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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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狀
高麗國奉翊大夫,檢校密直提學寶文閣提學,上護軍榮祿大夫,刑部尙書鄭先生行狀
鄭道傳
先生姓鄭。
諱雲敬。
字??。
早喪母。
養於姨母家。
甫十餘。
自奮于學。
入榮州鄕校。
升福州牧鄕校。
初至。
諸生易之。
及課每捷魁。
州牧皆器重之。
從舅氏翰林安狀元〈名奮。
母之兄。
〉來開京。
學問日進。
遊十二徒。
有名諸生中。
大爲翰林劉公〈名東美,〉門下贊成事謹齋安公所稱賞。
稼亭李公與爲忘年交。
聞東方山水之勝。
約先生往觀焉。
先生欣然。
不遠千裡。
徒步從之。
至寧海府。
因留而讀書凡數年。
又與故諫議大夫尹公。
〈名安之。
〉讀書三角山。
一覽輒記。
通大義卽止。
丙寅?月。
中司馬試。
至順元年十月。
宋天逢牓。
登同進士。
二年正月。
除尙州牧司錄。
有誣龍宮監務贓罪者。
按廉命先生按之。
至龍宮見監務。
不問而還曰。
吏之貪汙。
雖曰惡德。
非才足以弄法。
威足以畏人者。
不能濟。
今監務老耄。
不能任。
人何畏而行賂乎。
誣也。
使果知其誣。
嘆曰。
近來官吏。
皆以苛察爲能。
司錄誠長者也。
州人有宦者得幸天子。
奉使來入州。
欲加先生以非禮。
先生卽棄官去。
吏士號哭于道。
宦者慚懼。
夜追至龍宮郡。
血顙謝請還。
三年四月。
入典校爲校勘。
四年三月。
注簿。
閏八月。
郞皆兼都評議錄事。
時院使張海。
奉禦香使。
國家命先生爲接伴錄事。
使愛江陵妓與之偕。
先生入啓事。
妓與使共席。
坐自若。
先生叱下之。
使慍怒。
已而慰喩。
先生醜之辭還。
五年九月。
遷三司都事。
六年十月。
除通禮門祗候。
至正元年六月。
典儀注簿。
階皆承奉郞。
二年八月。
加通直郞弘福都監判官。
三年?月。
出知密城郡事。
時宰相趙永暉。
以密人有負債者。
託禦香使安祐。
移文本郡徵之。
先生寢其事不行。
密候吏見使馳入金海府。
以不及迎。
笞府使。
奔還與長吏入白金海府使無故見辱。
今不從命。
辱且不測。
先生不聽。
一邑危之。
使入郡禮畢。
問前有移牒如何。
先生曰。
密人苟有負債者。
趙自徵之。
非相公所宜問。
使怒令左右圍之。
先生正色曰。
今郊迎舞蹈。
奉迎天子之命。
何以罪我。
相公不布德音。
以惠遠民。
敢爲是與。
使詘而止。
及代。
先生以公幹在外。
不入郡卽去。
密人以月俸所當入贐行。
夫人不受。
四年九月。
遷福州牧判官。
戶長權援。
甞同遊鄕校者。
下車之夕。
持酒肴求謁。
先生召與坐飮酒。
謂曰今與若飮酒。
不忘舊也。
〈闕文。
〉判官不汝貸也。
州僧正於甕川驛路。
爲賊所害。
性命僅存。
驛吏見之問其故。
僧正曰。
予賫布若幹疋。
入某人家。
見糞田役人飮酒。
到某處見人耘田。
去許多步。
有人自後厲聲曰。
我耘田者。
呼與語。
不應何也。
未及對。
卽擊之奪布而去。
吏扶入人家。
未幾死。
吏執耘田者告于牧。
耘田者服罪獄成。
時先生自外還曰。
殺僧正者恐非此人。
牧使曰。
已服矣。
先生曰。
愚民不忍鞫問之苦。
恐怖失辭耳。
牧使曰。
公明處此。
吾不知也。
先生問糞田主曰。
吾聞汝饗役人之日。
僧正出。
有言及僧正布者毋隱。
糞田主曰有一人在座曰。
僧正布可充酒價。
於是拘其人及其妻而來。
置其人外。
先鞫其妻曰。
吾聞某月日。
而夫歸汝布若幹疋。
渠謂從何得之。
妻白某月日。
夫以布歸曰。
借布者還之。
問其人借者誰歟。
其人辭屈伏罪。
牧使邑人。
驚問之。
先生曰。
大抵盜賊。
秘其蹤迹。
唯懼人知。
其曰我耘田者詐也。
五年?月。
入爲三司判官。
六年十月。
拜奉善大夫書雲副正。
是年冬。
充賀正使書狀官朝燕京。
時奇氏寵專宮掖。
中貴多東人。
持酒饌來饋頗倨傲。
先生正色曰。
今日之饋。
爲舊主也。
中貴愕然曰。
敎我矣。
子大秀才也。
七年三月。
成均司藝。
十二月。
加奉常典校副令直寶文閣知製敎。
八年二月。
出按楊廣道。
九年十月。
按交州道。
風采所臨。
州郡肅然。
其按楊廣也。
稼亭請掃先塋歸韓州。
先生造謁焉。
笑語如布衣時。
先生醉臥。
顧謂稼亭曰。
吾等可謂達矣。
稼亭曰。
予位四宰。
然猶有居上者在。
子僅得按廉。
秩四品。
敢言達乎。
先生曰。
盍思東遊時乎。
稼亭大笑。
十年四月。
典儀副令。
十一年正月。
典法揔郞。
獄無寃滯。
十二年九月。
又出爲全州牧使。
借奉順大夫判典校寺事。
時春夏之交旱甚。
上官日大雨。
吏民悅。
前此有僧娶妻居家。
一日出外。
被傷死山路。
其妻狀訴于牧。
無證久不決。
先生上官。
其妻又來訴。
卽鞫其妻有所私者。
妻曰無之。
但隣有無妻男。
嘗戲妾曰。
老僧死則事諧矣。
於是卽拘其男及其母以來。
置男外。
鞫其母曰。
某月日。
而子爲在家歟。
出外歟。
母曰。
是日男自外來曰予困矣。
與友人飮酒醉。
卽問其男所與飮酒者爲誰。
其男辭屈。
果殺僧者也。
禦香使盧某。
暴橫甚。
所至淩辱守令。
馳入州。
罪以不及郊迎。
先生引禮不屈。
卽日棄去。
父老號哭。
使亦愧服。
留之不得。
後累有朝命。
竟不赴。
丙申七月。
召爲中散大夫兵部侍郞。
掌武班銓選。
注擬平允。
九月奉西海道察訪兼軍須之命。
時當兵興之初。
糧餉爲急。
先生輸粟數十萬。
期月事集。
國家督諸道。
引西海爲辭。
至正十七年二月。
加中大夫秘書監寶文閣直學士。
四月存撫江陵兼朔方道采訪使。
朔方州郡。
久沒女眞。
疆域未分。
兵革遽起。
人民流散。
先生辨疆域制民産。
不失土宜。
民以爲便。
父老數百人。
狀薦于朝。
至今稱之。
七月除大中大夫。
十八年二月。
以本職知刑部事。
訟事有目都評議使下。
先生謂宰相曰。
式序百官。
能者進之。
不能者退之。
宰相事也。
至於法守。
各有司存。
事事皆由廟堂。
是侵官也。
訟者輻湊。
先生聽之。
初若不經意者。
及兩造俱訟。
剖析精當。
勝屈皆稱其平。
玄陵嘉之。
十九年三月。
超授榮祿大夫刑部尙書。
二十年冬。
玄陵南廵。
先生追至忠州上謁。
玄陵大悅。
引見慰勉之。
二十三年七月。
除奉翊大夫檢校密直提學寶文閣提學上護軍。
從其便也。
二十五年冬。
謝病歸榮州。
二十六年正月二十三日乙巳。
病卒于家。
壽六十二。
附葬于先墓之域。
在榮州治東十裡。
是年冬十二月十八日。
夫人禹氏卒附之。
榮州士族散員淵之女也。
先生平日。
不事家産。
於世利淡泊如也。
客至必置酒。
夫人不計有無。
隨宜饌具。
以順親賢友善之意焉。
男三人。
曰道傳壬寅科進士。
今爲宣德郞通禮門祗候。
曰道存,道復。
皆讀書。
女一人適士人黃有定。
成均司藝瑾之子也。
孫二人津,澹皆幼。
男道傳謹狀。
特進輔國崇祿大夫靑城伯沈公行狀 姜碩德 公諱德符字得之。
世家慶尙靑鳧縣。
有文林
諱雲敬。
字??。
早喪母。
養於姨母家。
甫十餘。
自奮于學。
入榮州鄕校。
升福州牧鄕校。
初至。
諸生易之。
及課每捷魁。
州牧皆器重之。
從舅氏翰林安狀元〈名奮。
母之兄。
〉來開京。
學問日進。
遊十二徒。
有名諸生中。
大爲翰林劉公〈名東美,〉門下贊成事謹齋安公所稱賞。
稼亭李公與爲忘年交。
聞東方山水之勝。
約先生往觀焉。
先生欣然。
不遠千裡。
徒步從之。
至寧海府。
因留而讀書凡數年。
又與故諫議大夫尹公。
〈名安之。
〉讀書三角山。
一覽輒記。
通大義卽止。
丙寅?月。
中司馬試。
至順元年十月。
宋天逢牓。
登同進士。
二年正月。
除尙州牧司錄。
有誣龍宮監務贓罪者。
按廉命先生按之。
至龍宮見監務。
不問而還曰。
吏之貪汙。
雖曰惡德。
非才足以弄法。
威足以畏人者。
不能濟。
今監務老耄。
不能任。
人何畏而行賂乎。
誣也。
使果知其誣。
嘆曰。
近來官吏。
皆以苛察爲能。
司錄誠長者也。
州人有宦者得幸天子。
奉使來入州。
欲加先生以非禮。
先生卽棄官去。
吏士號哭于道。
宦者慚懼。
夜追至龍宮郡。
血顙謝請還。
三年四月。
入典校爲校勘。
四年三月。
注簿。
閏八月。
郞皆兼都評議錄事。
時院使張海。
奉禦香使。
國家命先生爲接伴錄事。
使愛江陵妓與之偕。
先生入啓事。
妓與使共席。
坐自若。
先生叱下之。
使慍怒。
已而慰喩。
先生醜之辭還。
五年九月。
遷三司都事。
六年十月。
除通禮門祗候。
至正元年六月。
典儀注簿。
階皆承奉郞。
二年八月。
加通直郞弘福都監判官。
三年?月。
出知密城郡事。
時宰相趙永暉。
以密人有負債者。
託禦香使安祐。
移文本郡徵之。
先生寢其事不行。
密候吏見使馳入金海府。
以不及迎。
笞府使。
奔還與長吏入白金海府使無故見辱。
今不從命。
辱且不測。
先生不聽。
一邑危之。
使入郡禮畢。
問前有移牒如何。
先生曰。
密人苟有負債者。
趙自徵之。
非相公所宜問。
使怒令左右圍之。
先生正色曰。
今郊迎舞蹈。
奉迎天子之命。
何以罪我。
相公不布德音。
以惠遠民。
敢爲是與。
使詘而止。
及代。
先生以公幹在外。
不入郡卽去。
密人以月俸所當入贐行。
夫人不受。
四年九月。
遷福州牧判官。
戶長權援。
甞同遊鄕校者。
下車之夕。
持酒肴求謁。
先生召與坐飮酒。
謂曰今與若飮酒。
不忘舊也。
〈闕文。
〉判官不汝貸也。
州僧正於甕川驛路。
爲賊所害。
性命僅存。
驛吏見之問其故。
僧正曰。
予賫布若幹疋。
入某人家。
見糞田役人飮酒。
到某處見人耘田。
去許多步。
有人自後厲聲曰。
我耘田者。
呼與語。
不應何也。
未及對。
卽擊之奪布而去。
吏扶入人家。
未幾死。
吏執耘田者告于牧。
耘田者服罪獄成。
時先生自外還曰。
殺僧正者恐非此人。
牧使曰。
已服矣。
先生曰。
愚民不忍鞫問之苦。
恐怖失辭耳。
牧使曰。
公明處此。
吾不知也。
先生問糞田主曰。
吾聞汝饗役人之日。
僧正出。
有言及僧正布者毋隱。
糞田主曰有一人在座曰。
僧正布可充酒價。
於是拘其人及其妻而來。
置其人外。
先鞫其妻曰。
吾聞某月日。
而夫歸汝布若幹疋。
渠謂從何得之。
妻白某月日。
夫以布歸曰。
借布者還之。
問其人借者誰歟。
其人辭屈伏罪。
牧使邑人。
驚問之。
先生曰。
大抵盜賊。
秘其蹤迹。
唯懼人知。
其曰我耘田者詐也。
五年?月。
入爲三司判官。
六年十月。
拜奉善大夫書雲副正。
是年冬。
充賀正使書狀官朝燕京。
時奇氏寵專宮掖。
中貴多東人。
持酒饌來饋頗倨傲。
先生正色曰。
今日之饋。
爲舊主也。
中貴愕然曰。
敎我矣。
子大秀才也。
七年三月。
成均司藝。
十二月。
加奉常典校副令直寶文閣知製敎。
八年二月。
出按楊廣道。
九年十月。
按交州道。
風采所臨。
州郡肅然。
其按楊廣也。
稼亭請掃先塋歸韓州。
先生造謁焉。
笑語如布衣時。
先生醉臥。
顧謂稼亭曰。
吾等可謂達矣。
稼亭曰。
予位四宰。
然猶有居上者在。
子僅得按廉。
秩四品。
敢言達乎。
先生曰。
盍思東遊時乎。
稼亭大笑。
十年四月。
典儀副令。
十一年正月。
典法揔郞。
獄無寃滯。
十二年九月。
又出爲全州牧使。
借奉順大夫判典校寺事。
時春夏之交旱甚。
上官日大雨。
吏民悅。
前此有僧娶妻居家。
一日出外。
被傷死山路。
其妻狀訴于牧。
無證久不決。
先生上官。
其妻又來訴。
卽鞫其妻有所私者。
妻曰無之。
但隣有無妻男。
嘗戲妾曰。
老僧死則事諧矣。
於是卽拘其男及其母以來。
置男外。
鞫其母曰。
某月日。
而子爲在家歟。
出外歟。
母曰。
是日男自外來曰予困矣。
與友人飮酒醉。
卽問其男所與飮酒者爲誰。
其男辭屈。
果殺僧者也。
禦香使盧某。
暴橫甚。
所至淩辱守令。
馳入州。
罪以不及郊迎。
先生引禮不屈。
卽日棄去。
父老號哭。
使亦愧服。
留之不得。
後累有朝命。
竟不赴。
丙申七月。
召爲中散大夫兵部侍郞。
掌武班銓選。
注擬平允。
九月奉西海道察訪兼軍須之命。
時當兵興之初。
糧餉爲急。
先生輸粟數十萬。
期月事集。
國家督諸道。
引西海爲辭。
至正十七年二月。
加中大夫秘書監寶文閣直學士。
四月存撫江陵兼朔方道采訪使。
朔方州郡。
久沒女眞。
疆域未分。
兵革遽起。
人民流散。
先生辨疆域制民産。
不失土宜。
民以爲便。
父老數百人。
狀薦于朝。
至今稱之。
七月除大中大夫。
十八年二月。
以本職知刑部事。
訟事有目都評議使下。
先生謂宰相曰。
式序百官。
能者進之。
不能者退之。
宰相事也。
至於法守。
各有司存。
事事皆由廟堂。
是侵官也。
訟者輻湊。
先生聽之。
初若不經意者。
及兩造俱訟。
剖析精當。
勝屈皆稱其平。
玄陵嘉之。
十九年三月。
超授榮祿大夫刑部尙書。
二十年冬。
玄陵南廵。
先生追至忠州上謁。
玄陵大悅。
引見慰勉之。
二十三年七月。
除奉翊大夫檢校密直提學寶文閣提學上護軍。
從其便也。
二十五年冬。
謝病歸榮州。
二十六年正月二十三日乙巳。
病卒于家。
壽六十二。
附葬于先墓之域。
在榮州治東十裡。
是年冬十二月十八日。
夫人禹氏卒附之。
榮州士族散員淵之女也。
先生平日。
不事家産。
於世利淡泊如也。
客至必置酒。
夫人不計有無。
隨宜饌具。
以順親賢友善之意焉。
男三人。
曰道傳壬寅科進士。
今爲宣德郞通禮門祗候。
曰道存,道復。
皆讀書。
女一人適士人黃有定。
成均司藝瑾之子也。
孫二人津,澹皆幼。
男道傳謹狀。
特進輔國崇祿大夫靑城伯沈公行狀 姜碩德 公諱德符字得之。
世家慶尙靑鳧縣。
有文林