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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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的種植園。

    坦納對我的“大名”早有耳聞,實際上,遠近各處幾乎所有人都已經聽說了我把提比茲揍了一頓的事兒。

    這件事,再加上之前用木筏運木材的事,讓我“聲名遠揚”。

    我曾不止一次地聽人說:普萊特·福特,現在是普萊特·提比茲(奴隸的名字要跟着主人換),“這黑鬼可真了不得”。

    誰能料到,跟之後發生的事相比,前面這些都還算不上什麼。

     彼得·坦納希望一開始就能樹立起威嚴,不過我看得出,他骨子裡是個幽默和善的人。

     他剛看到我就說:“啊!你就是那個把主人揍了一頓的黑鬼呀?聽說你扳住提比茲的腿,拳打腳踢了一頓?你有沒有膽量來扳住我的腿呀?你可真是了不起喲,是個有名的黑鬼喲,你知道嗎?我可得好好治治你,回頭先抽你一頓再說!你要敢扳住我的腿試試!好好幹活,别耍花招啊,小子!你給我好好記着!現在快去幹活吧,你這不安分的東西!”彼得·坦納說完這一通,嘴角忍不住上揚,頗為自己的機智和嘲諷感到得意。

     聽他說完這一通開場白之後,我就被邁爾斯帶着去幹活了。

    我在他手下幹了一個月,相處得頗為融洽。

     坦納跟他的妹夫一樣,也會在安息日給奴隸讀《聖經》,不過兩人的風格截然不同。

    坦納在解釋和評論《新約》方面頗有心得。

    我到那裡的第一個安息日,坦納把所有奴隸都召集了起來,開始讀《路加福音》的第十二章。

    他讀到第四十七節時,意味深長地環顧四周,然後接着讀——“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這裡他又停頓了一下,更加刻意地看了眼坐在周圍的奴隸,再接着讀——“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再停頓一下——“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事,那仆人必多受責打。

    ” “你們大家都聽到了吧?”坦納特地強調了一下,“責打!”他慢條斯理地重複了一遍,然後摘掉眼鏡,準備發表評論。

     “要是黑奴不預備,又不順着主人的意思,這裡的主人也就是你們的老爺,明白了吧?那這個黑奴是要多受責打的。

    那麼,‘多’就強調了很多很多——比如四十鞭子、一百鞭子、一百五十鞭子。

    這可是《聖經》裡說的!”坦納滔滔不絕地說了很久,确保他的奴隸都明白了他的意思。

     讀完《聖經》之後,坦納把他的三個奴隸,華納、威爾和梅傑,叫了過來,然後沖我喊道: “普萊特啊,你不是夠膽把提比茲揍了一頓嘛,我倒要看看你有沒有本事把他們三個也修理一頓。

    我去做禮拜了,這三個人就交給你了啊。

    ” 他命令他們三個到足枷上去。

    足枷是雷德河岸邊的種植園裡常見的一種刑具,通常由兩塊木闆組成。

    下面那一塊的兩端和小柱子相連,柱子插在地上起固定作用。

    木闆都是側立起來的,下面那塊木闆的上沿間隔着有兩個挖出來的半圓形,另一塊木闆則與前面提到過的小柱子用鉸鍊相連,這樣它就可以像折刀一樣開合。

    而上面那塊木闆的下沿開着相應的半圓形,兩塊木闆合起來的時候,正好組成一個圓形,大小剛夠腳踝套進去,所以套進去之後就沒辦法把腳抽出來了。

    上面那塊木闆沒有與鉸鍊相連的那一端裝着鎖,合上之後就用鑰匙鎖上。

    使用的時候,奴隸先坐在地上,足枷的上面一塊木闆打開,然後把腳踝套進圓圈裡,再鎖上,這樣就完全無法動彈了。

    足枷有時候也會用來套住脖子,鞭笞的時候就比較方便了。

     坦納說他們三個人偷吃了地裡的瓜,這違反了安息日的戒律,他覺得有必要用足枷懲罰他們。

    他把足枷的鑰匙給我,然後跟邁爾斯、坦納太太還有孩子們一起去切尼維爾的教堂做禮拜了。

    他們走了之後,華納、威爾和梅傑請求我放開他們。

    我看着他們三個坐在地上,想到我當日在大太陽底下遭的罪,實在于心不忍。

    于是,我讓他們保證,必須随時按照我的要求回到足枷上去,我才同意放了他們。

    他們三個特别感激我,把我帶到瓜地裡一起飽餐了一頓,以示報答。

    在坦納回來之前,我把他們重新鎖在了足枷上。

    坦納回來之後看了看三個人,輕笑着說: “嘿嘿,今天你們沒法兒幹壞事了吧!現在知道錯了吧!你們這些黑鬼竟然在安息日偷瓜吃,我必須要教訓一下你們。

    ” 坦納是教堂的執事,他對自己嚴守宗教戒律的做法特别引以為豪。

     我的故事講到這裡又到了一個轉折點,接下來發生的事可沒這麼輕松了。

    我和提比茲的第二次交鋒更加驚心動魄,而我即将在逃亡中穿越佩克德裡大沼澤。

     [1]約翰·吉爾平(JohnGilpin),英國詩人威廉·庫珀(WilliamCowper,1731—1800)作品中的人物,善于騎馬。

    ——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