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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大口大口地吞著那些冷飯菜,好幾個寒夜,我看到他們縮在草堆旁睡覺。
大家都為他的命運、他的環境悲傷,但他一點也不在乎。
如果沒有孩子們跟在後面叫罵、丢石子,他就牽著媽媽的手杖,邊唱邊走&ldquo搖股步&rdquo──每走一步屁股就扭一下。
他不但不煩惱他的境遇,而且非常的調皮。
每次碰到孩子們玩紙牌玻璃珠或橄榄子時,沖過去搶著就跑,讓那些孩子跟在後面追、嚷、咒罵。
有一次,當我和一群孩子們玩玻璃球時,他偷偷的走過來,趁我把手上的子放出去時,他火速地把所有的玻璃球搶走了。
孩子們有的哭、有的叫、有的粗野的罵;但他無動于衷,很匆忙地向路的那端奔去了。
自此以後我恨透了他,我們要聯合起來了,說他如果再來讨飯,連一根地瓜簽也不要給他。
不久,他又站在我家門口唱乞丐歌,我出來說:&ldquo不要唱!快給我滾開!不走要叫狗咬死你!&rdquo當他失望地離開時,我有點快活,因為他已受到了我的報複,但我卻挨了一頓罵,媽媽責備我不應該用這種方法來對待&ldquo可憐人&rdquo。
記得有一年村中大普渡,家家戶戶殺豬宰羊,擺在廟前祭祀,傍晚除了舞獅外還有巫師操兵(用劍或刺球打自己的背),非常熱鬧,因為觀衆很多,所以我便爬到樹上去看。
正看得入神時,西村的一群小孩子來勢洶洶地嚷著叫我下來讓他們;我當然不答應,于是他們硬把我從樹上拖下來,我便與他們打成一團。
正當我被壓得無法翻身時,突然一個個站起來跑掉了。
原來小乞丐見到我被大家壓住時,手拿他母親的那枝手杖把他們一個個打跑了。
從此以後我不再讨厭他了,而且變成了好朋友。
有一次他又到我家來求乞,我把他們的草袋拿到谷倉裡給他裝了一大袋地瓜簽;但從那天起,他不再到我家求乞了。
後來我到田間養雞,有一天他同我在蕃薯田邂逅,因為我們都是去撿拾地瓜的。
他變了,他的頭發理光了,雖然仍是沒穿上衣,但身子卻幹淨多了。
他也漸漸感到當乞丐平白向人要飯的可恥。
因此,除了大拜拜或黃道吉日再牽著母親去讨飯外,他都盡量到田野裡采野菜或撿拾谷粒。
那天,他為我把地瓜帶回草廬,我們經常在一起找鳥窩、摸魚、撿花生、撿地瓜、撿豆、釣螃蟹。
撿地瓜時通常都是由他挑,因為他力氣大,兩大籃地瓜挑在肩上可用跑的。
他很喜歡偷别人的農作物,隻要可以生吃的,不管番茄還是甘蔗,一見到就偷;而且一偷來當場就吃,好像一百年沒有吃過東西似的。
好幾次我想勸他,但看到他那種吃的可憐相,也隻好讓他去。
結果他被抓了。
那天他爬進人家的後院偷番石榴,被人家抓去了,他吓得直哭。
從此以後,他不再到田間來找我。
後來聽村裡的人說,他們在x村求乞時,被警察發現而将他們送到乞丐營了。
我國校二年級時,他們曾在一叢竹樹旁出現,母子倆被一群好奇的村人圍著。
小乞丐見到我立刻走過來同我握手。
他變得太多了。
穿的衣服比任何一個小朋友都要好。
他說他被送進一所孤兒院,而且已經念四年級了。
從那時候起,沒有一個知道他們的下落。
因為他們沒有家,雖曾在廟旁搭了一間小茅屋,但早被大風吹倒了。
也沒有親屬。
求乞的地方又有什麼可留戀的呢?因此他們走了,遠遠地走了。
七年、十年、十四年了,我相信他們永遠不會再到這窮鄉僻壤來了。
但就像夢般的事發生了,今年暑假我回故鄉時,三哥問我:&ldquo你記得小乞丐嗎?&rdquo我問:&ldquo是不是那個經常牽著瞎子媽媽,到處讨飯的小乞丐呢?他有什麼消息嗎?&rdquo他說:&ldquo大概是七月五日吧?他到我們這裡來找你&hellip&hellip&rdquo&ldquo他現在在哪裡呢?&rdquo&ldquo聽他說在xx大學當講師。
&rdquo聽到這件事,我全身起了雞皮疙瘩,是興奮!是驚奇!是敬佩!是懷疑!如果按照時間計算,一切順利的話,研究所畢業也并非不可能。
那麼,一位牽著乞丐婆沿門托缽的小孩,真的一變而成為大學講師了。
啊!真是不可思議的事,正是俗語所說的:&ldquo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鬥量&rdquo吧?(新副) 投稿與我 筆者自小就喜歡塗鴉,但隻管塗而不敢投。
因為聽多了局外人對編者的評語,也就心寒了。
而最令人灰心氣餒的莫過于說&ldquo編輯所用的稿,都是固定的人寫的,圈外人的稿件,内容再好,老編也不會看它一眼的。
&rdquo因此好多年都沒有勇氣将稿件投入郵筒裡。
直到大二時,在一次上課中,國文老師突然談到投稿的事。
他把投稿與賽球做了個比方。
他說:&ldquo投稿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像玩足球;你踢出去,編者踢回來。
命中率少之又少,終場最多不過得個四、五球。
甚至有挂零的。
第二個階段像打排球:當你打過去時,老編就将它&ldquo排&rdquo過來。
命中率雖少,但運氣好時,也能得個二、三十球。
第三個階段就像賽籃球:此時命中率全憑一己的本領與造化了。
&rdquo并且鼓勵我們多多投稿,要拿出&ldquo羅家倫情書&rdquo式的精神,向老編進攻。
就說真有圈内圈外之分,編者也會受你那種锲而不舍的精神所感動,隻要是夠水準的文章,他一定會采用的。
聽他這堂話,使我信心百倍。
決心無論如何,要攻進老編的&ldquo心&rdquo。
真沒想到,投了第一篇──祖父的畫像就中了,而且還引起了一陣波動哩。
有一位屏東x護專的女生,特地請編者轉信給我,說她很&ldquo欣賞&rdquo我的&ldquo精神&rdquo。
願意同我做筆友。
這次的中稿,給我收獲太大了。
除了澄清許多外行人對編輯的傳說(至少新副不會)外,也堅定了我日後投稿的信心。
在投稿的那串日子裡,我沒有憂愁,也沒有憤恨。
投稿不但讓我生活愉快,也帶給我無數的興奮與收獲:因為筆者曾經寫過三篇比較差強人意的東西,如&ldquo被我折磨的人&rdquo&ldquo跌有層次&rdquo及&ldquo汪洋中的破船&rdquo。
當時這些拙作發表時,都曾引起過陣陣的蕩漾。
就以&ldquo被我折磨的人&rdquo來說吧,因
大家都為他的命運、他的環境悲傷,但他一點也不在乎。
如果沒有孩子們跟在後面叫罵、丢石子,他就牽著媽媽的手杖,邊唱邊走&ldquo搖股步&rdquo──每走一步屁股就扭一下。
他不但不煩惱他的境遇,而且非常的調皮。
每次碰到孩子們玩紙牌玻璃珠或橄榄子時,沖過去搶著就跑,讓那些孩子跟在後面追、嚷、咒罵。
有一次,當我和一群孩子們玩玻璃球時,他偷偷的走過來,趁我把手上的子放出去時,他火速地把所有的玻璃球搶走了。
孩子們有的哭、有的叫、有的粗野的罵;但他無動于衷,很匆忙地向路的那端奔去了。
自此以後我恨透了他,我們要聯合起來了,說他如果再來讨飯,連一根地瓜簽也不要給他。
不久,他又站在我家門口唱乞丐歌,我出來說:&ldquo不要唱!快給我滾開!不走要叫狗咬死你!&rdquo當他失望地離開時,我有點快活,因為他已受到了我的報複,但我卻挨了一頓罵,媽媽責備我不應該用這種方法來對待&ldquo可憐人&rdquo。
記得有一年村中大普渡,家家戶戶殺豬宰羊,擺在廟前祭祀,傍晚除了舞獅外還有巫師操兵(用劍或刺球打自己的背),非常熱鬧,因為觀衆很多,所以我便爬到樹上去看。
正看得入神時,西村的一群小孩子來勢洶洶地嚷著叫我下來讓他們;我當然不答應,于是他們硬把我從樹上拖下來,我便與他們打成一團。
正當我被壓得無法翻身時,突然一個個站起來跑掉了。
原來小乞丐見到我被大家壓住時,手拿他母親的那枝手杖把他們一個個打跑了。
從此以後我不再讨厭他了,而且變成了好朋友。
有一次他又到我家來求乞,我把他們的草袋拿到谷倉裡給他裝了一大袋地瓜簽;但從那天起,他不再到我家求乞了。
後來我到田間養雞,有一天他同我在蕃薯田邂逅,因為我們都是去撿拾地瓜的。
他變了,他的頭發理光了,雖然仍是沒穿上衣,但身子卻幹淨多了。
他也漸漸感到當乞丐平白向人要飯的可恥。
因此,除了大拜拜或黃道吉日再牽著母親去讨飯外,他都盡量到田野裡采野菜或撿拾谷粒。
那天,他為我把地瓜帶回草廬,我們經常在一起找鳥窩、摸魚、撿花生、撿地瓜、撿豆、釣螃蟹。
撿地瓜時通常都是由他挑,因為他力氣大,兩大籃地瓜挑在肩上可用跑的。
他很喜歡偷别人的農作物,隻要可以生吃的,不管番茄還是甘蔗,一見到就偷;而且一偷來當場就吃,好像一百年沒有吃過東西似的。
好幾次我想勸他,但看到他那種吃的可憐相,也隻好讓他去。
結果他被抓了。
那天他爬進人家的後院偷番石榴,被人家抓去了,他吓得直哭。
從此以後,他不再到田間來找我。
後來聽村裡的人說,他們在x村求乞時,被警察發現而将他們送到乞丐營了。
我國校二年級時,他們曾在一叢竹樹旁出現,母子倆被一群好奇的村人圍著。
小乞丐見到我立刻走過來同我握手。
他變得太多了。
穿的衣服比任何一個小朋友都要好。
他說他被送進一所孤兒院,而且已經念四年級了。
從那時候起,沒有一個知道他們的下落。
因為他們沒有家,雖曾在廟旁搭了一間小茅屋,但早被大風吹倒了。
也沒有親屬。
求乞的地方又有什麼可留戀的呢?因此他們走了,遠遠地走了。
七年、十年、十四年了,我相信他們永遠不會再到這窮鄉僻壤來了。
但就像夢般的事發生了,今年暑假我回故鄉時,三哥問我:&ldquo你記得小乞丐嗎?&rdquo我問:&ldquo是不是那個經常牽著瞎子媽媽,到處讨飯的小乞丐呢?他有什麼消息嗎?&rdquo他說:&ldquo大概是七月五日吧?他到我們這裡來找你&hellip&hellip&rdquo&ldquo他現在在哪裡呢?&rdquo&ldquo聽他說在xx大學當講師。
&rdquo聽到這件事,我全身起了雞皮疙瘩,是興奮!是驚奇!是敬佩!是懷疑!如果按照時間計算,一切順利的話,研究所畢業也并非不可能。
那麼,一位牽著乞丐婆沿門托缽的小孩,真的一變而成為大學講師了。
啊!真是不可思議的事,正是俗語所說的:&ldquo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鬥量&rdquo吧?(新副) 投稿與我 筆者自小就喜歡塗鴉,但隻管塗而不敢投。
因為聽多了局外人對編者的評語,也就心寒了。
而最令人灰心氣餒的莫過于說&ldquo編輯所用的稿,都是固定的人寫的,圈外人的稿件,内容再好,老編也不會看它一眼的。
&rdquo因此好多年都沒有勇氣将稿件投入郵筒裡。
直到大二時,在一次上課中,國文老師突然談到投稿的事。
他把投稿與賽球做了個比方。
他說:&ldquo投稿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像玩足球;你踢出去,編者踢回來。
命中率少之又少,終場最多不過得個四、五球。
甚至有挂零的。
第二個階段像打排球:當你打過去時,老編就将它&ldquo排&rdquo過來。
命中率雖少,但運氣好時,也能得個二、三十球。
第三個階段就像賽籃球:此時命中率全憑一己的本領與造化了。
&rdquo并且鼓勵我們多多投稿,要拿出&ldquo羅家倫情書&rdquo式的精神,向老編進攻。
就說真有圈内圈外之分,編者也會受你那種锲而不舍的精神所感動,隻要是夠水準的文章,他一定會采用的。
聽他這堂話,使我信心百倍。
決心無論如何,要攻進老編的&ldquo心&rdquo。
真沒想到,投了第一篇──祖父的畫像就中了,而且還引起了一陣波動哩。
有一位屏東x護專的女生,特地請編者轉信給我,說她很&ldquo欣賞&rdquo我的&ldquo精神&rdquo。
願意同我做筆友。
這次的中稿,給我收獲太大了。
除了澄清許多外行人對編輯的傳說(至少新副不會)外,也堅定了我日後投稿的信心。
在投稿的那串日子裡,我沒有憂愁,也沒有憤恨。
投稿不但讓我生活愉快,也帶給我無數的興奮與收獲:因為筆者曾經寫過三篇比較差強人意的東西,如&ldquo被我折磨的人&rdquo&ldquo跌有層次&rdquo及&ldquo汪洋中的破船&rdquo。
當時這些拙作發表時,都曾引起過陣陣的蕩漾。
就以&ldquo被我折磨的人&rdquo來說吧,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