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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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住的這一個古老的城裡,乞丐這一種光榮的職業似乎也式微了。從前街頭巷尾總點綴着一群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家夥,縮頭縮腦的擠在人家房檐底下曬太陽,捉虱子,打瞌睡,啜冷粥,偶爾也有些個能挺起腰闆,露出笑容,老遠的就打躬請安,滿嘴的吉祥話,追着洋車能跑上一裡半裡,喘的像隻風箱。還有些扯着啞嗓穿行街巷大聲的哀号,像是擔販的吆喝。這些人現在都到那裡去了?

    據說,殘羹剩飯的來源現在不甚暢了,大概是剩下來的雞毛蒜皮和一些湯湯水水的東西都被留着自己度命了,家裡的一個大坑還填不滿,怎能把馀瀝去滋潤别人!一個人單靠喝西北風是維持不了多久的。追車乞讨麼?車子都漸漸現代化,在瀝青路上風馳電掣,飛毛腿也追不上。汽車停住,砰的一聲,隻見一套新衣服走了出來,若是一個乞丐趕上前去,伸出胳膊,手心朝上,他能得到什麼?給他一張大票,他找得開麼?沿街托缽,呼天搶地也沒有用。人都窮了,心都硬了,耳都聾了。偌大的城市已經養不起這種近于奢侈的職業。不過,乞丐尚未絕種,在靠近城根的大垃圾山上,還有不少同志在那裡發掘寶藏,埋頭苦幹,手腳并用,一片喧逐。他們并不擾亂治安,也不侵犯産權,但是,說老實話,這群乞丐,無益稅收,有礙市容,所以難免不像捕捉野犬那樣的被捉了去。餓死的餓死,老成凋謝,繼起無人,于是乞丐一業逐漸衰微。

    在乞丐的藝術還很發達的時候,有一個乞讨的婦人給我很深的印象。她的巡回的區域是在我們學校左近。她很知道争取青年,專以學生為對象。她看見一個學生遠遠的過來,她便在路旁立定,等到走近,便大喊一聲“敬禮”,舉手、注視、一切如儀。她不喊“爺爺”“奶奶”,她喊“校長”,她大概知道新的升官圖上的晉升的層次。随後是她的申訴,其中主要的一點是她的一個老母,年紀是八十。她繼續乞讨了五六年,老母還是八十。她很機警,她追随幾步之後,若是覺得話不投機,她的申訴便戛然而止,不像某些文章那樣羅嗦。她若是得到一個銅闆,她的申訴也戛然而止,像是先生聽到下課鈴聲一般。這個人如果還活着,我相信她一定能編出更合時代潮流的一套新詞。

    我說乞丐是一種光榮的職業,并不含有鼓勵懶惰的意思。乞丐并不是不勞而獲的人,你看他曬得黧黑幹瘦,跑得上氣不接下氣,何曾安逸。而且他取不傷廉,勉強維持他的靈魂與肉體不至渙散而已。他的乞食的手段不外兩種:一是引人憐,一是讨人厭。他滿口“祖宗”“奶奶”的亂叫,聽者一旦發生錯覺,自己的孝子賢孫居然淪落到這地步,恻隐之心就會油然而起。他若是背有瞎眼的老媽在你背後亦步亦趨,或是把畸形的腿露出來給你看,或是帶着一窩的孩子環繞着你叫喚,或是在一塊硬磚上稽颡在額上撞出一個大包,或是用一根草棍支着那有眼無珠的眼皮,或是像一個“人彘”似的就地擦着,或者申說遭遇,比“舍弟江南死,家兄塞北亡”還要來得凄怆,那麼你那磨得幫硬的心腸也許要露出一絲的憐憫。

    憐憫不能動人,他還有一套讨厭的辦法。他滿臉的鼻涕眼淚,你越厭煩,他挨得越近,看看随時都會貼上去的樣子,這時你便會情願出錢打發他走開,像捐款做一樁衛生事業一般。不管是引人憐或是讨人厭,不過隻是略施狡狯,無傷大雅。他不會傷人,他不會犯法;從沒有一個人想傷害一個乞丐,他的那一把骨頭,不足以當尊臂,從沒有一種法律要懲治乞丐,乞丐不肯觸犯任何法律所以才成為乞丐。乞丐對社會無益,至少也是并無大害,頂多是有一點有礙觀瞻,如有外人參觀,稍稍避一下也就罷了。有人以為乞丐是社會的寄生蟲,話并不錯,不過在寄生蟲這一門裡,白胖的多得是,一時怕數不到他罷?

    從沒有聽說過什麼人與乞丐為友,因而亦流于乞丐。乞丐永遠是被認為現世報的活标本。他的存在饒有教育意義。無論交友多麼泛的人,交不到乞丐,乞丐自成為一個階級,真正的無産階級,(除了那隻沙鍋。)乞丐是人群外的一種人。他的生活之最優越處是自由;鹑衣百結,無拘無束,街頭流浪,無簽到請假之煩,隻求免于凍餒,富貴于我如浮雲。所以俗語說:“三年要飯,給知縣都不幹。”乞丐也有他的窮樂。我曾像一群乞丐享用一隻“花子雞”的景況,我相信那必是一種極純潔的快樂。Charles

    Lamb對于乞丐有這樣的贊頌:“褴褛的衣衫,是貧窮的罪過,卻是乞丐的袍褂,他的職業的優美的标識,他的财産,他的禮服,他公然出現于公共場所的服裝。

    他永遠不會過時,永遠不追在時髦後面。他無須穿着宮廷的喪服。他什麼顔色都穿。什麼也不怕。他的服裝比桂格教派的人經過的變化還少。他是宇宙間唯一可以不拘外表的人。世間的變化與他無幹。隻有他屹然不動。股票與地産的價格不影響他。農業的或商業的繁榮也與他無涉,最多不過是給他換一批施主。他不必擔心有人找他做保。沒有人肯過問他的宗教或政治傾向。他是世界上唯一的自由人。”話雖如此,誰不到山窮水盡誰也不肯做這樣的自由人。隻有一向做神仙的,如李鐵拐和濟公之類,遊戲人間的時候,才肯短期的化身為一個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