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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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六年辛未,林都禦史俊征剿四川妖賊劉臬及流寇藍廷瑞、鄢本恕、廖惠等,以捷聞。

    林素負忠義名,緻仕在閩,特起往征。

    林至夔州,先毀白帝祠以勵人心,傳檄郡縣,威令大振。

    後又有曹甫、方四等煽亂,複命洪尚書鐘總制,同林剿平,兩川方定,林遂乞緻仕歸。

     京師之南固安、永清、霸州、文安等處,京衛屯軍雜居,人性驕悍,好騎射,往往邀路劫财,辄奔散不可獲,人号為放響馬賊。

    近來内官用事,谷大用、馬永成、張忠等皆霸州、文安諸處人,大盜劉七等嘗因内官家人混入禁内豹房,觀上遊幸之所。

    及為甯杲所逼,遂聚衆拒捕。

    後瑾誅,杲亦得罪系獄,因而作亂。

    當時本兵者議遣骁将數人,各統勁兵一千,分路而出,聽其便宜襲捕。

    惟以平賊為功,不論首級多寡,不過旬日而平矣。

    兵部尚書王敞素不谙世務,徒事虛譽。

    有司擒捕已獲齊彥名,收安肅縣獄,被劉七等十餘人劫出。

    旬日之間,聚至數百人,所至窮民響應,增至數千。

    敞束手無策,吏部楊尚書一清建議須推用大将征讨,及文臣有才望者提督軍務,又着有能擒斬盜賊三名顆者,升一級。

    李閣老東陽從中票旨褒美,悉從所言。

    但故事:凡大政必下該部詳議覆奏,然後施行;捕盜不關白兵部,徑準施行。

    由是言官争論王敞不職,遂罷去。

     四月講畢,召内閣至暖閣。

    叩頭畢,上手取《會試錄》一本,付司禮監太監張永授内閣李東陽等。

    内有白紙票黏于紙上者三,皆指摘所刻文字錯誤處。

    上曰:“今欲有施行,但念衙門體面恐不好看,但與先生輩知之耳。

    ”東陽捧《錄》叩頭出,至暖閣門外,留寘案上。

    少頃,太監張永送至閣。

    是年大學士劉忠累疏辭疾,未允,強起主考事。

    出院後即乞省墓,已得請,是日陛辭,聞此事而去,抵家複具疏乞緻仕。

    蓋已有先入之言矣。

     辛未八月,流賊劉六、劉七、齊彥名等合夥為亂,擁衆向北,京師戒嚴。

    貼張二旗,上書:“虎贲三千,直搗幽燕之境;龍飛九五,重興湯武之師。

    ”時已命兵部侍郎陸完代馬中錫提督軍務,師已出涿州,忽報賊在固安甚急。

    上召内閣李東陽等至左順門内,上南向問曰:“賊在東,師乃西出,恐緩不及事。

    适令兵部追還陸完等令東,可否?”東陽等對曰:“甚當,且行未遠,一二日可至。

    ”東陽後奏曰:“聞賊船在冰套,自陷危地,似來送死。

    官軍并力,擒之不難,但恐人心不能齊一,向來略失事機,正坐此故。

    今官軍在北,賊若南奔,逸不可制。

    ”上曰:“張俊等皆在南,料亦無害。

    ”東陽對曰:“今須亟敕東南諸将,令嚴謹堤備,以防奔潰。

    若有意外,查照地方,連坐鄰境,不許互相推調,務在萬全。

    ”上曰:“然。

    先生輩宜用心辦事。

    ”東陽複奏曰:“此賊亦是烏合之徒,但願朝廷賞罰明,諸将效力,必可成功。

    ”上慰谕令退,初,都禦史馬中錫巡撫大同,楊尚書一清等舉中錫堪以提督軍務,惠安伯張偉充總兵官,同征流賊。

    所領京營人馬,皆未經簡閱。

    中錫書生,欲效龔遂下渤海盜事,招撫解散。

    張偉纨之子,亦不知兵。

    師既出,中錫遍檄諸路,榜示劉六等經過所在,官司不許捕促,與供飯食。

    若聽撫,待以不死。

    劉六官司不許捕捉,與供飯食。

    若聽撫,待以不死。

    劉六等聞之,所至不殺掠,然且信且疑。

    中錫至德州桑園駐兵,劉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