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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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勢則然矣,離散之民,時未按堵,此事便於國,而不便於民。
民未蒙實惠而遽爲拘束,則不無怨咨矣。
」上又曰:「今之大事有二,而皆無實矣。
以恤民言之,則實思未孚;以討賊言之,則軍政無形,極可寒心。
且措置糧餉,尤爲急務。
戶曹計一年經費,所餘幾許?」戶曹判書李曙曰:「一年經費十一萬石,所捧十萬石,經費猶且不足,有何餘儲,以補軍需?」上曰:「辦糧之難,甚於抄軍。
軍可以臨急抄發,糧餉則決難猝備,而時無見糧,極可慮也。
」 ○右議政尹昉上箚,辭職。
上答曰:「卿之德望素著,須亟出仕,以副朝野之望。
」 4月26日 ○乙酉,上下敎曰:「目予否德忝位,旱災甚酷,民失所天,國將疇依,天怒至此,民怨可知。
獲罪於天,神必不顧,然惟予悶迫之懷,欲親自禱雨,此意言于禮曹。
」 4月27日 ○丙戌,上夕講《大學衍義》于文政殿。
參贊官閔聖徵進曰:「古之人君,優待老臣,有命肩輿入宮者,有入朝給扶者,皆所以尊德敬老之道也。
領議政李元翼,以宿德元老,爲百僚所矜式,國家待之,當有以異其禮。
請自今入朝時,給扶,以示聖上優賢相、重高年之意。
」上從之。
且命於內庭,則令小宦扶入。
檢討官趙誠立曰:「元翼久廢之餘,首膺元揆之命,自以遭遇聖明,必欲以死報恩。
日詣朝堂,勤勞庶務,其愛君憂國之誠,可謂至矣。
但年迫八十,筋力已衰,恐或因勞緻病。
宋朝文彥博,以八十元老,平章軍國重事,而五日一朝,不至勞苦。
請令領相,勿爲逐日勤勞,如有軍國重事,使該官就其家相議。
兼提調太多,亦爲減遞,不使親察細務,隻責輔導君德,裁決朝廷大事,使元老終始輔相,以副聖上委任之意。
」上然之。
特進官樸鼎賢啓曰:「新政之初,特擧有學行者用之,而林下遺逸,亦必多矣。
請下諭八道方伯,使各邑守令,薦拔轉啓。
」從之。
李必榮啓曰:「向者趨附逆黨之輩,固當治之,然自上旣有脅從罔治之敎,而近聞外方,有毀家黜鄕之擧,朝廷自當處之,豈容外方擅自紛紜?」上曰:「卿言是矣。
下諭八道,使之禁斷。
」 ○遣韓平君李慶全、同知中樞府事尹暄、書狀官李民宬,如京師,奏請冊封。
〈史臣曰:慶全、山海之子也。
爲人詭譎,曾在宣廟末年,父子交通宮禁,陷害士類。
及光海時,締結爾瞻,陰主廢論,獻議之辭,極其兇慘。
反正之後,當伏重典,而當路者欲救之,遂差泛海之行,以爲贖免之地。
噫!聖上反正之擧,實爲明倫,今此奏請之任,豈可付諸此人乎!時議莫不駭之。
〉 4月29日 ○戊子,上禱雨于社稷。
○兩司合啓曰:「樸宗冑,萬惡俱備,廢母兇慘之論,與樸鼎吉、韓纉男等無異,恃其勢焰,戕殺人命,與樸燁無異。
嶺南之人欲食其肉,請依金純例,誅諸境上,以快人心。
吳汝檼,爾瞻腹心,仁弘手足,兩賊兇謀秘計,無不往來相通。
韓詠廢母之論,極其兇慘,倡率無賴,請追刑。
國舅柳活與鄭造、尹認,首倡廢母之論,自以爲功,削黜之典,不足以懲惡,請竝圍籬安置。
崔應虛爲爾瞻鷹犬,附會廢母之論,家行悖戾,貪贓狼藉;閔貴達廢母獨疏,極其陰慘;南瑾與李覮,疊爲憲長,擔當廢母之論;申恜以兇魁親屬,久據銓郞,廢母之論,終始擔當;任器之、權誼,其於爾瞻,有同親子;宣世徽,曾以儒生,廢母獨疏,極其兇慘;辛義立賦性兇悖,締結兇徒,與白大珩合爲一身;李蒧、李必達廢母收議有曰:『西宮罪惡貫盈,神人共憤;』沈之淸收議有曰:『自癸醜之後,已知不可以母後待之之義;』尹昈收議有:『不共戴天。
』之語;李時楨、韓玉締結逆魁,爲鷹犬爪牙;張世哲、沈宗道,與爾瞻、仁弘,結爲腹心,凡所謀議,無不與知;任興後旣參廢母之論,又於收議,有不可以國母待之之語,請竝命遠竄。
李時言,以都監大將,廢母之論,獨自擔當;李憺締結爾瞻,縱臾仁弘;田潤廢母之疏,極其兇慘;李榮久爲生員壯元,以慶運宮爲讎庭,不爲謝恩;李埁、李慕、蔡承先、南溟羽,締結兇徒,共倡廢母之論;任性之、金崙、郭天豪、樸光先、李孝諴、洪景艇締結兇魁,久據臺侍,承望頤指,倚以爲勢;鄭晟、李烱曾,以儒生廢母之論,首倡擔當;趙國弼、樸成章交通宮掖,締結兇魁;金汝純收議曰:『忍戴一天,將至十年,正論之發,今亦晩矣。
大義所在,豈有他議?』請竝命中道付處。
金奏夏、趙裕善、李慶益、尹聖任,以其時三司,共爲廢母之論;任就正,以後宮之親,關通內外,公行賄賂,縱恣無忌;柳夢寅謟附逆魁,久秉銓衡,貪黷無厭;沈之溟、柳震楨、金振遠、申極,附託兇魁,私占科第,請竝命削奪官爵。
」上曰:「樸宗冑事,人命至重,不可率爾誅斬,圍置可矣。
其餘依啓。
」翌日兩司,以宗冑事,又啓於榻前,上從之。
宗冑嘗在高靈本家,好劫奪良家女,嫁其奴;聞靈山縣有一良女,夫在西戍,刦其舅欲奪之,女知不免,陽以好意,往宗冑家,瞰無人縊死于房中。
宗冑之恣暴類此。
女死半月,其夫歸,夫歸未一月,宗冑被斬,天道之好還,又如此。
後宣諭禦史李敬輿啓聞其事,命旌其女之門。
○憲府啓曰:「軍器僉正樸慄、刑曹正郞柳瀹、慶尙都事柳潗,皆以廢母獻議之人,不可齒在衣冠之列。
請命罷職不敍。
」上從之。
○領議政李元翼上箚,陳內外給扶,五日一朝,別賜米豆,惶恐之意。
上曰:「勿爲逐日來朝之意,予已親諭。
內外給扶,出於予之至情,須勿謙退。
所賜米豆,方恨物不稱情,至於陳謝,反爲慙靦。
」 ○玉堂上箚,請修德以答天譴。
上曰:「予自忝位之後,無一人言吾過,中夜嘗竊歎焉。
今觀箚辭,實中予病。
把玩三四,不覺敬服。
予雖不敏,當銘念不忘焉。
」 4月30日 ○己醜,上下敎曰:「樸承宗父子弄權誤國,陷殺無辜之罪,與希奮一也,而及其死也,用律不同,誠極可駭。
兩賊竝追奪官爵,家舍田民,依希舊例屬公事,言于該曹。
」 〈仁祖大王實錄卷之一〉 五月 5月2日 ○辛卯,上謁文廟,行酌獻禮,試文武士,取洪竇等十人。
5月3日 ○壬辰,上晝講《論語》幹文政殿。
侍讀官沈光世曰:「殿下今日之擧,臣以爲,雖比之三代,亦不愧矣。
湯、武之於桀、紂,亦有慙德,而今日之事,實無慙德矣。
然湯、武所以稱聖人者,以其有反身之學。
今殿下雖頻開經筵,而講官僅能讀書解義而已。
以此而望聖學之成就,其可得乎?鄭經世乃讀書之人,今爲副提學,而以長官,例不入直,宜特使侍講。
」上曰:「旣已召來,而不得數見,當令破格入侍矣。
」檢討官趙誠立曰:「頃因旱災,本館應旨陳箚,其文卽出於經世。
若朝夕觀省,則未必無補於聖學。
且宜不拘近例,頻數入侍。
金長生亦讀書修行之人也。
召緻之後,尙不引見,殊非待賢者之道也。
頻賜召對,勿循常規,則必能有補於君德矣。
」上曰:「近因多事,不得引對,行且召見矣。
玉堂箚中,以予爲輕視臣僚,未知何謂也。
」趙誠立對曰:「臺諫雖有所失,固當優容,而至斥以妄論,箚中之語,實由於此。
」上曰:「此則誠有之矣。
予若有所失,爲臣僚者,不可不極言也。
」誠立曰:「殿下旣導之使言,如臣愚劣,亦當盡言,況正直之士乎!」 ○禮曹啓曰:「聖上入承大統之後,其於私廟,當有合行典禮,而未敢遽爲稟裁。
今因祭文頭辭,儒臣博考,大臣獻議,皆未有折衷之論。
臣等淺學,何能率爾講定!禮稱爲人後者,爲本生降服朞,稱伯叔父母,此實古今之通義也。
殿下旣繼宣廟之後,則其於本生,封號大院,自有德興故事,倣此以行,更無異議。
惟其屬稱,未有明據。
宋英宗之於仁宗,我宣祖之於明廟,皆叔姪行,故倫序甚順。
英宗旣爲仁宗之子,不得復以濮王爲父;宣廟旣爲明廟之子,不得復以德興爲父,其稱伯叔,事理甚明。
今我聖上,上繼宣廟之後,以孫繼祖禮也,而考位則闕焉。
正統固不可紊,天倫亦不可闕。
凡人父之父爲祖,父之兄弟爲伯叔,有祖而後有父,有父而後有伯叔。
今於所後,旣無稱考之地,而稱伯叔於所生,情禮俱舛。
今日之事,與漢宣帝略同,宣帝繼昭帝之後,以姪孫承從祖也。
其於本生史皇孫,不得不稱考,悼考之稱,其誰曰不可?惟其立寢園,不置後,稱考而又加皇字,名位太隆,未免嫌貳,故程夫子謂之失禮亂倫,是實防微之意,非以考字爲非也。
今若稱考而不加皇字,稱子而不加孝字,別立支子,以主其祀,祀典封號,一依德興之例,則重宗統報本生之道,似爲兩盡矣。
或以爲,伯叔之稱,濮議有定論,漢宣之稱皇考,程子謂之失禮,稱以伯叔爲當雲。
此說亦似有理,且德興祭文頭辭,則或以爲當稱從曾祖雲,而臣等之意,德興於宣廟,旣爲伯叔,則於殿下當有降殺之義。
今於祭文,隻書德興大院君而屬稱不必書也。
兩款論說不一,久而靡定,請竝議大臣。
」大臣李元翼、鄭昌衍曰:「私廟稱大院,稱考而不加皇字,稱子而不加孝字,依德興廟例,立支子以主其祀,德興廟祭文,隻書德興大院君而不書屬稱,此說似爲近禮雲。
」上從之。
○掌令金長生乃上疏曰: 伏見禮官議定私廟祭文頭辭,屬號稱考稱子,揆之典禮,有所未安者。
臣謹按,帝王之禮,莫嚴於繼統,雖兄之繼弟,至於叔父之繼姪者,皆有父子之道焉。
魯僖公兄也,閔公弟也,而《春秋》經曰:「躋僖公。
」孔子之深意,可想矣。
《左傳》曰:「逆祀,其可乎?子雖齊聖,不先父食。
」蓋閔公弟也,而同於父;僖公兄也,而齊於子也。
《公羊》曰:「其逆祀,先禰而後祖也。
」《穀梁》曰:「逆祀,則無昭穆也;無昭穆,則無祖也。
閔、僖非祖禰,而謂之祖禰者,臣子一例也。
」四傳之意,皆以僖公父視閔公,是蓋以相繼爲後,爲父子也。
漢宣帝繼昭帝之後,以其所生父,尊爲皇考,範氏曰:「宣帝於昭帝爲孫,則稱其父爲皇考可也。
然議者終不以爲是者,以其小宗而合大宗之統也。
」程子又曰:「宣帝稱其所生爲皇考,亂倫失禮,固已甚矣。
」宣帝以孫行入繼大統,上繼祖父之統,則不可以私親上繼於祖,明矣。
然則聖上之於大院君,亦不可以考稱之也。
聖上旣入繼大統,承宣廟之後,則不可以私親參入於宣廟之下,上繼於祖先也。
正所謂以小宗合大宗之統也。
聖上之於宣廟,卽孫也。
如議者所雲稱大院君爲考,似不失倫序矣。
若或帝王之家,以從兄弟與再從兄弟入繼大統,而稱其私親爲考、爲祖考,則於正統,疏遠不相接。
是別立宗派,爲二本,其爲害禮亂倫甚矣。
以此推之,則今之稱考,其於繼大統,不幾於害義之甚乎!《通典》亦曰:「於皇帝,屬則兄弟,而凡祭奠之文,皆稱哀嗣,此不以兄弟害尊尊也。
今者禮官之意,欲以考與子定爲稱號,旣定之爲父子,則必爲三年喪。
豈有入承大統,而爲私親服三年之理乎?且禮官不察程子立言之意,乃曰稱考而又加皇字,名位太隆,故程子謂之失禮,非以考字爲非也雲雲。
夫皇字,乃大字之義,卽虛字也。
程子之意,隻爲傍親不可加考字,故立言如是也。
宋之諸儒,於濮王議,亦不加考字,與歐陽脩爭卞,後來程子之言,昭然爲千萬世定論。
豈可違程子之定論,而別生意見,使盛時大禮,有一毫未盡之事乎?禮官之意,以考位之闕爲辭,而帝王之家,必以承統爲主。
雖叔父繼經,兄繼弟,亦有父子之道焉。
何可謂之考位闕乎?禮官不察此義,輾轉謬誤,臣竊惑焉。
今當如程子說,稱叔父、稱姪,名義有據,似無疑矣。
此是國家大事,若或誤定,後世必有議之者。
身在言地,心有所疑,不敢容默。
答曰:」凡人有祖,然後有父;有父,然後有身。
豈有有祖而無父之理乎?禮官所見,似無失禮之事矣。
「 ○禮曹又啓曰:「私廟遣官告祭,以初八日推擇啓下矣。
祭文頭辭屬稱及大院君封號、支子奉祀等事,本曹議大臣啓辭依議事,已爲命下。
殿下緻祭祭文,則稱考,而神主則仍書顯考,今於大院君封號,後改題主時,以支子某奉祀,改傍題爲當。
然事體重大,請議于大臣。
」大臣李元翼等曰:「請依該曹啓辭施行。
」上曰:「姑停改題主,先行告祭。
」 5月4日 ○癸巳,雨雹。
○上朝講《論語》于文政殿。
上曰:「先王追上徽號,仍存與否,何以爲之?」領議政李元翼曰:「廢朝追上之號,似不可用,而旣已上號,到今改之,亦甚未安。
」上曰:「諸卿之意如何?」吳允謙曰:「臣意,亦以改之爲未安矣。
」元翼曰:「大院君尊崇事,已下吏曹,而臣與申欽相議,則申欽以爲,下批未安,改題主時,直書其號似可雲。
」上曰:「宜依此爲之。
」上曰:「近日兵、水使所領軍卒,爲監司所奪雲,今不可變通乎?」元翼對曰:「監司本掌風憲而已。
今聞下三道監司,奪水使之卒,徵收布物,軍卒付於主將,責其成效可也。
」上曰:「奪其軍卒,收其布米,雖用於軍需,猶不可,況歸於虛地乎?卿須與諸臣同議,下諭于諸道,使之勿踵謬習可也。
」元翼啓曰:「趙廷虎特除寧邊判官,豈出於用罰之意耶?臺諫言雖不中,若加譴罰,則臣恐自此無直言之士。
臣非惜一廷虎也,隻恐有妨於言路也。
年少之士,臣不得知,而聞趙廷虎頗有氣節。
若罰此人,則恐聞者皆失望矣。
大抵強者,雖遇險,能自立不屈,懦者雖修飾於無事之時,而遇險不能自立。
如此之人,人主所當優容而不可摧折也。
」上曰:「近日士大夫,皆以護黨爲事。
趙廷虎亦未免此習,姑除外官,待其改過而用之,豈至於終棄乎?」允謙曰:「臣與趙廷虎,其時同爲言官,當均受其責。
廷虎之爲人,實非常人。
臣與之論事,極有風力。
第其避嫌之辭,適過誤而如此耶?」上曰:「臨難,必欲求生可乎?人有遇賊,而欲全其生者,至於棄父母而走,則豈可以臨難求生之故而恕其罪乎?」元翼曰:「樸東亮之事,臣實不知其詳,而所告巫蠱之事,必是求生而爲此,似無他意矣。
」上曰:「先王豈無他臣,遺敎於東亮者,蓋以其人爲可信也。
不體此心,而反告巫蠱,不亦甚乎?」元翼對曰:「臣亦知東亮之有罪也。
其心隻欲求生,而不覺其延及於大妃也。
」 ○元悰伏誅。
悰與許筠、金闓,結爲腹心,謀危母後,至是,因臺諫論啓,拿鞫正刑。
○誅金馹龍。
馹龍以風水妖術,熒惑廢主。
至於創建宮闕,毒痡民生,其罪與性智無異,人心莫不憤惋,至是,始命梟示。
5月5日 ○甲午,上朝講《論語》于文政殿。
參贊官鄭經世曰:「顔子沈潛純粹,天資生知,然學問用功之多如此。
大抵,聖賢之資質雖美,必用功多,然後能到聖賢地位。
後世學者,資質不及聖賢,而用功不如聖賢,故未見成德之效。
天質雖美,勿恃其質之美,必當用功如此,爲學不貴能言,必貴其能行也。
」講訖,又曰:「頃者內需司之弊,罔有紀極。
所謂委差者,橫行八道,奪人奴婢,取人財物,廢主之積失人心,莫甚於此。
卽位之初,有投屬奴婢還給之命,人心大悅。
近聞,有詳察還給之敎,聞者頗失望矣。
」上曰:「但使之詳覈,寧有不給之理!」上仍謂元翼曰:「前者命領相總察百官,何其謙讓太過乎?」元翼對曰:「臣旣昏耄,才力不逮,安敢總察百官!且六曹署事之法,其廢已久,今不可復行矣。
」經世曰:「臣曾爲守令時,見方物進獻,甚爲民弊。
今可減省,以寬民力也。
」上曰:「予欲限數年,盡蠲進獻之物,如何?」經世對曰:「至於盡蠲,則非但於國體,不可如此,限其年數,則止於其年,非長久之道,故臣以爲不如減其數也。
」上曰:「未有此位之時,亦足爲用。
今何不足之有?」經世對曰:「以一人治天下,不以天下奉一人,故朱子告寧宗曰:『如未嘗有位之時。
』願殿下,堅執此心,幸甚。
」 5月6日 ○乙未,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參贊官吳百齡曰:「宣廟初年,儒臣李滉撰進《聖學十圖》,宣廟作帖,置諸座側。
今亦依宣廟時事,作帖以便乙覽,何如?」上曰:「《洪範》及此圖,本欲書置于座側,而作帖不若作屛之便於觀省。
令玉堂,書入。
」 ○上召見韓浚謙、李時發。
浚謙、時發曰:「田賦出兵,成周之制也。
今亦以田結出兵,則雖豪右之家,無敢不出矣。
上曰:」幾結當出一兵?「浚謙曰:」我國西路戌兵,不滿三萬。
一結若出一兵,則兩西所得之兵,其數亦多。
「時發曰:」一結出一兵太過。
八結出二人似可。
「上曰:」我國土豪,多占田土,而國雖有難,無預於行伍,以田賦出兵可也。
宜令大臣議處。
「浚謙曰:」平壤城有改築之命,而外城過大,宜築內城,唐將曾定基址矣。
「上曰:」形勢果好耶?「浚謙曰:」形勢甚好,必守之地也。
或者以爲,宜毀外城,築內城,而千年舊都,似不可毀也。
「時發曰:」圖形在備局,可備睿覽。
「上曰:」城役,民甚苦之,以是爲難,而此事不可已也。
「時發曰:」邊事之外,又有所懷,不敢不達。
故參判鄭逑,以仁弘同門,末路角立,仁弘待之如讐。
逑當戊申爲憲長,遭臨海之獄,悶天倫之將絶,首發全恩之說。
及至癸醜永昌之獄,上疏力陳。
前後扶植倫紀,此人爲首。
言事被罪者,皆蒙恩典,而獨不及於此人,宜賜爵賜祭,以叚嶺南多士之心。
「上曰:」前日有人上疏,言此事,已允之矣。
「 ○諫院啓曰:「權縉,本以兇猾不測之人,爲廢朝寵嬖之臣,癸醜大獄,以刑房承旨,終始擔當,搆捏羅織,罔有紀極。
國母之幽廢,大君之枉夭,金悌男之冤死,皆由於此人之手。
纉男拾其緖餘,遂成滔天之禍,兩人之罪,實無差等。
其爲鹹鏡監司,聚歛一道,多造奇巧玩好之物,媚悅廢主,與樸燁無異。
其爲司馬之長,內結宮禁,外招貨賂,貪贓狼藉,勢焰薰天,不下於柳、樸。
前後罪惡,與伏辜諸賊無異,而合啓論罪,大率以廢論文書爲據,故縉以其時在外,不參庭請,而得免於科罪。
人言藉藉,久而愈激,猶屎畏戢,偃然在職,請圍籬安置。
」答曰:「圍籬安置已甚,削職可矣。
」 5月7日 ○丙申,上朝講于文政殿。
右議政尹昉曰:「久旱之後,今始得雨。
昔唐白居易,因久旱而雨,作喜雨詩以進,後人稱之以詩諫。
今雖得雨,請勿弛修省之心。
」特進官李曙曰:「西北未嘗無人材,而國家之收用,有異三南,非立賢無方之道也。
」上曰:「此言是矣。
令道臣,薦其可用者。
」李貴曰:「寧邊判官趙廷虎,前日避嫌則固非矣。
但其爲人,求諸朝臣,難得其匹。
且有八十老母,率往寧邊,勢固不易;與母相別,有所不忍。
當此孝理之日,情理在所矜察。
曾在宣廟朝,金孝元爲富寧府使,先正臣李珥以爲:『孝元素多疾病,不宜遠赴邊塞,請移授近邑。
』宣廟乃命移授三陟。
今此趙廷虎,亦宜移授內地。
」上曰:「然則罷職。
」執義趙希逸曰:「趙廷虎母子相保,則實荷聖恩。
但因此罷職,竊恐未安。
」上曰:「臺諫之職,上之言君上過失,次則正風俗、立紀綱,如此而罪之則不可,若有循私護黨之失,則豈可以臺諫之故,不治其罪乎?且卿等以廷虎爲直諫而被罪乎?問東答西,烏得無罪?」貴曰:「臣等安敢以爲直諫乎?但其人非不善之人也。
」上曰:「予則以爲,護黨之罪,甚於不善也。
」崔睍曰:「臣聞,趙廷虎心行頗善。
今日之事,臣不敢知,而罷職恐非合宜也。
」上曰:「初命補外,而諸臣陳其有母,故罷其職。
朝家旣行其罰,私情亦遂其養,何不可之有?」貴曰:「自上宜省私親,須繼而行之。
」崔睍曰:「李貴所達省親之言,則是矣;其曰繼而行之者,恐不能無弊也。
帝王之所重者大統,其於事私親之禮,不可不愼重也。
」昉曰:「崔睍之意,在於防微,宜加省念。
宣廟入承大統,儒臣李滉,屢以不可偏厚私親爲言,故宣廟之於私親,終不至於偏重,此聖人之德也。
」曙曰:「號牌實是良法,宜先立三條之令,行會八方。
所謂三條之令,其一,申明壓良爲賤之律也;其二,令流民各還其故鄕,而如有仍留者聽;其三,凡京外閑良,各令自處其身,皆屬相當軍役。
」上曰:「此言是矣。
」曙曰:「臣請陳方物之弊。
數寸獐角之價,多至綿布十餘匹;一領鹿皮之價,不下六十匹,民安得不怨?且北道臘豬之弊,甚於方物,宜移換京畿他物,以除遠道輸運之弊。
」上曰:「民弊如此,則減之可也。
」曙曰:「毛都督撥銀三萬兩,督換糧餉,今方措處,而似有日後難繼之患。
生財之道,不可不講。
」上曰:「奈何?」曙曰:「廣設鹽場,則可得萬萬石之米。
且都督所逬銀子,欲換大明通寶,以廣用錢之路,而未知便否如何。
且中朝有私鑄之禁,而我國則雖私鑄用之,亦似無妨。
」上曰:「議于大臣。
」上又曰:「京城中禁僧爲可,豈可使異類出入城中?」貴曰:「城中禁僧,自有祖宗朝法。
且禁儒生騎馬,今則奢僭太甚,市井之徒,亦皆乘馬,極爲可駭。
」上曰:「令憲府,切勿贖放,痛治可也。
」貴曰:「古者待賢之道,有廩人繼粟,庖人繼肉之禮。
金長生、樸知誡,遠來僑寓,未及受祿,事係養賢,宜速周急。
」昉曰:「雖過頒祿之時,亦當追給。
且入來之後,尙不引見,宜速賜對。
」上曰:「常祿之外,別爲賜物。
」昉曰:「仁慶宮造成時,廢朝竭民財力,一材一瓦,無非民生膏血。
昔唐太宗見隋宮室曰:『逞侈心,窮人欲,不亡何待!』乃毀乾陽殿,焚端門樓,撤則天門,民心快悅。
此闕羅絡山上,丹靑炫耀,窮極奢麗,自上方勵精圖治之日,侈心之生,非所憂矣,而宮室乃傳之後代者也。
後世若見此闕,恐啓侈心,不可不慮。
今宜毀撤,材瓦以補國用,或用於未收貢物之價。
且納石納基者,至陞金玉之列,其基與石,還給本主,一一削資亦當。
」上曰:「議處。
」 ○義禁府啓曰:「鳳山之獄,捏造無形,非但黃赫闔門屠減,冤酷之禍,及於王孫,申慄之罪,固不容誅,而不幸自斃,雖不可追刑,而其父純一,其時馳往其邑,顯有與知之迹,罪當圍籬安置。
薛簡終始縱臾,擔當此獄,擧國共憤,而尙免罪罰,拿鞫定罪。
海州之獄,纉男、世曾承爾瞻之意,首謀鍜鍊,牧使鄭榮國已伏邦刑,而判官李灌尙免其罪,拿來定罪何如?」上答曰:「渠魁已盡伏誅,如此之人,勿問可也。
」 ○禮曹啓曰:「私廟改題主前,先行告祭,已有成命,而祭文頭辭,旣稱大院君,神主傍題,猶書以殿下奉祀,則告祭時,似爲妨礙。
明日先爲改題主,次行告祭,傍題則追書,亦似無妨。
」從之。
○諫院啓曰:「前郡守沈大復,本以悖惡之人,惑於妖妻,誣以詛呪,囚辱其母,已十餘年,一國所共知也。
關係綱常,請命拿鞫定罪,以警不孝之徒。
前府使奇順格,本以賤孽,行若狗彘,交通宮禁,賄賂得官,冒竊金玉之班。
前爲海南、長興,暴虐貪贓,無所不至,戕殺人命,視若草芥。
多造船隻,偸運官穀,闔境蕩盡,若經兵火。
與濟州之梁濩,靈嚴之文賓,少無差等。
一道之人,莫不欲食其肉,請命按律定罪。
凡罪人竄謫者,乃所以拘囚困苦之也。
非所以安逸其身。
尹暉之臨陂,任吉後之扶安,樸自凝之牙山,金汝純之泰安,李埁之寧越,皆擇便好,物倩憤鬱,請竝改定配。
科擧之法,至重且嚴,苟涉一毫苟且,不可仍存其榜。
況此戊午式年,廢朝親耕別試兩榜,兇黨擅弄,行私借述,國言藉藉。
再試之擧,亦涉苟且,請命竝罷其榜,以洩士子之憤。
」答曰:「依啓。
廢朝貪吏,何可盡治!如順格輩,勿問可也。
罷榜事,不允。
」 ○慈殿命招工曹判書李興立、戶曹判書李曙、兵曹參判申景禛、吏曹佐郞崔鳴吉、張維、工曹正郞金自點、刑曹佐郞金慶徵、沈命世、宋英望、工曹佐郞洪振道、司僕主簿元鬥杓、軍器主簿李澥等,賜酒賞賚。
○禮曹,以元子雖未冊封,不可無輔養之事,請議大臣。
大臣請倣祖宗朝故事行之。
遂考出歷朝實錄,則太宗、中宗、明宗三朝,明有可據之規。
於是,以吳允謙、李廷龜、鄭曄、鄭經世爲輔養官,金長生、張顯光爲僚屬。
○上命召禮曹判書李廷龜,謂曰:「兩私廟先妣位,不可不竝行告祭,未知,如何?」對曰:「自外全未知之,未及講定。
然小臣之意,恐難竝行告祭。
德興大院君前告祭,亦未知必合與否,況德興之先妣,則代數漸遠,隻是先王後宮,何必竝告乎?」上曰:「常時忌日祭,則奉出所祭之位而行之,同在一祠,或行,或否,情禮俱未安,似不可不行。
」廷龜曰:「此祭,當奉出正寢而行之,豈可祭於祠中?德興今若在世,則當在北面之列,固無告祭之禮。
但以宣廟私親,上推宣廟之意而尊之,故不敢獨告於定遠,竝行告祭,此意則好矣。
其先妣,則代數漸遠,隻是私家婦人,恐難竝告。
」上曰:「然則勿爲亦可。
今私廟先妣位,若親祭,則決不可不爲竝祭也。
此事予當親祭,而欲先遣官以祭,次行親祭,不料告祭之如是遲筵也。
」廷龜曰:「親祭事,今之外議,未知如何,而昔宣廟欲祭德興廟,其時三司論執,李珥獨以爲親祭無妨,小臣之意,亦以李珥之論爲通論,今日親祭,亦無不可。
第臣以蒙學,適當變禮講論之際,不能折衷,緻有異論,誠極惶恐。
金長生一生沈潛禮學之人,與臣相切,故曾與論辨此事,始則極以爲難,或欲稱考,或欲稱叔,終乃動於程子論漢宣失禮之議,且以爲人後者爲之子,爲本生當爲伯叔之義,有此別論。
小臣亦豈不知其所謂爲人後者爲之子,雖以孫繼祖,或以叔繼姪,當爲父子雲。
而殊不知殿下爲宣廟之子,則定遠於殿下,當爲兄弟,何得謂之伯叔?殿下於宣廟,有父子之道,而無父子之名;於定遠,有父子之名,而無父子之義。
旣不得以所生爲父,而於所後,又無稱考之地,則天倫闕矣。
決不可爲也。
」上曰:「此則固然矣。
」廷龜曰:「金長生以稱考爲非者,蓋有深意,是亦好意思。
蓋慮偏重於所生,而後日或有加隆之議,有此防微之論。
臣意則不然,旣封大院君,立支子,以顯考書神主,而以主其祀,殿下祭文,書考而不加皇宇,書子而不稱孝字,則大綱領已正矣。
此則不過遣祭時頭辭名稱而已,似是節目間事矣。
然而關係則甚重,初頭不可不愼。
且聖上洞觀禮經,修不拘泥於漢、唐、宋爲私親之謬規矣。
改題主事,纔爲草記,未知,下覽否?」上曰:「未及見之矣。
」廷龜曰:「臣等之意,先行題主告祭,而卽改題主後,始行遣官告祭,次序甚順。
聖批以姑停題主,先行告祭爲敎,臣未知聖意所在。
」上曰:「題主事,姑停何妨?」廷龜曰:「大院之封號,頃日筵中,以不出官敎,直書神主爲定雲。
不爲改題之前,何可爲告祭?況其傍題奉祀,應以聖諱書之,今於祭文,不稱孝字而仍存孝子某奉祀,甚爲妨礙,此尤未安。
大槪不書大院而行祭,亦甚未安。
」上曰:「有難定事,姑停何妨?」廷龜曰:「內間若以奉祀爲難定,則傍題姑且勿書,以待亦可。
」上曰:「然則先爲改題主,姑勿傍題爲當。
」廷龜曰:「祭文頭辭,定遠大院,前則曰:『子國王諱,謹遣臣某官某,告祭于考定遠大院君,伏以雲雲。
』德興前則曰:『國王遣臣某官某,祭于德興大院君雲雲。
』未知,如何?」上曰:「然矣。
德興先妣,則不祭亦可;今私廟,則何以爲之。
」廷龜曰:「小臣之意,則似不當竝祭。
然事甚重大,退與大臣相議以啓。
」 ○禮曹啓曰:「仁嬪前竝爲告祭,節次非便。
凡宗廟行祭時祭官,於王後神位前,有君臣之義,而猶以宮闈令執事。
況此私廟,外官何敢奠獻?大院君神位,則本當奉出于正寢而行祭,仁嬪前雖不竝告,無妨。
至於德興先妣位,則非但節次非便,本不當竝告雲。
大臣之意,亦然。
敢啓。
」答曰:「知道。
」 5月8日 ○丁酉,上夕講《大學衍義》于崇文殿。
參贊官鄭經世曰:「《大學》、《中庸》,本在《禮記》中,二程拈出二篇,《大學》最切於初學。
三綱八條,不獨帝王當學,學者皆所當學也。
『不誠,無物。
』無誠,則豈有可成之事乎?然若無敬以持之,則誠亦不存。
敬者,不放心之謂也;心者,管攝萬事,而惟敬乃所以收歛此心,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皆當以敬爲主也。
」上曰:「去讒,遠色,孰難?」經世曰:「色雖難近,不若讒說之爲尤害也。
孔子曰:『遠侫人。
』讒爲甚,故去讒爲尤難也。
」上曰:「女謁,獨無讒乎?」經世曰:「女謁之讒,尤有甚焉。
讒人之讒,外廷皆知之;女謁之讒,非外廷所知,惟人主自知之。
今殿下之言及此,豈非國家之福也!」上謂承旨曰:「副提學,依金長生例,令該曹,別賜米豆。
」 ○諫院啓曰:「副護軍兪大建,附託賊臣,阿諛廢主。
又與任就正、南瑾,相爲表裏,久居臺長,極其兇悖。
當此更化之日,尙保職名,請削奪官爵,門外黜送。
造紙署別坐金瑞龍,廢母之論,擔當獨疏,而尙保官職,請削去仕版。
長興府使柳琳,交通宮禁,多行賄賂,自擇官爵,一任其意。
再經閫職,濫殺無辜,及除本職,益肆貪黷。
請削去仕版。
申純一聞其子慄得金濟世僞造印,馳往鳳山,指敎其子,鍜鍊羅織,竟成大獄,使無辜之人,闔門就戮,濫及橫罹者,不知其幾。
自上旣盡洞燭,已下竄黜之命,而物情久而愈激。
請拿鞫定罪。
」答曰:「兪大建患失之輩,何足數哉!勿爲煩論。
申純一已爲竄黜,不允。
金瑞龍等竝遞差。
」 ○上下敎曰:「頃年深河之敗,戰亡將士,令該曹一一考啓。
」 ○以權盡己爲左承旨,閔聖徵爲右承旨,閔汝任爲左副承旨,韓汝溭爲右副承旨,尹知敬爲典翰,李敏求爲副應敎,李明漢爲修撰,趙溭爲刑曹佐郞。
溭以儒生,當光海廢母之日,抗疏極言,光海下獄鞫問,幾死杖下,竄配絶島,至是,擢拜六品職。
○吏曹判書申欽上疏,辭職。
答曰:「屢陳箚辭,予竊悶焉。
勿以人言爲嫌,速爲出仕,以副予望。
」 5月9日 ○戊戌,以李尙吉爲毛都督接伴使。
5月10日 ○己亥,上引見掌令金長生、持平樸知誡。
上曰:「近緣國有祀事,入來之後,未卽引對,有乖當初至誠請來之意也。
」長生曰:「臣今年七十有六,雖從前立朝之人,猶宜緻仕,況以田野之蹤,已過當退之期,冒當重任,人謂斯何?且國家事體,豈可以風憲之地,作一養病之坊乎?」知誡曰:「臣無所識,而寵擢至此,臣誠惶恐,不知所措。
」上曰:「在邸時,稔聞其學成行尊,常願一見而不得。
今何幸,相見也。
」長生曰:「聖恩稠疊,眷待有加,不敢退伏,而隻欲一瞻天顔,退守丘壠耳。
」仍懇乞歸。
上溫諭不許。
長生曰:「齒落耳聾,不能以言語上達。
呈進別錄。
且私廟事,固非踈賤之臣所可僭議,而身在言地,故敢陳所懷耳。
」上曰:「所陳之言甚好,而已定之故,不得從,深爲未安。
」上覽畢,又曰:「此外如有所欲陳者,言之。
」長生曰:「反正之擧,扶綱常、安社稷,千古所無之盛擧也。
金瑬、李貴、崔鳴吉、張維,皆臣所習知,故曾有私書,而至於上煩睿覽,極爲未安。
臣之所懷,盡在此矣。
此後若有未盡善處之事,則恐有後世之議也。
」上曰:「予才德蔑,如目前之事,亦有闕遺,凡所施措,多所未遑矣。
」長生曰:「聞方講《論語》,愚意則莫如《大學》。
願俟畢《論語》,卽講《大學》。
」上曰:「方兼講《大學衍義》,何異《大學》?」長生曰:「《衍義》比《大學》,似不切近矣。
」上曰:「前亦有如是言者,自當次第爲之。
」長生因樸知誡請,講朱子書。
又進曰:「朱書似不及經書,小臣之意,則《小學》五倫所係之書,此似切近。
《心經近思錄》,亦宜先講。
且爲學之本,在於主敬,不愧屋漏,此最緊要工夫。
」上曰:「不敬,則心不專一,何事可做?」知誡曰:「近來禮讓掃地,今宜以正士習爲先。
」上曰:「士習則然矣。
朝廷之習,何以正之?」長生曰:「人君先正其心,則朝廷正;朝廷正,則士習自正矣。
」又曰:「卽位之初,命除田結收布,人心懽洽。
今聞有還收之令,中外皆以失信爲歉矣。
」上曰:「當初命除久遠未收,而旋聞監軍出來之報,故已收者,仍令納之矣。
」長生曰:「或有已收者,或有未收者,此亦似不均矣。
」上仍命承旨曰:「夏節衣資,令該曹覓送。
」長生所進別書曰: 殿下今日反正之擧,彜倫復敍,宗社再安。
踐祚之初,民皆懽忻鼓舞,以爲太平可見。
若殿下望道求治之志,或不如初,則鼓舞之民,反爲缺望。
一失此時,難復收拾,可不懼哉!可不愼哉!伏願,殿下留念焉。
帝王爲治之要,莫先於學問;學問之道無他,討論聖賢之言,求其義理之精,體之於身,驗之於心,無事之時,使此心惺惺不昧,澹若止水;及其念慮之發也,察其公私理欲之分,克私猶恐不猛,擴善猶恐不廣,則日用雲爲之間,自得天理之正。
此堯、舜所謂:「惟精惟一。
」孔子所謂:「克己復禮。
」子思所謂:「恐懼謹獨。
」孟子所謂:「收放心,擴充四端。
」周子所謂:「誠無爲幾善惡。
」聖賢相傳旨訣,其大略不過如此。
況人君一念之間,國家之治亂興喪係焉者乎!今日經筵,勿爲應文備數,昵接儒臣,講論義理,各盡所見,少無所隱,使聖學日就高明。
而幽隱獨處之中,亦必齊莊嚴肅,不敢惰愕,提掇此心,皎若出日,一念之萌,克私擴善,刻苦工夫,勿用間斷,則堯、舜之德,三代之治,惟在斯矣。
5月11日 ○庚子,上朝講《論語》于文政殿。
領事尹昉曰:「裁省中,朔膳供之物,自下擅減爲難,而平安道所定新稻米,比諸道最多,請依忠淸、京畿量減。
」上從之。
知事申欽曰:「養士之責,專在於大司成,必得其人,然後可以正士習、養賢才也。
在先朝,惟許曄、具鳳齡,能稱其任。
今方有闕,請毋拘爵秩,必以得人爲務。
」上曰:「依爲之。
」仍謂欽曰:「科擧隻隔數日,須令嚴飭場屋。
至如搜挾等事,亦宜申明擧行。
」 ○備邊司啓曰:「前日筵臣所陳各道守令之兼防禦使、助防將處,可革可仍者,別單書啓;兩西,則宜令都元帥,量其緩急,或革或仍。
」上從之。
5月12日 ○辛醜,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戶曹請光海時營建所用米布,未捧者竝爲蕩滌,已捧者及時收拾,以補軍餉。
上從之。
○命褒贈故修撰尹珙、學生趙滌。
珙故相承勳子也。
光海時,以非罪謫通川,其母隨往,一日失火,母不能出,珙冒火而入。
其妹李敬輿妻及珙之女及承勳之妾,皆相守燒死。
滌縣監守倫子也。
守倫坐權韠詩案之獄,被栲,滌扣地號慟,十爪皆盡。
及死,廬墓三年,晝夜號哭,終制之後,仍居墓下,哀慟如初,以至滅性。
至是,筵臣啓其事,上命贈職旌閭。
○命削樸自凝、金命龍、柳益立、奇俊格、奇秀發、李汝儉等及第,李大燁重試。
自凝等皆光海時借述中第者,而出於李再榮、李進之供辭,故臺諫請先削其科。
上從之。
5月13日 ○壬寅,庭試儒生,取申達道等四人。
是日因搜挾之禁,擧子爭門而入,至有踐踏而死者。
上下敎曰:「諸生誦法孔子,而猶不知揖讓進退,紛紛爭入,踐殺人命,此輩平生所學,何事?良極寒心。
士習如此,國事可知。
似當罷試,以勵廉恥,然旣已出題,略取數人,以示不悅之意。
」 ○命有司,擧行戍卒死者恤典。
出身,則給綿布五匹,復戶役三年;軍卒則給一匹,復二年。
從韓浚謙之言也。
5月15日 ○甲辰,上朝講《論語》于文政殿。
○吏曹判書申欽請於增廣監試時赴擧儒生,依故事,以《庸》、《學》及《小學》中一書考講,照訖後許赴。
上從之。
○以旱災命審理冤獄,放珍島郡拘置漢人。
先是,有天朝敗兵,自深河走回,來投我國者,光海恐洩我國事情,拘置珍島,不許還逬,至是,放之。
從鄭經世之請也。
○禮曹啓曰:「連珠府夫人尙在閭家,極爲未安。
當初臣等之意,犁峴宮旣非闕內,而與私第有異,且便於省覲,故啓請奉移,而聖批有與大臣議處之敎矣。
以至于今,日月漸久,非但事體欠缺,千乘之君,以一國養,情禮之所不可已,而供奉一節,因此亦未擧行,請速議定。
」上從之。
5月17日 ○丙午,誅鄭榮國、辛光業、洪衍箕、崔光弼。
5月19日 ○戊申,以生員宋甲祚爲康陵參奉。
甲祚爲人,好節義,光海時,中司馬,其榜李榮久等上疏,自陳不拜西宮,劫諸生置名。
甲祚遂奮然曰:「此疏何義?」兇徒問覈其名,甲祚索筆大書姓名以示之,獨詣西宮拜恩,聞者莫不澟然。
兇徒大恚,削名儒籍,卽還鄕廬,以訓進後學爲事,至是,薦拜是職。
5月22日 ○辛亥,廢世子祬,自圍籬中掘地七十餘尺,通於棘城之外,乘夜跳出,爲邏卒所捉。
江華府使李重老馳啓以聞。
卽拿緻別將權綵、中使樸弘秀及所率內人莫德,鞫問之。
莫德供稱:「廢世子初入圍籬,與廢嬪約以同死,預造瞑目、握手,勺水不入口者十五餘日。
一日與嬪結項,婢卽救解而免。
頃日,剪刀引刀,自京下來,以此遂生穿穴之計,親自掘土,使嬪持囊盛土,移置于房內,積二十六日始畢,卽爲跳出,欲往摩尼山,仍轉向伽倻山。
所持書劄,蓋假托宰相請簡,欲免津渡防禁之計也。
書中所謂,前日仰訴之言,西坰病老等語,皆是假稱,實無其事。
」圍內婢子香伊追後拿鞫,則所供與莫德大略相同。
權綵、樸弘秀等,皆供稱渠等盡心守直,十分嚴密,而自圍內穿穴跳出,實出慮外雲。
會勳臣金慶徵等,聞希奮家奴李末叱水爲名者,蹤跡可疑,使補盜廳跟捕鞫問,則供稱:「曾與權綵爲都監將卒,有相知之分。
頃送其奴傳言,廢東宮將掘穴而出,乘船逃走,須使豆毛浦舡人加八裡爲名者,將船下來于甲串,依其言約船。
後先往權綵處,綵言待船來到,將與廢東宮登舡逃走雲雲。
」遂送于鞫廳訊問,則變其辭說,而猶不大異。
綵初言不相識面,面質之時,頗似屈伏。
綵及末叱水,皆死杖下,莫德、香伊刑訊後,定屬殘司典僕。
中使及辭連人嚴香男等四人,皆放送。
黃海監司李溟,以廢人所持書劄,外面書黃海巡營書簡,故被逮,而鞫廳以爲:「其書似是假託,非溟所知,請加睿裁。
」乃命削職放送。
六月初五日也。
變生初,下敎曰:「昨觀江華狀啓,必是內外相應之事,其計豈不兇且慘乎?卿等宜深思善策。
」大臣回啓曰:「內外相應,果有如聖慮所及。
近日都下訛言日興,或謂逆家奴僕等,未有所屬,皆懷反側,以緻如此。
令該院急速區處,廢朝外戚近屬,或在都下,或配近道,宜移送荒裔。
樸承宗妾子三人,方假息京中,請先拿囚。
其他逆屬之在近道者,竝査出移配,以絶外應之萠。
且令都監大將,嚴加扈衛。
」上從之,而命勿扈衛。
「承宗子自全等三人,竝被囚。
至是,依自凝例分配。
府使李重老,因臺論被拿,供招後放送。
捕告人正兵崔得龍,陞通政階,忠順衛金俊男除授相當職,竝復其戶役終身。
廢祬被捕後三日,廢嬪自縊而死於圍中。
令戶曹,備送衣衾歛襲,移殯于閭家。
5月26日 ○乙卯,合司啓曰:「殿下之於祬,曲全之恩,寬貸之典,可謂備至。
而乃敢掘地跳出,至以欲爲豪傑之事,發言於府尹諸將衆會之處,肆然無忌,其心所在,有不可測。
有必行之法,無可全之恩。
當此危懼之際,決不可以區區不忍而誤宗社大計。
伏願聖明,夬決勿疑,以答輿望。
」不從。
5月27日 ○丙辰,司諫鄭蘊啓曰:「臣伏見,廢東宮掘土跳出之變,以獨夫之身,居難保之地,自處雖盡其道,猶有不得逭者,況孽自己作,變出無前,則爲宗社計者,固當請討之不暇。
而臣之愚意以爲,上輔君德,終始令聞,是亦臣子職分。
廢朝骨肉之變,誠如聖敎,人心之叛,天命之絶,職競由此。
今日之事,與此雖異,其於聖德,亦豈無一毫損傷乎!殿下當初處之之道,旣已曲盡無憾,則可不思所以善終之方而爲萬世帝王之懿範乎!昨日兩司論啓之時,臣略陳所見,而日暮遑遽,未免隨參。
及見聖批,愚衷自激,不能堅執初見,幾誤聖德之罪大矣。
請罷臣職。
」答曰:「勿辭。
」大司憲吳允謙、大司諫樸東善啓曰:「骨肉之間,屈義全恩者,實是天顯之常,而宗社之計,斷恩以義者,亦爲處變之權。
廢東宮辜恩逃命,孽自己作,臣等不勝深憂過慮,以處變之道,率爾陳啓矣。
昨承聖批,仁慈篤厚之情,終始保全之意,藹然於言外,臣等奉復再三,感激于中,思欲將順聖意,以爲萬世盛德之事。
及見司諫鄭蘊引避之辭,尤不覺瞿然知悔,幾誤聖德之罪,與鄭蘊無異,請罷臣等之職。
」獻納李楘、正言愼天翊、執義趙希逸,亦以此引嫌。
竝答以勿辭。
○下敎政院曰:「兩圍籬處饌物,常令豐備以入,如有求食之物,趁速精備以入,無少怠緩。
廢嬪歛殯及發引諸事,盡心擧行之意,言于江華府使李元榮。
」 ○命還樂天亭菜田于奉常寺。
樂天亭菜田,自前屬于奉常寺,廢朝時,司僕寺移給內農圃,盡爲中官下吏冒占之地。
至是,提調李貴請還屬本寺,以重祭享。
從之。
○捕盜廳軍官作亂于士夫家,命下獄鞫問,推大將李适,旣而棄之。
左捕盜大將李适稱以譏察,私遣軍官,多率軍人,夜入前府使樸晉章家,執晉章而出,歐辱其老母,毀家奪財。
又縳緻隣居觀象監判官鄭承周于捕盜廳。
大將李貴啓陳其不法狀,上命拿鞫作亂軍官,推其大將李适,責問之。
适對以工曹佐郞洪振道,累書言:「樸晉章,有荒唐之狀,不可不譏察。
須送軍官,聽其指揮,則庶可得捉」雲。
依其言給送軍官而已。
前後書簡俱在,此事皆出於振道。
上命置之。
李貴又啓曰:「臣曾聞,洪振道依憑戚,畹恃勢驕橫之狀,招緻面責,而自上因此旣下嚴敎,盡囚受振道指揮軍官十餘人,則振道所當恭竢嚴命,而乃多費說話,瞞告上前,反以臣言爲欺罔,而殿下亦以振道所誣爲當然。
臣雖無狀,濫蒙殿下不世之遇,一言不能取信,而反爲一外戚郞官所誣,自此紀綱不可振,國法不可立,所係亦豈少哉!臺諫爲殿下耳目,而怯?於振道威勢,噤無一語,良可寒心。
振道前後誣罔罪狀,姑待早晩,盡暴於榻前,而中外之人,皆聚首驚歎,以爲今日國家,必由外戚而亡,故不得不先爲略陳。
臣若不爲一言,誰敢爲殿下開口哉?」答曰:「以振道爲勢重外戚,則豈不冤哉!卿言過矣。
」 5月28日 ○丁巳,上夕講《大學衍義》于文政殿。
○中朝孫閣老移咨,送禮單。
禮曹啓曰:「閣老身當重寄,主管東事,移揭我國,以宣帝命。
且要協討,是卽抵朝鮮書,非爲廢朝書也。
闕然無答,似爲不可。
」上命議于大臣。
右相尹昉以爲:「果如該曹啓辭,宜令承文院,撰送回咨。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目今運餉之事,一日爲急。
兩南管餉使兪昔曾,似難兼察湖嶺,請以大丘府使樸明槫,差本道管餉使。
」從之。
5月29日 ○戊午,上幸私廟時,上下敎:「明日,將行親祭,當往宿齋所。
」政院啓:「以私廟親祭,自先朝行之,而無經宿齋所之時。
」憲府亦以經宿閭閻,極爲未安,爭之,而上皆不聽。
○置成均館司業三員,以金長生、張顯光、樸知誡爲之。
先是,李貴白上曰:「金長生、張顯光、樸知誡,皆是儒雅有名之人,而風憲劇任,都不能堪。
請補成均館員,敎訓多士。
」金瑬曰:「此三人等,置諸館學,誠爲合當。
而但館官皆用文士,以當變通,別設官以授之。
」上命議于大臣。
右相尹昉以爲:「此人等讀書林下,學行俱備,若置諸學官,委以敎導之任,多士庶有丕變之效矣。
癸未年間,故贊成李珥建白筵中,請以成渾爲大司成,其時有獻議之命,詢謀僉同,而沈守慶、兪泓,以有違祖宗舊典爲言,事竟不行。
今若別設一官以授之,則似無更改舊規之嫌矣。
」上可其議。
吏曹請以司業爲號,定爲三員,秩從四品,在司藝之下、直講之上。
上從之。
5月30日 ○己未,上親祭于私廟。
○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特進官李廷臣曰:「關西之民,久在塗炭,少無樂生之心。
宣諭之後,人皆歡忻皷舞,流亡者亦多還集。
而其中蔘貢之弊,不可勝言。
深山絶壑,産處不多,越入胡地,多不得還,而邊將匿不以聞,江邊土兵,因此十亡八九。
此係常貢,雖難盡減,必有別樣變通,民可蒙一分之惠。
」上曰:「係是上國土貢,不可蠲減,而民弊如此,何爲而可?」韓汝溭曰:「常貢之外,私齎太濫,故其弊滋蔓,至於如此。
今宜切禁私齎,巖加搜檢。
」上曰:「依此禁斷可矣。
」廷臣曰:「朝廷歲送衲衣、狗皮於戍卒,而或三冬過盡,方始入往,宜令前期備送。
」上曰:「我國每事如此。
廢朝時,置之尋常,固不足論,而至於今日,玩愒之習,與前無異,殊可寒心。
宜令該官體念擧行。
」李曙曰:「兵連禍結,已至六七年,而軍律解弛,犯法敗軍,一不施刑。
今與天朝協力征討,則宜申明軍法,若有逃兵,父母妻子,皆令隨坐。
元帥下去時,以此分付爲當。
不盡誅之,則無以振肅軍令。
」上曰:「盡誅太似刻薄。
如得正犯,則誅止其身,捸奔敵國,則用代律,定爲恒式,何如?」曙曰:「是雖出於好生之德,而臨陣用兵,當用一切之法,示以不撓之意,然後兵不敢逃矣。
」上曰:「今欲用兵,而軍無見糧,奈何?」曙曰:「一萬軍一年糧,必須五萬餘石,而各道會計,徒存虛簿。
宜下諭于三道監司,覈出見在之數。
」上曰:「今難覈出,待秋成,方可爲矣。
」侍講官尹知敬曰:「反正之後,當有大更張,而下無奉行之實,未見緻治之效。
大抵爲治有體統,自上任三公,三公統六部,六部率各司,各盡其職,則時月之間,紀綱立矣。
用兵齎將帥,糧餉責戶部而已。
日臨經席,雖勤講論,而無實效,則亦徒勞焉耳。
」上曰:「予亦以此爲慮,而近觀人心,日漸懈弛,殊可寒心。
立紀綱、變風俗,惟在憲府,執法論罪,務合人心,而今不能如是矣。
」知敬曰:「法府彈劾,固不可不審,而自上亦宜一從公論,毋爲私撓也。
」曙曰:「近年以來,小各司,皆仰屬於戶曹辦別房,今宜還其權於各司,戶曹則隻修文書也。
上曰:」戶曹都執,始自何時?知敬曰:「其漸則久,而李沖時,悉收而歸之戶部矣。
○兩司請廢朝時,以推鞫、營建賞加者,竝査出改正,而內官則特命勿改。
憲府又言:「重臣、大臣,皆不免降削,而數三宦寺,獨保資秩,何殿下待諸宰之薄而待宦寺之厚耶?請亟還收。
」上乃從之。
六月 6月1日 ○朔庚申,孫軍門移咨朝廷,羈縻聯絡,作我援助雲雲。
備局以弊司方出都元帥,調兵運餉,以俟軍門之令,協力毛督,恢復遼左之意,答之。
○令備邊司、兵曹,各藏諸道水陸軍案,且禁觀察使侵官收布,犯者論以軍律。
從柳舜翼之言也。
○王大妃下封書于政院,令二品以上,議啓廢世子祬處置事。
諸臣獻議將入啓,上命先啓慈殿。
政院啓以未經睿覽,不可先啓慈殿之意。
上曰:「旣以慈旨收議,則啓于慈殿可矣。
」 6月2日 ○辛酉,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持平沈器遠啓曰:「廢人祬蒙殿下好生之德,得保性命,以至今日,所當銜恩悔罪之不暇,而反生兇謀,鑽穴跳出,蹤跡叵測,自速厥辜,國人之所共駭,王法之所必誅。
慈旨誕降,廟議僉同,合司斷義之請,實一國公共之論。
而一日之間遽變其說,前後矛盾,引避紛紜,呈告相繼,旣不連啓,又不停啓,大失臺官論事之體。
請兩司竝命遞差。
工曹佐郞洪振道,以戚畹最近之人,當此危疑之際,如有可疑之事,則所當得實啓處,而擅率軍官,掩捕堂上文官,其爲縱恣無忌之狀,極可寒心。
請命拿鞫。
」上允之。
○備邊司啓曰:「天朝於冬至使李顯英行,特給焰硝累萬斤,請於冬至使趙濈行申謝。
」上從之。
6月3日 ○壬戌,憲府又啓,論廢人祬處斷事。
諫院、玉堂亦爭之,久而乃從。
6月4日 ○癸亥,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特進官徐渻曰:「有功不賞,有罪不罰,雖堯、舜不能爲治。
頃於癸醜,造、訒廢母之論,吳靖、丁好善,論斥造、訒,而皆無褒賞,似爲欠典。
李時言率諸武臣,首呈廢母之疏,而獨免刑章,人皆忿之矣。
」上曰:「非予之緩其罪也,或以爲脅從,或以爲無識武將而置之矣。
」 6月5日 ○甲子,命査出前後兇疏儒生,分配邊遠。
6月12日 ○辛未,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上曰:「後世不可用古樂耶?」知事鄭曄對曰:「古樂之行,誠難矣。
惟人君之政令中節,則和平之氣,自能緻位育,而民囿於太和之中。
所謂古樂,亦豈外此哉?近來朝廷之間,未能協和,蔀屋之下,怨咨未息,必也,邦本先固,治成制定,然後禮樂可議也。
」特進官李時發曰:「曩時儒敎掃地,學宮有倚席不講之歎。
今得鄭曄爲大司成,斯文之大幸也。
但外方學校,廢隳已久,興起作成之責,不可付之尋常。
小邑,則以生進擇差訓導;大邑,則以文官差送敎授,使之訓誨儒生,俟有顯效,別爲陞敍,則庶可着實。
而外方之人,狃於見聞,訓導之名,皆以爲恥。
鄭曄方任師儒之長,若使講究變通,則必善爲之矣。
參贊官鄭經世曰:」訓導之名,爲世所譏,必作別樣事目,以新耳目,然後方可爲也。
柳成龍在朝時,欲依中朝之例,差送提督官,而其論終不行。
今若擇遣提督,使之勤敎屬校,而以其中有功效者,或陞臺諫之職,則可也。
人才譬猶木也。
必先培養,然後可以爲用。
卽今人才,雖不可謂無,而猶未見蔚興之風者,正坐培養之無其道耳。
「上曰:」提督所以敎屬校也。
然許多之邑,何可一一敎誨乎?「鄭曄曰:」李珥當朝時,以生進爲訓導,而皆以爲恥,終無赴任者。
柳成龍時,以鄭光績輩爲提督,而亦不着實,竟歸虛地矣。
「經世曰:」我國之事,每患不能着實。
宣廟亦有高麗公事三日之歎矣。
宜令禮曹及大司成,議定事目,擇送文官之可合者,俾知朝廷培養人才之意,則亦必不敢怠矣。
人君若欲有爲,則未有不成者。
卽今遠外儒生,聞風而至,聚集泮宮,而鄭曄爲通讀,莫不興起雲。
「曄曰:」儒生至者果多,若能勸奬,則必興起矣。
但臣本無所學,不敢當是任矣。
「上曰:」願卿久在是任,使士習丕變。
「曄曰:」儒生輩聞上之留意學校,來集者若是其多。
臣聞,昔我成廟好士,時或出自集春門,考講儒生,能通者特賜直赴。
今亦時有此擧,則多士風動,爭相勸勉矣。
且人材多出於製述,今者科期迫近,而士子之自遠方來者,急於治經,未遑製述。
今姑除講經,取之,似可矣。
「上曰:」士之不讀經書甚矣。
每於科時,講經則好矣。
「經世曰:」以文章言之,亦必讀經史,然後善爲辭命矣。
增廣,則自前或有除講經之規,雖除之,亦無妨矣。
「上曰:」如無大害,則已令之事,不必更改矣。
「曄曰:」科擧之誤人甚矣。
初學之向學者,莫切於《近思錄》,而赴擧之士,方且汲汲於句讀,恐不暇於此也。
臣意,若除講經,則令館儒讀《近思錄》,學儒讀《小學》,然後進於《大學》耳。
經世曰:「四書則乃士子製疑捷科之文,故意不在於修身。
《近思錄》則無此外誘,可以專心於爲學耳。
」上曰:「講經與否,更問于該曹。
」經世曰:「宣諭禦史所減之物,或有仍爲收捧者,非但朝廷德意未敷,亦涉失信矣。
且調度之官,曾在廢朝,歛怨於民,何可勝言!李昌庭爲調度,雖不巧作名目,而各司所納之物,自分曹防納,徵價於民,在戶曹未爲無益,而在百姓則何異於各司下人之防納乎?今者兪昔曾,以守令兼管餉,此亦不便。
海運判官,旣主運餉,以此兼之可矣。
時發曰:」兩湖監司可以兼察。
聞昔曾曾有治聲,監司有窠,若以此人爲監司而兼管,則可也。
「上曰:」昔曾有幹才,雖兼管餉,似無侵擾之事矣。
「曄曰:」聖明在上,一時名賢,駢進於朝,恢張公道,進退人物,孰非今日急務,而惟安民、抄兵、辦糧三策,必無闕漏,然後國事可爲也。
曩時,則如人之氣絶,無可奈何,而今則病加少愈之戒,尤不可忽也。
「上曰:」兵糧皆民之所不欲,責出兵糧,則民必不便,是可慮也。
「曄曰:」海西蘆田,曩時皆入士夫家占奪,宜許民耕種,量捧所出,以補軍餉也。
「時發曰:」蘆田事,臣亦詳知。
宮家所占亦多,一一査出,盡爲屯田,則有補於軍餉大矣。
「上曰:」惠民莫如減田稅三分之一,而減則國無所用,不減則無惠民之意,奈何?「經世曰:」國儲若足,則減之宜矣。
國無一年之蓄,何以減也?「上曰:」非但抄兵之難,糧餉之辦,亦甚可憂。
雖責之民,民亦無儲,奈何?「曄曰:」管餉使若得其人,則庶可爲也。
「韓汝溭曰:」都督所請軍糧,似難輸送。
「上曰:」移咨以通可也。
「時,柳公亮,自毛營還,仍令入侍。
上問曰:」都督,今則無有疑阻之意耶?「公亮對曰:」臣留都督門下一日,別無緻疑之色。
初因一時讒言發怒,而非有深怨也。
我以誠意待之,彼豈有不信之理乎?以其兵力觀之,似無勦胡之勢。
張晩去時,結陣以見之,而軍皆疲劣,雖或見小利而動,恐難擧大事耳。
「上曰:」流民之來者,幾許?「公亮曰:」數十裡間,流民盈路,物貨販賣,無異遼東矣。
「上曰:」軍兵器械,比我國,如何?「公亮曰:」兵器,隻於杖頭揷鐵,不比我國之精利矣。
蓋都督爲人,隻是一慷慨人,自知與彼賊不相敵,萬無出戰之理,不過挾我國之勢,爲山海關之殿後耳。
「 ○上下敎曰:「內需司奴,抄其三分之一,充定束伍,以備臨危徵用,待平遼後還罷。
○命還給臨海君珒沒入土田臧獲。
○憲府啓曰:「守令褒賞,事係重大,三年考績,載在法典。
雖或有治聲,亦當十分詳察馳啓,而忠淸宣諭禦史韓必遠,不計赴任久近、政治虛實,一道之內,褒賞之數,多至九員,未免爲濫賞之失。
請推考。
蒙賞守令,竝還收成命。
上曰:」依啓。
還收事,不允。
「 ○平安道,大水。
6月22日 ○辛巳,禁府啓曰:「廢人祬事,已允三司之論,而啓辭中,但言斷以大義,未有定律,請議大臣。
」右議政尹昉議曰:「以聖上不忍之至情,屈於三司公議,不得不勉從,則惟在有司之稟處,而至於使之自盡,亦在睿斷。
」答曰:「依議。
」 ○江原道大水,山崩,漂沒民居三十餘區。
6月23日 ○壬午,鹹鏡道六鎭藩胡等,盡數撤入於深處,情形異前,本道饑疫亦甚。
監司李弘冑馳啓請令廟堂,預講防備之策。
○弘文館啓曰:「應敎沈光世昨日牌招,而不來;典翰尹知敬等,亦以病在家,而今有開筵之命,請竝命牌招。
」答曰:「如此盛暑,逐日入侍,豈不困苦乎?招之不來,則虧損國體大矣。
寧罷經筵,不欲見侮。
晝講,不必爲之。
」 ○夜,火星入南鬥。
6月24日 ○癸未,憲府啓曰:「近來國綱解弛,人不畏法。
開筵之命已下,而玉堂之官,互相推諉,終不入來,以緻停筵。
如此怠慢之習,不可不懲。
本館見存之官,請命先罷後推。
」答曰:「推考。
」 ○諫院啓曰:「罪人鄭鑑,性本邪毒,有同虺蜴,惟以乘機陷人爲能事。
曾於癸醜年間,爲黃愼郞官,憤其啓遞,至誣以黃愼締結徐羊甲輩,私用度支之貨,陰囑臺官,合司論啓,一以爲迎合賊臣之意,一以爲報復私怨之計,其兇狡之狀,莫不駭憤。
請命拿鞫,依律定罪。
鐵山府使吳煥,附托兇黨,圖得美官,新化之日,至授西邊重地,物議莫不駭憤。
請罷職不敍。
」答曰:「如鄭鑑輩,何可盡治!吳煥事,不允。
」累啓,始命罷。
鄭鑑事,竟不從。
吳煥少有才名,爲其儕輩所重,及昏朝時,落拓旣久,遂生躁進之心,陰與其友韓惟翔,投附兇賊,以偉卿爲媒,以希亮爲主,招接懽宴,奴顔婢膝,圖入要路。
其中稍有廉恥者,猶欲諱其形跡,而煥與惟翔,抗顔攘臂,恬不知愧。
街童馬卒,亦習笑罵,而反正之後,幸免流竄之典,反授字牧之任,罷職之論,人猶譏其失律焉。
○備邊司啓曰:「秋防漸近,虜情日益可虞,料理隄防,不容少緩。
副元帥李适,不可不前期下去,預爲規畫。
」從之。
○上夕講《大學衍義》于文政殿。
檢討官李敬輿進曰:「天變固難測度,而熒惑入南鬥,極可懼也。
惟願聖上,應天不以文,務修實德。
宋景一言,妖星退舍,天人交感之理,自古而然矣。
」侍讀官尹知敬曰:「臣曾在廢朝,久爲東宮僚屬,今者廢人得罪宗社,而臣身尙在經幄之列,其與昌邑師傅之被罪有異,此雖聖朝忠厚之道,而臣何敢自安於心乎?使廢人安之若命,以終天年,則國家無難處之道,而事至於此,眞所謂自作孽,不可逭也。
」上曰:「廢人之事,雖至於此,予意則猶欲置之,而國論如此,予亦不得已也。
」 ○裁省廳啓曰:「下四道作米事目,已爲啓下,而各邑田結實數,有難詳知。
先令各官,癸卯量田後開墾實數及字數結數,十分明白査報,以爲憑考之地。
竝以八月望前爲限。
」從之。
6月25日 ○甲申,賜廢人祬死。
義禁府都事李惟馨往江華,諭傳旨于廢人祬,廢人曰:「非不知早爲自決,而至今苟活者,欲知父母安否而從容處之。
曩日之掘地逃出,亦以此也。
豈有他意哉!」卽入房中,浴身梳頭,整其冠屨,仍索刀,欲剪手足瓜,都事不許,則曰:「可於死後剪取。
」卽起出廳事,又笑而言曰:「尙今未死者,如前所雲。
且古人臨死,多有告于皇天後土者。
」仍令設席明燭,北向四拜者再。
又問其父母所在,卽西向,拜者如前。
起而言曰:「文天祥在燕獄八年,有人責以不死,豈知其心者哉!及其死後,後人有詩曰:」大元不殺文丞相。
「君義臣忠,兩得之。
」還入房中,以細絛帶結其項自引,而絛帶中絶。
又自以熟紬縊死。
「惟馨以聞。
上下敎曰:」衣衾、棺椁、禮葬等事,依廢嬪例擧行。
「〈史臣曰:廢人祬掘地逃命,可謂自速其死,而聖上猶欲保全終始,辭旨懇惻,至德無間然矣。
凡在臣隣,惟當將順其美,而乃諉以執法,紛紜爭論。
玉堂諸臣,亦皆累變其說,分疏自訟,猶恐不及,其有愧於愛君以德之義矣。
〉 6月26日 ○乙酉,京畿觀察使沈悅馳啓曰:「我國地勢險阻,雖難用車,而至於垣道,則亦可用也。
今者兩湖之軍,就路振威,而自振威至漢江,道路無礙,可通車輛。
請將都監分養牛隻,限朔許借,以爲駕車之用,則其於轉,輸可以少紓民力。
請令備局議處。
」其議不果行。
6月27日 ○丙戌,慶尙道宣諭禦史李惟達,搜得前兵使李應獬所竊國穀,馳啓以聞。
〈史臣曰:「廢朝時,貪官汚吏,浚剝生民,罔有紀極,而如李應獬、奇順格,特其尤者。
所歷州邑,蕩然赤立,如經寇掠,民人無不欲磔食其肉。
及今初政,固當嚴立科律,警動耳目,而囚繫未久,旋卽原釋,識者深以贓律之不嚴爲憂焉。
」〉○上下敎于都監大將曰:「當此霖雨,都監將卒入直頻數,想其勞苦,予心不寧。
分四番,使之休息。
」 6月28日 ○丁亥,典翰尹知敬上疏,略曰: 夫斷義之論,此何等大事乎?三司諸臣,伏閤論列,斷然不已者,誠以宗社大計,有不得不爾也。
臣雖無狀,亦稍有知識,苟非實病如彼其甚,則何故不與於隨參之列,自陷於巧避之罪哉!臣曩日本館處置兩司之時,臣與應敎沈光世等,同參其論,默無異言,是臣於斷義之論,旣已參矣。
今以不參律之,至以巧避爲罪,其亦不察人之實病,不原人之實情也。
雖然物議如此,勢難仍在直所。
伏乞聖明,恕臣實情,鐫削職名。
憲府,以臺劾未發,先自陳疏,請罷其職。
上不從。
6月29日 ○戊子,政院啓曰:「殿下以上聖之資,應千一之運,代虐以寬,孜孜爲治,宜人心胥悅,天體滋至。
而自春徂夏,早魃爲虐,田野抛荒,至于今日,暴雨爲沴,彌月不霽,稼穡卒癢,民命近止,災異之慘,近古所無。
而乃者又有熒惑入鬥之變,天人一理,顯徵無間。
太戊修德,祥桑枯死,景公一言,熒惑退舍。
伏願殿下,克念轉移之方,恒存兢業之心,務盡以實,不以文之道,則宗社幸甚,臣民幸甚。
」答曰:「否德忝位,天災至此,日夜憂懼,寢食不安。
務實之語,當體念焉。
」 ○兵曹啓曰:「今此擧義之人一百三十餘人,而東西班受職者甚少,其餘則雖出六品,皆未受祿,殊非當初酬賞之意。
請別設軍職,以爲付祿之地。
」從之。
秋七月 7月1日 ○朔己醜,大霖雨,自五月,至是月不止,水災之慘,近古所無。
○召司業樸知誡,不至。
上卽位之初,傾慕儒學,搜訪遺逸,如金長生、張顯光及知誡,皆以厚禮招迎。
知誡赴召之後,擢拜憲職,及議私廟稱號,知誡建議,宜追尊大院君,配享宗廟,物議駭之。
知誡遂辭職還鄕。
及是復召,知誡陳疏乞免,猶執前見。
7月2日 ○庚寅,有秋享于宗廟。
上禦明政殿,傳香。
7月3日 ○辛卯,上禦文政殿,引對諸臣。
右議政尹昉曰:「副元帥李适將爲下送,而目今西路糧餉匱乏,此甚可虞。
」上曰:「今年又將失稔,糧餉何以爲措?毛都督所請貿糧,前已轉送數萬石,而其求無已。
今則災害如此,外內空虛,恐前頭無以繼之。
」大臣以下皆曰:「須遣大臣,告此危迫之情,不許,則復令都元帥言之。
」上問李時發曰:「西路軍兵,其數幾何?」對曰:「大約一萬二三千,而逃亡相繼,闕額頗多。
若搜得閑丁,足充其數也。
」金瑬曰:「今年防秋軍士應赴西邊者,凡五千,竝李适所領,則爲萬五千。
旣無糧餉可餽,而抄出之際,五道亦必騷然。
五千交遞者,勿爲入送何如?」上曰:「此亦難便,兩西軍兵,旣多闕額,見存無多,必不足於各處城守矣。
」仍問李适曰:「副元帥今當下去,未知待敵,當用何策?」對曰:「馬軍難以當此賊,合用砲車。
」上曰:「渡遼後,則宜用砲車,在我境,何以爲禦?」對曰:「必須據險,堅守以待之。
」上曰:「予意,必擇要衝之地以守之。
若隨處設防,恐力分而不能當也。
」對曰:「臣意,龜城當賊路,乃必守之地,而但無城池,若欲築城,工役甚鉅,未知所以爲計。
」上曰:「築城決難輕議。
試思其次。
」諸臣皆曰:「捨龜城,則安州也。
」上曰:「寧邊與安州,孰爲近邊?」瑬曰:「由昌義至安州,乃是直路。
若僻處寧邊,則賊過安州,必未及知之。
若欲擇守要衝之地,無過安州。
」适請以外廐馬出給軍卒。
上許之。
李貴曰:「頃日江都之變,出於危疑之際,爲臣子者,當爲宗社斷以大義,而大臣三人稱病,皆不獻議。
臣於李元翼,素所敬服,而今此所爲,無以厭服衆心。
大臣如彼,將安所屬望乎?」上不答。
○備邊司請:「赴西軍,每人復一結之役,給資裝綿布十五匹;又每人給十匹,令三人合三十匹,買一馬同運行裝,以除一路夫馬之役;所給綿布,則令各邑每結出一匹,以爲恒式。
從之。
7月4日 ○壬辰,上朝講《論語》于文政殿。
知事金瑬曰:「今觀勳臣賜第單子,內人崔氏,亦在其中。
雖有可賞之事,而與士大夫混同列名,極可羞愧。
」檢討官李敬輿曰:「金瑬所達之事,自上不爲酬酢,殊甚未安。
內人賜第,事雖微細,近習幹澤,非盛世之事。
公私之分,不可不察也。
」上曰:「旣已賜給,置之何妨!」敬輿曰:「帝王聽言之道,惟當聞過速改而已。
豈可以已過而置之?」司諫趙誠立曰:「近來,時政可虞者多。
宮禁不嚴,外人轎輿,出入無常,曩時之習,猶有存者,誠可寒心。
戚畹縱恣,漸不可長,而洪振道隻罷其職,何足以懲!至於金自點之特授持平,亦恐群下有以窺聖意之淺深也。
」瑬曰:「趙誠立之言,切中今日之弊,宜加體念。
宮禁之事,雖係慈殿,而亦宜開陳善處。
豈可諉以不得自由而忽之乎?或言戚屬,時或出入,傳聞雖未可盡信,而若然,則將來之禍,有不可測,不勝驚心。
」上曰:「卿言過矣。
此豈至於緻禍患乎!」上又曰:「諫院以諫爲名,則必須攻人君之過失。
趙誠立可謂盡其職矣。
」 ○命以光海時營建都監所餘材瓦、礎石、丹靑等物,賜故延興府院君金悌男家。
○領議政李元翼,以老病上疏辭職。
上優批不許。
○吏曹判書申欽上箚,陳情乞遞。
上優批不許。
○梟示東萊潛啇林素。
林素通商倭館,所殖銀貨,至七萬餘兩。
事覺當誅,願納粟西邊,以贖其死。
兵曹判書金瑬曰:「千金之子,不死於市。
林素之圖贖,足爲朝家羞。
」上曰:「此無非輕侮國家。
宜速處斷。
」卽日梟示于江市。
戶曹判書李曙言:「林素旣死,譯官不可獨免罪罰。
」上曰:「林素潛商時,譯官亦知情乎?」曙曰:「林素金多,東萊府使,亦可指使,況譯官寧有禁之者乎?」上曰:「若以不能禁罪之,則守土之官,亦難免罪,而犯者旣誅,其餘置之可也。
」 7月5日 ○癸巳,諫院啓曰:「趙振盜竊名字,厚誣一世,曾在廢朝,締結內外,幹預朝論,勢焰熏灼,行己無恥,居官貪縱,攫人之金,以爲媚上之資,罄官之儲,以爲築塢之計。
所歷州郡,蕩然一空,請命削奪官爵,門外黜送。
」上不允。
再啓,乃命罷職。
○司諫院上箚,條陳敬天恤民、納諫諍、嚴宮禁等事。
答曰:「因予忝位,天怒人怨,至於此極,日夜憂悶,罔知攸爲。
箚辭,當體念焉。
」 ○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知事申欽曰:「苟非大賢,聞過之時,雖或容受,而其心好之,自與聞悅己之言有異。
積久厭憚,終至於聲色之訑訑矣。
」上曰:「雖知其善,用之甚難。
」欽曰:「先王卽位初年,引接儒臣,留意學問,故所見超越。
後當搶攘之際,酬應機務,無不曲當。
此豈無根本而然乎?是故人主,必以學問爲務,願上頻接儒臣,以資講學。
且臣待罪銓衡,務欲打破朋黨,和協同寅,以體聖意,而人心不如己心,終無成效,殊極惶愧。
人才難以求備,如有一短一長,則棄短用長可也。
庭請諸臣,當廢朝君臨之日,不能引去,未免隨參。
其在執法之官,則一番紏正宜矣。
其於君上包容之道,量其長短而用之,是亦一道也。
」講罷,引見備局堂上。
上曰:「防秋已近,守備儲峙,諸卿何以料理?」李時發對曰:「防守,則義州、安州及郭山等山城,爲必守之地。
軍兵,則各處土兵及客兵,通計一萬五千,而事急,則悉發本道軍兵,可得二三萬,比諸曩時,頗優矣。
糧餉,則江都糧餉轉運之策,此甚得計。
令京畿都事,督發江都之穀,不足則以水原所儲添送可也。
」上曰:「內地,則何處可守耶?」時發曰:「保全生靈,莫如山城。
中國人有雲:『東夷依山爲城,未易拔。
臣意必設山城,然後可也。
」上曰:「平山、黃州城,亦似當守。
」時發對曰:「黃州守將,預爲擇定,規畫守備,則一城民心,庶有係屬。
」上曰:「此等事,速爲擧行,無或緩忽可也。
」 7月6日 ○甲午,上朝講《論語》于文政殿。
右議政尹昉曰:「師友之道,廢絶久矣。
頃在先朝,李滉、李珥興起儒風,師道大盛。
厥後漸至委靡,當此始初淸明之時,館學多士,皆將興起,鄭曄方爲師長,必能盡心敎導矣。
」上曰:「師友之道,何以廢絶如此?」知事鄭曄曰:「李珥以名世大儒,爲一代師表,以開導後學爲己任,而在朝未久,與成渾俱被時輩排擊,自此風習大變,師友之道,遂至廢絶,逮至奸兇當國,而世幾淪於禽獸之域矣。
今則士氣稍振,皆思修飭,蓋以聖上初服,招迎耆舊,崇奬儒學而然耳。
」上曰:「近有以少淩長之風,此皆由士習不美而然也。
」曄對曰:「此風若行,則其流之弊,何所不至!頃在先朝,有柳夢鶴之子克新,爲人浮薄,聚集年少,以珥、渾爲誹笑之資,至於作爲歌曲,互相唱和,其時在朝者,皆嫉珥、渾樂聞其言,不以爲非,故士習偸薄,漸至於此。
此皆由偏黨之爲病而然也。
」上曰:「我國受病,皆由於朋黨也。
」曄曰:「自上雖欲打破,而病根已痼,恐難卒袪也。
」上曰:「近日領相,可謂國之耆舊,而年少輩輕言其過,此習不可不禁。
」曄曰:「李元翼勤勞國事,律已淸白,此在朝紳,不可易得,豈宜輕論其人乎! ○命旌表烈女崔有碩之妻。
有碩,牧使崔沂之子也。
沂爲兇徒所羅織,被極禍,有碩死於緣坐。
其妻,故相李德馨之孫女也。
夫死之日,卽自殺,國人莫不悲之。
至是,筵臣韓汝溭啓其事,上曰:「有碩之妻,予亦聞其烈矣。
」乃命旌門。
○憲府啓曰:「前監司黃謹中,到處貪婪,媚悅宮禁,圖拜全羅監司,交結金內人切族劉智齡,舟師米布,托稱貢物,收送于智齡家,以圖仍任,士大夫羞與爲伍;前牧使趙有恒,以趙挺之子,藉其父勢,圖拜洪州,防納一州貢物,盡歸其家,請竝削奪官爵,門外黜送。
前府使許廷式,行賂權奸,圖拜關西重鎭,剝割貪縱,殺戮人命,請絶島安置。
前判官梁應深,附托權奸,得占舟師從事,偸竊米布,私作五六隻之舡,請拿鞫定罪,徵其舡隻,以補軍需。
」上不允。
許廷式、黃謹中事,屢啓,乃從之。
7月7日 ○乙未,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知事李廷龜曰:「今承大亂之後,悉革弊政,中外人心,宜皆歡悅,而危疑怨咨者尙多。
此由更張而不能就緖故也。
且我國之於虜賊,自前羈縻而已,今則釁已兆矣。
秋冬脫有犯境之患,則未知何以爲計。
近見西路狀啓,則龜泰以東,儲峙已罄。
當今之計,掃卻萬事,惟以糧餉器械爲急務而已。
」上曰:「軍務與安民,有如水火之不相濟,糧餉器械之措備,率皆貽害於民。
況今懸磬之患方極,將何以爲措也?今者宣惠廳之事,補益於軍餉則有之,而似與小民爭利,都民之怨咨盈路,未知,外方亦以爲不便耶?」廷龜、趙存性等曰:「聞南方之人,田結多故厭之,而若江原道則頗以爲便矣。
」上曰:「予意京畿與外方懸殊,京畿則所捧雖或不足,可以隨便處之;外方則所捧旣竭之後,事甚難處矣。
」 ○都元帥張晩馳啓言:「近接義州之報,毛將已爲渡江,遊騎出沒於鳳凰、湯站之間,日日放砲,以爲聲勢。
又聞,易承惠等,已自上流渡江,其軍之單弱,臣已目見。
其所聲言,必曰合朝鮮之兵而乘虛入遼,彼虎狼之移怒,斷可知矣。
必將分兵侵我,欲絶議後之計,而兩西儲糧,罄竭如洗,雖欲收合軍卒,添入邊上,而無可饋之糧。
下道運餉,無一舡來到者,軍兵時未整頓,器械未及修造,將領未得其人,督令諸道餉臣,催促舡運防秋諸道之兵,依臣前啓,亦宜早賜回下,俾無緩不及事之悔。
」 7月8日 ○丙申,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大司憲李貴曰:「頃日開城府儒生李埱之疏,頗論朝政,似是有才者,引見問難,試以職事,果其才也,則雖大用可也。
疏中專攻近日勳臣之過,金自點特授事,亦以爲非。
臣意,今日之事,終始周旋,皆自點之功也。
雖大拜,何妨乎?前日筵中鄭經世曰:『德懋懋官,功懋懋賞。
』又曰:『功臣自功臣,士論自士論。
』以至物議紛然,必使勳臣,不見容於世,然後快於其心。
此無他,臣之所與交者,皆是所謂西人,故前爲銓官,所謂南人一隊,苟無過失,皆已薦用,而猶以爲不足故也。
且李埱疏中最重之說,以頃日江都處置之事,歸罪於執法之臣。
臣於其時,見領相李元翼問之,元翼謂臣曰:『前日金瑬來問此事,我遽答以斷以大義之外,復有何論?其後收議時,更思之,全恩亦豈非好事乎!及聞鄭、奇兩相,皆病不收議,吾亦不爲獻議矣。
近聞,令公欲劾吾過,不覺惕然。
』臣答以吾若劾公,則物議必非之,故止之耳。
相與一笑而罷。
至如鄭經世乍出乍沒,至有有累聖德之語,臣欲劾正,而以保合爲重而止矣。
今此儒疏,掇拾餘論,以謀殺至親爲罪,其亦異矣。
李敬輿則初附經世之論,而旋反其說。
近密之臣,何敢如是?」侍讀官李敬輿曰:「今聞李貴之說,與臣意見有異矣。
當初崔鳴吉問臣所見,臣以保全爲美事。
及館中諸臣陳箚,臣亦隨參。
臣豈不知堅執初見之爲是也?以爲其論非如水火之不相容,故旋又參於斷義之論。
若以前後異辭爲臣之罪,則固無逃避,若曰附會於鄭經世,則臣實恥之。
」貴詬罵敬輿,辭氣俱厲。
上曰:「事在旣往,何必紛爭江都之事?保全爲美。
此等論議,予所服也。
卿等爲宗社憂,所論如許,而或以爲孽雖自作,保全爲是,二論可竝行不悖也。
」貴曰:「吳允謙之論,亦如敬輿,而以騷擾爲慮,不爲彈劾矣。
」上曰:「論議雖異,不害其和,豈非美事乎!」敬輿曰:「如武王之時,伯夷之見,頗似駭異,而終可以兩立。
凡議論必欲使之歸一,鮮不抵牾矣。
」貴曰:「此事不可兩是,而至以伯夷事比之,敬輿於此妄發矣。
」上曰:「儒疏之言,若以虛妄而詆斥,則言路豈無阻閡之患乎?」貴曰:「其中懋官懋賞一款,此是發於經席者,而疏辭又如此,此則似有所聞處矣。
」上曰:「此言有弊,何可以此而疑其不出於其手乎?」上仍命全有亨入侍,下敎曰:「聞爾諳鍊兵事,未知,有何謀策?」有亨曰:「今日虜勢,不可以野戰,必擇要害處守之。
且守城,須用天字銃也。
」上曰:「賊若棄諸處城守而直擣,則如之何?」對曰:「此則兵家之忌,賊必不懸軍深入矣。
」上曰:「禦敵,必先料敵,何以知此賊之來不來耶?」對曰:「安不忘危,有備無患。
方今熒惑入于南鬥箕尾屬燕之分野,憂在我國,不可不及時備邊也。
」 7月9日 ○丁酉,大司憲李貴、持平沈器遠啓曰:「伏見李埱疏辭,論廢祬一款,有不得不辨者。
得罪宗社,屬籍已絶之廢人,其可謂之王室至親,而堂堂大義,據法請辟之三司,其可謂之巧辨百端月?此無非朝廷之上是非不明之緻。
頃日玉堂兩端之論,傳播遠邇,輾轉註誤,一節深於一節,豈不寒心!疏中又曰:『有德者崇之以爵,有功者報之以賞,賞不過賜祿賜金而已。
』此實朝著間,功自功,德自德之餘論也。
臣等許身聖朝,休戚與同,謗議之來,有不可避,而草野之人,詆斥至此,請罷臣等之職。
」執義鄭宗溟、掌令趙緯韓啓曰:「頃日廢人祬斷義之請,實出於宗社大計,而今見進士李埱等疏,至以百端巧辨斥之,不可仍冒。
請罷臣等之職。
」大司諫李顯英、司諫趙誠立、獻納宋象仁等,亦以此引避。
掌令崔葕、正言尹順之以爲:「李埱之疏,專攻勳臣法官,謬妄不足與較,請竝出仕。
」上從之。
○將行號牌法而不果。
時朝議欲行號牌,已設廳勘定事目,至是,以水災慘酷,賑恤事急,大叚施措,勢難竝行,請待明年行之。
從之。
○命星州試取儒生金輳、呂焯,竝直赴殿試,以星州多士,久被禁錮,有此試取慰悅之擧也。
7月10日 ○戊戌,白虹貫日。
7月11日 ○己亥,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禮曹啓曰:「列聖嗣位之後,卽進號於慈殿。
仁宗嗣位,上聖烈之號於文定王後;明廟嗣位,又上仁明之號於文定王後;宣祖嗣位,上懿聖之號於仁宗王後。
至於廢朝,庚戌祔廟之後,上貞懿之號於今我大妃殿。
今聖上禦極,禮當遵奉舊典,而慈殿又有復位之慶,尤當速爲擧行。
」命議于大臣。
右議政尹昉,請依該曹之議。
從之。
○城中夜驚,扈衛太將兵曹判書金瑬、大司憲李貴,馳詣闕下。
上出禦明光殿,引見。
瑬曰:「近日人心洶洶,如戊午賊筠之時,常以爲怪。
日暮時,聞砲手等,多聚鐘街,臣等率軍官來問其由,則曰卽聞砲聲,依大將約束來會。
且言南山角聲亦起,臣慮有不測之變,來待闕下矣。
上曰:」予已知其爲虛驚,而欲聞曲折引見矣。
「李貴曰:」申景禛以都監大將,約于軍中曰:『某時若聞砲聲,一齊來會。
』故也。
「上曰:」大將以此約束,故不逞之徒,必欲探試軍情而放砲也。
「瑬曰:」都城之內,怨咨者甚多。
蓋或被刑者,或失職者,皆懷不平之心。
至於市井謀利之輩,一朝失業,多有怨謗者甚,可慮也。
上曰:「曩日立朝之輩,不可一一査治,而科罪之論,到今未已,今日論一人,明日論一人,人人各自危懼。
古有焚吏民交通書,令反側子自安之事。
今亦快示蕩滌之意,勿復論治可矣。
」貴曰:「若有顯然可論者,則不可不論也。
」上曰:「如樸燁、梁護之類,皆已就誅,其餘何可盡治!」貴曰:「以蕩滌之意,爲赦文宣諭,則反側當自安矣。
」上曰:「不須宣諭,此後,兩司不復紛紜論罪,則自可鎭靜矣。
」貴曰:「今年兇荒,宣惠號牌,姑停可也,而李曙以爲行之甚便,試可無妨。
」上曰:「當此兇年,民多出米,豈無其弊!」貴曰:「李曙必十分商量而後言,姑爲委任,責其成效可也。
」 ○夜,熒惑犯鬥魁第四星。
7月12日 ○庚子,上下敎曰:「金應河當己未深河之戰,捐生殉義,獨扶三百年綱常,雖古昔忠義之士,無以加此。
我國之得免禽獸之域,豈非此人之力乎!其妻子,賜銀三百兩。
」 ○上朝講《論語》于文政殿。
領事尹昉曰:「前日領相以爲,宣惠一事,問於各道監司,然後當爲設行矣。
今聞民間,亦以爲便雲。
」上曰:「一結所納幾何?」昉曰:「一結所納,幾至二十鬥矣。
」上曰:「前聞畿甸之民,小縣則便之,大邑則不便之。
設行之初,必須善爲酌定。
若有後日加定之擧,則民必怨矣。
且必先正經界,然後此法可行也。
」昉曰:「若行量田,則可得累十萬結,可以便民而利國也。
」上曰:「便於民,則必不利於國;利於國,則必不便於民,何得兩利乎?」昉曰:「若行此法,則無防納之弊,故便於民矣。
」上曰:「果是便當,則行之可也。
」特進官李曙曰:「長湍之兵,宜除其徭役,別養一千,以備緩急之用。
」上曰:「此事雖好,似涉偏私。
王者之政,不當如是也。
」 ○上命以慶運宮所屬家舍,還給其主。
初壬辰之亂,宮闕灰燼,宣廟回鑾之後,權禦于貞陵洞閭閻家舍,謂之慶運宮。
後光海幽閉大妃,稱以西宮。
至是下敎,先朝寢殿兩所外,餘皆還于本主。
○戶曹啓曰:「頃因本曹草記,自五月初十日,用刑衙門收贖及米麪、各司作紙等物,以前日所鑄曹中留置一銖錢四百貫,將爲試用,而人皆狃舊,不卽奉行。
已鑄之錢,將歸無用,立法之初,尙且如此,其何以富民而足國乎!請依事目,今後諸衙門、諸各司作紙、贖木,不用錢貨者,罪其官吏。
」從之。
7月13日 ○辛醜,諫院啓曰:「奇允獻,本以陰兇詭秘之人,當廢朝鋤除骨肉之時,陰逞樂禍之心,稱成大獄,戕殺無辜之王孫。
請拿鞫定罪。
」再啓,從之。
○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參贊官鄭經世曰:「頃者因樸燁家《綱目》入納,有粧纊侈麗之敎,臣等聞之,不勝歎服。
人君尙儉,則德及民生矣。
」上曰:「近來慈殿問安,諸宮家人,亦不得出入,極爲未安。
」知事金瑬曰:「頃因染藍外人,多數出入,兵曹禁斷,則自內出牌,使許其出入,殊甚未妥。
」經世曰:「吳允謙爲大司憲時,嚴禁外人,不得出入,遠近無不歎服。
內外防限截然,不可不防微而杜漸也。
」 7月14日 ○壬寅,雷震平壤練光亨南柱,人亦有震死者。
○以李敬輿爲弘文館副校理,趙希逸爲應敎,金世濂爲副校理,鄭百昌爲副修撰,李昭漢爲藝文館檢閱。
○上夕講《大學衍義》于文政殿。
知事申欽曰:「近來人心不定,訛言孔多,禦民之道,非如外敵治兵戒嚴之所能鎭定也。
惟在安之而已。
中廟初年,亦未易定,久而後乃定,民心之鎭服難矣。
」上曰:「民情之騷擾,蓋因自募抄兵及宣惠廳而然也。
7月15日 ○癸卯,日食。
上下敎曰:「都下之民,當擧義之初,聞楊州兵起,奮其忠義之志,爭先應募,爲國之誠,誠可嘉也。
厥後別無論賞之擧,遽定軍伍,國之失信大矣。
與其失信而兵多,莫若兵少而保信。
其令本廳,革罷自募軍。
」〈史臣曰: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
當變生之初,都下之民爭應召募者,豈特爲國而已?蓋亦希覬論賞之擧也。
未有施賞而遽定編伍,則其爲失信大矣。
綸音一下,處置得宜,至敎以與其失信而兵多,莫若兵少而保信,大哉!王言。
深得聖人去兵存信之旨也。
〉○上晝講《論語
民未蒙實惠而遽爲拘束,則不無怨咨矣。
」上又曰:「今之大事有二,而皆無實矣。
以恤民言之,則實思未孚;以討賊言之,則軍政無形,極可寒心。
且措置糧餉,尤爲急務。
戶曹計一年經費,所餘幾許?」戶曹判書李曙曰:「一年經費十一萬石,所捧十萬石,經費猶且不足,有何餘儲,以補軍需?」上曰:「辦糧之難,甚於抄軍。
軍可以臨急抄發,糧餉則決難猝備,而時無見糧,極可慮也。
」 ○右議政尹昉上箚,辭職。
上答曰:「卿之德望素著,須亟出仕,以副朝野之望。
」 4月26日 ○乙酉,上下敎曰:「目予否德忝位,旱災甚酷,民失所天,國將疇依,天怒至此,民怨可知。
獲罪於天,神必不顧,然惟予悶迫之懷,欲親自禱雨,此意言于禮曹。
」 4月27日 ○丙戌,上夕講《大學衍義》于文政殿。
參贊官閔聖徵進曰:「古之人君,優待老臣,有命肩輿入宮者,有入朝給扶者,皆所以尊德敬老之道也。
領議政李元翼,以宿德元老,爲百僚所矜式,國家待之,當有以異其禮。
請自今入朝時,給扶,以示聖上優賢相、重高年之意。
」上從之。
且命於內庭,則令小宦扶入。
檢討官趙誠立曰:「元翼久廢之餘,首膺元揆之命,自以遭遇聖明,必欲以死報恩。
日詣朝堂,勤勞庶務,其愛君憂國之誠,可謂至矣。
但年迫八十,筋力已衰,恐或因勞緻病。
宋朝文彥博,以八十元老,平章軍國重事,而五日一朝,不至勞苦。
請令領相,勿爲逐日勤勞,如有軍國重事,使該官就其家相議。
兼提調太多,亦爲減遞,不使親察細務,隻責輔導君德,裁決朝廷大事,使元老終始輔相,以副聖上委任之意。
」上然之。
特進官樸鼎賢啓曰:「新政之初,特擧有學行者用之,而林下遺逸,亦必多矣。
請下諭八道方伯,使各邑守令,薦拔轉啓。
」從之。
李必榮啓曰:「向者趨附逆黨之輩,固當治之,然自上旣有脅從罔治之敎,而近聞外方,有毀家黜鄕之擧,朝廷自當處之,豈容外方擅自紛紜?」上曰:「卿言是矣。
下諭八道,使之禁斷。
」 ○遣韓平君李慶全、同知中樞府事尹暄、書狀官李民宬,如京師,奏請冊封。
〈史臣曰:慶全、山海之子也。
爲人詭譎,曾在宣廟末年,父子交通宮禁,陷害士類。
及光海時,締結爾瞻,陰主廢論,獻議之辭,極其兇慘。
反正之後,當伏重典,而當路者欲救之,遂差泛海之行,以爲贖免之地。
噫!聖上反正之擧,實爲明倫,今此奏請之任,豈可付諸此人乎!時議莫不駭之。
〉 4月29日 ○戊子,上禱雨于社稷。
○兩司合啓曰:「樸宗冑,萬惡俱備,廢母兇慘之論,與樸鼎吉、韓纉男等無異,恃其勢焰,戕殺人命,與樸燁無異。
嶺南之人欲食其肉,請依金純例,誅諸境上,以快人心。
吳汝檼,爾瞻腹心,仁弘手足,兩賊兇謀秘計,無不往來相通。
韓詠廢母之論,極其兇慘,倡率無賴,請追刑。
國舅柳活與鄭造、尹認,首倡廢母之論,自以爲功,削黜之典,不足以懲惡,請竝圍籬安置。
崔應虛爲爾瞻鷹犬,附會廢母之論,家行悖戾,貪贓狼藉;閔貴達廢母獨疏,極其陰慘;南瑾與李覮,疊爲憲長,擔當廢母之論;申恜以兇魁親屬,久據銓郞,廢母之論,終始擔當;任器之、權誼,其於爾瞻,有同親子;宣世徽,曾以儒生,廢母獨疏,極其兇慘;辛義立賦性兇悖,締結兇徒,與白大珩合爲一身;李蒧、李必達廢母收議有曰:『西宮罪惡貫盈,神人共憤;』沈之淸收議有曰:『自癸醜之後,已知不可以母後待之之義;』尹昈收議有:『不共戴天。
』之語;李時楨、韓玉締結逆魁,爲鷹犬爪牙;張世哲、沈宗道,與爾瞻、仁弘,結爲腹心,凡所謀議,無不與知;任興後旣參廢母之論,又於收議,有不可以國母待之之語,請竝命遠竄。
李時言,以都監大將,廢母之論,獨自擔當;李憺締結爾瞻,縱臾仁弘;田潤廢母之疏,極其兇慘;李榮久爲生員壯元,以慶運宮爲讎庭,不爲謝恩;李埁、李慕、蔡承先、南溟羽,締結兇徒,共倡廢母之論;任性之、金崙、郭天豪、樸光先、李孝諴、洪景艇締結兇魁,久據臺侍,承望頤指,倚以爲勢;鄭晟、李烱曾,以儒生廢母之論,首倡擔當;趙國弼、樸成章交通宮掖,締結兇魁;金汝純收議曰:『忍戴一天,將至十年,正論之發,今亦晩矣。
大義所在,豈有他議?』請竝命中道付處。
金奏夏、趙裕善、李慶益、尹聖任,以其時三司,共爲廢母之論;任就正,以後宮之親,關通內外,公行賄賂,縱恣無忌;柳夢寅謟附逆魁,久秉銓衡,貪黷無厭;沈之溟、柳震楨、金振遠、申極,附託兇魁,私占科第,請竝命削奪官爵。
」上曰:「樸宗冑事,人命至重,不可率爾誅斬,圍置可矣。
其餘依啓。
」翌日兩司,以宗冑事,又啓於榻前,上從之。
宗冑嘗在高靈本家,好劫奪良家女,嫁其奴;聞靈山縣有一良女,夫在西戍,刦其舅欲奪之,女知不免,陽以好意,往宗冑家,瞰無人縊死于房中。
宗冑之恣暴類此。
女死半月,其夫歸,夫歸未一月,宗冑被斬,天道之好還,又如此。
後宣諭禦史李敬輿啓聞其事,命旌其女之門。
○憲府啓曰:「軍器僉正樸慄、刑曹正郞柳瀹、慶尙都事柳潗,皆以廢母獻議之人,不可齒在衣冠之列。
請命罷職不敍。
」上從之。
○領議政李元翼上箚,陳內外給扶,五日一朝,別賜米豆,惶恐之意。
上曰:「勿爲逐日來朝之意,予已親諭。
內外給扶,出於予之至情,須勿謙退。
所賜米豆,方恨物不稱情,至於陳謝,反爲慙靦。
」 ○玉堂上箚,請修德以答天譴。
上曰:「予自忝位之後,無一人言吾過,中夜嘗竊歎焉。
今觀箚辭,實中予病。
把玩三四,不覺敬服。
予雖不敏,當銘念不忘焉。
」 4月30日 ○己醜,上下敎曰:「樸承宗父子弄權誤國,陷殺無辜之罪,與希奮一也,而及其死也,用律不同,誠極可駭。
兩賊竝追奪官爵,家舍田民,依希舊例屬公事,言于該曹。
」 〈仁祖大王實錄卷之一〉 五月 5月2日 ○辛卯,上謁文廟,行酌獻禮,試文武士,取洪竇等十人。
5月3日 ○壬辰,上晝講《論語》幹文政殿。
侍讀官沈光世曰:「殿下今日之擧,臣以爲,雖比之三代,亦不愧矣。
湯、武之於桀、紂,亦有慙德,而今日之事,實無慙德矣。
然湯、武所以稱聖人者,以其有反身之學。
今殿下雖頻開經筵,而講官僅能讀書解義而已。
以此而望聖學之成就,其可得乎?鄭經世乃讀書之人,今爲副提學,而以長官,例不入直,宜特使侍講。
」上曰:「旣已召來,而不得數見,當令破格入侍矣。
」檢討官趙誠立曰:「頃因旱災,本館應旨陳箚,其文卽出於經世。
若朝夕觀省,則未必無補於聖學。
且宜不拘近例,頻數入侍。
金長生亦讀書修行之人也。
召緻之後,尙不引見,殊非待賢者之道也。
頻賜召對,勿循常規,則必能有補於君德矣。
」上曰:「近因多事,不得引對,行且召見矣。
玉堂箚中,以予爲輕視臣僚,未知何謂也。
」趙誠立對曰:「臺諫雖有所失,固當優容,而至斥以妄論,箚中之語,實由於此。
」上曰:「此則誠有之矣。
予若有所失,爲臣僚者,不可不極言也。
」誠立曰:「殿下旣導之使言,如臣愚劣,亦當盡言,況正直之士乎!」 ○禮曹啓曰:「聖上入承大統之後,其於私廟,當有合行典禮,而未敢遽爲稟裁。
今因祭文頭辭,儒臣博考,大臣獻議,皆未有折衷之論。
臣等淺學,何能率爾講定!禮稱爲人後者,爲本生降服朞,稱伯叔父母,此實古今之通義也。
殿下旣繼宣廟之後,則其於本生,封號大院,自有德興故事,倣此以行,更無異議。
惟其屬稱,未有明據。
宋英宗之於仁宗,我宣祖之於明廟,皆叔姪行,故倫序甚順。
英宗旣爲仁宗之子,不得復以濮王爲父;宣廟旣爲明廟之子,不得復以德興爲父,其稱伯叔,事理甚明。
今我聖上,上繼宣廟之後,以孫繼祖禮也,而考位則闕焉。
正統固不可紊,天倫亦不可闕。
凡人父之父爲祖,父之兄弟爲伯叔,有祖而後有父,有父而後有伯叔。
今於所後,旣無稱考之地,而稱伯叔於所生,情禮俱舛。
今日之事,與漢宣帝略同,宣帝繼昭帝之後,以姪孫承從祖也。
其於本生史皇孫,不得不稱考,悼考之稱,其誰曰不可?惟其立寢園,不置後,稱考而又加皇字,名位太隆,未免嫌貳,故程夫子謂之失禮亂倫,是實防微之意,非以考字爲非也。
今若稱考而不加皇字,稱子而不加孝字,別立支子,以主其祀,祀典封號,一依德興之例,則重宗統報本生之道,似爲兩盡矣。
或以爲,伯叔之稱,濮議有定論,漢宣之稱皇考,程子謂之失禮,稱以伯叔爲當雲。
此說亦似有理,且德興祭文頭辭,則或以爲當稱從曾祖雲,而臣等之意,德興於宣廟,旣爲伯叔,則於殿下當有降殺之義。
今於祭文,隻書德興大院君而屬稱不必書也。
兩款論說不一,久而靡定,請竝議大臣。
」大臣李元翼、鄭昌衍曰:「私廟稱大院,稱考而不加皇字,稱子而不加孝字,依德興廟例,立支子以主其祀,德興廟祭文,隻書德興大院君而不書屬稱,此說似爲近禮雲。
」上從之。
○掌令金長生乃上疏曰: 伏見禮官議定私廟祭文頭辭,屬號稱考稱子,揆之典禮,有所未安者。
臣謹按,帝王之禮,莫嚴於繼統,雖兄之繼弟,至於叔父之繼姪者,皆有父子之道焉。
魯僖公兄也,閔公弟也,而《春秋》經曰:「躋僖公。
」孔子之深意,可想矣。
《左傳》曰:「逆祀,其可乎?子雖齊聖,不先父食。
」蓋閔公弟也,而同於父;僖公兄也,而齊於子也。
《公羊》曰:「其逆祀,先禰而後祖也。
」《穀梁》曰:「逆祀,則無昭穆也;無昭穆,則無祖也。
閔、僖非祖禰,而謂之祖禰者,臣子一例也。
」四傳之意,皆以僖公父視閔公,是蓋以相繼爲後,爲父子也。
漢宣帝繼昭帝之後,以其所生父,尊爲皇考,範氏曰:「宣帝於昭帝爲孫,則稱其父爲皇考可也。
然議者終不以爲是者,以其小宗而合大宗之統也。
」程子又曰:「宣帝稱其所生爲皇考,亂倫失禮,固已甚矣。
」宣帝以孫行入繼大統,上繼祖父之統,則不可以私親上繼於祖,明矣。
然則聖上之於大院君,亦不可以考稱之也。
聖上旣入繼大統,承宣廟之後,則不可以私親參入於宣廟之下,上繼於祖先也。
正所謂以小宗合大宗之統也。
聖上之於宣廟,卽孫也。
如議者所雲稱大院君爲考,似不失倫序矣。
若或帝王之家,以從兄弟與再從兄弟入繼大統,而稱其私親爲考、爲祖考,則於正統,疏遠不相接。
是別立宗派,爲二本,其爲害禮亂倫甚矣。
以此推之,則今之稱考,其於繼大統,不幾於害義之甚乎!《通典》亦曰:「於皇帝,屬則兄弟,而凡祭奠之文,皆稱哀嗣,此不以兄弟害尊尊也。
今者禮官之意,欲以考與子定爲稱號,旣定之爲父子,則必爲三年喪。
豈有入承大統,而爲私親服三年之理乎?且禮官不察程子立言之意,乃曰稱考而又加皇字,名位太隆,故程子謂之失禮,非以考字爲非也雲雲。
夫皇字,乃大字之義,卽虛字也。
程子之意,隻爲傍親不可加考字,故立言如是也。
宋之諸儒,於濮王議,亦不加考字,與歐陽脩爭卞,後來程子之言,昭然爲千萬世定論。
豈可違程子之定論,而別生意見,使盛時大禮,有一毫未盡之事乎?禮官之意,以考位之闕爲辭,而帝王之家,必以承統爲主。
雖叔父繼經,兄繼弟,亦有父子之道焉。
何可謂之考位闕乎?禮官不察此義,輾轉謬誤,臣竊惑焉。
今當如程子說,稱叔父、稱姪,名義有據,似無疑矣。
此是國家大事,若或誤定,後世必有議之者。
身在言地,心有所疑,不敢容默。
答曰:」凡人有祖,然後有父;有父,然後有身。
豈有有祖而無父之理乎?禮官所見,似無失禮之事矣。
「 ○禮曹又啓曰:「私廟遣官告祭,以初八日推擇啓下矣。
祭文頭辭屬稱及大院君封號、支子奉祀等事,本曹議大臣啓辭依議事,已爲命下。
殿下緻祭祭文,則稱考,而神主則仍書顯考,今於大院君封號,後改題主時,以支子某奉祀,改傍題爲當。
然事體重大,請議于大臣。
」大臣李元翼等曰:「請依該曹啓辭施行。
」上曰:「姑停改題主,先行告祭。
」 5月4日 ○癸巳,雨雹。
○上朝講《論語》于文政殿。
上曰:「先王追上徽號,仍存與否,何以爲之?」領議政李元翼曰:「廢朝追上之號,似不可用,而旣已上號,到今改之,亦甚未安。
」上曰:「諸卿之意如何?」吳允謙曰:「臣意,亦以改之爲未安矣。
」元翼曰:「大院君尊崇事,已下吏曹,而臣與申欽相議,則申欽以爲,下批未安,改題主時,直書其號似可雲。
」上曰:「宜依此爲之。
」上曰:「近日兵、水使所領軍卒,爲監司所奪雲,今不可變通乎?」元翼對曰:「監司本掌風憲而已。
今聞下三道監司,奪水使之卒,徵收布物,軍卒付於主將,責其成效可也。
」上曰:「奪其軍卒,收其布米,雖用於軍需,猶不可,況歸於虛地乎?卿須與諸臣同議,下諭于諸道,使之勿踵謬習可也。
」元翼啓曰:「趙廷虎特除寧邊判官,豈出於用罰之意耶?臺諫言雖不中,若加譴罰,則臣恐自此無直言之士。
臣非惜一廷虎也,隻恐有妨於言路也。
年少之士,臣不得知,而聞趙廷虎頗有氣節。
若罰此人,則恐聞者皆失望矣。
大抵強者,雖遇險,能自立不屈,懦者雖修飾於無事之時,而遇險不能自立。
如此之人,人主所當優容而不可摧折也。
」上曰:「近日士大夫,皆以護黨爲事。
趙廷虎亦未免此習,姑除外官,待其改過而用之,豈至於終棄乎?」允謙曰:「臣與趙廷虎,其時同爲言官,當均受其責。
廷虎之爲人,實非常人。
臣與之論事,極有風力。
第其避嫌之辭,適過誤而如此耶?」上曰:「臨難,必欲求生可乎?人有遇賊,而欲全其生者,至於棄父母而走,則豈可以臨難求生之故而恕其罪乎?」元翼曰:「樸東亮之事,臣實不知其詳,而所告巫蠱之事,必是求生而爲此,似無他意矣。
」上曰:「先王豈無他臣,遺敎於東亮者,蓋以其人爲可信也。
不體此心,而反告巫蠱,不亦甚乎?」元翼對曰:「臣亦知東亮之有罪也。
其心隻欲求生,而不覺其延及於大妃也。
」 ○元悰伏誅。
悰與許筠、金闓,結爲腹心,謀危母後,至是,因臺諫論啓,拿鞫正刑。
○誅金馹龍。
馹龍以風水妖術,熒惑廢主。
至於創建宮闕,毒痡民生,其罪與性智無異,人心莫不憤惋,至是,始命梟示。
5月5日 ○甲午,上朝講《論語》于文政殿。
參贊官鄭經世曰:「顔子沈潛純粹,天資生知,然學問用功之多如此。
大抵,聖賢之資質雖美,必用功多,然後能到聖賢地位。
後世學者,資質不及聖賢,而用功不如聖賢,故未見成德之效。
天質雖美,勿恃其質之美,必當用功如此,爲學不貴能言,必貴其能行也。
」講訖,又曰:「頃者內需司之弊,罔有紀極。
所謂委差者,橫行八道,奪人奴婢,取人財物,廢主之積失人心,莫甚於此。
卽位之初,有投屬奴婢還給之命,人心大悅。
近聞,有詳察還給之敎,聞者頗失望矣。
」上曰:「但使之詳覈,寧有不給之理!」上仍謂元翼曰:「前者命領相總察百官,何其謙讓太過乎?」元翼對曰:「臣旣昏耄,才力不逮,安敢總察百官!且六曹署事之法,其廢已久,今不可復行矣。
」經世曰:「臣曾爲守令時,見方物進獻,甚爲民弊。
今可減省,以寬民力也。
」上曰:「予欲限數年,盡蠲進獻之物,如何?」經世對曰:「至於盡蠲,則非但於國體,不可如此,限其年數,則止於其年,非長久之道,故臣以爲不如減其數也。
」上曰:「未有此位之時,亦足爲用。
今何不足之有?」經世對曰:「以一人治天下,不以天下奉一人,故朱子告寧宗曰:『如未嘗有位之時。
』願殿下,堅執此心,幸甚。
」 5月6日 ○乙未,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參贊官吳百齡曰:「宣廟初年,儒臣李滉撰進《聖學十圖》,宣廟作帖,置諸座側。
今亦依宣廟時事,作帖以便乙覽,何如?」上曰:「《洪範》及此圖,本欲書置于座側,而作帖不若作屛之便於觀省。
令玉堂,書入。
」 ○上召見韓浚謙、李時發。
浚謙、時發曰:「田賦出兵,成周之制也。
今亦以田結出兵,則雖豪右之家,無敢不出矣。
上曰:」幾結當出一兵?「浚謙曰:」我國西路戌兵,不滿三萬。
一結若出一兵,則兩西所得之兵,其數亦多。
「時發曰:」一結出一兵太過。
八結出二人似可。
「上曰:」我國土豪,多占田土,而國雖有難,無預於行伍,以田賦出兵可也。
宜令大臣議處。
「浚謙曰:」平壤城有改築之命,而外城過大,宜築內城,唐將曾定基址矣。
「上曰:」形勢果好耶?「浚謙曰:」形勢甚好,必守之地也。
或者以爲,宜毀外城,築內城,而千年舊都,似不可毀也。
「時發曰:」圖形在備局,可備睿覽。
「上曰:」城役,民甚苦之,以是爲難,而此事不可已也。
「時發曰:」邊事之外,又有所懷,不敢不達。
故參判鄭逑,以仁弘同門,末路角立,仁弘待之如讐。
逑當戊申爲憲長,遭臨海之獄,悶天倫之將絶,首發全恩之說。
及至癸醜永昌之獄,上疏力陳。
前後扶植倫紀,此人爲首。
言事被罪者,皆蒙恩典,而獨不及於此人,宜賜爵賜祭,以叚嶺南多士之心。
「上曰:」前日有人上疏,言此事,已允之矣。
「 ○諫院啓曰:「權縉,本以兇猾不測之人,爲廢朝寵嬖之臣,癸醜大獄,以刑房承旨,終始擔當,搆捏羅織,罔有紀極。
國母之幽廢,大君之枉夭,金悌男之冤死,皆由於此人之手。
纉男拾其緖餘,遂成滔天之禍,兩人之罪,實無差等。
其爲鹹鏡監司,聚歛一道,多造奇巧玩好之物,媚悅廢主,與樸燁無異。
其爲司馬之長,內結宮禁,外招貨賂,貪贓狼藉,勢焰薰天,不下於柳、樸。
前後罪惡,與伏辜諸賊無異,而合啓論罪,大率以廢論文書爲據,故縉以其時在外,不參庭請,而得免於科罪。
人言藉藉,久而愈激,猶屎畏戢,偃然在職,請圍籬安置。
」答曰:「圍籬安置已甚,削職可矣。
」 5月7日 ○丙申,上朝講于文政殿。
右議政尹昉曰:「久旱之後,今始得雨。
昔唐白居易,因久旱而雨,作喜雨詩以進,後人稱之以詩諫。
今雖得雨,請勿弛修省之心。
」特進官李曙曰:「西北未嘗無人材,而國家之收用,有異三南,非立賢無方之道也。
」上曰:「此言是矣。
令道臣,薦其可用者。
」李貴曰:「寧邊判官趙廷虎,前日避嫌則固非矣。
但其爲人,求諸朝臣,難得其匹。
且有八十老母,率往寧邊,勢固不易;與母相別,有所不忍。
當此孝理之日,情理在所矜察。
曾在宣廟朝,金孝元爲富寧府使,先正臣李珥以爲:『孝元素多疾病,不宜遠赴邊塞,請移授近邑。
』宣廟乃命移授三陟。
今此趙廷虎,亦宜移授內地。
」上曰:「然則罷職。
」執義趙希逸曰:「趙廷虎母子相保,則實荷聖恩。
但因此罷職,竊恐未安。
」上曰:「臺諫之職,上之言君上過失,次則正風俗、立紀綱,如此而罪之則不可,若有循私護黨之失,則豈可以臺諫之故,不治其罪乎?且卿等以廷虎爲直諫而被罪乎?問東答西,烏得無罪?」貴曰:「臣等安敢以爲直諫乎?但其人非不善之人也。
」上曰:「予則以爲,護黨之罪,甚於不善也。
」崔睍曰:「臣聞,趙廷虎心行頗善。
今日之事,臣不敢知,而罷職恐非合宜也。
」上曰:「初命補外,而諸臣陳其有母,故罷其職。
朝家旣行其罰,私情亦遂其養,何不可之有?」貴曰:「自上宜省私親,須繼而行之。
」崔睍曰:「李貴所達省親之言,則是矣;其曰繼而行之者,恐不能無弊也。
帝王之所重者大統,其於事私親之禮,不可不愼重也。
」昉曰:「崔睍之意,在於防微,宜加省念。
宣廟入承大統,儒臣李滉,屢以不可偏厚私親爲言,故宣廟之於私親,終不至於偏重,此聖人之德也。
」曙曰:「號牌實是良法,宜先立三條之令,行會八方。
所謂三條之令,其一,申明壓良爲賤之律也;其二,令流民各還其故鄕,而如有仍留者聽;其三,凡京外閑良,各令自處其身,皆屬相當軍役。
」上曰:「此言是矣。
」曙曰:「臣請陳方物之弊。
數寸獐角之價,多至綿布十餘匹;一領鹿皮之價,不下六十匹,民安得不怨?且北道臘豬之弊,甚於方物,宜移換京畿他物,以除遠道輸運之弊。
」上曰:「民弊如此,則減之可也。
」曙曰:「毛都督撥銀三萬兩,督換糧餉,今方措處,而似有日後難繼之患。
生財之道,不可不講。
」上曰:「奈何?」曙曰:「廣設鹽場,則可得萬萬石之米。
且都督所逬銀子,欲換大明通寶,以廣用錢之路,而未知便否如何。
且中朝有私鑄之禁,而我國則雖私鑄用之,亦似無妨。
」上曰:「議于大臣。
」上又曰:「京城中禁僧爲可,豈可使異類出入城中?」貴曰:「城中禁僧,自有祖宗朝法。
且禁儒生騎馬,今則奢僭太甚,市井之徒,亦皆乘馬,極爲可駭。
」上曰:「令憲府,切勿贖放,痛治可也。
」貴曰:「古者待賢之道,有廩人繼粟,庖人繼肉之禮。
金長生、樸知誡,遠來僑寓,未及受祿,事係養賢,宜速周急。
」昉曰:「雖過頒祿之時,亦當追給。
且入來之後,尙不引見,宜速賜對。
」上曰:「常祿之外,別爲賜物。
」昉曰:「仁慶宮造成時,廢朝竭民財力,一材一瓦,無非民生膏血。
昔唐太宗見隋宮室曰:『逞侈心,窮人欲,不亡何待!』乃毀乾陽殿,焚端門樓,撤則天門,民心快悅。
此闕羅絡山上,丹靑炫耀,窮極奢麗,自上方勵精圖治之日,侈心之生,非所憂矣,而宮室乃傳之後代者也。
後世若見此闕,恐啓侈心,不可不慮。
今宜毀撤,材瓦以補國用,或用於未收貢物之價。
且納石納基者,至陞金玉之列,其基與石,還給本主,一一削資亦當。
」上曰:「議處。
」 ○義禁府啓曰:「鳳山之獄,捏造無形,非但黃赫闔門屠減,冤酷之禍,及於王孫,申慄之罪,固不容誅,而不幸自斃,雖不可追刑,而其父純一,其時馳往其邑,顯有與知之迹,罪當圍籬安置。
薛簡終始縱臾,擔當此獄,擧國共憤,而尙免罪罰,拿鞫定罪。
海州之獄,纉男、世曾承爾瞻之意,首謀鍜鍊,牧使鄭榮國已伏邦刑,而判官李灌尙免其罪,拿來定罪何如?」上答曰:「渠魁已盡伏誅,如此之人,勿問可也。
」 ○禮曹啓曰:「私廟改題主前,先行告祭,已有成命,而祭文頭辭,旣稱大院君,神主傍題,猶書以殿下奉祀,則告祭時,似爲妨礙。
明日先爲改題主,次行告祭,傍題則追書,亦似無妨。
」從之。
○諫院啓曰:「前郡守沈大復,本以悖惡之人,惑於妖妻,誣以詛呪,囚辱其母,已十餘年,一國所共知也。
關係綱常,請命拿鞫定罪,以警不孝之徒。
前府使奇順格,本以賤孽,行若狗彘,交通宮禁,賄賂得官,冒竊金玉之班。
前爲海南、長興,暴虐貪贓,無所不至,戕殺人命,視若草芥。
多造船隻,偸運官穀,闔境蕩盡,若經兵火。
與濟州之梁濩,靈嚴之文賓,少無差等。
一道之人,莫不欲食其肉,請命按律定罪。
凡罪人竄謫者,乃所以拘囚困苦之也。
非所以安逸其身。
尹暉之臨陂,任吉後之扶安,樸自凝之牙山,金汝純之泰安,李埁之寧越,皆擇便好,物倩憤鬱,請竝改定配。
科擧之法,至重且嚴,苟涉一毫苟且,不可仍存其榜。
況此戊午式年,廢朝親耕別試兩榜,兇黨擅弄,行私借述,國言藉藉。
再試之擧,亦涉苟且,請命竝罷其榜,以洩士子之憤。
」答曰:「依啓。
廢朝貪吏,何可盡治!如順格輩,勿問可也。
罷榜事,不允。
」 ○慈殿命招工曹判書李興立、戶曹判書李曙、兵曹參判申景禛、吏曹佐郞崔鳴吉、張維、工曹正郞金自點、刑曹佐郞金慶徵、沈命世、宋英望、工曹佐郞洪振道、司僕主簿元鬥杓、軍器主簿李澥等,賜酒賞賚。
○禮曹,以元子雖未冊封,不可無輔養之事,請議大臣。
大臣請倣祖宗朝故事行之。
遂考出歷朝實錄,則太宗、中宗、明宗三朝,明有可據之規。
於是,以吳允謙、李廷龜、鄭曄、鄭經世爲輔養官,金長生、張顯光爲僚屬。
○上命召禮曹判書李廷龜,謂曰:「兩私廟先妣位,不可不竝行告祭,未知,如何?」對曰:「自外全未知之,未及講定。
然小臣之意,恐難竝行告祭。
德興大院君前告祭,亦未知必合與否,況德興之先妣,則代數漸遠,隻是先王後宮,何必竝告乎?」上曰:「常時忌日祭,則奉出所祭之位而行之,同在一祠,或行,或否,情禮俱未安,似不可不行。
」廷龜曰:「此祭,當奉出正寢而行之,豈可祭於祠中?德興今若在世,則當在北面之列,固無告祭之禮。
但以宣廟私親,上推宣廟之意而尊之,故不敢獨告於定遠,竝行告祭,此意則好矣。
其先妣,則代數漸遠,隻是私家婦人,恐難竝告。
」上曰:「然則勿爲亦可。
今私廟先妣位,若親祭,則決不可不爲竝祭也。
此事予當親祭,而欲先遣官以祭,次行親祭,不料告祭之如是遲筵也。
」廷龜曰:「親祭事,今之外議,未知如何,而昔宣廟欲祭德興廟,其時三司論執,李珥獨以爲親祭無妨,小臣之意,亦以李珥之論爲通論,今日親祭,亦無不可。
第臣以蒙學,適當變禮講論之際,不能折衷,緻有異論,誠極惶恐。
金長生一生沈潛禮學之人,與臣相切,故曾與論辨此事,始則極以爲難,或欲稱考,或欲稱叔,終乃動於程子論漢宣失禮之議,且以爲人後者爲之子,爲本生當爲伯叔之義,有此別論。
小臣亦豈不知其所謂爲人後者爲之子,雖以孫繼祖,或以叔繼姪,當爲父子雲。
而殊不知殿下爲宣廟之子,則定遠於殿下,當爲兄弟,何得謂之伯叔?殿下於宣廟,有父子之道,而無父子之名;於定遠,有父子之名,而無父子之義。
旣不得以所生爲父,而於所後,又無稱考之地,則天倫闕矣。
決不可爲也。
」上曰:「此則固然矣。
」廷龜曰:「金長生以稱考爲非者,蓋有深意,是亦好意思。
蓋慮偏重於所生,而後日或有加隆之議,有此防微之論。
臣意則不然,旣封大院君,立支子,以顯考書神主,而以主其祀,殿下祭文,書考而不加皇宇,書子而不稱孝字,則大綱領已正矣。
此則不過遣祭時頭辭名稱而已,似是節目間事矣。
然而關係則甚重,初頭不可不愼。
且聖上洞觀禮經,修不拘泥於漢、唐、宋爲私親之謬規矣。
改題主事,纔爲草記,未知,下覽否?」上曰:「未及見之矣。
」廷龜曰:「臣等之意,先行題主告祭,而卽改題主後,始行遣官告祭,次序甚順。
聖批以姑停題主,先行告祭爲敎,臣未知聖意所在。
」上曰:「題主事,姑停何妨?」廷龜曰:「大院之封號,頃日筵中,以不出官敎,直書神主爲定雲。
不爲改題之前,何可爲告祭?況其傍題奉祀,應以聖諱書之,今於祭文,不稱孝字而仍存孝子某奉祀,甚爲妨礙,此尤未安。
大槪不書大院而行祭,亦甚未安。
」上曰:「有難定事,姑停何妨?」廷龜曰:「內間若以奉祀爲難定,則傍題姑且勿書,以待亦可。
」上曰:「然則先爲改題主,姑勿傍題爲當。
」廷龜曰:「祭文頭辭,定遠大院,前則曰:『子國王諱,謹遣臣某官某,告祭于考定遠大院君,伏以雲雲。
』德興前則曰:『國王遣臣某官某,祭于德興大院君雲雲。
』未知,如何?」上曰:「然矣。
德興先妣,則不祭亦可;今私廟,則何以爲之。
」廷龜曰:「小臣之意,則似不當竝祭。
然事甚重大,退與大臣相議以啓。
」 ○禮曹啓曰:「仁嬪前竝爲告祭,節次非便。
凡宗廟行祭時祭官,於王後神位前,有君臣之義,而猶以宮闈令執事。
況此私廟,外官何敢奠獻?大院君神位,則本當奉出于正寢而行祭,仁嬪前雖不竝告,無妨。
至於德興先妣位,則非但節次非便,本不當竝告雲。
大臣之意,亦然。
敢啓。
」答曰:「知道。
」 5月8日 ○丁酉,上夕講《大學衍義》于崇文殿。
參贊官鄭經世曰:「《大學》、《中庸》,本在《禮記》中,二程拈出二篇,《大學》最切於初學。
三綱八條,不獨帝王當學,學者皆所當學也。
『不誠,無物。
』無誠,則豈有可成之事乎?然若無敬以持之,則誠亦不存。
敬者,不放心之謂也;心者,管攝萬事,而惟敬乃所以收歛此心,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皆當以敬爲主也。
」上曰:「去讒,遠色,孰難?」經世曰:「色雖難近,不若讒說之爲尤害也。
孔子曰:『遠侫人。
』讒爲甚,故去讒爲尤難也。
」上曰:「女謁,獨無讒乎?」經世曰:「女謁之讒,尤有甚焉。
讒人之讒,外廷皆知之;女謁之讒,非外廷所知,惟人主自知之。
今殿下之言及此,豈非國家之福也!」上謂承旨曰:「副提學,依金長生例,令該曹,別賜米豆。
」 ○諫院啓曰:「副護軍兪大建,附託賊臣,阿諛廢主。
又與任就正、南瑾,相爲表裏,久居臺長,極其兇悖。
當此更化之日,尙保職名,請削奪官爵,門外黜送。
造紙署別坐金瑞龍,廢母之論,擔當獨疏,而尙保官職,請削去仕版。
長興府使柳琳,交通宮禁,多行賄賂,自擇官爵,一任其意。
再經閫職,濫殺無辜,及除本職,益肆貪黷。
請削去仕版。
申純一聞其子慄得金濟世僞造印,馳往鳳山,指敎其子,鍜鍊羅織,竟成大獄,使無辜之人,闔門就戮,濫及橫罹者,不知其幾。
自上旣盡洞燭,已下竄黜之命,而物情久而愈激。
請拿鞫定罪。
」答曰:「兪大建患失之輩,何足數哉!勿爲煩論。
申純一已爲竄黜,不允。
金瑞龍等竝遞差。
」 ○上下敎曰:「頃年深河之敗,戰亡將士,令該曹一一考啓。
」 ○以權盡己爲左承旨,閔聖徵爲右承旨,閔汝任爲左副承旨,韓汝溭爲右副承旨,尹知敬爲典翰,李敏求爲副應敎,李明漢爲修撰,趙溭爲刑曹佐郞。
溭以儒生,當光海廢母之日,抗疏極言,光海下獄鞫問,幾死杖下,竄配絶島,至是,擢拜六品職。
○吏曹判書申欽上疏,辭職。
答曰:「屢陳箚辭,予竊悶焉。
勿以人言爲嫌,速爲出仕,以副予望。
」 5月9日 ○戊戌,以李尙吉爲毛都督接伴使。
5月10日 ○己亥,上引見掌令金長生、持平樸知誡。
上曰:「近緣國有祀事,入來之後,未卽引對,有乖當初至誠請來之意也。
」長生曰:「臣今年七十有六,雖從前立朝之人,猶宜緻仕,況以田野之蹤,已過當退之期,冒當重任,人謂斯何?且國家事體,豈可以風憲之地,作一養病之坊乎?」知誡曰:「臣無所識,而寵擢至此,臣誠惶恐,不知所措。
」上曰:「在邸時,稔聞其學成行尊,常願一見而不得。
今何幸,相見也。
」長生曰:「聖恩稠疊,眷待有加,不敢退伏,而隻欲一瞻天顔,退守丘壠耳。
」仍懇乞歸。
上溫諭不許。
長生曰:「齒落耳聾,不能以言語上達。
呈進別錄。
且私廟事,固非踈賤之臣所可僭議,而身在言地,故敢陳所懷耳。
」上曰:「所陳之言甚好,而已定之故,不得從,深爲未安。
」上覽畢,又曰:「此外如有所欲陳者,言之。
」長生曰:「反正之擧,扶綱常、安社稷,千古所無之盛擧也。
金瑬、李貴、崔鳴吉、張維,皆臣所習知,故曾有私書,而至於上煩睿覽,極爲未安。
臣之所懷,盡在此矣。
此後若有未盡善處之事,則恐有後世之議也。
」上曰:「予才德蔑,如目前之事,亦有闕遺,凡所施措,多所未遑矣。
」長生曰:「聞方講《論語》,愚意則莫如《大學》。
願俟畢《論語》,卽講《大學》。
」上曰:「方兼講《大學衍義》,何異《大學》?」長生曰:「《衍義》比《大學》,似不切近矣。
」上曰:「前亦有如是言者,自當次第爲之。
」長生因樸知誡請,講朱子書。
又進曰:「朱書似不及經書,小臣之意,則《小學》五倫所係之書,此似切近。
《心經近思錄》,亦宜先講。
且爲學之本,在於主敬,不愧屋漏,此最緊要工夫。
」上曰:「不敬,則心不專一,何事可做?」知誡曰:「近來禮讓掃地,今宜以正士習爲先。
」上曰:「士習則然矣。
朝廷之習,何以正之?」長生曰:「人君先正其心,則朝廷正;朝廷正,則士習自正矣。
」又曰:「卽位之初,命除田結收布,人心懽洽。
今聞有還收之令,中外皆以失信爲歉矣。
」上曰:「當初命除久遠未收,而旋聞監軍出來之報,故已收者,仍令納之矣。
」長生曰:「或有已收者,或有未收者,此亦似不均矣。
」上仍命承旨曰:「夏節衣資,令該曹覓送。
」長生所進別書曰: 殿下今日反正之擧,彜倫復敍,宗社再安。
踐祚之初,民皆懽忻鼓舞,以爲太平可見。
若殿下望道求治之志,或不如初,則鼓舞之民,反爲缺望。
一失此時,難復收拾,可不懼哉!可不愼哉!伏願,殿下留念焉。
帝王爲治之要,莫先於學問;學問之道無他,討論聖賢之言,求其義理之精,體之於身,驗之於心,無事之時,使此心惺惺不昧,澹若止水;及其念慮之發也,察其公私理欲之分,克私猶恐不猛,擴善猶恐不廣,則日用雲爲之間,自得天理之正。
此堯、舜所謂:「惟精惟一。
」孔子所謂:「克己復禮。
」子思所謂:「恐懼謹獨。
」孟子所謂:「收放心,擴充四端。
」周子所謂:「誠無爲幾善惡。
」聖賢相傳旨訣,其大略不過如此。
況人君一念之間,國家之治亂興喪係焉者乎!今日經筵,勿爲應文備數,昵接儒臣,講論義理,各盡所見,少無所隱,使聖學日就高明。
而幽隱獨處之中,亦必齊莊嚴肅,不敢惰愕,提掇此心,皎若出日,一念之萌,克私擴善,刻苦工夫,勿用間斷,則堯、舜之德,三代之治,惟在斯矣。
5月11日 ○庚子,上朝講《論語》于文政殿。
領事尹昉曰:「裁省中,朔膳供之物,自下擅減爲難,而平安道所定新稻米,比諸道最多,請依忠淸、京畿量減。
」上從之。
知事申欽曰:「養士之責,專在於大司成,必得其人,然後可以正士習、養賢才也。
在先朝,惟許曄、具鳳齡,能稱其任。
今方有闕,請毋拘爵秩,必以得人爲務。
」上曰:「依爲之。
」仍謂欽曰:「科擧隻隔數日,須令嚴飭場屋。
至如搜挾等事,亦宜申明擧行。
」 ○備邊司啓曰:「前日筵臣所陳各道守令之兼防禦使、助防將處,可革可仍者,別單書啓;兩西,則宜令都元帥,量其緩急,或革或仍。
」上從之。
5月12日 ○辛醜,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戶曹請光海時營建所用米布,未捧者竝爲蕩滌,已捧者及時收拾,以補軍餉。
上從之。
○命褒贈故修撰尹珙、學生趙滌。
珙故相承勳子也。
光海時,以非罪謫通川,其母隨往,一日失火,母不能出,珙冒火而入。
其妹李敬輿妻及珙之女及承勳之妾,皆相守燒死。
滌縣監守倫子也。
守倫坐權韠詩案之獄,被栲,滌扣地號慟,十爪皆盡。
及死,廬墓三年,晝夜號哭,終制之後,仍居墓下,哀慟如初,以至滅性。
至是,筵臣啓其事,上命贈職旌閭。
○命削樸自凝、金命龍、柳益立、奇俊格、奇秀發、李汝儉等及第,李大燁重試。
自凝等皆光海時借述中第者,而出於李再榮、李進之供辭,故臺諫請先削其科。
上從之。
5月13日 ○壬寅,庭試儒生,取申達道等四人。
是日因搜挾之禁,擧子爭門而入,至有踐踏而死者。
上下敎曰:「諸生誦法孔子,而猶不知揖讓進退,紛紛爭入,踐殺人命,此輩平生所學,何事?良極寒心。
士習如此,國事可知。
似當罷試,以勵廉恥,然旣已出題,略取數人,以示不悅之意。
」 ○命有司,擧行戍卒死者恤典。
出身,則給綿布五匹,復戶役三年;軍卒則給一匹,復二年。
從韓浚謙之言也。
5月15日 ○甲辰,上朝講《論語》于文政殿。
○吏曹判書申欽請於增廣監試時赴擧儒生,依故事,以《庸》、《學》及《小學》中一書考講,照訖後許赴。
上從之。
○以旱災命審理冤獄,放珍島郡拘置漢人。
先是,有天朝敗兵,自深河走回,來投我國者,光海恐洩我國事情,拘置珍島,不許還逬,至是,放之。
從鄭經世之請也。
○禮曹啓曰:「連珠府夫人尙在閭家,極爲未安。
當初臣等之意,犁峴宮旣非闕內,而與私第有異,且便於省覲,故啓請奉移,而聖批有與大臣議處之敎矣。
以至于今,日月漸久,非但事體欠缺,千乘之君,以一國養,情禮之所不可已,而供奉一節,因此亦未擧行,請速議定。
」上從之。
5月17日 ○丙午,誅鄭榮國、辛光業、洪衍箕、崔光弼。
5月19日 ○戊申,以生員宋甲祚爲康陵參奉。
甲祚爲人,好節義,光海時,中司馬,其榜李榮久等上疏,自陳不拜西宮,劫諸生置名。
甲祚遂奮然曰:「此疏何義?」兇徒問覈其名,甲祚索筆大書姓名以示之,獨詣西宮拜恩,聞者莫不澟然。
兇徒大恚,削名儒籍,卽還鄕廬,以訓進後學爲事,至是,薦拜是職。
5月22日 ○辛亥,廢世子祬,自圍籬中掘地七十餘尺,通於棘城之外,乘夜跳出,爲邏卒所捉。
江華府使李重老馳啓以聞。
卽拿緻別將權綵、中使樸弘秀及所率內人莫德,鞫問之。
莫德供稱:「廢世子初入圍籬,與廢嬪約以同死,預造瞑目、握手,勺水不入口者十五餘日。
一日與嬪結項,婢卽救解而免。
頃日,剪刀引刀,自京下來,以此遂生穿穴之計,親自掘土,使嬪持囊盛土,移置于房內,積二十六日始畢,卽爲跳出,欲往摩尼山,仍轉向伽倻山。
所持書劄,蓋假托宰相請簡,欲免津渡防禁之計也。
書中所謂,前日仰訴之言,西坰病老等語,皆是假稱,實無其事。
」圍內婢子香伊追後拿鞫,則所供與莫德大略相同。
權綵、樸弘秀等,皆供稱渠等盡心守直,十分嚴密,而自圍內穿穴跳出,實出慮外雲。
會勳臣金慶徵等,聞希奮家奴李末叱水爲名者,蹤跡可疑,使補盜廳跟捕鞫問,則供稱:「曾與權綵爲都監將卒,有相知之分。
頃送其奴傳言,廢東宮將掘穴而出,乘船逃走,須使豆毛浦舡人加八裡爲名者,將船下來于甲串,依其言約船。
後先往權綵處,綵言待船來到,將與廢東宮登舡逃走雲雲。
」遂送于鞫廳訊問,則變其辭說,而猶不大異。
綵初言不相識面,面質之時,頗似屈伏。
綵及末叱水,皆死杖下,莫德、香伊刑訊後,定屬殘司典僕。
中使及辭連人嚴香男等四人,皆放送。
黃海監司李溟,以廢人所持書劄,外面書黃海巡營書簡,故被逮,而鞫廳以爲:「其書似是假託,非溟所知,請加睿裁。
」乃命削職放送。
六月初五日也。
變生初,下敎曰:「昨觀江華狀啓,必是內外相應之事,其計豈不兇且慘乎?卿等宜深思善策。
」大臣回啓曰:「內外相應,果有如聖慮所及。
近日都下訛言日興,或謂逆家奴僕等,未有所屬,皆懷反側,以緻如此。
令該院急速區處,廢朝外戚近屬,或在都下,或配近道,宜移送荒裔。
樸承宗妾子三人,方假息京中,請先拿囚。
其他逆屬之在近道者,竝査出移配,以絶外應之萠。
且令都監大將,嚴加扈衛。
」上從之,而命勿扈衛。
「承宗子自全等三人,竝被囚。
至是,依自凝例分配。
府使李重老,因臺論被拿,供招後放送。
捕告人正兵崔得龍,陞通政階,忠順衛金俊男除授相當職,竝復其戶役終身。
廢祬被捕後三日,廢嬪自縊而死於圍中。
令戶曹,備送衣衾歛襲,移殯于閭家。
5月26日 ○乙卯,合司啓曰:「殿下之於祬,曲全之恩,寬貸之典,可謂備至。
而乃敢掘地跳出,至以欲爲豪傑之事,發言於府尹諸將衆會之處,肆然無忌,其心所在,有不可測。
有必行之法,無可全之恩。
當此危懼之際,決不可以區區不忍而誤宗社大計。
伏願聖明,夬決勿疑,以答輿望。
」不從。
5月27日 ○丙辰,司諫鄭蘊啓曰:「臣伏見,廢東宮掘土跳出之變,以獨夫之身,居難保之地,自處雖盡其道,猶有不得逭者,況孽自己作,變出無前,則爲宗社計者,固當請討之不暇。
而臣之愚意以爲,上輔君德,終始令聞,是亦臣子職分。
廢朝骨肉之變,誠如聖敎,人心之叛,天命之絶,職競由此。
今日之事,與此雖異,其於聖德,亦豈無一毫損傷乎!殿下當初處之之道,旣已曲盡無憾,則可不思所以善終之方而爲萬世帝王之懿範乎!昨日兩司論啓之時,臣略陳所見,而日暮遑遽,未免隨參。
及見聖批,愚衷自激,不能堅執初見,幾誤聖德之罪大矣。
請罷臣職。
」答曰:「勿辭。
」大司憲吳允謙、大司諫樸東善啓曰:「骨肉之間,屈義全恩者,實是天顯之常,而宗社之計,斷恩以義者,亦爲處變之權。
廢東宮辜恩逃命,孽自己作,臣等不勝深憂過慮,以處變之道,率爾陳啓矣。
昨承聖批,仁慈篤厚之情,終始保全之意,藹然於言外,臣等奉復再三,感激于中,思欲將順聖意,以爲萬世盛德之事。
及見司諫鄭蘊引避之辭,尤不覺瞿然知悔,幾誤聖德之罪,與鄭蘊無異,請罷臣等之職。
」獻納李楘、正言愼天翊、執義趙希逸,亦以此引嫌。
竝答以勿辭。
○下敎政院曰:「兩圍籬處饌物,常令豐備以入,如有求食之物,趁速精備以入,無少怠緩。
廢嬪歛殯及發引諸事,盡心擧行之意,言于江華府使李元榮。
」 ○命還樂天亭菜田于奉常寺。
樂天亭菜田,自前屬于奉常寺,廢朝時,司僕寺移給內農圃,盡爲中官下吏冒占之地。
至是,提調李貴請還屬本寺,以重祭享。
從之。
○捕盜廳軍官作亂于士夫家,命下獄鞫問,推大將李适,旣而棄之。
左捕盜大將李适稱以譏察,私遣軍官,多率軍人,夜入前府使樸晉章家,執晉章而出,歐辱其老母,毀家奪財。
又縳緻隣居觀象監判官鄭承周于捕盜廳。
大將李貴啓陳其不法狀,上命拿鞫作亂軍官,推其大將李适,責問之。
适對以工曹佐郞洪振道,累書言:「樸晉章,有荒唐之狀,不可不譏察。
須送軍官,聽其指揮,則庶可得捉」雲。
依其言給送軍官而已。
前後書簡俱在,此事皆出於振道。
上命置之。
李貴又啓曰:「臣曾聞,洪振道依憑戚,畹恃勢驕橫之狀,招緻面責,而自上因此旣下嚴敎,盡囚受振道指揮軍官十餘人,則振道所當恭竢嚴命,而乃多費說話,瞞告上前,反以臣言爲欺罔,而殿下亦以振道所誣爲當然。
臣雖無狀,濫蒙殿下不世之遇,一言不能取信,而反爲一外戚郞官所誣,自此紀綱不可振,國法不可立,所係亦豈少哉!臺諫爲殿下耳目,而怯?於振道威勢,噤無一語,良可寒心。
振道前後誣罔罪狀,姑待早晩,盡暴於榻前,而中外之人,皆聚首驚歎,以爲今日國家,必由外戚而亡,故不得不先爲略陳。
臣若不爲一言,誰敢爲殿下開口哉?」答曰:「以振道爲勢重外戚,則豈不冤哉!卿言過矣。
」 5月28日 ○丁巳,上夕講《大學衍義》于文政殿。
○中朝孫閣老移咨,送禮單。
禮曹啓曰:「閣老身當重寄,主管東事,移揭我國,以宣帝命。
且要協討,是卽抵朝鮮書,非爲廢朝書也。
闕然無答,似爲不可。
」上命議于大臣。
右相尹昉以爲:「果如該曹啓辭,宜令承文院,撰送回咨。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目今運餉之事,一日爲急。
兩南管餉使兪昔曾,似難兼察湖嶺,請以大丘府使樸明槫,差本道管餉使。
」從之。
5月29日 ○戊午,上幸私廟時,上下敎:「明日,將行親祭,當往宿齋所。
」政院啓:「以私廟親祭,自先朝行之,而無經宿齋所之時。
」憲府亦以經宿閭閻,極爲未安,爭之,而上皆不聽。
○置成均館司業三員,以金長生、張顯光、樸知誡爲之。
先是,李貴白上曰:「金長生、張顯光、樸知誡,皆是儒雅有名之人,而風憲劇任,都不能堪。
請補成均館員,敎訓多士。
」金瑬曰:「此三人等,置諸館學,誠爲合當。
而但館官皆用文士,以當變通,別設官以授之。
」上命議于大臣。
右相尹昉以爲:「此人等讀書林下,學行俱備,若置諸學官,委以敎導之任,多士庶有丕變之效矣。
癸未年間,故贊成李珥建白筵中,請以成渾爲大司成,其時有獻議之命,詢謀僉同,而沈守慶、兪泓,以有違祖宗舊典爲言,事竟不行。
今若別設一官以授之,則似無更改舊規之嫌矣。
」上可其議。
吏曹請以司業爲號,定爲三員,秩從四品,在司藝之下、直講之上。
上從之。
5月30日 ○己未,上親祭于私廟。
○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特進官李廷臣曰:「關西之民,久在塗炭,少無樂生之心。
宣諭之後,人皆歡忻皷舞,流亡者亦多還集。
而其中蔘貢之弊,不可勝言。
深山絶壑,産處不多,越入胡地,多不得還,而邊將匿不以聞,江邊土兵,因此十亡八九。
此係常貢,雖難盡減,必有別樣變通,民可蒙一分之惠。
」上曰:「係是上國土貢,不可蠲減,而民弊如此,何爲而可?」韓汝溭曰:「常貢之外,私齎太濫,故其弊滋蔓,至於如此。
今宜切禁私齎,巖加搜檢。
」上曰:「依此禁斷可矣。
」廷臣曰:「朝廷歲送衲衣、狗皮於戍卒,而或三冬過盡,方始入往,宜令前期備送。
」上曰:「我國每事如此。
廢朝時,置之尋常,固不足論,而至於今日,玩愒之習,與前無異,殊可寒心。
宜令該官體念擧行。
」李曙曰:「兵連禍結,已至六七年,而軍律解弛,犯法敗軍,一不施刑。
今與天朝協力征討,則宜申明軍法,若有逃兵,父母妻子,皆令隨坐。
元帥下去時,以此分付爲當。
不盡誅之,則無以振肅軍令。
」上曰:「盡誅太似刻薄。
如得正犯,則誅止其身,捸奔敵國,則用代律,定爲恒式,何如?」曙曰:「是雖出於好生之德,而臨陣用兵,當用一切之法,示以不撓之意,然後兵不敢逃矣。
」上曰:「今欲用兵,而軍無見糧,奈何?」曙曰:「一萬軍一年糧,必須五萬餘石,而各道會計,徒存虛簿。
宜下諭于三道監司,覈出見在之數。
」上曰:「今難覈出,待秋成,方可爲矣。
」侍講官尹知敬曰:「反正之後,當有大更張,而下無奉行之實,未見緻治之效。
大抵爲治有體統,自上任三公,三公統六部,六部率各司,各盡其職,則時月之間,紀綱立矣。
用兵齎將帥,糧餉責戶部而已。
日臨經席,雖勤講論,而無實效,則亦徒勞焉耳。
」上曰:「予亦以此爲慮,而近觀人心,日漸懈弛,殊可寒心。
立紀綱、變風俗,惟在憲府,執法論罪,務合人心,而今不能如是矣。
」知敬曰:「法府彈劾,固不可不審,而自上亦宜一從公論,毋爲私撓也。
」曙曰:「近年以來,小各司,皆仰屬於戶曹辦別房,今宜還其權於各司,戶曹則隻修文書也。
上曰:」戶曹都執,始自何時?知敬曰:「其漸則久,而李沖時,悉收而歸之戶部矣。
○兩司請廢朝時,以推鞫、營建賞加者,竝査出改正,而內官則特命勿改。
憲府又言:「重臣、大臣,皆不免降削,而數三宦寺,獨保資秩,何殿下待諸宰之薄而待宦寺之厚耶?請亟還收。
」上乃從之。
六月 6月1日 ○朔庚申,孫軍門移咨朝廷,羈縻聯絡,作我援助雲雲。
備局以弊司方出都元帥,調兵運餉,以俟軍門之令,協力毛督,恢復遼左之意,答之。
○令備邊司、兵曹,各藏諸道水陸軍案,且禁觀察使侵官收布,犯者論以軍律。
從柳舜翼之言也。
○王大妃下封書于政院,令二品以上,議啓廢世子祬處置事。
諸臣獻議將入啓,上命先啓慈殿。
政院啓以未經睿覽,不可先啓慈殿之意。
上曰:「旣以慈旨收議,則啓于慈殿可矣。
」 6月2日 ○辛酉,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持平沈器遠啓曰:「廢人祬蒙殿下好生之德,得保性命,以至今日,所當銜恩悔罪之不暇,而反生兇謀,鑽穴跳出,蹤跡叵測,自速厥辜,國人之所共駭,王法之所必誅。
慈旨誕降,廟議僉同,合司斷義之請,實一國公共之論。
而一日之間遽變其說,前後矛盾,引避紛紜,呈告相繼,旣不連啓,又不停啓,大失臺官論事之體。
請兩司竝命遞差。
工曹佐郞洪振道,以戚畹最近之人,當此危疑之際,如有可疑之事,則所當得實啓處,而擅率軍官,掩捕堂上文官,其爲縱恣無忌之狀,極可寒心。
請命拿鞫。
」上允之。
○備邊司啓曰:「天朝於冬至使李顯英行,特給焰硝累萬斤,請於冬至使趙濈行申謝。
」上從之。
6月3日 ○壬戌,憲府又啓,論廢人祬處斷事。
諫院、玉堂亦爭之,久而乃從。
6月4日 ○癸亥,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特進官徐渻曰:「有功不賞,有罪不罰,雖堯、舜不能爲治。
頃於癸醜,造、訒廢母之論,吳靖、丁好善,論斥造、訒,而皆無褒賞,似爲欠典。
李時言率諸武臣,首呈廢母之疏,而獨免刑章,人皆忿之矣。
」上曰:「非予之緩其罪也,或以爲脅從,或以爲無識武將而置之矣。
」 6月5日 ○甲子,命査出前後兇疏儒生,分配邊遠。
6月12日 ○辛未,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上曰:「後世不可用古樂耶?」知事鄭曄對曰:「古樂之行,誠難矣。
惟人君之政令中節,則和平之氣,自能緻位育,而民囿於太和之中。
所謂古樂,亦豈外此哉?近來朝廷之間,未能協和,蔀屋之下,怨咨未息,必也,邦本先固,治成制定,然後禮樂可議也。
」特進官李時發曰:「曩時儒敎掃地,學宮有倚席不講之歎。
今得鄭曄爲大司成,斯文之大幸也。
但外方學校,廢隳已久,興起作成之責,不可付之尋常。
小邑,則以生進擇差訓導;大邑,則以文官差送敎授,使之訓誨儒生,俟有顯效,別爲陞敍,則庶可着實。
而外方之人,狃於見聞,訓導之名,皆以爲恥。
鄭曄方任師儒之長,若使講究變通,則必善爲之矣。
參贊官鄭經世曰:」訓導之名,爲世所譏,必作別樣事目,以新耳目,然後方可爲也。
柳成龍在朝時,欲依中朝之例,差送提督官,而其論終不行。
今若擇遣提督,使之勤敎屬校,而以其中有功效者,或陞臺諫之職,則可也。
人才譬猶木也。
必先培養,然後可以爲用。
卽今人才,雖不可謂無,而猶未見蔚興之風者,正坐培養之無其道耳。
「上曰:」提督所以敎屬校也。
然許多之邑,何可一一敎誨乎?「鄭曄曰:」李珥當朝時,以生進爲訓導,而皆以爲恥,終無赴任者。
柳成龍時,以鄭光績輩爲提督,而亦不着實,竟歸虛地矣。
「經世曰:」我國之事,每患不能着實。
宣廟亦有高麗公事三日之歎矣。
宜令禮曹及大司成,議定事目,擇送文官之可合者,俾知朝廷培養人才之意,則亦必不敢怠矣。
人君若欲有爲,則未有不成者。
卽今遠外儒生,聞風而至,聚集泮宮,而鄭曄爲通讀,莫不興起雲。
「曄曰:」儒生至者果多,若能勸奬,則必興起矣。
但臣本無所學,不敢當是任矣。
「上曰:」願卿久在是任,使士習丕變。
「曄曰:」儒生輩聞上之留意學校,來集者若是其多。
臣聞,昔我成廟好士,時或出自集春門,考講儒生,能通者特賜直赴。
今亦時有此擧,則多士風動,爭相勸勉矣。
且人材多出於製述,今者科期迫近,而士子之自遠方來者,急於治經,未遑製述。
今姑除講經,取之,似可矣。
「上曰:」士之不讀經書甚矣。
每於科時,講經則好矣。
「經世曰:」以文章言之,亦必讀經史,然後善爲辭命矣。
增廣,則自前或有除講經之規,雖除之,亦無妨矣。
「上曰:」如無大害,則已令之事,不必更改矣。
「曄曰:」科擧之誤人甚矣。
初學之向學者,莫切於《近思錄》,而赴擧之士,方且汲汲於句讀,恐不暇於此也。
臣意,若除講經,則令館儒讀《近思錄》,學儒讀《小學》,然後進於《大學》耳。
經世曰:「四書則乃士子製疑捷科之文,故意不在於修身。
《近思錄》則無此外誘,可以專心於爲學耳。
」上曰:「講經與否,更問于該曹。
」經世曰:「宣諭禦史所減之物,或有仍爲收捧者,非但朝廷德意未敷,亦涉失信矣。
且調度之官,曾在廢朝,歛怨於民,何可勝言!李昌庭爲調度,雖不巧作名目,而各司所納之物,自分曹防納,徵價於民,在戶曹未爲無益,而在百姓則何異於各司下人之防納乎?今者兪昔曾,以守令兼管餉,此亦不便。
海運判官,旣主運餉,以此兼之可矣。
時發曰:」兩湖監司可以兼察。
聞昔曾曾有治聲,監司有窠,若以此人爲監司而兼管,則可也。
「上曰:」昔曾有幹才,雖兼管餉,似無侵擾之事矣。
「曄曰:」聖明在上,一時名賢,駢進於朝,恢張公道,進退人物,孰非今日急務,而惟安民、抄兵、辦糧三策,必無闕漏,然後國事可爲也。
曩時,則如人之氣絶,無可奈何,而今則病加少愈之戒,尤不可忽也。
「上曰:」兵糧皆民之所不欲,責出兵糧,則民必不便,是可慮也。
「曄曰:」海西蘆田,曩時皆入士夫家占奪,宜許民耕種,量捧所出,以補軍餉也。
「時發曰:」蘆田事,臣亦詳知。
宮家所占亦多,一一査出,盡爲屯田,則有補於軍餉大矣。
「上曰:」惠民莫如減田稅三分之一,而減則國無所用,不減則無惠民之意,奈何?「經世曰:」國儲若足,則減之宜矣。
國無一年之蓄,何以減也?「上曰:」非但抄兵之難,糧餉之辦,亦甚可憂。
雖責之民,民亦無儲,奈何?「曄曰:」管餉使若得其人,則庶可爲也。
「韓汝溭曰:」都督所請軍糧,似難輸送。
「上曰:」移咨以通可也。
「時,柳公亮,自毛營還,仍令入侍。
上問曰:」都督,今則無有疑阻之意耶?「公亮對曰:」臣留都督門下一日,別無緻疑之色。
初因一時讒言發怒,而非有深怨也。
我以誠意待之,彼豈有不信之理乎?以其兵力觀之,似無勦胡之勢。
張晩去時,結陣以見之,而軍皆疲劣,雖或見小利而動,恐難擧大事耳。
「上曰:」流民之來者,幾許?「公亮曰:」數十裡間,流民盈路,物貨販賣,無異遼東矣。
「上曰:」軍兵器械,比我國,如何?「公亮曰:」兵器,隻於杖頭揷鐵,不比我國之精利矣。
蓋都督爲人,隻是一慷慨人,自知與彼賊不相敵,萬無出戰之理,不過挾我國之勢,爲山海關之殿後耳。
「 ○上下敎曰:「內需司奴,抄其三分之一,充定束伍,以備臨危徵用,待平遼後還罷。
○命還給臨海君珒沒入土田臧獲。
○憲府啓曰:「守令褒賞,事係重大,三年考績,載在法典。
雖或有治聲,亦當十分詳察馳啓,而忠淸宣諭禦史韓必遠,不計赴任久近、政治虛實,一道之內,褒賞之數,多至九員,未免爲濫賞之失。
請推考。
蒙賞守令,竝還收成命。
上曰:」依啓。
還收事,不允。
「 ○平安道,大水。
6月22日 ○辛巳,禁府啓曰:「廢人祬事,已允三司之論,而啓辭中,但言斷以大義,未有定律,請議大臣。
」右議政尹昉議曰:「以聖上不忍之至情,屈於三司公議,不得不勉從,則惟在有司之稟處,而至於使之自盡,亦在睿斷。
」答曰:「依議。
」 ○江原道大水,山崩,漂沒民居三十餘區。
6月23日 ○壬午,鹹鏡道六鎭藩胡等,盡數撤入於深處,情形異前,本道饑疫亦甚。
監司李弘冑馳啓請令廟堂,預講防備之策。
○弘文館啓曰:「應敎沈光世昨日牌招,而不來;典翰尹知敬等,亦以病在家,而今有開筵之命,請竝命牌招。
」答曰:「如此盛暑,逐日入侍,豈不困苦乎?招之不來,則虧損國體大矣。
寧罷經筵,不欲見侮。
晝講,不必爲之。
」 ○夜,火星入南鬥。
6月24日 ○癸未,憲府啓曰:「近來國綱解弛,人不畏法。
開筵之命已下,而玉堂之官,互相推諉,終不入來,以緻停筵。
如此怠慢之習,不可不懲。
本館見存之官,請命先罷後推。
」答曰:「推考。
」 ○諫院啓曰:「罪人鄭鑑,性本邪毒,有同虺蜴,惟以乘機陷人爲能事。
曾於癸醜年間,爲黃愼郞官,憤其啓遞,至誣以黃愼締結徐羊甲輩,私用度支之貨,陰囑臺官,合司論啓,一以爲迎合賊臣之意,一以爲報復私怨之計,其兇狡之狀,莫不駭憤。
請命拿鞫,依律定罪。
鐵山府使吳煥,附托兇黨,圖得美官,新化之日,至授西邊重地,物議莫不駭憤。
請罷職不敍。
」答曰:「如鄭鑑輩,何可盡治!吳煥事,不允。
」累啓,始命罷。
鄭鑑事,竟不從。
吳煥少有才名,爲其儕輩所重,及昏朝時,落拓旣久,遂生躁進之心,陰與其友韓惟翔,投附兇賊,以偉卿爲媒,以希亮爲主,招接懽宴,奴顔婢膝,圖入要路。
其中稍有廉恥者,猶欲諱其形跡,而煥與惟翔,抗顔攘臂,恬不知愧。
街童馬卒,亦習笑罵,而反正之後,幸免流竄之典,反授字牧之任,罷職之論,人猶譏其失律焉。
○備邊司啓曰:「秋防漸近,虜情日益可虞,料理隄防,不容少緩。
副元帥李适,不可不前期下去,預爲規畫。
」從之。
○上夕講《大學衍義》于文政殿。
檢討官李敬輿進曰:「天變固難測度,而熒惑入南鬥,極可懼也。
惟願聖上,應天不以文,務修實德。
宋景一言,妖星退舍,天人交感之理,自古而然矣。
」侍讀官尹知敬曰:「臣曾在廢朝,久爲東宮僚屬,今者廢人得罪宗社,而臣身尙在經幄之列,其與昌邑師傅之被罪有異,此雖聖朝忠厚之道,而臣何敢自安於心乎?使廢人安之若命,以終天年,則國家無難處之道,而事至於此,眞所謂自作孽,不可逭也。
」上曰:「廢人之事,雖至於此,予意則猶欲置之,而國論如此,予亦不得已也。
」 ○裁省廳啓曰:「下四道作米事目,已爲啓下,而各邑田結實數,有難詳知。
先令各官,癸卯量田後開墾實數及字數結數,十分明白査報,以爲憑考之地。
竝以八月望前爲限。
」從之。
6月25日 ○甲申,賜廢人祬死。
義禁府都事李惟馨往江華,諭傳旨于廢人祬,廢人曰:「非不知早爲自決,而至今苟活者,欲知父母安否而從容處之。
曩日之掘地逃出,亦以此也。
豈有他意哉!」卽入房中,浴身梳頭,整其冠屨,仍索刀,欲剪手足瓜,都事不許,則曰:「可於死後剪取。
」卽起出廳事,又笑而言曰:「尙今未死者,如前所雲。
且古人臨死,多有告于皇天後土者。
」仍令設席明燭,北向四拜者再。
又問其父母所在,卽西向,拜者如前。
起而言曰:「文天祥在燕獄八年,有人責以不死,豈知其心者哉!及其死後,後人有詩曰:」大元不殺文丞相。
「君義臣忠,兩得之。
」還入房中,以細絛帶結其項自引,而絛帶中絶。
又自以熟紬縊死。
「惟馨以聞。
上下敎曰:」衣衾、棺椁、禮葬等事,依廢嬪例擧行。
「〈史臣曰:廢人祬掘地逃命,可謂自速其死,而聖上猶欲保全終始,辭旨懇惻,至德無間然矣。
凡在臣隣,惟當將順其美,而乃諉以執法,紛紜爭論。
玉堂諸臣,亦皆累變其說,分疏自訟,猶恐不及,其有愧於愛君以德之義矣。
〉 6月26日 ○乙酉,京畿觀察使沈悅馳啓曰:「我國地勢險阻,雖難用車,而至於垣道,則亦可用也。
今者兩湖之軍,就路振威,而自振威至漢江,道路無礙,可通車輛。
請將都監分養牛隻,限朔許借,以爲駕車之用,則其於轉,輸可以少紓民力。
請令備局議處。
」其議不果行。
6月27日 ○丙戌,慶尙道宣諭禦史李惟達,搜得前兵使李應獬所竊國穀,馳啓以聞。
〈史臣曰:「廢朝時,貪官汚吏,浚剝生民,罔有紀極,而如李應獬、奇順格,特其尤者。
所歷州邑,蕩然赤立,如經寇掠,民人無不欲磔食其肉。
及今初政,固當嚴立科律,警動耳目,而囚繫未久,旋卽原釋,識者深以贓律之不嚴爲憂焉。
」〉○上下敎于都監大將曰:「當此霖雨,都監將卒入直頻數,想其勞苦,予心不寧。
分四番,使之休息。
」 6月28日 ○丁亥,典翰尹知敬上疏,略曰: 夫斷義之論,此何等大事乎?三司諸臣,伏閤論列,斷然不已者,誠以宗社大計,有不得不爾也。
臣雖無狀,亦稍有知識,苟非實病如彼其甚,則何故不與於隨參之列,自陷於巧避之罪哉!臣曩日本館處置兩司之時,臣與應敎沈光世等,同參其論,默無異言,是臣於斷義之論,旣已參矣。
今以不參律之,至以巧避爲罪,其亦不察人之實病,不原人之實情也。
雖然物議如此,勢難仍在直所。
伏乞聖明,恕臣實情,鐫削職名。
憲府,以臺劾未發,先自陳疏,請罷其職。
上不從。
6月29日 ○戊子,政院啓曰:「殿下以上聖之資,應千一之運,代虐以寬,孜孜爲治,宜人心胥悅,天體滋至。
而自春徂夏,早魃爲虐,田野抛荒,至于今日,暴雨爲沴,彌月不霽,稼穡卒癢,民命近止,災異之慘,近古所無。
而乃者又有熒惑入鬥之變,天人一理,顯徵無間。
太戊修德,祥桑枯死,景公一言,熒惑退舍。
伏願殿下,克念轉移之方,恒存兢業之心,務盡以實,不以文之道,則宗社幸甚,臣民幸甚。
」答曰:「否德忝位,天災至此,日夜憂懼,寢食不安。
務實之語,當體念焉。
」 ○兵曹啓曰:「今此擧義之人一百三十餘人,而東西班受職者甚少,其餘則雖出六品,皆未受祿,殊非當初酬賞之意。
請別設軍職,以爲付祿之地。
」從之。
秋七月 7月1日 ○朔己醜,大霖雨,自五月,至是月不止,水災之慘,近古所無。
○召司業樸知誡,不至。
上卽位之初,傾慕儒學,搜訪遺逸,如金長生、張顯光及知誡,皆以厚禮招迎。
知誡赴召之後,擢拜憲職,及議私廟稱號,知誡建議,宜追尊大院君,配享宗廟,物議駭之。
知誡遂辭職還鄕。
及是復召,知誡陳疏乞免,猶執前見。
7月2日 ○庚寅,有秋享于宗廟。
上禦明政殿,傳香。
7月3日 ○辛卯,上禦文政殿,引對諸臣。
右議政尹昉曰:「副元帥李适將爲下送,而目今西路糧餉匱乏,此甚可虞。
」上曰:「今年又將失稔,糧餉何以爲措?毛都督所請貿糧,前已轉送數萬石,而其求無已。
今則災害如此,外內空虛,恐前頭無以繼之。
」大臣以下皆曰:「須遣大臣,告此危迫之情,不許,則復令都元帥言之。
」上問李時發曰:「西路軍兵,其數幾何?」對曰:「大約一萬二三千,而逃亡相繼,闕額頗多。
若搜得閑丁,足充其數也。
」金瑬曰:「今年防秋軍士應赴西邊者,凡五千,竝李适所領,則爲萬五千。
旣無糧餉可餽,而抄出之際,五道亦必騷然。
五千交遞者,勿爲入送何如?」上曰:「此亦難便,兩西軍兵,旣多闕額,見存無多,必不足於各處城守矣。
」仍問李适曰:「副元帥今當下去,未知待敵,當用何策?」對曰:「馬軍難以當此賊,合用砲車。
」上曰:「渡遼後,則宜用砲車,在我境,何以爲禦?」對曰:「必須據險,堅守以待之。
」上曰:「予意,必擇要衝之地以守之。
若隨處設防,恐力分而不能當也。
」對曰:「臣意,龜城當賊路,乃必守之地,而但無城池,若欲築城,工役甚鉅,未知所以爲計。
」上曰:「築城決難輕議。
試思其次。
」諸臣皆曰:「捨龜城,則安州也。
」上曰:「寧邊與安州,孰爲近邊?」瑬曰:「由昌義至安州,乃是直路。
若僻處寧邊,則賊過安州,必未及知之。
若欲擇守要衝之地,無過安州。
」适請以外廐馬出給軍卒。
上許之。
李貴曰:「頃日江都之變,出於危疑之際,爲臣子者,當爲宗社斷以大義,而大臣三人稱病,皆不獻議。
臣於李元翼,素所敬服,而今此所爲,無以厭服衆心。
大臣如彼,將安所屬望乎?」上不答。
○備邊司請:「赴西軍,每人復一結之役,給資裝綿布十五匹;又每人給十匹,令三人合三十匹,買一馬同運行裝,以除一路夫馬之役;所給綿布,則令各邑每結出一匹,以爲恒式。
從之。
7月4日 ○壬辰,上朝講《論語》于文政殿。
知事金瑬曰:「今觀勳臣賜第單子,內人崔氏,亦在其中。
雖有可賞之事,而與士大夫混同列名,極可羞愧。
」檢討官李敬輿曰:「金瑬所達之事,自上不爲酬酢,殊甚未安。
內人賜第,事雖微細,近習幹澤,非盛世之事。
公私之分,不可不察也。
」上曰:「旣已賜給,置之何妨!」敬輿曰:「帝王聽言之道,惟當聞過速改而已。
豈可以已過而置之?」司諫趙誠立曰:「近來,時政可虞者多。
宮禁不嚴,外人轎輿,出入無常,曩時之習,猶有存者,誠可寒心。
戚畹縱恣,漸不可長,而洪振道隻罷其職,何足以懲!至於金自點之特授持平,亦恐群下有以窺聖意之淺深也。
」瑬曰:「趙誠立之言,切中今日之弊,宜加體念。
宮禁之事,雖係慈殿,而亦宜開陳善處。
豈可諉以不得自由而忽之乎?或言戚屬,時或出入,傳聞雖未可盡信,而若然,則將來之禍,有不可測,不勝驚心。
」上曰:「卿言過矣。
此豈至於緻禍患乎!」上又曰:「諫院以諫爲名,則必須攻人君之過失。
趙誠立可謂盡其職矣。
」 ○命以光海時營建都監所餘材瓦、礎石、丹靑等物,賜故延興府院君金悌男家。
○領議政李元翼,以老病上疏辭職。
上優批不許。
○吏曹判書申欽上箚,陳情乞遞。
上優批不許。
○梟示東萊潛啇林素。
林素通商倭館,所殖銀貨,至七萬餘兩。
事覺當誅,願納粟西邊,以贖其死。
兵曹判書金瑬曰:「千金之子,不死於市。
林素之圖贖,足爲朝家羞。
」上曰:「此無非輕侮國家。
宜速處斷。
」卽日梟示于江市。
戶曹判書李曙言:「林素旣死,譯官不可獨免罪罰。
」上曰:「林素潛商時,譯官亦知情乎?」曙曰:「林素金多,東萊府使,亦可指使,況譯官寧有禁之者乎?」上曰:「若以不能禁罪之,則守土之官,亦難免罪,而犯者旣誅,其餘置之可也。
」 7月5日 ○癸巳,諫院啓曰:「趙振盜竊名字,厚誣一世,曾在廢朝,締結內外,幹預朝論,勢焰熏灼,行己無恥,居官貪縱,攫人之金,以爲媚上之資,罄官之儲,以爲築塢之計。
所歷州郡,蕩然一空,請命削奪官爵,門外黜送。
」上不允。
再啓,乃命罷職。
○司諫院上箚,條陳敬天恤民、納諫諍、嚴宮禁等事。
答曰:「因予忝位,天怒人怨,至於此極,日夜憂悶,罔知攸爲。
箚辭,當體念焉。
」 ○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知事申欽曰:「苟非大賢,聞過之時,雖或容受,而其心好之,自與聞悅己之言有異。
積久厭憚,終至於聲色之訑訑矣。
」上曰:「雖知其善,用之甚難。
」欽曰:「先王卽位初年,引接儒臣,留意學問,故所見超越。
後當搶攘之際,酬應機務,無不曲當。
此豈無根本而然乎?是故人主,必以學問爲務,願上頻接儒臣,以資講學。
且臣待罪銓衡,務欲打破朋黨,和協同寅,以體聖意,而人心不如己心,終無成效,殊極惶愧。
人才難以求備,如有一短一長,則棄短用長可也。
庭請諸臣,當廢朝君臨之日,不能引去,未免隨參。
其在執法之官,則一番紏正宜矣。
其於君上包容之道,量其長短而用之,是亦一道也。
」講罷,引見備局堂上。
上曰:「防秋已近,守備儲峙,諸卿何以料理?」李時發對曰:「防守,則義州、安州及郭山等山城,爲必守之地。
軍兵,則各處土兵及客兵,通計一萬五千,而事急,則悉發本道軍兵,可得二三萬,比諸曩時,頗優矣。
糧餉,則江都糧餉轉運之策,此甚得計。
令京畿都事,督發江都之穀,不足則以水原所儲添送可也。
」上曰:「內地,則何處可守耶?」時發曰:「保全生靈,莫如山城。
中國人有雲:『東夷依山爲城,未易拔。
臣意必設山城,然後可也。
」上曰:「平山、黃州城,亦似當守。
」時發對曰:「黃州守將,預爲擇定,規畫守備,則一城民心,庶有係屬。
」上曰:「此等事,速爲擧行,無或緩忽可也。
」 7月6日 ○甲午,上朝講《論語》于文政殿。
右議政尹昉曰:「師友之道,廢絶久矣。
頃在先朝,李滉、李珥興起儒風,師道大盛。
厥後漸至委靡,當此始初淸明之時,館學多士,皆將興起,鄭曄方爲師長,必能盡心敎導矣。
」上曰:「師友之道,何以廢絶如此?」知事鄭曄曰:「李珥以名世大儒,爲一代師表,以開導後學爲己任,而在朝未久,與成渾俱被時輩排擊,自此風習大變,師友之道,遂至廢絶,逮至奸兇當國,而世幾淪於禽獸之域矣。
今則士氣稍振,皆思修飭,蓋以聖上初服,招迎耆舊,崇奬儒學而然耳。
」上曰:「近有以少淩長之風,此皆由士習不美而然也。
」曄對曰:「此風若行,則其流之弊,何所不至!頃在先朝,有柳夢鶴之子克新,爲人浮薄,聚集年少,以珥、渾爲誹笑之資,至於作爲歌曲,互相唱和,其時在朝者,皆嫉珥、渾樂聞其言,不以爲非,故士習偸薄,漸至於此。
此皆由偏黨之爲病而然也。
」上曰:「我國受病,皆由於朋黨也。
」曄曰:「自上雖欲打破,而病根已痼,恐難卒袪也。
」上曰:「近日領相,可謂國之耆舊,而年少輩輕言其過,此習不可不禁。
」曄曰:「李元翼勤勞國事,律已淸白,此在朝紳,不可易得,豈宜輕論其人乎! ○命旌表烈女崔有碩之妻。
有碩,牧使崔沂之子也。
沂爲兇徒所羅織,被極禍,有碩死於緣坐。
其妻,故相李德馨之孫女也。
夫死之日,卽自殺,國人莫不悲之。
至是,筵臣韓汝溭啓其事,上曰:「有碩之妻,予亦聞其烈矣。
」乃命旌門。
○憲府啓曰:「前監司黃謹中,到處貪婪,媚悅宮禁,圖拜全羅監司,交結金內人切族劉智齡,舟師米布,托稱貢物,收送于智齡家,以圖仍任,士大夫羞與爲伍;前牧使趙有恒,以趙挺之子,藉其父勢,圖拜洪州,防納一州貢物,盡歸其家,請竝削奪官爵,門外黜送。
前府使許廷式,行賂權奸,圖拜關西重鎭,剝割貪縱,殺戮人命,請絶島安置。
前判官梁應深,附托權奸,得占舟師從事,偸竊米布,私作五六隻之舡,請拿鞫定罪,徵其舡隻,以補軍需。
」上不允。
許廷式、黃謹中事,屢啓,乃從之。
7月7日 ○乙未,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知事李廷龜曰:「今承大亂之後,悉革弊政,中外人心,宜皆歡悅,而危疑怨咨者尙多。
此由更張而不能就緖故也。
且我國之於虜賊,自前羈縻而已,今則釁已兆矣。
秋冬脫有犯境之患,則未知何以爲計。
近見西路狀啓,則龜泰以東,儲峙已罄。
當今之計,掃卻萬事,惟以糧餉器械爲急務而已。
」上曰:「軍務與安民,有如水火之不相濟,糧餉器械之措備,率皆貽害於民。
況今懸磬之患方極,將何以爲措也?今者宣惠廳之事,補益於軍餉則有之,而似與小民爭利,都民之怨咨盈路,未知,外方亦以爲不便耶?」廷龜、趙存性等曰:「聞南方之人,田結多故厭之,而若江原道則頗以爲便矣。
」上曰:「予意京畿與外方懸殊,京畿則所捧雖或不足,可以隨便處之;外方則所捧旣竭之後,事甚難處矣。
」 ○都元帥張晩馳啓言:「近接義州之報,毛將已爲渡江,遊騎出沒於鳳凰、湯站之間,日日放砲,以爲聲勢。
又聞,易承惠等,已自上流渡江,其軍之單弱,臣已目見。
其所聲言,必曰合朝鮮之兵而乘虛入遼,彼虎狼之移怒,斷可知矣。
必將分兵侵我,欲絶議後之計,而兩西儲糧,罄竭如洗,雖欲收合軍卒,添入邊上,而無可饋之糧。
下道運餉,無一舡來到者,軍兵時未整頓,器械未及修造,將領未得其人,督令諸道餉臣,催促舡運防秋諸道之兵,依臣前啓,亦宜早賜回下,俾無緩不及事之悔。
」 7月8日 ○丙申,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大司憲李貴曰:「頃日開城府儒生李埱之疏,頗論朝政,似是有才者,引見問難,試以職事,果其才也,則雖大用可也。
疏中專攻近日勳臣之過,金自點特授事,亦以爲非。
臣意,今日之事,終始周旋,皆自點之功也。
雖大拜,何妨乎?前日筵中鄭經世曰:『德懋懋官,功懋懋賞。
』又曰:『功臣自功臣,士論自士論。
』以至物議紛然,必使勳臣,不見容於世,然後快於其心。
此無他,臣之所與交者,皆是所謂西人,故前爲銓官,所謂南人一隊,苟無過失,皆已薦用,而猶以爲不足故也。
且李埱疏中最重之說,以頃日江都處置之事,歸罪於執法之臣。
臣於其時,見領相李元翼問之,元翼謂臣曰:『前日金瑬來問此事,我遽答以斷以大義之外,復有何論?其後收議時,更思之,全恩亦豈非好事乎!及聞鄭、奇兩相,皆病不收議,吾亦不爲獻議矣。
近聞,令公欲劾吾過,不覺惕然。
』臣答以吾若劾公,則物議必非之,故止之耳。
相與一笑而罷。
至如鄭經世乍出乍沒,至有有累聖德之語,臣欲劾正,而以保合爲重而止矣。
今此儒疏,掇拾餘論,以謀殺至親爲罪,其亦異矣。
李敬輿則初附經世之論,而旋反其說。
近密之臣,何敢如是?」侍讀官李敬輿曰:「今聞李貴之說,與臣意見有異矣。
當初崔鳴吉問臣所見,臣以保全爲美事。
及館中諸臣陳箚,臣亦隨參。
臣豈不知堅執初見之爲是也?以爲其論非如水火之不相容,故旋又參於斷義之論。
若以前後異辭爲臣之罪,則固無逃避,若曰附會於鄭經世,則臣實恥之。
」貴詬罵敬輿,辭氣俱厲。
上曰:「事在旣往,何必紛爭江都之事?保全爲美。
此等論議,予所服也。
卿等爲宗社憂,所論如許,而或以爲孽雖自作,保全爲是,二論可竝行不悖也。
」貴曰:「吳允謙之論,亦如敬輿,而以騷擾爲慮,不爲彈劾矣。
」上曰:「論議雖異,不害其和,豈非美事乎!」敬輿曰:「如武王之時,伯夷之見,頗似駭異,而終可以兩立。
凡議論必欲使之歸一,鮮不抵牾矣。
」貴曰:「此事不可兩是,而至以伯夷事比之,敬輿於此妄發矣。
」上曰:「儒疏之言,若以虛妄而詆斥,則言路豈無阻閡之患乎?」貴曰:「其中懋官懋賞一款,此是發於經席者,而疏辭又如此,此則似有所聞處矣。
」上曰:「此言有弊,何可以此而疑其不出於其手乎?」上仍命全有亨入侍,下敎曰:「聞爾諳鍊兵事,未知,有何謀策?」有亨曰:「今日虜勢,不可以野戰,必擇要害處守之。
且守城,須用天字銃也。
」上曰:「賊若棄諸處城守而直擣,則如之何?」對曰:「此則兵家之忌,賊必不懸軍深入矣。
」上曰:「禦敵,必先料敵,何以知此賊之來不來耶?」對曰:「安不忘危,有備無患。
方今熒惑入于南鬥箕尾屬燕之分野,憂在我國,不可不及時備邊也。
」 7月9日 ○丁酉,大司憲李貴、持平沈器遠啓曰:「伏見李埱疏辭,論廢祬一款,有不得不辨者。
得罪宗社,屬籍已絶之廢人,其可謂之王室至親,而堂堂大義,據法請辟之三司,其可謂之巧辨百端月?此無非朝廷之上是非不明之緻。
頃日玉堂兩端之論,傳播遠邇,輾轉註誤,一節深於一節,豈不寒心!疏中又曰:『有德者崇之以爵,有功者報之以賞,賞不過賜祿賜金而已。
』此實朝著間,功自功,德自德之餘論也。
臣等許身聖朝,休戚與同,謗議之來,有不可避,而草野之人,詆斥至此,請罷臣等之職。
」執義鄭宗溟、掌令趙緯韓啓曰:「頃日廢人祬斷義之請,實出於宗社大計,而今見進士李埱等疏,至以百端巧辨斥之,不可仍冒。
請罷臣等之職。
」大司諫李顯英、司諫趙誠立、獻納宋象仁等,亦以此引避。
掌令崔葕、正言尹順之以爲:「李埱之疏,專攻勳臣法官,謬妄不足與較,請竝出仕。
」上從之。
○將行號牌法而不果。
時朝議欲行號牌,已設廳勘定事目,至是,以水災慘酷,賑恤事急,大叚施措,勢難竝行,請待明年行之。
從之。
○命星州試取儒生金輳、呂焯,竝直赴殿試,以星州多士,久被禁錮,有此試取慰悅之擧也。
7月10日 ○戊戌,白虹貫日。
7月11日 ○己亥,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禮曹啓曰:「列聖嗣位之後,卽進號於慈殿。
仁宗嗣位,上聖烈之號於文定王後;明廟嗣位,又上仁明之號於文定王後;宣祖嗣位,上懿聖之號於仁宗王後。
至於廢朝,庚戌祔廟之後,上貞懿之號於今我大妃殿。
今聖上禦極,禮當遵奉舊典,而慈殿又有復位之慶,尤當速爲擧行。
」命議于大臣。
右議政尹昉,請依該曹之議。
從之。
○城中夜驚,扈衛太將兵曹判書金瑬、大司憲李貴,馳詣闕下。
上出禦明光殿,引見。
瑬曰:「近日人心洶洶,如戊午賊筠之時,常以爲怪。
日暮時,聞砲手等,多聚鐘街,臣等率軍官來問其由,則曰卽聞砲聲,依大將約束來會。
且言南山角聲亦起,臣慮有不測之變,來待闕下矣。
上曰:」予已知其爲虛驚,而欲聞曲折引見矣。
「李貴曰:」申景禛以都監大將,約于軍中曰:『某時若聞砲聲,一齊來會。
』故也。
「上曰:」大將以此約束,故不逞之徒,必欲探試軍情而放砲也。
「瑬曰:」都城之內,怨咨者甚多。
蓋或被刑者,或失職者,皆懷不平之心。
至於市井謀利之輩,一朝失業,多有怨謗者甚,可慮也。
上曰:「曩日立朝之輩,不可一一査治,而科罪之論,到今未已,今日論一人,明日論一人,人人各自危懼。
古有焚吏民交通書,令反側子自安之事。
今亦快示蕩滌之意,勿復論治可矣。
」貴曰:「若有顯然可論者,則不可不論也。
」上曰:「如樸燁、梁護之類,皆已就誅,其餘何可盡治!」貴曰:「以蕩滌之意,爲赦文宣諭,則反側當自安矣。
」上曰:「不須宣諭,此後,兩司不復紛紜論罪,則自可鎭靜矣。
」貴曰:「今年兇荒,宣惠號牌,姑停可也,而李曙以爲行之甚便,試可無妨。
」上曰:「當此兇年,民多出米,豈無其弊!」貴曰:「李曙必十分商量而後言,姑爲委任,責其成效可也。
」 ○夜,熒惑犯鬥魁第四星。
7月12日 ○庚子,上下敎曰:「金應河當己未深河之戰,捐生殉義,獨扶三百年綱常,雖古昔忠義之士,無以加此。
我國之得免禽獸之域,豈非此人之力乎!其妻子,賜銀三百兩。
」 ○上朝講《論語》于文政殿。
領事尹昉曰:「前日領相以爲,宣惠一事,問於各道監司,然後當爲設行矣。
今聞民間,亦以爲便雲。
」上曰:「一結所納幾何?」昉曰:「一結所納,幾至二十鬥矣。
」上曰:「前聞畿甸之民,小縣則便之,大邑則不便之。
設行之初,必須善爲酌定。
若有後日加定之擧,則民必怨矣。
且必先正經界,然後此法可行也。
」昉曰:「若行量田,則可得累十萬結,可以便民而利國也。
」上曰:「便於民,則必不利於國;利於國,則必不便於民,何得兩利乎?」昉曰:「若行此法,則無防納之弊,故便於民矣。
」上曰:「果是便當,則行之可也。
」特進官李曙曰:「長湍之兵,宜除其徭役,別養一千,以備緩急之用。
」上曰:「此事雖好,似涉偏私。
王者之政,不當如是也。
」 ○上命以慶運宮所屬家舍,還給其主。
初壬辰之亂,宮闕灰燼,宣廟回鑾之後,權禦于貞陵洞閭閻家舍,謂之慶運宮。
後光海幽閉大妃,稱以西宮。
至是下敎,先朝寢殿兩所外,餘皆還于本主。
○戶曹啓曰:「頃因本曹草記,自五月初十日,用刑衙門收贖及米麪、各司作紙等物,以前日所鑄曹中留置一銖錢四百貫,將爲試用,而人皆狃舊,不卽奉行。
已鑄之錢,將歸無用,立法之初,尙且如此,其何以富民而足國乎!請依事目,今後諸衙門、諸各司作紙、贖木,不用錢貨者,罪其官吏。
」從之。
7月13日 ○辛醜,諫院啓曰:「奇允獻,本以陰兇詭秘之人,當廢朝鋤除骨肉之時,陰逞樂禍之心,稱成大獄,戕殺無辜之王孫。
請拿鞫定罪。
」再啓,從之。
○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參贊官鄭經世曰:「頃者因樸燁家《綱目》入納,有粧纊侈麗之敎,臣等聞之,不勝歎服。
人君尙儉,則德及民生矣。
」上曰:「近來慈殿問安,諸宮家人,亦不得出入,極爲未安。
」知事金瑬曰:「頃因染藍外人,多數出入,兵曹禁斷,則自內出牌,使許其出入,殊甚未妥。
」經世曰:「吳允謙爲大司憲時,嚴禁外人,不得出入,遠近無不歎服。
內外防限截然,不可不防微而杜漸也。
」 7月14日 ○壬寅,雷震平壤練光亨南柱,人亦有震死者。
○以李敬輿爲弘文館副校理,趙希逸爲應敎,金世濂爲副校理,鄭百昌爲副修撰,李昭漢爲藝文館檢閱。
○上夕講《大學衍義》于文政殿。
知事申欽曰:「近來人心不定,訛言孔多,禦民之道,非如外敵治兵戒嚴之所能鎭定也。
惟在安之而已。
中廟初年,亦未易定,久而後乃定,民心之鎭服難矣。
」上曰:「民情之騷擾,蓋因自募抄兵及宣惠廳而然也。
7月15日 ○癸卯,日食。
上下敎曰:「都下之民,當擧義之初,聞楊州兵起,奮其忠義之志,爭先應募,爲國之誠,誠可嘉也。
厥後別無論賞之擧,遽定軍伍,國之失信大矣。
與其失信而兵多,莫若兵少而保信。
其令本廳,革罷自募軍。
」〈史臣曰: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
當變生之初,都下之民爭應召募者,豈特爲國而已?蓋亦希覬論賞之擧也。
未有施賞而遽定編伍,則其爲失信大矣。
綸音一下,處置得宜,至敎以與其失信而兵多,莫若兵少而保信,大哉!王言。
深得聖人去兵存信之旨也。
〉○上晝講《論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