之出。
各就其業而取辦,以應公家大小之需,傳之二百年,而無弊者,豈非舊例之便當者,而前留守洪霶,創出大同之法,實不知不便者存於其間。
蓋財有定限,費無常數,以有限之財,應無常之費,一月之用,先盡於半月;一年之用,先盡於半年,則必引其來月、來年之捧以充之,月加而歲益之,則富者不支,而貧者必散,民之所惡,孰大於是乎?本府則皆市井之人,凡所以爲生而應役者,隻資於販鬻,得一日之利,以應一日之役;得一月之利,以答一月之役,故取有漸而民不苦,公私俱享其便矣。
今者大同,則取千戶之財,充百物之價,官府之門,反爲買賣之場,公私上下,隻成勞擾之歸矣。
伏乞轉達九重,使復其舊。
』臣按,本府設官分職,統率坊民,一依漢城府,旣無田結之可捧。
但行大同之法,而公家所需,又不得不引用,則渠輩之呼冤,亦似宜矣。
前留守洪霶,不知民間之利病,有此率爾之擧,而當初大同之法,隻捧於富戶,貧殘之戶,則時未收捧,其法實未能盡行,請及此革罷。
」朝廷從之。
十二月 12月3日 ○辛酉,江原監司姜弘重馳啓曰:「鳥銃爲今日禦敵之長技,而束伍軍皆貧窶,無以自備火藥,又無官給之規,徒有砲手之名,而實不解操銃,隻着號逐隊而已。
且營將之設,專爲敎練軍卒,以爲緩急之用,而多不得人,率多取侮於列邑。
請自今以後,各別擇送,嚴立事目,巡歷試閱,列邑火藥,量宜分給於砲手,使之着實敎練。
」兵曹回啓曰:「營將之設,責任非輕。
本曹非不愼擇,而許多窠闕,亦難盡得其人。
觀此狀啓內辭緣,似不無其弊,今後尤加擇差。
且砲手之不閑技藝者,是謂不敎民戰,請依公淸、鹹鏡道例,各官月課藥丸,分半會錄,分半散給,以爲鍊習之地。
」上從之。
○以沈??爲持平。
12月6日 ○甲子,程副揔送冊子,請得搢紳詩句以歸,上命大臣以下諸文士製送,共八十餘篇。
12月7日 ○乙醜,平安監司張紳馳啓曰:「龍胡以宴享事,言於臣曰:『吾等前秋上京時,已定三處設宴之事,今忽無端停止,以大官出來時設行爲言。
我之大官與否,貴國何以知之?春秋節使之行,不過一年兩度。
若於此行,三處設宴,永爲定式,則此外別使,無論官爵高下、出來度數,竝勿設宴,成書立證,不敢異言。
須速啓知朝廷,回答間,退留安州。
禮單則待宴享事講定後,方可更議』雲。
臣竊念,宴享一款,渠之前日在京時,已言三處設行之意,而及今不許設行,宜有此執言之端,而日後稱以大官,頻數出來,則其時防塞,亦似甚難。
依其所言,隻許設行於春秋信使,仍爲明白成書,以爲立證之地,未知如何?」備局回啓曰:「龍胡所言,今雖如此,他日大官出來之時,不可以龍胡所言,永爲遵行之地,依前分付,開諭宜當。
」上從之。
12月9日 ○丁卯,以洪靌爲刑曹判書,崔葕爲執義,任絖爲校理,李一相爲待敎。
12月11日 ○己巳,全羅監司李敬輿馳啓曰:「今年失稔,本道尤甚,當此百穀登場之日,已有飢饉之患。
目今市直,綿布一匹,不過五鬥,一應上納貢物、諸般作米,依豐年每匹責捧十鬥,則民不堪支。
自前兇年,例有鬥數減定之規,請令該曹,一從市直,以紓一分民力。
」朝廷從之。
○濟州牧使李廓馳啓曰:「漂流唐船,來泊州境。
問之則濟南府屬邑濱州、定州等處人,以椵島運糧事,裝載登州和豐倉小米四百六十碩,十月初九日擧帆,幾至皇城島,猝遇狂風,帆席裂破,晝夜漂流,幸到本州外洋下碇,風勢甚惡,船闆觸碎,餉米盡沈,僅以赤身登岸雲。
卽令接置公館,而不可久留,請依前例,整齊船格,候風出送,交付於陸地初面官。
」許之。
12月12日 ○庚午,諫院啓曰:「壬辰之變,列邑田案,俱失於兵火,存者十不一二。
近年以來,量田均稅之政,尙未擧行,況列邑之中,或有舊案,則結負之重,十倍新案,賦役不均,至於此極。
目今湖西,將行大同之法,而若不先正其本,則不均之弊,猶夫前日。
宜及此時,卽行量田,使國有定制,民無偏苦。
」答曰:「量田似非其時,然啓辭如此,令廟堂熟講處之。
」備局以爲:「今年本道失稔,姑待明秋,與諸道一體行之。
」上從之。
12月13日 ○辛未,上下敎曰:「護軍張顯光、司業樸知誡,安貧守道,隱居求志。
因孤屢召,時或幡然而來,未久棄予而去,孤心未嘗不惘然若自失矣。
今歲律雲暮,宜使長吏存問,優賜食物。
」〈史臣曰:「張顯光,以一代儒賢,隱居山林,年德俱高。
上自卽位之初,寵遇特隆,好賢之誠,可謂至矣,而如樸知誡,學術不精,曾於追崇之日,爲迎合之論,比諸張顯光,不啻霄壤,而今乃竝稱,名實之不可不覈,如是夫!」〉 12月14日 ○壬申,以廉友赫爲持平。
友赫,端川人也。
西北古無顯仕者,時有收用西北人之議,故有是拜。
12月15日 ○癸酉,戶曹判書金起宗三辭得遞。
備局啓曰:「今日度支之任,尤極緊重。
金起宗雖有疾病,年力尙強,且其治辦之才,無出其右。
受任未久,凡所施設,未及整頓。
今若替授他人,則恐無以收拾,請仍任責效。
」上從之。
12月16日 ○甲戌,大司憲金尙憲、執義崔葕、持平沈??等上箚,陳六條: 一曰,絶私慾,以養聖躬。
心者,一身之主宰,心無私慾,則志氣淸明,而百邪退聽,苟有一毫査滓之未盡,則邪氣來幹,而心反爲其所制。
夫邪氣雲者,不必陰陽之寇、鬼神之祟也,偏私、嗜慾,凡可以害于心者皆是也。
殿下典學之志雖勤,克治之功未盡,應事接物之際,不免爲私意所動,淸明之氣,以之汨亂。
慮生疑,疑生惑,惑生疾,轉輾沈痼,不能自解,經年調攝,病根猶在,此豈庸醫淺術所可治也?伏願殿下,淸心寡慾,誠正自治,毋使邪氣幹其間,以爲調養聖躬之本焉。
二曰,務實德,以謹天戒。
天人一理,彼此無間。
中心纔動,誠僞立見。
童孺且不可欺,況於上天乎?竊觀近年以來,災異之現,殆難枚數,而正殿雷震,其變尤大。
天之警告我殿下,一何嚴也?其時避殿、撤懸之請,修擧文具,亦甚草草而止,不知殿下於深宮獨處之中,恐懼戒愼,不敢荒寧,有可以格天心者歟?人君以天地爲父母。
父母怒,而不以誠意感動,則其於子職,何哉?無乃以災異之出,或是偶然,不足爲深懼者歟?苟有是說,此乃奸人誤殿下之言也。
伏願殿下,常存敬畏,務盡實德,以爲格天、弭災之本焉。
三曰,廓言路,以廣聰明。
國之有臺諫,猶人之有耳目。
國君輕臺諫,而不納其言,猶塗塞耳目,而求其聰明,天下豈有是理哉?噫!人情,孰不欲聰也,其所以不聰者,謂人之聰,莫我若也;孰不欲明也,其所以不明者,謂人之明,莫我若也。
苟能以人之聰爲己聰,是天下皆吾耳也;以人之明爲己明,是天下皆吾目也。
以天下爲耳目,而未有不緻治者也;好自用其聰明,而未有不緻亂者也。
目今言路杜塞,人皆結舌,逆耳之言,無復陳於紸纊之下,孤立之勢,莫不寒心,而殿下獨未之悟,一朝有變,猝然瓦解,未知國家稅駕之所也。
伏願殿下,毋吝改過,廓開言路,以盡明目、達聰之道焉。
四曰,嚴宮禁,以杜交通。
人主深居九重,欲知臣下之行事,輿言之是非,閭裡之風俗,則或詢諸閹竪,訪于戚屬,咨之私昵,彼奸諛巧侫,伺候人主之意者,必夤緣投隙,以售其私。
亦有椒房近親,出入宮中,妄奏外事,輕洩內言,以惡爲善,以直爲枉,以私言爲公論,以正士爲邪人,終不免爲其所蔽者,此叔世帝王之常患。
臣等不知聖明之世,果有此事,而亦未知果無此事也。
朝廷治亂之端,陰陽消長之機,必由於此,可不戒哉?人君以大臣爲腹心,臺諫爲耳目,何可別開邪逕,以來群枉乎?伏願殿下,嚴飭宮闈,內外有截,永杜交通之漸焉。
五曰,省煩冗,以紓民力。
國家善政,莫先於寬民力,而不省煩冗,則民力無由而寬也。
今日下一敎,明日下一令曰:「吾能祛民弊」雲爾,則是所謂口惠,而實不至民,何德之有?民生之困於重賦,莫此時若也。
上事天朝,兼濟島衆;北輸虜幣,南塞倭求,區區民力,固已不堪,而諸司興販,科斂錙銖,不領於經費者,皆爲煩冗之尾閭,此民之所以重困,而國將隨敝者也。
伏願卽令廟堂,急講寬民之策,痛斥言利之計,如救水火,罔或少緩。
殿下亦宜深憂隱痛,視民如子,念王子之第宅不廣,則思小民之流離暴露者;念王子之財産不豐,則思小民之賦重、役煩,傾財破産者;念王子之使令不足,則思小民之臧獲,被奪於內司、宮家,而抱冤莫伸者,廣推恩澤,務施親親仁民之德焉。
六曰,選將帥,以固邊圉。
自古國家,危亡之日,忘身赴敵,建功立事者,多出於前日不聞姓名之人。
蓋勳臣、宿將,富貴已極。
富貴則驕心生,驕心生則平居不恤士卒,而臨戰不肯鬪死,此自然之勢也。
必須求之一邑之守、百夫之長、偏裨之內、卒伍之間,或試其計,或試其才,取其質厚沈悍,略其微疵小瑕,旣審其才智然後,待以不次,厚廩重祿,以贍其妻子,精兵勁卒,以聽其撫馭。
又觀其不矜不驕,忠實無他,擢爲大將,俾制閫外,則庶幾將得其人,而無以國與敵之患,邊圉得以永固矣。
答曰:「省箚具悉。
箚辭當留念焉。
」 12月17日 ○乙亥,設文武科於海州。
海州乃上誕降之地也。
本州儒生上疏,請設科,禮曹回啓以爲:「當依其言。
」從之。
○綾山副正僖上變告:「繕工監役李馨益,來到臣家言:『頃往錦原令倬家,與李逸、韓僉知者飮酒,倬醉歌曰:「應天順人,仁城出矣」,馨益止之。
又於馨益家酒間,又發此歌,時有裵命純者在座,亦聞此語』雲。
此雖渠等醉言,而言涉不道,敢以聞。
」上命鞫問錦原令倬、沈應澤、李馨益、裵命純等於義禁府。
沈應澤,卽所謂韓僉知也。
倬卽就服,服其亂言也,引李航、李??、金緻近、李希雲、樸大雲、洪承立等。
金緻近,虛名也,實無不軌狀,隻誅倬及應澤。
應澤以與倬酬答故也。
李航、李??,亦以與倬親切,杖斃,其餘皆放釋。
陞僖職爲都正,賞其告變也。
12月18日 ○丙子,京畿暗行禦史金壽翼馳啓言,漣川縣監尹爓、積城縣監金漢一、坡州牧使沈器成貪汚之狀,上竝命拿推。
12月21日 ○己卯,全羅道古阜生員趙克訥等上疏曰: 故東萊府使宋象賢、安州牧使金俊,守死封疆,爲義之先。
當闆蕩橫流之日,若無是二臣者,天常何係而存,人紀誰賴而修乎?四海九州之遠,尙且聞而悲之,況同社而同井者乎?臣等懼人亡歲遠,事迹埋沒,始於今年,草創祠宇,置象賢、俊二位版,以爲香火之所。
宇成無稱,祠式頗闕,願依褒忠、旌烈等祠,特賜額,用賁寵光。
禮曹回啓曰:「守土之官,死於封疆,乃其職也,而其忘身殉國,節義澟澟,可起慕於百世,第其中,不無可議者矣。
宋象賢之守義不屈,從容就死,固無愧於古人,未知金俊之死,亦能如象賢之忠烈,而其鄕人感其節義,立祠請額,其意可尙。
所當依其所願,而創立祠宇,事係重大,請議大臣處之。
」大臣以爲不可,上從之。
12月22日 ○庚辰,禮曹啓曰:「臣等竊見本曹郞廳各陵摘奸書啓,則東、西道各不同。
西道各陵,則皆雲莎草茂盛,不言有雜草;東道各陵,則莎草茂盛者,不過一二陵。
東、西道不應如是之殊。
其所謂莎草者,乃慕華館草也。
其葉細而短,其根連結,被於地面,國陵所用,必取之於此。
所謂雜草者,非此草也。
莎草、雜草,本相雜而生,而人所踐踏之地,則雜草不得生,而莎草獨存。
慕華館莎草最精者,以人所多踐也。
陵上之地,人所不踐,他草自當繁茂,凡年久之墓,此草或少、或全無,實理勢之所必然也。
然則此草有無,由葬之久近而異也。
西道各陵,所謂莎草茂盛者,此非皆眞莎也。
蓋不分眞與雜草,故隻見陵上雜草茂密,便謂莎草茂盛也。
東道郞廳,分別眞莎與雜草,故或雲:『莎草無而雜草茂。
』或雲:『相雜。
』自古及今,公私之墓,未聞以眞莎不茂之故,改之者。
然則自古不以眞莎與他草爲有間,而蓬艾及雜木,則其根深入,故不可不拔也。
臣等竊聞,山陵古規:『每年寒食,隻拔去蓬艾,無除去雜草之規,而莎草枯損則修改』雲。
此所謂莎草枯損者,泛言草死土露耳,非獨謂眞莎也。
二百年來,任他草之繁茂,而未嘗去之,則到今無眞莎,其理固然,而自古實不以此爲害,故未嘗以此改之。
今若改之,則東、西各陵,無不當改也。
且今雖改之,不數年,他草又生,則又當改之,陵官畏被不告之罪,紛然請改。
竊恐自今以後,修陵之役,每年必興也。
民瘼雖不足計,而驚動陵上,不亦未安之甚乎?孔子曰:『古不修墓。
』然則修墓,非甚不得已者,不可數爲之也。
古今禮書,未見有墳墓必用某草之文。
且健元陵莎草,異於慕華館莎草雲。
然則陵上不必獨存此草,而皆去其雜草也。
凡陵上草,茂密無虧缺處,不論莎草、雜草,皆勿改爲當,而但英陵則雜草尤甚蕃盛雲,恐不可不改也。
陵寢事體重大,請議于大臣。
」上從之。
12月25日 ○癸未,纂修廳啓曰:「《日記》中草,今已撰定畢書,所當依前印出,而第見活字排闆,功役極重,而分藏之數,元不過五件。
頃者一月所印,隻戊申數朔《日記》,力費而事遲。
群議皆以爲:『《國朝實錄》,未必皆是印本,多以印劄楷書以藏。
』雲。
今亦依此,謄書數三件,則物力可省,而完局亦易,謄錄官,無論參下、參上,多出五十餘員,分四房董役,則數月之內,可以畢書。
」上從之。
○備局啓曰:「近日經費之匱乏,已至此極,胡中贈給之物,其數甚多。
欲令地部辦得,則國用已竭;欲分定外方,則近於加賦,誠可慮也。
仍念西糧作米,稍豐之年,則每一結收捧一鬥五升,兇年則隻捧一鬥,已成近規。
今年諸道,皆遭風水之災。
參以前例,則似當隻捧一鬥,而今日度支之匱竭,有甚於西路之乏餉。
今年西糧,依前稍稔時例,每一結收捧一鬥五升,一鬥則照例入送西邊,五升則自該曹收捧,以助胡中贈給之物,則在外方別無加賦之事,在該曹亦有繼用之路。
今後毋論豐兇,每以一鬥五升,定式收捧,以爲遵行之地似當。
且黃、平兩道奴婢貢紬,專屬餉臣,而丁卯變後,平安監營蕩無所儲,唐差禮單,亦未能辦,以本道奴婢身貢,一半割屬監營矣。
今則經變已久,本營所儲,足以爲禮單之用,宜以前所屬貢紬,歸之於地部。
」答曰:「依啓。
且收米一事,兇年不減,則民必難支,每年除出五升,則糧餉亦必不足,收捧之數,隨時加減。
禮單辦備之需,則除出山郡作木以給之。
」 12月26日 ○甲戌,命拿問江華圍籬別將成大勳及守直內官禹濬源等。
以圍籬中,潛入雜物故也。
○以李坰爲掌令,李命雄爲獻納,韓興一爲吏曹佐郞。
12月28日 ○丙戌,沈都督接伴使鄭之羽馳啓曰:「都督衙門人,有徐姓者言:『走回漢人等來言曰:「去十一月,奴賊興兵七圍,三圍則直向寧遠衛,四圍則直向長城外西?之境,而孔、耿兩賊,亦隨而往」雲。
』」 ○江原道原州大雷雹,監司以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