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出使法蘭西與法蘭西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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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真正偉大的政治家說出這樣愚蠢的話,真會動搖人們的信仰。
傑斐遜的這些思想并非受了法蘭西大革命的影響。
最後的這些話是在1787年9月說的。
當時傑斐遜大概正在向法蘭西溫和派傳授這些離奇的觀念,而不是從他們那裡學習什麼狂熱的思想。
看到&ldquo國王路易十六和貴族們的陰謀&rdquo,傑斐遜引身而退,并沒有參與其中。
在一段時間内,傑斐遜曾鼓吹過荒謬的&ldquo無政府&rdquo論。
傑斐遜說:&ldquo民衆的意志是政府得以建立的基礎,首先得要保證意志的正确性。
&rdquo傑斐遜的這種觀點還算明智,若是将民衆意志當作上層建築的基礎,就有點荒謬。
傑斐遜補充道:&ldquo如果讓我選擇有政府而沒有報紙,還是有報紙而沒有政府,我甯願選擇後者。
&rdquo&ldquo印第安人的社會沒有政府,但我相信,他們的民衆肯定比歐洲政府管理之下的人們幸福得多。
有了政府,公衆意見受到法律的約束,道德對人們的抑制也像法律一樣強大。
&rdquo&ldquo社會應按以下三種形式存在:一、像印第安人一樣沒有政府。
二、政府管理之下,每個人的意志都得以體現。
三、強權政治的管理之下&hellip&hellip我現在還沒有想明白第一種狀況是否最好。
&rdquo一位智者如此講話,可見傑斐遜失去了耐心。
傑斐遜在國外的主要任務是簽訂貿易條約。
國外的經曆使他明白,若要與外國建立關系,美國各州就得更加緊密地團結起來。
關于丹尼爾·謝司起義,傑斐遜的看法與别人截然不同。
顯而易見,傑斐遜還沒發現,國内更需要牢牢地抱成一團。
傑斐遜說:&ldquo在對外事務上,美國各州要牢牢結為一體,處理純屬國内的問題時可各抒己見。
&rdquo美國憲法頒布時,傑斐遜感到其中的許多内容不是殘缺不全,就是毫無根據。
傑斐遜在公文中寫道:&ldquo我很難同意國會的做法。
&rdquo他曾十分嚴厲地批評國會。
後來,傑斐遜看到了聯邦黨人的争論,通過與詹姆斯·麥迪遜、詹姆斯·門羅等人通信,經深思熟慮後,逐漸改變了對憲法的觀點。
1788年5月,傑斐遜說:&ldquo我殷切盼望新憲法全部得以批準。
就我們現在的處境而言,這件事舉足輕重。
&rdquo傑斐遜雖然對憲法中的一些細節心存芥蒂,但在情感上卻能與大多數新憲法熱心的倡議者們共鳴。
傑斐遜最終像其他人一樣接受了新憲法。
傑斐遜&ldquo十分滿意新憲法将為民衆帶來的利益,并希望找出有利的時機來修正其中的瑕疵&rdquo。
傑斐遜希望能有九個州接受新憲法。
他說:&ldquo為了使憲法中好的内容得以保留,一段時間後,可能對其做一些必要的修訂。
&rdquo傑斐遜後來明确表示,馬薩諸塞州的計劃&ldquo更勝一籌&rdquo,并且希望其他猶豫不決的州也能效仿馬薩諸塞州。
1788年11月4日,傑斐遜寫道:&ldquo看到十一個州接受新憲法後,我欣喜若狂。
第十二個州也沒有反對。
第十三個州反對與否已不太重要。
&rdquo傑斐遜對新憲法的看法很多,但其要旨完全相同。
傑斐遜的觀點很大程度上表明了他對新憲法的真實情感,有力地駁斥了後來的政敵們不公正的指責。
傑斐遜曾很有個性地聲明:&ldquo我不是聯邦主義者,我的思想體系從不屬于任何人、任何黨派。
無論在宗教、哲學、政治上,還是其他任何領域,我都有自己獨立的見解。
如果不加入一個黨派就無法去天堂,那我情願不去。
我也絕不是反聯邦主義者。
我始終支持新憲法中的絕大多數内容。
&rdquo傑斐遜表明自己完全支持新憲法,對此堅信不疑,别人無須再争論。
和亞曆山大·漢密爾頓相比,新憲法很有可能更接近傑斐遜的理想。
傑斐遜之所以一直反對新憲法,是因為新憲法有兩個缺點:一是缺少《權利法案》,二是總統可以連任連選。
第一個缺陷已被迅速而明智地補全,第二個缺陷實際在傑斐遜自己英明地開創的慣例中受到了限制。
新憲法通過 注解: [1] 艾爾伯特·傑伊·諾克:《傑斐遜傳》,第109頁,1926年出版。
&mdash&mdash譯者注 [2] 吉爾伯特·德·莫蒂(1757&mdash1834),法蘭西貴族,立憲派首腦,1789年出任法蘭西國民軍總司令,參與起草了《人權宣言》。
&mdash&mdash譯者注 [3] 蒙莫林伯爵阿爾芒·馬克(1745&mdash1792),法蘭西政治家,曾任法蘭西王國外交大臣和海軍大臣。
&mdash&mdash譯者注 [4] 丹尼爾·謝司(1747&mdash1825),美國軍事家,獨立戰争時的軍官。
1786年馬薩諸塞州發生經濟危機,他領導被迫負債和遭受政府錯誤政策壓迫的農民起義。
&mdash&mdash譯者注
傑斐遜的這些思想并非受了法蘭西大革命的影響。
最後的這些話是在1787年9月說的。
當時傑斐遜大概正在向法蘭西溫和派傳授這些離奇的觀念,而不是從他們那裡學習什麼狂熱的思想。
看到&ldquo國王路易十六和貴族們的陰謀&rdquo,傑斐遜引身而退,并沒有參與其中。
在一段時間内,傑斐遜曾鼓吹過荒謬的&ldquo無政府&rdquo論。
傑斐遜說:&ldquo民衆的意志是政府得以建立的基礎,首先得要保證意志的正确性。
&rdquo傑斐遜的這種觀點還算明智,若是将民衆意志當作上層建築的基礎,就有點荒謬。
傑斐遜補充道:&ldquo如果讓我選擇有政府而沒有報紙,還是有報紙而沒有政府,我甯願選擇後者。
&rdquo&ldquo印第安人的社會沒有政府,但我相信,他們的民衆肯定比歐洲政府管理之下的人們幸福得多。
有了政府,公衆意見受到法律的約束,道德對人們的抑制也像法律一樣強大。
&rdquo&ldquo社會應按以下三種形式存在:一、像印第安人一樣沒有政府。
二、政府管理之下,每個人的意志都得以體現。
三、強權政治的管理之下&hellip&hellip我現在還沒有想明白第一種狀況是否最好。
&rdquo一位智者如此講話,可見傑斐遜失去了耐心。
傑斐遜在國外的主要任務是簽訂貿易條約。
國外的經曆使他明白,若要與外國建立關系,美國各州就得更加緊密地團結起來。
關于丹尼爾·謝司起義,傑斐遜的看法與别人截然不同。
顯而易見,傑斐遜還沒發現,國内更需要牢牢地抱成一團。
傑斐遜說:&ldquo在對外事務上,美國各州要牢牢結為一體,處理純屬國内的問題時可各抒己見。
&rdquo美國憲法頒布時,傑斐遜感到其中的許多内容不是殘缺不全,就是毫無根據。
傑斐遜在公文中寫道:&ldquo我很難同意國會的做法。
&rdquo他曾十分嚴厲地批評國會。
後來,傑斐遜看到了聯邦黨人的争論,通過與詹姆斯·麥迪遜、詹姆斯·門羅等人通信,經深思熟慮後,逐漸改變了對憲法的觀點。
1788年5月,傑斐遜說:&ldquo我殷切盼望新憲法全部得以批準。
就我們現在的處境而言,這件事舉足輕重。
&rdquo傑斐遜雖然對憲法中的一些細節心存芥蒂,但在情感上卻能與大多數新憲法熱心的倡議者們共鳴。
傑斐遜最終像其他人一樣接受了新憲法。
傑斐遜&ldquo十分滿意新憲法将為民衆帶來的利益,并希望找出有利的時機來修正其中的瑕疵&rdquo。
傑斐遜希望能有九個州接受新憲法。
他說:&ldquo為了使憲法中好的内容得以保留,一段時間後,可能對其做一些必要的修訂。
&rdquo傑斐遜後來明确表示,馬薩諸塞州的計劃&ldquo更勝一籌&rdquo,并且希望其他猶豫不決的州也能效仿馬薩諸塞州。
1788年11月4日,傑斐遜寫道:&ldquo看到十一個州接受新憲法後,我欣喜若狂。
第十二個州也沒有反對。
第十三個州反對與否已不太重要。
&rdquo傑斐遜對新憲法的看法很多,但其要旨完全相同。
傑斐遜的觀點很大程度上表明了他對新憲法的真實情感,有力地駁斥了後來的政敵們不公正的指責。
傑斐遜曾很有個性地聲明:&ldquo我不是聯邦主義者,我的思想體系從不屬于任何人、任何黨派。
無論在宗教、哲學、政治上,還是其他任何領域,我都有自己獨立的見解。
如果不加入一個黨派就無法去天堂,那我情願不去。
我也絕不是反聯邦主義者。
我始終支持新憲法中的絕大多數内容。
&rdquo傑斐遜表明自己完全支持新憲法,對此堅信不疑,别人無須再争論。
和亞曆山大·漢密爾頓相比,新憲法很有可能更接近傑斐遜的理想。
傑斐遜之所以一直反對新憲法,是因為新憲法有兩個缺點:一是缺少《權利法案》,二是總統可以連任連選。
第一個缺陷已被迅速而明智地補全,第二個缺陷實際在傑斐遜自己英明地開創的慣例中受到了限制。
新憲法通過 注解: [1] 艾爾伯特·傑伊·諾克:《傑斐遜傳》,第109頁,1926年出版。
&mdash&mdash譯者注 [2] 吉爾伯特·德·莫蒂(1757&mdash1834),法蘭西貴族,立憲派首腦,1789年出任法蘭西國民軍總司令,參與起草了《人權宣言》。
&mdash&mdash譯者注 [3] 蒙莫林伯爵阿爾芒·馬克(1745&mdash1792),法蘭西政治家,曾任法蘭西王國外交大臣和海軍大臣。
&mdash&mdash譯者注 [4] 丹尼爾·謝司(1747&mdash1825),美國軍事家,獨立戰争時的軍官。
1786年馬薩諸塞州發生經濟危機,他領導被迫負債和遭受政府錯誤政策壓迫的農民起義。
&mdash&mdash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