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瀛紀事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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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皆焚死。
夏四月,賊攻阿罩霧前厝莊。
先是後厝人林和尚仇害前厝人,為十二歲幼孤所殺。
而戆虎晟亦後厝人,聲言為和尚複仇,與前厝連年械闘。
戴逆嘗與前厝人争田,因會衆變弱為強,以保家業。
至是二逆俱尋前釁,糾衆數萬以攻之,前厝人林天和、林文明竭力拒守,羅冠英起兵來援,賊不得志而還。
戴逆以首禍故為其黨所附,然皆烏合之衆,緩急不足恃。
而戆虎晟、啞狗弄宗族強盛,犷悍習戰,戴逆内憚之。
五月,晟入邑城,與戴逆以事相失,戴逆不得已以邑城讓之。
晟遂踞邑治,拆民居以蓋僞帥府。
使其黨四出勒派,或薄有田産而無現錢可捐者,晟立使書契,令有錢者出赀承買,以飽其欲。
不從,立殺之。
民傾家蕩産及全家被戮者無算。
戴逆還四張犁,稱僞東王,旋赴南北投、沙仔侖、水沙連等處派饷。
粵人劉仔屘(一作阿妹),死六日複蘇,所言皆悖亂之事,戴逆招緻之,稱僞軍師,贈以繡衣、朱履;為壇于葫蘆墩,祭告天地,以屘贊其事。
屘大呼:「天父有旨,命潮春為千歲,晟為大元師」。
嘗數言休咎,又書符分給賊黨,令粘于軍械,然實無所驗。
其矯誣多此類也。
先是總兵曾玉明緻書戴逆,勸其殺晟立功;與晟書亦如之。
二逆出書互觀,知其意在反間。
中秋日,複相與焚香立約,令死黨皆蓄發刺字焉。
九月,賊以涑東人莊天賜為僞左相(賜目眇口斜,手足俱偏廢),賜嘗殺人亡命,後為彰邑糧胥起家,喜交結,有俠名。
初拒逆命,尋以香爐不火而爇,蔔之吉,遂決意從逆。
逆首俱信任之,後再困嘉義,三圍大甲,皆賜之謀也。
冬十月,戴逆以陳梓生守四張犁老巢,而率其妻子竄踞鬥六門。
次年春,逆晟攻大甲而敗,亦遁歸四塊厝,以彰邑付江有仁等,不複至城矣。
論曰:彰邑之亂,雖曰天意,要亦人謀之不臧也。
以戆虎晟為秋丞龃龉之人,乃使之帶兵以從,欲其頓忘夙憾,與林天和協力立功也難矣。
又況官軍并出,邑治空虛,未嘗慮及,此則一時輕舉之失也。
至于賊黨蓄謀已久,所謂急之則發速而禍小,緩之則發遲而禍大,正未可以激變罪秋君耳。
嗟乎!詢幕府之三策,用其一而見事已遲;懸賞格于通衢,堅其約而召禍乃速;希緩頰于方張之寇,而賊膽愈橫;待赴援于嗜利之徒,而召募難集;屈勇将于貪懦之下,而掣肘堪傷;削兵脂于危急之秋,而群情不附;以内寇為心腹,變遂起于蕭牆;強秦越使同舟,解乃同于片瓦。
由是言之,以末嘗經事之書癡,而猝應地方之變故,其偾事也宜哉。
世有庸劣之流,胸無一策,贻誤蒼生,至于身撄世禍,求生不能,乃以一死塞責者,正未可因其死事之微,而寬其誤事之罪也。
噫! 郡治籌防始末 同治元年春三月,彰化警報至,知府洪毓琛(潤堂,山東人,進士)已升漢黃德道,卸府篆。
或勸之速行,對曰:「吾受朝廷厚恩,民情愛戴,一旦有變,委而去之,于心何安」!于是修城垣,備器械,抽厘勸捐,調選兵勇,以備戰守。
毓琛曆任台灣,聲望素洽,民有「洪菩薩」之稱。
旋以紳民懇留,奏調台澎道。
時賊勢猖獗,所在風鶴,兼之羽書旁午,請兵請饷,日不暇給。
毓琛百計維持,以顧大局,人心倚以為重。
二十三日,設立腰站,探報軍情。
時郡北處處皆賊,截搶文報,派往胥役,間被殺害,僅據細字印函潛通消息。
設籌防局于郡垣,籌借洋商十五萬兩,于關稅項下抵還,各營始有饷可給。
時記名總兵曾玉明軍抵鹿港,挂印總兵林向榮全師北上,洪道内顧守城,并籌備糧饷及器械鉛藥,由陸路接濟林鎮,使知府陳锷、同知淩定國、縣丞姚■〈氵靓〉、王建勳由水道接濟曾鎮。
又準就鹿港郊商設法彙兌。
又函饬鹿港鹽館,将鹽價盡數提付曾鎮。
其竭力維持,不分畛域,皆此類也。
五月,地大震,郡垣倒坍百數十丈。
洪道會同署城守參将石渠及在城紳士舉人黃景祺等出赀重修。
洪道率署知府馬樞輝、署台防同知秦煦、署知縣章觐文、候補同知圖塔本、通判王恒修、蕭澈、王衢晝夜巡防。
饬委佐雜官十六員分門防守,稽查出入。
獲奸細李刣狗、羅海洋,誅之。
近城之蕭壟莊複有陳蓋、楊毛、戴分、黃文滔等豎旗應賊,洪道以計擒之。
六月,遊擊陳鷹飛(廈門人,世襲雲騎尉)以兵六百名至,遂出駐城外。
時郡治兵力單薄,奸民岌岌欲動,至是人心稍安。
已而師老無功,旋調赴吳帥軍前差遣。
毓琛以嘉義為郡治屏蔽,鬥六又為嘉義藩籬,故催林向榮進軍以規複彰邑。
秋九月,林鎮至鬥六,被圍,告急文書猝至;毓琛屢派員運饷,俱不能達。
未幾,敗耗繼至,遠近大震。
乃委署府經王仲汶内渡請援。
谕令城内挨抽壯丁,造冊查點,無事各安生業,有警協同登陴。
派兵每日出哨一次,于離城較近之南、北、東三路探有賊蹤,即往掩捕。
人心稍定。
十二月,署福建水師提督吳鴻源(春波,同安人)統兵抵郡。
洪道以客兵道路生疏,須用本地人為向導,添調精兵屯勇千餘名随軍前往。
洪道屢飛書内地請饷,巡撫徐宗幹(樹人,南通州進士)準其就地勸捐。
時兵荒之際,富戶避匿,乃激勸官幕,分上、中、下三等,籌捐十餘萬金,不能敷用;不得已權用票鈔,通行郡治,以濟眉急。
出其服用玩器,命易錢以贍軍。
時已積勞成疾,又以逆賊未平,兵饷支绌,悲憤增劇。
每與僚屬議籌時務,未嘗不泣下。
彌留猶倚枕力疾作書示諸屬僚,前後數十紙,皆剿賊事宜也。
二年六月,按察使司銜分巡台澎兵備道兼提督學政洪毓琛卒于任。
洪公莅台數載,廉潔愛民,民喪之如失慈母。
巡撫徐宗幹奏請從優議恤,贈太常寺卿,蔭一子入監讀書。
鄉宦左贊善趙新、主事施瓊芳等佥呈,以毓琛毀家纾難,保障全台,請援已故江甯布政使王夢齡、南河河營參将蔡天祿之例,于城内建專祠,查取在官事蹟,宣付史館立傳,并請饬下閩省督撫,轉饬道府各官,将該故員靈柩照料回籍各情,都察院左都禦史宗室靈桂據情代奏。
奉旨該部議奏。
論曰:洪公豈弟君子,民之父母,于将略似非所長,然艱難拮據,策應前敵,保全郡城,力持危局,所謂以死勤事者,殆其人欤!趙贊善謂其保障全台,諒矣。
又豈草草一死,輕同注瓦,以贻無窮之禍者,所得相提并論哉? 鹿港防剿始末 彰邑既陷,鹿港近在肘腋,人情危懼。
時股首皆漳人,惟葉虎鞭、林大用以泉人預其間。
漳人藉勢欺淩泉人,虎鞭積不能平。
戴逆遣虎鞭攻鹿港,對曰:「鹿港乃泉人生聚之區,攻之是無泉人也」。
戴逆怒,虎鞭負氣而出,退謂黃丕建曰:「以吾二人當日訂約,将聯和二屬,無相侵轶也;今城中漳人出入者不問,獨泉人搬徙皆遭劫殺,且約中禁無濫殺,而陸提兵皆泉人,無一免者;恐他日兄弟之約不堅,将複成分類之變耳」。
先是虎鞭與黃丕建結為生死交,同謀舉事,以為事成同擅其利,不成則同獻首逆以邀功,是以并力陷城,同迎戴逆。
及戴逆入城,權勢日盛,丕建但效奔走而已,心頗怏怏。
至是以虎鞭言聞于戴逆。
于是下令止殺,限三日内聽民遷徙,虎鞭率其黨巡警北門,以護泉民之出城者,全活頗衆。
改命林大用為僞鎮北大将軍,領令徇鹿港,民皆鼓吹香案,迎接入街。
時鹿港民心無主,多搬家眷于舟中,維舟港口以避。
倉卒避難,殷戶争迎股首以護其家。
有欲請陳弄者,弄索重賄,衆議未決,而弄已至,聞演炮聲,以為衆拒之也,大怒。
先是殷戶黃季忠聞彰邑不守,亟出赀雇夫,清浚溝渠,為守禦計(鹿港無城,故深溝為守),遂率衆拒守。
弄屢攻不下。
季忠約束宗族,有通賊者,辄擒治之。
時文武多藏匿,惟水師遊擊江國珍(海山人)督兵拒守汛地,列炮以待;署中安設火藥,為自焚計,賊不敢迫。
同治元年五月,總兵曾玉明(晉江人)以兵六百抵鹿港。
玉明前任北協,戴逆嘗充書辦,而前後厝械闘,嘗為和解。
觊到台招兩逆首來降,将不戰自下。
已而逆偵官軍安坐鹿港,遂輕之,屢招不報。
時鹿港雖與賊拒,而二十四莊猶為賊所脅。
戴逆聞三家村生員陳宗文通款官軍,大怒。
六月,遣戴彩龍、鄭玉麟、李炎、逆侄如璧率賊數百,到莊脅之。
莊中欲歛五百金為賄。
賊出語橫恣,脅宗文之妻出為把盞。
由是莊民公憤,密議拒賊。
時陰雨連日,賊僵立雨中,道路泥濘,無複部伍。
适至加冬腳,于是白沙坑中莊泉民共起邀截,擒斬彩龍、如璧、玉麟、李炎等二百餘級。
自此賊恨二十四莊次骨,無日不率黨來攻矣。
八月,葉虎鞭、陳大戆來降,遂帶勇守秀水。
大戆嘗監獄七年,城破始出,戴逆以為僞将軍。
而大戆旋與李章慈投誠,同心拒賊。
十五至十七日,賊連攻秀水,勢張甚,虎鞭悉力拒戰。
賊以旗戈七齊刺之,虎鞭執劍抵拒,一擊斷其三戈,身亦被數創,敗而複振。
守備毓恩守侖仔頂,與秀水畸連。
賊攻方急,兵勇欲潰退,恩長跪大哭,士皆感奮拒賊,卻之。
未幾,南門外三十五莊巨族張赤來降,遂帶勇八百名防守,而鹿港民氣愈固矣。
閏八月,都司銜金門左營守備黃炳南(鹿臣,金門人)以金廈水師四百名,及興化守備練■〈金夅〉帶兵二百名抵鹿港。
時二十四莊以鹿港為生路,接濟鉛藥,而馬鳴山四莊賊黨阻截要害。
十七日,賊攻番婆莊,炳南應援,進剿四莊及柑仔井、刺桐腳等莊,掃通道路。
九月,賊複犯秀水。
金廈兵赴援,進屯口莊。
口莊距城裡許,與附城之湳尾毗連,最為沖要。
賊悉銳來争,皆拒卻之。
二年春正月,官軍攻烏瓦厝,拔之。
葉虎鞭、黃炳南等遂進屯十四甲。
賊亦于枋寮、湳尾、後港仔結寨相持。
二月,逆婦嚴侯氏攻湖仔内,總理許行義等禦之。
以曾玉明署台灣挂印總兵官。
玉明以陸提遊擊蘇長安為中軍,坐守鹿港,廣行捐派。
仍令遊擊遊紹芳、都司胡松齡及呂千總等帶兵坐防,然屢經挫失,賊亦易而狎之,故日久逗遛,而銳氣潛墜矣。
玉明遺劄令城内人陳鐘麒為内應。
麒與侄生員陳玉昆、總理陳魁、林鳳、民人潘知、林張密約,複書訂期行事。
玉明以書示人,事露。
逆晟執潘知一家殺之,因酷責鐘麒,令扳城廂富戶,以便吞噬,麒垂死不肯扳一人,乃傾家二千金賄賊,獲免。
三月,記名總兵北路協副将曾元福(晉江人)以台勇千名抵鹿港。
時稱玉明為大曾、元福為小曾以别之。
先是官軍克後港仔,未及劄營,賊乘夜回踞,守禦更密。
至是金廈兵奮勇攻拔,乃遣陳大戆屯營防守。
夏四月,小曾鎮屯兵白沙坑山頂。
兵備道洪毓琛以賊用铳樓死拒,密插■〈艹〈
夏四月,賊攻阿罩霧前厝莊。
先是後厝人林和尚仇害前厝人,為十二歲幼孤所殺。
而戆虎晟亦後厝人,聲言為和尚複仇,與前厝連年械闘。
戴逆嘗與前厝人争田,因會衆變弱為強,以保家業。
至是二逆俱尋前釁,糾衆數萬以攻之,前厝人林天和、林文明竭力拒守,羅冠英起兵來援,賊不得志而還。
戴逆以首禍故為其黨所附,然皆烏合之衆,緩急不足恃。
而戆虎晟、啞狗弄宗族強盛,犷悍習戰,戴逆内憚之。
五月,晟入邑城,與戴逆以事相失,戴逆不得已以邑城讓之。
晟遂踞邑治,拆民居以蓋僞帥府。
使其黨四出勒派,或薄有田産而無現錢可捐者,晟立使書契,令有錢者出赀承買,以飽其欲。
不從,立殺之。
民傾家蕩産及全家被戮者無算。
戴逆還四張犁,稱僞東王,旋赴南北投、沙仔侖、水沙連等處派饷。
粵人劉仔屘(一作阿妹),死六日複蘇,所言皆悖亂之事,戴逆招緻之,稱僞軍師,贈以繡衣、朱履;為壇于葫蘆墩,祭告天地,以屘贊其事。
屘大呼:「天父有旨,命潮春為千歲,晟為大元師」。
嘗數言休咎,又書符分給賊黨,令粘于軍械,然實無所驗。
其矯誣多此類也。
先是總兵曾玉明緻書戴逆,勸其殺晟立功;與晟書亦如之。
二逆出書互觀,知其意在反間。
中秋日,複相與焚香立約,令死黨皆蓄發刺字焉。
九月,賊以涑東人莊天賜為僞左相(賜目眇口斜,手足俱偏廢),賜嘗殺人亡命,後為彰邑糧胥起家,喜交結,有俠名。
初拒逆命,尋以香爐不火而爇,蔔之吉,遂決意從逆。
逆首俱信任之,後再困嘉義,三圍大甲,皆賜之謀也。
冬十月,戴逆以陳梓生守四張犁老巢,而率其妻子竄踞鬥六門。
次年春,逆晟攻大甲而敗,亦遁歸四塊厝,以彰邑付江有仁等,不複至城矣。
論曰:彰邑之亂,雖曰天意,要亦人謀之不臧也。
以戆虎晟為秋丞龃龉之人,乃使之帶兵以從,欲其頓忘夙憾,與林天和協力立功也難矣。
又況官軍并出,邑治空虛,未嘗慮及,此則一時輕舉之失也。
至于賊黨蓄謀已久,所謂急之則發速而禍小,緩之則發遲而禍大,正未可以激變罪秋君耳。
嗟乎!詢幕府之三策,用其一而見事已遲;懸賞格于通衢,堅其約而召禍乃速;希緩頰于方張之寇,而賊膽愈橫;待赴援于嗜利之徒,而召募難集;屈勇将于貪懦之下,而掣肘堪傷;削兵脂于危急之秋,而群情不附;以内寇為心腹,變遂起于蕭牆;強秦越使同舟,解乃同于片瓦。
由是言之,以末嘗經事之書癡,而猝應地方之變故,其偾事也宜哉。
世有庸劣之流,胸無一策,贻誤蒼生,至于身撄世禍,求生不能,乃以一死塞責者,正未可因其死事之微,而寬其誤事之罪也。
噫! 郡治籌防始末 同治元年春三月,彰化警報至,知府洪毓琛(潤堂,山東人,進士)已升漢黃德道,卸府篆。
或勸之速行,對曰:「吾受朝廷厚恩,民情愛戴,一旦有變,委而去之,于心何安」!于是修城垣,備器械,抽厘勸捐,調選兵勇,以備戰守。
毓琛曆任台灣,聲望素洽,民有「洪菩薩」之稱。
旋以紳民懇留,奏調台澎道。
時賊勢猖獗,所在風鶴,兼之羽書旁午,請兵請饷,日不暇給。
毓琛百計維持,以顧大局,人心倚以為重。
二十三日,設立腰站,探報軍情。
時郡北處處皆賊,截搶文報,派往胥役,間被殺害,僅據細字印函潛通消息。
設籌防局于郡垣,籌借洋商十五萬兩,于關稅項下抵還,各營始有饷可給。
時記名總兵曾玉明軍抵鹿港,挂印總兵林向榮全師北上,洪道内顧守城,并籌備糧饷及器械鉛藥,由陸路接濟林鎮,使知府陳锷、同知淩定國、縣丞姚■〈氵靓〉、王建勳由水道接濟曾鎮。
又準就鹿港郊商設法彙兌。
又函饬鹿港鹽館,将鹽價盡數提付曾鎮。
其竭力維持,不分畛域,皆此類也。
五月,地大震,郡垣倒坍百數十丈。
洪道會同署城守參将石渠及在城紳士舉人黃景祺等出赀重修。
洪道率署知府馬樞輝、署台防同知秦煦、署知縣章觐文、候補同知圖塔本、通判王恒修、蕭澈、王衢晝夜巡防。
饬委佐雜官十六員分門防守,稽查出入。
獲奸細李刣狗、羅海洋,誅之。
近城之蕭壟莊複有陳蓋、楊毛、戴分、黃文滔等豎旗應賊,洪道以計擒之。
六月,遊擊陳鷹飛(廈門人,世襲雲騎尉)以兵六百名至,遂出駐城外。
時郡治兵力單薄,奸民岌岌欲動,至是人心稍安。
已而師老無功,旋調赴吳帥軍前差遣。
毓琛以嘉義為郡治屏蔽,鬥六又為嘉義藩籬,故催林向榮進軍以規複彰邑。
秋九月,林鎮至鬥六,被圍,告急文書猝至;毓琛屢派員運饷,俱不能達。
未幾,敗耗繼至,遠近大震。
乃委署府經王仲汶内渡請援。
谕令城内挨抽壯丁,造冊查點,無事各安生業,有警協同登陴。
派兵每日出哨一次,于離城較近之南、北、東三路探有賊蹤,即往掩捕。
人心稍定。
十二月,署福建水師提督吳鴻源(春波,同安人)統兵抵郡。
洪道以客兵道路生疏,須用本地人為向導,添調精兵屯勇千餘名随軍前往。
洪道屢飛書内地請饷,巡撫徐宗幹(樹人,南通州進士)準其就地勸捐。
時兵荒之際,富戶避匿,乃激勸官幕,分上、中、下三等,籌捐十餘萬金,不能敷用;不得已權用票鈔,通行郡治,以濟眉急。
出其服用玩器,命易錢以贍軍。
時已積勞成疾,又以逆賊未平,兵饷支绌,悲憤增劇。
每與僚屬議籌時務,未嘗不泣下。
彌留猶倚枕力疾作書示諸屬僚,前後數十紙,皆剿賊事宜也。
二年六月,按察使司銜分巡台澎兵備道兼提督學政洪毓琛卒于任。
洪公莅台數載,廉潔愛民,民喪之如失慈母。
巡撫徐宗幹奏請從優議恤,贈太常寺卿,蔭一子入監讀書。
鄉宦左贊善趙新、主事施瓊芳等佥呈,以毓琛毀家纾難,保障全台,請援已故江甯布政使王夢齡、南河河營參将蔡天祿之例,于城内建專祠,查取在官事蹟,宣付史館立傳,并請饬下閩省督撫,轉饬道府各官,将該故員靈柩照料回籍各情,都察院左都禦史宗室靈桂據情代奏。
奉旨該部議奏。
論曰:洪公豈弟君子,民之父母,于将略似非所長,然艱難拮據,策應前敵,保全郡城,力持危局,所謂以死勤事者,殆其人欤!趙贊善謂其保障全台,諒矣。
又豈草草一死,輕同注瓦,以贻無窮之禍者,所得相提并論哉? 鹿港防剿始末 彰邑既陷,鹿港近在肘腋,人情危懼。
時股首皆漳人,惟葉虎鞭、林大用以泉人預其間。
漳人藉勢欺淩泉人,虎鞭積不能平。
戴逆遣虎鞭攻鹿港,對曰:「鹿港乃泉人生聚之區,攻之是無泉人也」。
戴逆怒,虎鞭負氣而出,退謂黃丕建曰:「以吾二人當日訂約,将聯和二屬,無相侵轶也;今城中漳人出入者不問,獨泉人搬徙皆遭劫殺,且約中禁無濫殺,而陸提兵皆泉人,無一免者;恐他日兄弟之約不堅,将複成分類之變耳」。
先是虎鞭與黃丕建結為生死交,同謀舉事,以為事成同擅其利,不成則同獻首逆以邀功,是以并力陷城,同迎戴逆。
及戴逆入城,權勢日盛,丕建但效奔走而已,心頗怏怏。
至是以虎鞭言聞于戴逆。
于是下令止殺,限三日内聽民遷徙,虎鞭率其黨巡警北門,以護泉民之出城者,全活頗衆。
改命林大用為僞鎮北大将軍,領令徇鹿港,民皆鼓吹香案,迎接入街。
時鹿港民心無主,多搬家眷于舟中,維舟港口以避。
倉卒避難,殷戶争迎股首以護其家。
有欲請陳弄者,弄索重賄,衆議未決,而弄已至,聞演炮聲,以為衆拒之也,大怒。
先是殷戶黃季忠聞彰邑不守,亟出赀雇夫,清浚溝渠,為守禦計(鹿港無城,故深溝為守),遂率衆拒守。
弄屢攻不下。
季忠約束宗族,有通賊者,辄擒治之。
時文武多藏匿,惟水師遊擊江國珍(海山人)督兵拒守汛地,列炮以待;署中安設火藥,為自焚計,賊不敢迫。
同治元年五月,總兵曾玉明(晉江人)以兵六百抵鹿港。
玉明前任北協,戴逆嘗充書辦,而前後厝械闘,嘗為和解。
觊到台招兩逆首來降,将不戰自下。
已而逆偵官軍安坐鹿港,遂輕之,屢招不報。
時鹿港雖與賊拒,而二十四莊猶為賊所脅。
戴逆聞三家村生員陳宗文通款官軍,大怒。
六月,遣戴彩龍、鄭玉麟、李炎、逆侄如璧率賊數百,到莊脅之。
莊中欲歛五百金為賄。
賊出語橫恣,脅宗文之妻出為把盞。
由是莊民公憤,密議拒賊。
時陰雨連日,賊僵立雨中,道路泥濘,無複部伍。
适至加冬腳,于是白沙坑中莊泉民共起邀截,擒斬彩龍、如璧、玉麟、李炎等二百餘級。
自此賊恨二十四莊次骨,無日不率黨來攻矣。
八月,葉虎鞭、陳大戆來降,遂帶勇守秀水。
大戆嘗監獄七年,城破始出,戴逆以為僞将軍。
而大戆旋與李章慈投誠,同心拒賊。
十五至十七日,賊連攻秀水,勢張甚,虎鞭悉力拒戰。
賊以旗戈七齊刺之,虎鞭執劍抵拒,一擊斷其三戈,身亦被數創,敗而複振。
守備毓恩守侖仔頂,與秀水畸連。
賊攻方急,兵勇欲潰退,恩長跪大哭,士皆感奮拒賊,卻之。
未幾,南門外三十五莊巨族張赤來降,遂帶勇八百名防守,而鹿港民氣愈固矣。
閏八月,都司銜金門左營守備黃炳南(鹿臣,金門人)以金廈水師四百名,及興化守備練■〈金夅〉帶兵二百名抵鹿港。
時二十四莊以鹿港為生路,接濟鉛藥,而馬鳴山四莊賊黨阻截要害。
十七日,賊攻番婆莊,炳南應援,進剿四莊及柑仔井、刺桐腳等莊,掃通道路。
九月,賊複犯秀水。
金廈兵赴援,進屯口莊。
口莊距城裡許,與附城之湳尾毗連,最為沖要。
賊悉銳來争,皆拒卻之。
二年春正月,官軍攻烏瓦厝,拔之。
葉虎鞭、黃炳南等遂進屯十四甲。
賊亦于枋寮、湳尾、後港仔結寨相持。
二月,逆婦嚴侯氏攻湖仔内,總理許行義等禦之。
以曾玉明署台灣挂印總兵官。
玉明以陸提遊擊蘇長安為中軍,坐守鹿港,廣行捐派。
仍令遊擊遊紹芳、都司胡松齡及呂千總等帶兵坐防,然屢經挫失,賊亦易而狎之,故日久逗遛,而銳氣潛墜矣。
玉明遺劄令城内人陳鐘麒為内應。
麒與侄生員陳玉昆、總理陳魁、林鳳、民人潘知、林張密約,複書訂期行事。
玉明以書示人,事露。
逆晟執潘知一家殺之,因酷責鐘麒,令扳城廂富戶,以便吞噬,麒垂死不肯扳一人,乃傾家二千金賄賊,獲免。
三月,記名總兵北路協副将曾元福(晉江人)以台勇千名抵鹿港。
時稱玉明為大曾、元福為小曾以别之。
先是官軍克後港仔,未及劄營,賊乘夜回踞,守禦更密。
至是金廈兵奮勇攻拔,乃遣陳大戆屯營防守。
夏四月,小曾鎮屯兵白沙坑山頂。
兵備道洪毓琛以賊用铳樓死拒,密插■〈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