酗酒

關燈
學,任何繪畫,都不可能代替酒。

    酒在這裡取代了創造。

    酒對于信仰上帝和不信仰上帝的那一部分人,就是這樣起作用的。

    酒是貧瘠的。

    人在沉醉之夜說出來的話語白晝到來就随同黑夜一起歸于無有。

    沉醉什麼也不創造,沉醉在話語中是行不通的,它使智力昏暗,使心智沉眠不醒。

    我在酣醉中說話。

    幻象是完整的:你說出的事,沒有人再去說它。

    酗酒并不創造任何可留存的東西。

    那是一陣清風。

    像話語一樣。

    我曾在醉酒中寫作,我有能力使沉醉采取尊重态度不要讓我感到酗酒之可怖。

    我從來不喝得爛醉如泥。

    我從來不快速狂飲。

    我不時地喝,不喝到昏醉,沉酣不醒。

    我從人世中退身而出,可望而不可即,但并不喝成酩酊大醉。

     一個女人喝酒,那就像一個動物、一個小孩喝酒一樣。

    酗酒因為是女人,因而引起公憤,成了醜聞:一個酗酒的女人,那是罕見的,也是嚴重的。

    無異是冒犯神聖。

    在我周圍,我就見識過這種公憤。

    為了表示有力量公開對抗,譬如說,夜裡隻身一人去酒吧,我經常須在喝過酒之後才這樣做。

     對什麼人說,你喝得太多了,永遠是為時已晚,太遲了。

    “你喝得太多”。

    這樣說不論在什麼場合都是牽強的,令人不快的。

    誰是酒鬼,他本人根本不知道。

    在百分之百的場合下,人們聽到這樣的消息,都認為是一種冒犯,他說:“你對我說這個,那你是對我心懷不滿。

    ”至于我,對我這樣說,可我早已病入膏育不可救藥了。

    在這裡,我們都處于根本不容許動一動的空間範圍之内。

    人們聽任許許多多人死去,已經達到這樣的地步。

    我相信服用麻醉品不存在這種引起公憤的事。

    毒品完全把服用毒品的個人從人類隔絕開來。

    毒品并沒有把一個人抛到外面去,丢棄在街上,也沒有促成一個無處栖身的流浪漢。

    酗酒,那倒是在街上,在收容所,還有其他許多酒鬼。

    服用毒品,為時很短,很快就死掉,患上失語症,無聲無息,緊閉門窗,僵在那裡不動。

    不喝酒,就得不到任何慰藉。

    自從我不再喝酒,我對我曾經酗酒總是懷有體恤之情。

    我的确喝過好多好多。

    後來他們跑來幫助我,這時我就講我的故事,喝酒的事,我閉口不談。

    很簡單,簡單得簡直讓人無法置信,真正酗酒的人,無疑是最單純的人。

    處在這樣的境地,假裝痛苦那才是痛苦。

    流浪漢并不是不幸的,說這種話未免愚蠢,因為他們從早到晚十足24小時都在酩酊大醉之中。

    他們所過的生活,除開大街,便無處可活。

    1986年至1987年冬季,他們甯可面對死亡、嚴寒的危險,也不願去領取收容所過夜發放的一公升紅葡萄酒。

    人人都在研究他們為什麼不願進收容所,其原因也就在這裡。

     最難熬的并不是夜裡的幾個小時。

    如果患有頑固性失眠症,那顯然最為危險。

    家裡不應存有一滴滴。

    有一類酗酒者僅僅是從喝一杯葡萄酒開始,我就屬于這一類。

    我可不知道醫生給我戴了一頂什麼帽子。

     那就好比一座發電廠在運轉中,一個酗酒者的人體,仿佛各個不同部分由人身全部連結起來組成整體。

    腦居于首位,這就是思想。

    首先是在思想上,其次是身體,他認為那就是幸福。

    因為有所得,于是,一點一點滲入吸收,于是,上路——是這個詞:上路了。

    一段時間過去,就會有所選擇:一直到無知無覺,主體正身喪失,或者停留在幸福初露端倪的狀态之下。

    每一天,都可以說是死去了,又可以說還活着沒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