茗柯文補編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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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君家傳
韓君士純,字學醇,别号澹齋,徽州之黟人也。
其父賈武進,君從至武進,學于宜興吾昆吳生。
吳生死,率其門人以吳生之行請于督學使者,表其墓。
君學吳生十餘年,溫然進退,有君子之容。
其内行修謹,善為制舉文,以國子監生應試于鄉,屢不得舉。
父年且老矣,遂不求仕,治家産生業,以資入,授職刑部司獄,年八十卒。
自其始适武進也,年十餘歲而其母在黟。
他日疾,君聞之,泣涕請于父歸省。
時冬甚寒,徒步行山中,相識者道呼之,不聞也。
既而母疾愈,遂迎以來。
事親曲有禮意,雖盛暑未嘗袒免于親之側。
父之傳家于君也,有異母弟三人,俱幼,析其産為四,君延師儒以教誨其弟,恩誼甚至,訖俱成立。
女弟适江氏,早卒,其夫娶于汪,無子。
其後江卒,汪寡居,君迎汪于家,待之如其弟,鄉裡稱之。
人有與君之父賈而負其資者,後其子以償,君曰:若所負,吾父不求償也。
今吾父死而吾是償,是為反吾父之義。
卒卻不受。
君子以君之德為能成于事親已。
乾隆五十二年,江南饑,君捐赀助赈,縣以名籍上,巡撫旌之曰:德被鄉邦。
初,君之母四十無子,禱于神,夜夢有告之曰:某廟主為若子需其職竣,逾年生君。
及卒之歲,夢至廟所,閱烝豚醴菹,饫之裡中,夜聞藉藉徽人聲言迓君。
俄而君卒,而人皆曰君為神。
張惠言曰:餘未識君。
邑人唐為坤者,士君子也。
述君之行,稱其經德不回,言語必信,庶幾孔子所謂立其本者,如其言亦裒矣。
其子某請傳于家譜,故次其事焉。
長生傳 餘故居南郊德安裡,鄰有陳長生者,與兄奉母以居,無妻子,有室一楹,園地以畯計者十。
兄偻且病,常給爨守舍,而長生力治地種菜,賣之得錢,且為人賃傭以充食。
長生為人少言多笑,即有陵之大恚,辄複笑。
即已未嘗校。
其為傭勤甚,他傭所苦弗欲,悉任長生,長生皆為之無怠。
主人善之,或侈與直,則計其傭之數取之而反其餘,笑曰:此足矣。
固與之,則又笑委之去。
及其于所觌直皆然,人謂長生癡也。
餘幼時見嬉,日過其門,門前樹瓜瓠之屬,夏秋之交,編竹為架,垂垂然。
時見長生兄弟奉母坐其下,手一盂飯,蔬一盆,且語且食。
長生或時時抗聲歌,則格格笑,母與兄皆笑。
其後予徙居城中,歲時至舊廬,恒過訪焉。
十餘年,其母死,鬻其園地之半以斂焉,而葬于其室前。
家益貧,兄病益甚,長生晨則食其兄而出力作,暮歸,扶持之甚備。
兄困,意不當,辄怒詈長生,每徹旦,比屋聞者鹹不平,而長生未嘗有言。
年餘,兄死,則又鬻其園地以斂,而葬于母。
旁,數月,長生亦死,鄰人鬻其居以葬焉。
論曰:孟子之言曰:人性善如長生者,其耳之所聞,目之所見,豈嘗知有禮義之說哉?何其鞠躬君子也。
長生之事母與兄鄉之,人知而善之。
然至其取舍退讓,則謂之癡,何哉?餘故述其事,将以待考風俗者有取焉。
故儒林郎祝君墓志銘 江陰祝百十、百五,将以某年月日,奉其府君之柩,從葬于黃山之阡。
疏其事行,請銘于惠言。
惠言故百十、百五也,久不敢辭。
君諱士模,字體成,别自号讱亭世,浙之蘭溪人,遷江陰。
當明代,候選州同知諱邦基,君曾祖也。
以州同知補河南祥符縣河工主簿諱錦,君祖也。
生景洲,例贈儒林郎,是為君考。
君幼習舉子業,刻苦自厲,屢試不得志。
家貧,客遊江南北、山東、河南、隴陜閑,所至佐其道府州縣為治,政皆理。
佐治高家堰、淮安清河、東昌下河,皆辦之。
君為人嚴正可畏,與之居,雖習不敢不敬,久必大信之。
其任人事,顧義何如,未嘗随人意有所委曲。
嘗為合肥令陳大中辦驿務,君議自費二十金以上,官以俸給,大中許之。
他日中旁語,更咨君,君正色曰:向已言之矣。
大中、大怍,卒從君。
已而大中遷泗洲,洲赈民粟以委君,君别民之居遠者易粟,以金并兩月與之,非憲令也。
大中大懼。
君曰:官者所以便民,若有所瞻狥,非公所以任某也。
乃說而聽。
人以是服君,亦以賢大中。
自君祖祥符君官河工,明于治河利病,稱為能。
君世習其說,益精,出其餘佐人,治有成績。
乃著安瀾集、河防要覽、五水原委,凡五卷。
初,楊文定公為程、朱之學,君之考,其彌甥也,嘗受業焉,學以小學、近思錄為宗,常服誠敬和三言。
而君姑之夫夏先生宗瀾,文定高第弟子也,交君父子閑,君更得從受楊先生遺學,故君進退節槩,一中禮度。
著有楊文定語錄、先儒講論、經書記錄凡若幹卷。
君卒以乾隆五十八年九月二十二日,年七十有四。
以國子監生受職州同知,例授儒林。
郎夫人同縣蔡氏,縣學生諱??之女;生百十、百五,皆補府學生,而百五廪膳焉。
女子子二人,國子監生陽湖楊偉吉、内閣中書無錫薛玉堂,其壻也。
孫五人。
銘曰: 政于人,已則鞠兮;襲于行,譽則襮兮。
曰有令子,葬君于此,世其谷兮。
其父賈武進,君從至武進,學于宜興吾昆吳生。
吳生死,率其門人以吳生之行請于督學使者,表其墓。
君學吳生十餘年,溫然進退,有君子之容。
其内行修謹,善為制舉文,以國子監生應試于鄉,屢不得舉。
父年且老矣,遂不求仕,治家産生業,以資入,授職刑部司獄,年八十卒。
自其始适武進也,年十餘歲而其母在黟。
他日疾,君聞之,泣涕請于父歸省。
時冬甚寒,徒步行山中,相識者道呼之,不聞也。
既而母疾愈,遂迎以來。
事親曲有禮意,雖盛暑未嘗袒免于親之側。
父之傳家于君也,有異母弟三人,俱幼,析其産為四,君延師儒以教誨其弟,恩誼甚至,訖俱成立。
女弟适江氏,早卒,其夫娶于汪,無子。
其後江卒,汪寡居,君迎汪于家,待之如其弟,鄉裡稱之。
人有與君之父賈而負其資者,後其子以償,君曰:若所負,吾父不求償也。
今吾父死而吾是償,是為反吾父之義。
卒卻不受。
君子以君之德為能成于事親已。
乾隆五十二年,江南饑,君捐赀助赈,縣以名籍上,巡撫旌之曰:德被鄉邦。
初,君之母四十無子,禱于神,夜夢有告之曰:某廟主為若子需其職竣,逾年生君。
及卒之歲,夢至廟所,閱烝豚醴菹,饫之裡中,夜聞藉藉徽人聲言迓君。
俄而君卒,而人皆曰君為神。
張惠言曰:餘未識君。
邑人唐為坤者,士君子也。
述君之行,稱其經德不回,言語必信,庶幾孔子所謂立其本者,如其言亦裒矣。
其子某請傳于家譜,故次其事焉。
長生傳 餘故居南郊德安裡,鄰有陳長生者,與兄奉母以居,無妻子,有室一楹,園地以畯計者十。
兄偻且病,常給爨守舍,而長生力治地種菜,賣之得錢,且為人賃傭以充食。
長生為人少言多笑,即有陵之大恚,辄複笑。
即已未嘗校。
其為傭勤甚,他傭所苦弗欲,悉任長生,長生皆為之無怠。
主人善之,或侈與直,則計其傭之數取之而反其餘,笑曰:此足矣。
固與之,則又笑委之去。
及其于所觌直皆然,人謂長生癡也。
餘幼時見嬉,日過其門,門前樹瓜瓠之屬,夏秋之交,編竹為架,垂垂然。
時見長生兄弟奉母坐其下,手一盂飯,蔬一盆,且語且食。
長生或時時抗聲歌,則格格笑,母與兄皆笑。
其後予徙居城中,歲時至舊廬,恒過訪焉。
十餘年,其母死,鬻其園地之半以斂焉,而葬于其室前。
家益貧,兄病益甚,長生晨則食其兄而出力作,暮歸,扶持之甚備。
兄困,意不當,辄怒詈長生,每徹旦,比屋聞者鹹不平,而長生未嘗有言。
年餘,兄死,則又鬻其園地以斂,而葬于母。
旁,數月,長生亦死,鄰人鬻其居以葬焉。
論曰:孟子之言曰:人性善如長生者,其耳之所聞,目之所見,豈嘗知有禮義之說哉?何其鞠躬君子也。
長生之事母與兄鄉之,人知而善之。
然至其取舍退讓,則謂之癡,何哉?餘故述其事,将以待考風俗者有取焉。
故儒林郎祝君墓志銘 江陰祝百十、百五,将以某年月日,奉其府君之柩,從葬于黃山之阡。
疏其事行,請銘于惠言。
惠言故百十、百五也,久不敢辭。
君諱士模,字體成,别自号讱亭世,浙之蘭溪人,遷江陰。
當明代,候選州同知諱邦基,君曾祖也。
以州同知補河南祥符縣河工主簿諱錦,君祖也。
生景洲,例贈儒林郎,是為君考。
君幼習舉子業,刻苦自厲,屢試不得志。
家貧,客遊江南北、山東、河南、隴陜閑,所至佐其道府州縣為治,政皆理。
佐治高家堰、淮安清河、東昌下河,皆辦之。
君為人嚴正可畏,與之居,雖習不敢不敬,久必大信之。
其任人事,顧義何如,未嘗随人意有所委曲。
嘗為合肥令陳大中辦驿務,君議自費二十金以上,官以俸給,大中許之。
他日中旁語,更咨君,君正色曰:向已言之矣。
大中、大怍,卒從君。
已而大中遷泗洲,洲赈民粟以委君,君别民之居遠者易粟,以金并兩月與之,非憲令也。
大中大懼。
君曰:官者所以便民,若有所瞻狥,非公所以任某也。
乃說而聽。
人以是服君,亦以賢大中。
自君祖祥符君官河工,明于治河利病,稱為能。
君世習其說,益精,出其餘佐人,治有成績。
乃著安瀾集、河防要覽、五水原委,凡五卷。
初,楊文定公為程、朱之學,君之考,其彌甥也,嘗受業焉,學以小學、近思錄為宗,常服誠敬和三言。
而君姑之夫夏先生宗瀾,文定高第弟子也,交君父子閑,君更得從受楊先生遺學,故君進退節槩,一中禮度。
著有楊文定語錄、先儒講論、經書記錄凡若幹卷。
君卒以乾隆五十八年九月二十二日,年七十有四。
以國子監生受職州同知,例授儒林。
郎夫人同縣蔡氏,縣學生諱??之女;生百十、百五,皆補府學生,而百五廪膳焉。
女子子二人,國子監生陽湖楊偉吉、内閣中書無錫薛玉堂,其壻也。
孫五人。
銘曰: 政于人,已則鞠兮;襲于行,譽則襮兮。
曰有令子,葬君于此,世其谷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