茗柯文二編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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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毛洋溟序
餘之友曰毛洋溟,學古之道,為古之文,吾樂而友之。
餘之友曰吳仲倫,學古之道,為古之文,吾樂而友之。
洋溟為人坦易通适,其文跌宕尚奇氣。
仲倫行嚴整,進退有法,其為文亦然。
二子者,未嘗相過從。
餘嘗以洋溟之文示仲倫,仲倫弗之許。
以仲倫文示洋溟,洋溟亦弗深許也。
然餘聞仲倫言,古之君子,尊其道,故其思約;緻其學,故其辭文。
惟洋溟之言固若是。
洋溟論為文以古人為規矩,始于法,成于化,仲倫亦嘗雲爾。
夫二子者,其學于道同,學于古人之文同,而至其為文,若乃大異,何哉?餘嘗疑古之文人,前後數千百年,更相诋訾,以是所見,嘗以為設使其并生一時相與上下其議論,未知其所為是非者,果有是非乎?其無是非乎?抑亦互相為龂龂者乎?然唐人為文,唯韓愈氏為是。
其時若李元賓、樊紹述之流,于古人之文,未為得規矩也。
而韓氏之推之,不啻其自許。
易曰:天下同歸而殊塗,一緻而百慮。
則又疑以為古之學于道而庶幾古人者,雖有不同,其必無互相為是非者耶?今二子者,并時而生,又同州邑處,餘以未嘗一相見,上下其論議也。
果其開口一論議,則餘之所疑于古人者,其可釋耶?抑二子者自有同焉者,而其異者未足為是非也。
餘為古文在洋溟後,而同學于仲倫,二子者之是非,餘無以識之也。
故序洋溟之文以訊仲倫。
送錢魯斯序 魯斯長餘二十四歲,以嘗從先君子受經,故餘幼而兄事之。
魯斯以工作書為詩名天下,交友徧海内。
餘年十六七歲時,方治科舉業閑,以其暇學魯斯為書,書不工;又學魯斯為詩,詩又不工。
然魯斯嘗誨之。
越十餘年,餘學為古辭賦。
乾隆戊申,自歙州歸,過魯斯而示之。
魯斯大喜,顧而謂餘:吾嘗受古文法于桐城劉海峰先生,顧未暇以為子,傥為之乎?餘愧謝未能。
已而餘遊京師,思魯斯言,乃盡屏置曩時所習詩賦若書,不為而為古文。
三年乃稍稍得之。
而餘留京師六年歸,更太孺人之憂,複遊浙中,轉入歙。
而魯斯客湖南北,久乃歸,參差不得見者十三年。
今年夏,餘自歙來杭州,留數月,一日方與客語,有??然而來者,則魯斯也。
其言曰:吾見子古文,與劉先生言合。
今天下為文,莫子若者。
子方役役于世,未能還鄉裡。
吾幸多暇,念久不相見,故來與子論古文。
魯期遂言曰:吾曩于古人之書,見其法而已。
今吾見拓于石者,則如見其未刻時,見其書也,則如見其未書時。
夫意在筆先者,非作意而臨筆也。
筆之所以入,墨之所以出,魏、晉、唐、宋諸家之所以得失,熟之于中而會之于心。
當其執筆也,繇乎其若存,攸攸乎其若行,冥冥乎,成成乎,忽然遇之而不知所以然,故曰意。
意者,非法也,而未始離乎法。
其養之也有源,其出之也有物,故法有盡而意無窮。
吾于為詩,亦見其若是焉。
豈惟詩與書,夫古文亦若是則已耳。
嗚呼!魯斯之于古文,豈曰法而已哉?抑餘之為文,何足以與此。
雖然,其倦倦于餘,不遠千裡而來,告之以道,若惟恐其終廢焉者。
嗚呼。
又可感也。
于是留數日将去,送之于西湖,書其言而志之,且以為别。
與左仲甫書 仲甫執事。
前者奉書,适苦頭痛,言辭草猝,懷不能盡。
凡今天下之患,在事至而無人任之。
無人任之者,非無人為之也,為之而不足以勝之也。
凡為其事者,未有不欲人之任之也。
非其人而任之事,非以此人為果足以勝之也。
知其不足以勝之,而無勝之者之可以代之,故不得已而聽其事之不勝也。
夫用人之道,若良賈之息物然,陸而資舟,水而資車,故時用物而不匮,事之至也,而求勝之焉者,此其所以無人也。
識足以察之,權足以緻之,是之謂豫事。
凡今之有其權者,皆不足以言此者也。
或可與之言,則又不足以察此者也。
州縣官之于權,可謂微矣。
雖然,事之至而所欲求者,其與有其權者,有以異乎?無以異也,仲甫之于此,有其責矣,其亦知之矣,而識又足以察之。
然則有其權者不足與言,可與言者,非仲甫而誰哉?仲甫之官,不足以奔走天下之士,仲甫之财,不足以延攬天下之士。
然而望之于仲甫者,以仲甫之自有可用之權也。
知縣者,民之父母也,未有一家之人,曠不相接而可以為父母者也,未有子孫之才智,仆隸之技力,漫不相悉而可以為父母者也。
昔者宓子宰單父,有兄事者,有父事者,有師事者。
今之縣與古之邑,大小殊矣。
民人戶口不啻十倍,而曰無其人者,傥不然欤。
今仲甫之于所治,搢紳之士,草野之族,下及吏胥之役,亦嘗得其可任者欤。
其有之,則吾于仲甫無以複言也。
如其求之而未得也,其未嘗求之也,則仲甫之責,方今之務,未有要于此者也。
夫鴻毛雖衆,不若一翮,諾諾盈側,不當一士。
仲甫左右,傥有周舍其人者乎。
其未有也。
其未嘗求也,則仲甫雖盡相識者,而泛愛之,人人有得于仲甫,其無益于仲甫之事可知也。
方今人才,誠不易得,仲甫氣夷而見遠,當有以辨之。
大要不汲汲于世俗而近于迂誕者,乃為才耳。
朋侪中如丁道久者,庶幾可以成就。
惜其奔走衣食,恐遂役于塵俗,不然,則亦可任之一人也。
惠言于天下事,無一能曉,不量其愚鄙,辄欲以狂言聞于執事,執事其亦察之,幸甚。
不宣。
答莊卿珊書 卿珊足下:得四月二十日書,忻悚以愧。
仆不肖,幼不知學,長而漫遊,行不足以自立,文不足以自通。
過辱推許,誠非任受挹損之義。
自恒以上所不敢承,況惠言之谫谫者耶。
然吾子名家子,學有源别,質直不妄,固知非苟為獎借而已。
蓋其有所笃好深嗜,銜銜若不及中,誠發于天性,推而達之,而不自知其所施之非人。
仆豈惟媿吾子之推許已哉。
抑重媿吾子取道之勤勤為所不及也。
自仆往京師,鄉裡之賢士聞其名者多矣,嘗恨不及知而友之。
其或見之而無恨于不知者,乃亦多有三歲以來,略得相識。
然困于憂患,心惛然不暇曉。
又奔走衣食,汲汲靡底。
其慕而友之者,卒歲不過三四見。
又嘗自恨友之而不足知之。
與向之不得友之也無有異。
去歲遊南陵。
與道久居三十日。
自以為知之。
其聰敏特達。
志氣激發。
昭昭然在三
餘之友曰吳仲倫,學古之道,為古之文,吾樂而友之。
洋溟為人坦易通适,其文跌宕尚奇氣。
仲倫行嚴整,進退有法,其為文亦然。
二子者,未嘗相過從。
餘嘗以洋溟之文示仲倫,仲倫弗之許。
以仲倫文示洋溟,洋溟亦弗深許也。
然餘聞仲倫言,古之君子,尊其道,故其思約;緻其學,故其辭文。
惟洋溟之言固若是。
洋溟論為文以古人為規矩,始于法,成于化,仲倫亦嘗雲爾。
夫二子者,其學于道同,學于古人之文同,而至其為文,若乃大異,何哉?餘嘗疑古之文人,前後數千百年,更相诋訾,以是所見,嘗以為設使其并生一時相與上下其議論,未知其所為是非者,果有是非乎?其無是非乎?抑亦互相為龂龂者乎?然唐人為文,唯韓愈氏為是。
其時若李元賓、樊紹述之流,于古人之文,未為得規矩也。
而韓氏之推之,不啻其自許。
易曰:天下同歸而殊塗,一緻而百慮。
則又疑以為古之學于道而庶幾古人者,雖有不同,其必無互相為是非者耶?今二子者,并時而生,又同州邑處,餘以未嘗一相見,上下其論議也。
果其開口一論議,則餘之所疑于古人者,其可釋耶?抑二子者自有同焉者,而其異者未足為是非也。
餘為古文在洋溟後,而同學于仲倫,二子者之是非,餘無以識之也。
故序洋溟之文以訊仲倫。
送錢魯斯序 魯斯長餘二十四歲,以嘗從先君子受經,故餘幼而兄事之。
魯斯以工作書為詩名天下,交友徧海内。
餘年十六七歲時,方治科舉業閑,以其暇學魯斯為書,書不工;又學魯斯為詩,詩又不工。
然魯斯嘗誨之。
越十餘年,餘學為古辭賦。
乾隆戊申,自歙州歸,過魯斯而示之。
魯斯大喜,顧而謂餘:吾嘗受古文法于桐城劉海峰先生,顧未暇以為子,傥為之乎?餘愧謝未能。
已而餘遊京師,思魯斯言,乃盡屏置曩時所習詩賦若書,不為而為古文。
三年乃稍稍得之。
而餘留京師六年歸,更太孺人之憂,複遊浙中,轉入歙。
而魯斯客湖南北,久乃歸,參差不得見者十三年。
今年夏,餘自歙來杭州,留數月,一日方與客語,有??然而來者,則魯斯也。
其言曰:吾見子古文,與劉先生言合。
今天下為文,莫子若者。
子方役役于世,未能還鄉裡。
吾幸多暇,念久不相見,故來與子論古文。
魯期遂言曰:吾曩于古人之書,見其法而已。
今吾見拓于石者,則如見其未刻時,見其書也,則如見其未書時。
夫意在筆先者,非作意而臨筆也。
筆之所以入,墨之所以出,魏、晉、唐、宋諸家之所以得失,熟之于中而會之于心。
當其執筆也,繇乎其若存,攸攸乎其若行,冥冥乎,成成乎,忽然遇之而不知所以然,故曰意。
意者,非法也,而未始離乎法。
其養之也有源,其出之也有物,故法有盡而意無窮。
吾于為詩,亦見其若是焉。
豈惟詩與書,夫古文亦若是則已耳。
嗚呼!魯斯之于古文,豈曰法而已哉?抑餘之為文,何足以與此。
雖然,其倦倦于餘,不遠千裡而來,告之以道,若惟恐其終廢焉者。
嗚呼。
又可感也。
于是留數日将去,送之于西湖,書其言而志之,且以為别。
與左仲甫書 仲甫執事。
前者奉書,适苦頭痛,言辭草猝,懷不能盡。
凡今天下之患,在事至而無人任之。
無人任之者,非無人為之也,為之而不足以勝之也。
凡為其事者,未有不欲人之任之也。
非其人而任之事,非以此人為果足以勝之也。
知其不足以勝之,而無勝之者之可以代之,故不得已而聽其事之不勝也。
夫用人之道,若良賈之息物然,陸而資舟,水而資車,故時用物而不匮,事之至也,而求勝之焉者,此其所以無人也。
識足以察之,權足以緻之,是之謂豫事。
凡今之有其權者,皆不足以言此者也。
或可與之言,則又不足以察此者也。
州縣官之于權,可謂微矣。
雖然,事之至而所欲求者,其與有其權者,有以異乎?無以異也,仲甫之于此,有其責矣,其亦知之矣,而識又足以察之。
然則有其權者不足與言,可與言者,非仲甫而誰哉?仲甫之官,不足以奔走天下之士,仲甫之财,不足以延攬天下之士。
然而望之于仲甫者,以仲甫之自有可用之權也。
知縣者,民之父母也,未有一家之人,曠不相接而可以為父母者也,未有子孫之才智,仆隸之技力,漫不相悉而可以為父母者也。
昔者宓子宰單父,有兄事者,有父事者,有師事者。
今之縣與古之邑,大小殊矣。
民人戶口不啻十倍,而曰無其人者,傥不然欤。
今仲甫之于所治,搢紳之士,草野之族,下及吏胥之役,亦嘗得其可任者欤。
其有之,則吾于仲甫無以複言也。
如其求之而未得也,其未嘗求之也,則仲甫之責,方今之務,未有要于此者也。
夫鴻毛雖衆,不若一翮,諾諾盈側,不當一士。
仲甫左右,傥有周舍其人者乎。
其未有也。
其未嘗求也,則仲甫雖盡相識者,而泛愛之,人人有得于仲甫,其無益于仲甫之事可知也。
方今人才,誠不易得,仲甫氣夷而見遠,當有以辨之。
大要不汲汲于世俗而近于迂誕者,乃為才耳。
朋侪中如丁道久者,庶幾可以成就。
惜其奔走衣食,恐遂役于塵俗,不然,則亦可任之一人也。
惠言于天下事,無一能曉,不量其愚鄙,辄欲以狂言聞于執事,執事其亦察之,幸甚。
不宣。
答莊卿珊書 卿珊足下:得四月二十日書,忻悚以愧。
仆不肖,幼不知學,長而漫遊,行不足以自立,文不足以自通。
過辱推許,誠非任受挹損之義。
自恒以上所不敢承,況惠言之谫谫者耶。
然吾子名家子,學有源别,質直不妄,固知非苟為獎借而已。
蓋其有所笃好深嗜,銜銜若不及中,誠發于天性,推而達之,而不自知其所施之非人。
仆豈惟媿吾子之推許已哉。
抑重媿吾子取道之勤勤為所不及也。
自仆往京師,鄉裡之賢士聞其名者多矣,嘗恨不及知而友之。
其或見之而無恨于不知者,乃亦多有三歲以來,略得相識。
然困于憂患,心惛然不暇曉。
又奔走衣食,汲汲靡底。
其慕而友之者,卒歲不過三四見。
又嘗自恨友之而不足知之。
與向之不得友之也無有異。
去歲遊南陵。
與道久居三十日。
自以為知之。
其聰敏特達。
志氣激發。
昭昭然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