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紀事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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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僧亦豈有所私,痛惜于兩公哉!然聞遺骸未殡,心竊惑之。

    古之成大業者,表揚忠節,如出天性,殺其身而敬旦愛其人。

    若唐高祖之于堯君素,周世宗之于劉仁瞻是也。

    我太祖之下金陵,于元禦史福壽既葬之矣,複立祠以祀之。

    其子犯法當死,又典法以赦之。

    盛德美名,于今為烈。

    至如元世祖祭文天祥、伯顔恤、汪立信之家,豈非與其植彜倫者耶!山僧間嘗論之,衰國之忠臣,與開國之功臣,皆受命于天,同分砥柱乾坤之任。

    天下無功臣,則世道不平;天下無忠臣,則人心不正;事雖殊軌,道實同源。

    兩公一死之重,豈輕于百戰之勳者哉?請具衣冠。

    為兩公殓。

    瞿公幼子,尤宜存恤。

    張公無嗣,益可哀矜,并當擇付親知,歸喪故裡,則仁義之譽,王且播于無窮矣。

    如其不爾,亦許山僧領屍随緣藁葬,揆之情理亦未相妨。

    豈可視忠義之士如盜賊冠仇,然必滅其身,狼籍其支體,而後快于心耶?書未上,吳江楊藝衣衰绖,挂冥錢衣上,号哭于市。

    見文武将吏,叩頭請收葬。

    凡兩日,見聞者為泣下。

    令備棺衾殓,藝見義索堡書觀之曰:傳世文也。

    然吾已得請,更上書,恐生事。

    若但同我殓兩公,于義盡矣。

    并瘗北門之園。

    王贈式耜粵國公,谥文忠;同敞江陵伯,谥文烈。

    桂林既破,而陳邦傅叛,以浔梧降。

    尚可喜、耿繼茂亦略定高、廉、雷、瓊,兩廣俱破。

    嚴起恒從王入南甯,為孫可望所殺。

    又八年,王入緬;又二年,吳三桂執王去,害于雲南。

    距式耜之死,年十三矣。

     論曰:聞之長老;唐桂之際,相國死義者,非一,而虞山瞿公為最。

    以南都全盛,文武在位,畫江自守,僅乃一年;方馬百戰精旅,望風降附,視去共君如塵垢,瞿公名為留守,身無見兵,徒以忠義激厲二三羁縻強悍之士,困守孤城,饷絕援窮,人無怨叛,力竭而死,公何憾哉!張司馬别山斷臂,不屈,無忝前人;金堡稱其有過人之才氣,良然! 嚴起恒 嚴起恒,字震生,一字秋冶,浙江山陰人。

    從父誼,官京衛,舉順天鄉試。

    崇祯辛未成進士,授刑部郎,恤刑廣東,多所平反。

    擢知廣州府,饋遺卻絕,有自粵西載乳石峰如玉筍者,三以獻,起恒列之階前,署其堂曰留石,及遷蕲黃監司,石留廣州。

    由是,清節大着。

    壬午,移上湖南道,京師陷,歸紹興。

    福王時,移衡永守道。

    南都破,罷居南甯。

    桂王即位肇慶,知起恒名,擢太仆卿,尋晉戶侍郎,召赴行在,改兵侍郎,升戶部尚書,再晉吏部尚書。

    大清順治四年丁亥八月,王在武岡,晉内閣大學士,加太師。

    十一月,王還桂林,起恒與瞿式耜同輔政。

    戊子二月,大清兵襲郝永忠于興安,王幸南甯,以起恒從。

    李成棟反正,又從王至肇慶。

    孫可望求封親王,起恒持不可。

    陳邦傅等竟矯诏封可望為秦王。

    可望以故深恨起恒。

    庚寅二月,尚可喜圍廣州,王奔梧州;黨人獄起,金堡、丁時魁、蒙正發、劉湘客下錦衣衛拷問,血肉狼藉。

    中書舍人管嗣裘、衡州舉人王夫之,谒起恒曰:國勢如此,而作如此事,奈天下後世何?起恒曰:吾亦冤之,然無可如何也。

    嗣裘曰:誰秉國鈞,而令至是?相公不可為此言。

    起怛瞿然索衣冠請對,不得入,率諸臣伏沙灘求免刑。

    式耜及勳鎮各疏申救,堡等卒得不死。

    起恒亦罷相,居平浪。

    頃之,王用李元胤,請手敕,召起恒複入直。

    其冬,廣州、桂林破,王奔南甯。

    起恒從。

    辛卯二月,孫可望遣步将賀九儀以兵入衛,詣起恒舟,所白事,陰掣舵牙,擊起恒入水,左右莫敢救。

    後三旬,有青山漁人集網見虎從水次負一冠服人上山,嘩然,登岸相逐,虎置其人去。

    冠服不敗,面如生。

    舉人杭思齋來視,固起恒也。

    密聞于朝,葬青山,陰賜鑒湖先生,号立石。

    可望逆形既着,王追思起恒,賜谥忠靖。

    死時年五十二。

    後十四年,子文馴走葬所,求三日夜不得,傍徨哀恸,有老父引至,識之,忽失其人,遂改葬桂林。

    文馴奉母居廣西。

     論曰:起恒雖罕濟變才,然居官清,事主忠,遭際末造,行巳持論,确守其素。

    使武夫悍将見而心下,要亦不易。

    論者記兩粵存亡,以瞿、嚴并稱;又言其儀表魁梧,想見隆萬盛世相臣之度,遭時不造,先後緻志。

    悲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