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瑣高議後集卷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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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琬
陳留清虛子作傳
都下名娼以色稱者多矣,以德稱者甚鮮焉。
餘聞琬為士君子稱道久矣。
又曰:&ldquo彼娼也,不過自矯飾以釣虛譽,詐于為善,何益?&rdquo思識其面,一見之,其舉動則有禮度,其語言則合詩書,餘頗歎息之。
會有人持數君之文,托餘傳于世,其請甚堅。
餘佳其文意深密,士君子固能通曉,第恐不快世俗之耳目焉。
予實京師人,少跌宕不檢,不治生事,落魄寄傲于酒色間,未始有分毫顧惜,籍心于功名事業也。
故天下不聞予名,而予亦忌名之聞于人。
丁巳冬,返河内,休父惠然見訪,屬予為溫琬傳。
溫生,予亦嘗識其面目,接其談論久矣,義不可辭。
然予竊嘗以為:大凡為傳記稱道人之善者,苟文勝于事實,則不惟似近鄉願,後之讀者亦不信,反所以為其人累也。
乃今直取溫生數事,次第列之,非敢加焉。
且以予之性荒唐幻沒如此,是傳也,亦喜作,非勉強也,因目之曰《甘棠遺事》。
熙甯乙巳仲冬浣日陳留清虛子序。
甘棠娼姓溫者,名琬,字仲圭,本姓郝氏,小名室奴。
本良家子,父逵,遊商。
至和中得風痹疾,期年而殒。
無子嗣,甚貧,徒四壁立。
母氏才舉琬,辄委琬養于鳳翔其妹之夫郭祥家,而隻身也寓邸中,流為娼婦。
琬情柔意閑雅,少不好嬉戲。
六歲則明敏,訓以詩書,則達旦不寐。
從母授以絲竹,訓笃甚嚴,琬欣然承。
暇日誦千言,又能約通其大義。
喜字學,落筆無婦人體,遒渾且有格。
嘗衣以男袍,同學與之居,積年,不知其女子也。
鄰裡或謂之曰:&ldquo郝氏有子矣。
&rdquo久之,郭祥因與從母議曰:&ldquo此女識量聰明,苟教不辍,數年間迤逦能通曉時事,第恐有異志,累我教矣。
&rdquo遂藏取所讀詩文,止使專于女事。
琬既心醉詩書,深知其趣,至于日夜默誦未嘗已。
和睦敦重,九族說之。
從母尤鐘愛,不異己之子。
十四歲乃與議婚,媒妁來求,足迹相蹑。
遂擇張氏之子某者。
問名、納采,即在朝夕,而母氏來召。
初不歸之,複訟官,乃寝其婚。
琬是時陰識母氏之謀,因默自言曰:&ldquo琬少學讀書,今日粗識道理,盡姨夫之賜也。
将謂得托身于良家,以終此生也,薄命不偶,一至于此!&rdquo因泣下,悲不自勝。
遂東還陝侍母,因寓府中。
琬見群妓麗服靓妝,以市廛内為荒穢之态,旦暮出則倚門,皆有所待。
邂逅而入,則交臂促膝,淫言媟語以相誇尚。
竊自為計曰:&ldquo籲!吾苟不能自持,入此流不頃刻耳。
&rdquo嗟念恨不能自翼以避之。
又常曰:&ldquo人之所以異于禽獸者,以其識禮義,知其所自先也。
傳曰:&lsquo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
&rsquo《詩》雲:&lsquo哀哀父母,生我劬勞,欲報之德,昊天罔極。
&rsquo則恩之重無過父母,章章明矣。
琬之生,凡十有二月而誕,既誕逾年,不幸父以天年終。
既無長兄,緻母氏失所依倚,食不足飽腹,衣不足暖體。
又所逋于人者幾三十萬,苟不圖以養,轉死溝壑有日矣。
琬婦人直自謀之善耳,親将誰托哉?豈獨悖逆于人情,天地鬼神臨之在上,質之在旁,琬又安自存乎?當圖以償之。
&rdquo又思曰:&ldquo琬一女子,上既不能成功業,下又不能奉箕帚于良家,以活其親。
而複眷顧名之榮辱,使老母竟至于饑餓無死所,則琬雖感慨自殺,亦非能勇者也。
複何面目見祖宗于地下耶?&rdquo屢至灑涕,猶豫不能決。
未幾,會有賂賄母氏求于琬合者。
琬知情必不可免也,自是流為娼。
性不樂笙竽,終日沉坐,惟喜讀書。
楊、孟、《文選》、諸史典、名賢文章,率能誦之,尤長于孟轲書。
嘗自言:琬少時最忌蚊蚋,每讀書辄相忘。
暑之酷,汗交流至踵,亦弗複之顧也。
夜則單衣諷誦,必過更,家人固請,乃略就寝。
及旦複然。
有來解之者,琬則對以:&ldquo琬之性愚,素不喜他技。
&rdquo厚謝之,揖使退。
又嘗學寫書字,每日有求書寫者,琬熟視其紙,一揮而成,于是染指間。
郡将知之,欲呼琬入官籍,而辭以不笙歌,不足以備尊俎歡。
太守亦以其女弟占籍,乃辍之。
累次如此。
然郡邑關蜀秦晉之地,舟車商賈之輻辏,金玉錦繡之所積,肩摩車擊,人物最盛于他州。
而督師官屬往來不斷,府中無事,遊宴之樂日多相繼。
太守熟琬名,會有名公賢士則召之。
琬凡侍燕,從行止一仆,攜書箧筆硯以随。
遇士夫缙紳,則書《孟子》以寄其志,人人愛之。
始琬不學吟詩,太守張公靖嘗謂之曰:&ldquo歌詩,人之所難,古君子莫不有作。
爾既讀
餘聞琬為士君子稱道久矣。
又曰:&ldquo彼娼也,不過自矯飾以釣虛譽,詐于為善,何益?&rdquo思識其面,一見之,其舉動則有禮度,其語言則合詩書,餘頗歎息之。
會有人持數君之文,托餘傳于世,其請甚堅。
餘佳其文意深密,士君子固能通曉,第恐不快世俗之耳目焉。
予實京師人,少跌宕不檢,不治生事,落魄寄傲于酒色間,未始有分毫顧惜,籍心于功名事業也。
故天下不聞予名,而予亦忌名之聞于人。
丁巳冬,返河内,休父惠然見訪,屬予為溫琬傳。
溫生,予亦嘗識其面目,接其談論久矣,義不可辭。
然予竊嘗以為:大凡為傳記稱道人之善者,苟文勝于事實,則不惟似近鄉願,後之讀者亦不信,反所以為其人累也。
乃今直取溫生數事,次第列之,非敢加焉。
且以予之性荒唐幻沒如此,是傳也,亦喜作,非勉強也,因目之曰《甘棠遺事》。
熙甯乙巳仲冬浣日陳留清虛子序。
甘棠娼姓溫者,名琬,字仲圭,本姓郝氏,小名室奴。
本良家子,父逵,遊商。
至和中得風痹疾,期年而殒。
無子嗣,甚貧,徒四壁立。
母氏才舉琬,辄委琬養于鳳翔其妹之夫郭祥家,而隻身也寓邸中,流為娼婦。
琬情柔意閑雅,少不好嬉戲。
六歲則明敏,訓以詩書,則達旦不寐。
從母授以絲竹,訓笃甚嚴,琬欣然承。
暇日誦千言,又能約通其大義。
喜字學,落筆無婦人體,遒渾且有格。
嘗衣以男袍,同學與之居,積年,不知其女子也。
鄰裡或謂之曰:&ldquo郝氏有子矣。
&rdquo久之,郭祥因與從母議曰:&ldquo此女識量聰明,苟教不辍,數年間迤逦能通曉時事,第恐有異志,累我教矣。
&rdquo遂藏取所讀詩文,止使專于女事。
琬既心醉詩書,深知其趣,至于日夜默誦未嘗已。
和睦敦重,九族說之。
從母尤鐘愛,不異己之子。
十四歲乃與議婚,媒妁來求,足迹相蹑。
遂擇張氏之子某者。
問名、納采,即在朝夕,而母氏來召。
初不歸之,複訟官,乃寝其婚。
琬是時陰識母氏之謀,因默自言曰:&ldquo琬少學讀書,今日粗識道理,盡姨夫之賜也。
将謂得托身于良家,以終此生也,薄命不偶,一至于此!&rdquo因泣下,悲不自勝。
遂東還陝侍母,因寓府中。
琬見群妓麗服靓妝,以市廛内為荒穢之态,旦暮出則倚門,皆有所待。
邂逅而入,則交臂促膝,淫言媟語以相誇尚。
竊自為計曰:&ldquo籲!吾苟不能自持,入此流不頃刻耳。
&rdquo嗟念恨不能自翼以避之。
又常曰:&ldquo人之所以異于禽獸者,以其識禮義,知其所自先也。
傳曰:&lsquo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
&rsquo《詩》雲:&lsquo哀哀父母,生我劬勞,欲報之德,昊天罔極。
&rsquo則恩之重無過父母,章章明矣。
琬之生,凡十有二月而誕,既誕逾年,不幸父以天年終。
既無長兄,緻母氏失所依倚,食不足飽腹,衣不足暖體。
又所逋于人者幾三十萬,苟不圖以養,轉死溝壑有日矣。
琬婦人直自謀之善耳,親将誰托哉?豈獨悖逆于人情,天地鬼神臨之在上,質之在旁,琬又安自存乎?當圖以償之。
&rdquo又思曰:&ldquo琬一女子,上既不能成功業,下又不能奉箕帚于良家,以活其親。
而複眷顧名之榮辱,使老母竟至于饑餓無死所,則琬雖感慨自殺,亦非能勇者也。
複何面目見祖宗于地下耶?&rdquo屢至灑涕,猶豫不能決。
未幾,會有賂賄母氏求于琬合者。
琬知情必不可免也,自是流為娼。
性不樂笙竽,終日沉坐,惟喜讀書。
楊、孟、《文選》、諸史典、名賢文章,率能誦之,尤長于孟轲書。
嘗自言:琬少時最忌蚊蚋,每讀書辄相忘。
暑之酷,汗交流至踵,亦弗複之顧也。
夜則單衣諷誦,必過更,家人固請,乃略就寝。
及旦複然。
有來解之者,琬則對以:&ldquo琬之性愚,素不喜他技。
&rdquo厚謝之,揖使退。
又嘗學寫書字,每日有求書寫者,琬熟視其紙,一揮而成,于是染指間。
郡将知之,欲呼琬入官籍,而辭以不笙歌,不足以備尊俎歡。
太守亦以其女弟占籍,乃辍之。
累次如此。
然郡邑關蜀秦晉之地,舟車商賈之輻辏,金玉錦繡之所積,肩摩車擊,人物最盛于他州。
而督師官屬往來不斷,府中無事,遊宴之樂日多相繼。
太守熟琬名,會有名公賢士則召之。
琬凡侍燕,從行止一仆,攜書箧筆硯以随。
遇士夫缙紳,則書《孟子》以寄其志,人人愛之。
始琬不學吟詩,太守張公靖嘗謂之曰:&ldquo歌詩,人之所難,古君子莫不有作。
爾既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