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 益州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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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為什麼要丢下了這裡而走呢?” 不幸,這一封信被張松的哥哥張肅看見了。

    張肅一則是極忠心于劉璋,二則是在主張上一向親曹,就不顧兄弟之情,向劉璋告了密。

     劉璋立刻就下令,把張松抓來殺了。

    這一殺,闖下大禍。

    劉備因張松之被殺而知道自己對益州的企圖已經暴露,沒有可能再與劉璋和平共處。

    劉備很明白,即使撤軍離開益州,劉璋也不會讓他與他的部隊好好地走。

    于是,二劉之間的戰事成為無可避免。

     倘若劉璋不殺張松,劉備也許會帶他的兵回荊州。

    我這個“也許”,是建築在劉備過去的仁義作風上。

    他一生注重仁義,“甯人負我,我不負人”;對劉表與劉琮他均未下過辣手。

    誠然,諸葛亮《隆中對》之中的,兼取荊益二州的政略,他曾經接受過;誠然,他這一次應劉璋之邀而進入益州,我們不能說他沒有于适當時機奪取益州之意。

    然而,他内心中的利與義的沖突是一直存在着的。

    否則,他何以不在劉表生前奪取荊州,又不在劉表死後,劉琮降曹之時,對劉琮作緻命的一擊(他的将士,人數雖少,卻遠非劉琮的部下所能抗拒)? 張松确是誤了大事。

    張松不應該寫那麼一封不必要的信(有話,尤其是像這樣重要的話,應該走到葭萌去當面向劉備講,怎麼可以寫信?寫了信則一定是委托他人代送,那末,雖不必哥哥張肅發現,也可能被代送此信的人出賣)。

     張松與法正在曆史上的地位,是很成問題的。

    不論他們的借口如何,他們對劉璋是百分之百的不忠。

     劉璋對法正未加重用,法正不應該因未被重用而出賣劉璋。

    君子與小人之别,正在于此。

    君子的處世,是有原則的:合則留,不合則去。

    不合而仍留,那就該留得很有道德,所謂“為貧而仕”,按照所受的待遇而出力,不必貢獻全部的力與智。

    這叫做,待我以衆人,則以衆人之身份報之。

     上邊把我看成了庸碌之輩而不予重用,我隻能在下列兩種辦法之中選擇一種:一、不就此職,或辭去此職,在别處另找知己。

    二、忍氣吞聲,埋頭苦幹,做出值得令人刮目相看的成果;同時,騎馬找馬,注意更好的工作機會。

    倘若,既已就職,又不辭職,天天大發牢騷而不肯勤于工作,同時又把職務上的機密,賣給長官或雇主的競争者,甚至勾結長官或雇主的敵人,賣主求榮,那末,不是小人是什麼? 我因此要給法正與張松一個千年以下的“論定”:這兩人是小人。

     法正早該離開益州。

    他不離開益州,每月照拿劉璋發給他的薪水,卻暗中勾進來劉備,把益州賣給劉備!他不是小人,是什麼?他而且是小人之中最壞的。

     張松,并不曾被劉璋冷落。

    他當了益州的“别駕”,在地位上僅次于州牧與“治中”,劉璋有什麼地方對不起這個張松呢?法正出賣劉璋,已經該死;這張松以别駕的身份而出賣劉璋,更是該死、死有餘辜。

    也許有人會說,劉璋是不值得法、張二人對他效忠的。

    那末,法、張二人,為什麼不早一點離開劉璋? 另有一些人,被《三國演義》的純主觀的叙述所迷,以為隻有劉備才是值得全中國的人所效忠的對象。

    小人而能幫助劉備奪取益州,就不再是小人;君子而站在與劉備相反的立場,就不再是君子。

     老實說,我個人連劉備本人都不完全佩服。

    他一生固然做了不少使得我佩服的事,例如救孔融于北海國被黃巾圍困之時,對關、張二人的義氣始終如一,屈身三顧茅廬,虛心向一位二十七歲的青年才俊請教(我在二十七歲的時候,沒有一個劉備來拜訪我。

    現今活到七十一歲,仍舊沒有一個劉備上門)。

    然而,劉備不是聖人,所以也做了若幹難以叫我佩服的事,例如,被呂布偷了徐州,不惜厚着臉皮,倒轉來向呂布投降;每逢軍事失利,就把老婆、兒子一齊丢掉,隻顧自己逃命,等等。

     劉備不僅不是聖人,而且不是賢人,甚至有時候連英雄都不是。

    單就奪取益州這件事而論,人家罵他“枭雄”,一點也不冤枉。

     依我,劉備該怎麼辦呢?上策是:為而不有。

    進入益州以後,勸劉璋下決心,以益州為反曹運動的根據地,廣攬天下英雄志士,以有計劃的步驟,東聯孫權,北取漢中,西結韓遂、馬超,第一步推進到函谷關;第二步請孫權同時出兵,夾擊曹操,直搗許縣,救出漢獻帝。

    劉備不僅必須言行一緻,絕對不盜竊劉璋的益州地盤,而且應該始終以首功讓給劉璋,于大功告成以後請漢獻帝給劉璋以重賞,自己呢,不妨退隐田園,或留在京城,作一個不大不小的官(所謂大隐于朝)。

     中策是:在進入益州以前,就拜托法正、張松之流,代向劉璋把話完全說得明明白白:“我願意來益州,幫宗兄(本家哥哥)打張魯,希望宗兄了解兩點:(一)我需要足夠的兵力與給養;(二)我不是一個以打平張魯為滿足的人,我的志願是打平曹操,振興漢室。

    宗兄在我打平張魯以後,不妨派人接管漢中郡,漢中郡應該屬于益州牧管轄,但是宗兄必須承諾,在我由漢中繼續北進,攻取陳倉(寶雞)以及長安之時,給我以十萬兵與給養。

    否則,我倘若沒有由漢中郡進一步對曹操作戰的可能,我隻得留在荊州,另作準備,請宗兄原諒我無法抽身。

    打張魯的事,請宗兄另找别人幫忙。

    ” 下策是:不接受劉璋的邀請,也不理會法正,幹脆始終與劉璋為敵,從荊州進軍攻打益州。

    這一個策略,執行起來相當吃力。

    因為,攻益州是仰攻,對方的守軍不僅是居高臨下,以逸待勞。

    然而,這雖則是下策,卻仍不失為一種策略。

    這至少是一種堂堂之鼓、正正之旗的行動。

     比下策更不如的一種辦法,便是:先和劉璋做朋友,答應替劉璋打張魯,接受劉璋的禮遇和厚待,而終于突然翻臉,以怨報德,殺害劉璋的愛将楊懷與高沛二人,不踐言向北進軍打張魯,反過來向南進軍打劉璋。

    這是一種什麼作風? 也許有《三國演義》的讀者,還要替劉備辯護,說:“劉備也是不得已而為之呀。

    為了打曹操,不可沒有益州這一大塊地盤。

    為了取得這一大塊地盤,隻好暫時對不起劉璋一下了。

    ” 我也讀過《三國演義》,我也認為劉備比曹操好,而且好得多。

    但是,我絕對不贊成劉備或任何人“隻顧目的,不擇手段”。

    目的是正義,而手段與正義相反,如何說得過去?并且,用反于目的之手段,以求達到反于手段之目的,又怎麼能夠達到?古語說,“南轅北轍”,正是指的這種作風。

     我并不是一個擁護劉璋的人。

    我在前面已經說過,打劉璋未嘗不可,然而不可以于做了朋友以後才打。

     劉璋在殺了張松以後,随即命令各地将領,不再把公文送交劉備,劉備召見劉璋的白水軍的司令楊懷與将軍高沛,罵了他們一頓,将他們斬首。

     劉璋、劉備成了仇敵。

    劉備一面派遣黃忠與卓膺,帶兵向涪縣(綿陽)前進;一面親自沖進白水關,接收楊懷與高沛所遺留下來的白水軍,先叫白水軍的軍官與兵士每人都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