茗柯文補編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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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修之鄉,鄉以修之都,都以修之圖,千裡之遠,可使猶一家也。
上有以知其下,故舉而不過;下有以信其上,故令而不啎。
然則生民之政,舉而措之可也。
吏難二 夫吏誠有以信于下,而有志于生其民,則必無狃于目前旦夕之安。
而務治其原本。
今夫古之所謂休息而無為者。
不為矯絕之法。
不立佹俗之制。
不咈乎民心以求譽。
如此而巳。
非謂泛泛焉任其自生自死。
自榮自悴于其下。
而我不與知。
乃曰上與民不相擾也。
若夫管仲之治齊。
子産之治鄭,孟子之治滕,矯然一變其故,綱立紀具,期月之閑犁然也。
故三子之治,可謂究其本矣。
非之而不懼,沮之而不撓,及其經制既定,上下宴然,子孫蒙業,數十百年而可以無壞。
然則休息無為,未有大于此者也。
今之賢吏,曰寬徭役,謹賦稅,去其盜賊而理其獄訟,則民安而治。
得是則然矣。
然而其所及者,樂業之民也。
若其失業者,雖有寬徭恤役之令,而彼無與也。
饑寒之不恤,則所謂盜賊者,皆此人矣。
吏見其盜賊也,而以為不足惜。
嗚呼,孰知其始之本未盜賊邪。
而況有不肯為盜賊而死者邪?夫此失業者,果為惰遊之民,雖饑寒以至于死,宜也。
然而民之饑寒者,不皆惰遊,農之子失其田,商之子失其赀,工之子失其學,加以病痛死喪之故,天災人事不可測之患,往往罹此,有司者奈何以盜賊棄之哉。
夫天下之地,皆足以衣食天下之民,而利之所出不均,故得其源者生,而失其源者死。
且夫一人之利而二人資之則微,十人之利而百人資之則匮。
今民之所以求利者,一人得之則千人趨之,然則利安得不绌,而民安得不貧。
是故欲民之無饑寒,莫若均利源。
欲利源之均,莫若正民業。
管子曰:聖王定民之居,成民之事,四民者勿使雜處,故教有恒而事有考蓋。
古者度地居民而頒執事,其要如此。
今計一縣之中,田上下之率,給幾何人?山澤所出,給幾何人?四方貨賄市井之赢息所食者幾何人?繇俗所資,技藝工匠之巧須幾人也?硗瘠之可化者幾何?草木水石之未取者幾何?四圻之内都會者何所?鄉裡市肆之不當其所者幾何?行資四方而不棄其鄉裡者幾何人?通遊者何所利矣?總其數而乘除之,必使所業與利相當,而劑其有餘不足,其農之能盡地力者,工之能立物利者,商之能裕本計者,所在以告吏發币聘之,建以為師,使長其曹輩而教其不及,稽其怠惰者,不任者斥之。
農聚于疆,工聚于肆,賈聚于市,田而不能播耰者,不容于疆,藝而不能饬材者,不容于肆,貿遷而不能阜通者,不容于市。
其無田而無資者,使相假貸而時其出入。
男年十六而不業業,女年十三而不治絲枲者,罰其父母。
則民勸其業而利修,其有饑寒者或寡矣。
或曰:管子之法,四民各處其所。
今民之雜處久矣,亦将分之乎?否乎?曰:夫分民者,非奪其居而徙其鄉也。
百室之聚,必有市有肆,有民居之廛,其為賈者必就市,而工者必就肆,其常也。
吾因其宜而安集之,使其不至哤雜而已,何難焉?曰:民既習其業矣,利不足,又使其他習,如之何?曰:非徙已習之業也,禁其方欲習者而已。
夫習焉而不獲其利,苟願有徙者,而吾有以安之,而又有以教之,則彼亦樂得其所矣。
今夫一家之中,有操作者,有厮役者,有刍圉者,其為之者,皆其人之所自欲也,而分處其所為者,則主伯之事也。
今一邑之民,為士者,為農若工賈者,問吏以其數,而茫然而不知也。
嗚呼!仆隸無經事,而主伯且得有其家者哉? 吏難三 凡人之情,莫不自私其身,莫不自利其家。
夫苟自私其身而自利其家,則宗族親戚與夫塗之人,其非吾之身吾之家一也。
先王從而教之曰:服屬相存,昏姻相收,主友相恤,鄰裡相赒,疾痛颠連,鳏寡孤獨者相養。
而民莫敢自私自利者,果何以得此于民哉?夫有所甚私,而有時出以為人,彼其心必有所不忍也。
有所甚利,而有時分以予人,彼其義必有所難已也。
聖人者,作其情而用其恥,故能使相救猶一身,而相愛猶一家,則禮之效也。
今夫同父之子苟,非大不肖,未有不相親者也。
子之子而為孫,則相親者寡矣。
以訖乎孫之孫,則相親者十無一二焉。
何也?其情漸遠也。
彼其少時,習見其父之所親者,上則祖也,旁則伯叔父也。
從父之子而父之視之疏矣。
從祖之父而父之視之疏矣,則日衰日别而至于塗人,其勢然也。
至于朋友鄉裡,其始本塗人也,以塗人目之,而欲以聯其恩,不可得也。
禮,于其本親,幼則同居,長則同宗,墳墓相族,昭穆相次,冠昏喪祭相兇吉。
于其侪偶,出人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居則相保相受。
有罪奇邪則相及。
夫疏遠之甚,雖兄弟夫婦有時而忘昵;迩之甚,則握手之人皆肺腑也。
此之謂作其情。
夫人口甘酒醴,而身樂黼繡,體便宮室輿馬。
先王之禮曰:庶人雖富,不得衣絲帛,乘車馬。
宮室高下,皆有數制,惟有德行者,則賜之章服。
豈直以禁民之奢哉?賞罰者,上所以激勸天下之方也。
今使富民巨賈,罔百姓之利,而皆得以其财赫然自恣其耳目之華,則民莫不沒身以自緻其赫然者矣。
使其雖有可緻之力而不得以自恣,而有孝弟睦姻任恤之行者,上以是赫然高異之,則彼富厚之民,求快其百目之華者,孰不自力于孝友睦姻任恤之行哉。
既以是勸之矣,而又設為不孝不弟、不睦不姻、不任不恤之刑,歲時讀法而以糾之。
夫進則有榮,而退則有聊,民宜何從焉,此之謂用其恥。
今吏之所以教其民者何也?一縣之中,父子兄弟親戚之相告者,歲有之矣。
白晝大都剽奪而賊殺者,時有之矣;作慝犯令,挢僞而詐罔者,月有之矣。
夫人至父子兄弟相賊,不畏王章,不顧吏法,此其風俗至可傷悼也,而吏不之怪。
其好文學者,進其士而校課之,程之以科舉之文,而教之以速化之術,則以為化導風俗之具,無出于此。
嗚呼!上之所以教者如此,民之嗜利而無恥,豈足道哉?愚以為方今之勢,教民之要有五:一曰立宗法,二曰聯什伍,三曰聯師儒,四曰講喪祭之法,五曰謹章服之别。
夫此五者,非甚難行也,知及之難,仁率之難,然而欲以移風易俗,舍此無由也。
夫聚一邑之民,而貧者資之,鳏寡老病者養之,雖聖人有所不能給。
五者之教行,而背死忘生之風革,惇厖純固之俗成,民有以相養而無以相棄,上不費而惠遍,則三代之治不是過也。
答屍問 附:與孫淵如書。
淵如足下辱下詢以古祭立屍。
雖非先王之精意。
然治經者不可以就求其所以然。
師說紛如。
孰可采據。
惠言少讀記傳。
竊嘗反複于心。
臆拟其義,作答問一首。
其後恭讀禦制文公屍說。
乃始戄然。
知小儒偶識。
無足當制作大義廢棄不存久矣。
今辄檢錄奉呈,足下察爝火之息,則益知太陽之所燭巨也。
或問曰:屍象神,信乎?答之曰:非也。
神不可象,象非神也。
君子三日齊,見其所為齊者,??然見乎其位,肅然聞乎其容聲,而豈屍之象哉?屍也者,必從主,主出于堂,則屍在堂,主入于室,則屍在室。
以屍之未嘗離主也,非屍之象神也。
然則立屍者何也?日為行禮也。
一獻之禮,必有獻、有酢、有酬。
祭也者,禮之至大也。
神不能與人為禮,則禮不成,故假之屍也。
事死如事生,父子君臣男女行禮,無不酬酢者。
立之主幹上,而獨拜其下,漠漠然無知也。
以是為之死故假之屍也。
祭者于彼乎?于此乎?故博求諸陰陽。
奠于主,鬼道也;饋于主于屍,人道也。
合鬼與人,敬之至也。
曰:然則神可假乎?曰:王灌諸侯,則宗伯攝燕其臣,則宰夫為主,人人偶之,尊不敵卑也,胡為不可假也?然則其取佋穆何也?曰:神屬也。
孫附于祖,則同廟,有相代之義也。
祭墓以冢人,勝國之社以士師,官屬也。
其餘外神無常屍,蔔擇異姓,無适屬也。
然則其服神服何也?曰:從尊者同服。
維王之大常者衮冕,送逆郊屍者裘冕,以是為敬也。
不敢以亵服服之,故用祧之藏衣也。
喪之未虞也,四時之釋奠也,殇之厭也不備,禮無屍也。
無祿者稷饋,稷饋者無屍。
無屍則其禮如何?曰:虞無屍,則陰厭而已。
吉祭,主人自酢,獻賓舉酬馂,改馔陽厭可也。
虞無屍,則祭亦有無屍,其禮如何?曰:奠可也。
聘禮,還告祢,三獻也。
薦脯醢,觞酒,陳席于阼,三獻辄酌,主人酢一人,舉爵行酬,無過是矣。
問者曰:屍者以父拜子,可乎?曰:非子也。
古者父在不為屍,非子則可拜乎?曰:拜者,所以為禮也,非尊卑之節也。
适子之喪,父主之。
适孫之喪,祖主之。
主喪者必祭,是父固以拜其子,而祖固以拜其孫。
子冠見母,母拜之。
大夫見君,君拜之,無避也。
父在不為屍者,避尊位也,非避父之拜也。
問者曰:子言父子相酢,于禮何也?曰:特牲饋食,嗣子馔,主酳馔拜受,卒爵,洗酌酢是也。
主人拜,祝拜酳,拜受酢,故曰拜者,以為禮也,非尊卑之節也。
曰:郊祀天而用人禮,何也?曰:祭者,人道也。
客招 左仲甫,将歸江南,愁懑怫郁,傷其才不偶世,奔走怅網,故依楚
上有以知其下,故舉而不過;下有以信其上,故令而不啎。
然則生民之政,舉而措之可也。
吏難二 夫吏誠有以信于下,而有志于生其民,則必無狃于目前旦夕之安。
而務治其原本。
今夫古之所謂休息而無為者。
不為矯絕之法。
不立佹俗之制。
不咈乎民心以求譽。
如此而巳。
非謂泛泛焉任其自生自死。
自榮自悴于其下。
而我不與知。
乃曰上與民不相擾也。
若夫管仲之治齊。
子産之治鄭,孟子之治滕,矯然一變其故,綱立紀具,期月之閑犁然也。
故三子之治,可謂究其本矣。
非之而不懼,沮之而不撓,及其經制既定,上下宴然,子孫蒙業,數十百年而可以無壞。
然則休息無為,未有大于此者也。
今之賢吏,曰寬徭役,謹賦稅,去其盜賊而理其獄訟,則民安而治。
得是則然矣。
然而其所及者,樂業之民也。
若其失業者,雖有寬徭恤役之令,而彼無與也。
饑寒之不恤,則所謂盜賊者,皆此人矣。
吏見其盜賊也,而以為不足惜。
嗚呼,孰知其始之本未盜賊邪。
而況有不肯為盜賊而死者邪?夫此失業者,果為惰遊之民,雖饑寒以至于死,宜也。
然而民之饑寒者,不皆惰遊,農之子失其田,商之子失其赀,工之子失其學,加以病痛死喪之故,天災人事不可測之患,往往罹此,有司者奈何以盜賊棄之哉。
夫天下之地,皆足以衣食天下之民,而利之所出不均,故得其源者生,而失其源者死。
且夫一人之利而二人資之則微,十人之利而百人資之則匮。
今民之所以求利者,一人得之則千人趨之,然則利安得不绌,而民安得不貧。
是故欲民之無饑寒,莫若均利源。
欲利源之均,莫若正民業。
管子曰:聖王定民之居,成民之事,四民者勿使雜處,故教有恒而事有考蓋。
古者度地居民而頒執事,其要如此。
今計一縣之中,田上下之率,給幾何人?山澤所出,給幾何人?四方貨賄市井之赢息所食者幾何人?繇俗所資,技藝工匠之巧須幾人也?硗瘠之可化者幾何?草木水石之未取者幾何?四圻之内都會者何所?鄉裡市肆之不當其所者幾何?行資四方而不棄其鄉裡者幾何人?通遊者何所利矣?總其數而乘除之,必使所業與利相當,而劑其有餘不足,其農之能盡地力者,工之能立物利者,商之能裕本計者,所在以告吏發币聘之,建以為師,使長其曹輩而教其不及,稽其怠惰者,不任者斥之。
農聚于疆,工聚于肆,賈聚于市,田而不能播耰者,不容于疆,藝而不能饬材者,不容于肆,貿遷而不能阜通者,不容于市。
其無田而無資者,使相假貸而時其出入。
男年十六而不業業,女年十三而不治絲枲者,罰其父母。
則民勸其業而利修,其有饑寒者或寡矣。
或曰:管子之法,四民各處其所。
今民之雜處久矣,亦将分之乎?否乎?曰:夫分民者,非奪其居而徙其鄉也。
百室之聚,必有市有肆,有民居之廛,其為賈者必就市,而工者必就肆,其常也。
吾因其宜而安集之,使其不至哤雜而已,何難焉?曰:民既習其業矣,利不足,又使其他習,如之何?曰:非徙已習之業也,禁其方欲習者而已。
夫習焉而不獲其利,苟願有徙者,而吾有以安之,而又有以教之,則彼亦樂得其所矣。
今夫一家之中,有操作者,有厮役者,有刍圉者,其為之者,皆其人之所自欲也,而分處其所為者,則主伯之事也。
今一邑之民,為士者,為農若工賈者,問吏以其數,而茫然而不知也。
嗚呼!仆隸無經事,而主伯且得有其家者哉? 吏難三 凡人之情,莫不自私其身,莫不自利其家。
夫苟自私其身而自利其家,則宗族親戚與夫塗之人,其非吾之身吾之家一也。
先王從而教之曰:服屬相存,昏姻相收,主友相恤,鄰裡相赒,疾痛颠連,鳏寡孤獨者相養。
而民莫敢自私自利者,果何以得此于民哉?夫有所甚私,而有時出以為人,彼其心必有所不忍也。
有所甚利,而有時分以予人,彼其義必有所難已也。
聖人者,作其情而用其恥,故能使相救猶一身,而相愛猶一家,則禮之效也。
今夫同父之子苟,非大不肖,未有不相親者也。
子之子而為孫,則相親者寡矣。
以訖乎孫之孫,則相親者十無一二焉。
何也?其情漸遠也。
彼其少時,習見其父之所親者,上則祖也,旁則伯叔父也。
從父之子而父之視之疏矣。
從祖之父而父之視之疏矣,則日衰日别而至于塗人,其勢然也。
至于朋友鄉裡,其始本塗人也,以塗人目之,而欲以聯其恩,不可得也。
禮,于其本親,幼則同居,長則同宗,墳墓相族,昭穆相次,冠昏喪祭相兇吉。
于其侪偶,出人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居則相保相受。
有罪奇邪則相及。
夫疏遠之甚,雖兄弟夫婦有時而忘昵;迩之甚,則握手之人皆肺腑也。
此之謂作其情。
夫人口甘酒醴,而身樂黼繡,體便宮室輿馬。
先王之禮曰:庶人雖富,不得衣絲帛,乘車馬。
宮室高下,皆有數制,惟有德行者,則賜之章服。
豈直以禁民之奢哉?賞罰者,上所以激勸天下之方也。
今使富民巨賈,罔百姓之利,而皆得以其财赫然自恣其耳目之華,則民莫不沒身以自緻其赫然者矣。
使其雖有可緻之力而不得以自恣,而有孝弟睦姻任恤之行者,上以是赫然高異之,則彼富厚之民,求快其百目之華者,孰不自力于孝友睦姻任恤之行哉。
既以是勸之矣,而又設為不孝不弟、不睦不姻、不任不恤之刑,歲時讀法而以糾之。
夫進則有榮,而退則有聊,民宜何從焉,此之謂用其恥。
今吏之所以教其民者何也?一縣之中,父子兄弟親戚之相告者,歲有之矣。
白晝大都剽奪而賊殺者,時有之矣;作慝犯令,挢僞而詐罔者,月有之矣。
夫人至父子兄弟相賊,不畏王章,不顧吏法,此其風俗至可傷悼也,而吏不之怪。
其好文學者,進其士而校課之,程之以科舉之文,而教之以速化之術,則以為化導風俗之具,無出于此。
嗚呼!上之所以教者如此,民之嗜利而無恥,豈足道哉?愚以為方今之勢,教民之要有五:一曰立宗法,二曰聯什伍,三曰聯師儒,四曰講喪祭之法,五曰謹章服之别。
夫此五者,非甚難行也,知及之難,仁率之難,然而欲以移風易俗,舍此無由也。
夫聚一邑之民,而貧者資之,鳏寡老病者養之,雖聖人有所不能給。
五者之教行,而背死忘生之風革,惇厖純固之俗成,民有以相養而無以相棄,上不費而惠遍,則三代之治不是過也。
答屍問 附:與孫淵如書。
淵如足下辱下詢以古祭立屍。
雖非先王之精意。
然治經者不可以就求其所以然。
師說紛如。
孰可采據。
惠言少讀記傳。
竊嘗反複于心。
臆拟其義,作答問一首。
其後恭讀禦制文公屍說。
乃始戄然。
知小儒偶識。
無足當制作大義廢棄不存久矣。
今辄檢錄奉呈,足下察爝火之息,則益知太陽之所燭巨也。
或問曰:屍象神,信乎?答之曰:非也。
神不可象,象非神也。
君子三日齊,見其所為齊者,??然見乎其位,肅然聞乎其容聲,而豈屍之象哉?屍也者,必從主,主出于堂,則屍在堂,主入于室,則屍在室。
以屍之未嘗離主也,非屍之象神也。
然則立屍者何也?日為行禮也。
一獻之禮,必有獻、有酢、有酬。
祭也者,禮之至大也。
神不能與人為禮,則禮不成,故假之屍也。
事死如事生,父子君臣男女行禮,無不酬酢者。
立之主幹上,而獨拜其下,漠漠然無知也。
以是為之死故假之屍也。
祭者于彼乎?于此乎?故博求諸陰陽。
奠于主,鬼道也;饋于主于屍,人道也。
合鬼與人,敬之至也。
曰:然則神可假乎?曰:王灌諸侯,則宗伯攝燕其臣,則宰夫為主,人人偶之,尊不敵卑也,胡為不可假也?然則其取佋穆何也?曰:神屬也。
孫附于祖,則同廟,有相代之義也。
祭墓以冢人,勝國之社以士師,官屬也。
其餘外神無常屍,蔔擇異姓,無适屬也。
然則其服神服何也?曰:從尊者同服。
維王之大常者衮冕,送逆郊屍者裘冕,以是為敬也。
不敢以亵服服之,故用祧之藏衣也。
喪之未虞也,四時之釋奠也,殇之厭也不備,禮無屍也。
無祿者稷饋,稷饋者無屍。
無屍則其禮如何?曰:虞無屍,則陰厭而已。
吉祭,主人自酢,獻賓舉酬馂,改馔陽厭可也。
虞無屍,則祭亦有無屍,其禮如何?曰:奠可也。
聘禮,還告祢,三獻也。
薦脯醢,觞酒,陳席于阼,三獻辄酌,主人酢一人,舉爵行酬,無過是矣。
問者曰:屍者以父拜子,可乎?曰:非子也。
古者父在不為屍,非子則可拜乎?曰:拜者,所以為禮也,非尊卑之節也。
适子之喪,父主之。
适孫之喪,祖主之。
主喪者必祭,是父固以拜其子,而祖固以拜其孫。
子冠見母,母拜之。
大夫見君,君拜之,無避也。
父在不為屍者,避尊位也,非避父之拜也。
問者曰:子言父子相酢,于禮何也?曰:特牲饋食,嗣子馔,主酳馔拜受,卒爵,洗酌酢是也。
主人拜,祝拜酳,拜受酢,故曰拜者,以為禮也,非尊卑之節也。
曰:郊祀天而用人禮,何也?曰:祭者,人道也。
客招 左仲甫,将歸江南,愁懑怫郁,傷其才不偶世,奔走怅網,故依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