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董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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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陽,為軍糧之事對袁術提出責問。
他向袁術說:“董卓殺了你袁家大小幾口,不曾殺我孫家一人。
我去打董卓,是為公不是為私;若是論私,我可說是為你們袁家報仇,而不是為我自己孫家報仇。
怎麼你既不出兵,又不出糧?你是希望我戰敗麼?” 袁術十分慚愧,答應以後不再馬虎,一定源源供應軍糧。
孫堅獲得了可靠的支援,果然于再度進攻董軍以後,大勝呂布與胡轸二人。
這兩位董軍大将彼此之間頗有意見,也未嘗不是孫堅獲勝的原因。
孫堅一口氣沖到洛陽。
董卓狼狽撤退,溜去長安,留下朱儁守洛陽,替他董卓“扛木梢”。
朱儁卻也不是傻瓜;董卓一走,就與反董的各地軍閥互通聲氣,而且表示了願意參加反董的軍事行動,所苦的是無兵無糧。
徐州刺史陶謙,立刻送朱儁三千兵,别的太守、刺史之流,也紛紛送給朱儁以兵員與軍糧。
朱儁把自己的“司令部”從洛陽移到中牟,他此後的官銜,是陶謙送給他的“行車騎将軍”。
行是代理:“代理車騎将軍”。
陶謙所用的方式,也是上表給長安朝廷,推薦朱儁。
朱儁這個人,倒是頗有一點原則的。
他在中牟建立了一個反董的軍事中心,和董卓的軍隊交過鋒。
其後,董卓在初平三年(公元192年)四月被呂布殺死。
陶謙與北海國國相孔融及博士鄭玄等人寫信給朱儁,公推他為“太師”,請他率軍西上,到長安去主持政府,願意供應他半年的軍糧與足夠的兵。
同時,董卓的部下李傕、郭汜也争取他,拜托了在長安朝廷中擔任太尉的周忠,以獻帝的诏書征召他“入朝”。
朱儁權衡輕重,決定冒生命的危險到長安,希望用自己的聲望與智慧,維護獻帝的安全于李傕、郭汜等等一群小軍閥的胡作非為之下。
于是他辭謝了陶謙等人的推戴,以慷慨赴義的心情,隻身前往長安。
到了長安,李傕、郭汜等人請他擔任“太仆”。
又在初平四年五月,請他代替周忠擔任太尉,兼“錄尚書事”,總攬一切行政上的事務(實權仍在李、郭等人之手)。
朱儁當太尉當到次年(興平元年)七月,丢官。
不久,李、郭二人叫他擔任“骠騎将軍”,帶兵到函谷關以東,鎮壓關東的大小軍閥,朱儁還不曾來得及出發,李傕與郭汜彼此火并起來。
朱儁留在長安,降任九卿之一的“大司農”。
獻帝這時候已經十四歲,略微懂事。
獻帝叫朱儁與楊彪等若幹大員,去郭汜的司令部,勸郭汜不要打李傕。
郭汜大怒,認為朱儁、楊彪等不去勸李傕,而先來勸他,是偏袒李傕,就把朱儁、楊彪等十幾個人,都扣留起來。
朱儁受不了如此的委屈,一氣,就氣死了。
以上,為了不能不給朱儁的晚年作一個交代,我隻得暫時撇開董卓之死,等到現在才說。
董卓早就該死。
他之所以能混到初平三年四月,是由于他那種紙老虎的威風,的确叫人害怕。
他有當時全中國最強的兵;也做到了掌握年幼的漢獻帝及朝廷中文武百官。
他而且懂得以“不測之恩威”叫人感激,也叫人發抖。
再加上,他從羌人、胡人那裡學來的一大套野蠻勁兒,例如割舌頭,挖眼睛,砍手砍腿,活煮,都幫助他把自己塑造成了閻羅王的形象。
隻有極少數人能夠看得出,像他這樣的大獨裁者雖不是用軍隊所能打倒,卻可以用其他的方法來對付他、消滅他。
司徒王允是這“極少數人”之一。
他說服了董卓身邊的呂布。
呂布當時正處于一種矛盾之中。
一方面,董卓待他極好,收了他為養子;也可說是董卓身邊最受親信的人(董卓似乎沒有親生兒子;女婿也隻有一個,姓牛名輔)。
另一方面,董卓又似乎對他極壞;董卓曾經為了一件小事,拔出所佩帶的“手戟”,向呂布摔來,呂布倘若沒有武功,躲不開這手戟,當時一定送命。
因此之故,呂布的心情,十分地不穩定。
使得董卓拔出手戟的那一件小事,正史上沒有記載,《後漢書·呂布傳》說:董卓在這一件小事發生以後,仍舊很喜歡呂布,叫呂布做卧房附近的侍衛。
這位呂布卻又和董卓的傅婢(貼身丫環)勾搭上了,那末,董卓拔戟在前,呂布私通傅婢在後。
《三國演義》的作者,把這件事描寫得有聲有色,說王允有一個丫環,名叫貂蟬,為了叫這丫環去影響呂布,王允把貂蟬的地位由丫環提升為養女,僞稱為“親生之女”,然後就施行“連環計”:先把呂布請來,許呂布以此女,叫呂布作未來的女婿;然後又把這位小姐送給董卓,作董卓的小老婆,三角的局面,果然安排得十分妥帖,不久,呂布果然就殺了董卓,達到了王允的願望。
其實,貂蟬如有其人,不可能是王允的丫環。
貂蟬二字,原為漢朝後宮之内女官的官名(地位比妃嫔低得很多),不是人名,更不是姓貂名蟬。
王允家中,不可能有這樣的一個丫環。
倒是董卓的家中可能有。
《後漢書·董卓傳》記載了他曾經“奸亂公主,妻略宮人”。
呂布所私通的董卓的“傅婢”,是否就是《三國演義》中的貂蟬,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呂布終于決定殺董卓,确是由于王允的開導。
王允勸呂布不必顧慮什麼父子之情,董卓與他至多隻是養父、養子或義父、義子的關系,不是親父子;況且,董卓在向他摔手戟之時,并不曾顧到什麼父子之情。
董卓被殺,是初平三年四月的某一天,這一天,漢獻帝小病初愈,大會群臣于未央殿(《後漢書·獻帝紀》,說這一天是辛巳日)。
董卓被殺的地點,是宮城的北掖門。
動手殺他的,先是呂布的小同鄉、官居騎都尉的并州五原人李肅,李肅僅僅砍傷了董卓的臂膀;卻也用力甚猛,使得董卓滾下馬車,呂布接着用長矛一刺,就結果了董卓的老命。
董卓在滾下馬車之時,還不知道呂布已經對他變心,大叫“呂布何在?”呂布取出士孫瑞所寫的獻帝诏書,說:“有诏,讨賊臣。
”(士孫瑞是右扶風人,居官尚書仆射,這尚書仆射之官,到了北周與隋唐之時,才十分重要;在東漢之時還不過是皇帝面前的一種類似文書科副科長的官而已。
) 董卓一死,宮内宮外的兵士都高呼萬歲,許多老百姓跑到街上來唱歌跳舞,也頗有一些人賣了珍珠寶玉與好衣裳,去買酒買肉,大吃一頓的。
董卓,的确是壞到了國人皆曰可殺的地步。
他的屍首,被看守的人插了撚子在肚臍眼裡,當蠟燭,也居然亮了一夜。
袁紹、袁術家的門生故吏,集合起來,把董卓的屍首燒了,燒成灰,散布在街道上,出氣,這些話,《三國演義》上有,正史上也有。
王允于殺了董卓以後,被獻帝加給了“錄尚書事”的實權。
呂布被封為溫侯,任命為“奮威将軍,假節,儀同三司”。
假節,是姑且準許“持節”;“節”是皇帝所頒給的一種長于西洋人所有的“權杖”。
儀同三司,是儀隊及威風,比照司徒、司馬、司空,這三個“司”字号的三公級大官(司馬這時候已經改稱為太尉)。
王允以“司徒,錄尚書事”的權力,請獻帝升禦史中丞皇甫嵩為征西将軍,派皇甫嵩到長安西南的郿塢,沒收董卓屯聚在該處的财貨,結果沒收了黃金兩三萬斤,白銀八九萬斤,與堆積如山的衣料、珍寶玩物。
住在郿塢的董卓的九十歲母親,官居左将軍、封為鄠侯的弟弟董旻,以及董家的若幹口男男女女,都一齊被殺。
這種一人獲罪,全家遭殃的現象,是漢朝法律的一大污點,叫做“族”,又叫做“族誅”。
罪大的,不止誅滅一族,會滅三族。
董卓所受的處罰,是“夷三族”。
當年,宦官張讓、趙
他向袁術說:“董卓殺了你袁家大小幾口,不曾殺我孫家一人。
我去打董卓,是為公不是為私;若是論私,我可說是為你們袁家報仇,而不是為我自己孫家報仇。
怎麼你既不出兵,又不出糧?你是希望我戰敗麼?” 袁術十分慚愧,答應以後不再馬虎,一定源源供應軍糧。
孫堅獲得了可靠的支援,果然于再度進攻董軍以後,大勝呂布與胡轸二人。
這兩位董軍大将彼此之間頗有意見,也未嘗不是孫堅獲勝的原因。
孫堅一口氣沖到洛陽。
董卓狼狽撤退,溜去長安,留下朱儁守洛陽,替他董卓“扛木梢”。
朱儁卻也不是傻瓜;董卓一走,就與反董的各地軍閥互通聲氣,而且表示了願意參加反董的軍事行動,所苦的是無兵無糧。
徐州刺史陶謙,立刻送朱儁三千兵,别的太守、刺史之流,也紛紛送給朱儁以兵員與軍糧。
朱儁把自己的“司令部”從洛陽移到中牟,他此後的官銜,是陶謙送給他的“行車騎将軍”。
行是代理:“代理車騎将軍”。
陶謙所用的方式,也是上表給長安朝廷,推薦朱儁。
朱儁這個人,倒是頗有一點原則的。
他在中牟建立了一個反董的軍事中心,和董卓的軍隊交過鋒。
其後,董卓在初平三年(公元192年)四月被呂布殺死。
陶謙與北海國國相孔融及博士鄭玄等人寫信給朱儁,公推他為“太師”,請他率軍西上,到長安去主持政府,願意供應他半年的軍糧與足夠的兵。
同時,董卓的部下李傕、郭汜也争取他,拜托了在長安朝廷中擔任太尉的周忠,以獻帝的诏書征召他“入朝”。
朱儁權衡輕重,決定冒生命的危險到長安,希望用自己的聲望與智慧,維護獻帝的安全于李傕、郭汜等等一群小軍閥的胡作非為之下。
于是他辭謝了陶謙等人的推戴,以慷慨赴義的心情,隻身前往長安。
到了長安,李傕、郭汜等人請他擔任“太仆”。
又在初平四年五月,請他代替周忠擔任太尉,兼“錄尚書事”,總攬一切行政上的事務(實權仍在李、郭等人之手)。
朱儁當太尉當到次年(興平元年)七月,丢官。
不久,李、郭二人叫他擔任“骠騎将軍”,帶兵到函谷關以東,鎮壓關東的大小軍閥,朱儁還不曾來得及出發,李傕與郭汜彼此火并起來。
朱儁留在長安,降任九卿之一的“大司農”。
獻帝這時候已經十四歲,略微懂事。
獻帝叫朱儁與楊彪等若幹大員,去郭汜的司令部,勸郭汜不要打李傕。
郭汜大怒,認為朱儁、楊彪等不去勸李傕,而先來勸他,是偏袒李傕,就把朱儁、楊彪等十幾個人,都扣留起來。
朱儁受不了如此的委屈,一氣,就氣死了。
以上,為了不能不給朱儁的晚年作一個交代,我隻得暫時撇開董卓之死,等到現在才說。
董卓早就該死。
他之所以能混到初平三年四月,是由于他那種紙老虎的威風,的确叫人害怕。
他有當時全中國最強的兵;也做到了掌握年幼的漢獻帝及朝廷中文武百官。
他而且懂得以“不測之恩威”叫人感激,也叫人發抖。
再加上,他從羌人、胡人那裡學來的一大套野蠻勁兒,例如割舌頭,挖眼睛,砍手砍腿,活煮,都幫助他把自己塑造成了閻羅王的形象。
隻有極少數人能夠看得出,像他這樣的大獨裁者雖不是用軍隊所能打倒,卻可以用其他的方法來對付他、消滅他。
司徒王允是這“極少數人”之一。
他說服了董卓身邊的呂布。
呂布當時正處于一種矛盾之中。
一方面,董卓待他極好,收了他為養子;也可說是董卓身邊最受親信的人(董卓似乎沒有親生兒子;女婿也隻有一個,姓牛名輔)。
另一方面,董卓又似乎對他極壞;董卓曾經為了一件小事,拔出所佩帶的“手戟”,向呂布摔來,呂布倘若沒有武功,躲不開這手戟,當時一定送命。
因此之故,呂布的心情,十分地不穩定。
使得董卓拔出手戟的那一件小事,正史上沒有記載,《後漢書·呂布傳》說:董卓在這一件小事發生以後,仍舊很喜歡呂布,叫呂布做卧房附近的侍衛。
這位呂布卻又和董卓的傅婢(貼身丫環)勾搭上了,那末,董卓拔戟在前,呂布私通傅婢在後。
《三國演義》的作者,把這件事描寫得有聲有色,說王允有一個丫環,名叫貂蟬,為了叫這丫環去影響呂布,王允把貂蟬的地位由丫環提升為養女,僞稱為“親生之女”,然後就施行“連環計”:先把呂布請來,許呂布以此女,叫呂布作未來的女婿;然後又把這位小姐送給董卓,作董卓的小老婆,三角的局面,果然安排得十分妥帖,不久,呂布果然就殺了董卓,達到了王允的願望。
其實,貂蟬如有其人,不可能是王允的丫環。
貂蟬二字,原為漢朝後宮之内女官的官名(地位比妃嫔低得很多),不是人名,更不是姓貂名蟬。
王允家中,不可能有這樣的一個丫環。
倒是董卓的家中可能有。
《後漢書·董卓傳》記載了他曾經“奸亂公主,妻略宮人”。
呂布所私通的董卓的“傅婢”,是否就是《三國演義》中的貂蟬,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呂布終于決定殺董卓,确是由于王允的開導。
王允勸呂布不必顧慮什麼父子之情,董卓與他至多隻是養父、養子或義父、義子的關系,不是親父子;況且,董卓在向他摔手戟之時,并不曾顧到什麼父子之情。
董卓被殺,是初平三年四月的某一天,這一天,漢獻帝小病初愈,大會群臣于未央殿(《後漢書·獻帝紀》,說這一天是辛巳日)。
董卓被殺的地點,是宮城的北掖門。
動手殺他的,先是呂布的小同鄉、官居騎都尉的并州五原人李肅,李肅僅僅砍傷了董卓的臂膀;卻也用力甚猛,使得董卓滾下馬車,呂布接着用長矛一刺,就結果了董卓的老命。
董卓在滾下馬車之時,還不知道呂布已經對他變心,大叫“呂布何在?”呂布取出士孫瑞所寫的獻帝诏書,說:“有诏,讨賊臣。
”(士孫瑞是右扶風人,居官尚書仆射,這尚書仆射之官,到了北周與隋唐之時,才十分重要;在東漢之時還不過是皇帝面前的一種類似文書科副科長的官而已。
) 董卓一死,宮内宮外的兵士都高呼萬歲,許多老百姓跑到街上來唱歌跳舞,也頗有一些人賣了珍珠寶玉與好衣裳,去買酒買肉,大吃一頓的。
董卓,的确是壞到了國人皆曰可殺的地步。
他的屍首,被看守的人插了撚子在肚臍眼裡,當蠟燭,也居然亮了一夜。
袁紹、袁術家的門生故吏,集合起來,把董卓的屍首燒了,燒成灰,散布在街道上,出氣,這些話,《三國演義》上有,正史上也有。
王允于殺了董卓以後,被獻帝加給了“錄尚書事”的實權。
呂布被封為溫侯,任命為“奮威将軍,假節,儀同三司”。
假節,是姑且準許“持節”;“節”是皇帝所頒給的一種長于西洋人所有的“權杖”。
儀同三司,是儀隊及威風,比照司徒、司馬、司空,這三個“司”字号的三公級大官(司馬這時候已經改稱為太尉)。
王允以“司徒,錄尚書事”的權力,請獻帝升禦史中丞皇甫嵩為征西将軍,派皇甫嵩到長安西南的郿塢,沒收董卓屯聚在該處的财貨,結果沒收了黃金兩三萬斤,白銀八九萬斤,與堆積如山的衣料、珍寶玩物。
住在郿塢的董卓的九十歲母親,官居左将軍、封為鄠侯的弟弟董旻,以及董家的若幹口男男女女,都一齊被殺。
這種一人獲罪,全家遭殃的現象,是漢朝法律的一大污點,叫做“族”,又叫做“族誅”。
罪大的,不止誅滅一族,會滅三族。
董卓所受的處罰,是“夷三族”。
當年,宦官張讓、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