茗柯文二編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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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風槪在鄉裡,朋友敬信愛樂,而不得施尺寸之用以見于世,懼遂無述于後,使潛德晦昧,則後進者之恥也。

    又曰:方君病且革,夢寐或呓言。

    數日,忽猛省,誦詩曰:有倫有脊,自是神定如平常。

    及将屬纩,嵎谷泣告曰:大人行矣,其擇高明光大之路而蹈之。

    君已不能言,颔之,遂卒。

    嗚呼!觀君生死之際,所以自持,及父子之所以相勖者,其生平之所養,豈苟焉而已哉。

    張惠言曰:古者取士以德行,故士為善于國,不若為善于家。

    後世一以科舉試無用之文詞,非是者擯不得仕進。

    士之有以自見者,豈不鮮哉。

    而世之論人者,必求其奇行高節繩墨之士,則略弗稱道為德者無以勸。

    而俗以益偷。

    其不以此欤。

    如君者。

    道足以治其行而無其位。

    學足以淑其德而無其文。

    惠足以博其施而無其财。

    若乃矯異絕特之事。

    以取傳道。

    非君之所存也。

    然則予之銘之也。

    其容已乎。

    君諱彙吉。

    字茹征。

    卒年七十一。

    以某年月日。

    葬于某原。

    祖諱某,考諱某,妣某氏,娶于某。

    生子二人,長即嵎谷,賢有文,為士宗師,以廪膳生貢于學。

    次曰某,孫若幹人,曰某。

    某近勇補學官弟子。

    君為人長疏晳有容,音響清越,論議侃侃。

    晚多病,竟日對客莊坐,猶無倦色。

    君每以不學為憾。

    前年春,惠言将之歙,谒君别,君命嵎谷館之,夜分與嵎谷論易,君在别室聽久更來相與譚名理多獲,以是知君之未嘗不學也。

    銘曰:氣剛以嚴,又直以介。

    何德之方,惠于交友。

    敬以終始,何道之常,有所不取,靡所不予,何施之光,自厥門内。

    亦暨宗黨,禦乎州鄉,自我罔怍,自彼罔怨,何行之臧?猗乎君欤,而棄于不文,而恧于不文。

    欤!我銘其幽,以谇君子。

    後其尚有聞欤! 恭城知縣陸君祠版文 廣西恭城知縣陸君,諱廣霖,字用賓。

    既卒之十七年,其子繼辂以書請于張惠言曰:先人之葬也,内閣中書趙君懷玉既銘其墓。

    然吾子今之有道德能文章者,以繼辂之獲與遊,而不能得一言以傳其先人,人且疑先人之有遺行,而吾子弗之許也,敢以為請。

    邑有吏如吾先人而傳之俾有述,抑亦吾子之責。

    惠言媿?謝非其人不獲,則條具其行事可論者以為版文,俾著之廟,将俟表君之墓者刻焉。

    其辭曰: 君中乾隆三年順天鄉試舉人,四年會試進士。

    是時福建知縣缺,大吏以請, 天子重其人,特用新進士選補,而君得連城。

    進士之有即用知縣自君始。

    君由連城知縣曆甯化、順昌、彰化,而順昌再任,最後為恭城縣,署百色同知。

    君為知縣,屢以公事失官,凡三失官,辄複以知縣用。

    嘗保舉知府,終不得遷,卒以知縣為同官牽連罷職焉。

    君為知縣二十餘年,所治閩、粵之間,或在海中,林箐溪峪,夷民蠻獠盜賊廁處,不可施以政。

    地曠以隔,俗懭悍,睚眦語言,挺刃矢相鬥,結連黨群,千百為輩。

    吏相顧不敢問,則縱弛羁縻,冀且無事。

    及其不可隐,則嚴治以法,痛芟艾之。

    君以威惠為治,善摘伏鈎距,中民之情,偏言單辭,應手立斷。

    奸民巨豪,先知其主名,窟穴所在,張關發機,壞其萌芽,奸不得發,甯化豪劉席玉,其黨數百人,号鐵尺,為鄉裡害。

    君始至行縣召之至,及其黨皆至,遽執之。

    衆大驚,不知所為,皆首服,論十四人如法。

    盜邱氏者,居下泉裡,聚黨自衛,積十餘年,吏莫敢捕。

    君緻其族之為諸生者喻之曰:家有巨猾不能擒,罪将及汝。

    衆曰:諾。

    旬餘,盜皆得。

    而盜賊聞君之威,亦不敢匿名,捕之無不獲者。

    嘗遣吏有所執取,吏難之,君曰:不得,吾親往。

    至則己自械而待。

    蓋其嚴如此。

    然君實以平恕服之,非以武猛為務。

    連城民有侮其族之貧者,出其主于祠,貧者怒,火其祠,遂相劫殺,吏當之死。

    君至,緻其族人于庭,谕以情,涕泣交下。

    衆皆泣,大感悔。

    乃出火祠者于獄,而反其主,和如初。

    台灣多漳、泉兩郡人,素不悅,往往持兵鬥,因肆劫。

    君之在彰化,以事他出。

    泉人乘君之不在也,攻漳人于市,衆大駭。

    君聞,馳歸,親谕之,鹹解兵叩頭;君予之杖。

    其自彰化調順昌也,守道以彰化多鴨寮曩時伺鴨者朱一桂以台灣畔懲之,謂君必禁斷乃去。

    君曰:此民業,可禁耶?審其籍,令鄰裡保任之。

    君之寬厚,喜全活人,皆此類。

    故終君所任,無劇盜兵鬥者,舊獄無不決,君所不直退無怨言謗辭。

    君在閩,嘗為巡撫陳文恭公陳十二事,曰:崇貢院、通水利、整橋梁、裕積貯、廣郵亭、興煤廠、端士習、嚴械鬥、禁囤積、廢闖神、戒溺女、止燒山。

    陳公以為善,多見施行。

    其治縣亦皆用此。

    蓋君明習吏事,知大體本末,明足以決之,強足以勝之,而屢起屢踬,終不越縣令,又以廢退卒,故人多惜焉。

    君以善治獄聞,其事見于趙君之志甚具,故采其大者而論之。

    君之卒以乾隆四十五年月日,年七十五。

    以乾隆五十三年月日,葬于孝仁鄉方基村。

    夫人高氏、莊氏。

    祔子五人,繼辂最小,賢而有文。

    孫耀遹亦與餘善、系曰君之宗、自福始、祖廷炜、父載起、世有緒、以至君、顯其德、施于民、胡起之、胡踬之、胡有才、而巳斯、君有子、亦作宰、門未昌、其有待、君之季、維其賢、亦有孫、世作程、澤之羕、于是存、有不信、訊此文、 先府君行實 先府君諱蟾賓、字步青、号雲墀、姓張氏。

    其先自宋初由滁遷常州,常州之張多由滁,譜牒廢,世不可紀。

    其後曰端,當明宏治中,居南門德安裡,是為大南門張氏。

    張氏非大南門不共譜。

    端孫欽,欽生洲,洲生宏道,萬曆中舉于鄉,官開封府通判。

    生典,典生以鼎,以鼎生銘伛,銘伛生采。

    采生金第,娶于白,生府君。

    自典至金第,皆補郡縣學生,有文章名,世以教授為事。

    而銘伛當明之亡,獨不為制舉業雲。

    府君生九歲而孤,有兄曰思楷,弟曰瑞鬥。

    家貧,日不得再食,奉白孺人教,兄弟相厲。

    以儒學補府學生,試高等,廪膳,常教授鄉裡閑。

    其後遊沅州,一歲,得疾歸,遂卒,年三十有八。

    府君既不得志,幹世無所表見,又不獲永其年,充所學以緻不朽,所論著皆未就。

    其卒時,惠言方四歲,翊遺腹四月而生,凡其言行可紀者弗得聞,聞之于人,所傳又弗敢審。

    而府君之執友湯先生賓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