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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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方木就去敲孟凡哲的門。

    連敲了十幾下,一點回應都沒有。

    方木擡頭看看門上的小窗,沒有燈光,不知道孟凡哲是已經出去了,還是不想開門。

     整整一天,方木的腦子裡都是孟凡哲。

    他那毫無血色的臉和那雙仿佛深淵一般的眼睛不停的在方木眼前浮現。

     FBI的行為科學家曾經提出這樣的理論:如果一個人在早期有如下行為或者同時出現其中兩種的話,這個人成年後犯罪的可能性就會比較大:一定年齡後仍然尿床;放火;虐待小動物或其他比他小的孩子。

    原因在于這樣的人自控能力比較差,反社會心理比較強。

    而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虐待動物的行為,往往來自于對現實的無能為力和失去控制的焦慮感。

     孟凡哲究竟對什麼感到無能為力,又對什麼感到失去控制呢? 另一個問題:他接下來還會幹什麼? 孟凡哲是個個性軟弱的人,但是性情溫和、善良。

    生生扯碎一隻貓,再把它吞下肚去,無論如何也不像是他這種人能做得出來的。

    而從昨晚的情形來看,孟凡哲在殘害湯姆的時候,很明顯處于一種意識模糊的狀态之下。

     究竟是什麼讓孟凡哲陷入了如此深刻的精神障礙中? “湯姆……他們都讨厭它……我也不能……再……依靠它……” 依靠? 如果說孟凡哲在依靠湯姆的話,一個人能從一隻貓身上得到什麼保護或者慰籍呢? 老鼠? 方木知道孟凡哲害怕點名,也許他還害怕老鼠。

     養一隻貓,使自己在潛意識裡感覺到被保護,的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對老鼠的恐懼。

     問題是,這種做法的直接後果是使自己對這種“保護”産生明顯的依賴,一旦這種“保護”消失的話,他不但不會消除對老鼠的恐懼心理,反而有可能加劇。

     如果上述推論成立的話,那麼孟凡哲将自己視若珍寶(也可能是當作保護者)的湯姆殺死,就有了一點孤注一擲,破釜沉舟的味道。

     如果一個人這樣想,那他就危險了。

     方木這種若有所思的狀态一直持續到上晚自習的時候。

    鄧琳玥在被方木冷落了大半個晚上之後終于開口發問。

     “在想什麼?” “唔,沒什麼。

    ”方木也意識到自己的失态,朝鄧琳玥抱歉地笑笑。

     鄧琳玥沒有笑。

    她低下頭繼續看書,又過了好一會,小聲說: “在想她對麼?” “誰?”方木一下子沒有反應過來,心裡很納悶她怎麼會認識孟凡哲。

     “就是……一直在你心裡的那個女孩。

    ” 方木怔了一下,無奈的搖搖頭,“沒有,你别多想。

    ” 鄧琳玥擡起頭看着方木的眼睛,很明顯她并不相信方木的話。

     “跟我說說她好麼?” “不!”方木斷然拒絕了。

     餘下的時間裡,鄧琳玥始終沒有跟方木說話。

    方木送她回寝室的時候,她也沒有像平時那樣要求方木抱抱她或者親她一下再走,隻是簡單的說了句“我上樓了”,就把方木一個人撇在女生宿舍樓下,一個人上樓了。

     方木很無奈,隻好轉身離去,走出去幾十米後,回頭望了一下,卻看見鄧琳玥站在女生宿舍的門口,朝這邊望着。

     方木轉身向鄧琳玥走去,剛邁了幾步,鄧琳玥卻又一個轉身,蹬蹬蹬上樓了。

     方木猶豫了一下,還是走到女生宿舍樓下,等了十幾分鐘,見鄧琳玥這次沒有去而複返的意思,搖搖頭回去了。

     戀愛,就是這個樣子麼? 回到宿舍樓,方木還是先去了孟凡哲的寝室。

    盡管從門上的窗戶裡看到寝室裡沒有開燈,方木還是敲了敲他的宿舍門。

    不出所料,沒有回音。

     今天方木問過鄒團結,孟凡哲還是沒有去上課,也沒有任何人看見過他。

     他去哪了? 杜宇在寝室裡,出人意料的是他沒有在電腦前玩CS,而是正襟危坐在書桌前,一副一本正經的樣子。

     “你幹嘛?”方木習慣了杜宇嬉皮笑臉的樣子,他這幅德行讓方木覺得有點好笑。

     “你有時間麼?”杜宇繃着臉,“我想跟你談談。

    ” “談什麼?”方木有點莫名其妙。

     “談談你跟鄧琳玥。

    ” 方木盯着杜宇看了幾秒鐘,“好奇?還是什麼别的原因?” “不是。

    ”杜宇頓了一下,“是出于朋友的立場。

    ” 方木拉過一把椅子坐下來,點燃一根煙。

     “你想知道什麼?” “你跟鄧琳玥……真的在談戀愛?” 方木猶豫了一下,“……算是吧。

    ” “什麼叫算是吧?”杜宇把椅子向方木拉近,“你喜歡她麼?” 方木吸了幾口煙,沉默了一會說:“說老實話,我不知道。

    ” 他的确不知道,幾天前鄧琳玥這個名字僅僅意味着“被害人”,而現在,她是自己的“女朋友”。

    而這個過程,就好像一個缺乏現實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