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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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讀佛經最初還是在三十多年前。

    查在南京水師學堂時的舊日記,光緒甲辰(一九〇四)十一月下有雲: “初九日,下午自城南歸經延齡巷,購經二卷,黃昏回堂。

    ”又雲: 十九日,看《起信論》,又《纂注》十四葉。

    ”這頭一次所買的佛經,我記得一種是《楞嚴經》,一種是《諸佛要集經》與《投身飼餓虎經》等三經同卷。

    第二次再到金陵刻經處請求教示,據雲頂好修淨土宗,而以讀《起信論》為入手,那時所買的大抵便是論及注疏,一大張的圖或者即是對于西土向往。

    可是我看了《起信論》不大好懂,淨土宗又不怎麼喜歡,雖然他的意思我是覺得可以懂的。

    民國十年在北京自春至秋病了大半年,又買佛經來看了消遣,這回所看的都是些小乘經,随後是大乘律。

    我讀《梵網經》菩薩戒本及其他,很受感動,特别是賢首疏,是我所最喜讀的書。

    卷三在盜戒下注雲: 《摩得勒伽》為宋僧伽跋摩譯,《三千威儀》題後漢安世高譯,僧祐則雲失譯人名,但總之是六朝以前的文字罷。

    卷下有至舍後二十五事亦關于登廁者,文繁不能備錄,但如十一不得大咽使面赤,十七不得草畫地,十八不得持草畫壁作字,都說得很有意思。

    今抄簡短者數則: “鳥身自為主,這句話的精神何等博大深厚,然而又豈是那些提鳥籠的朋友所能了解的呢?”又舉食肉戒雲: “鄰有喪,舂不相,裡有殡,不巷歌。

    适墓不歌,哭日不歌。

    送喪不由徑,送葬不辟塗潦。

    ”讀這些文章,深覺得古人的神經之纖細與感情之深厚視今人有過之無不及。

    《論語》卷四記孔子的事雲: “若佛子故食肉,——一切衆生肉不得食:夫食肉者斷大慈悲佛性種子,一切衆生見而舍去。

    是故一切菩薩不得食一切衆生肉,食肉得無量罪。

    ——若故食者,犯輕垢罪。

    ”在《吃菜》小文中我曾說道: “用楊枝有五事。

    一者,斷當如度。

    二者,破當如法。

    三者,嚼頭不得過三分。

    四者,疏齒當中三齧。

    五者,當汁澡目用。

    ”金聖歎作施耐庵《水浒傳序》中雲: “毋搏飯,毋放飯,毋流歠,毋咤食,毋齧骨,毋反魚肉,毋投與狗骨。

    ”這用意差不多全是為得“莫令餘人得惱”,故為可取,《僧祇律》雲: “朝日初出,蒼蒼涼涼,澡頭面,裹巾帻,進盤飧,嚼楊木。

    ”即從此出,唯義淨很反對楊枝之說,在《南海寄歸内法傳》卷一朝嚼齒木項下雲: “教人破薪有五事。

    一者,莫當道。

    二者,先視斧柄令堅。

    三者,不得使破有青草薪。

    四者,不得妄破塔材。

    五者,積着燥處。

    ”我在《入廁讀書》文中曾說: “我讀《舊約?利未記》,再看大小乘律,覺得其中所說的話要合理得多,而上邊食肉戒的措辭我尤為喜歡,實在明智通達,古今莫及。

    ”這是民國二十年冬天所寫,與《山中雜信》相距已有十年,這個意見蓋一直沒有變更,不過這中間又讀了些小乘律,所以對于佛教的戒律更感到興趣與佩服。

    小乘律的重要各部差不多都已重刻了,在各經典流通處也有發售,但是書目中在這一部門的前面必定注着一行小字雲“在家人勿看”,我覺得不好意思開口去問,并不是怕自己碰釘子,隻覺得顯明地要人家違反規條是一件失禮的事。

    末了想到一個方法,我就去找梁漱溟先生,托他替我設法去買,不久果然送來了一部《四分律藏》,共有二十本。

    可是後來梁先生離開北京了,我于是再去托徐森玉先生,陸續又買到了好些,我自己也在廠甸收集了一點,如《薩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十卷,《大比丘三千威儀》二卷,均明末刊本,就是這樣得來的。

    《書信》中“與俞平伯君書三十五通”之十五雲: “豈容不識齒木,名作楊枝。

    西國柳樹全稀,譯者辄傳斯号,佛齒木樹實非楊柳,那爛陀寺目今親觀,既不取信于他,聞者亦無勞緻惑。

    ”淨師之言自必無誤,大抵如周松霭在《佛爾雅》卷五所雲,“此方無竭陀羅木,多用楊枝”,譯者遂如此稱,雖稍失真,尚取其通俗耳。

    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