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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謂其“規模廣大”,範氏稱其“有六經之所未載,聖人之所未言”,而張子亦自謂“如ㄧ盤”示兒,百物俱在,顧取者如何耳”。
惜乎先儒論注雖多,而或散見于各傳。
況張子多斷章取義,又有與本注不同者,初學之士,未及旁搜,不能不開卷思睡也。
玑何人斯,乃敢竊議!顧自蚤歲得有所聞于介李先生及提學恭簡戴先生之門,茲又承{艹逐}楊先生之命,因與同志諸友會講成禀。
中間所引經傳,舊有注者,固不敢妄為之說。
其有非本文所當注而注者,則欲學者因此識彼,而且易于考證也。
雖尚多郢書燕說之誤,而為高為下,則敢以此為措手之地雲。
○王夫之張子正蒙注序論 謂之“正蒙”者,養蒙以聖功之正也。
聖功久矣大矣,而正之惟其始,蒙者知之始也。
孟子曰:“始條理者,智之事也。
”其始不正,未有能成章而達者也。
或疑之曰:“古之大學,造之以詩書禮樂,迪之以三德六行,皆日用易知簡能之理,而正蒙推極夫窮神知化,達天德之蘊,則疑與大學異。
子夏曰:‘有始有卒者,其惟聖人乎!’今以是養蒙,恐未能猝喻而益其疑。
” 則請釋之曰:“大學之教,先王所以廣教天下而納之軌物,使賢者即以之上達而中人以之寡過。
先王不能望天下以皆聖,故堯舜之僅有禹、臯陶,湯之僅有伊尹、萊朱,文王之僅有太公望、散宜生;其他則德其成人,造其小子,不強之以聖功而俟其自得,非有吝也。
正蒙者,以獎大心者而使之希聖,所由不得不異也。
“抑古之為士者,秀而未離乎其樸,下之無記誦詞章以取爵祿之科,次之無權謀功利苟且以就功名之術,其尤正者,無狂思陋測,蕩天理,蔑彜倫,而自矜獨悟,如老聃、浮屠之邪說,以誘聰明果毅之士而生其逸獲神聖之心,則但習于人倫物理之當然,而性命之正自不言而喻。
至于東周而邪慝作矣。
故夫子贊易而闡形而上之道,以顯諸仁而藏諸用;而孟子推生物一本之理,以極恻隐、羞惡、辭讓、是非之所由生。
大學之道,明德以修己,新民以治人,人道備矣,而必申之曰‘止于至善’。
不知止至善,則不定、不靜、不安,而慮非所慮,未有能得者也。
故夫子曰:‘吾十有五志于學’,所志者知命、耳順、不逾之矩也。
知其然者,志不及之,則雖聖人未有得之于志外者也。
故孟子曰“大匠不為拙工改廢繩墨,羿不為拙射變其彀率”,宜若登天而不可使逸獲于企及也。
“特在孟子之世,楊墨雖盈天下,而儒者猶不屑曲吾道以證其邪,故可引而不發以需其自得。
而自漢魏以降,儒者無所不淫,苟不抉其躍如之藏,則志之搖搖者,差之黍米而已背之霄壤矣。
此正蒙之所由不得不異也。
“宋自周子出,而始發明聖道之所由一出于太極陰陽人道生化之終始,二程子引而伸之,而實之以靜一誠敬之功,然遊謝之徒,且岐出以趨于浮屠之蹊徑。
故朱子以格物窮理為始教,而檠括學者于顯道之中,乃其一再傳而後,流為雙峰、勿軒諸儒,逐迹蹑影,沈溺于訓诂。
故白沙起而厭棄之,然而遂啟姚江王氏陽儒陰釋誣聖之邪說,其究也,為刑戮之民,為閹賊之黨,皆争附焉,而以充其無善無惡圓融理事之狂妄流害,以相激而相成,則中道不立,矯枉過正有以啟之也。
“人之生也,君子而極乎聖,小人而極乎禽獸,然而吉兇窮達之數,于此于彼未有定焉。
不知所以生,不知所以死,則為善為惡,皆非性分之所固有,職分之所當為,下焉者何弗蕩棄彜倫,以遂其苟且私利之欲!其稍有恥之心而厭焉者,則見為寄生兩間,去來無準,惡為贅疣,善亦弁髦,生無所從,而名義皆屬漚瀑,兩滅無餘,以求異于逐而不返之頑鄙。
乃其究也不可以終日,則又必佚出猖狂,為無縛無礙之邪說,終歸于無忌憚。
自非究吾之所始與其所終,神之所化,鬼之所歸,效天地之正而不容不懼以終始,惡能釋其惑而使信于學! “故正蒙特揭陰陽之固有,屈伸之必然,以立中道,而至當百順之大經皆率此以成,故曰“率性之謂道”。
天之外無道,氣之外無神,神之外無化,死不足憂而生不可罔,一瞬一息,一宵一畫,一言一動,赫然在出王遊衍之中善吾伸者以善吾屈。
然後知聖人之存神盡性,反經精義,皆性所必有之良能而為職分之所當修,非可以見聞所及而限為有,不見不聞而疑其無,偷用其蕞然之聰明,或窮大而失居,或卑近而自蔽之可以希觊聖功也。
” 嗚呼!張子之學,上承孔孟之志,下救來茲之失,如皎日麗天,無幽不燭,聖人複起,未有能易焉者也。
學之興于宋也,周子得二程子而道着。
程子之道廣,而一時之英才輻辏于其門。
張子學攵學于關中,其門人未有殆庶者。
而當時钜公耆儒,如富、文、司馬諸公,張子皆以素位隐居而末由相為羽翼。
是以其道之行,曾不得與邵康節之數學相與颉颃,而世之信從者寡,故道之誠然者不着,貞邪相競而互為畸勝。
是以不百年而陸子靜之異說興,又二百年而王伯安之邪說喜,其以朱子格物道問學之教争貞勝者,猶水之勝火,一盈一虛而莫适有定。
使張子之學曉然大明,以正童蒙之志于始,則浮屠生死之狂惑不折而自摧,陸子靜王伯安之蕞然者亦惡能傲君子以所獨知,而為浮屠作率獸食人之伥乎! 周易者,天道之顯也,性之藏也,聖功之牖也,陰陽、動靜、幽明、屈伸,誠有之而神行焉,禮樂之精微存焉,鬼神之化裁出焉,仁義之大用興焉,治亂、吉兇、生死之數準焉,故夫子曰“彌綸天下之道”,以崇德而廣業者也。
張子之學,無非易也,即無非詩之志,書之事,禮之節,樂之和,春秋之大法也,論孟之要歸也。
自朱子慮學者之骛遠而忘迩,測微而遺顯,其教門人也,以易為占筮之書而不使之學,蓋亦矯枉之過,幾令伏羲、文王、周公、孔子繼天立極扶正人心之大法,下同京房、管辂、郭璞、賈耽壬遁奇禽之小技。
而張子言無非易,立天、立地、立人,反經研幾,精義存神,以綱維三才,貞生而安死,則往聖之傳,非張子其孰與歸! 嗚呼!孟子之功不在禹下,張子之功,又豈非疏洚水之岐流,引萬派而歸墟,使斯人去昏墊而履平康之坦道哉!是匠者之繩墨也,射者之彀率也,雖力之未逮,養之未熟,見為登天之難不可企及,而志于是則可至焉,不志于是未有能至者也。
養蒙以是為聖功之所自定,而邪說之淫蠱不足以亂之矣,故曰正蒙也。
衡陽王夫之論。
○朱熹西銘論 天地之間,理一而已。
然幹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氣交感,化生萬物,則其大小之分,親疏之等,至于十百千萬而不能齊也,不有聖賢者出,孰能合其異而反其同哉!西銘之作,意蓋如此,程子以為“明理一而分殊”,可謂一言以蔽之矣。
蓋以幹為父,以坤為母,有生之類,無物不然,所謂理一也。
而人物之生,血脈之屬,各親其親,各子其子,則其分亦安得而不殊哉!一統而萬殊,則雖天下一家,中國一人,而不流于兼愛之弊;萬殊而一貫,則雖親疏異情,貴賤異等,而不牿于為我之私。
此西銘之大指也。
觀其推親親之厚以大無我之公,用事親之誠以明事天之道,蓋無适而非所謂分殊而推理一也,夫豈專以民吾同胞,長長幼幼為理一,而必默識于言意之表,然後知其分之殊哉! 且所謂“稱物平施”者,正謂稱物之宜以平吾之施雲爾,若無稱物之義,則亦何以知夫所施之平哉!龜山第二書,蓋欲發明此意,然言不盡而理有餘也,故愚得因其說而遂言之如此,同志之士幸相與折衷焉。
熹既為此解,後得尹氏書,雲楊中立答伊川先生論西銘書有“釋然無惑”之語,先生讀之曰:“楊時也未釋然。
”乃知此論所疑第二書之說,先生蓋亦未之許也。
然龜山語錄有曰:“西銘理”而分殊,知其理一,所以為仁;知其分殊,所以為義。
所謂分殊,猶孟子言“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其分不同,故所施不能無差等耳。
或曰:“如是則體用果離而為二矣。
”曰:“用未嘗離體也。
以人觀之,四肢百骸具于一身者體也,至其用處,則首不可以加履,足不可以納冠。
蓋即體而言,而分已在其中矣。
”此論分别異同,各有歸趣,大非答書之比,豈其年高德盛而所見始益精與?因複表而出之,以明答書之說誠有未釋然者,而龜山所見蓋不終于此而已也。
幹道壬辰孟冬朔旦,熹謹書。
始餘作太極西銘二解,未嘗敢出以示人也。
近見儒者多議兩書之失,或乃未嘗通其文義而妄肆诋诃。
餘竊悼焉,因出此解以示學徒,使廣其傳,庶幾讀者由辭以得意,而知其未可以輕議也。
淳熙戊申二月己巳,晦翁題。
○沈自彰張子二銘題辭 孔門之學,求仁而已。
仁者人也;學不識仁,終非真悟。
故孔子以民之于仁甚于水火,孟子于放心不求者哀之。
後世關洛,實得其宗。
而西銘數語,程門取取以教學者,雖其所指若不過君臣長幼貧富屋漏之近,然挹其規度,包三才之廣大,充其精蘊,體天人為一源。
學者所當默識而固有之也。
東銘嚴毅,一時并出,茲用提挈,以示學者,庶幾程門之遺意雲。
敬義齊主人沈自彰識。
惜乎先儒論注雖多,而或散見于各傳。
況張子多斷章取義,又有與本注不同者,初學之士,未及旁搜,不能不開卷思睡也。
玑何人斯,乃敢竊議!顧自蚤歲得有所聞于介李先生及提學恭簡戴先生之門,茲又承{艹逐}楊先生之命,因與同志諸友會講成禀。
中間所引經傳,舊有注者,固不敢妄為之說。
其有非本文所當注而注者,則欲學者因此識彼,而且易于考證也。
雖尚多郢書燕說之誤,而為高為下,則敢以此為措手之地雲。
○王夫之張子正蒙注序論 謂之“正蒙”者,養蒙以聖功之正也。
聖功久矣大矣,而正之惟其始,蒙者知之始也。
孟子曰:“始條理者,智之事也。
”其始不正,未有能成章而達者也。
或疑之曰:“古之大學,造之以詩書禮樂,迪之以三德六行,皆日用易知簡能之理,而正蒙推極夫窮神知化,達天德之蘊,則疑與大學異。
子夏曰:‘有始有卒者,其惟聖人乎!’今以是養蒙,恐未能猝喻而益其疑。
” 則請釋之曰:“大學之教,先王所以廣教天下而納之軌物,使賢者即以之上達而中人以之寡過。
先王不能望天下以皆聖,故堯舜之僅有禹、臯陶,湯之僅有伊尹、萊朱,文王之僅有太公望、散宜生;其他則德其成人,造其小子,不強之以聖功而俟其自得,非有吝也。
正蒙者,以獎大心者而使之希聖,所由不得不異也。
“抑古之為士者,秀而未離乎其樸,下之無記誦詞章以取爵祿之科,次之無權謀功利苟且以就功名之術,其尤正者,無狂思陋測,蕩天理,蔑彜倫,而自矜獨悟,如老聃、浮屠之邪說,以誘聰明果毅之士而生其逸獲神聖之心,則但習于人倫物理之當然,而性命之正自不言而喻。
至于東周而邪慝作矣。
故夫子贊易而闡形而上之道,以顯諸仁而藏諸用;而孟子推生物一本之理,以極恻隐、羞惡、辭讓、是非之所由生。
大學之道,明德以修己,新民以治人,人道備矣,而必申之曰‘止于至善’。
不知止至善,則不定、不靜、不安,而慮非所慮,未有能得者也。
故夫子曰:‘吾十有五志于學’,所志者知命、耳順、不逾之矩也。
知其然者,志不及之,則雖聖人未有得之于志外者也。
故孟子曰“大匠不為拙工改廢繩墨,羿不為拙射變其彀率”,宜若登天而不可使逸獲于企及也。
“特在孟子之世,楊墨雖盈天下,而儒者猶不屑曲吾道以證其邪,故可引而不發以需其自得。
而自漢魏以降,儒者無所不淫,苟不抉其躍如之藏,則志之搖搖者,差之黍米而已背之霄壤矣。
此正蒙之所由不得不異也。
“宋自周子出,而始發明聖道之所由一出于太極陰陽人道生化之終始,二程子引而伸之,而實之以靜一誠敬之功,然遊謝之徒,且岐出以趨于浮屠之蹊徑。
故朱子以格物窮理為始教,而檠括學者于顯道之中,乃其一再傳而後,流為雙峰、勿軒諸儒,逐迹蹑影,沈溺于訓诂。
故白沙起而厭棄之,然而遂啟姚江王氏陽儒陰釋誣聖之邪說,其究也,為刑戮之民,為閹賊之黨,皆争附焉,而以充其無善無惡圓融理事之狂妄流害,以相激而相成,則中道不立,矯枉過正有以啟之也。
“人之生也,君子而極乎聖,小人而極乎禽獸,然而吉兇窮達之數,于此于彼未有定焉。
不知所以生,不知所以死,則為善為惡,皆非性分之所固有,職分之所當為,下焉者何弗蕩棄彜倫,以遂其苟且私利之欲!其稍有恥之心而厭焉者,則見為寄生兩間,去來無準,惡為贅疣,善亦弁髦,生無所從,而名義皆屬漚瀑,兩滅無餘,以求異于逐而不返之頑鄙。
乃其究也不可以終日,則又必佚出猖狂,為無縛無礙之邪說,終歸于無忌憚。
自非究吾之所始與其所終,神之所化,鬼之所歸,效天地之正而不容不懼以終始,惡能釋其惑而使信于學! “故正蒙特揭陰陽之固有,屈伸之必然,以立中道,而至當百順之大經皆率此以成,故曰“率性之謂道”。
天之外無道,氣之外無神,神之外無化,死不足憂而生不可罔,一瞬一息,一宵一畫,一言一動,赫然在出王遊衍之中善吾伸者以善吾屈。
然後知聖人之存神盡性,反經精義,皆性所必有之良能而為職分之所當修,非可以見聞所及而限為有,不見不聞而疑其無,偷用其蕞然之聰明,或窮大而失居,或卑近而自蔽之可以希觊聖功也。
” 嗚呼!張子之學,上承孔孟之志,下救來茲之失,如皎日麗天,無幽不燭,聖人複起,未有能易焉者也。
學之興于宋也,周子得二程子而道着。
程子之道廣,而一時之英才輻辏于其門。
張子學攵學于關中,其門人未有殆庶者。
而當時钜公耆儒,如富、文、司馬諸公,張子皆以素位隐居而末由相為羽翼。
是以其道之行,曾不得與邵康節之數學相與颉颃,而世之信從者寡,故道之誠然者不着,貞邪相競而互為畸勝。
是以不百年而陸子靜之異說興,又二百年而王伯安之邪說喜,其以朱子格物道問學之教争貞勝者,猶水之勝火,一盈一虛而莫适有定。
使張子之學曉然大明,以正童蒙之志于始,則浮屠生死之狂惑不折而自摧,陸子靜王伯安之蕞然者亦惡能傲君子以所獨知,而為浮屠作率獸食人之伥乎! 周易者,天道之顯也,性之藏也,聖功之牖也,陰陽、動靜、幽明、屈伸,誠有之而神行焉,禮樂之精微存焉,鬼神之化裁出焉,仁義之大用興焉,治亂、吉兇、生死之數準焉,故夫子曰“彌綸天下之道”,以崇德而廣業者也。
張子之學,無非易也,即無非詩之志,書之事,禮之節,樂之和,春秋之大法也,論孟之要歸也。
自朱子慮學者之骛遠而忘迩,測微而遺顯,其教門人也,以易為占筮之書而不使之學,蓋亦矯枉之過,幾令伏羲、文王、周公、孔子繼天立極扶正人心之大法,下同京房、管辂、郭璞、賈耽壬遁奇禽之小技。
而張子言無非易,立天、立地、立人,反經研幾,精義存神,以綱維三才,貞生而安死,則往聖之傳,非張子其孰與歸! 嗚呼!孟子之功不在禹下,張子之功,又豈非疏洚水之岐流,引萬派而歸墟,使斯人去昏墊而履平康之坦道哉!是匠者之繩墨也,射者之彀率也,雖力之未逮,養之未熟,見為登天之難不可企及,而志于是則可至焉,不志于是未有能至者也。
養蒙以是為聖功之所自定,而邪說之淫蠱不足以亂之矣,故曰正蒙也。
衡陽王夫之論。
○朱熹西銘論 天地之間,理一而已。
然幹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氣交感,化生萬物,則其大小之分,親疏之等,至于十百千萬而不能齊也,不有聖賢者出,孰能合其異而反其同哉!西銘之作,意蓋如此,程子以為“明理一而分殊”,可謂一言以蔽之矣。
蓋以幹為父,以坤為母,有生之類,無物不然,所謂理一也。
而人物之生,血脈之屬,各親其親,各子其子,則其分亦安得而不殊哉!一統而萬殊,則雖天下一家,中國一人,而不流于兼愛之弊;萬殊而一貫,則雖親疏異情,貴賤異等,而不牿于為我之私。
此西銘之大指也。
觀其推親親之厚以大無我之公,用事親之誠以明事天之道,蓋無适而非所謂分殊而推理一也,夫豈專以民吾同胞,長長幼幼為理一,而必默識于言意之表,然後知其分之殊哉! 且所謂“稱物平施”者,正謂稱物之宜以平吾之施雲爾,若無稱物之義,則亦何以知夫所施之平哉!龜山第二書,蓋欲發明此意,然言不盡而理有餘也,故愚得因其說而遂言之如此,同志之士幸相與折衷焉。
熹既為此解,後得尹氏書,雲楊中立答伊川先生論西銘書有“釋然無惑”之語,先生讀之曰:“楊時也未釋然。
”乃知此論所疑第二書之說,先生蓋亦未之許也。
然龜山語錄有曰:“西銘理”而分殊,知其理一,所以為仁;知其分殊,所以為義。
所謂分殊,猶孟子言“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其分不同,故所施不能無差等耳。
或曰:“如是則體用果離而為二矣。
”曰:“用未嘗離體也。
以人觀之,四肢百骸具于一身者體也,至其用處,則首不可以加履,足不可以納冠。
蓋即體而言,而分已在其中矣。
”此論分别異同,各有歸趣,大非答書之比,豈其年高德盛而所見始益精與?因複表而出之,以明答書之說誠有未釋然者,而龜山所見蓋不終于此而已也。
幹道壬辰孟冬朔旦,熹謹書。
始餘作太極西銘二解,未嘗敢出以示人也。
近見儒者多議兩書之失,或乃未嘗通其文義而妄肆诋诃。
餘竊悼焉,因出此解以示學徒,使廣其傳,庶幾讀者由辭以得意,而知其未可以輕議也。
淳熙戊申二月己巳,晦翁題。
○沈自彰張子二銘題辭 孔門之學,求仁而已。
仁者人也;學不識仁,終非真悟。
故孔子以民之于仁甚于水火,孟子于放心不求者哀之。
後世關洛,實得其宗。
而西銘數語,程門取取以教學者,雖其所指若不過君臣長幼貧富屋漏之近,然挹其規度,包三才之廣大,充其精蘊,體天人為一源。
學者所當默識而固有之也。
東銘嚴毅,一時并出,茲用提挈,以示學者,庶幾程門之遺意雲。
敬義齊主人沈自彰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