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貨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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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貨币的産生及其職能。

    充當過貨币的各種商品。

    金和銀成為世界貨币的原因。

    貨币的職能。

    貨币的屬性。

    二、貨币的價值。

    貴金屬材料具有很高價值的原因。

    貨币的數量理論。

    開采貴金屬材料和價格的變化。

    價格的巨大革命。

    貴金屬材料開采量的新的增長。

    三、鑄币和貨币制度。

    單本位體系和複本位體系。

    格雷歇姆規律。

    英國金單本位制。

    法國複本位貨币制。

    劣币制。

    四、紙币。

    紙币與信用憑證的區别。

    紙币的價值。

    貼水。

    商品貨币的價值。

    世界紙币。

    紙币流通的弊端。

    恢複貨币本位的方法。

    集聚。

    貶值。

    五、俄國紙币。

    俄國紙币的曆史。

    向金單本位制的過渡。

    六、對貨币在現代經濟中的作用的總評價。

     一、貨币的産生及其職能 一種商品與另一種商品的交換是比較簡單的過程。

    而商品同貨币進行交換卻是另外一件事。

    這種複雜化首先是什麼原因呢?商品與商品直接交換不是更簡單嗎? 在古代和中世紀,人們認為貨币是作為立法行為的結果而産生的。

    這正是人們認為貨币起源于國家的最令人矚目的特點的原因,即它的屬性是公共需求物品。

    出售商品很困難,但花錢買商品既容易又方便,錢能獲得想要的一切東西。

     這種貨币屬性是特殊立法行為的結果。

    但是,對貨币曆史的實際研究證明,最初創造貨币的立法行為是不存在的,而貨币總是不知不覺地和緩慢地出現,正像其他很多自然社會産物一樣,例如,語言和習慣等等[9]。

    未必能指出曆史上最初出現貨币的時刻。

    在所有民族中,當經濟發展到一定的階段,必然會出現貨币。

    除了人們不管有什麼協商之外,交換本身在自己發展的一定的并且很早階段中會産生貨币。

    實物交換即産品與産品不借助貨币的交換,會碰到很多不便和困難。

    在實物交換中,隻有在交換的雙方相互需要對方的産品情況下,才能完成交換。

    然而下列情形比較罕見,即必須做到交換的每一方所需要的産品數量正好是對方提供交換的産品數量。

    這種在相應數量上的相互需求的吻合顯然是很少見的。

    與實物交換這兩種困難相聯系的第三種困難,是很難确定投入交換的産品價值,因為當時不得不通過交換該産品的許多其他産品的價值來确定該産品的價值。

    必須進行長時間的價格平衡,因為對産品價值進行一定的計量幾乎是不可能的。

     所有這些實物交換的不可逾越的困難,就造成在某些發達的交換中自然産生,也可以說是在交換中固定形成了貨币。

    這樣一來,某一種産品在下列情況下就進入交換,即得到商品的人不直接需要它,但是可以把它銷售給另一個人。

    這種商品在銷售上不存在更大的困難,而且大家都願在心目中認定它的這種屬性,這種商品就是原始貨币。

     同時,突出的是,在交換的初期階段,貨币不是一種,而是許多種商品,在它們的價值之間,一般有一定的比例關系。

    出現一系列的價格平衡。

    例如,在古代日耳曼,采用6頭豬=1頭牛,成年奴隸=1匹馬,24舍非爾[10]黑麥=16舍非爾小麥=12舍非爾大豆=120隻雞,等等[11]。

    由于習慣所固定的這些關系具有不變性,所以每個人在交換中能夠輕而易舉地接受其中任何一種商品,而且它的價值是固定的。

    商品一般具有所凝固的價值,起着貨币的作用,确切些說,這些商品就是原始貨币,而最初不是指定為某一種商品,而是整個一類商品。

    [12] 但是,在這種商品中,遠遠不是所有的商品都能同樣地适用于貨币的作用,也不是所有的商品同樣地都能為人們願意采用。

    在某一民族中,在一定的時間内最為适用于貨币的某些商品便逐漸地分離出來。

    例如,在狩獵民族中,獸皮和皮毛自然成為貨币;在遊牧民族中,各種牲畜就是貨币;在農業民族中,農業産品,如小麥、大米、玉蜀黍和煙草等成為貨币。

    任何地方,不能用作貨币的物品極少。

    在新幾内亞,采用魚類;在挪威,采用幹鳕魚;在阿比西尼亞,采用食鹽。

    在某些國家,幾乎越來越普遍地用金屬(且不說貴金屬)當作貨币,例如,鐵、錫、鉛和銅。

    在中非洲,把各種布匹當做貨币。

    在野蠻民族中間,經常把珠串當做貨币。

    亞當·斯密指出,在蘇格蘭制釘地區,釘子曾起着貨币的作用,等等。

     在這些不同的貨币商品中,有一些特别能起貨币作用,并在廣泛地區内和較長時間内作為貨币使用。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多半是裝飾品變成這種國際貨币。

    例如,在印度洋廣闊區域内,直到最近,成串的貨貝當錢使用。

    其原因在于,在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的情況下,當每個人都是用自己的勞動滿足自己的主要消費時,裝飾品是最為重要的貿易物品,也是最為廣泛需要的物品。

     在裝飾品中,有一類物品本身最為适用于國際貨币的作用,這就是貴金屬。

    因此,我們實際見到,在世界上,除了某些民族和國家存在某種協議之外,都是逐漸自然地或自發地把稀有金屬(金和銀)當做錢使用。

    在各種商品之間,可以說為起到貨币的作用而進行過競争,金和銀确切地說是金在這種競争中成為了勝利者。

     為什麼?因為金和銀由于自己具有天然的特性而更加适合做錢用。

    這些金屬材料最能履行貨币職能。

     貨币職能主要有三種,也可以說隻有三種。

    第一種,貨币是商品價值的尺度;第二種,貨币是商品交換的工具;第三種,貨币是法定的支付手段。

    貨币作為價值尺度發揮職能是很理想的,它可以測定商品的價值,不需要像在測量物品長度時,我們手裡握着俄尺那樣握着貨币。

    貨币作為交換的工具或者法定的支付手段,已經是發揮職能的實際形式,也就是說,為了用錢購買東西或者抵償債務,需要自己擁有錢。

    貨币作為價值尺度和交換工具,這兩種職能之間有緊密的聯系。

    兩種職能互為前提。

    沒有價值平衡,交換是不可能的,而價值平衡是在交換中完成的。

     這兩種職能不需要特别的闡述。

    另外,應說明一下貨币作為法定支付手段的職能。

    這種職能确定貨币與現行法律制度之間的聯系,這也是與前兩種職能不同之處。

    前述兩種職能是自發産生的,而且不需要國家的核準。

    相反,貨币作為法定的支付手段的職能,是由國家建立的,因為立法者根據自己的意願來決定:應用何種物品抵償債契,而這種物品因此就成為了貨币。

     格奧爾格·克納普不久前曾試圖改革全部貨币學說,認為貨币最為本質的特征在于貨币是法定的支付手段。

    實際上,貨币在現代國家中按自己制定好的形式,首先是一種法定支付手段,而且因此成為價值的通用尺度和交換的通用工具。

    國家以其威嚴的權力規定:一切重大債務可以借助某某貨币符号的支付來抵償,正如國家以其威嚴的權力規定郵局發送的信件需要貼上某某郵票一樣。

    從宣布一定的法定支付手段符号之日起,貨币就成為國家公民之間抵償一切可能支付債務的唯一手段。

    然而,由于相互支付義務本身包括極為重要的私人财産關系,所以,法定的支付手段自然成為公共需要的物品,而且作為通用的交換工具和通用的價值尺度開始發揮職能作用。

    但是,國家盡管在法律形式上可以完全自由地認定經濟流通的任何一種物品為法定支付手段,或者為此制造一種新的符号(紙币),但是經濟生活使這種自由受到一定的和非常狹窄的限制。

    不是所有的物品都能同樣适合發揮貨币職能的作用,而且國家因此被迫隻能把下述經濟物品宣布為法定的支付手段,即按其自然特性,最能适合履行貨币兩種基本職能(通用的價值尺度和通用的交換工具)的經濟物品。

    經濟生活可能不承認這種國家所宣布的法定支付手段,那時,國家把法律上的貨币變為實際貨币的一切努力将成為徒勞的。

    甚至于在斷頭台的威脅下,也不能迫使法國社會承認革命政府發行的紙币。

    [13] 從法律形式的觀點來看,作為法定支付手段的貨币職能是原始的,而作為價值尺度和交換工具的貨币職能是派生的,因為國家宣布某些物品為法定支付手段,其目的在于促使公民利用這些作為價值尺度和交換工具的物品。

    相反,從經濟的觀點來看,作為價值尺度和交換工具的貨币職能是原始的,而作為法定支付手段的貨币職能是派生的,因為為了使某一物品能夠完滿地履行支付手段的職能,它就自己的本性來看應當适合履行前兩個職能。

    在曆史上,金子的這些職能遠遠超越通過緩慢發展而從中逐漸産生的法律職能。

     從上述貨币基本職能中産生以下派生職能,如:1.價值貯存手段(貨币同寶物一樣);2.價值轉移手段(在貨币轉寄的情況下);3.信貸工具(發放債款)。

    在這些派生的職能中,每一種職能都是來自基本的職能,但是,在邏輯上不同于基本職能。

    例如,貨币作為寶貝來發揮職能,僅僅是因為貨币是交換工具和法定的支付手段罷了。

    同樣如此,貨币其他派生職能也都是起源于基本職能。

     執行貨币職能的物品(首先是其基本職能)也就充當了貨币。

    因此,貨币的定義如下:在一定的社會經濟中,執行通用的價值尺度、通用的交換工具和法定的支付手段等職能的物品就是貨币。

     貨币職能如此,而如果金和銀又成為了世界貨币,那僅是因為這些金屬正是由于本身具有天然的特性而能出色地執行上述職能的緣故。

     首先,金和銀(近來隻有金)最适合作為價值标準。

    尺度單位本身不能在量上遇到變化。

    價值尺度在價值上不能擺動。

    因而,我們看到,貴金屬的價值即便發生波動,但是比較其他商品的價值波動要小得多。

    貴金屬的價值,具有相當的穩定性。

    正如金子作為裝飾品,在價值上不像必需品那樣波動大(按價格波動的一般規律)。

    但是,主要問題在于金子的年開采量與社會掌握的貯備量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金子飾物的需要和利用,最終不會是消滅它(例如像面包那樣),而是把它保存下來。

    所以,貴金屬的貯備量年複一年地在增加(當然,有部分貯備量在利用的過程中被消滅掉,但是這部分很小);而且盡管貴金屬的年産量波動比糧食年産量要大一些,但是這些波動與社會掌握的貴金屬貯備量的波動要小一些。

     全世界黃金總貯備量在1900年達到近二百億盧布。

    至于在同一年黃金的産量還沒有達到五億盧布,即是黃金貯備量的四十分之一。

    也就是說,如果下一年黃金産量即使再大幅度增長,但這種情況對社會掌握的黃金總貯備量的影響仍然是很小的。

     貨币作為交換工具,在經濟學上的含義上應當是可分割的,因為它的價值應當同物品數量成比例,即使在分割的情況下,也依然存在。

     例如,馬在經濟含義上是不可分割的。

    至于貴金屬是可以分割為任何部分而并不減少任何價值。

     其次,仍然由于貨币作為交換工具,應當是便于随身攜帶的即容易摻和在一起,為此,它應當具有很高的價值,因為它的價值越高(在一定的重量條件下),那麼用于摻和的同一數量的價值所用的耗費就越小。

     在這一點上,金子具有很高的價值,所以比其他大多數商品值錢。

    例如,很容易想象,在鐵的價值很低時,要摻和鐵币将是多麼地困難。

     再次,對作為寶貝的貨币職能來說,在貯存的條件下,貨币本身的不變性是很重要的。

    在大氣作用下不發生變化的貴金屬,尤其适用于這種貨币職能。

    其次,貴金屬具有均質性和簡單的差異性(重量、叮當聲、外形),同樣這也是交換工具所必備的。

     這就是貴金屬成為世界貨币的一些基本原因。

    隻有貴金屬或多或少具有對成為貨币商品所要求的那些特性,正因為這樣,金和銀才成為世界貨币。

    金和銀不是最理想的貨币,但是在人類試驗過的一切貨币中,它們是最好的貨币。

     十六和十七世紀的經濟學家們(重商主義者)認為國家一切财富都是貨币。

    當然,他們并沒有愚蠢到那種程度,好像覺得除了金銀之外,社會不需要任何東西。

    不過,他們确信:國家擁有的金銀數量能決定國家的經濟實力,而且由此把貴金屬當做主要财富。

    反對這種觀點的一派勢力是斯密的學說,它認為貨币也和其餘一切商品一樣。

    那麼貨币究竟是什麼呢?是商品,還是别的? 任何商品隻能暫時處于流通領域,商品可以由一手轉移到另一手中,可以多次被出賣掉,但是,它的最終使命在于從流通的領域中走出來并進入社會消費。

    如果這種轉移完成不了,那麼,這種商品沒有完成自己天然的使命,就成為最糟的商品。

     相反,貨币的使命正是要力争處于流通領域,不脫離流通領域。

    在貨币諸職能中,還沒有一種表現為轉入社會消費的職能。

    貨币的天然使命在于不是離開流通,而是要永遠留在流通内。

     任何商品都應當在交換領域内具有滿足某種社會需要的能力。

    所以,商品不能不具有自己的價值。

    凡是不具有自己獨立價值的物品,任何時候都不能算為商品和進入交換。

     相反,像上述情形的貨币,卻不能在流通領域内為任何一種消費服務。

    所以,不具有任何自己的獨立價值的物品而成為貨币的情形則沒有什麼不可能。

    不能在交換領域外滿足任何社會需要的物品可能成為貨币。

    例如紙币就是如此。

    當然,這是一種最糟的貨币,但是最糟的貨币畢竟還是貨币。

    任何人不能把紙币稱為商品,但人們卻認定它的特性是貨币。

     于是,貨币就其内在屬性來看,絕非是商品。

    商品可以成為貨币,但是,當它作為貨币發揮職能作用時,卻不能作為商品發揮職能作用。

    反過來,它作為商品發揮職能作用時,卻不能作為貨币發揮職能作用。

    貨币與商品的經濟屬性的差别,最明顯地體現在紙币,即不具有任何内在價值而執行一切貨币職能(其中包括價值尺度)[14]的一張張紙上。

     二、貨币的價值 商品的交換價值表現在貨币上面。

    貨币交換價值本身則表現在一切商品上面。

    換句話說,商品價格的一般水平就是貨币交換價值的體現。

    那麼,究竟什麼确定商品價格的一般水平呢? 當然,金子是商品,任何商品的價格都直接取決于供求關系,而受取決于勞動耗費的生産費用的調節則作用較小。

    貨币商品的價格應當也決定于上述那些因素,但是卻是有特殊複雜性的并符合于貨币商品特點的因素。

     金子的最高價值直接決定于人類擁有這種商品的有限數量,但對它的需要又比較大。

    這種大量的需要,首要條件是金子作為裝飾品具有吸引力。

    甚至目前,金子已成為整個文明世界的貨币金屬,但是,金子年産量的1/4到1/3卻用于工業需要,而沒有用于貨币流通的需要。

    在十九世紀八十年代初,根據季别爾的計算,金子年産量的一半以上用于工業需要,而在三十年代,甚至達到85%①工業對金子的需要,總的來說,是因為金子具有消費品的特性。

     同時,正如以上所述,社會擁有的金子貯備量與對它的需要量比較,前者是很少的。

    金子貯備量相對少的原因,首先在于金子生産費用高昂,這是技術原因(金子勞動耗費價值高)所造成的。

    為了采掘出數所洛特尼克(舊俄重量單位,等于4.266克),必須淘洗數百普特沙子,毫無疑問,金子價值高昂的基本原因就在于很難取得它。

    [15] 但是,這一點還沒有闡明商品價格,換句話說,即每時每刻都能被觀察到的貨币交換價值一般水平的變化原因。

    那麼為什麼引起這些變化即貨币金屬本身的價值或者用貨币所買到的其他商品的價值變化呢?這樣那樣的原因應歸結為商品價格的變化。

    假設金子的價值由于某些原因的影響降低了,而其他商品的價值沒有發生變化,那麼,這一點應當引起商品價格的上漲,但是這種商品價格的上漲完全是另外的原因(在金子價值不變的情況下,商品價值提高了)造成的。

    對于商品價值,其結果将是一樣的,盡管引起的原因不是共同的,而且對于國民經濟的作用差别很大。

     在這個形式中,關于每時每刻都能被發覺的商品價格一般水平的變化原因,直至目前仍然是科學界激烈争論的問題之一。

    有些經濟學家傾向于主要利用貨币金屬價值的變化來解釋上述變化,另一些人企圖在商品生産和銷售條件中尋找商品價格一般水平變化的原因。

     所謂的貨币數量理論認為,在每個具體的國家和具體的時間,商品價格水平,在持久平穩的條件下,取決于國家所擁有的貨币數量。

    如果,在持久正常的條件下,一個國家的貨币數量增加了,那麼根據這個理論來看,一般的價格水平相應地就要提高。

    相反,就會相應地降低水平。

    這個理論傾向于把商品價格一般水平的一切實際變化看做是一個國家貨币貯備數量變化的結果。

     這種理論屬于最古老流行的經濟理論。

    早在十六世紀,讓·博當根據這種理論解釋說,價格上漲是從美洲湧進大量的金銀所造成的。

    這種理論在十九世紀上半葉著名的經濟理論家李嘉圖的著作中得到了充分的科學發展,而且,直至目前,在經濟學家中還有很多擁護者。

     實際上,堅持這種理論的多數經濟學家,并不傾向于深入研究這種理論,而且追随他們的全體公衆,在關于價格和貨币流通的議論中,雖然與科學相對立,但是願意從所謂&ldquo純正确意見&rdquo的觀點來讨論這些問題。

    極少數的經濟學家沒有受到這種理論的或多或少的影響。

    [16] 貨币數量論盛行的原因在于它的簡單和表面上與通用的價格理論相符合。

    任何人都不懷疑,市場價格取決于供求關系。

    價格的一般水平同樣也應當取決于供求關系。

    但是對商品需要表現在什麼地方呢?不是表現在别處,而正是表現在用于購買商品的貨币上面。

    所出賣的商品數額就是供應量。

    看來,由此得出結論,貨币數量理論主張,商品平均價格取決于所供應的商品數量和國家手中的貨币數量[17]。

     數量理論是這樣來想象問題的,好像在一個國家裡,在規定的時刻裡,全部貨币一次用于購買商品,沒有剩餘,而商品同樣地在規定的時刻裡一下子用貨币全部買去。

    例如,我們要知道,攜帶一定數量貨币的商人從遠方來到一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