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大唐帝國的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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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唐政權的建立和群雄割據局面的結束
1.李淵的起兵及其建立政權
從隋文帝統一了全部中國之後,就在揚州(江都)、荊州(江陵)、益州(成都)和并州(太原)設置了四大總管,委派其最親信的皇子或大臣駐守其地,作為從事于對内鎮壓的軍事基地。
其中的并州一地,則還兼有對待北方塞外落後部族的任務。
由于并州地方“士健馬多”,故從北周末年即号為“天下精兵處”(見《通鑒》卷一七四)。
隋代在并州的倉庫中更貯存了數以千萬計的布帛(見《通典·食貨典》(七)中丁篇注)。
這樣的人力物力,到隋代末年便成為李淵起事的重要憑借之一了。
李淵是在615年冬天受楊廣委派作太原道安撫大使的,凡在河東一帶的兵馬,他都有權征發。
李淵當時所接受的任務是:一方面要“讨捕”這一地區的起義軍民,一方面要“北備邊朔”。
616年冬天,楊廣更把李淵提升為太原留守。
這時候,各地農民之參加反隋鬥争的已經是“十室而九”,曆山飛魏刀兒的别将甄翟兒帥領了上十萬的農民軍由河北西進到太原附近,“巧于攻城,勇于力戰”,“所向無前”。
李淵集合了河東太原的兵馬,在雀鼠谷口(在今介休縣境内)把甄翟兒的軍隊打垮,收編了甄軍殘部,其部隊實力乃更強大起來。
一些為了逃避遼東征役而亡命的落魄地主士紳,也有很多人到太原去投靠李淵。
這般人看到各地的起義軍首領“稱帝圖王,專城據郡”,料定隋的統治必将垮台,遂也想利用時機,奪取隋的政權。
到617年五月,在馬邑(今朔縣)的劉武周已經起而自稱天子之後,李淵便以防禦劉武周為名,征發軍民,募集兵馬铠仗,一方面派人去與突厥聯系,請其以兵馬相助,另一方面則因為逐漸認識到農民起義軍的力量之偉大,便由鎮壓起義軍一變而為希圖利用起義軍,遂多方聯系關中地區内的各個反隋的武裝力量。
到七月初,便取名為“義師”,離太原向長安進發了。
這時候,潼關以東的起義軍李密的一支已經占領了興洛倉和回洛倉,正在黃河以南與隋政府派駐洛陽的軍隊鏖戰,不能進軍關中,而且由于“顧戀倉粟”,根本就沒有要進軍關中的意圖;窦建德的一支則正在黃河以北與隋軍鏖戰,根據地還沒有很鞏固,還隻轉戰于河間一帶。
故李淵于龍門縣界渡河之後,即派李建成、劉文靜等率數萬人把守住華陰的永豐倉以供軍食,把守住潼關以阻遏關東起義軍的向西發展。
李世民則率領主力去進取長安。
在攻城陷陣的過程當中,奴隸立功也都依格受賞;經行之地,不論“鄉村堡塢,賢愚貴賤”都盡量招納,編制其丁壯于軍中,對于散處關中各地的起義軍,一律招緻收容;于是馮翊(今陝西大荔縣)的孫華、眉縣的李仲文、盩厔的何潘仁、向善志、宜君的劉炅等人的部隊,先後都歸入李世民的部署之下。
到十月間進圍長安時候,李淵父子所統領的軍隊已經有二十萬人,遂得很快地把長安攻下了(1)。
李淵進入長安之後,也仿效劉邦初到鹹陽時候的榜樣,與民約法十二條,把隋代的苛禁一律廢除。
李淵雖則是到618年的五月才正式即皇帝之位的,但從他進入長安之日起,已經是長安政府中實際的最高統治者了。
2.群雄割據局面之結束 唐政權在長安正式建立之後,立即開始了消滅當時割據于各地的群雄的工作,而這些工作的大部分,是由李世民去完成的。
唐既建都于長安,為求安定其後方,為求使此新建的政權不至遭受到軍事的威脅,首先必須要把關隴地區整個兒歸屬于它的控制之下。
當時薛舉稱帝于金城(蘭州),李軌保據于河西(武威),他們要想向外發展,必定都以政治中心所在的長安為其首要目标,因而也是唐政府必須首先解除的一種後顧之憂。
于是在618年六月,因薛舉進攻泾州(甘肅泾川縣),唐廷派李世民帥師給以反擊。
雙方相持了幾十天之後,這一個薛氏政權便被李世民給滅掉了。
是年,占據幽州的羅藝,以漁陽、上谷等郡降唐。
619年,唐的統治集團拉攏了李軌轄境之内的豪族安氏,使其在内部發動兵變,在這年五月襲殺了在河西稱涼王的李軌,河西之地入于唐。
是年,剽掠于漢淮之間的朱桀,為淮安土豪所敗,降唐。
王世充的骁将程知節(咬金)、秦叔寶(瓊)、田留安等,皆背世充帥衆降唐。
620年,原在馬邑的劉武周憑靠突厥的幫助而攻占了太原,且在繼續南下,李元吉從河東逃跑,李世民乃又舉關中之兵擊破劉武周、宋金剛于河東,劉武周等奔突厥,其前後所據州縣盡入于唐。
621年,李世民督諸軍出潼關擊王世充,窦建德親帥所部援世充。
五月,唐軍大破窦建德于汜水,建德被俘。
王世充降唐。
是年,唐将李靖擊破占據江陵一帶的蕭銑,蕭銑降唐。
占據淮南江東廣大地區的杜伏威亦于是年歸附于唐。
622年,李世民擊破了在窦建德失敗之後又在漳南起兵的劉黑闼,黑闼奔突厥。
623年,占據嶺南的酋帥馮盎以其所領二十州之地歸附于唐。
于是嶺南悉平。
唐政府遂于洛、荊、交、并、幽五州設五大總管府。
在616年起事于江西的林士弘,其勢力曾一度發展得很盛大,所能控制的地區也很廣。
其後他的部将多有以地歸降于唐的,士弘亦為唐兵擊敗,于623年逃竄身死,其衆皆散。
624年,輔公祏于上年反于淮南,稱帝于丹陽。
本年為唐兵擊敗被殺。
二、唐初的賦役制度和均田制度 1.唐初所定的章程 李淵于618年建立了唐政權,到第二年的春間就宣布了關于人民向政府交納租稅的一項規定: 每丁租二石
其中的并州一地,則還兼有對待北方塞外落後部族的任務。
由于并州地方“士健馬多”,故從北周末年即号為“天下精兵處”(見《通鑒》卷一七四)。
隋代在并州的倉庫中更貯存了數以千萬計的布帛(見《通典·食貨典》(七)中丁篇注)。
這樣的人力物力,到隋代末年便成為李淵起事的重要憑借之一了。
李淵是在615年冬天受楊廣委派作太原道安撫大使的,凡在河東一帶的兵馬,他都有權征發。
李淵當時所接受的任務是:一方面要“讨捕”這一地區的起義軍民,一方面要“北備邊朔”。
616年冬天,楊廣更把李淵提升為太原留守。
這時候,各地農民之參加反隋鬥争的已經是“十室而九”,曆山飛魏刀兒的别将甄翟兒帥領了上十萬的農民軍由河北西進到太原附近,“巧于攻城,勇于力戰”,“所向無前”。
李淵集合了河東太原的兵馬,在雀鼠谷口(在今介休縣境内)把甄翟兒的軍隊打垮,收編了甄軍殘部,其部隊實力乃更強大起來。
一些為了逃避遼東征役而亡命的落魄地主士紳,也有很多人到太原去投靠李淵。
這般人看到各地的起義軍首領“稱帝圖王,專城據郡”,料定隋的統治必将垮台,遂也想利用時機,奪取隋的政權。
到617年五月,在馬邑(今朔縣)的劉武周已經起而自稱天子之後,李淵便以防禦劉武周為名,征發軍民,募集兵馬铠仗,一方面派人去與突厥聯系,請其以兵馬相助,另一方面則因為逐漸認識到農民起義軍的力量之偉大,便由鎮壓起義軍一變而為希圖利用起義軍,遂多方聯系關中地區内的各個反隋的武裝力量。
到七月初,便取名為“義師”,離太原向長安進發了。
這時候,潼關以東的起義軍李密的一支已經占領了興洛倉和回洛倉,正在黃河以南與隋政府派駐洛陽的軍隊鏖戰,不能進軍關中,而且由于“顧戀倉粟”,根本就沒有要進軍關中的意圖;窦建德的一支則正在黃河以北與隋軍鏖戰,根據地還沒有很鞏固,還隻轉戰于河間一帶。
故李淵于龍門縣界渡河之後,即派李建成、劉文靜等率數萬人把守住華陰的永豐倉以供軍食,把守住潼關以阻遏關東起義軍的向西發展。
李世民則率領主力去進取長安。
在攻城陷陣的過程當中,奴隸立功也都依格受賞;經行之地,不論“鄉村堡塢,賢愚貴賤”都盡量招納,編制其丁壯于軍中,對于散處關中各地的起義軍,一律招緻收容;于是馮翊(今陝西大荔縣)的孫華、眉縣的李仲文、盩厔的何潘仁、向善志、宜君的劉炅等人的部隊,先後都歸入李世民的部署之下。
到十月間進圍長安時候,李淵父子所統領的軍隊已經有二十萬人,遂得很快地把長安攻下了(1)。
李淵進入長安之後,也仿效劉邦初到鹹陽時候的榜樣,與民約法十二條,把隋代的苛禁一律廢除。
李淵雖則是到618年的五月才正式即皇帝之位的,但從他進入長安之日起,已經是長安政府中實際的最高統治者了。
2.群雄割據局面之結束 唐政權在長安正式建立之後,立即開始了消滅當時割據于各地的群雄的工作,而這些工作的大部分,是由李世民去完成的。
唐既建都于長安,為求安定其後方,為求使此新建的政權不至遭受到軍事的威脅,首先必須要把關隴地區整個兒歸屬于它的控制之下。
當時薛舉稱帝于金城(蘭州),李軌保據于河西(武威),他們要想向外發展,必定都以政治中心所在的長安為其首要目标,因而也是唐政府必須首先解除的一種後顧之憂。
于是在618年六月,因薛舉進攻泾州(甘肅泾川縣),唐廷派李世民帥師給以反擊。
雙方相持了幾十天之後,這一個薛氏政權便被李世民給滅掉了。
是年,占據幽州的羅藝,以漁陽、上谷等郡降唐。
619年,唐的統治集團拉攏了李軌轄境之内的豪族安氏,使其在内部發動兵變,在這年五月襲殺了在河西稱涼王的李軌,河西之地入于唐。
是年,剽掠于漢淮之間的朱桀,為淮安土豪所敗,降唐。
王世充的骁将程知節(咬金)、秦叔寶(瓊)、田留安等,皆背世充帥衆降唐。
620年,原在馬邑的劉武周憑靠突厥的幫助而攻占了太原,且在繼續南下,李元吉從河東逃跑,李世民乃又舉關中之兵擊破劉武周、宋金剛于河東,劉武周等奔突厥,其前後所據州縣盡入于唐。
621年,李世民督諸軍出潼關擊王世充,窦建德親帥所部援世充。
五月,唐軍大破窦建德于汜水,建德被俘。
王世充降唐。
是年,唐将李靖擊破占據江陵一帶的蕭銑,蕭銑降唐。
占據淮南江東廣大地區的杜伏威亦于是年歸附于唐。
622年,李世民擊破了在窦建德失敗之後又在漳南起兵的劉黑闼,黑闼奔突厥。
623年,占據嶺南的酋帥馮盎以其所領二十州之地歸附于唐。
于是嶺南悉平。
唐政府遂于洛、荊、交、并、幽五州設五大總管府。
在616年起事于江西的林士弘,其勢力曾一度發展得很盛大,所能控制的地區也很廣。
其後他的部将多有以地歸降于唐的,士弘亦為唐兵擊敗,于623年逃竄身死,其衆皆散。
624年,輔公祏于上年反于淮南,稱帝于丹陽。
本年為唐兵擊敗被殺。
二、唐初的賦役制度和均田制度 1.唐初所定的章程 李淵于618年建立了唐政權,到第二年的春間就宣布了關于人民向政府交納租稅的一項規定: 每丁租二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