茗柯文二編卷上
關燈
小
中
大
城山。
李雄即。
成都王位,長生乘素輿詣雄即日,拜為丞相,尊之曰範賢,故又名賢。
釋文叙錄、隋唐志皆雲。
蜀才易注十卷。
蜀才之易,大約用鄭虞之義為多。
卦變全取虞氏。
其不同者,剝為師,夬為同人。
此蔡景君剝上九為謙之義。
推其意,蓋以剝為師,師為比,為乾之消息。
夬為同人,同人為大有,為坤之消息。
于虞氏旁通之義,則未槪聞。
然剝夬下降,師同人上升,窮上反下,其序猶有合者,非李挺之之複姤五變而生剝者所可口實也。
京氏 漢易家兩京房,太中大夫。
京房者,淄川楊何弟子,梁邱賀所從受易者也。
無書。
元帝時,京房字君明,東郡頓邱人。
本姓李,吹律自定,為京氏,受易梁人焦延壽,今所謂京氏易者也。
釋文叙錄京房章句十二卷,又引七錄雲十卷,錄一卷目。
隋書志雲十卷。
京氏占候書,隋志十種,凡七十三卷。
唐志五種,二十三卷。
其見于史傳,有遺文者,曰易傳,曰積算,曰飛候,曰易占,曰易妖,曰易數,曰風雨占候。
其存者,積算易傳三卷,雜占條例一卷。
延壽自言嘗從孟喜問易房,以延壽易即孟氏學,孟氏之徒翟牧、白生不肯,曰:非也。
及劉向典校書,考易說,以為諸易家皆祖田何。
大誼略同,唯京氏為異。
傥焦延壽獨得隐士之說,托之孟氏,不與相同。
然七略猶著之曰:孟氏京房十一篇,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
自君明長于災異,易家世應、飛伏、六位、六甲、五星、四氣、六親、九族、福德刑殺,皆出京氏。
然嘗推求漢、唐以來,引京氏言災異者,皆舉其易傳,而未嘗及章句。
至陸德明、李鼎祚往往引京氏之文,率與易傳大異。
蓋出于章句,将非京氏自以易說災異,而未始以災異說易,後世之言京氏者失其本耶。
餘嘗善陸績治易京氏,而其言純粹,與幹寶絕不相類。
如其言,雖謂之出孟氏也可,使京氏章句而在,其不當在陸下,章章明矣。
六日七分,卦候消息,風雨寒溫,此孟氏所傳。
以一行所議,京氏法四時卦用事,上減九卿卦之七十三分,則亦其不與孟氏相應之大者。
惜乎章句之文,百不存一,京氏之大義亡矣。
惠定宇易漢學,發明京氏積算為詳。
餘以為非京氏之所以為易,故不錄占候書,而輯章句為一卷,其義例則不可得而說雲。
陸氏 陸績,字公紀,吳郡吳人,為孫權奏曹掾,出為郁林太守,加偏将軍。
釋文叙錄陸績周易述十三卷,又引七志雲:錄一卷。
隋經籍志雲:注十五卷。
又與虞翻同撰日月變例六卷,亡。
明姚士磷采釋文集解,合以京氏易傳之注為陸氏易解一卷,今四庫本是也。
易傳注世有其書,又不宜入易注,其所采阙謬甚多,今正而補之,因論其義例為一卷。
公紀注京氏易傳,則其易京氏也。
餘嘗以為京氏既為易章句,又為易傳飛候之書,以謂易含萬象,不可執一隅。
然則積算之法,殆不用之。
章句以易傳飛候求易者,為京氏者之末失也。
今觀公紀所述,凡納甲六親、九族四氣,刑德生克,未嘗一言及之。
至言六爻發揮,旁通卦爻之變,有與孟氏相出入者。
京氏自言其易即。
孟氏學,公紀傥得之耶?京氏章句既亡,存于唐人,所引者僅文字之末,不足以見義。
由公紀之說,京氏之大指,庶幾見之。
公紀以少年與仲翔為友,觀其書亦幾欲與荀、虞颉颃矣。
幹氏, 明姚士磷輯。
幹常侍易解三卷,但取李氏集解之文,而又時有疏謬,丁教授傑補正之,頗詳具。
今依而錄之,因論其例為二卷。
幹寶字令升,新蔡人。
晉元帝時為著作郎,領國史,出為山陰令,始安太守。
王導以為司徒右長史,遷散騎常侍。
其注易十卷,見釋文叙錄。
隋志又有爻義一卷。
又雲,梁有周易宗塗四卷,亡。
冊府元龜又雲有周易元品二卷。
史稱寶好陰陽術數,留心京房、夏侯勝之傳,故其注易,盡用京氏占候之法以為象,而援文、武、周公遭遇之期運,一一比附之。
易道猥雜,自此始矣。
蓋嘗論之,易者,象也;象也者,象也。
易以陰陽往來,九六升降上下,而象著焉。
陰陽以天地日月進退次舍而象生焉,故曰消息。
鄭氏之言爻神用事,荀氏之言乾升坤降,虞氏之言發揮旁通,莫不參互卦爻,而依說卦以為象。
其用雖殊,其取于消息一也。
令升則不然,其所以為象者,非卦也,爻也;其所取于爻者,非爻也,幹支也。
由幹支而有五行、四氣、六親九族、福德刑殺,此皆無與于卦者也。
故乾之為甲也,震之為庚也,離之為己也,此見于經者也。
于支為卦象也。
以甲壬名乾,以乙癸名坤,見辰戌名艮,見己亥名兌。
則卦為幹支象也。
以甲子為水。
而乾象淵。
以庚辰窮水而震象奸邪。
颠倒乖舛。
說卦之義盡謬矣。
京氏之義。
其本在卦氣消息。
其用在爻變。
考之其傳及章句遺文可知。
令升曾不之察。
而獨取其所以占候者以為象。
然則令升之為京氏易者,非京氏也。
昔韓宣子見易象與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
故易者,文王考河洛,應圖書,革制改物,垂萬世憲章,周公監之以制作者也。
鄭氏知之,故推象應事,周官典則,一一形著于易。
故曰制而用之謂之法,舉而措之天下之民謂之事業。
若乃應期受命,革而用師,商周之所以興廢,固亦見焉。
今令升之注僅存者三十卦,而又不完。
然其言文武革纣,周公攝成王者,十有八焉。
至于禮樂政典亂治之要,蓋未嘗及。
則是以易為周家紀事之書,文武所以自旌其伐也。
且文王作卦辭而蒙托,成王遭周公未濟,托祿父不終,微子為客,則是易為谶數之言,妖災之紀也。
故京氏以易陰陽推後世災變,令升以易辭推周家應期,故曰令升之為京氏者,非京氏也。
魏晉之代,易學中微,令升知虛空之壞道,而未得其門,欲以??瑣附會之說勝之,遂使後之學者指漢師為術數而不敢道,則易之墜,令升實與有責焉耳。
雖然,其論法象始于天地,疾虛誕之言若邪說,豈非卓然不回,憂後世之遠者乎? 馬氏、 費氏古文易,徒以彖、象、系辭、文言解說上下經,無章句。
七錄有費氏章句四卷,蓋僞托不足信。
傳之者。
前漢王璜,後漢陳元、鄭衆,皆無著書,有書自馬融始。
七錄雲:馬融傳九卷。
隋經籍志梁有漢南郡太守馬融注一卷,亡一,疑九字之誤。
而釋文叙錄及唐藝文志皆有馬融傳十卷,孔穎達、陸德明、李鼎祚引馬融說,似俱親見其書,不知隋志何以雲亡也。
馬融為易傳,授鄭康成,康成為易注,于是費氏遂興。
然陸德明以為永嘉之亂,鄭注行世,而費氏之易人無傳者,豈以僞托之章句為費氏耶?荀爽亦注費氏易者,其義又特異。
或者費氏本無訓說,諸儒斟酌各家以通之。
馬、鄭、荀各自名家,非費氏本學也。
鄭易之于馬,猶詩之于毛,然注詩稱箋,而易則否,則本之于馬者蓋少矣。
今馬傳既亡,所見者僅訓诂碎義,就其一隅而反之,大抵以乾坤十二爻論消息,以人道政治議卦爻,此鄭所本于馬也。
馬于象疏,鄭合之,以爻辰;馬于人事雜,鄭約之以周禮。
此鄭所以精于馬也。
故錄馬氏之傳,著鄭氏所以同異,為費氏學者可以考焉。
宋氏、劉氏 三國志注:劉表為荊州牧,開立學官,博求儒士,使綦毋闿、宋忠等撰五經章句,謂之後定。
釋文叙錄及隋經籍志皆有劉表易章句五卷。
釋文又引中經簿錄雲。
注易十卷。
七錄雲九卷,錄一卷。
疑即所謂後定者也。
而宋忠複自有著書。
釋文叙錄雲。
宋忠易注九卷。
字仲子。
南陽章陵人。
後漢荊州五等從事。
又引七錄。
七志雲十卷。
隋志則雲。
梁有荊州五業從事宋忠注周易十卷,亡忠與衷五。
業與五等,形聲之殊。
蓋釋文成于隋,其時宋注猶在,陸元朗得見之。
隋志據唐時見存,則知此書亡于唐初矣。
然李鼎祚、史征皆詳引之,則似未嘗亡者,疑不能明也。
虞仲翔表雲:北海鄭元、南陽宋忠,雖各立注,忠小差元,而皆未得其門。
今以殘文推之。
仲子言乾升坤降。
卦氣動靜。
大抵出入荀氏。
虞君以為差勝康成者。
或以此景升章句。
尤阙略難考。
案其義于鄭為近。
大要兩家皆費氏易也。
然費氏易無變動。
而仲子注革五雲九者變爻。
則其異于鄭荀者。
不可得而聞雲。
王子雍氏, 王肅字子雍,東海郡人,魏司徒蘭陵成侯王朗之子。
文帝時為散騎黃門侍郎,稍遷,廢帝嘉平中為中領軍,加散騎常侍。
卒贈衛将軍,谥景侯。
釋文叙錄王肅易注十卷,又雲作易音而無卷數。
隋經籍志有易注而
李雄即。
成都王位,長生乘素輿詣雄即日,拜為丞相,尊之曰範賢,故又名賢。
釋文叙錄、隋唐志皆雲。
蜀才易注十卷。
蜀才之易,大約用鄭虞之義為多。
卦變全取虞氏。
其不同者,剝為師,夬為同人。
此蔡景君剝上九為謙之義。
推其意,蓋以剝為師,師為比,為乾之消息。
夬為同人,同人為大有,為坤之消息。
于虞氏旁通之義,則未槪聞。
然剝夬下降,師同人上升,窮上反下,其序猶有合者,非李挺之之複姤五變而生剝者所可口實也。
京氏 漢易家兩京房,太中大夫。
京房者,淄川楊何弟子,梁邱賀所從受易者也。
無書。
元帝時,京房字君明,東郡頓邱人。
本姓李,吹律自定,為京氏,受易梁人焦延壽,今所謂京氏易者也。
釋文叙錄京房章句十二卷,又引七錄雲十卷,錄一卷目。
隋書志雲十卷。
京氏占候書,隋志十種,凡七十三卷。
唐志五種,二十三卷。
其見于史傳,有遺文者,曰易傳,曰積算,曰飛候,曰易占,曰易妖,曰易數,曰風雨占候。
其存者,積算易傳三卷,雜占條例一卷。
延壽自言嘗從孟喜問易房,以延壽易即孟氏學,孟氏之徒翟牧、白生不肯,曰:非也。
及劉向典校書,考易說,以為諸易家皆祖田何。
大誼略同,唯京氏為異。
傥焦延壽獨得隐士之說,托之孟氏,不與相同。
然七略猶著之曰:孟氏京房十一篇,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
自君明長于災異,易家世應、飛伏、六位、六甲、五星、四氣、六親、九族、福德刑殺,皆出京氏。
然嘗推求漢、唐以來,引京氏言災異者,皆舉其易傳,而未嘗及章句。
至陸德明、李鼎祚往往引京氏之文,率與易傳大異。
蓋出于章句,将非京氏自以易說災異,而未始以災異說易,後世之言京氏者失其本耶。
餘嘗善陸績治易京氏,而其言純粹,與幹寶絕不相類。
如其言,雖謂之出孟氏也可,使京氏章句而在,其不當在陸下,章章明矣。
六日七分,卦候消息,風雨寒溫,此孟氏所傳。
以一行所議,京氏法四時卦用事,上減九卿卦之七十三分,則亦其不與孟氏相應之大者。
惜乎章句之文,百不存一,京氏之大義亡矣。
惠定宇易漢學,發明京氏積算為詳。
餘以為非京氏之所以為易,故不錄占候書,而輯章句為一卷,其義例則不可得而說雲。
陸氏 陸績,字公紀,吳郡吳人,為孫權奏曹掾,出為郁林太守,加偏将軍。
釋文叙錄陸績周易述十三卷,又引七志雲:錄一卷。
隋經籍志雲:注十五卷。
又與虞翻同撰日月變例六卷,亡。
明姚士磷采釋文集解,合以京氏易傳之注為陸氏易解一卷,今四庫本是也。
易傳注世有其書,又不宜入易注,其所采阙謬甚多,今正而補之,因論其義例為一卷。
公紀注京氏易傳,則其易京氏也。
餘嘗以為京氏既為易章句,又為易傳飛候之書,以謂易含萬象,不可執一隅。
然則積算之法,殆不用之。
章句以易傳飛候求易者,為京氏者之末失也。
今觀公紀所述,凡納甲六親、九族四氣,刑德生克,未嘗一言及之。
至言六爻發揮,旁通卦爻之變,有與孟氏相出入者。
京氏自言其易即。
孟氏學,公紀傥得之耶?京氏章句既亡,存于唐人,所引者僅文字之末,不足以見義。
由公紀之說,京氏之大指,庶幾見之。
公紀以少年與仲翔為友,觀其書亦幾欲與荀、虞颉颃矣。
幹氏, 明姚士磷輯。
幹常侍易解三卷,但取李氏集解之文,而又時有疏謬,丁教授傑補正之,頗詳具。
今依而錄之,因論其例為二卷。
幹寶字令升,新蔡人。
晉元帝時為著作郎,領國史,出為山陰令,始安太守。
王導以為司徒右長史,遷散騎常侍。
其注易十卷,見釋文叙錄。
隋志又有爻義一卷。
又雲,梁有周易宗塗四卷,亡。
冊府元龜又雲有周易元品二卷。
史稱寶好陰陽術數,留心京房、夏侯勝之傳,故其注易,盡用京氏占候之法以為象,而援文、武、周公遭遇之期運,一一比附之。
易道猥雜,自此始矣。
蓋嘗論之,易者,象也;象也者,象也。
易以陰陽往來,九六升降上下,而象著焉。
陰陽以天地日月進退次舍而象生焉,故曰消息。
鄭氏之言爻神用事,荀氏之言乾升坤降,虞氏之言發揮旁通,莫不參互卦爻,而依說卦以為象。
其用雖殊,其取于消息一也。
令升則不然,其所以為象者,非卦也,爻也;其所取于爻者,非爻也,幹支也。
由幹支而有五行、四氣、六親九族、福德刑殺,此皆無與于卦者也。
故乾之為甲也,震之為庚也,離之為己也,此見于經者也。
于支為卦象也。
以甲壬名乾,以乙癸名坤,見辰戌名艮,見己亥名兌。
則卦為幹支象也。
以甲子為水。
而乾象淵。
以庚辰窮水而震象奸邪。
颠倒乖舛。
說卦之義盡謬矣。
京氏之義。
其本在卦氣消息。
其用在爻變。
考之其傳及章句遺文可知。
令升曾不之察。
而獨取其所以占候者以為象。
然則令升之為京氏易者,非京氏也。
昔韓宣子見易象與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
故易者,文王考河洛,應圖書,革制改物,垂萬世憲章,周公監之以制作者也。
鄭氏知之,故推象應事,周官典則,一一形著于易。
故曰制而用之謂之法,舉而措之天下之民謂之事業。
若乃應期受命,革而用師,商周之所以興廢,固亦見焉。
今令升之注僅存者三十卦,而又不完。
然其言文武革纣,周公攝成王者,十有八焉。
至于禮樂政典亂治之要,蓋未嘗及。
則是以易為周家紀事之書,文武所以自旌其伐也。
且文王作卦辭而蒙托,成王遭周公未濟,托祿父不終,微子為客,則是易為谶數之言,妖災之紀也。
故京氏以易陰陽推後世災變,令升以易辭推周家應期,故曰令升之為京氏者,非京氏也。
魏晉之代,易學中微,令升知虛空之壞道,而未得其門,欲以??瑣附會之說勝之,遂使後之學者指漢師為術數而不敢道,則易之墜,令升實與有責焉耳。
雖然,其論法象始于天地,疾虛誕之言若邪說,豈非卓然不回,憂後世之遠者乎? 馬氏、 費氏古文易,徒以彖、象、系辭、文言解說上下經,無章句。
七錄有費氏章句四卷,蓋僞托不足信。
傳之者。
前漢王璜,後漢陳元、鄭衆,皆無著書,有書自馬融始。
七錄雲:馬融傳九卷。
隋經籍志梁有漢南郡太守馬融注一卷,亡一,疑九字之誤。
而釋文叙錄及唐藝文志皆有馬融傳十卷,孔穎達、陸德明、李鼎祚引馬融說,似俱親見其書,不知隋志何以雲亡也。
馬融為易傳,授鄭康成,康成為易注,于是費氏遂興。
然陸德明以為永嘉之亂,鄭注行世,而費氏之易人無傳者,豈以僞托之章句為費氏耶?荀爽亦注費氏易者,其義又特異。
或者費氏本無訓說,諸儒斟酌各家以通之。
馬、鄭、荀各自名家,非費氏本學也。
鄭易之于馬,猶詩之于毛,然注詩稱箋,而易則否,則本之于馬者蓋少矣。
今馬傳既亡,所見者僅訓诂碎義,就其一隅而反之,大抵以乾坤十二爻論消息,以人道政治議卦爻,此鄭所本于馬也。
馬于象疏,鄭合之,以爻辰;馬于人事雜,鄭約之以周禮。
此鄭所以精于馬也。
故錄馬氏之傳,著鄭氏所以同異,為費氏學者可以考焉。
宋氏、劉氏 三國志注:劉表為荊州牧,開立學官,博求儒士,使綦毋闿、宋忠等撰五經章句,謂之後定。
釋文叙錄及隋經籍志皆有劉表易章句五卷。
釋文又引中經簿錄雲。
注易十卷。
七錄雲九卷,錄一卷。
疑即所謂後定者也。
而宋忠複自有著書。
釋文叙錄雲。
宋忠易注九卷。
字仲子。
南陽章陵人。
後漢荊州五等從事。
又引七錄。
七志雲十卷。
隋志則雲。
梁有荊州五業從事宋忠注周易十卷,亡忠與衷五。
業與五等,形聲之殊。
蓋釋文成于隋,其時宋注猶在,陸元朗得見之。
隋志據唐時見存,則知此書亡于唐初矣。
然李鼎祚、史征皆詳引之,則似未嘗亡者,疑不能明也。
虞仲翔表雲:北海鄭元、南陽宋忠,雖各立注,忠小差元,而皆未得其門。
今以殘文推之。
仲子言乾升坤降。
卦氣動靜。
大抵出入荀氏。
虞君以為差勝康成者。
或以此景升章句。
尤阙略難考。
案其義于鄭為近。
大要兩家皆費氏易也。
然費氏易無變動。
而仲子注革五雲九者變爻。
則其異于鄭荀者。
不可得而聞雲。
王子雍氏, 王肅字子雍,東海郡人,魏司徒蘭陵成侯王朗之子。
文帝時為散騎黃門侍郎,稍遷,廢帝嘉平中為中領軍,加散騎常侍。
卒贈衛将軍,谥景侯。
釋文叙錄王肅易注十卷,又雲作易音而無卷數。
隋經籍志有易注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