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〇 從董允到樊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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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升為“大将軍、錄尚書事”的時候,被加官為“輔國将軍”,以“侍中”的本職兼“守尚書令”,成了費祎的副手。

     老百姓對他的印象極好,把他列為所謂“四相”,即四個丞相之一。

    這所謂四相,是:諸葛亮、蔣琬、費祎與董允(其中,隻有諸葛亮一個人是丞相;蔣琬與費祎均有過“錄尚書事”的實權,算得上是事實上的“真宰相”。

    董允僅僅做了“守尚書令”,不曾“錄尚書事”;他是無論怎麼說,也算不上是一個“相”的)。

     董允做“尚書令”的期間,也極短,隻做了三個年頭,到了延熙九年便病故了。

     繼任尚書令的人,是來自南陽郡的呂乂。

    呂乂的行政經驗很豐富,做過一任管鹽的典農都尉,兩任縣長,四任太守。

    他的辦事效率極高,做到了“衆事無留,門無停賓”。

     呂乂做尚書令,做到了延熙十四年病故為止,前後五年。

     呂乂的繼任者,是贻誤大局的汝南郡人陳祗。

    陳祗與宦官黃皓“互相表裡”,縱容黃皓。

    黃皓之開始幹預政治,是在陳祗作尚書令的七個年頭的期間。

     在景耀元年(公元258年)開始做尚書令的,是(河南省桐柏縣之東的)平氏縣義陽鄉人董厥。

    他做過諸葛亮丞相府的“令史”。

    令史的官職,似乎比“長史”小,而縣令則比縣長大(大縣的長官叫做縣令;小縣的長官叫做縣長)。

     諸葛亮曾經向别人誇獎董厥,說:“董令史,良士也。

    吾每與之言,思慎,宜适。

    ”這“思慎宜适”四個字,是“諸葛體”,費解。

    意思是:“董厥這個人很小心,想得很仔細,說出話來,很恰當,可行。

    ” 董厥不僅在景耀元年做了尚書令,而且在景耀四年,以“輔國大将軍”的官職,“平尚書事”。

    “平尚書事”,在名義上比“錄尚書事”的權力較小,其實權力是一樣的[平字的意思,是“秤”,是“權衡輕重,決定如何處理”。

    其後的幾個朝代,“真宰相”的官銜有的是“平章事”、“平章軍國重事”、“與中書門下三品同平章事”,因此這“平章”兩個字成了真宰相的簡稱。

    這裡面的“章”字,是名詞,似乎指“文章”、“文件”。

    “三品”兩個字,不是說真宰相的官階隻有“三品”,而是指“三品以上的官”。

    那時候,當真宰相的人,要會同中書與門下兩個省(院)的三品以上的官,一起研究重要的文件與政務,所以他的官銜才叫做“同中書門下三品平章事”]。

     董厥開始做“平尚書事”,為時太晚,不過兩年蜀漢就亡。

    在這最後的兩年,在董厥下面當“侍中,守尚書令”的是他的小同鄉、平氏縣義陽鄉人樊建。

    他們二人有能力處理庶政,同時支援在前方作戰的姜維,卻沒有辦法控制宦官黃皓。

     不過,宦官黃皓之壞,并沒有壞到了該負亡國責任的程度。

    那末,該由誰來負呢?第一,當然是後主自己。

    第二,是竭力主張投降的谯周。

    這些話,我要等到叙說鄧艾與鐘會兩路伐蜀之時,才能細說。

     我在這一章裡,約略叙過了董允到樊建這幾位當過尚書令的人,用意在于說明諸葛亮不是沒有留心到獎拔人才。

    在董允以前,蔣琬與費祎均做過尚書令。

    這兩人是諸葛亮有生之年的好幫手。

    更前于蔣琬的,有法正、劉巴、李嚴、陳震四個人,都當過尚書令。

     法正與李嚴的為人,我以前作過批評。

    劉巴,依照胡健中先生的意見,是一位值得重視的人物。

    他是荊州零陵郡烝陽縣人,在曹操大軍壓境之時,别的荊州名士一窩蜂跟随劉備向南逃難,他卻向北走,投奔了曹操,其後又接受曹操給他的任務,回家鄉,争取荊州南部四郡。

    終于流落到交阯,又來到了益州,偏偏遇到劉備拿下益州,終于被劉備的情義所感動,死心塌地,先後作“西曹掾”與尚書令,辦了不少事,而對外保密。

    他去世于章武二年(公元222年)。

     陳震是荊州南陽郡人,長于辦外交,出使東吳,訂成了漢、吳同盟的條約。

    他在建興三年以後,一度做過尚書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