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自我憎恨與自我輕視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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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法國出版的一本著作《目擊者》(TheWitness)[6]把這個過程描寫得淋漓盡緻。
書中的主人公和他的弟弟坐船出海:船隻漏水,暴風雨來襲,船翻了,他們也掉入了海中。
弟弟由于腿部嚴重受傷,無法在波濤洶湧的大海中遊泳。
他注定要被淹死。
主人公試圖拉着弟弟一起向岸邊遊去,但他很快意識到他無法帶着弟弟一起遊到岸邊。
此時,他面臨着這樣的選擇:要麼兩個人都被淹死,要麼他獨自逃生。
清楚地認識到這一點之後,他決定獨自逃生。
但是,他感覺自己就像是一個兇手,而且,這種念頭非常真實地出現在他的腦海裡,以至于他确信其他所有人都認為他是一個兇手。
隻要他行事的前提是他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該負起責任,那麼,他的理由就不成立,也不可能有效。
誠然,這是一種極端的情況。
但是,主人公的情緒反應恰恰說明了當人們被這樣一種特殊的&ldquo應該&rdquo驅使時是怎樣的感覺。
此外,一個人也可能會将對自身生存有害的事情強加到自己身上。
在陀思妥耶夫斯基(Dostoevski)的《罪與罰》(CrimeandPunishment)中,我們可以看到有關這種&ldquo應該&rdquo的一個經典例子。
拉斯柯爾尼科夫(Raskolnikov)為了證明他擁有讓自己感到滿意的像拿破侖一樣的品質,覺得自己應該有能力殺人。
就像陀思妥耶夫斯基清清楚楚地向我們展現的那樣,120盡管拉斯柯爾尼科夫對世界有諸多的怨恨,但對于他那敏感的靈魂來說,沒有什麼比殺人更讓人厭惡的了。
他必須逼迫自己這樣做。
而他的真實感受在一個夢中體現了出來。
在夢中,他看到一匹瘦骨嶙峋、營養不良的小馬正被一個喝得醉醺醺的農夫逼着去拉滿滿一車它不可能拉得動的重物。
農夫還殘忍地用鞭子狠狠地打它,最後,它被打死了。
在夢中,拉斯柯爾尼科夫心裡突然湧起深深的同情,他向那匹小馬沖了過去。
做這個夢的那段時間,拉斯柯爾尼科夫正經曆激烈的内心沖突。
一方面,他覺得自己應該有能力殺人,但另一方面,他又極其厭惡這樣做,以至于完全不能做到這一點。
在夢中,他認識到,他正殘忍無情地逼迫自己去做一些他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就像農夫逼迫那匹小馬去拉它不可能拉得動的重物一樣。
而從他内心深處湧起的是對自己的深深同情,因為他正對自己做着這樣殘忍的事情。
在夢中體驗到自己的真實感受之後,他覺得自己更貼近真實的自我,于是決定不殺人了。
但是不久之後,他那種拿破侖似的自我又會占據上風,因為在那個時候,他的真實自我就像瘦弱的小馬難以對抗殘忍的農夫一樣,無法與其對抗。
導緻這些&ldquo應該&rdquo具有自我毀滅性,且比其他因素更能說明它們所具有之強制性的第三個因素是自我憎恨。
當我們違背這些&ldquo應該&rdquo時,自我憎恨可能就會讓我們與自己相對抗。
有時候,這種聯系相當明确,或者說很容易建立。
一個人不可能像他認為自己應該成為的那樣一直無所不知、無所不能,就像在《目擊者》的故事中就充滿了各種不合理的自我譴責。
更常見的情況是,他意識不到這樣一種違背&ldquo應該&rdquo的情況,而是好像突然就感覺到情緒低落、心神不安、疲乏無力、焦慮或暴躁。
讓我們回想一下前面舉的一個例子:一個沒有爬到山頂的女人突然變得怕起了狗。
這個例子的先後順序是這樣的:首先,她明智地決定放棄爬山,而這讓她體驗到了一種失敗感&mdash&mdash她之所以覺得這是一種失敗,是因為她沒有滿足其内心指令的要求,她的内心指令告訴她,她應該能夠成功地完成每一件事情(當然,這一點依然保持在無意識水平)。
然後,她産生了自我輕視,這一點同樣仍處于無意識水平。
接着,她做出了自責反應,表現為感到無助和恐懼,最初的情緒過程上升到了意識層面。
121如果她沒有對自我進行分析,那麼對狗的恐懼将始終是一件讓人困惑的事情,之所以讓人感到困惑,是因為它與之前所發生的事情毫無關聯。
在其他例子中,一個人在其意識層面所體驗到的往往僅僅隻是一些他自發地用來保護自己免受自我憎恨傷害的特殊方式,例如,他會采取一些特殊的方式來緩解焦慮情緒(狂吃、酗酒或狂買等)、覺得他人要迫害自己的感覺(被動外化)或者對他人的憤怒感(主動外化)。
我們将有很多機會可以從不同的視角來看這些自我保護的嘗試是怎樣起作用的。
在這裡,我還想讨論另一種類似的嘗試,因為這種嘗試很容易被人忽略,并有可能使治療陷入僵局。
當一個人在有意無意之間認識到,他可能無法達到他的某些特定&ldquo應該&rdquo的要求時,他便往往會做出這種嘗試。
于是,我們可能就會看到這樣的情況&mdash&mdash一個理性而又願意配合的患者突然變得焦躁不安,就好像他覺得自己遭到了所有人、所有事的不公正對待,從而變得瘋狂起來一樣:他的親戚利用他,他的老闆不公正,牙醫把他的牙齒弄得一團糟,精神分析對他沒有作用,等等。
他可能會把分析學家大罵一頓,或者對家人大發脾氣。
在試圖理解他的煩惱與不安時,第一個給我們留下深刻印象的因素是:他不斷要求獲得特殊照顧。
依據不同的特殊情境,他可能會提出不同的要求:在辦公室裡,他堅持要求獲得更多的幫助;在家,他堅持要求他的妻子或母親讓他獨處;在分析中,他堅持要求分析學家給他很多的時間;在學校,他堅持要求獲得格外優待。
因此,他給我們的第一印象是:有各種瘋狂的要求,而當這些要求未得到滿足時,他就會感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對待。
但是,當這些要求引起患者的注意時,他就會變得更加瘋狂。
他可能會變得更為公開地表示他的敵意。
如果我們仔細傾聽,就會發現他的辱罵聲中貫穿着一個主題。
就好像他是在說:&ldquo你這個該死的笨蛋,難道你不知道我真的需要一些東西嗎?&rdquo如果我們此時想到要求往往源自神經症需要這一知識點,那麼,我們就會發現,要求的突然增多就意味着迫切需要的突然增多。
沿着這個思路,我們就有機會理解患者的痛苦所在。
因此,結果可能表明,雖然他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但他已經認識到他無法完成自己某些強制性的&ldquo應該&rdquo。
例如,他可能會覺得,122他完全沒有能力成功建立或維持某段戀愛關系;或者,他可能覺得他的工作負擔過重,即使他竭盡全力,也無法完成;或者,他可能已經認識到,分析過程中提到的一些問題确實會讓他感到沮喪,甚至讓他無法忍受,或者這些問題會愚弄他,嘲笑他竟然試圖完全借助意志力來消除它們。
這些認識大多數是無意識的,之所以會讓他感到恐慌,是因為他覺得他應該能夠克服所有這些障礙。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他隻有兩種選擇:一種是認識到他自己的要求是不切實際的;另一種是發瘋似的要求改變他的生活狀況,這樣他就不用去面對自己的&ldquo失敗&rdquo了。
他興奮地選擇了第二條路,而治療的任務就是将他引上第一條路。
對于治療來說,認識到這樣一種可能性非常重要,即患者在認識到他無法實現各種&ldquo應該&rdquo後,可能會産生瘋狂的要求。
這一點之所以非常重要,是因為這些要求可能會導緻一種非常難以控制的混亂狀态。
不過,從理論方面來看,它也非常重要。
它有助于我們更好地理解許多要求所具有的緊迫性。
而且,它也有力地說明了個體是多麼迫切地想要實現他的各種&ldquo應該&rdquo。
最後,即使隻是模糊地認識到自己不能實現這些&ldquo應該&rdquo&mdash&mdash或者在實現這些&ldquo應該&rdquo方面即将面臨失敗,也可能會産生極度的絕望,因此,個體會産生一種迫切的不讓自己認識到這一點的内在需要。
我們已經看到,神經症患者用來避免這些認識的方法之一是在想象中實現這些&ldquo應該&rdquo。
(&ldquo我應該能夠成為某種樣子的人,或者我應該能夠以某種方式行事&mdash&mdash所以,我事實上就能夠成為那樣的人,或者我事實上就能夠以那種方式行事。
&rdquo)現在,我們可以更清楚地看到,神經症患者之所以采用這種看似聰明圓滑的方式來逃避現實,實際上是因為他害怕面對這樣一個事實,即他沒有也不可能實現他的内心指令的要求。
因此,這就證明了在第一章中提出的一個論點:想象是為神經症需要服務的。
在許多無意識的自欺方式中,我在此必須論及的隻有兩種,因為這兩種方式具有基礎性的意義。
一種方式是降低自我覺察的阈限。
一名在觀察他人時具有敏銳觀察力的神經症患者,123有時候可能會對他自己的情感、思想或行為保持一種頑固的毫無覺察的狀态。
甚至在分析過程中,當分析學家要求他注意某個問題時,他也會以&ldquo我沒有意識到&rdquo或&ldquo我沒有感覺到&rdquo來阻止更進一步的讨論。
在此要提到的另一種無意識方式是大多數神經症患者具有的&ldquo怪癖&rdquo&mdash&mdash他們認為自己隻是反應性的存在。
這比把責任推到他人身上更為嚴重。
它就等于是在無意識中否認了他們自己的各種&ldquo應該&rdquo的存在。
這樣一來,生活對他們而言便成了一系列來自外界的&ldquo推推拉拉&rdquo。
換句話說,他們的&ldquo應該&rdquo本身被外化了。
我們可以用更具概括性的話來加以總結:任何遭受專制統治的人都将訴諸能夠讓他避免受其擺布的手段。
在外部專制的情況下,他可能會在完全無意識的狀态下被迫變得表裡不一。
而在内心專制的情況下(内心專制本身就是無意識的),随後出現的表裡不一可能隻具有無意識自欺借口的特性。
所有這些方式都會阻止自我憎恨的湧現,否則,它就會讓個體認識到這種&ldquo失敗&rdquo。
因此,它們具有很大的主觀價值。
但是,這些方式也會導緻真實感的大幅削弱。
因此,它們事實上既會導緻一種與自我的疏離[7],而且也會賦予自負系統極大的自主性。
因此,對自我的要求在神經症結構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
它們是個體為實現其理想化意象而做出的嘗試。
它們通過兩種方式,在加速個體與自我疏離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一是強迫個體歪曲其自發的情感和信念,二是産生一種普遍的無意識不誠實傾向。
此外,它們也是由自我憎恨決定的。
最後,當個體認識到自己無力遵從這些要求時,自我憎恨便會流露出來。
從某種程度上說,所有形式的自我憎恨都是對那些未實現之&ldquo應該&rdquo的懲罰。
換一種說法就是,如果他确實可以成為一個超人,那麼,他就不會産生自我憎恨的感覺。
譴責性的自責(condemnatoryself-accusations)是自我憎恨的另一種表現形式。
大多數的譴責性自責伴随着在我們的重要前提之下産生的無情的邏輯。
124如果個體沒有達到無所畏懼、慷慨大方、沉着冷靜、意志力強等絕對标準,他的自負就會宣判他&ldquo有罪&rdquo。
有些自責針對的是内心存在的一些困難。
因此,它們表面看起來可能具有一種虛假的合理性。
但無論如何,這個人自己都覺得它們是完全合理的。
畢竟這種自責符合他的高标準,難道這樣的嚴格要求不值得稱贊嗎?事實上,他沒有考慮任何背景便接受了這些困難,并對它們進行了猛烈的道德譴責。
患者不管自己是否對這些困難負有責任,都會接受它們。
無論他是否以任何方式産生不同的感受、想法、行為,甚至無論他是否意識到它們的存在,通常一點關系都沒有。
因此,一個被考察與研究的神經症問題就會變成一種可怕的缺陷,往往會給患者打上無可救藥的烙印。
例如,他可能無力捍衛自己的利益或觀點。
他注意到,當他本應該表達自己的不同意見或者保護自己免于被人利用,但事實上卻沒有這樣做時,他卻往往相當平靜。
他能夠公正地觀察到這一點,不僅真的值得稱贊,而且可能是他逐漸認識到那些迫使他讓步而不是堅持自我的力量的第一步。
要不然,在破壞性自責的控制下,他将因為自己&ldquo沒有勇氣&rdquo或者是一個令人讨厭的懦夫而一蹶不振,或者,他将覺得身邊的人因為他軟弱而看不起他。
因此,他的自我觀察所帶來的整體效果是讓他感到自己&ldquo有罪&rdquo或卑微,結果,他的自尊降低,從而使得他在下一次更加難以開口暢言。
同樣,一個明顯表現出害怕蛇或者害怕開車的人可能相當清楚這樣的事實,即這種恐懼來源于他無法控制的無意識力量。
他的理智告訴他,對&ldquo懦弱&rdquo進行道德譴責是毫無意義的。
他甚至可能會反反複複地與自己辯論到底是&ldquo有罪&rdquo還是&ldquo無罪&rdquo。
但是,他不可能得出任何的結論,因為這是一場涉及不同存在層次(levelsofbeing)的辯論。
作為一個人類個體,他可以允許自己受恐懼支配。
但作為一個像神一樣的存在,他應該具有絕對無所畏懼的特質,如果自己産生了任何的恐懼,他就隻能憎恨和藐視自己。
再比如,125有一位作家,因為其内心之中存在的一些因素讓他覺得寫作是一種折磨,所以無法創作出有創造性的作品。
因此,他的寫作進展很緩慢。
他要麼無所事事,虛度光陰,要麼做一些毫不相幹的事情。
他并不會因為自己遭受這樣的折磨而同情自己,也不會對這種折磨加以審視,相反,他會稱自己是一個懶惰的無用之人,或者是一個對自己的工作缺乏真正興趣的騙子。
譴責自己是一個虛張聲勢的人或騙子是最為常見的。
他們并不總是因為某件具體的事情而直接地攻擊自己。
更為常見的是,神經症患者在這個方面會因此而感覺到一種模糊的不安&mdash&mdash這種懷疑不依附于任何具體的事情,有時候是潛伏的,有時候則會讓個體感到痛苦。
有時候,個體隻能意識到自己因為自責而産生的恐懼,這是一種害怕被人發現的恐懼:如果人們對他有更進一步的了解,就會發現他的不足之處。
那麼,在下一次的表現中,他的無能就會暴露無遺。
而人們也将意識到,他僅僅隻是在設法炫耀賣弄,在他的&ldquo門面&rdquo背後其實沒有什麼真才實學。
同樣,通過更為密切的接觸或者在任何測試情境中究竟可能會&ldquo發現&rdquo什麼,也依然很模糊。
不過,這種自責也并非毫無根據。
它涉及無意識中存在的所有借口&mdash&mdash愛、公平、興趣、知識、謙遜的借口。
這種特定自責出現的頻率與這些借口在每一種神經症中出現的頻率是相同的。
在這裡,它所具有的破壞性也體現在了這樣一個事實中,即它隻能引起内疚感和恐懼,而沒有促進對所存在之無意識借口進行一種建設性的探索。
其他自責針對的大多是做某件事情的動機,而較少針對存在的困難。
這些看上去好像會給人一種自覺地進行自我審查的印象。
隻有審視整個背景,我們才能看出一個人是否真的想了解自己,是否僅僅隻是在故意找碴,或者是否這兩種動機都存在。
這個過程最具欺騙性,因為我們的動機事實上很少是&ldquo純金&rdquo的,它們通常摻雜着某種不甚名貴的金屬。
然而,如果其主要部分由金構成,我們依然可以稱它為金子。
如果在給某個朋友提建議時,我們的主要動機是善意的,是想給朋友提供建設性幫助,那麼,我們可能就會很滿意。
126但愛挑剔找碴的人則不會感到滿意。
他會說:&ldquo是的,我會給他建議,甚至可能是很好的建議。
但是,我在這樣做的時候并不高興。
因為有一部分的我痛恨被人打擾。
&rdquo或者:&ldquo我之所以給他建議,可能隻是為了享受優越于他的感覺,或者我給他建議,并不是為了讓他更好地處理那種特殊的情形。
&rdquo這種說法其實并不可靠,因為這樣的推理中往往存在一定的真實性。
稍微有點智慧的局外人有時候或許也能夠驅散這種想法。
聰明一點的人則可能會回答說:&ldquo用你提到的所有因素,用足夠的時間和興趣真正地幫助你的朋友,事實上不是更值得稱贊嗎?&rdquo自我憎恨的受害者從來都不會用這種方式來看待事情。
他眼光狹隘地盯着他的錯誤,隻見樹木而不見整片森林。
此外,即使是牧師、朋友或分析學家從正确的視角向他說明一些事情,他也可能不相信。
他可能隻是禮貌性地承認一些明顯的事實,但其内心卻有所保留,認為他們的話隻是為了給他鼓勵或者讓他安心。
像這樣的反應值得人們注意,因為它們表明要想将神經症患者從其自我憎恨中釋放出來是多麼困難。
他對整個形勢的判斷顯然是錯誤的。
他也許會看到,他過分強調了某些方面,而忽略了其他方面。
但他會始終堅持自己的判斷。
理由是他的邏輯前提與健康個體的邏輯前提不同。
由于他給出的建議并非絕對有幫助,而且整個行為在道德上也令人反感,因此,他開始一蹶不振,并拒絕接受他人讓他從自責中走出來的勸告。
這些觀察結果反駁了一些精神病學家有時候做出的假設,即自責僅僅隻是一種為了獲得安慰或逃避責備和懲罰的聰明的手段。
當然,精神病學家假設的這種情況确實會發生。
孩子或成年人在面對咄咄逼人的權威人物時,自責或許真的是一種可以采用的策略。
即便如此,我們也必須謹慎判斷,而且應該審視是否确實需要獲得如此多的安慰。
對這些例子進行概括總結,我們便可以看到,将自責視為僅僅隻是服務于策略性的目的,就意味着在正确評價其破壞性力量方面徹底失敗了。
此外,自責還有可能使個體将關注的焦點放在其無法控制的那些不幸和災難上。
這一點在精神病患者身上表現得最為明顯,127例如,有的精神病患者可能會因為他所讀到的一起謀殺事件而譴責自己,可能會覺得自己對一千公裡外中西部所發生的洪水災害負有責任。
這種看似荒唐的自責卻往往是處于抑郁狀态的患者的明顯症狀。
而神經症患者的自責雖然不那麼荒誕,但也同樣不切實際。
例如,有一個聰明的母親,她的孩子有一次在跟鄰居家的小孩一起玩耍時不小心從門廊上摔了下來。
孩子有點輕微的腦震蕩。
除此之外,這次事件沒有造成其他傷害。
但這位母親在此後的許多年裡一直因為此事而嚴厲譴責自己的粗心大意。
她認為這全是她的過錯。
如果她當時在場的話,孩子就不會爬上欄杆,也就不會從上面摔下來。
這位母親承認過度保護孩子是不明智的。
當然,她也知道,即使是一位過度保護孩子的母親也不可能時時刻刻陪在孩子身邊。
盡管如此,她還是依然因為此事一直譴責自己。
同樣,一名年輕的演員因為事業上的一時失敗而殘酷無情地譴責自己。
他完全明白他所面臨的是一些他無法控制的逆境。
在與朋友談論這種處境時,他會指出這些不利的因素,但他在這樣做時卻采取了一種防禦的方式,就好像是為了減輕自己的内疚感、保護自己的清白無辜一樣。
如果朋友問他到底本來可以做哪些不同的事情時,他卻不能說出任何具體的做法。
沒有審視,沒有自信,沒有鼓勵,因此他無法有效地對抗他的自責。
這種類型的自責很可能會喚起我們的好奇心,因為與此相反的現象更常發生。
通常情況下,神經症患者會想方設法地利用處境的困難或不幸為自己開脫:他已經竭盡全力。
簡單地說,他簡直太棒了。
但是,其他人、整個形勢或者意外事故卻破壞了這一切。
這兩種态度雖然表面上看起來截然不同,但它們之間的相似性遠遠大于它們之間的差異。
在這兩種情況下,注意力都偏離了主觀因素,而集中到了外在因素上。
這些因素對幸福和成功具有決定性的影響。
這二者的作用都在于避開由于沒有實現其理想化自我而産生的自我譴責的猛烈攻擊。
在前面提到的例子中,其他神經症因素也起了幹擾作用,從而使得那位母親不能成為一位理想母親,或者使得那名演員不能在事業上取得輝煌成就。
在那個時候,這位母親過于沉溺于她自己的問題,以至于128不能成為一個始終如一的好母親;那名演員身上則存在一些抑制現象,從而使得他無法進行某些必要的交往和工作上的競争。
這兩個人都在某種程度上意識到了這些困難,但他們隻是偶爾提到這些困難,甚至忘了這些困難的存在,或者對它們加以巧妙的修飾。
在一個為自己的走運而感到高興的人身上,如果出現這種現象,我們并不會覺得有什麼特别。
但在上面兩個例子中&mdash&mdash這兩個例子在這個方面相當典型&mdash&mdash卻存在驚人的矛盾:他們一方面小心謹慎地對待自己的缺點,另一方面卻為一些自己無法控制的外界事件而殘忍無情地、毫無理智地譴責自己。
但隻要我們沒有意識到這些矛盾的重要性,就
書中的主人公和他的弟弟坐船出海:船隻漏水,暴風雨來襲,船翻了,他們也掉入了海中。
弟弟由于腿部嚴重受傷,無法在波濤洶湧的大海中遊泳。
他注定要被淹死。
主人公試圖拉着弟弟一起向岸邊遊去,但他很快意識到他無法帶着弟弟一起遊到岸邊。
此時,他面臨着這樣的選擇:要麼兩個人都被淹死,要麼他獨自逃生。
清楚地認識到這一點之後,他決定獨自逃生。
但是,他感覺自己就像是一個兇手,而且,這種念頭非常真實地出現在他的腦海裡,以至于他确信其他所有人都認為他是一個兇手。
隻要他行事的前提是他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該負起責任,那麼,他的理由就不成立,也不可能有效。
誠然,這是一種極端的情況。
但是,主人公的情緒反應恰恰說明了當人們被這樣一種特殊的&ldquo應該&rdquo驅使時是怎樣的感覺。
此外,一個人也可能會将對自身生存有害的事情強加到自己身上。
在陀思妥耶夫斯基(Dostoevski)的《罪與罰》(CrimeandPunishment)中,我們可以看到有關這種&ldquo應該&rdquo的一個經典例子。
拉斯柯爾尼科夫(Raskolnikov)為了證明他擁有讓自己感到滿意的像拿破侖一樣的品質,覺得自己應該有能力殺人。
就像陀思妥耶夫斯基清清楚楚地向我們展現的那樣,120盡管拉斯柯爾尼科夫對世界有諸多的怨恨,但對于他那敏感的靈魂來說,沒有什麼比殺人更讓人厭惡的了。
他必須逼迫自己這樣做。
而他的真實感受在一個夢中體現了出來。
在夢中,他看到一匹瘦骨嶙峋、營養不良的小馬正被一個喝得醉醺醺的農夫逼着去拉滿滿一車它不可能拉得動的重物。
農夫還殘忍地用鞭子狠狠地打它,最後,它被打死了。
在夢中,拉斯柯爾尼科夫心裡突然湧起深深的同情,他向那匹小馬沖了過去。
做這個夢的那段時間,拉斯柯爾尼科夫正經曆激烈的内心沖突。
一方面,他覺得自己應該有能力殺人,但另一方面,他又極其厭惡這樣做,以至于完全不能做到這一點。
在夢中,他認識到,他正殘忍無情地逼迫自己去做一些他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就像農夫逼迫那匹小馬去拉它不可能拉得動的重物一樣。
而從他内心深處湧起的是對自己的深深同情,因為他正對自己做着這樣殘忍的事情。
在夢中體驗到自己的真實感受之後,他覺得自己更貼近真實的自我,于是決定不殺人了。
但是不久之後,他那種拿破侖似的自我又會占據上風,因為在那個時候,他的真實自我就像瘦弱的小馬難以對抗殘忍的農夫一樣,無法與其對抗。
導緻這些&ldquo應該&rdquo具有自我毀滅性,且比其他因素更能說明它們所具有之強制性的第三個因素是自我憎恨。
當我們違背這些&ldquo應該&rdquo時,自我憎恨可能就會讓我們與自己相對抗。
有時候,這種聯系相當明确,或者說很容易建立。
一個人不可能像他認為自己應該成為的那樣一直無所不知、無所不能,就像在《目擊者》的故事中就充滿了各種不合理的自我譴責。
更常見的情況是,他意識不到這樣一種違背&ldquo應該&rdquo的情況,而是好像突然就感覺到情緒低落、心神不安、疲乏無力、焦慮或暴躁。
讓我們回想一下前面舉的一個例子:一個沒有爬到山頂的女人突然變得怕起了狗。
這個例子的先後順序是這樣的:首先,她明智地決定放棄爬山,而這讓她體驗到了一種失敗感&mdash&mdash她之所以覺得這是一種失敗,是因為她沒有滿足其内心指令的要求,她的内心指令告訴她,她應該能夠成功地完成每一件事情(當然,這一點依然保持在無意識水平)。
然後,她産生了自我輕視,這一點同樣仍處于無意識水平。
接着,她做出了自責反應,表現為感到無助和恐懼,最初的情緒過程上升到了意識層面。
121如果她沒有對自我進行分析,那麼對狗的恐懼将始終是一件讓人困惑的事情,之所以讓人感到困惑,是因為它與之前所發生的事情毫無關聯。
在其他例子中,一個人在其意識層面所體驗到的往往僅僅隻是一些他自發地用來保護自己免受自我憎恨傷害的特殊方式,例如,他會采取一些特殊的方式來緩解焦慮情緒(狂吃、酗酒或狂買等)、覺得他人要迫害自己的感覺(被動外化)或者對他人的憤怒感(主動外化)。
我們将有很多機會可以從不同的視角來看這些自我保護的嘗試是怎樣起作用的。
在這裡,我還想讨論另一種類似的嘗試,因為這種嘗試很容易被人忽略,并有可能使治療陷入僵局。
當一個人在有意無意之間認識到,他可能無法達到他的某些特定&ldquo應該&rdquo的要求時,他便往往會做出這種嘗試。
于是,我們可能就會看到這樣的情況&mdash&mdash一個理性而又願意配合的患者突然變得焦躁不安,就好像他覺得自己遭到了所有人、所有事的不公正對待,從而變得瘋狂起來一樣:他的親戚利用他,他的老闆不公正,牙醫把他的牙齒弄得一團糟,精神分析對他沒有作用,等等。
他可能會把分析學家大罵一頓,或者對家人大發脾氣。
在試圖理解他的煩惱與不安時,第一個給我們留下深刻印象的因素是:他不斷要求獲得特殊照顧。
依據不同的特殊情境,他可能會提出不同的要求:在辦公室裡,他堅持要求獲得更多的幫助;在家,他堅持要求他的妻子或母親讓他獨處;在分析中,他堅持要求分析學家給他很多的時間;在學校,他堅持要求獲得格外優待。
因此,他給我們的第一印象是:有各種瘋狂的要求,而當這些要求未得到滿足時,他就會感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對待。
但是,當這些要求引起患者的注意時,他就會變得更加瘋狂。
他可能會變得更為公開地表示他的敵意。
如果我們仔細傾聽,就會發現他的辱罵聲中貫穿着一個主題。
就好像他是在說:&ldquo你這個該死的笨蛋,難道你不知道我真的需要一些東西嗎?&rdquo如果我們此時想到要求往往源自神經症需要這一知識點,那麼,我們就會發現,要求的突然增多就意味着迫切需要的突然增多。
沿着這個思路,我們就有機會理解患者的痛苦所在。
因此,結果可能表明,雖然他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但他已經認識到他無法完成自己某些強制性的&ldquo應該&rdquo。
例如,他可能會覺得,122他完全沒有能力成功建立或維持某段戀愛關系;或者,他可能覺得他的工作負擔過重,即使他竭盡全力,也無法完成;或者,他可能已經認識到,分析過程中提到的一些問題确實會讓他感到沮喪,甚至讓他無法忍受,或者這些問題會愚弄他,嘲笑他竟然試圖完全借助意志力來消除它們。
這些認識大多數是無意識的,之所以會讓他感到恐慌,是因為他覺得他應該能夠克服所有這些障礙。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他隻有兩種選擇:一種是認識到他自己的要求是不切實際的;另一種是發瘋似的要求改變他的生活狀況,這樣他就不用去面對自己的&ldquo失敗&rdquo了。
他興奮地選擇了第二條路,而治療的任務就是将他引上第一條路。
對于治療來說,認識到這樣一種可能性非常重要,即患者在認識到他無法實現各種&ldquo應該&rdquo後,可能會産生瘋狂的要求。
這一點之所以非常重要,是因為這些要求可能會導緻一種非常難以控制的混亂狀态。
不過,從理論方面來看,它也非常重要。
它有助于我們更好地理解許多要求所具有的緊迫性。
而且,它也有力地說明了個體是多麼迫切地想要實現他的各種&ldquo應該&rdquo。
最後,即使隻是模糊地認識到自己不能實現這些&ldquo應該&rdquo&mdash&mdash或者在實現這些&ldquo應該&rdquo方面即将面臨失敗,也可能會産生極度的絕望,因此,個體會産生一種迫切的不讓自己認識到這一點的内在需要。
我們已經看到,神經症患者用來避免這些認識的方法之一是在想象中實現這些&ldquo應該&rdquo。
(&ldquo我應該能夠成為某種樣子的人,或者我應該能夠以某種方式行事&mdash&mdash所以,我事實上就能夠成為那樣的人,或者我事實上就能夠以那種方式行事。
&rdquo)現在,我們可以更清楚地看到,神經症患者之所以采用這種看似聰明圓滑的方式來逃避現實,實際上是因為他害怕面對這樣一個事實,即他沒有也不可能實現他的内心指令的要求。
因此,這就證明了在第一章中提出的一個論點:想象是為神經症需要服務的。
在許多無意識的自欺方式中,我在此必須論及的隻有兩種,因為這兩種方式具有基礎性的意義。
一種方式是降低自我覺察的阈限。
一名在觀察他人時具有敏銳觀察力的神經症患者,123有時候可能會對他自己的情感、思想或行為保持一種頑固的毫無覺察的狀态。
甚至在分析過程中,當分析學家要求他注意某個問題時,他也會以&ldquo我沒有意識到&rdquo或&ldquo我沒有感覺到&rdquo來阻止更進一步的讨論。
在此要提到的另一種無意識方式是大多數神經症患者具有的&ldquo怪癖&rdquo&mdash&mdash他們認為自己隻是反應性的存在。
這比把責任推到他人身上更為嚴重。
它就等于是在無意識中否認了他們自己的各種&ldquo應該&rdquo的存在。
這樣一來,生活對他們而言便成了一系列來自外界的&ldquo推推拉拉&rdquo。
換句話說,他們的&ldquo應該&rdquo本身被外化了。
我們可以用更具概括性的話來加以總結:任何遭受專制統治的人都将訴諸能夠讓他避免受其擺布的手段。
在外部專制的情況下,他可能會在完全無意識的狀态下被迫變得表裡不一。
而在内心專制的情況下(内心專制本身就是無意識的),随後出現的表裡不一可能隻具有無意識自欺借口的特性。
所有這些方式都會阻止自我憎恨的湧現,否則,它就會讓個體認識到這種&ldquo失敗&rdquo。
因此,它們具有很大的主觀價值。
但是,這些方式也會導緻真實感的大幅削弱。
因此,它們事實上既會導緻一種與自我的疏離[7],而且也會賦予自負系統極大的自主性。
因此,對自我的要求在神經症結構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
它們是個體為實現其理想化意象而做出的嘗試。
它們通過兩種方式,在加速個體與自我疏離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一是強迫個體歪曲其自發的情感和信念,二是産生一種普遍的無意識不誠實傾向。
此外,它們也是由自我憎恨決定的。
最後,當個體認識到自己無力遵從這些要求時,自我憎恨便會流露出來。
從某種程度上說,所有形式的自我憎恨都是對那些未實現之&ldquo應該&rdquo的懲罰。
換一種說法就是,如果他确實可以成為一個超人,那麼,他就不會産生自我憎恨的感覺。
譴責性的自責(condemnatoryself-accusations)是自我憎恨的另一種表現形式。
大多數的譴責性自責伴随着在我們的重要前提之下産生的無情的邏輯。
124如果個體沒有達到無所畏懼、慷慨大方、沉着冷靜、意志力強等絕對标準,他的自負就會宣判他&ldquo有罪&rdquo。
有些自責針對的是内心存在的一些困難。
因此,它們表面看起來可能具有一種虛假的合理性。
但無論如何,這個人自己都覺得它們是完全合理的。
畢竟這種自責符合他的高标準,難道這樣的嚴格要求不值得稱贊嗎?事實上,他沒有考慮任何背景便接受了這些困難,并對它們進行了猛烈的道德譴責。
患者不管自己是否對這些困難負有責任,都會接受它們。
無論他是否以任何方式産生不同的感受、想法、行為,甚至無論他是否意識到它們的存在,通常一點關系都沒有。
因此,一個被考察與研究的神經症問題就會變成一種可怕的缺陷,往往會給患者打上無可救藥的烙印。
例如,他可能無力捍衛自己的利益或觀點。
他注意到,當他本應該表達自己的不同意見或者保護自己免于被人利用,但事實上卻沒有這樣做時,他卻往往相當平靜。
他能夠公正地觀察到這一點,不僅真的值得稱贊,而且可能是他逐漸認識到那些迫使他讓步而不是堅持自我的力量的第一步。
要不然,在破壞性自責的控制下,他将因為自己&ldquo沒有勇氣&rdquo或者是一個令人讨厭的懦夫而一蹶不振,或者,他将覺得身邊的人因為他軟弱而看不起他。
因此,他的自我觀察所帶來的整體效果是讓他感到自己&ldquo有罪&rdquo或卑微,結果,他的自尊降低,從而使得他在下一次更加難以開口暢言。
同樣,一個明顯表現出害怕蛇或者害怕開車的人可能相當清楚這樣的事實,即這種恐懼來源于他無法控制的無意識力量。
他的理智告訴他,對&ldquo懦弱&rdquo進行道德譴責是毫無意義的。
他甚至可能會反反複複地與自己辯論到底是&ldquo有罪&rdquo還是&ldquo無罪&rdquo。
但是,他不可能得出任何的結論,因為這是一場涉及不同存在層次(levelsofbeing)的辯論。
作為一個人類個體,他可以允許自己受恐懼支配。
但作為一個像神一樣的存在,他應該具有絕對無所畏懼的特質,如果自己産生了任何的恐懼,他就隻能憎恨和藐視自己。
再比如,125有一位作家,因為其内心之中存在的一些因素讓他覺得寫作是一種折磨,所以無法創作出有創造性的作品。
因此,他的寫作進展很緩慢。
他要麼無所事事,虛度光陰,要麼做一些毫不相幹的事情。
他并不會因為自己遭受這樣的折磨而同情自己,也不會對這種折磨加以審視,相反,他會稱自己是一個懶惰的無用之人,或者是一個對自己的工作缺乏真正興趣的騙子。
譴責自己是一個虛張聲勢的人或騙子是最為常見的。
他們并不總是因為某件具體的事情而直接地攻擊自己。
更為常見的是,神經症患者在這個方面會因此而感覺到一種模糊的不安&mdash&mdash這種懷疑不依附于任何具體的事情,有時候是潛伏的,有時候則會讓個體感到痛苦。
有時候,個體隻能意識到自己因為自責而産生的恐懼,這是一種害怕被人發現的恐懼:如果人們對他有更進一步的了解,就會發現他的不足之處。
那麼,在下一次的表現中,他的無能就會暴露無遺。
而人們也将意識到,他僅僅隻是在設法炫耀賣弄,在他的&ldquo門面&rdquo背後其實沒有什麼真才實學。
同樣,通過更為密切的接觸或者在任何測試情境中究竟可能會&ldquo發現&rdquo什麼,也依然很模糊。
不過,這種自責也并非毫無根據。
它涉及無意識中存在的所有借口&mdash&mdash愛、公平、興趣、知識、謙遜的借口。
這種特定自責出現的頻率與這些借口在每一種神經症中出現的頻率是相同的。
在這裡,它所具有的破壞性也體現在了這樣一個事實中,即它隻能引起内疚感和恐懼,而沒有促進對所存在之無意識借口進行一種建設性的探索。
其他自責針對的大多是做某件事情的動機,而較少針對存在的困難。
這些看上去好像會給人一種自覺地進行自我審查的印象。
隻有審視整個背景,我們才能看出一個人是否真的想了解自己,是否僅僅隻是在故意找碴,或者是否這兩種動機都存在。
這個過程最具欺騙性,因為我們的動機事實上很少是&ldquo純金&rdquo的,它們通常摻雜着某種不甚名貴的金屬。
然而,如果其主要部分由金構成,我們依然可以稱它為金子。
如果在給某個朋友提建議時,我們的主要動機是善意的,是想給朋友提供建設性幫助,那麼,我們可能就會很滿意。
126但愛挑剔找碴的人則不會感到滿意。
他會說:&ldquo是的,我會給他建議,甚至可能是很好的建議。
但是,我在這樣做的時候并不高興。
因為有一部分的我痛恨被人打擾。
&rdquo或者:&ldquo我之所以給他建議,可能隻是為了享受優越于他的感覺,或者我給他建議,并不是為了讓他更好地處理那種特殊的情形。
&rdquo這種說法其實并不可靠,因為這樣的推理中往往存在一定的真實性。
稍微有點智慧的局外人有時候或許也能夠驅散這種想法。
聰明一點的人則可能會回答說:&ldquo用你提到的所有因素,用足夠的時間和興趣真正地幫助你的朋友,事實上不是更值得稱贊嗎?&rdquo自我憎恨的受害者從來都不會用這種方式來看待事情。
他眼光狹隘地盯着他的錯誤,隻見樹木而不見整片森林。
此外,即使是牧師、朋友或分析學家從正确的視角向他說明一些事情,他也可能不相信。
他可能隻是禮貌性地承認一些明顯的事實,但其内心卻有所保留,認為他們的話隻是為了給他鼓勵或者讓他安心。
像這樣的反應值得人們注意,因為它們表明要想将神經症患者從其自我憎恨中釋放出來是多麼困難。
他對整個形勢的判斷顯然是錯誤的。
他也許會看到,他過分強調了某些方面,而忽略了其他方面。
但他會始終堅持自己的判斷。
理由是他的邏輯前提與健康個體的邏輯前提不同。
由于他給出的建議并非絕對有幫助,而且整個行為在道德上也令人反感,因此,他開始一蹶不振,并拒絕接受他人讓他從自責中走出來的勸告。
這些觀察結果反駁了一些精神病學家有時候做出的假設,即自責僅僅隻是一種為了獲得安慰或逃避責備和懲罰的聰明的手段。
當然,精神病學家假設的這種情況确實會發生。
孩子或成年人在面對咄咄逼人的權威人物時,自責或許真的是一種可以采用的策略。
即便如此,我們也必須謹慎判斷,而且應該審視是否确實需要獲得如此多的安慰。
對這些例子進行概括總結,我們便可以看到,将自責視為僅僅隻是服務于策略性的目的,就意味着在正确評價其破壞性力量方面徹底失敗了。
此外,自責還有可能使個體将關注的焦點放在其無法控制的那些不幸和災難上。
這一點在精神病患者身上表現得最為明顯,127例如,有的精神病患者可能會因為他所讀到的一起謀殺事件而譴責自己,可能會覺得自己對一千公裡外中西部所發生的洪水災害負有責任。
這種看似荒唐的自責卻往往是處于抑郁狀态的患者的明顯症狀。
而神經症患者的自責雖然不那麼荒誕,但也同樣不切實際。
例如,有一個聰明的母親,她的孩子有一次在跟鄰居家的小孩一起玩耍時不小心從門廊上摔了下來。
孩子有點輕微的腦震蕩。
除此之外,這次事件沒有造成其他傷害。
但這位母親在此後的許多年裡一直因為此事而嚴厲譴責自己的粗心大意。
她認為這全是她的過錯。
如果她當時在場的話,孩子就不會爬上欄杆,也就不會從上面摔下來。
這位母親承認過度保護孩子是不明智的。
當然,她也知道,即使是一位過度保護孩子的母親也不可能時時刻刻陪在孩子身邊。
盡管如此,她還是依然因為此事一直譴責自己。
同樣,一名年輕的演員因為事業上的一時失敗而殘酷無情地譴責自己。
他完全明白他所面臨的是一些他無法控制的逆境。
在與朋友談論這種處境時,他會指出這些不利的因素,但他在這樣做時卻采取了一種防禦的方式,就好像是為了減輕自己的内疚感、保護自己的清白無辜一樣。
如果朋友問他到底本來可以做哪些不同的事情時,他卻不能說出任何具體的做法。
沒有審視,沒有自信,沒有鼓勵,因此他無法有效地對抗他的自責。
這種類型的自責很可能會喚起我們的好奇心,因為與此相反的現象更常發生。
通常情況下,神經症患者會想方設法地利用處境的困難或不幸為自己開脫:他已經竭盡全力。
簡單地說,他簡直太棒了。
但是,其他人、整個形勢或者意外事故卻破壞了這一切。
這兩種态度雖然表面上看起來截然不同,但它們之間的相似性遠遠大于它們之間的差異。
在這兩種情況下,注意力都偏離了主觀因素,而集中到了外在因素上。
這些因素對幸福和成功具有決定性的影響。
這二者的作用都在于避開由于沒有實現其理想化自我而産生的自我譴責的猛烈攻擊。
在前面提到的例子中,其他神經症因素也起了幹擾作用,從而使得那位母親不能成為一位理想母親,或者使得那名演員不能在事業上取得輝煌成就。
在那個時候,這位母親過于沉溺于她自己的問題,以至于128不能成為一個始終如一的好母親;那名演員身上則存在一些抑制現象,從而使得他無法進行某些必要的交往和工作上的競争。
這兩個人都在某種程度上意識到了這些困難,但他們隻是偶爾提到這些困難,甚至忘了這些困難的存在,或者對它們加以巧妙的修飾。
在一個為自己的走運而感到高興的人身上,如果出現這種現象,我們并不會覺得有什麼特别。
但在上面兩個例子中&mdash&mdash這兩個例子在這個方面相當典型&mdash&mdash卻存在驚人的矛盾:他們一方面小心謹慎地對待自己的缺點,另一方面卻為一些自己無法控制的外界事件而殘忍無情地、毫無理智地譴責自己。
但隻要我們沒有意識到這些矛盾的重要性,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