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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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說。

     “我隻在那兒呆了一會兒。

    我努力地想讓她知道,自己當初是如何希望讓她成為我家中的一員的。

    ” “那支槍呢?”梅森問。

     “我總帶着支槍。

    我有一個腋下槍套,我的衣服裁剪合體,槍塞在左臂下面一點看不出來。

    我從槍套裡取出了槍交給她。

    ” “槍交給她時是上滿子彈的嗎?” “那當然。

    ” “槍打過嗎?” “那時槍已經好幾個月沒打過了,梅森。

    對你我這麼講,對别人我不會說的。

    在我去拉斯維加斯前,我卸下槍裡的子彈,換上了新子彈。

    我估計會和卡塞爾曼動起手來,我想去攤牌時武裝好自己。

    我覺得自己可能需要支槍。

    ” “那好,”梅森說,“繼續說,發生了什麼事?” “我把另一支放在了辦公室的保險櫃裡。

    我要在11點去見卡塞爾曼,但我沒對任何人講過那次會面。

    我想在見他時武裝好自己,所以離開斯蒂芬妮的公寓後,我回到辦公室,從保險櫃裡取出另一支槍放進腋下槍套,然後就去見卡塞爾曼。

    ” “那時是11點嗎?” “可能或早或晚差了個5分鐘10分鐘。

    ” “那麼,發生了什麼事?” “我用自己的鑰匙打開前門。

    我走到卡塞爾曼公寓門前,我敲了敲門,沒人答應。

    我推了推公寓門,門沒鎖。

    我可以直接進去,我就進去了。

    ” “卡塞爾曼在裡邊,四肢攤開倒在血泊裡,像一條死魚一樣。

    我往四周看了看,有個女人踩到了血迹,鞋底鞋掌留下的印記裡再清晰不過了。

    ” “我當時肯定那是斯蒂芬妮的鞋印,我必須把這事搞确實,于是我沒鎖門就離開了卡塞爾曼的公寓。

    我去了斯蒂芬妮的公寓,她已經睡了。

    她起身讓我進去,我沒有告訴她我去了什麼地方發現了什麼。

    我告訴她自己非常緊張不安,隻想見見她和她說說話。

    ” “那麼,又發生了什麼事?” “我努力傾訴自己對她的感情,沒有說得很過分。

    我對她說。

    如果她需要一個朋友,她可以來找我。

    我能看見我交給她的槍就放在枕頭下面,我編了個理由擺弄了一下槍。

    當她背對着我時,我偷偷打開旋轉彈膛,看來槍交給她之後确實有一顆子彈已經打過了。

    ” “她穿着浴衣、睡衣、拖鞋。

    我看到一雙鞋,而且仔細地看了看。

    一隻鞋還是濕的,顯然剛洗過。

    金屬鞋掌與我在卡塞爾曼公寓裡看見的血鞋印一緻。

    ” “你問過那是怎麼回事嗎?”梅森問。

     “沒有。

    我在那兒呆到午夜時分。

    我告訴她,我想讓她知道,如果有任何不測,如果她需要一個朋友,找我沒問題。

    然後我就走了,我知道我還有工作要幹。

    ” 梅森眼神專注地凝視着他:“你又回了卡塞爾曼的公寓?” “是的。

    我回去毀掉了所有可能牽連斯蒂芬妮的證據之後才離開。

    ” “你幹了什麼?” “我當時錯過了一個大好機會,我真得踢自己一腳。

    我第二次去斯蒂芬妮的公寓時,腋下槍套裡另外有一支槍。

    我那時本來應該在那兒就把槍換一下,但是我當時過于震驚,糊裡糊塗的。

    ” 梅森的臉跟對方僅隔着幾英寸,他繼續專注地注視着對方:“霍默,你沒對我撒謊吧?你确實沒有換過槍?” “絕對沒有。

    我告訴你,梅森,在我把槍交給她之後到我回去之前,那支槍确實被打過了。

    ” “那你在卡塞爾曼的公寓裡幹了什麼?”梅森問道。

     “我隻幹了能幹的事。

    那灘顯示出斯蒂芬妮鞋印輪廓的血迹已經幹了。

    一開始我想擦掉它,但又擔心他們還是能發現痕迹,又擔心被人發現呆在被害者的屋裡。

    我知道自己得快點,便把腳踏進地闆上的血泊中,狠狠地踩了踩,讓整個鞋底特别是鞋跟上沾滿血迹。

    當時血已經很粘很稠,我把自己粘滿血的鞋又直接踩到了那個鞋印上面。

    ” “我決心千方百計把警方的調查從斯蒂芬妮身上引開。

    我留下了幾處可以牽涉到我的線索。

    我想故意吸引警方注意,然後離開本州,躲開警察,他們就不能對我進行訊問。

    然而,當另外那件事發生之後,小霍默正在毀掉你的工作。

    我想我得親自去見他,讓他穩住别去。

     “我以為在拉斯維加斯我甩掉了跟蹤自己的偵探,但我卻顯然是一頭紮進了他們手心裡。

    他們等着我的包機降落,然後抓住我。

    把我帶到這裡來訊問。

    我拒絕做出任何陳述,直到你到場為止,情況就是這樣。

    ” “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