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古代遺址與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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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總是在進步。

    不光是旋盤,農耕、狩獵、捕魚等已經存在于仰韶文化的産業,到了龍山文化時代,所用的工具比以前都有了飛躍性的進步。

     首先概覽一下仰韶時期的文化。

    發現于1952年的半坡遺址在西安郊外,位于浐河東岸約0.8公裡、高出河床9米的地方,可稱得上是仰韶文化的代表。

    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對其作了詳盡的調查,用很大的鐵架圓頂予以遮蓋,并建成了一座大博物館。

     對于發掘出來的遺址,常規做法是在調查結束後将其重新掩埋,下次調查時再進行重新挖掘,以避免遭到風雨侵蝕或人為的損害。

    例如,河南省安陽縣小屯村的殷墟就是這樣處理的。

    而半坡遺址展示給我們的是有房頂遮蓋的未掩埋原貌。

    居住區的面積大約有3萬平方米,中央是公共集會場地,居住區外則是公共墓地和陶窯場。

    居住區内共有約200戶,周圍挖有上寬達6至8米的壕溝,而要越過壕溝外出,需用砍伐下來的樹木架設橋梁。

    所以可以認為,壕溝的主要目的是防止猛獸入侵,因為人類可以通過架橋輕松地越過壕溝。

     在龍山鎮城子崖遺址的居住地周圍發掘出一圈壁壘。

    發掘報告稱其殘存部分高度在3米以内,那麼原始的壁壘應該更高才對。

    仰韶居住區是為了防禦猛獸而挖壕溝,而龍山遺址卻從挖壕溝轉變為築高牆,顯然可見到了龍山時期,先民們還要防禦人類敵人的入侵。

     為什麼還必須防禦人類的入侵呢?這表明财産已經開始私有化。

    在仰韶時期,同一居住區的人們共同享有在農耕、狩獵中獲得的物資。

    半坡遺址中有公共集會場所,先民們如果想要什麼東西,去那裡領取就可以了,沒有囤積的必要。

    用壕溝圍起來的村子是一個命運共同體,有需求就取,無必要則不取。

    挨餓的時候,所有人會一起挨餓,長老們會在公共集會場所盡可能公平地分配物資。

    雖然我不想用已沾滿“污垢”的術語,但這就是“原始共産社會”,或者也可以叫做“非私有财産制共同社會”。

    這一時期,富有不具備任何象征意義。

    比他人富有不能擁有任何特權,也不意味着會受到同村人的尊敬。

    獲得尊敬的是那些發明、改良工具的人。

     半坡村的成年人死後被埋在壕溝外,小孩則被放入甕棺中埋在居住區内。

    然而也有例外,發掘報告稱也有小孩被直接埋入四面置有平闆的矩形洞中,并沒有甕棺。

    一般認為,半坡村不存在階級,但人們在這裡仍可注意到細微的階級萌芽。

    也有一種可能性是,這些幼兒之所以受到特别的處理,是因為跟原始信仰有關系。

    不過我認為,不管是埋葬還是其他活動,如果其中有例外,也就是人和人的待遇不一樣,就會給這個無階級社會增加裂痕。

     用壁壘圍起來的龍山文化,其埋葬明顯體現出了階級差别。

    墓的大小不等,有剛能容下遺骸的超小号,也有長4米、寬3米的超大号。

    另外,在山東省甯陽縣堡頭遺址的120多個墓葬中,動物頭骨、陶器及其他物品等陪葬品最多的有160件,最少的一件也沒有。

     龍山文化中已出現了貧富差距,這反映出階級已産生。

    大多數遺骸呈仰卧姿勢,但也有少數是俯卧的,一說這就是奴隸。

     通過列舉貧富差距、階級制度、奴隸存在的可能性,可知原始共産社會在仰韶文化到龍山文化這段時間内開始崩潰。

    私有财産制的時代已經來臨。

     在龍山文化的墓葬中,僅有數量很少的幾例夫妻合葬。

    到私有财産制時代,夫妻合葬會讓人聯想到社會越來越傾向于以家族為單位,故此必然産生财産世襲制度。

     促使原始共産社會崩潰的原因,應在于生産力的增強和生産工具的發達。

    前面已提到旋盤的例子,其實在龍山文化遺址中,還出土了大量更為精巧的石器、角骨器及貝制品;此外,能夠犁地更深、收割農作物更有效的石鐮、貝鐮等工具也出現了。

    先民們使用新工具,就可以挖溝掘渠,把黃河水引到更遠處,使耕地面積得到飛躍性的擴大。

     剩餘的産品被貯存起來。

    有大量剩餘産品的家族,就會把這些産品視作自己的東西,作為财産世襲下去,這是必然的過程。

     仰韶和龍山都在黃河流域,但在南方也發現了水稻耕作的良渚文化(浙江省)、青蓮崗文化(江蘇省)等新石器時代的遺址。

    通過放射性碳元素法測定,良渚文化距今約4700年,青蓮崗文化距今約5400年。

     黃河一直被奉為中國文化的母親。

    但由于南方的新石器時代遺址的存在,人們對南方文化獨立性的認識也在不斷深入。

     由原始共産社會到私有财産制社會的轉變,以及與此同時由母系社會向父系社會的轉變,這些5000年前的社會變化都可以從仰韶文化到龍山文化及南方各文化開始的時期中看到。

     可以認為,對這個時代的說明,就是中國神話的開始。

     4 中國自古就有三皇五帝的傳說。

    司馬遷的《史記》是從《五帝本紀》開始寫的,忽略了之前的三皇。

    現在的《史記》正文中雖有《三皇本紀》,但那是唐朝司馬貞的補作。

     曆史研究中有個著名的“層累地造成的中國古史”的觀點。

    神話是“加”上去的,新創造出的神會被安排到更早的時代。

    在神話時代,各式各樣的神“堆”在一起本來就已擁擠不堪,而為了給新出現的神以立足之地,人們在講述中就要加上一句“在更久以前”——就這樣,這些神被安放到了更遙遠且想象不到的更古老的年代。

    日本的富永仲基(1715—1746)和中國的顧颉剛(1893—1980)等人都持這種觀點,提醒人們要小心防備早期神話的誤導。

     關于三皇有各種說法。

    所謂天皇、地皇、人皇,是根據“易”将構成宇宙的“三才”——天、地、人進行機械性的生搬硬套。

    這的确有點牽強附會。

     最普遍的看法是,伏羲、女娲、神農為三皇。

    不過,處在第一位的伏羲是取代了燧人氏而占據天位的。

    燧人氏教會了人類使用火的方法。

    此外,還有人将有巢氏也算作三皇,這位有巢氏在樹上建了住處,使人類遠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